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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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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的原则

农民合作社的原则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致富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使农民发展致富的一个十分有效的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两层定义,从概念上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是,在农村家庭经营承包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动性经营组织;从服务对象上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的组织。近些年来,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与日俱增,规模也逐渐的扩大。随之而来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作的过程当中,怎样能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这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关注的焦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的服务群体是它的社员,即农民。我国农民占我国总人口的比重大约是60%,他们是最务实的人,他们最关心的也是在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当中,能给他们带来多大好处,能让他们切切实实的获得什么利益。下面就怎样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做出几点建议。

一、切实的遵循以社员为主体原则

社员希望建立自己参与的决策机制和选举机制。社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机制以及制度方面比较关心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为如何、这样的组织的领导者又是怎样产生、他们如果参与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能否具有发言权、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公开透明等问题。这就是农民担心的。他们把钱投入到合作社当中,会不会亏本,能不能赚钱;能不能像最初了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那样,能够自己说了算,能够真正的行使作为社员的权力。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希望现在所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切实的遵循以社员为主体的原则,定期的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对理事长的产生,遵循大多数社员的意见,由海选产生或者由当地有威望的农民来担任。这样,社员们才能够充分的信任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提高农民参与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进而所有社员同心所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致富。

二、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

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对于所有社员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就近些年一些地区农产品严重滞销,造成农民一年来没有任何收益可言甚至血本无归,这与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不畅、不及时,资源共享不到位息息相关,农民的收益也因农民专业合作社而受到巨大影响。针对以上情况,可以建议在全国各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建立某部门,该部门专门对全国各地的农民进行样本调研,了解这些社员对下一年培育、生产农产品种类的意愿。这样点连成线,线汇成面,面形成立体空间,合作社之间就可以加强联系,共享信息资源,因时制宜、因地制宜,避免农民们在同一耕作季节耕种同样的农作物,进而导致某些地区的该农产品大量滞销。倘若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做到位,那么,对于合作社的社员而言就多了一层利益的保障,社员们不会使自己耕种的农作物囤积,导致赚不到钱。

三、强化社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分工与合作理念

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经营主体的分工与合作是必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它是一种互助型经济组织。合作社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成员提供服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当中,合作社对外开放,也要盈利。合作社的盈利是属于社员全体的,这些盈利要通过农产品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育种、生产、加工、销售、运输、贮藏等等各个环节,所以在合作社日常运营中,特别需要社员之间的分工和合作。

在分工时,要落实到人头,假设有三个人分别是甲、乙、丙,他们均是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理事长委任他们三人做A、B、C三件事,这时,在分工时,就应注意由谁负责哪件事,以至于在工作出现问题时,可以在第一时间找到问题责任人。在分工过程中,还应该向社员普及有关分工思想的知识,让他们了解虽然是分工,但是大家负责的每一件事,事情结果的好坏都直接影响到大家最后的利益。进而能够让所有社员,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合作的理念如同分工,大家共同经营,逐渐发展致富。

四、明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以及利润分配

农民是最务实的人,他们希望看到的是一本清晰明了的账。也就是说,他们希望能够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所赚到的属于自己的利润不流失,能够通过合作社赚到的利润达到最大化。如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还不健全,也并不明晰。社员们能从中得到的有效信息并不完整,所以希望可以进一步的明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以及利润分配,能够从根本上使农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致富。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提出的几点:切实的遵循以社员为主体原则;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强化社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分工与合作理念;明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以及利润分配,并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都可以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业经济的推动与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今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与运营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利用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载体的优势,把它作为一项重要而简单的途径使农民发展致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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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孙浩杰,王征兵,汪蕴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生成的博弈分析[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3638.

[3] 王征兵,许婕,孙浩杰.国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及其借鉴―以美国、西班牙和日本为例[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2):6165.

[4] 徐旭初,吴彬.治理机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的影响―基于浙江省52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0(5):4355.

[5] 苑鹏.中国农村市场化进程中的农民合作组织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01(6):6373.

[6] 张伯伦.垄断竞争理论[M].哈佛大学出版社,1933:354358.

[7] 张晓山,苑鹏.合作社基本原则及有关问题的比较研究[J].农村经济与社会,1991(6):8996.

[8] 张晓山.创新农民经济组织,发展现代农业[J].新视野,2007(6):1517.

[9] 张晓山.促进以农产品生产专业户为主体的合作社的发展―以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04(11):423.

[10] 张晓山.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与中国农村的实践[J].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1999(6):8996.

[11] 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探析[J].管理世界,2009(5):8996.

农民合作社的原则范文第2篇

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分工分业不断细化、国际国内农产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的大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对提高农业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具有深远意义,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成为现代农民发展的舞台。

当前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需要把握以下几个重点:

一、稳定是基础

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现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处理好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的关系。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就是不得改变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得侵犯农民的财产权和生产经营自;合作经营就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坚持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上,鼓励农民开展合作经营。家庭承包经营是基础,使前提;合作经营是出路,是方向;合作经营是为家庭承包经营服务的,两者相辅相成。

二、规范是手段

必须始终坚持把握一个原则、突出七个规范,即始终把握“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突出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制度、股金设置、内部管理、社员管理、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维权是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仍处于初始阶段,还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过去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这些组织的内部运行机制很不健全,有的没有章程,有的产权关系不清晰,有的被少数人控制,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时常受到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关于合作社及其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关规定,有效地解决了这些问题。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必须做到三个正确把握,即正确把握发展方向,不能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办成纯营利性的公司;正确把握根本宗旨,不能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办成少数人受益的经营性实体正确把握基本原则,不能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办成官办的自收自支单位。

三、扶持是重点

从总体上看,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总量少、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急需外部力量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一方面从立法本身看就是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种支持,另一方面,该法还专设第七章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国家与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

四、发展是目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设新农村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作用,就是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生产的发展。实践证明,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得好的地方,基本上都出现了“建一个组织、兴一个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批群众”的可喜局面,有效提升了农业产业发展水平,挖掘了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增强了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我省是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省份,根据试点要求,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十一五”目标是:力争全省30%以上的农产品通过合作经济组织,30%以上的农产品通过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60%以上的合作经济组织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和规范化管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多途径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围绕“以钱养事”新机制,引导农民和技术人员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服务竞争。农村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深入发展,要求基层部门结合“以钱养事”服务新机制,创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方法。各基层相关部门要适应形势,发挥自身优势,引导农民和技术人员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服务竞争,解决生存与发展问题。

围绕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板块基地优势,引导农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维护自身权益。随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和种植业板块和畜牧小区、水产片带的全面推进、迫切需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合作组织的组织优势和社会化服务优势,连接龙头企业、基地与农民。要通过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改变农民弱势地位,维护农民权益,增强竞争能力。

围绕农村能人、大户的智力和现实优势,引导创办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农村的能人、大户,懂技术、懂经营,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基础,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力,引导能人、大户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加入合作组织,增加农民收入,是一条现实而有效的路子。

农民合作社的原则范文第3篇

美国发展农民合作社的经验与启示

美国号称“农业世界冠军”,其农村合作经济距今已有大约180年的发展历史,农业合作社早已成为美国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当中的重要力量。美国发展农民合作社的道路向我们证明了,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于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我们可以积极借鉴美国成功的经验,将其与中国国情结合起来,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合作社模式。美国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成功经验主要有:

1法制保障

美国国会和政府对于发展农民合作社十分重视,用立法的形式赋予合作社合法的地位,并用法律加以引导。早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国会就通过“合作社大”,赋予农业生产者自愿结成协会的权利。其后陆续制定了“合作社市场法案”、“农业营销协定法”、“农业公平交易法”等法律来改善农民的收入和规范生产及市场秩序。

2税收优惠政策

美国法律规定,与社员有合作交易关系的农民合作社可以免除公司所得税,从合作交易中获得的收益只需交纳一次税金。美国政府还对农民合作社提供各种直接或间接援助,如农民合作社可享受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优惠。

3资本化经营模式

在资金筹集方面,美国农民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中心,积极从外部吸引资金。加上美国自身发达的金融体系,给合作社筹集资金带来更多便利,保障了合作社的正常运行。在投资经营方面,美国农民合作社积极发展对外投资,密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农民合作社的关系,并通过对各种形势的观察、分析、研究,保证合作社资金有效运转。

4服务与培训机制

美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一方面依赖于社员的高素质。美国政府积极为合作社提供运营状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相关法律条文的免费咨询服务、农产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等广泛的技术服务。美国政府还通过对社员长久持续的培训,维护合作社的发展。

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要进一步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和服务,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支持和引导,完善法律法规,强化规范和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支撑和推动,搞好典型示范,强化带动和引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1加强相关法制保障

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规定了国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但此法属原则性法律法规,没有具体的实施条例与之配套,所以要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对其做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2大力发展农村互助金融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内部成员,而且服务于内部成员,具有贴近农民生活,建立成本低,机制运行灵活,满足农民需求等优点。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可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长期有效的融资渠道。国家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支持并引导信誉好、制度全、业绩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当地金融部门展开沟通,以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的资金需求。

3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国家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体系,坚持人人出资、互惠互利、多劳多得、按资分配的原则,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保护农民的合法收益,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

农民合作社的原则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市场化的要求,引导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带领社员闯市场的能力,切实提高合作社生产力和发展后劲。按照发展一个合作社、培育一个产业、带动一个村庄的思路,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益好、产权关系明、分配机制优的专业合作社,为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的原则。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积极支持农民创办专业合作社。在尊重社员进退自由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合作社内部规章制度,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将合作社建设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2、坚持立足发展主导产业的原则。重点围绕苹果、花生、蔬菜、茶叶、畜牧养殖、水产、农机、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与产品,拓展合作社的发展空间,规范发展一批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3、坚持市场运作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市场规律,坚持市场化运作,采取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的方针,做到推动不强迫、扶持不干预、参与不包办,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健全内部机制

1、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落实岗位责任制。

2、股权结构。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规范社员入退手续;社员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出资,合作社向社员签发股权证明(或在社员证上注明)。

3、民主管理。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和决策方式,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定期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实行社务公开、民主监督。

4、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社员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5、分配盈余。合作社年终盈余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中,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6、合同协议。加强各类合同、协议、资料档案的管理,自觉遵守、执行各类经济合同、协议,诚实守信,树立良好的声誉。

(二)健全服务体系

1、统一生产标准。制定并执行统一的生产技术规程,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

2、统一技术培训。向社员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资料,进行辅导和培训。

3、统一采购供应。农业投入品实行统一采购和供应,建立进出品台账,完善生产记录。

4、统一储运服务。统一组织产品的贮藏和运输服务。

5、统一产品营销。建立稳定的销售和服务渠道,统一分级包装和组织销售社员的产品。实行内部保护价收购,形成利益共同体。

(三)建立发展体系

1、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引导社员扩大种养面积,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邀龙头企业参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2、开拓产品销售市场。积极与超市、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销售网络,通过订单形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开拓营销市场。

3、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或依托其他网站设立自己的网站、网页,进行产品营销、展示和交易洽谈,介绍产品特色,扩大合作社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实施产品注册认证。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标志申请认证,注册农产品证明商标和名优农产品商标,创建地方特色品牌,引导品牌资源整合。

5、实行安全质量追溯。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要树立服务合作社就是服务农民、支持合作社就是支持农民的观念,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工作的领导,承担起组织、宣传、协调、服务和支持的职责,积极帮助合作社解决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做优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2、强化宣传培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意识。重点加强对合作社理事长和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要及时总结规范合作社发展的经验,培育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为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农民合作社的原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发展方向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之后,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引导和扶持下,亿万农民的合作热情日益高涨。合作社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高新实用农业技术的应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目前,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差距很大,不仅省区之间不平衡,同一省区内部也不平衡。合作社类型、组织形式、发展目标也呈现多样化,有的注重服务,有的注重盈利,其运作方式也有一定的差异。但是,一些基本制度必须要坚持,同时把握好正确的发展方向,才能保证合作社真正“民办、民管、民受益”,才能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依法坚持的基本制度

1.合法的成员资格制度

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都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发展,出现了上述多种类型的合作社。但为了保证农民真正成为合作社的主人,能够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2.民主的决策制度

“三会”、章程、社务公开是合作社最基本的民主管理制度。严格依法健全合作社“三会”即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规范合作社治理机构,明确“三会”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三权分离形成制衡。实行社务公开,保证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经营项目的选择、财务收支计划的制订能够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及时向社员公开。完善章程,重大事项及原则应载入章程并严格按照章程办事,关于合作社财务方面的重大事项及处理原则更是章程的主要内容之一。经全体成员讨论通过的章程一旦盖章签字生效,即是本社的行为规范,具有法律效力。特别提出的是关于“附加表决权”的规定:“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3.以返还为主的盈余分配制度

一个好的分配制度是合作社的灵魂,既是社员努力工作的激励手段,也是合作社吸引非社员加入的关键制度所在。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和成功合作社的案例调研结果看,比较科学的、合乎当前法律规定的收益分配制度的模式是:合作社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从当年盈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盈余公积金(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一般由章程规定或成员大会决议通过),专款专用,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以丰补歉,提高抗风险能力。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后的当年盈余为可分配盈余,目前大多数合作社实行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具体讲就是:可分配盈余的60%以上应当以交易量(额)为依据按比较返还给成员,其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等为基础按比例分配。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

1.增强经营服务功能,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合作社作为新型的经济主体,必须要逐步借鉴企业或公司的发展模式。更多的合作社已经注重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购置加工、贮藏、运销设施、设备,建立信息网络等,增强合作社的综合服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合作社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这就要充分发挥其组织功能,制订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根据生产经营和成员的需求,为成员开展经营信息、技术培训、农业投入品采购供应等统一服务。积极开展产品和基地的认证认定,统一品牌包装和市场销售,努力提高产品品牌档次和统一销售成员产品的份额,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这样的合作社才能在市场中占领一席之地,才能更好地带领农民社员增收。

2.培育主导和特色产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合作社要想长期生存,就要以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为依托,建立生产基地,通过组织内部的资金、技术、生产、加工、销售、信息等多种要素的开发整合,延伸产业链,做大做强各自产业,带动周边农户积极参与产业发展,使得组织实力不断增强,产业化经营规模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最终带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1]。

3.立足土地入股办社,提高土地收益率

有一种典型的土地流转合作社正在蓬勃发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入股、入社等方式,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业用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土地流转在村内成员内部进行,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性质、不变更土地权属、不影响土地用途、不导致土地利用对耕地的破坏,村民既可务工获酬,凭股分红,还可以参与专业合作社的管理[2]。这类合作社在我国部分农村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发展前景广阔,具有可复制性和推广性。要想把这类合作社办好,需要坚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坚持民主管理。虽然是村委会牵头,但是不能搞强迫,要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不隶属于村委会,财务独立核算。二是要科学管理。要想把全村的大部分土地管理好,对合作社的管理人员是个挑战,获得更多的土地收益,给每个社员满意的分红额度,是合作社发展的最大目标。三要合理分配。制订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是合作社能够坚持走下去的条件之一。这类合作社不以盈利为目的,旨在为社员服务。除了小部分作为公共积累以外,全部用于社员分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