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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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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治理方案

职业卫生治理方案范文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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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治理方案范文第2篇

(一)、考核要求高,稽查工作机制日臻完善

我所结合实际,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要求,为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部制约,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设置了专门科室,选拔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卫生监督员专职从事稽查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各类稽查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以文书、案卷质量稽查和监督员治理为基础,同时开展现场稽查完成单位50家。在行政许可监督意见和职业卫生类案卷终结报告中,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每月完成一次稽查考核情况通报。

(二)、服务意识强,卫生行政许可高效便捷

以"解放思想、创优服务"活动为平台,树立优质服务意识,将优质服务延伸到咨询、受理、审核、发证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四轮审改",在新发、复核卫生许可证过程中,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简化审批程序;同时进一步清理了收费项目;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许可依据、范围、条件、程序、收费等通过媒体、网络、公示栏及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今年以来,卫生许可的质和量明显上升,截止1一月17日,共受理审核各类单位459家,现场量化审核率100%。积极宣传贯策《行政许可法》,不断改革行政许可治理体制,将现场预防性卫生审查纳入窗口治理,真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集中办理模式。

(三).执法力度大,凸显卫生监督权威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处置

为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今年我所进一步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调整了应急组织和应急分队。向社会公布了24小时值班电话xx,中层以上干部24小时保持信息通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实行全所一盘棋,领导靠前指挥,业务骨干服从调配,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措施果断,决策科学,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降低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为原则。今年以来,共处置*高级中学食物中毒肇事案等9起食物中毒事故,均为一般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共102人。立案查处9起,罚款计8.4万元。实施行政处罚到位率100%。未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2)、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向纵深拓展

认真宣贯《职业病防治法》,对化工、医药、纺织、农药、电镀、蓄电池等行业的用人单位进行督促、指导和服务,对其劳动者体检、防护设施和用品、警示标识、危害因素检测及规范化建档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要求每个综合监督科室每月完成10—15家企业的监督覆盖。截止1一月17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531人次,共检查厂企279家,比去年同期增长74.13%。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体检达12800余人,全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规范化治理工作台帐的厂企有158家,劳动者个人建档6122人份。检查中,对2名存在职业禁忌症的工人予以合理安置,对6家存在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罚款36.2万元。对31家重点建设项目存在或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进行上门告知其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3)、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1.按照省、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了蓝盾一号和三号、卤肉制品、豆制品及卤菜加工小作坊、纯净水、饮料、月饼、饮用水等各类专项整治42项。重点针对商场、超市、药店的保健食品、散装食品的规范销售,打击保健食品的虚假夸大宣传;整治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结合区政府"清无"工作要求,强化农村食品卫生监管,严格卫生准入,严厉查处无证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食品;非凡是在奥运期间,我所始终绷紧预防食物中毒这根弦,结合蓝盾三号专项整治行动,以交通干线辐射区、游泳景区、食品生产加工集中区为阵地,进行重点整治,实现了"平安奥运、和谐奥运"。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630人次,检查各类单位65000余户次家,责令整改2123户次,立案查处175家,罚款94.433万元。查处销毁不合格食品53.5公斤,收缴暂扣非法生产用工具3卡车,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72家。

2.开展春、秋季学校卫生及学校周边食品店专项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693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学校212所,对1所学校实施了行政处罚。监督覆盖率达100%。

3.量化分级治理工作。对全区212所学校的214家食堂100%实施了量化分级治理工作。继续在餐饮业、快餐业、纯净水生产企业,单位食堂实施量化分级治理,并加贴了分级标识。全区共有a级信誉度单位92家(其中学校食堂84家、纯净水企业4家、餐饮业4家),b级278家,c级2266家。今年又有9家单位申报食品卫生a级信誉度。

4.创建卫生镇、村工作。根据常州市下达的创建卫生镇(村)任务,配合相关镇政府做好食品、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同时对业主、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新创建国家卫生镇2个、省级卫生村55个。

(4)、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卓有成效

为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我所克服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人手少的困难,及时制订卫生监督工作方案,配备经验丰富、吃苦耐劳的卫生监督员,落实各项卫生保障措施:第一点是注重接待单位重点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卫生知识和法治意识;第二点是强化预防性卫生监督检查,注重接待单位对卫生监督意见的整改落实;第三点是完善大型订桌申报制度,加强重大节日前对大中型餐饮单位的监督力度,确保节日期间食品饮用水的卫生安全。今年以来,相关卫生监督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了"花都水城、浪漫xx"旅游节、"英才杯"女曲赛、省青少年田径运动会、科技经贸洽谈会、中国药物科技论坛、"两会"、元旦春节、高中考等27起卫生监督保障任务,真正做到了"万无一失",受到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5)、"五小"行业长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1."五小"行业长效治理工作:为巩固"五小"行业整治工作成果,今年在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工作制度、工作措施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针对市、区考评办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采用堵疏结合、监督与服务并重的方法,有效推进了"五小"行业长效治理进程。在店堂内外环境、"二证"持证、硬件设施和内部治理等诸方面均取得了很大进展。截止1一月17日,考评区域共有3095家"五小"行业单位。持证的有3017家,无证的38家。卫生许可证持证率98.75%。对8家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共罚款6.45万元。与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取缔行动,共取缔各类无证单位128家,收缴暂扣违法生产用工具5卡车。顺利完成了"五小"行业从业人员的免费培训工程。''''''''''''''''

2.创建"示范街"、"示范店"工作:根据卫监控文件精神,第一点是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采用"天天查、每周报、月月评"模式,确保了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第二点是职责明确。将创建任务扩大到4条示范街,100个店。定人定岗定责,分工与协作并举,有力地推进了工作进度。第三点是措施有力。在告知宣传的基础上,开展培训发动,同时树立精品,以点带面,得到了广大业主的积极响应与配合。第四点是加强信息输入,做好动态维护与治理。1一月12日,市卫生局专家组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了考评验收,得到了专家组一行的充分肯定。

"五小办"全体卫生监督员、检查员走街穿巷,反复巡查在第一线,用自己的辛劳和汗水,诠释了奉献品质。但由于"五小"单位硬件设施简陋,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差,台账登记不能按要求落实,人员流动性大,不能及时办理健康证实。尤其是长效治理经费投入逐年大幅缩水,加之人手紧,任务重,管区大——承载着太多的艰难,"五小办"运行举步维艰。

(6)、投诉举报得到快速处理

按照依法处理和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维权与服务相结合,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回复,坚固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截止1一月17日,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62起,其中医政类90起,食品类67起、其它5起。回复率达100%。立案查处15起,罚款8.466万元。及时结案率100%。

(7)、整顿和规范医、药服务市场取得阶段性成效

按照蓝盾二号、四号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等方案,第一点是对全区82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其内容包括院内感染、传染病防治、医政、医疗废弃物与污水处理等。监督覆盖率90%以上。同时对供给室不规范、生活垃圾与医疗废弃物混放、放射工作人员无证上岗、助产士开处方等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进行了跟踪监督。第二点是对全区500余家药店零售企业、19家卫生用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了药店坐堂行医、营养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等行为。第三点是制订计划,克服困难,开展打击无证游医、黑诊所专项整治,重点在湖塘城区、横山桥、遥观、牛塘等镇联合公安、工商、药监、城管等部门开展了15次大规模的打击非法行医集中整治行动。第四点是加大了传染病,非凡是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力度。一年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243人次,车辆93车次,检查各类单位418户次数,取缔非法诊所209户次,没收非法药品、b超血压机等器械8300余公斤,货值18万元。实施行政处罚21起,罚款金额10.76243万元。通过一年的工作,有效打击了非法行医的违法活动,医疗秩序明显好转,医疗机构治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8)、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进一步加强

根据省、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分别制订了我区游泳场所、住宿场所、化妆品等卫生监督工作方案:1.于7上旬会同区体育局、公安局联合对全区6家向社会开放的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对泳池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较好。2.于五月中旬对辖区内9家宾馆饭店客用化妆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同时随机采集相关样品20份检测,其微生物指标均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3.按照《市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先后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2人次,对辖区内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和9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其结果按要求录入"全国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信息采集系统"。4.按照今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内422家住宿场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了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

职业卫生治理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落实党和国家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权益,实现全县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治理范围与内容

(一)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为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矿山开采、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冶炼、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五金电镀、电子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生产企业,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

(二)治理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1.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2.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

3.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

6.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7.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危害;

8.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

9.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10.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情况;

11.淘汰落后技术,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情况;

12.职业健康防护用品配备与从业人员的管理;

13.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情况;

1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

三、组织机制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县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安监局、县人劳社保局、县总工会、县卫生局等任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县卫生局: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卫生)监督检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县安监局:协同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安全监督检查,协助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县人劳社保局: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总工会:负责群众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金磐开发区、新城区、工业园区以及各镇乡人民政府:配合做好辖区内工矿商贸领域的生产经营有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2月底前)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认真进行部署。县安监局、卫生局、人劳社保局、总工会于12月上旬组织召开协调会,对专项行动做进一步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2009年12月-2010年3月)

各部门和各镇乡组织、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一律停业整改。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和要求,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整改到位。

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会同各镇乡人民政府、金磐开发区、新城区、工业园区组织治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教育。卫生、安监、人劳社保、总工会等单位要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责任书,落实企业在职业病危害防治中的责任主体地位。

(三)检查复查阶段(2010年4-8月)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复查,对其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停产整顿或者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尤其是对非法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和异地转移违法生产企业以及擅自恢复生产的有毒有害加工企业,要认真履行职责,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予以取缔和关闭。

(四)检查总结阶段(2010年9-10月)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督查和总结。对督查中发现的组织领导不力、专项行动走过场的予以批评;对工作不认真,因治理不到位而发生群发性职业危害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予通报。各单位专项行动总结于2010年9月10日前报县卫生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职业危害防治事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建立和落实职业危害治理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职业危害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明确治理责任,制定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资金,确保治理效果。

(二)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在全面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我县实际,突出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依法进行治理。要把治理工作与促进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各镇乡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同时,要加强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要加强专项行动工作机构之间的联系,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治理局面。

职业卫生治理方案范文第4篇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监督辖区矿山、冶金和化工3个行业领域完成本年度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治理后,用人单位16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16家、进行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16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2.开展尘肺病攻坚行动。印发了我市尘肺病攻坚行动专项方案,建立了尘肺病攻坚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政府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逐步摸查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逐步建立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各县(市)区有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力量,乡镇和街道有专兼职执法人员或协管员。

3.职业危害现状调查。各县(市)、区卫健局集中整合辖区所有力量对省统计局和省市场局提供的3763个企业名单逐一进行调查了解,共完成1239家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工作,完成率达到109.74%。通过调查,逐步了解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数量分布情况,建立我市职业病危害现状数据库,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4.职业病防治项目。开展了职业性尘肺病人随访调查工作,对病人的存活情况,医疗保障情况,工伤保险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完成1679人随访任务,随访率达到82.5%。严格按照省卫健委指标确定了190家企业作为监测对象,目前各疾控中心基本已与第三方完成了协议签订工作,正在陆续开展监测。每县市均设置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覆盖率为100%。

5.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将危害因素申报与现状调查工作同步进行推进,目前全市共757家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未审核12家,审核通过721家,审核不通过24家。

6.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截止9月末,我市应检查矿山、冶金等重点行业324家,实际检查247家,发现问题384项,下达执法文书242份,责令限期整改346项,警告10家。

7.完成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印发了《牡丹江市职业病宣传周活动方案》,结合疫情防控情况,通过制作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手册,进入企业宣传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营造了全社会关注职业防治氛围,提高了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用人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企业工人职业病防治意识有待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维权意识有待提高。

2.部分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各地职业卫生专业执法人员严重短缺,大部分县区无专职职业卫生执法人员。

(三)明年工作打算

1.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的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一个自觉抵制、投诉举报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职业卫生治理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认真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和动员各街道、社会组织和相关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监管“护盾行动”。严把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关口,整治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发现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持重点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打牢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街道安监办监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率达100%;规范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和案卷,探索推进网格化管理方式。

(二)开展危化品行业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告知与承诺工作,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单位,告知、承诺率达到100%;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单位、成品油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台账目录;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开展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和一般监管企业,告知承诺率要达到100%,网上申报率达到100%;在职业危害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目录,规范安全管理台帐;职业危害企业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检测及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率达100%。

(四)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的监管。辖区经营网点控制在市局下达的布控指标内,摸清常年经营单位底数,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实现烟花爆竹专店经营。

三、组织领导

为全力推进安全监管“护盾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现成立区安全监管“护盾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各街道分管领导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月)。各街道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辖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细则;各街道、区安监局监管处和相关企业单位要统筹协调、层层动员、全面部署,确保“护盾行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告知承诺、自查自纠阶段(3月-4月)。3月份,区安监局会同各街道在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烟花爆竹领域全面开展安全告知承诺工作,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4月份,各街道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现场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

(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阶段(5月-10月)。各街道、区安监局监管处要紧密结合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治理月和“打非治违”等活动要求,开展宣传教育和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安全意识;组织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查纠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认真做好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审批申请企业现场核查,全面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推动“护盾行动”深入开展。

(四)重点督查、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护盾行动”领导小组会同各街道组织开展对重点监管领域的检查和督查,紧抓重点环节,分析和梳理“护盾行动”中的不足,认真总结,推动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实施网格化监管。筹划并制定危化品领域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指标,全面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同时做好相应业务培训工作,集中学习新出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提高街道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监管水平。

2、开展安全告知承诺工作。向辖区所有危化品从业单位发放安全告知书,并要求企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回复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3、建立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卫生计生局、工商分局、区消防大队等6个部门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了解、掌握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研究、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4、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抓手,采用“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即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暗查暗访),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继续实施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月报制度,建立重大隐患跟踪督办台帐。对6家待关闭的危化品使用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及时了解企业动态,落实好危化品安全管理的要求。对已关闭的化工企业,落实跟踪监管,不留监管死角,防止关闭企业非法生产。全年对已关闭但厂房还在的化工企业跟踪检查不少于2次。

5、加强标准化过程管理。巩固企业标准化达标水平,对首批三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组织开展第二轮达标考评工作;对现已达标的企业,对照《标准化评审导则》,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提升标准化水平。

6、开展可视化管理工作。在全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经营带储存企业中,全面开展可视化管理工作,制定可视化工作方案,落实可视化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系统信息填报工作。

7、规范行政许可工作。设立行政许可工作小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规程》,规范行政许可过程,完善行政许可文书,提高行政许可案卷质量。

(二)职业危害领域

1、开展安全告知承诺工作。向全区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发放安全告知书,并要求企业根据职业危害因素实际情况,回复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主体责任意识。

2、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进职业危害企业规范化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通报全区职业卫生安全形势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讨相关对策和措施。

3、规范企业基础台账建设。要求各企业认真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台账。

4、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投入,做好排气通风工作,改进有毒有害生产工艺,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具。

5、强化可视化管理工作。要求职业危害企业按时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完善省、市隐患排查系统填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6、落实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安全管理知识和个人防护注意事项,提高企业安全意识。

7、做好现场检测和职工体检工作。要求企业按时完成对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工作,检测点数要比上年度增加10%,认真做好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和岗后的健康体检工作。

(三)烟花爆竹领域

1、摸清烟花爆竹经营户底数。通过开展安全告知承诺工作,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查清常年销售经营单位、季节性销售经营单位和短期许可经营单位情况。

2、完善烟花爆竹积分考核管理办法。根据新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烟花爆竹经营积分考核管理办法》,加强积分考核,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隐患的整改。

3、规范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工作。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根据新办法要求,结合排查底数,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逐步落实烟花爆竹专店经营。

4、推广零售网点标准化管理。各经营店面要按照“1234标准化”布置,即,保持1条1.5米宽通道、配备2具5公斤干粉灭火器、悬挂3张证照(工商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协会会员牌)、张贴4块看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燃放宣传画、禁烟标识、进货单位明细)。

5、加强对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打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已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认真、及时查处,规范烟花爆竹领域市场秩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开展安全监管“护盾行动”是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有效抓手。各街道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科学实施。

(二)明确集中整治原则。各街道要按照“属地负责、部门牵头、依法依规、联合执法”的工作原则,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督查督办相结合,综合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确保“护盾行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