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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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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验收报告

调查验收报告范文第1篇

1、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

2、《全国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95;

3、省退耕还林办公室《关于调整地区花椒、核桃、银杏、油橄榄等生态树种造林密度下限的答复》;

4、《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二、复查验收范围

1、年春季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2、年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工程保存情况:

3、年退耕还林、荒山造林补植情况;

4、年退耕还林粮款兑现情况:

5、绿色长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

三、复查验收内容

(一)年春季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工程:

1、任务完成率、面积核实率、核实面积。

2、造林成活率、核实合格率、合格面积;

3、作业设计执行率;

4、综合管理情况:(1)农户合同签订率;(2)优质苗木定植率:(3)混交比例;(4)管护率;(5)建档率

(二)年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工程:

1、面积核实率(核实面积);

2、株数保存率、面积保存率;

3、年粮款发放到户情况。重点复查县上兑现到乡(镇)与地区下达分解到乡(镇)的兑现文件相互衔接情况(兑现乡镇、兑现面积、兑现数量是否一致,兑现的时效性);粮款发放到户情况;

4、年退耕还林工程林权证颁况。

(三)年春季绿色长廊建设工程:

1、绿色长廊范围内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实施情况;

2、绿色长廊范围内行道树栽植情况;

(四)种苗管理情况:

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所使用的种苗必须是良种壮苗,种苗采购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必须具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两证一卡一签”(质量检验证、检疫证、种苗验收卡和种苗标签)。

四、复查方法

(一)被查乡(镇)的抽取。

县级自查结束后,自查结果以县政府文件上报市政府抄送市林业局,乡级样本由市林业局进行随机抽取,在外业工作开展前,复查人员严格保密抽样。抽中的乡(镇),不得擅自变动,必须按照规程整乡、整村、逐地块进行地毯式、覆盖式复查。

(二)外业调查

严格按《省退耕还林(草)工程检查验收办法(试行)》执行,并在复查验收中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凡存在以下问题,不予复查验收:

(1)、县级自查没有结束,没有以县政府文件上报自查报告的,或分乡(镇)统计表不全的,没有自查验收图(1:25000地形图)及相关验收资料的;

(2)、造林工程没有作业设计或设计未经市计划、林业部门批复的;

(3)、可通过封山育林达到恢复植被,但破坏原有杂灌次生林地、疏林地进行荒山造林的;

(4)、未列入县政府自查报告汇总范围的;

(5)、作业设计、造林地块重复,造林年份不清,用往年造林顶替今年造林的。

2、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对初植密度未达到标准、使用三级及其以下等外苗、栽植不规范的,不计入合格面积。

3、三年以上的撩荒地,无土地承包证的退耕还林,按荒山造林对待。

4、年退耕还林工程中复耕的,保存率(保存合格面积)按零计算.并按《退耕还林条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尚未承包到户和休耕地的退耕还林,按荒山造林对待。

6、小班面积量算,必须在现地以1:25000地形图进行勾绘或实际丈量后改为水平面积,不得粗估冒算。

(三)内业计算。

1、计算指标:

(1)任务完成率=(核实面积/计划总面积)x100%

(2)面积核实率=(核实总面积/上报总面积)x100%

(3)成活率(株数保存率)=(成活(保存)株数/造林总株树)x100%

(4)核实合格率=(合格总面积/核实总面积)x100%

(5)混交林比率=(混交林面积/核实总面积)x100%

(6)保存率=(合格总保存面积/计划总面积)x100%

(7)优质苗木定植率=(定植优质苗木面积/造林总面积)x100%

(8)管护率=(有管护措施的面积/核实总面积)x100%

(9)作业设计执行率=(按作业设计施工的面积/核实总面积)x100%

(10)林权证发证率=(已发林权证面积/应发放总面积)x100%

(11)建档率=(∑调查建档的小班面积/∑调查小班面积)x100%

(12)合同签定率=(∑调查签定合同的农户/∑调查农户)x100%

2、造林合格标准:

(1)成活率≥85%为合格面积;

(2)成活率84—70%为基本合格面积:

(3)成活率69—41%为补植面积;

(4)成活率≤40%为重造面积。

3、年度复查结果与县(区)及总场自查上报结果误差在±5%以内的,认可县(区)及总场自查上报结果。超过±5%误差范围的,以被查乡(镇)结果用加权平均法推算被查县(场)结果。但核实面积、合格面积不得大于县上报面积,核实率、核实合格率不得大于100%。

4、综合管理到位率按以下要求计算:

(1)农户合同签定率占该项20%(未签定按零计算);

(2)优质苗木定植率占该项30%;

(3)混交林比率占该项10%;

(4)管护率占该项20%;

(5)建档率占该项20%(注:制度、图、表未上墙的按零计算)。

四、复查验收成果

(一)复查验收报告

1、基本情况:工作时间、人员构成、检查方法等。

2、复查结果:所有复查验收内容的结果。

3、评价、问题及建议:对造林成效作简要、准确、客观的评价,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各县(区)各类统计表(excel电子表格软盘)、复查验收表,复查验收外业勾绘地形图复印件。

(三)本年度的兑现文件。

五、各县(总场)材料准备

1、年作业设计及批复,完成(保存)面积分乡(镇)统汁表、自查验收(保存)图。

2、以县政府文件上报的年退耕还林工程自查验收报告、前六年退耕还林工程保存率验收报告。

3、本年度兑现文件,有关造林安排、自查验收、管护措施落实等工程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4、造林涉及乡(镇)、林场1:1万或1:2.5万的地形图。

5、全面、规范的工程建设档案(现场查看)。

6、复查验收组所需其它材料。

六、复查验收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关于进—步加强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退耕还林(草)工程检查验收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复查验收。

(二)、复查验收实行组长负责制和复查验收结果责任追究制度,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巡视组请示、汇报。

(三)、复查验收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轻车简从,清政廉洁,实事求是,并自觉接受复查巡视组的督查。

(四)复查验收人员外业调查工作应听从安排,做好外业调查安全工作,穿戴胶鞋、雨具,备好防暑、防蛇毒药品。

调查验收报告范文第2篇

为加强我市重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通过对各管护人员的考核和核查各林班的管护状况及效果,对我市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质量进行评价,以保障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正常使用,充分发挥重点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我市重点公益林管护水平的提高,根据《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护检查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各管护单位和个人的管护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检查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方案,统筹安排

根据《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理试行办法》、《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护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儋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重点公益林管护情况检查及管护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市农委检查领导小组,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考核工作小组分赴各镇进行检查考核。

二、检查时间

2009年12月6日至12月26日,时间为20天。

三、检查依据

(一)、《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理试行办法》;

(二)、《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护检查办法》;

(三)、《海南省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试行办法》;

(四)、《海南省重点公益林专职技术管理人员管理试行办法》;

四、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省级补偿基金范围内重点公益林,总面积为531395亩(国家级319579亩、211816亩),全市265名管护人员,其中技术员15名,管理人员31名,专职护林员219名。

五、检查办法

按照《方案》的要求,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两步聚实施。第一是各责任区对本辖区进行自查,并把结果报农委资源管理科;第二是农委检查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结果进行复查。

(一)、检查指标

(1)全市265名管护人员进行核实检查;(2)按照全面兼顾的原则,按面积的100%进行检查,对各小班进行全查;(3)红树林保护区进行小班个数和面积重新核实;(4)重点检查有海防林的乡镇,对各小班到现场实地逐项核对。

(二)、检查内容

1、内业检查

(1)、护林员巡山记录本,记录是否正确,真实。

(2)、对重点公益林管护制度及人员配备情况核,包括管护细则、管护组织、人员考核等是否完备。

(3)、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实情况和管护情况核查,管护合同是否签订,管护责任是否落实到个人。

(4)、专职护林员采取全查,全面检查专职护林员的管护情况。

2、外业检查

(1)、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访问调查,每个责任区各8名公益林管护人员和非管护人员进行访问调查,共对104人进行了访问调查。

调查验收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地形测量;地籍测量;测量成果;验收方案

Abstract: the topography measurement, cadastral survey is the main body of the project based measurement laid, but at present the country has not yet been regulations of the surveying and mapping rules and regulations on surveying and mapping engineering make independent supervision. How to ensure the proper use of the funds, and qualification of surveying and mapping in the product quality is to research and solve the problem. According to many years of work experience, and design measure results acceptance scheme, to better assess surveying and mapping the quality of the products.

Keywords: topography measurement; Cadastre survey; Measuring results; Acceptance scheme

中图分类号: P2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 言

地形测量、地籍测量是“十一五” 基础测量的规划要求,其成果是市县城乡规划、国土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各地方测管部门历来都积极地向当地政府申请财政预算经费,来开展这一城乡建设的前期性和基础性工作。测量数据既要满足1:500地形图的要求,又要满足地籍测量的需要,如何做到一图多用、节省投资,又能保证产品的质量,这是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们在工作中采用监理机制进行测量成果的监督检查 。

二、 检查验收的前提条件和步骤

1 .验收的前提条件

1 .工作法律程序正确;

2 .按合同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3 .权属调查没有外承包;

4 .成果资料齐全;

5 .成果经专检合格;

6 .书面申请检查验收的报告。

2 .检查验收的步骤

1 .听取被验收单位的工作总结、自检和成果质量自评的情况汇报;

2 .填写验收记录;

3 .作出质量评价;

4 .写出验收报告。

三、 分区和抽样方法

1 .分区、分类检查验收地形测量作业区的面积大约定为15km 左右。地籍测量则以村(居) 委会为单位分批检查验收。

2 .样品抽样方法确定检查验收区后,在测区接图表上采用随机抽样方法确定被抽查图幅(样品),首幅采取抛硬币法确定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 检查项目和质量评定

1 .检查验收项目

1 .文字部分(10分),包括技术设计、工作技术总结、各种资料、仪器鉴定。

2 .权属调查部分(35分),包括权属来源、界址调查、宗地草图、地籍调查表。

3 .控制测量部分(21分),包括E级控制,首级高程控制5”网、8”网和图根控制。

4 .地形要素测量和电脑资料(25分),包括数字化地形图测量和计算机内部属性和拓扑关系。

5 .地籍图部分(9分),包括地籍图、宗地图和面积统计。

2 .质量评定

对文字资料、权属调查、控制测量、地形要素测量、地籍图测量情况分别在质量评分表中,评定各项目质量分数,加总分后评出本项目的成果质量总分。成果评定质量等级的标准如下:总分大于95分(含)为优;总分大于85分(含),低于95分为良;总分大于80分(含), 低于85分为合格;总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

五、 检查比例和内容

1 .文字部分的检查包括技术设计书(实施方案)、技术总结、自检报告、工作报告、测量仪器检验报告及成果的整理和归档,作100%的检查。

2 .控制测量部分的检查控制测量成果作100%检查;外业手簿、计算资料等:E级作100 %、5”控制作50%、8”作30%、图根作15%的内业抽检;外业检查比例:E级为30%,5”、8”为lO%,图根3%~5%。

3 .地形要素测量部分的检查

1 .内业检查:建成区为50%、非建成区为30%;

2 .外业检查:建成区外业作30%、非建成区作10%~30%的外业检查,外业检查包括野外巡视、量边和野外散点测量。外业量边时每幅图至少要量边50条,量边分为一级界址点、二级界址点、地物点间分别注明和统计。外业散点测量分为界址点、地物点、地形点高程、等高线高程分别注明和统计。每幅图测大约100点左右,每测区打点和量边的总量不少于500条(点) 。

4 .权属调查部分的检查

1 .内业检查的抽样比例为30%~50%主要对样品进行街道、街坊、宗地号的划分是否正确,权属调查确定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土地使用现状和申请书是否一致,宗地草图、 地籍调查表填写的内容是否齐全、准确、规范,与地籍图上注记的内容是否一致,权属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合法等;

2 .外业检查的比例为5%~10%,主要对样品进行实地界址认定、门牌号、界址边长、 相关边长、宗地内建筑物、界址线位置、类别、使用现状等检查,核对实地、宗地草图、地籍调查表三者是否一致。

5 .地籍图部分的检查

1 .内业抽查比例为30%-50%,主要检查原图的内容、符号的应用及图面整饰是否标准,地籍要素及宗地内部注记、宗地面积和面积汇总及分类统计之间的一致和正确,宗地图的内容及和宗地草图的关系;

2 .外业检查比例为5%~10%,主要到实地检查宗地图和实地的一致性、实测宗地面积精度、地籍要素是否齐全等。

6 .电脑资料的检查

包括文件资料的有序、齐全性检查,平差计算、成图等软件的正确性检查,地形图、地籍图、宗地图的一致性检查,G1s接口的双向读写等方面进行100%检查,对图形属性进行30%的抽查。主要检查:

1 .电脑资料是否齐全有序,包括控制测量的起算数据、计算资料、平差结果,当采用电子记录时有原始数据文件;地形地籍图的块图、分幅图、GIS接口文件,以及宗地图、汇总表及界址点坐标册是否齐全。

2 .电脑资料的一致性,主要是与分幅图、地形图内容应一致,地籍图与宗地图及块图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地籍图中地形要素应与地形图一致,宗地图和调查表内容一致。

3 .资料的正确性,包括采用的各种软件是否符合要求;地形地籍图中的符号运用、地物属性编码、图层放置是否正确,图中是否有垃圾;宗地落界时是否严格标定,是否有漏或重界址点。

六、 计分方法

1 .重要因子的计分办法

地形、地籍测量质量评定的重要因子包括:地形、地物点的点位精度,地物点的问距精度,地形、地物点的高程精度,界址点实地认定。

2 .普通因子的计分办法

对普通因子的计分应尽量根据检查出来的错误的数量来扣分,抽检的错误为1%,扣应得小项分的4%,对于没有办法用数据评分的小项,则根据资料详细程度和正确与否适当扣分或给分。

七、 结束语

以上方法是笔者在多年的实际工作中探索和总结出来的测绘成果验收方案,经过几年的施行,证明该方案可行且易于操作,且能较实际地评定测绘产品的质量。

参考文献:

[ 1 ] 詹长根.地籍测量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OO1 .

[ 2 ] 乔仰文.数字化地籍测量[M].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04 .

调查验收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监理;职责

Abstract: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afety performance of construction and the functional reliability of use, the author based on years of practical experience, combined with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safety production regulations and quality acceptance terms summary such quality control points in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work.Key words: architecture;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

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2-

一、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

(一)工作内容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署、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通报。

(二)工作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资质证书、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控

(一)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监控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自检系统进行监督,使其能在质量管理中始终发挥良好作用,如在施工中发现其不能胜任的质量管理人员,应要求承包方予以撤换,其组织不完善时应促使其改进、完善。监督和协助施工单位完善工序质量控制,根据技术规范和实际工程情况建立每个分项工程的施工工序框图,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监控状态;并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报表。(二)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跟踪监控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质量跟踪监控,监督承包方的各项工程活动,密切注意承包方在施工准备阶段中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方面因素所做的安排,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了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的变化,如上岗人员组成及变化,施工材料质量或配合比变化,施工机械的运行与使用情况等。严格工序交验制度,执行好监理程序,按施工工艺流程图,制定全套工序交接、质量验收交接细则,明确应参加验收的专业监理人员和承包人相应的技术人员以及检测项目方法等事宜,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未经专业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的工程,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通过对主要工序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以把握整个工程质量情况。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每一分项或分部工程的各个工序质量实施质量严密、细致监督,建立施工质量跟踪档案,详细记录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活动的全过程。

(三)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对重要工程部位、关键工程部位、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要全过程的、全方位、全天候地旁站,相应地承包人也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坚守施工现场,与监理工程师一同检查施工质量,随时解决可能发现的问题,保证工程质量,对不能确信的,监理单位要亲自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而每一工序完工、承包方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可以开始下一工序的施工。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且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则可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验收办法进行检查验收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四)认真审核设计变更方案和变更施工图由于现实施工时经常会碰到如“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相符合”等原因,需要对设计进行变更,监理工程师应依照技术规范和现场调查的情况来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设计报告的可行性,经济性,并进行审批,重大的变更设计应汇同设计单位一起审批签发。

(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现场质量会议,及时解决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及有关工程动态,同时适时地协调有关施工单位的关系等;通过现场质量会议,监理工程师通报了工程质量的宏观情况,存在的质量隐患、改进方法,承包人提出当前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有什么要求监理工程师给予协助配合,这样一来就加强了双方的沟通,从而有力地促进工程质量目标实现。(六)正确行驶监理权力控制施工质量按工程项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行驶工程质量监控权,在出现质量异常、发生质量事故,及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等情况下,可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对工程数量有认可签证权,监理工程师未检查确认的工程数量不予认可;工程投资计量支付权,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不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不予计量支付。应正确行驶监理权力,使整个工程项目始终在监理工程师的监控之下。

三、工程收尾阶段的质量监控(1)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办法,对所完成的单位或单项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缺陷问题,遗留问题应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承包人,限期整改。(2)监理工程师应协助配合由交通质量监督站组织的交工验收;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交工验收报告,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监理工程师要认真落实,属于资料上的错漏要立即更正,对存在的工程缺陷应以工作指令的形式反馈给承包人,按交工验收报告的要求,限期整改处理。(3)督促指导承包人做好竣工资料收集,整理,汇兑,归档,并审核签认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和图表。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编制监理竣工资料。施工质量监理的实质就是监理工程师组织建立以其为核心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督管理承包人按工程项目合同及设计文件所规定的目标进行实施的过程,因此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认真贯彻落实到每一位监理人员是质量监理的关键。

四、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所承担的监理职责

(一)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

(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调查验收报告范文第5篇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年,市里下达给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是1330户,要确保在年底全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要优先考虑生存条件恶劣、灾害频发、生态重点保护区域的贫困村,优先保证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安排省、市“第一书记”帮扶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沿河沿线和矿山塌陷区旧村居。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已经纳入整村迁建计划的拟搬迁村庄,不再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2、坚持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五保、低保等)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坚持就房、就地、就近原则。修缮加固的在原住房基础上实施,拆除重建的可根据情况就地、就近实施重建。

4、坚持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在不违背国家和省、市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重点安排,贯彻原址、就地就近改造原则,避免财政资金浪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强调尊重传统习惯、使用传统工艺,突出地方特色。

6、坚持公开公平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中央每户平均补助7500元,省里实行资金配套。

三、资金管理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下同)要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的困难程度,自筹资金能力,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分类补助标准。要避免平均分配资金,对修缮加固的根据实际资金需要确定补助标准,对需拆除重建、自筹资金困难的,可视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要结合农村住房建设、小额贷款、农户自筹等方式,解决困难群众的改造资金筹集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乡镇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不得占用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具体包括培训、检查、鉴定、拍照、复查、新房标识牌、有关设备等费用。

四、基本要求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危房集中村庄的危房改造,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农村危房改造应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1、原址重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原址自建为主要方式,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2、修缮加固。对房屋局部构件进行修缮或更换的方式进行改造。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联系施工队伍,确有困难的农户,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帮助联系施工队伍建设。

3、集中改造。对于生存条件恶劣、灾害频发、生态保护、水源地保护和压矿搬迁等重点区域的贫困村,可实行整村易地搬迁建设。整村改造村庄中,对改造前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且改造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可按规定予以补助。

(二)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充分考虑抗震等防灾设防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引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扩建。地方政府要积极引导,严格控制标准,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

五、操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以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附件2),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入户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县级审批。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县危房改造督导组按照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到申请户实地进行房屋鉴定核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乡镇,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五)签订协议。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反馈到乡镇后,要组织好乡镇(甲)、村(乙)、户(丙)三方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书四份,三方各一份,报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省、市、县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七)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由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向县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资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标识。县住建、发改、财政部门对县验收报告进行复查,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对改造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六、项目要求

(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各乡镇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要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户纸质档案内容应包括:档案表、家庭成员有关身份证件、五保(低保、残疾)等证明复印件,农户申请、危房鉴定、危房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公示、审核审批、竣工验收、协议等有关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县农房办要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原则上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产权登记。完全由政府出资新建、免费提供给分散供养五保户居住的住房,其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二)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积极探索抗震安全检查合格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相挂钩的具体措施。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防常识。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各乡镇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可以选用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也可使用有资格的个人或单位的设计方案,还可由承担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

(三)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一旬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十一月下旬检查考核。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旬报制度,于每月6日、16日、26日前将《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旬进度表》报县农房办。县发改、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汇总并上报有关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落实、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情况。各乡镇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信息等形式,及时向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七、具体实施

各乡镇要认真编制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在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管理能力、用工量、农户自筹资金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村(居),各乡镇于前将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情况,报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危房鉴定委员会、鉴定小组,进行调查摸底。研究政策,进行人员培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任务等。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各乡镇将任务落实到农户,组建机构,培训人员,落实补助资金,核定农户资金补助方式和补助数额,组织拆旧建新和修缮加固等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阶段。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好中央、省、市检查验收工作准备。

九、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协调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县发展改革、财政、民政、房产、扶贫、残联、国土资源、教育体育、交通运输、农业、卫生、审计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建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技术指导、情况调度、建房数量认定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市级投资补助;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并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低保户的认定工作;扶贫办负责做好贫困户的认定工作;残联负责做好贫困残疾人家庭的认定工作;房产部门负责会同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确权发证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查和监督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并明确村居责任,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