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环保工作计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做好环保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的重大举措,为社区居民创建一个干净和谐的生活环境,是关注民生、提高社区环境面貌,提升辖区发展空间的重大任务。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一)根据四方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四方区2021年度市、区长环境保护责任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环委发[2013]2号要求,全面开展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结合我管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结合“三项”整治,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为目标,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营造整洁优美生活环境。
二、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的主要内容
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在办事处创建“绿色环保社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设立办公室,负责对全管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进行督促、指导等工作。选出2个社区居委会争创“绿色环保社区”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1、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2、环境管理措施切实可行,注重社区生态建设,社区环保工作计划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
3、社区人居环境良好,区域环境噪声达到《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应区域划分规定》的标准,无在室外使用高音喇叭的经营性店铺,垃圾分类收集水平不断提高,绿色率高,社区内无违法建筑,无废弃煤池,无生活废水乱排现象。
4、社区居民环境意识较高,有一定的环境文化氛围,经常开展和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社区内设置环境保护宣传栏1-2块,每月更换宣传内容。
5、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树立了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抵制破坏环境的生活方式。
6、居民对社区环境质量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共分5个阶段
1、制定方案阶段:5月31日前完成。
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选出创建社区,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阶段:9月20日前完成。
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统一研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3、自查申请阶段:10月20日前完成。街道办事处自查合格后,向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组织验收后,将验收合格的“绿色环保社区”上报市“创绿”办公室,并向其提出对创建单位进行命名的申请。
4、检查验收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
市“创建”办公室组织专家成立检查组,通过检查档案、现场抽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5、总结表彰阶段:12月30日前完成。
由市“创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单位进行命名表彰。
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将纳入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年终考核评比。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加强领导,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创建标准和时间表,使创建工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及时进行总结,加强交流,并将创建活动信息及时上报街道创建“绿色环保社区”办公室。
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二)2021 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全国、全省、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污染防治,加大执法力度,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在发展中加强保护, 在保护中促进发展。现制定2021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良好的创建工作运行机制
创建国家坏境保护模范城市,适宜创业大战,适宜生活居住的社区坏境,是一项重大举措,为此,社区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力度,扎实推进。
(1)、健全工作机构
平安社区始终坚持市委、市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全是上下整体推进的原则。社区成立了社区领导牵头,成员包括辖区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各辖区物业,创建国家坏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模日常工作;各单位创模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成了较为健全的工作网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各单位工作,研究和解决问题,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2)、科学制定规划,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明晰工作职责,确保创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库尔勒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将各项考核指标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根据工作职能分解到各单位,落实到岗到人,并以创模负责包干到人的形式明确责任主体、任务项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从而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3)、强化考评监督
建立督导督办制度,由建设街道办事处牵头,加强对各单位、各物业辖区、个体工商户巡查、抽查和暗访。为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根据工作特点,采取实地考察,明检与暗检相结合,暗检为主的方式,分别安年度、季度、月度实施综合考评,考评结果通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小区、个体工商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精心规划社区建设,夯实创模工作基础
我社区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按照建设绿色社区理念,制定设施了《社区生态环境规划》,优化社区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天蓝、地绿、风情”的生态社区格局。
近年来,我社区根据全面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完成社区绿地绿化面积37、6555平方米。
三、深入开展创模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紧紧依靠社会组织和广大社区居民的力量,以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方式,深入动员社区居民主持创模、参与创模。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公众参与形成强大的创模宣传声势,在社区营造“争当环保模范市民,争创环保模范城市”的强烈社会舆论氛围。 抓住基层社区的特点,树立公众参与意识,把“库尔勒是我家,创模靠大家”和“新库尔勒、新社区、新环境”理念深入到千家万户,建立社区环保监督员、宣传员,使社区居民树立“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良好风尚。
创建绿色社区,需要得到社区居民的支持和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为此,平安社区按照《“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创建“绿色社区”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和居民环境行为规范。与此同时,他们注重发挥社区党员、积极分子、志愿者的作用,成立环保志愿者队伍,利用节假日开展爱绿护绿和环境整治活动。
(1)、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模宣传活动
为提高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他们还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定期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宣传节水、节能、绿化家居等生活小窍门。在小区道路两侧和绿地上,提示居民爱护花草树木的警示牌,时刻提醒居民关注绿色,重视环保。小区内还按垃圾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设置了不同颜色的垃圾回收桶,提高了居民的环保意识。企业和小区内精心设计的园林景点和休闲凉亭,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场所。管理规范、环境优雅,充满了人文关怀的绿色社区——平安社区,已经成为社区居民倍加珍爱的美好家园。 号召社区居民共同努力,人人参与,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共建绿色家园。
(二)是以创模为载体推进环境教育工作落实。
结合库尔勒市环境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开展创建绿色环境学校和创建花园式单位活动。
(三)是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生态城市为远期目标
创建适宜生活居住、适宜创业发展的社区环境,是社区坚定不移的目标,同时也是社区居民的共同心愿。我们将在建设街道办事处的大力帮助、支持和指导下,一如既往地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为早日实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和创建生态城市目标而不懈努力。
2021年度社区环保工作计划范文(三)近来老城区片的环境卫生问题有反弹,为了使居民有一个健康、愉悦的生活环境,就要将卫生意识贯穿到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心中,所以我们居委会专门组织了人员带领大家共同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内容,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及内涵建设项目为重点,以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使我们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得到明显提高。
二、工作目标
1、搞好环境综合整治。
以“集中治脏,除害灭病,根治陋习”为重点。
2、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
重点开展夏季杀蚊蝇,灭鼠灭蟑活动,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卫生做好了,就防止了“病从口入”。
3、建立卫生目标责任制。
整治卫生任务以责任状的形式细化分解给个人,每个人要各司其职、分头负责,抓好落实。
4、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我们继续开展“红袖标”工程,对管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区的卫生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垃圾收集有序,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等。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专人管理社区卫生工作,明确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紧密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2、加大保护社区卫生环境意识的宣传。
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栏和发放传单的形式,对居民进行宣传,为居民提供多种环境卫生知识。增强居民的自我防病意识,充分利用居委会的力量扩大宣传面。
3、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全国、全省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为载体,以“百千工程”、“康居工程”和“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注重特色、创新亮点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效遏制农村环境污染恶化趋势,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全面建设生态宜居家园提供强有力的环境安全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生态示范创建。力争天台县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县考核要求,争创省级生态县1个,争创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街道)6个以上。继续做好已命名的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复查工作,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复查合格率达到100%。继续抓好生态文明试点乡镇和试点村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创建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2个,完成整治村建设413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市农办、市农业局)
详见《关于下达市2012年度生态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台生态办〔2012〕4号)、《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院桥、金清、平桥、横溪、白塔、健跳等6座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强化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稳定达标排放。2012年,计划完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431个,其中,椒江26个村、黄岩48个村、路桥25个村、临海60个村、温岭50个村、玉环27个村、天台65个村、仙居70个村、三门60个村。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黄岩、温岭两地确保完成国家中央资金补助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年度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办、市环保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农业局)
详见《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以及“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相关工作计划。
(三)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深入实施“清洁家园、和谐乡村”建设,坚持以城带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体系,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按照“三有”要求,进一步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定,巩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成果,做到无成堆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全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8%以上,建立清扫保洁队伍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快城市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建成临海垃圾焚烧发电和玉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交付使用,全面解决城乡环卫一体化带来的生活垃圾出路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办、市建设规划局)
详见《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和市农办、市建设规划局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年度计划及相关文件等。
(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和评估工作,制定实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计划,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完善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制度,完成临海牛头山水库、温岭湖漫水库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建设,探索建立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加强藻类监测预警,确保各级合格规范化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完成重点饮用水源地重要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推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提高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水平和能力。继续推进百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解决28.3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
详见《关于印发<2012年度市深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及水利、卫生等部门关于百万农民饮用水项目相关的工作计划等。
(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深化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畜禽养殖准入管理,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粪便及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建设。实施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提高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加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执法检查,促进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进一步加快生态养殖工程建设,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完成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任务141家,建设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示范点9个,新建生态养殖场11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详见《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农业部门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年度计划及相关文件等。
(六)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有效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面积和使用强度。完成测土配方施肥295万亩(次),确保有机商品肥推广使用量比上一年提高5%,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80万亩(次)。切实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全市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3%,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7%以上,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30个、绿色食品认证数12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
详见《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农业部门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的年度计划及相关文件等。
(七)农村土壤污染防治。部署实施清洁土壤行动,全面开展土壤重点污染场地排查,确定土壤污染隐患重点区域,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建立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制度,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为监管重点,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加强农村重点区域环境监管,严格控制新污染源。深化污染土壤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对污染严重、难以修复的耕地及时调整用途,严格防范农产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抓好路桥、温岭两地拆解业土壤污染整治和修复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力争2012年达到农用地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
详见《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和市环保局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有关计划方案及相关文件等。
(八)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引、截、治、疏、保、管”六字方针,深入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河道河沟治理计划190公里。积极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建立上下游联动实施河面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建设成果,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河道保洁目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河道办、市建设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详见《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和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出台的清水河道建设和水环境整治有关计划方案及相关文件等。
(九)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严格农村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严防污染向农村转移。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农村发展低消耗、轻污染、高产出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环保产业,实现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农村工业污染环境监管,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环境污染纠纷调处和环境隐患排查处置,对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依法限期治理或予以取缔、关闭,确保农村地区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详见《2012年度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和市环保局出台的农村工业污染整治有关方案及相关文件等。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各自职能和分工,对今年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尽快制定出具体、可操作的工作计划和配套的政策措施。
具体表现在:一是全县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全县空气质量继续稳定在国家Ⅱ类标准以内,辖区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地面水Ⅲ类标准,大源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均保持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全县环境质量在全市名列前茅;二是污染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十一五”期间,在结构减排方面,依法关闭了县造纸厂、氮肥厂和县第一再生胶厂等企业,二氧化硫净削减92吨,已超额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在工程减排方面,县污水处理厂日平均处理污水量7000吨以上,对化学需氧量形成削减能力,确保了“十一五”减排目标顺利实现;加大结构减排,推进重点行业结构优化调整。对我县通达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通达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粗铅冶炼生产线,浙松林化工厂生产线予以淘汰关停。加强工程减排,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治理。建立了日处理500吨的安平镇安平村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加大污水收集率,并做到运转正常,覆盖户数616户,覆盖人口2500人,化学需氧量年削减量可达41.6吨,氨氮年削减量可达6.3吨;加强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强农业源的工程减排力度。对辉湘综合养殖场、木子养殖场、加强治理力度,完善处理设施,争取年底前完工,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将污染削减项目和总量控制目标层层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大工程和结构减排力度,科学合理布局产业发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2013年上半年,我县化学需氧量削减167吨,氨氮削减13吨,二氧化硫削减426吨,氮氧化物削减26吨。三是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冶炼业环境治理力度空前加强。依法取缔了一批不合法企业,淘汰了智升、兴安、永乐贵、永盛、雄进、通达六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污染严重的烧结锅炼铅生产线,对智升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的烟囱实施炸毁;彻底铲除了三角坪地区内8家小摇床选矿企业,从源头上根治了污染。切实加强了永乐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依法关停了大石工业小区内小硅石厂、小炼铁厂、小塑料厂和小橡胶厂,取缔关闭了安平非法炼油厂、军山阳志华摇床厂、灵官非法橡胶厂、洋际炼油厂,有力保障了永乐江流域水环境安全。四是环保服务进一步优化。帮助县冶炼企业顺利通过“三同时”验收,积极主动为县工业园区企业做好服务,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顺利通过环评审查审批,围绕产业定位,引进实力强、技术含量高、能耗低、污染少、效益高的冶炼、化工企业,高起点、高标准打造化工、冶炼产业园区。其中龙海循环经济小区的成功落地,将力促我县经济进入跨越式的发展阶段,产值将上百亿元,税收达10个亿;五是县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13年“创卫”复查、建整扶贫等其他中心工作圆满完成任务,特别是“创卫”复查工作成绩优异(以最高分通过复检,环保工作得到省复查组充分肯定),有力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一年来主要工作
(一)抓宣教,环保宣教深入持久。一方面“六·五”宣传深入人心。活动结合世界环境日主题和中国主题确立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的宣传活动主题。宣传活动方队由县环保局干部职工、全县环保志愿者共150余人组成,其中全县四大家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并全程参与了该项宣传活动。活动方队冒雨在县城主要街道进行徒步10余公里宣传。此次宣传活动共悬挂、张贴条幅、横幅、宣传标语上百幅,发放宣传册子1000余册。同时开展了全县中小学生纪念环境日的环保主题征文活动,从征集的上千征文中评出了18篇获奖征文并进行了颁奖。着力使“六·五”成为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环保、支持环保、积极参与环保的节日盛会。二是组织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及企业业主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编制学习册子200份发放到重点企业及非法小冶炼手中。通过集中学习、探讨,与会部门单位负责人对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的职能、职责,在思想上认识上进一步得到了加强,企业业主纷纷表示,将更加注重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强化防范环境风险能力,进行依法生产。三是定期编发《环境信息》,自2010年10月发行刊物以来,已编发《环境信息》35期,涵盖了国家、省、市、县的环境工作动态、环境质量季报、工作调研等丰富内容,受到了县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氛围,提高了全县人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二)打基础,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长远规划。在经过充分调研、多次论证的基础上,积极聘请省高等院校和环保专家先后编制、出台了《县“十二五”环保规划》、《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同时,县大金山工业园、县工业园区顺利通过了环评,龙海循环经济工业小区即将通过省厅专家评审,这些基础工作为我县环境保护实现功能区的划分打下了坚实基础,并通过划定全县生态红线,根据功能区划的不同明确了鼓励发展区、限制发展区和禁止发展区,为坚守生态红线,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做好了一系列前瞻性的基础工作。
(三)强队伍,抓好能力建设。突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这个重点,积极组织开展环境监察、监测学习、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素质全面提高。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先后购置和完善一大批监察、监测等仪器设备,提高环境执法、环境应急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环境监察、监测各类工作制度,规范台帐管理,对重点污染源做到一企一册,随时进行动态更新。增加环境监管频次,强化环境监督检查。开通环保举报热线,及时受理各类环境污染举报,积极调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我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先后以全市首家成为了“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单位”、“全国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单位”,2013年8月又投资100余万元建设了我县首家空气自动监测站,使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全天候监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更具时效性、准确性。通过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我们已经能够全面掌握全县的环境污染准确信息,为我县环境监管及污染综合整治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进一步明确了环保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
(四)抓治理,争资立项成效显著。认真分析形势,突出抓环境治理,运用前瞻性眼光做好项目储备,对项目早谋划、早包装,主动争取富有竞争性和新开口子的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项目资金、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资金、节能减排项目资金、禽畜养殖污染治理资金、执法能力补助资金等共计2193万元,是县政府下达任务700万元的299.6%。通过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全县环境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有效解决了我县农村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改善了农村环境质量,推进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综合性污染治理,使永乐江水质变得更清更净;冶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既确保了冶炼业环境安全风险的降低,又促进经济腾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历史遗留的重金属废渣处置项目对修复区域内污染的水环境、土壤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为解决发展的后顾之忧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继续坚持科学规划,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保全县社会经济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紧扣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功能区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环保把关和推动作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二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构建健全基层环保网络。建立和完善从县到乡、到村一级(志愿者、举报奖励机制)覆盖全社会的监管网络和体系,根据责任主体的不同落实环境保护的相关职能和责任,并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真正做到“谁污染,谁治理,谁失职,谁负责”,健全和完善环境污染监管评价体系,通过不断完善的制度设计确保环保机关廉洁、高效运行,充分履行环保部门自身职能,为环境安全构建防火墙,坚决守护好这一片青山绿水。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和环境安全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
按照中央第七督察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的要求,对我县的10个案件对照整改措施,逐一落实,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落实重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1.推进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县境内钢铁、煤炭、污水集中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评估工作,实现对县境内上述行业企业全面排查。
从4月起开展排查;从7月1日起,对重点企业无证排污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于无证排污的企业依法查处,责令停止排污,对拒不执行的,移送公安机关。将重点行业中未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大随机抽查频次。
2.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落实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环境监管执法哨兵作用。列出清单,督促具备安装条件的涉气、污水集中处理等企业依法依规安装和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组织对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运行、联网、数据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继续严厉打击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依据省环保厅公布的在线数据涉嫌超标企业名单,及时核实并依法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
用足、用好《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执法手段,敢于碰硬、勇于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担负起执法监管主体责任。
1.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以及污染源在线监控、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维护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按照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从严查处,并追究项目业主单位违法建设的主体责任。
2.贯彻执行新“两高”司法解释。做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宣传工作,采取面授、研讨等多种方式,对全县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专题解读培训,并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全面加以应用。
3.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环环监〔2017〕17号),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合力。
4.持续推进《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执行。加大督查力度,对于符合适用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四个配套办法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力争有适用四个配套办法的案件,行政处罚和适用配套办法案件数量较2016年大幅提升。
5.建立案件信息上报制度。按照省、市环保部门安排部署,开展信息上报工作,每月3日前上报上月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情况、查办典型案件情况、以及上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等。
6.加大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在县政府网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等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挂牌督办等各类监管执法信息。
7、做好环境稽查的准备工作。一是按照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做好执行工作;二是做好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工作;三是做好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四是做好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五是做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六是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七是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八是做好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应用工作。并准备以上工作的相关资料,迎接市环保局的稽查。
(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对连古城自然保护区内破坏资源和环境的活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连古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是否存在违规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及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连古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展的建设活动,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2.开展重点涉水企业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涉水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针对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防范环境风险主体责任,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3.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关于地下水污染防治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在日常双随机检查中,将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化工生产及工业园区作为重点排污单位或特殊监管对象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利用渗井(旱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等违法行为。
4.开展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对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改,重点排查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
5.开展核与辐射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核与辐射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核技术应用单位及输变电、光电通信类企业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对县医院、中医院、协和医院、城关卫生院、18家乡镇卫生院射线装置和运输公司行李包安全监测射线装置以及广电局、电力局、移动公司分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的电磁辐射设施装置进行检查。
6.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的环境监管,组织对全县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执行环评和“三同时”情况,医疗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以及关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八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提升环境监察执法基础性工作
1.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按照《县环保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民环发〔2016〕103号)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将严格规范公开执法、严惩违法行为作为落实“双随机”制度的核心,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抽查实现“全覆盖”。
2.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督促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在6月底前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公开其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对拒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的依法处罚并予以公告。
3.做好环境投诉的受理查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分类处理环境投诉请求法定途径清单,明确各类问题的处理途径、受理部门、法律法规依据,引导群众依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对首次受理的事项(包括上级转来事项)及时告知、答复,引导群众依法有序。按照环保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网上受理和办信工作程序,落实信、访、网、电等全部事项“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上回复”新要求,实现信息全录入、业务全流转、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积极做好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工作,建立工作台账,落实销号制度。定期研究分析环境工作形势,加强科学决策和源头预防,提高环境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4.继续做好排污费日收管理工作。规范排污费征收,加大欠缴排污费的清缴工作,配合财政、发改、税务等部门做好费改税前期工作。
(六)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1.规范环境监察执法行为。按照法定程序规范行使环境监察执法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并依照法定职权开展执法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每次执法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文书,所有文书必须建档保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14号)要求,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逐步建立健全辖区内环境监管“一企一档”数据信息库;完善更新企业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的应用,按时将处罚情况录入环保部“12369网站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和整改落实情况,将查处的违法问题和处理情况作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2.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根据省、市环保部门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要将大练兵活动和监管执法的实践结合起来,善于发现和培养优秀执法人员,推荐参与市、省环保部门组织的预赛和决赛。
3.配合做好垂改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加强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和队伍规范化管理,强化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确保队伍稳定、能力不降、平稳过渡。
4.实现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统一着装。按照环保部、财政部制定印发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着装相关规范要求,推进环境执法人员统一着装。2017年7月起,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稳步推进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工作,力争12月底完成环境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当前形势和环境执法工作的认识,确保县委县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完成全县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任务。
(二)强化协调联动。建立执法监管信息协调机制,对上级环保部门已实施检查的企业及抽查对象,在同一月内原则上不再对同一执法对象、同一事项实施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对重点企业检查存在阻力或困难时,要及时向县政府或市环保局报告。
1、贯彻全民环境宣教工作意见,抓好全市上下环境宣传工作。
一是实施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筛选具代表性的合德、黄沙港镇、海通镇以及相关生态村、工业园区、企业、学校和社区等单位开展试点,在基层建立环保网络,引导成立环保社团和环保志愿者组织,真正搭建起公众参与环保协调、管理、民意反馈、宣传的平台,探索民间组织、志愿者的组织、管理、活动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
二是扎实推进环保“六进”和“四创建”活动。以环保“六进”(即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和“四创建”(即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和环境教育基地),作为全民环境宣教的载体,编印环保知识手册、赠送环保贴画等向社会广泛宣传。计划创建省级绿色1家,创建市级绿色社区1—2家,创建市级环境教育基地1家,绿色家庭2家,全面完成生态市建设年度创建任务。
三是抓好环境宣传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好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重点监管企业法人环保法规等各类培训,既抓好省、市环保部门的培训,同时结合实际,组织好市内各类培训教育,今年我局计划分批开展三类培训:重点是企业环境管理人员法规培训、环保员队伍培训和环保志愿者辅导。
2、加强新闻宣传,提升新闻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一是积极引导全体环保人员和社会各界踊跃向各级主流媒体、中国环境报、环保、各级政府网站等媒体投稿,形成新闻宣传的热潮,全面客观报道我市生态建设、污染减排、专项整治行动的做法和先进典型。
二是与市内外媒体充分合作,用好电视台、日报社、广播电台等媒体,今年国家将召开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我们将充分利用市内媒体做好贯彻落实情况宣传,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解读,同时围绕今年各项环保中心工作跟进宣传,开设专版、专栏宣传,制作专题宣传片,积极做好“政风热线”的访谈节目,成为更贴近群众生活和群众喜欢的节目,成为普及环保知识、传播生态文明、倡导低碳生活的窗口。
3、筹划“6·5”世界环境日等节点宣传,努力形成社会化宣传大格局。
一是做“6·5”世界环境日宣传,今年“6·5”活动继续做好传统的宣传活动
二是做好企业环保服务日活动,按照省厅要求,组织市内有关企业开展“共建生态,重点企业在行动”示范承诺活动,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级工作,3月底拿出参评企业名单,4月份做好初评、信息反馈、信用修复、报批工作,属于长江三角洲地区重点监控企业在4月底上报,所有企业汇总表于5月27日前上报。6月5日前向社会评价结果。
4、做好环境宣教能力建设、环保网站建设等专项工作。
一是宣教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今年省厅将组织对全省环境宣教机构规范化“回头看”,推动宣教机构人员、编制、经费投入、设备配置等软硬件建设的落实,提请局领导给予宣教人力、物力支持力度,确保顺利通过。
二是不断完善环保网,全力优化升级,用活这一载体,及时报道环保信息、通报环境违法行为,关注社会各界的呼声,解决群众的疑问,吸引更多的关注环保事业人士和青年参与互动,提升环保影响力。
三是做好首部环保电影《河长》的推介宣传工作,《河长》电影由我省策划、编剧和投资,环保部和宣教司、宣教中心主要领导担任了该影片的组创人员。省厅要求,必须把《河长》电影的宣传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预计在“6·5”期间在全省各地放映,组织重点企业、中小学生、社会各界观看,协调落实放映的费用。
四是做好“十一五”环保成果展宣传活动,力求以真实、直观的图片、载体展示环保“十一五”的成绩。
五是做好《中国环境报》的征订工作,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征订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