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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村人口2500多人,是一个人口大村,其中,党员50多人,耕地面积2500余亩,是一个农业大村,农作物以玉米和小麦为主、经济作物以花生、大豆和大蒜为主。村规模较大,村民富裕,村容整洁,民风朴实。
二、经济状况
1.农业种植:
村是一个种植业比较发达的村庄,多年来村民们一直保持了种植农业作物的传统,村民勤劳朴实,积累了大量的种植经验。近年来,农产品以花生、玉米、小麦为主。今年全村的花生种植面积约有1000余亩,亩产600多斤,按照往年的盈利标准,每亩每年可盈利近元。
2.外出务工:
村有相当部分的人,在本镇、罗庄、兰山等地务工,大大缓解了附近企业用工短缺的现状,并且本村在外务工人员技术好、素质高,是企业发展中较为重要的力量之一。外出务工人员凭借自己的知识和技术,每人每年可带回工资10000多元,是家庭较为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
3.个体经济:
村是村村通工程实施的先进村,有着良好的道路交通优势。村民利用道路交通便利的优势,在沿路两旁发展餐饮、服务、副食等经济,为村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氛围,同时使得农民收入有单一的农业经济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拓宽了农民的收入渠道进一步提高了本村农民的经济收入。同时村拥有良好的矿产资源优势,村民敢想敢干,开设多家石厂。个体经济成为村农民增收的又一重要途径。
三、现有的问题
1、计划生育
由于村是一个人口大村,计划生育管理比较困难。主要原因有村民思想意识差,传统观念的影响根深蒂固,对生男生女的认识比较片面,种种原因导致计划生育工作处于一个困难的局面。再难的工作还需要我们去克服、去开展,对于计划生育工作,我认为主要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让他们了解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改变他们的思想认识,使村民自觉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和政策;
其次,要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和纵容,对于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要按照要求和规定给予奖励和扶助,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严格要求自己;
最后,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效率,要善于捕捉各方面的信息,根据不同的家庭、不同人的性格和脾气,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做到因人而宜、因事而宜,提高工作效率。
计划生育工作是目前乡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求我们认真分析当前的形势,按照党委和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2、远程教育
远程教育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系统工程,既然国家在这方面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我们就应该把这项工作做好。尽管村委对远程教育做了大量宣传工作,配备了专门的远程教育播放员,并定期播放远程教育节目。通过调查了解主要原因有:一是村民过于繁忙,没有空闲时间观看和了解;二是村民文化水平低,没有自发的学习意识;三是远程教育工作人员没有抓住农民的学习需要。搞好远程教育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作为大学生村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与修养,当好农民群众的信息传播员,农业技术的指导员,群众放心的服务员;重视并做好宣传工作,农民认识不足,就是我们宣传不充分、不到位,只有宣传到位,才能很好的开展远程教育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性、针对性,张贴或广播远程教育播放内容,让农民对远程教育了然于胸,只有做好计划和安排,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调研总结
记者专访了从1952年起便在贵阳老百货商店里从事宣传工作的万祥富老人。自解放初期开始,万祥富便进入了大十字商圈,从一个普通店员干到担任百货大楼宣传干事,最后从新闻单位退休,整整经历了一个甲子的时间跨度。
“国倾家贫幼辍学,自磨自励任蹉跎,几度春秋古稀至,万君才调无伦多。”这是挂在万老家里的一幅字画,是友人对万老这一生的总结。初中只念了42天的万老,凭借自身出众的绘画、书法才华,从绸缎铺学徒做到了百货大楼宣传干事,上个世纪70年代还设计了贵阳市的各种票证。
在采访中,这位年近八旬的老人以自身经历,向我讲述了60年间贵阳市物资市场的变迁,见证了人们物质生活的变化。
“商品品种单一的50年代,商业市场中的绸缎、百货、医药等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摊子。”
黄韬(以下简称黄):上世纪50年代,人们的物质生活是什么样的?商业市场的基本状况如何?
万祥富(以下简称万):上世纪50年代也被称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当时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了稳固政权上。而商业市场中,绸缎、百货、医药等都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摊子,主要集中在中华路一段。
当时贵阳市的商业从业人数只有1000多人,商品的种类特别单调,我现在还能够背出当时的物资品种。比如布类,主要就是阴丹士林布、学生蓝(学生着装用)、龙头双喜白布、达丰咔叽布、龙珠咔叽布、直贡呢。印花布类只有麻纱、泡泡纱、香港洛这3种。丝绸只有织锦被面和绣花被面(其中有湘绣、苏绣和川绣)。绸缎有木机纺、印度绸和电机纺。毛料一类是毛哔叽、毛华达、毛花呢和舍伟呢这几种。
人们的日常生活用品也比较稀少,比如男士衬衣也只有星光衬衫和麦砣衬衫,牙膏就只有黑人、中华和二友这3个牌子,肥皂和香皂的品牌就更少了。百货大楼里,主要的商品就是这几样,都还是旧社会时期遗留下来的。虽然品种稀少,但是那个时代里谁家里都不宽裕,一般这些商品还都是小学教师和机关干部来购买。最让店员们头疼的就是小学教师来买东西,手里钱并不多,可是对商品却很挑剔。
粮食的种类就更少了,主要就是面粉、面条、大米和玉米,供应点集中在新华路、中华北路和威清门一带。
在商品品种单一的50年代,商业市场的供应就是这样的一个状况。
“那个时候,票证虽然被称为第二货币,和粮票一样沿用了十多年,但是对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来说,它比金钱更管用。”
黄:人们将60、70年代称为计划经济时代,形成了凭票吃饭穿衣的特殊现象,您作为当时贵阳市粮票、棉花票等的设计者,能否谈一下您的个人经历和感受。
万:“计划吃饭”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特殊现象,在当时,弄丢粮票就意味着全家人只能喝西北风。除了常见的粮票、肉票、布票外,凭票供应的还有食糖、糕点、灯泡,就连一颗小小的打火石也都有票。那个时候,票证虽然被称为第二货币,和粮票一样沿用了十多年,但是对经历过那个时代的我来说,它比金钱更管用。
计划经济来源于当时的物资匮乏、紧俏,加上自然灾害,逐渐形成了定量供应的模式,从而诞生了票证。由于我自小喜欢画画、描摹、书法,在70年代设计了贵阳市的许多票证。当时贵阳市属几大专营公司经营的肥皂、棉花等商品到货后,一旦决定凭票供应,设计任务基本都是交到我手里。往往是接到任务就开始工作,长期忙碌到深夜。那个时代的票证全是手工绘制的,采取线条装饰图案,背景都是带有贵州特色的地标性建筑。绘图完成后,我必须在保卫人员的陪同下,把图送到新华印刷厂制版、付印、毁版等全过程完成后,才可以回家休息。但不得不说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从来没有私自多获得过一张票证,还是严格按照发放标准领取的。
当时的票据是按户籍、单位等来发放的,对高工资的人群还有购物券。一些人民生活的必需品是实行重点保障的,比如火柴、烧碱、肥皂、棉线、打火石,在数量和期限的影响下,必须按购物券供应。这一类生活保障品的发放,是当时市委书记和商业局长随时都狠抓的工作重点。
相对50年代时,70年代物资的种类有所增加,但是数量是有所控制的。当时出现了尼龙布、的确良、化纤、涤卡等紧俏物资,不一定要凭票购买,但也是不好买到的商品。
一些奢侈品,像红灯牌收音机、手表、缝纫机、自行车灯,还需要特殊的工业品票才能买到。这些票一般是由主营公司根据货源情况分批次向机关、学校、厂矿企业等单位轮流配发的。碰到过年过节的时候,福利好的单位或者有门路的人才有机会弄得到,谁得到这样的票证,就跟中了头等奖一样的高兴。
“有钱的人大不同,身上穿着灯芯绒。” 像灯芯绒和咔叽布一类的商品,凭票也不一定能够买得到,还需要“走后门”、排长队才能买到。1967年的时候,一个朋友穿上了灯芯绒做的外套,顿时成为了所有人羡慕的对象。当时还有侨汇券和工资券这两种票,对一般百姓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因为这两种券可以在贵阳友谊商店买到特别紧俏的进口商品和高级烟酒等。
由于物资匮乏,人们平时都勒紧裤腰带,把票证积攒起来过年多置办些年货。攥着各种类型的票证、顶风冒雪、在供应点门口排队抢购年货的场景,让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记忆犹新。
“现在的市场状况物资充裕,购物不再受到限制。人们从购物是一种烦恼的状况中脱离出来,进入了享受购物的乐趣中。”
黄:改革开放后,逐步进入了市场经济时代。在见证了市场的不断变迁后,您最大的感触是什么?
万:以后,党的工作重点开始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对政治、经济、思想、组织等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正确的决策。其中经济方面提出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随着这一变化,一些个体经济开始出现萌芽,之后如雨后春笋般越来越多。
贵阳也先后出现了个体经营的百货商店,像今天比较知名的星力百货和百盛公司。当时的市场相对来说较为繁荣,整体上已经不受计划经济的约束,物资丰富、品种多样化。像百货大楼、民族商店和喷水池商店一类的国有大型商店逐渐退出了市场。
改革开放以后,购物开始只使用钞票,那些曾经视如珍宝的票证就此“寿终正寝”了。现在的市场状况物资充裕,购物不再受到限制。人们从购物是一种烦恼的状况中脱离出来,进入了享受购物的乐趣中。
物质条件丰富的年代,困惑人们的是物资的过于丰富,让人无从选择。另一方面,商业市场中的销售者们也远不如过去那个年代那样质朴。不道德的推销手段花样百出,虚假广告种类繁多,末了还以“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企业所有”作为挡箭牌敷衍消费者。
不同时期的物资调配都有它的特色。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政府工作重点在稳固政权,当时物资种类少,数量也不多;计划经济时期,是凭票生活的年代,物资种类有所增加,但在数量上还是比较匮乏;改革开放后,物资多种多样,数量充裕,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关键词:贫困生;救助;助学贷款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学生总量的快速增长,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数量有较大增加。帮助数百万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解决经济困难,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是我国高等教育法的要求,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经济基础。
一、我国高校贫困生救助体系现状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教育部、财政部等部委和各地政府一直致力于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一种比较完善的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体系。《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这些救助措施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无偿的救助措施,这类救助措施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贫困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制度。另一类是有偿的救助措施,这类措施主要是指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
二、目前我国贫困大学生救助体系缺陷
尽管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建立了贫困大学生的救助体系,但该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争做贫困生现象、全班投票选贫困生现象、贫困补助轮流拿现象、拖欠贷款本息现象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很好解决,将严重阻碍我国贫困大学生救助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一)现行贫困生救助体系中存在的权利义务失衡
目前我国的贫困大学生的救助体系设计中仍含有大量的“免费”成份,即得到救助不须承担义务或承担少量义务,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权利义务的对等关系,形成了一种不拿白不拿,拿了也白拿的心理。
就国家助学金而言,是典型的不附带义务的权利。要想得到这种待遇,仅需要证明自己贫穷即可。随着大学生越来越务实,一些高校出现了争做贫困生现象,在笔者调查过的一个班级的80%以上学生写了困难补助申请。虽然还要有学校的认定,但认定非常困难。
就国家励志奖学金而言,是指对学习特别优秀的贫困生发放。虽然额度较大,但只按贫困生的3%比例发放,所以其覆盖面较小。因此,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主要作用在奖学而不在助贫。而国家奖学金的唯一目的是奖学,不论贫困与否均可获得,因此国家奖学金也很难在助贫方面发挥作用。
而勤工助学制度,是指学校为贫困学生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并适当提供报酬的一种制度。学校作为一个科研教学单位,本无多少岗位适合学生。一些高校的做法是把助学岗位的资金分给各个院系,而院系要想办法去设岗,比如扫地、打水等性质的“岗位”,学校为此付出较高的报酬。所以勤工助学在实际的操作中往往会演变成把“岗位”作为载体的一种免费发放方式。
(二)加重了银行和高校的社会责任
首先要明确政府应该承担资助贫困大学生的责任,银行、高校只是资助工作的执行者,但在目前贫困大学生的救助体系中,我们过分强调了学校和银行的责任,这在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中表现得比较明显。银行和其他的企业一样,是一个赢利单位,如果助学贷款业务没有赢利,它们自然不愿意承办,这也符合市场的运行规律。而高等院校的本质职责,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是教育,如果让高校在资助贫困生方面花费过多精力,必定会影响到教育的本质职责。特别是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让大学在资助贫困生方面有大动作,其难度可想而知。所以尽管政府三令五申,一些银行和高校仍然是阳奉阴违。即使一些高校在表面上也做了一些资助工作,但很大程度无非是应付政府或者为自己贴贴标签。
(三)法律监管的欠缺
任何经济活动都需要法律的约束和支持,只有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确保贫困生资助政策的顺利进行。而我国却缺乏相应的立法,这在国家助学贷款方面表现的尤为明显。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大都有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银监会联合或单独制定,作为部门规章其效力低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一旦遇到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情况,其相关条款的法律效力就受到质疑。
三、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救助体系的建议
对贫困大学生实施救助,让更多的人上得起大学,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是一个关系子孙后代的千秋大业。那么,如何才能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救助体系?
(一)救助理念:注重公平,体现效率
不同的救助理念,产生不同的救助制度。公平与效率是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社会价值。公平的内涵在于同样的情况给予同样的待遇;而效率的基本意义:从一个给定的投入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即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取得同样多的效果。在贫困生的资助体系中,要做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必须使同样贫困的大学生得到同样的救助,实现受教育机会平等,这就是最大的公平;在国家资助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使更多的需要资助的贫困大学生得到资助,就是最大的效率。因此,我国针对贫困生的救助理念应该借鉴日本的资助理念:资助最需要资助者,注重公平,体现效率。
根据公平与效率原则,对贫困大学生的救助体系设计,要尽量取消现行的无偿给予部分。将国家可以提供的资助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尽可能地使更多的贫困生得到临时资助。从另一个方面看,如果将贫困生的救助以有偿为基调,那么贫困生的认定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一种自主认定。因为一些可以通过别的渠道得到资金的学生,会自动放弃申请国家救助体系,从而让最需要资助的学生得到有限的国家救助资金。
(二)具体制度设计: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临时特困补贴为补充
借鉴国外对困难大学生资助的成功经验,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资助措施已是大势所趋。我国也不例外,特别是针对我国目前这种“穷国办大教育”的情况下,更应该如此。政府、银行、高校是实施这一制度3个必不可少的角色。
1、政府: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设计者、监督者、也是贷款利息的补贴者。政府作为贫困生救助体系的主导力量,在助学贷款中应发挥积极作用。应加大对银行的补贴力度,使银行能够在助学贷款中有积极性。同时,政府也应该对高校和银行进行监督,三者在助学贷款中各司其职。
2、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批者、监督者。高校作为审批单位,负责本校学生的贷款申请。各高校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贫困生认定制度,必须从制度层面入手,因地制宜,建立符合校情的认定贫困生的多环节多因素的支撑体系。从制度上保证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提高确定方式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使真正的贫困生受益。各高校还应进一步细化贫困生的管理工作,建立动态的贫困生档案。
3、银行:作为发放主体。首先要尊重银行的正当趋利要求。因为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在无担保情况下发放的贷款,利息自然应该高于一般有担保的贷款利息。政府按照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一定比例给予相应津贴,这些津贴用于保障银行得到最低的市场回报,鼓励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银行对助学贷款的管理要有一定的灵活性,针对学生贷款、还款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方式,以方便学生贷款、还款。同时由于大学生毕业后流动性大,存在一定的还贷风险,为了防范风险,银行可以以贷款学生的家长作为代偿人。因为大学生虽然大部分已经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一般没有经济来源,所以大学期间的费用一般由父母支付。在父母暂无经济能力的情况下,为了保障公平的受教育权,由国家以助学贷款方式予以资助,使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其父母在有经济能力偿还的情况下由其代偿,是有其合理性的。另外,银行对于到期不能偿还的助学贷款,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同于一般的贷款。法院要对这类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纠纷,实行快速执行机制,以增加恶意违约大学生的违约成本。
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情况下,还应以临时特困补贴为补充,以保证部分大学生由于家庭状况出现临时恶化,没有及时申请贷款情况下的日常生活所需。
(三)不可缺少的环节:多方位的代偿机制
目前,大学生的就业形式不容乐观,出现了相当一部分毕业大学生无法顺利就业的情况。针对这种还款不能的情况,2006年助学贷款代偿机制正式启动,中央部属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3年以上(含3年),其在学校期间申请的助学贷款将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这一制度考虑了我国目前的大学生就业形式严峻的客观形式,借鉴了国外的做法,是对国家助学贷款的有益补充。但这一制度毕竟刚刚实施,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涉及面太小:只包括中央部属高校、代偿机制只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并且实行总量控制;涉及方式单一: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3年以上等等。所以,这一制度还需要不断的完善,逐步建立起多方位的助学贷款代偿机制。
总之,可持续发展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可以是救助资金循环使用,提高了使用效率,让更多的需要救助的学生得到救助,直接的、制度化的经济资助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个体经济基础,即每一个贫穷的个体可因为助学贷款政策而获得均等的教育机会。因此,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资助体系既符合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又能体现教育公平和效率。不论是从法理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实践的角度,都是我国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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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现状及存在问题
(1)经济生活困难。农村空巢老人的经济生活因来源单一,而支出又相对较大,因而造成了生活困难甚至窘迫的状况。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和子女所给的赡养费。一方面,农村老人多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而务农所得的收益又是很微薄的。另外,老人的年纪越高,他们能够靠自己的劳动所获得的收入就越来越少。另一方面,与城市经济相比,农村的经济水平仍旧比较低,农民的收入也比较少。统计年鉴显示2008年底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760.62元,占到总收入的30.0%,其中农业收入为1426.96元,与此同时,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达到3825.79元。可以说单纯的以土地收益为主的家庭在应付日常的生活消费方面是比较困难的。此外,农村外出务工的子女存在着文化水平低、缺乏必要的劳动技能等自身方面的不足,因而在城市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加上城市里高昂的生活开支,打工所得的收入也就十分有限。这种情况下,子女对老人的经济支持也就变得非常有限,他们所能提供的赡养费也就是十分微薄了。此外,据老年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目前中国老年人中70%患有各种老年病,其中15%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身子骨一般都比较弱,很多老年人都患有一些慢性疾病如高血脂、高血压、慢性支气管炎、腰椎盘突出等,生病就医所需的昂贵的医疗费用,对于经济收入微薄的老人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2)子女对老人的日常生活照顾不到位。在过去的农村经济中,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很强,绝大多数农村家庭都靠耕种土地获得收益。所以,农村老人大多都与子女居住在一起,他们的日常生活也都能够得到子女的照料。但现在,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家乡流向城市,且很多人都只会在过年的时候回家。在这种生活模式下,年轻一代也就无法完成对老人生活的照料。随着老人的年龄越来越高,身体越来越弱,子女对老人生活照顾的不到位,常常使老人心里有话找不到人倾诉,生病了也不敢独自去医院看病,因为挂号、排队、取药、输液等都无人在旁边帮忙照料。
(3)精神赡养的缺乏。幸福是“人们在社会的一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感受或意识到自己的目标和理想的实现或接近而引起的一种内心满足。”由于子女的离开,生活上的不便和困难等原因让空巢老人在晚年缺乏关爱,幸福感降低。目前在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赡养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口。农村里有些空巢老人长时间留守家中,子女长期不与老人联系,既无信件,也没有电话,老人的生活处于一种无人看望,无人慰问的状态中,只得长期与孤灯为伴。加之农村的娱乐方式极其单调,在西部山区里有些农村家庭与家庭之间也相隔较远,因而老人的孤独、孤寂、不幸福的感情很强烈。
二、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成因分析
1.家庭养老负担沉重
首先,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家庭收入来源单一,生活本就不富裕,因而子女能够提供给父母的赡养费就十分有限。其次,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老人的平均寿命在延长,越来越多的家庭出现了4-2-1(即四个老人,夫妻二人,一个孩子)家庭格局。这就意味着一对年轻夫妇需要赡养四个老人、抚养一个孩子,这在当今物价、教育和看病齐高的形势下,无论是从经济方面来讲,还是从时间或精力上来说要照顾好家里的老人都是十分困难的。
2.农村空巢老人的自我养老意识薄弱
农村的绝大多数老人都有着“养儿防老”的想法,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他们又把养老问题转为依靠儿女养老和国家养老,却始终没有意识到自我养老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的收入水平也低,老人又事事为子女考虑,大半辈子或一生所挣的积蓄都花在了儿女身上,修房建屋、嫁女娶亲、支付日常开支等。而等到年老体弱需要一定的费用来养老时却发现自己无分毫积蓄,完全不能依靠自己来养老。
3.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造成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
一是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使得在农村务农的收入远不如进城务工的收入。很多农村居民为了改善生活,提高家庭收入,纷纷进城务工。二是城市提供的多种公共设施方便和满足了人们的各种生活需求,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加之户籍制度的松动使得人口流动不再困难,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就业更自由。鉴于此,传统的农民开始不断适应城市化的进程和现代化发展的节奏,不断的向城市转移,农村的老人也就没有了年轻人在身边照顾。
4.道德观念的转变
在传统文化中,父母在家庭中有着很高的地位,并且在年轻人中有着“父母在,不远游”的观念,视赡养父母、孝敬父母为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现在,由于新一代的年轻人受现代文化的影响,价值观念已经发生了改变,表现为家庭责任感缺失,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等。传统道德价值观逐渐失去了在农村的统治地位,一切向钱看,以自身利益为最高标准等价值观念盛行。并且年轻人面临着较大的生活压力,导致子女把对老人的赡养当作生活上的累赘。因而,越来越多的子女忽视对老人的照顾,推卸赡养老人的责任,或虐待老人等,与过去尊重老人、孝敬老人的行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5.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不够完善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缺陷。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但西部山区的空巢老人特别是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根本没有经济能力缴纳这笔费用,这等同于他们完全不能享受这项政策所带来的优惠。其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偏低,报销过程复杂,受地域限制较强,这些都给年老体弱且识字水平不高的农村空巢老人带来极大的不便。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尚不健全。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方面,个人缴费的比重偏高,财政投入和政策倾斜的力度不够。我国农民的整体收入水平还不高,除了支付日常生产和生活的消费以外,其收入的余额若要用来购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保障老年生活就显得很困难。
三、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方式的探索
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切实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需要国家、社区、家庭的共同努力。
1.国家在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方面应该有所作为
(1)国家立法机构加强法制建设,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使农村空巢老人能够依法维权。国家应制定尽量详细的法律法规,既要使子女明确自己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也要使空巢老人在权力受到侵犯或得不到保障时能够做到有法可依,依据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方面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要使西部山区的农村空巢老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需要建立一套基础、完备的养老体系。农村空巢老人的人数存在一定的规模,且目前农村养老体系的建设基本处于起始阶段,因此,需要政府在建设资金上给予支持,帮助建立起配套的养老体系。养老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制定不同的分配比例。在政策方面,政府应做出具体的、详尽的规定。如,组织老人进行相关的文化娱乐活动或力所能及的劳动,丰富他们的日常生活;组织相关人员与空巢老人一起过节假日,给老人带去精神上的安抚和慰藉。
(3)加强建设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矛盾表现在受地域限制很强,一旦患者所就医的医院不在新农合的指定范围内,其门诊费在就医地和户籍地都得不到报销,即便是住院费用,回到户籍地所报销的金额比例也不大。所以国家应尽快解决支付困难,尽快实现异地结算、方便结算。此外,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合作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一点应做适当的调整,即对于那些生活特别困难的空巢老人或孤寡老人应降低缴费标准或免于缴费而由政府财政来支付这笔费用。
2.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增强农村家庭的养老能力
空巢老人的出现是因为落后的农村经济不能满足农民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导致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使得空巢老人无人照顾。发展农村经济,可以从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入手。对于农村土地的利用,不应仅限于种植农作物,还可以因地制宜种植经济价值比较高的经济作物,如果树、花树,种植蔬菜等;或发展水域养鱼、养鸭或其他类型的农副产业。
地方政府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解决当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减少劳动力外流。一是利用地方优势,提供优惠的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来本地发展;二是向农民宣传就业和创业政策,鼓励农民发展个体经济,为农民创业提供专业指导和贷款等。
3.农村社区养老的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