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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法规;宣传工作;格局;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D922.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3-0220-02
第十七届“世界水日”、第二十二届“中国水周”普法活动宣传阶段的工作已基本完结,又一轮普法宣传已经过去,新一次对普法宣传工作的总结反思也随之展开。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宣传活动及水法宣传月活动,坚持认真学习党的十精神,着力做好民生水利工作,深入宣传水法,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水利工作法治化进程。近年来,随着沿开都河、孔雀河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诸多新型的水事法律关系不断涌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也对普法宣传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总结反思的基础上实现普法水平新的提升,如何真正地发挥普法宣传在河流治理工作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以确保治理开都河、孔雀河事业稳定有序的发展,逐渐成为水利部门普法宣传工作人员共同关注的焦点。
1 当前普法宣传工作格局
从“一五”至今,通过10余年的普法宣传工作,普法宣传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在探索中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当前的宣传工作格局,而当前格局的各个环节仍存在一些阻碍普法宣传工作良性发展的因素。从宣传内容上看,普法宣传工作人员一般结合开都河、孔雀河工作实际,着重宣传普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忽视了将其与一些比较贴近百姓生活的法规条例和事实案例相结合,不能很好地提高沿开都河、孔雀河群众的关注度。
2 宣传方式及方法
近年来,巴州水利局水法宣传工作,主要是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重点,以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标语、宣传车、咨询台等为载体,深入广泛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水法宣传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共鸣,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邀请州直相关部门召开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座谈会;设立水法规咨询台,向过路行人讲解水法律法规,散发宣传单逾8万张、宣传画逾2万张;展出板报58块;出动宣传车36辆;在广场悬挂大型气球8个;悬挂宣传条幅36条。录制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录音带,于在市区及干旱乡、镇进行播放,并放发宣传单50万张,宣传手册3 500份;为各县(市)水利局发放《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录音带以及水利部普法办制作的《水的呼唤》法制宣传优秀文艺节目专题片,由县市水利部门在水法宣传周内开展等,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在单个途径上和具体操作过程中,又都是承续旧制,缺乏新颖性和精细化改进,虽样式多样,也难以实现新的突破。
3 存在的问题
3.1 宣传方式
从宣传方式来看,有多线的水利系统内的联合普法,也有单线的本单位进行普法宣传活动,不论是哪种宣传方式,都是单纯的系统内部活动,基本上没有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的参与,宣传强度不大,力度不足。
3.2 宣传对象
从宣传对象来看,目前普法宣传工作面对的最直接、最多的对象就是市区内及沿开都河、孔雀河各村镇的基层干部和群众,这就决定了宣传工作开展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改革开放至今,虽说沿开都河、孔雀河农村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与现代化法制教育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基层组织的领导干部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普法工作措施难以落实,特别是有些基层两委的主要领导对费时、费力而又难见直接经济效益的普法教育工作持回避、被动态度,不能很好地配合和支持普法宣传工作;二是沿开都河、孔雀河群众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对新事物的接受和理解能力较差,在客观上制约了农村普法效率的提高,使得普法宣传活动难以取得明显效果。
3.3 宣传时间
从宣传时间来看,一般在固定的时期内进行一些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包括“中国水周”、“世界水日”以及法制宣传活动,而相对缺乏长久机制和应对突发事件突发期间的应急措施。
3.4 宣传体系
从普法宣传体系来说,很多工作人员往往认为普法工作的外业宣传一旦结束就标志着一次活动的完结,其实不然,一次成功的普法宣传活动不仅仅包含外业环节,还包括普法内业工作中的计划编制、材料准备、成效自检、过程总结、方法反思以及方式更新等,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缺一不可。
3.5 宣传队伍建设
从宣传队伍建设来看,目前普法队伍一般是从水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中抽调组成的,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的学习和掌握。特别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增长,诸多新型社会经济关系不断涌现,相应的各类新型的规范性法规条例也不断出台和完善[1-2],在一定程度上对普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理论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普法队伍建设相对落后与要求的相对提高之间的矛盾也是日益尖锐。
4 对策
针对当前的宣传工作格局,要想突破这些障碍瓶颈,普法宣传工作需要实现以下7项突破,以开创普法宣传工作新格局。
4.1 宣传内容的突破,实现“大服务、大宣传、大法治”
拓宽宣传范围,将水法规与《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土地管理条例》《治安管理条例》等一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例密切结合起来,提升群众的关注度,增强普法对象的兴趣性,提高宣传内容的实用性。
4.2 宣传途径的突破,探寻单个宣传途径的完善和精细化改进
一直以来,工作人员不断更新和丰富宣传途径,实现了宣传途径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但是,在重视了途径多样化的同时却忽视了途径的精细化管理,忽视了对单个宣传途径的完善和改进。以宣传单为例,普法宣传工作人员一直使用这种方式,但却很少以宣传单自身内容为契机,寻求宣传工作新的突破,尝试着将宣传单由法规条例的堆积体更新为生动案例的解说分析册,实现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突出普法活动的可信性、可知性及可感性。
4.3 宣传方式的突破,由单线、多线的纵向联合拓展为横向联合
改变传统宣传模式,由单线、多线的纵向联合拓展形成纵横交织的水法宣传网,密切配合上级搞好联合宣传的同时,加强同水利、用水单位以及其他一些地方政府和组织的横向联系,共同形成纵横交织的水法宣传网,提升宣传工作的影响力,确保宣传主题得到普及和深化。
4.4 宣传对象的突破,分类指导,以点带面
针对不同类型复杂性的普法对象,需要进行分类指导教育,积极探索与实践新时期重点普法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例如,针对基层的干部,走访“基层领导”进行法制宣传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方式,在他们身上寻找突破点,因为这类群体相对觉悟比较高,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是宣传工作人员和沿河群众之间的纽带,首先向他们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分析利弊,说明河道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然后以点带面,带动普通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全面提升整个沿开都河、孔雀河周边的普法宣传效果。
4.5 宣传期间的突破,建立长效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目前,“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后,普法宣传工作往往出现“空档期”,缺乏长效机制和应对突发事件突发时期的应急措施。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在特定时期针对种植阻水片林、放牧、违章违规建设、违规建筑、防火、毁坏林木以及在河道范围内违章营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展开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守法自觉性。同时,针对突发事件要有具体的应急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普法教育措施能及时展开,为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3]。
4.6 宣传体系的突破,实现外业活动与内业工作并重
外业宣传的结束不代表一次活动的完结,整个宣传工作体系应该包括外业宣传活动和内业工作中的计划编制、材料准备、成效自检、过程总结、方法反思以及方式更新等,而且推动整个普法宣传工作不断进步的也恰恰是内业工作中的自检、总结、反思和更新。普法宣传工作人员需要对普法宣传工作进行认真的回顾,并在回顾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活动流程安排,对活动策划、预算金额、工具筹备、人员分配、方式选择、路线设定、过程实录、应急处理及活动总结等工作的声像图片和文本资料进行收集规整和分类归档。同时,在完善资料归档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查找普法宣传工作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普法规划,以实现下步普法工作的全面化、深入化、系统化[4-5]。
4.7 普法队伍的突破,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组合
平时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组合,壮大更新宣传队伍。同时,健全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经常性地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对普法宣传工作人员进行及时充电,较为系统全面地更新了执法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鼓励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班,定期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并按时考核、评比,以保证学习效果,提高普法宣传者的素质,为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宣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员保障和智力支持。
5 参考文献
[1] 李振潜.贯彻新《水法》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J].广西水利水电,2002(4):1.
[2] 祝桂梅.加强水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信息,2008(3):326,329.
[3] 张光辉,原树森.浅谈依法规范水行政监察工作[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8,14(5):372.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工作质量年”的总体定位,以“有利于统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有利于统计地位和形象的提升,有利于统计人的全面进步”为核心,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2009年法制宣传工作重点
1、树立依法统计观念
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依法统计意识。依法统计是政府统计部门的职责所在,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落脚点就是依法统计。法规、人事部门要积极组织全体干部以及新入局队工作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并加强考核。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全面掌握统计法和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原则和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组织管理统计工作、依法填报统计数据、依法对外提供统计数据、依法公开统计信息。将统计法规作为统计工作的行为准则,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履行统计法的要求。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1)2009年是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的第四年。要以修改《统计法》、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出台为契机,统筹安排,利用电视、广播、《怀柔报》等宣传媒体开展有声势、有影响、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将“五五”法制宣传活动推向。
(2)加强网上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发挥网络宣传阵地快捷、低成本的优势,在怀柔统计信息网“普法专栏”版块上,不断更新、丰富内容,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对全社会成员全局队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
(3)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对规模以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管统计工作领导采取座谈会形式进行普法,听取企业在执行统计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疑惑以及需要统计部门改进的意见建议,通过座谈研讨,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为今后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各项统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对村级统计人员采取统计普法培训班形式普法。使村级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内容有一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和理解。
(4)充分利用怀柔区统计局主办的《统计方圆》刊物,开设统计“普法栏目”,普法专栏内容采取统计法知识问答形式,对统计法主要内容进行解答。
(5)积极协助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好普法下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项活动,按时送交“法制宣传流动阅览室”所需普法宣传材料。
3、利用执法检查进行面对面普法宣传
2009年,各科、队、所要充分利用日常检查和督导检查之机,对应查的近300家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统计主管领导、统计人员进行直接面对面的普法宣传。
4、利用各专业业务培训和年、定报布置会时机开展普法宣传
2009年局内各专业科室已制定了培训计划,要在认真落实专业培训的同时进行统计法的宣传。年、定报布置会统计法宣传内容以宣讲统计违法案例为主要内容,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法制宣传工作时间安排
1—3月份:
1、研究制定《怀柔区统计局2009年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2、召开统计科、所长2009年法制宣传工作会议,部署我区2009年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3、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4—6月份
1、迎接市局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2、部分统计所组织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
7—9月份
1、统计所举办村级统计人员普法培训班;
2、参加全局统计知识竞赛活动。
10—12月份
1、部分统计所组织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
2、落实全市组织开展的普法宣传周活动;
3、完成考评、总结工作。
四、统计普法宣传工作保障措施
1、各级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实把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落实。
2、统计所要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和村级统计人员培训班。座谈会、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提前2周时间通知联系镇、乡领导、法规科人员,确保座谈会、培训班质量。确实通过座谈会、培训班的形式使企业法定代表人、村级统计人员对统计法有进一步的了解,增进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村级统计人员的感情,为今后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各项统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一是紧扣“关键节点”,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广场宣传活动。12月2日上午,全区35个区级部门、24个乡镇级街道及15个社区在秦望广场参加了普法广场宣传活动暨“七五”普法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鸿麟宣读省、市《2011-2015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区委常委丁永刚发表重要讲话,总结回顾了富阳区“六五”普法工作,并就“七五”普法工作做了动员和部署。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参加了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广场普法咨询活动热闹开展。有人拿着《宪法》读本认真阅读,有人驻足在《宪法》宣传图版前仔细观看,有人坐在普法咨询台前释疑解惑……活动现场共摆放宣传图版50余幅,发放《宪法》读本、宣传折页、普法扑克牌及其他各类宣传资料和物品3000余份。
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宪法学习活动。一是举行富阳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专题讲座,邀请了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鑫讲授宪法的基本理念和实施制度,阐述了宪法的主要内容及宪法对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作用,来自全区62家机关单位的18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聆听了讲座。二是结合当前党代会代表选举,深入会场,通过向党代表发放《宪法》宣传读本和宣传折页等资料,开展面对面的宪法宣传,进一步提高党员代表的宪法意识,发挥率先垂范作用。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
三是突出“关键时期”,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图板展示及专题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青少年宪法学习活动,进一步推动青少年学生了解宪法、尊崇宪法。11月30 日,在富阳区大源镇中心小学、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开展“宪法走近你我”主题班会活动,两个学校共58个班2500余名同学观看了《阿普说宪法》、《宪法十问》等宪法宣传动漫以及《海阔天空》青少年主题普法微电影。12月2日下午,在场口镇中学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包括“宪法在心中”主题班会、普法宣传图版展示、签名活动、法律知识专题讲座4大环节,以趣味性和知识性相结合的方式向青少年学生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依靠联动机制,促进档案法宣工作
上海市档案局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严格落实每年年初明确计划、年中检查督促、年末考核评估的工作措施,并确保人力、经费到位,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我们认识到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社会的需要,必须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不断优化与各相关部门的上下联动、紧密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档案局积极争取和依靠各级法制、宣传等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部门的组织优势和工作影响力,扩大档案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力度和社会影响。市和区县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政府法制办、司法局、法宣办领导经常亲临档案普法活动现场指导工作,并为档案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活动平台,有力促进了档案法宣工作。
深化法治实践,增强普法社会效应
档案局坚持依法行政,档案馆千方百计吸引更多的人合法利用档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档案事务中的合法权益就是最大最好的法制宣传。区县档案局开展档案普法教育进学校、进班组、进楼宇、进家庭活动。宣传档案法规,指导建档。随着各种民生政策的不断推出和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各类档案尤其是涉及民生的档案资料的利用需求日益增多。市档案局积极推行“就地查阅、跨馆出证”便民服务新模式,即利用者在就近的一个档案馆可以查阅到市和其他区县档案馆保存的有关民生档案并取到相应的档案证明。截至2011年年底,市和区县档案馆通过馆际远程协同机制成功为市民跨馆查询婚姻、计划生育、知青及知青子女等民生档案3128人次,跨馆出证3155张。市档案局还积极推进各区县档案馆民生档案向社区延伸服务,在安全保密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利用信息化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就地就近、方便快捷的服务方式,即利用者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即可查阅区档案馆的部分民生档案。仅杨浦一区就有2798人次在社区利用到自己所需的档案。与此同时,通过发放档案法律宣传册、档案利用服务手册等,对百姓提出的有关查档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等咨询问题提供释疑解惑服务。档案法治和民生权益依法保障问题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档案法制宣传工作更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拓展了档案普法的社会参与度。
创新普法形式,着力打造法宣品牌
普法宣传必须不断创新形式,市档案局连年推出灵活新颖、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如2006年举办的档案法制宣传DV、FLASH作品比赛活动,通过珍贵的图片资料、幽默的动漫场景展示了档案记录历史、服务民生、构建和谐的重要作用;2007年在上海档案信息网开设“学法知法、依法治档、促进和谐建设”档案法制论坛和建言献策互动栏目,吸引众多网民纷纷投稿、评论和建言。2008年至2010年档案普法宣传故事演讲会及其社区巡回演讲活动,以发生在身边的档案小故事为载体,凸显档案和法制理念。
一、全面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国家,必须有法律,做到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公民,必须有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安定有秩序,建设顺利进行,人们过上幸福生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制观念、法制环境不能令人满意,一些人公然挑衅法律权威,干出违法犯罪之事。有的贪污受贿,有的盗窃抢劫,有的徇私枉法,更有甚者进行恐怖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他们之所以公然挑衅法律权威,干出违法犯罪之事,根本原因是没有法制观念,不遵纪守法。作为一名企业普法工作者,我深知法律的重要性,要采用各种方式方法,广泛、深入、持久向企业员工宣传法律知识,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企业员工懂得:法律作为调整公民行为的规范,在日常生活中时时与我们伴随,从呱呱坠地的婴儿,到白发苍苍的老人,无人不在法律的规范之中。让企业员工知道: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从出生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通过普法宣传,使员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学法,就是要认真学习国家的全部法律;懂法,就是要掌握国家法律的精神与内涵;守法,就是要在法律的范围与框架内办事。在学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要遵纪守法,不干违法乱纪、破坏法律之事;要理智地对待每一件事,不得冲动鲁莽,做出不符法律的事;要时刻审视自己的行为,不断自律,增强法制观念,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企业稳定和谐。
二、充分发挥普法宣传的功能作用
就企业而言,开展普法宣传的目的是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遵纪守法、依法依规行事的法制环境,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促进企业更加稳定和谐,为全体员工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让每个员工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充分发挥普法宣传的功能作用,一是发挥舆论宣传功能。要充分运用简报、橱窗、宣传栏、企业内网等宣传阵地和方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的基本精神;大力宣传建设法治企业、和谐企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原则、主要措施;大力宣传建设法治企业、和谐企业创造出来的经验做法和先进集体与先进人物,形成有利于构建法治企业、和谐企业的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扎实推进法治企业、和谐企业建设。二是发挥教育引导和矛盾化解功能。要通过法律咨询、以案说法和警示教育等方式方法,教育引导员工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争当遵纪守法、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楷模和表率,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要针对企业发展进程中所出现的劳资纠纷、利益分配、治安管理等方面的矛盾,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竭力化解矛盾纠纷,尽可能减少和防止聚众上访、等非理的发生,维护员工利益,维护企业稳定。三是发挥法律服务功能。开展普法宣传要积极服务企业发展,要主动当好企业党政领导的参谋,为企业党政领导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提供法律指导和依据,尽可能减少和防止违法违规决策,提高企业党政领导的决策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发展,促进企业管理科学规范。要为员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员工特别是帮助弱势员工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法律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维护员工队伍的稳定。在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功能作用的同时,要结合新疆自治区和新疆油田公司的实际,广泛宣传自治区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自治区的民族团结政策、宗教政策。一是让每个员工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民族团结是福,民族分裂是祸,把民族团结看成比生命还重要,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新疆社会的稳定和谐。二是让每个员工分清正常宗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在参加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不受非法宗教思想的蛊惑,不让非法宗教活动危及新疆社会的稳定和谐,给新疆各族人民带来灾难。
三、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开展普法宣传
开展普法宣传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才能取得普法宣传的实际成效,才能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开展普法宣传,一是要与企业深化改革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随着企业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必然涉及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员工必定有意见有看法。普法宣传就要结合企业深化改革实际情况进行,宣传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说明深化改革在惠及大部分员工的同时,不和避免地损害少部分员工的眼前利益,帮助少部分员工解决思想疙瘩,理顺情绪,增强对企业深化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消除不稳定因素发生。要加强厂纪厂规的宣传教育,使遵章守纪成为全体员工的良好习惯,确保企业深化改革顺利进行,取得深化改革的实效。二是要与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随着思想文化多元和信息网络发展,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要维护企业团结稳定的形势和局面,普法宣传要与企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特别是年轻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减少和防范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民族团结,取得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成绩。三是要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相结合。普法宣传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进行,有效推进依法治企工作。要配合、协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劳动保障、招标投标、资源节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规范内部管理,保障企业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四、普法宣传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