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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位于皖西南、长江中下游北岸,全市总面积万平方公里,人口万,辖七县一市四区。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近万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教育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市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也摸索到了一些较为成功的做法和经验。现将我市关于此项改革的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汇报如下:一、我市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文件下发后,全市上下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于新时期农村教育的这一重要改革,满怀热情,深刻理解,认真扎实地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近一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省政府要求,抓住机遇,因势利导,积极稳妥,标本兼治,决心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妥善解决影响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弊端,进一步优化我市教育“品牌”的内涵。市教育局定期组织精干人员,结合“两基”复查考核,深入各县市及多个乡镇,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加以督促、指导,积极推进建立“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体制改革进展快,形势好,并在诸多方面取得初步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⒈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新形势下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的需要,也是按照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这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必须有可靠的组织保证和可行的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正确分析教育工作形势,早在去年初即召开有关会议作部署,定目标,提要求,明责任,并着重提出,为使工作做得扎实、稳妥,一定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然后根据方案进行运作。各县市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启动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一方面召开大规模动员大会,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另一方面,深入各乡镇、各学校调研,组织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具体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管理职责及各方面的相互关系,开始建立起权责利相结合、人财事相统一、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的新管理体制。在这方面,望江县认识高,决心大,起步早,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成效显著。市委、市政府及时发现并充分肯定这一先进典型,于去年月中旬,在望江县召开较大规模的“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汇报交流大会”,总结经验,交流情况,推介典型,示范引路。市委副书记方川林、副市长方祖中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一定要在年内完成“一破三立”任务。各级财政和人事部门要形成合力,为改革提供有力的支持和配合。省教育厅平副厅长还专程到会作了指导,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各地将此项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并通过改革激发活力,力促义务教育工作上台阶”。桐城市亦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落实任务要求,明确时序安排。经充分酝酿、反复讨论拟订的《实施方案》,在得到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审核同意和桐城市委常委、市长联系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印发,使《方案》具有科学性、政策性和可行性。同时该市教育局会同市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有关纪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怀宁、潜山二县县委、县长联系会议多次将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列入议题,形成决议,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依据《方案》具体办理相关业务。县教育局更是将这项工作列为全局性大事,认真调研,精心运作。太湖、宿松等县县委、政府通过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文件,不仅制定了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总体方案”,还分别根据本县实际,认真拟出一系列配套性文件和“操作办法”,为改革提供了依据。枞阳县政府的人动和岳西县“两基”攻坚艰巨任务,虽然使两县在某些工作上“慢了半拍”,但县委、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在市交流汇报大会召开后,立即行动,及时出台了《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并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⒉有序实施“一破三立”,“以县为主”管理体制逐步得以落实。
市及各县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过程中,除了注重“切实加强领导”这一关键之外,还始终注意把按政策、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一破三立”作为工作的“重头戏”。如起步较早的望江县,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集中一个月时间,不仅迅速完成全县农村中小学清产核资、,“两基”资料完善归档和撤销个乡镇教办的工作,而且妥善解决了人员分流、资产划拨和职能分解等难度较大的问题。在撤销乡镇教办的同时,在原乡镇中心小学基础上组建了所乡镇中心学校;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和教育人才管理中心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也相继成立,成为职责权明晰的工作实体。中心学校和两个“中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快捷高效,规范运作,在全市较好地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桐城、太湖、宿松等县的“一破三立”工作,也都经历了认真调研、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的过程。至去年月底,大多数县实现平稳交接,管理体制逐步理顺。年底,岳西、枞阳县的体制改革已全面启动,“一破三立”具体目标也正逐步到位。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需要探索的工作很多,但最重要的是两个方面:一是推进建立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二是推进建立各级政府分级分担的投入机制。前者的关键是要解决好教育管理的权责利相结合、人财事相对统一管理问题。而实施“一破三立”,正是当前解决这一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步骤,它有利于进一步划分和明确教育管理职责。具体来讲,就是县、乡镇政府和村在人、财、物、事等方面各自应切实负起什么责任,应做好哪几方面工作。在市政府召开的“望江大会”上,市领导及所有与会者再一次学习和重温了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这既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教育体制改革目标和任务,同时也是使大家从方针政策的层面,深刻感受党和政府对农村教育的关怀,从而坚定信心,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教兴皖战略的高度,尽力做好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的局面,谱写新的篇章。
⒊建设高效、优质的“中心学校”,为农村基础教育注入新的生机。
建好“中心学校”,是市教育局重点指导的工作之一。我市中心学校的设立出现了几种“模式”,但不论何种“模式”,都体现出办学条件较好、人员组成是“精兵简政、优化组合”这一共同点。如太湖县原有乡镇教委个,工作人员人。乡镇教委撤销后,按现在个乡镇建制,在每个乡镇规模较大的初中设立一所中心学校,减少工作人员人其他各县都不同程度的“减员”“减”下来的同志,发挥其长,按条件、学历和专业状况,不少被充实到学校教学第一线。新“上岗”的成员珍惜新的岗位,勤奋工作,忠于职守。同时,“中心学校”的设立,也为一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同志走上领导岗位创设了“平台”。在中心学校校长人选上,望江、怀宁等县抓住实施“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有利时机,坚持德才和年龄、身体状况等标准,认真选拔和任用了一批有事业心、责任感的好校长,使年轻同志有机会脱颖而出,施展抱负和才华。一大批教育理念新、有知识、有魄力的年轻同志走上校长岗位后,努力打造教育质量好、工作效率高的“中心学校”,并进而在指导本区域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多方面作用,这无疑是为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⒋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整合。
在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清醒地认识到,必须及时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更好地实施学校布局调整计划。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我市各县都注意结合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及并村和乡镇区划调整,进一步加快布局调整步伐,尽快实现有限资源的良性运转。如望江等县市,按照“立足发展,着眼长远,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与消除危房、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实力结合起来,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过程中,努力实现中小学校布局“整体优化、协调发展”的目标。对于已经建立起来的“中心校”,均从硬件、软件等方面帮其做大、做优、做强;尤其要求在教学、课改及教科研等方面发挥指导、辐射和示范功能。同时,各地还采取措施,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积极推进义务
教育均衡发展。
二、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效
新的机制运行以来,我市各地农村义务教育出现了一些新面貌,显现出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一是由于县、乡、村各级教育工作的责任划定,办学的职责更加明确,减少了推诿扯皮,解决了许多疑难问题。如怀宁县政府积极协调处理“两基”期间学校遗留债务,取得显著成效。太湖县新仓镇和赵河乡政府积极筹措资金,为教师补发了数十万元上年拖欠的工资,等等。二是乡镇教办撤销后,无所事事的“闲人”少了,教育一线人员得到充实,一些县原乡镇教办有数十人,甚至上百人充实到教学第一线,缓解了部分学校教师紧缺的矛盾。三是节约了办公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过去有的乡镇教办工作人员多达八、九人,人浮于事,招待费用多,群众反映不好。而今,乡镇中心学校与原中心小学或初中“合二为一”,成为实体,许多工作可以一抓到底,落到实处。四是由于管理监督机制的加强,教育行为更加规范,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得到提高。五是“以县为主”,工资划到县,解决的不仅是农村教师与县城教师同等工资、同等待遇问题,也为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先决条件。望江县今年通过实行“聘任制”,将城里超编的余名教师分流到偏远缺编的学校。这一举措,不仅精简、优化了教师队伍,也为教师分布不均、城乡流动困难等问题,找到了解决的金钥匙。从实践的情况看,改革效果令人振奋,整个队伍精干了,教师素质提高了,资源配置更合理了,城乡之间的流动加快了,一个全新的、高素质的农村教师队伍正在迅速成长。六是教育行政部门责权明晰,教育发展有了良好的条件与环境。在过去老的体制下难以避免地存在着事、权分离、相关部门职能交叉等弊端,县教育局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往往只能局限于“指导”层面,而难以在人、财、物、事等方面切实履行管理的职责。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的兽医工作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以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确保动物产品安全为目的,以健全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为重点,改革兽医管理体制,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动物疫病防治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畜牧业快速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本着“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和兽医技术支持机构,逐步建立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稳定基层队伍,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我市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水平。
二、我市兽医工作机构设置方案
(一)市级兽医机构
1、市级兽医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机构。成立*市兽医局(加挂市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牌子),为县级建制,隶属市农牧局,内设防疫科、监督科(加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兽药饲料监察所的牌子),履行动物疫病防制、动物防疫免疫监督、兽医医政药政管理、动物检疫监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监督、饲料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局长由市农牧局主管兽医工作的副局长(市畜牧中心主任)兼任,设专职副局长(副县级)1名。
2、市级兽医技术支持机构。整合*市动物检疫站和兽医站,组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市兽医局,内设检疫科、防疫科、动物疫病检测室3个科室。履行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兽药饲料和动物产品质量检验等技术服务职能。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市畜牧中心加挂牌子,市畜牧中心现有建制、编制不变。
(二)县(市、区)级兽医机构
县(市、区)参照市兽医工作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县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兽医技术支持机构。
(三)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
l、按乡镇设立畜牧兽医站,与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乡镇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双重管理。根据经营性业务和公益性职能分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公益性职能,剥离兽药饲料经营、诊疗等非公益性职能。
2、根据预防免疫工作需要和畜禽饲养量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由村民委员会推荐,乡镇政府初审,经县(市、区)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和核发“动物防疫员证”后,由乡镇政府聘用。村级动物防疫员在乡镇畜牧兽医站的监督指导下,承担预防免疫、疫情报告等防疫基础工作,并协助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产地检疫和畜牧兽医技术服务。
3、大中型养殖企业、国有农牧场和其他动物养殖、屠宰、诊疗等相关单位配备的兽医、动物防疫员须经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证,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本企业动物防疫工作。
三、兽医队伍建设
(一)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培训、考核、认证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员、动物卫生检疫员、动物防疫员和兽医执业人员,努力提高动物防疫人员和兽医执业人员的业务技能、服务水平。
(二)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各级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机构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逐步进入官方兽医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凡从事经营性兽医诊疗和动物保健的兽医人员,在具备规定的学历和专业经历的基础上,经培训考核,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后从业。
(三)加强各级兽医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各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支持机构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具体编制员额,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人事、财政和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兽医工作的任务核定。其中,乡镇畜牧兽医站按每站2—3人配备,以保证工作需要。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编的非专业人员要通过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分流,退出财政供给。对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中分流出来的兽医人员和非专业人员,要依法纳入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已参保的分流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
四、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充分利用、整合现有兽医设施、设备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有效的动物防疫体系。按照国家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对兽医工作的投入,重点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和乡镇站基础设施建设。
(二)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认真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动物疫病防控5-10年规划,确定各类动物疫病控制消灭计划和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科学有效地指导和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工作经费及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补贴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机构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报酬纳入财政预算,劳务报酬补贴标准由县(市、区)财政、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承担的工作任务核定。疫苗购置、疫情监测、疫病预防、控制、扑灭以及兽药、饲料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根据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设立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
(四)强化收费管理。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规定依法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执行核定的项目和标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财政。
(五)积极推行保险服务。各级政府要积极鼓励和推动开展养殖业和动物疫病商业保险,并协调督促保险机构及时按规定进行保险服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85号)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77号)以及今年7月7日全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动员会。刚才,县编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的领导分别就开展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水利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防治动植物病虫害、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是,随着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业市场化、标准化、科技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在新形势下,现有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已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当前,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无论是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特点看,还是从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任务看,农技推广体系工作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为此,开展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已势在必行,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省、州的安排部署,着眼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大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不断巩固和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更好地为“三农”发展服务。
二、总结经验,前一阶段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按照国务院、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和全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前一阶段的工作中,我县首先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县政府办、农业、林业、水务、人事、财政、发改、社保、编办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单位的“*县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通过组织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对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开展广泛的调研,摸清基层情况,我县研究了《*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经过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和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定后上报*州人民政府。20*年7月30日,州人民政府以《*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州八县人民政府上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文政复〔20*〕97号)文件原则同意我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同时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今年11月底前完成主体改革,12月底完成全部改革任务。
三、明确思路,认真按照省州有关要求开展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根据上级的安排和部署,这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合理布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发挥主导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工作目标是: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改革,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服务到位、充满活力、农民信任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此,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和目标,全县在下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中,要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注重推动体制改革,合理设置机构人员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77号)要求,按照科学合理、精干高效、方便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不断优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队伍。
1.农业系统机构设置:县级设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济作物站、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加挂“农药监督管理站”牌子)、渔业工作站(加挂“渔政监督管理站”牌子)、土壤肥料工作站(加挂“土壤肥料测试中心”牌子)、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加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牌子)、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将农机校并入统一管理,加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牌子)、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新组建农业执法大队。乡(镇)级设农业技术推广站。
2.林业系统机构设置:县级设林政稽查大队、林业技术推广站、林木种苗站、农村能源站、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队。乡(镇)级设林业技术推广站。
3.水务系统机构设置:县级设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水政监察大队、水土保持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乡(镇)级设水务站。
按照(文政复〔20*〕97号)文件规定:在这次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中,参公事业单位和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暂不列入此次改革,其职能、编制等不作调整。而其它未列入改革的事业单位也不纳入此次改革,其管理、编制等维持现状不变。
(二)要注重理顺管理体制,合理核定编制人员
结合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为便于县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整合县乡技术力量,加大对优势特色产业的培植,确保重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以县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乡(镇)政府协助管理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其人员和业务经费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但在人员的考核、调配、晋升等方面,要书面征求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管理、指导,提供服务和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配合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好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这次改革中,州政府核定我县农林水系统人员编制总额是410名,其中:农业系统编制229名(县级1*名、乡级121名),林业系统117名(县级30名、乡级87名),水务系统64名(县级24名、乡级40名)。涉及改革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任务,合理确定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保证公益性职能的履行。同时,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不再调整。若要对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重新进行核定的,要在不突破总编制的前提下进行统一平衡后上报人事(编办)部门审批。
四、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下步各项工作
由于此次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较为复杂,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好全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下步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抽调精干工作人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对改革中涉及的机构、编制、职能设置、管理模式、富余人员分流安置、财政经费保障、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的界定等重大问题,要严格把握政策规定,在通过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落实好各项工作方案,扎实稳妥地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二是要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农业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理设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布局,科学设置职能,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结构。人事(编办)部门要科学构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机构设置,将县、乡作为有机整体统盘考虑。财政部门要对改革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做好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经费保障和农技人员工资、补贴待遇的落实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三是要精心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及省州有关文件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好各阶段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在竞争上岗这个关键环节上,一定要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工作中要做到重心下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分析,提前排查,制定预案,争取主动,及时妥善地给予解决。四是妥善安置,做好人员分流及安置工作。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中富余人员的分流和安置工作。对原签订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的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关系,要进行认真清理,依法办理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的临时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清退工作。对于超编单位,原为国家正式职工并且由财政供养的人员,要把住人员只减不增的底线,严格进人控制,逐步消化超编人员。对距离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符合云南省有关事业单位未聘人员提前退休规定的技术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人事部门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并纳入退休人员管理。对超编单位的技术人员申请到农村自主创业或从事科技服务人员,按照《*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农业技术人员到农村自主创业或从事科技服务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五是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切实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资产监督和管理,县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资产要依法进行清查,登记产权权属,核清资产,摸清家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六是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改革工作。根据州政府的要求,各县要于今年10月底前全面组织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11月份进行检查总结,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这次会后,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尽快组织,根据州人民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批复意见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同时,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还要密切关注改革动态,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改革过程中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间断,确保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最后,我再一下工作时间安排:20*年10月6日至15日,要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年10月16日至30日,要全面完成竞争上岗工作;20*年11月1日至15日,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要认真进行总结,到时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改革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评审,以确保按州人民政府要求按时完成改革任务。七是要严明纪律,维护社会稳定。要从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严肃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纪律,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暗箱操作、、违法乱纪等行为。要密切注意各种思想动态,大力开展正面、积极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改革期间人员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确保社会稳定。八是要沟通协调,抓好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由于在这次改革过程中,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规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范围,但仍然要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职能,其隶属关系不变,资产、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不作调整。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云南省乡镇统计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9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调查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23号)文件要求,在乡镇统计体制改革过程中,可将乡镇统计站与乡镇农经站合署设置,进一步整合乡镇统计站和农经站统计资源,在原有乡镇农经站的基础上,加挂统计站牌子。这对于促进整合统计资源,加强农业和农村统计工作,避免数出多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请农业部门主动会商统计和人事(编办)部门意见后尽快上报县人民政府,待州人民政府的意见出台后,全面完成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坚持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明确各级政府对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乡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区实际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以区为主、乡镇配合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一)区人民政府是本地区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全区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筹措和管理养护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内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筹集和日常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三)区人民政府的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乡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拟定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主要负责路面养护工程,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乡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
(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公路管理站,具体承担本辖区内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提出路面养护建议计划,按批准的计划配合实施。负责做好路肩边坡的整修、行道树桥涵的养管及路面、路肩的占压清整工作,保护好路产路权。
三、加大投入建立稳定的乡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将乡村公路大修及养护工程的资金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按照乡村公路大修及养护的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乡村公路正常养护管理。
(二)加强对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统一由区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按照年度乡村公路大修及养护计划,综合平衡,统筹安排,专款专用,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要定期对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区财政每年安排乡村公路大修及养护工程的资金1000万元左右。各乡镇、街道办要将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资金列入财政年度计划。
四、加强领导,加快建设,稳步推进乡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一)加强对乡村公路管理建设养护工作的领导。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乡村公路建设养护摆上重要日程,制定落实好规划,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保证我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开展,20*年*月*日我区成立“关于成立*湖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明确了由区政府副区长田辉为组长、区水务局局长、区政府办副主任为副组长,以及区发改委、区人事局、区财政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由专人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学习、大力宣传
为及时了解掌握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我区先后组织水利干部职工和各级水管单位认真地学习改革的政策、意见和方案。明确改革的任务,方向和具体措施,深入基层水管单位在干部群众中进行认真宣传,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调查摸底,明确内容
根据目前我区水利工程、水利管理单位现状,根据《南昌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第三章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和措施第五,六,七,八条,明确我区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内容:
(一)进一步理顺区域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按照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明确我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除乡镇水管人员仍按原有岗位职责不变,区赣抚平原管理站体制改革参照省赣管局要求,我区新增设两个分管机构,(即设立*湖区扬子洲圩堤管理站和*湖区城东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
(二)明确管理权责。①设立*湖区扬子洲圩堤管理站(包括电排站管理)。主要职责:负责扬子洲圩堤、电排站日常管理养护等工作。由于该保护范围主要以扬子洲为主,为便于管理,该站由扬子洲乡管理,区水务局负责业务指导。②设立*湖区城东片水务综合管理站。主要职责:负责城东地区水利工程、城区排涝、调度协调乡镇园区用水、水土保持、水资源一体化管理。
(三)分类定性,定编定岗。
根据《南昌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第八条:20年一遇防洪圩堤按每5公里1名管理人员标准定编定岗。扬子洲圩堤管理站,核定管理人员5名,由扬子洲乡按岗聘用。
*湖区城东水务综合管理站:按照水管体制机构精简的精神,为便于管理,该站设在省赣抚平原*湖区管理站内,为内设机构,对外挂“*湖区城东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的牌子,根据“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工作量定员”的原则及水利工程管理的实际需要,灌区渠道、水闸工程管理的工作岗位定员5人,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面向社会招聘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任管理(其中管理类岗位定员1人、水利工程技术人员4人)。
(四)明确经费来源和资金管理办法
(1)经费来源:
①扬子洲圩堤管理站:该站由扬子洲乡直接管理,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由乡承担,区财政按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
②*湖区城东片区水务综合管理站:根据《南昌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第十七条规范财政支付范围和方式要求: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内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该管理站人员、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按全区人均人员和公用经费预算支出核定。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来源为:a、各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b、水利建设基金(城市维护建设费中划出5%、河道采砂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等);c、争取省、市水利建设资金。
(2)严格资金管理
所有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工程拆旧资金、维修养护经费、更新改造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同时加强对水管单位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
四、制定方案,稳实推进。
根据《南昌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区调查摸底明确的改革内容,20*年12月3日区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1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我区水管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内容、措施以及组织和实施等各项具体改革等工作。并按照方案要求,扎实稳妥地落实改革的各项内容:
(一)新设立的*湖区扬子洲乡圩堤管理站(包括电排站管理),确定的5名管理人员,通过扬子洲乡充分酝酿,竞争上岗,招聘了5名具有电工技术和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并于2006年6月5日挂牌运作。区政府也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补助,下拨一年经费*万元。
(二)新设立的*湖区城东片水务综合管理站(属公益性水管单位),在区财政局、人劳局以及水务局统一组织安排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实行了聘任制管理),该站公用经费和招聘人员经费,区财政局按照全区人均人员和公用经费预算核定下拨到位。
(三)1、赣管站管理体制改革正根据省赣抚平原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安排,参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32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改革方案。
2、区域内乡镇水管人员改革仍按2002年全市五站一所改革的岗位职责不变,水管人员工资由区财政负担。
3、全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已按照方案中的资金来源基本落实到位。
4、在水费计收管理方面,我区在罗家镇慈母村试点开展农民用水户协会,并将在灌区其他地区推广,进一步减少收费环节,提高计收率和加大政府监督力度。
5、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财政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同时加强对各水管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
五、检查验收,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