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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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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工业企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节约用水;超计划用水;累计加价

中图分类号:TU821.7文献标识码: A

引言:进入21世纪,随着资源的过度开发,环境的污染,生态的破坏,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一个水资源紧张的年代,我国水资源和水环境更令人堪忧:一是我国水资源总量严重短缺。1998年我国人均水量为2251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预测到2030年我国人口增至16亿时,人均水资源量将降到1760立方米。二是我国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也很不平衡。水资源绝对数量西少东多,而人均占有量东缺西丰,成两个反向递度分布。三是我国的水环境也在日趋恶化,导致水资源可利用率降低。随着经济发展、人口的增长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我国未来对水资源的需求量还将进一步增加。如何解决水资源供给不足而需求不断增加的矛盾已成为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核心是提高用水效率,把节水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要提高水的利用效率,除了进行制度创新,改革水资源的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调动全社会节水和防治水污染的积极性之外,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节水科技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1.以节约用水的理念确定方案

1.1推广工业节水技术。工业生产也是用水大户。目前我国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是发达国家5~10倍,压缩工业用水量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降低工业用水量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1.1改革生产用水工艺,争取少用水。如我国炼钢等生产过程的单位耗水量比国外先进水平高几倍甚至几十倍,若用氧气转炉代替老式平炉,不但可提高钢的产量,而且可降低用水量86~90%。

1.1.2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国外先进工业企业的水重复利用率高达90%以上,而我国企业的用水绝大部分都在一次利用后作为废水排放。虽然我国一些缺水大城市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高,但地区差别很大,进一步挖潜可节约大量用水。

1.1.3探讨利用海水、微咸水的技术。由于淡水资源的缺乏,沿海城市可利用海水作工业冷却水和生活冲厕水,华北和西北地区可开发微咸水资源。1.2推广城市生活用水节水技术。城市生活用水是水资源消耗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水污染的又一重要来源。据建设部城市水资源中心的资料表明,我国城市生活用水的1/3由于水资供给和使用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而白白损失了。由于许多城市自来水管道老化和质量低劣,每年我国由于管道漏损的水量就占自来水管网供水的20%以上,达到60亿立方米。面对这种情况,我国城市应通过节水技术改造供水管网,开发推广节水器具,宣传并鼓励节水,创建节水型城市。1.3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农业用水占我国总用水量的80%,但农业用水中的浪费现象也最严重,灌溉用水占农业用水量的70%,灌溉过程中半数以上在中途渗漏,采用漫灌又要浪费30~35%。今后应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技术,从传统的粗放型灌溉农业和旱地雨养农业转变为节水高效的现代灌溉农业和现代旱地农业。对灌溉农业区,节水灌溉技术应以改进地面灌溉为主,推广适合我国国情的地面灌溉节水技术(如平地、沟灌、间歇灌等)。在北方渠灌区推行并渠结合的灌溉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可发展喷灌和滴灌。应使水利工程和农业技术相配合,进行节水的轮作制度,推广耕作栽培、培肥施肥和抗旱高产优质品种。对旱地农业区,应按照水旱互补的方针,充分利用雨水集蓄节灌等现代旱地农业技术,进行以坡改梯为重点的基本农田建设,并通过各种措施,降低无效蒸发,提高土壤有机质,建设土壤水库,增加贮水。同时,根据不同作物的需水特征和当地水资源条件,调整作物布局,优化种植结构,选育优良品种。 2.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可采取以下措施

2.1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制定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同时,制定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并根据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制定节约用水年度计划。

2.2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的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节约用水年度计划。

2.3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在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2.4国家鼓励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水平。

2.5生活用水按户计量收费。新建住宅应当安装分户计量水表;现有住户未装分户计量水表的,应当限期安装。

2.6各用水单位应当在用水设备上安装计量水表,进行用水单耗考核,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应当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措施,在保证用水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2.7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业务上受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2.8城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应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节约用水设施的竣工验收。

2.9城市用水计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制定,并下达执行。

超计划用水必须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应当从税后留利或者预算包干经费中支出,不得纳入成本或者从当年预算中支出。

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具体征收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3、全面实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

为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建设部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市政府的《北京市城镇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下列规定。

3.1凡在本市市城区、近郊区和无效区的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取用地下水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水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市、区、县节约用水办公室下达的用水计划。对超过计划用水指标的,其超过部分,均按本办法征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3.2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标准,按用水类别、用水季节和超计划用水幅度,分别定为现行水价或地下水水资源费的1倍至100倍。

3.3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由市、区、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征收。

3.3.1使用公共供水月计划用水量满3000立方米及3000立方米以上或使用自建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城区、近郊区范围内的用水单位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征收;远郊区的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用水单位,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委托区、县节约用水办公室代征。

3.3.2使用公共供水月计划用水量不足3000立方米的,市经济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系统用水单位和部队用水单位,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委托其上级主管机关代征;其他用水单位由区、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征收。

3.4超计划用水单位必须在接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足额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对逾期不缴纳的,市、区、县节约用水办公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超计划用水加价价水费5%的滞纳金。对拒绝缴纳或逾期3个月不缴纳的,市、区、县节约用水办公室除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外,扣减其计划用水指标或限制其用水;情节严重的,通知供水部门停止供水或予以封井。

3.5企业缴纳的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一律在企业自有资金中列支,不得列入生产成本或流通费用。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缴纳的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一律在单位的预算包干结余经费中或预算外资金中列支,财政部门不予追加经费。

4、结束语

水是生命之源,水利是生活的命脉,水又是一种重要的资源,但它是有限的,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在水资源日益短缺的今天,增强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法制意识是摆在每个公民面前的一个切课题。所以我们一定要经过艰苦的奋斗,充分认识到水资源浪费的一些问题,做好节水,使得在国民经济中有一个可靠的水资源供给体系。进而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利用。

工业企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按照国务院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建设部制定的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指标的要求,XX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活动的决定》、《关于批转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市政府于XX年9月14日,召开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动员大会,正式提出了2011年乌鲁木齐市建设成为自治区节水型城市; 2011年乌鲁木齐市建设成为国家节水型城市;2011年乌鲁木齐市建设成为节水型社会(含农牧区),实现节水型乌鲁木齐的总体目标。

目前我市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建设部要求已全面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交流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保障

1981年乌鲁木齐市成立了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在20余年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自治区、市节约用水的政策和法规,开展了节水宣传、计划用水、节水检查、工业节水技改、水平衡测试等工作,我市的节水工作取得的一定的成效。XX年,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同年4月16日国家水利部副部长张基尧和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刚为新成立的水务局挂牌剪彩。至此,乌鲁木齐市的水资源管理打破了城乡、部门间的界限,建立了城乡供水、节水一体化个管理体制,实现了城市与农村、地下水与地表水、水质与水量、供水与排水、用水与节水等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

二、加强领导 健全机构 制定方案分解目标

市委、市政府把创建节水型社会(城市)工作摆到了改善乌鲁木齐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投资环境和建设“和谐乌鲁木齐”的战略高度,列入了市委、市政府,各区(县)政府及委、办、局的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 “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节水办负责具体日常工作。部分区(县)也相应成立或完善了节水管理机构,成立了创建节水型城区领导小组,明确了管理职责,基本形成市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县)节水办——用水户三级创建节水型工作网络,为创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有效的创建组织体系。

三、制定创建节水型工作制度,使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创建节水型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各项标准的通知》等,把创建的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具体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还使创建工作有目标、有检查,便于考核,为成功创建节水型社会(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宣传 提高认识 营造全民节水氛围

为进一步增强市民的节水意识,各区(县),委、局、办及相关部门进行多方联动,在每年的“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和“世界环境日”等活动期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以及节水服务下社区、悬挂节水横幅、设置节水咨询台、发放节水宣传手册(单)、播放节水宣传片、以节水为主题的板报巡展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宣传,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和创建节水型社会(城市)的重要意义。此外还通过开展中小学校节水征文比赛、举办节水知识竞赛、节水知识大赛,等一系列活动,加强对全社会的节水知识和意识的普及教育,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各方配合、齐抓共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节水环境。

五、完善节水政策法规、标准,提高节水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

我市目前出台了实施了《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

“城市发展、规划先行”,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中长期规划》等专项规划,为我市今后的节水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系统的依据。

六、加强创建人员的培训工作

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工作涉及节水工作的方方面面,是政策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节水工作的各项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具体做法,充分发挥创建工作人员作用,以适应节水工作的需要,担负起创建节水型工作的重任。为了保证我市的建设工作规范完整,全面了解各项创建指标。XX年制定《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举办5期培训,培训人员主要来自各区(县),委、局、办工作人员,用水单位管理人员,其中,第一期培训对象是各区(县)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委、局、办,参加人数126名;第二期对象是农牧区用水管理人员,参加人数30名;第三期培训对象是用水单位管理人员和部分街道办事处节水专干,参加人数250余名。内地培训班2期,参加人数共40余名。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创建工作队伍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制定用水定额,建立健全指标体系

1981年我市开始实施计划用水工作,初步制订了《生活用水定额》,对全市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超计划用水实行加价收费,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用水的供需矛盾。随着我市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工作的开展,先后制定了新的《乌鲁木齐市工业企业产品用水定额》和《乌鲁木齐市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已报请自治区、市有关部门批准。同时,定额标准的实施,企业可以对照标准、主动寻找差距,促进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加强内部管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起到了较好的节水效果。

八、加大节水器具的更新改造力度

为从源头上做好节水工作,一是,对用水单位进行节水普查,并引导用水户使用节水型器具,宣传建设部颁布实施的《节水型生活用水标准》。二是,督促用水单位对非节水型座便器的配件进行改造、更换。三是,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严格把关,对使用淘汰落后用水器具的不增加用水指标。四是,各区对辖区居民住户进行用水器具调查,督促制定了相应的改造计划。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九、各区(县)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活动

为了及时掌握辖区创建单位工作的基本情况,区(县),街道办事处从抓好入户摸底调查入手,强化创建工作力度,组织人员对工业企业用水、生活用水器具、用水量等多项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同时对街道办事处和辖区创建单位、社区、居民小区,进行经常性的督查指导。

区(县)政府,按照《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实施方案》和《乌鲁木齐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申报、考核验收、命名办法》的要求,开展了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活动,对辖区创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工作。天山区、沙区、新市区、头屯河区政府组建了由区(县)节水办、建设局、区目标办组成的验收组。水磨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开发组建了由建设局、街道办事处节水专(兼)工作人员组成的验收组、已于XX年9月底至12月底,分别对辖区创建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工作主要从创建单位节水宣传工作、节水日常管理工作,节水管理制度建设、节水管理档案建立等方面入手,同时对各单位各用水点、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最后将考核内容进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的成为区级节水型企业(单位)或社区(居民小区),通过考核验收共评出达到区级标准的单位有315家。

特别值得提到的是我市的沙区、新市区在创建节水型工作的同时,要求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率先垂范,按照《建设节水型社会目标考核办法》进行了考核验收和综合评分,沙区考核达到优秀街道办事处有7家。新市区考核达到优秀街道办事处有10家。为今后创建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十、大力开展城市节水科学研究,以科技进步和新技术、新器具推动城市节水工作

为了认真落实《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实施方案》中涉及节水设施建设、科技节水等项目。编制完成了《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务信息化大纲》,其中乌鲁木齐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经国家水利部审查通过,并予以一定资金支持。编制了《乌鲁木齐市节水规划》、《乌鲁木齐市农业节水规划》即将完稿。针对洗车行业用水和中水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正在进行调研和草拟相关管理办法。在制定规划和办法的同时,对全市工业用水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通过对数据、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了“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XX年节水工程项目计划”;“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XX年—2011年节水工程项目计划”;调查汇总乌鲁木齐市特种行业用水设施及技术改造项目;配合自治区建设厅制定乌鲁木齐市XX年—2011年节水工程项目计划;配合市建委落实我市XX年节水示范工程资金;配合市科技局落实XX年5项节水科研项目及资金。完成5座城市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建设。

十一、积极开展农业节水工作

我市农业用水利用率低,XX年我市农业用水占全市总用水量的62%。部分地区农田基本建设不配套、设备老化、利用率低,主要采用传统的漫灌方式,田间节水灌溉技术推广难度大,北郊大多为井灌区,渠系利用系数可达0.7左右,南郊板房沟、水西沟两乡的渠系利用系数仅为0.55左右,达坂城地区渠系配套更差,仅有干支两级渠道,亩灌溉定额高达1060立方米。我们针对农业用水现状和《实施方案》中涉及农业节水的各项指标,加强农业节水的管理。一是向各区(县)政府,农林水牧局、建设局发放国家、自治区有关建设节水型社会文件及“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文件材料。使农牧民对节水农业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二是对南郊、北郊、东山、达坂城农业区进行了斗渠调查,获取农业灌溉第一手资料,作为农业节水基准年的基数;三是按照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各项指标要求,对我市农业用水情况、农作物分布情况进行了普查,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四是开展对我市农业用水三级渠道分布情况、防渗设施、进行调查;五是对农业用水定额进行定点测试,并签订测试协议;六是农业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到位后此项工作可即时开展。七是制定农业节水宣传方案。为实现农业节水的工作目标奠定基础。 

为了保证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节水乌鲁木齐工作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广泛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充分认识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清醒地分析和认识我市水资源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树立强烈的危机感、紧迫感和水患意识,要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综合部署。增强全民保护水资源,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节水宣传的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节水的整体合力;三是,努力开拓节水工作新局面。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强化国家有关节水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的执行力度,强制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进一步加强节水工作的检查和节水器具销售市场的规范管理,新建的企业必须采用节水技术,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必须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水装具,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力争2011年底以前,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四是,扩大 “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的覆盖面,在2011年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五是,认真做好中水工程和污水资源化,加快实现再生水回用的步伐。六是,制定法规加强涉水行业的监管力度。

工业企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宁夏地势南高北低,三面为沙漠包围,国土面积6.64万平方公里,全区国地面积全部属于黄河流域,黄河干流横贯北部,流程397公里。中部有清水河、苦水河等黄河一级支流,南部有泾河、葫芦河、祖厉河等二级支流。

宁夏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多年平均年降水量289毫米,年蒸发量1250毫米,平均干旱指数达4.3。当地地表水资源量9.4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30.73亿立方米,扣除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资源量28.59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为11.63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21.53亿立方米。平原区地下水与地表水不重复的资源量1.5亿立方米,加上国家分配的黄河水指标可耗用40亿立方米,水资源可利用总量41.50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为696立方米。

按自然地理分为北部引黄灌区、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北部引黄灌区面积占25%,当地水资源总量3.69亿立方米;中部干旱区面积占42%,当地水资源总量2.14亿立方米;南部山区面积占33%,当地水资源总量5.8亿立方米。引黄灌区由于引黄灌溉便利,用水总量占全区的90%以上。中部干旱带由于干旱少雨,土地荒漠化和沙化严重,人均占有当地可利用水量仅51立方米,资源型、水质型和工程型缺水并存。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法规健全

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为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从法律法规上保障管理力度。面对水资源的枯竭,自治区相继出台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和印发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区河流及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同时加大了水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在出台的《宁夏节约用水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了《宁夏湿地保护条例》、《爱伊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银川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意见》、《银川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银川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为了合理优化配置水资源,减少地下水开采,银川市通过建设黄河水厂,利用黄河水替代工业企业自备井地下水,实现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自去年以来,银川市对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打桩界定,设立了水源地保护警示牌。

(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并重

一是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完成了《自治区水资源综合规划》9项专题报告,开展了《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完成了《宁夏经济生态系统水资源合理配置研究》、《宁夏地表水功能区划》等报告。

二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和建设。自治区政府十分重视城乡饮水安全问题,积极加强水资源地保护和建设,并把开展以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作为10件为民办实事之首,进行了一些系列保障饮水安全专项活动。提出了保护措施,要求在2009年底前取缔了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2009年底前关闭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污染源排污口。组织人员普查登记了全区195个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理“关口”前移。目前全区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质基本符合标准。本着“优化优用”的原则,按照“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用水秩序,合理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利用现有水利工程体系,实施多水源联合调度和优化调度,保证城乡供水水量和水质,在地下水超采地区,不准开采地下水。

三是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从2009年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以来,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专项行动,形成了区、市、县三级联查行动,水利、环保、监察、经委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工作机制。银川市实施了清洁能源行动计划,石嘴山市实施了碧水蓝天工程,吴忠市大力整治造纸废水,固原市加快治理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中卫市积极推进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2009年全区COD排放量为13.7万吨,比上年削减2.09%。

四是实施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提高雨洪水资源利用率。以提高防洪能力,提高水资源效率及城市品位为主要目标,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整治靓化了唐徕渠穿银川市城区段。通过建设艾依河(青铜峡河西总排干)实施防洪及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使防洪工程、排水工程与湿地保护系统联用,地表水综合利用与地下水有效补偿相结合,实现洪水、沟水、湿地资源化,变害为利,既变污染排水为清污分离,又有效利用了城市排水及雨洪水资源,恢复了湖泊湿地,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

五是健全取水许可制度,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了取水许可制度,至2009年底,全区发放取水许可证1100多户。2009年8月1日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对20多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水资源论证,新上项目水资源论证达到100%。

六是强化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宁夏水环境监测部门于2009年6月4日深夜进行了宁夏水环境历史上的第一次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和暴雨洪水测报应急综合演练。演练单位反应迅速、上报信息及时、数据准确,为今后实战中,做到为领导决策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信息,降低水污染危害和损失打下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七是建立预警机制。建立了突发性水污染月报制度和快速反应应急机制,颁布了《自治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制定了《宁夏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处理决定》,大大提高了处理宁夏重大污染事件快速反应能力。

(三)节约用水管理发展快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启动试点建设。自治区专门成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了《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确定节水型社会试点期的建设目标和内容。先期开展了综合试点工作,一是启动了灵武市、平罗县两个县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二是首府银川市开展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三是启动了中卫市、海源县和灵武市三个节水型灌区示范区建设;四是启动了银川市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测与管理系统;五是初步完成了三个水权转换试点项目。

2、以水权转换为突破口,建立水资源高效利用模式。按照黄委会批复的《宁夏黄河水权转换总体规划》,一是制定了《宁夏黄河水权转换实施意见》、《宁夏黄河水权转换实施细则》和《宁夏水权转换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将初始水权指标按生产、生活和生态三大部门分配至各县市和灌区;三是加快试点项目节水工程建设,完成黄委会批复的三个水权转换试点项目,合同资金1.51亿元,并建成宁东供水工程向马莲台、灵州电厂和甲醇项目提供,有力支持了宁东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四是开展了水权转换相关配套技术政策和专题研究,提高水权转换的科技含量;五是初步形成了“农业综合节水—水权有偿转换—工业高效用水”的水资源高效利用模式。

3、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截至2009年,建成和正在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15座,基本覆盖沿黄各市县,设计总处理能力68.5万吨/日,全区综合污水处理能力、集污管道总长、污水处理问量,2009年底比2000年分别增长633.3%、64.53%、215.8%。污水处理率达到62.4%,减少了污水直接排放黄河,使得黄河水质逐年好转,大武口电厂“上大压小”项目利用污水处理厂中水替代了原地下水源,有效保护节约了地下水资源。

4、改革水价和水费收取制度,促进各行各业节约用水。深化农村水费改革试点工作,实行“三位一体”的水管体制,“三费合一”的水价机制和“一费开票到户、一票收费到户”的水费收缴方式,自流灌区成立协会860家,注册率85%。2009年调整引黄自流灌区水价,农业用水由试点前的每立方米1.95分提高到2.45分,企事业用水水价整体标准比试点前提高了3-5倍,为每立方米2元,其中水资源费每立方米0.1元,水资源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银川市、石嘴山市推行了居民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的超定额加价政策,特殊行业超定额每立方米达到8.50元,有效地促进了各行业节约用水。

5、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促进田间节水。采取“以奖代补”政策,每年财政拿出近2000万元资金,调动全区开展声势浩大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了灌排设施整治、中低产田改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生态治理、设施农业供水工程建设和高效节水补灌等重点建设项目。

6、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完善节水型社会体制保障。全区共成立了17个水务局,5个地级市全部成立了水务局;相继成立宁东、太阳山、宁西水务公司,积极推进城市、工业和农业的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石嘴山市初步实现了工业、农业和生活统一供水,并实行供水、用水和排水的一体化管理;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在3个水管单位开展了改革试点。

7、健全节水科技支撑,推进自主创新。开展了《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制度设计与专题研究》、《宁夏水权转换价格体系研究》、《水权转换项目区节水监测分析》、《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工业综合节水示范》及《全区工业用水与节水研究》、《宁夏城镇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资源化研究》等节水型社会建设课题研究。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共同成立“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研究中心”,为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与试点提供系统的科技支撑。

三、几点启示和想法

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关键是要把他们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运用到我们的工作实践中去,转变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以与时俱进的思维方式、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不断创新的工作方法、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一)在思想认识上,要转变观念,按照市委“专业、认真、务实”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科学调度、优化利用、合理开采、节流与开源并重、依法行政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科技投入,继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积极开展各项水资源项目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对水资源管理工作重点投入,为科学研究、优化调度、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性、完善性、永续利用性的工作,做好水资源开发、保护,湿地利用,城市环境绿化的长远发展规划。

(三)管理和保护并重,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我市水资源状况不容乐观,主要存在的威胁是水质型缺水和资源型缺水,资源型水资源的补给是我市被动性接受的,难以操控,今后的水资源潜力重点应放在城市节水和防止水质型缺水方面。怎样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生态绿化工作,是水利及环保、城建、绿化、环卫等部门的共同责任,应共同做好我市经济发展、生态绿化、资源和人文建设、城市规划联合协调执法机制,其中水资源管理重点做好水资源论证和节约用水工作。

工业企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水资源;合理利用;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V21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实质是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一方面提高水的分配效率,合理解决各部门和各行业之间的竞争用水问题;另一方面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促使各部门和各行业内部节约高效用水。水资源合理配置包括需水管理和供水管理两方面,在需水方面,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积极发展高效节水产业,抑制需水增长势头,以适应较为不利的水资源条件;在供水方面,协调各单位竞争性用水,加强管理,通过工程措施改变水资源天然时空分布与生产力布局不相适应的被动局面。

一、水资源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一些地方的河流组成中有径流量比较大的河流,在防洪控制方面没有很好的建设,江防标准较低,同时河道也存在着淤积非常严重的情况,这样会导致河流的入海口经常出现泄洪不畅的情况,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比较低,在防洪防涝能力上也偏低。

水资源管理

很多江河在人们生产和生活影响下出现了非常严重的污染问题,这种污染情况还在持续的加剧,因此,水资源在利用方面出现了越来越少的情况,同时,很多的地区出现了水资源无法饮用的问题,导致人们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水资源被严重污染导致的后果更加严重,因此,对可持续发展因素要进行重视,对水资源进行很好的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开发、高效利用能够更好的实现保护目的,同时,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水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1、水价改革不到位

难以使水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水资源在使用过程中,水价对其具有很大的影响,同时对节约水资源影响也非常大。人们在使用水资源时,水费的支出在家庭总收入的1%时,人们在心理影响方面不会出现很大的变动,在2%时,人们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但是,对水量出现了关注的现象。在5%时,会对水资源进行重视,对节水问题也会比较重视,因此,要想更好地对水资源进行管理,在水价方面可以进行调整。

缴纳水资源管理费

现在,我国的水价不是很高,因此,在节约方面不是十分的重视。为了更好对水资源进行节约利用,在水价方面能够进行必要的提高,也可以建设节水设施,利用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2、水资源保护制度缺乏

一直以来,人们对水资源的认识存在着比较模糊的观念,一些人认为水资源可以无限利用,将其作为能够再生资源来进行利用,在使用过程中没有任何的节约意识。还有些人认为水资源有价值但是没有价格,因此,在对其进行使用时可以自由使用,这种想法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水资源浪费情况非常严重。很多城市在发展建设中,对水资源节约以及保护非常重视,这样能够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对使用效率低的问题也能进行改进。

3、管理体制滞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使得水利工程建设取得了很大发展,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管理体制落后、经费短缺、管理粗放的问题,这样在水资源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在管理过程中,水资源价格较低,即使这样在收费方面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水资源管理单位存在着机构冗杂,人员数量比较多,而且,在结构方面存在着并存的情况,在技术方面存在着薄弱的情况,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出现了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导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无法得到更好的保障。

三、完善水资源管理的措施

1、水污染的防治

水资源要实现可持续利用一定要解决污染问题,做好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工业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对工业布局问题进行重视,能够防止污染出现。防治水资源污染的原则就是对污染总量和水功能进行区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将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实现污水资源化。在农业发展过程中,水资源的消耗量比较大,因此,在农业方面要想避免水资源的污染,要发展生态农业,对先进技术进行利用,加强农村地区规划,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在使用化肥和农药时,要防止农村水资源环境进一步恶化。

2、健全防洪防旱体系

加强对江河的综合管理以及开发利用,提高江河的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城市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建设防洪工程,并且建立预警预报系统,保证防汛抗洪决策的正确性以及科学性。对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以及配置情况进行分析,适应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使水资源和人口、耕地以及其他资源相适应,发挥水资源的最大效益。沿海干旱缺水地区,必须限制城市的发展规模。有些地区缺水问题突出,在搞好规划的基础上,要加快水源工程建设,并建立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

3、提高全民节水观念

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强化节水观念,让公众了解水的有限性和不可替代性以及水资源紧缺的严峻现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努力做到人人关心水资源问题,自觉珍惜水、保护水,形成良好的节水社会风尚。强化计划取水、节约用水。实施计划取水和节约用水,通过对取水户下达年度计划取水指标,科学合理地配置有限的水资源。造成浪费水资源现象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是,长期以来所形成的水价偏低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内外实践证明,制定合理的水价,利用经济杠杆调节水资源的供需平衡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做法。

4、发展节水农业

农业灌溉占总用水量的比重较高,而农业灌溉水的利用率只有40%。因此,发展节水农业是节约农业用水、缓解水资源不足的有效途径,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水资源短缺是制约农业发展的首要因素,发展节水农业是带有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的战略问题。要以提高自然降水利用率和水分利用率为中心,围绕"开源节流"进行创新,根据各地的资源条件,合理配置水资源,实行工程措施与农艺措施相结合,传统技术和现代科技相结合,真正提高节水农业水平。

四、水资源合理配置的手段

1、建立流域水资源管理体系

建立以流域为单元的权威、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管理机构职能,明确流域与区域的事权,以实现防洪、供水、用水、储水、节水、排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地下水一体化管理。其次,实行全河水量统一调度。实施计划用水、取水许可等制度,统一分配水量,实现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合理配置。

水资源管理体系

流域内的各级政府应采用行政手段引导、调整工农业产业结构,建立适合本流域水资源现状的产业结构模式,使经济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不断优化升级产业内部结构,鼓励发展节水农业,促使高耗水低产出的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在项目审批时,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还应考虑生态环境效益及水资源的承载能力。

2、加强流域内法律法规宣传

在流域内加强《水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宣传,提高用水户守法、节水意识,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工作,合理保护水资源。为实现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应进一步加强和明晰界定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权属关系,明确管理主体,理顺工作机制,制订和完善水量调度管理办法,严格实施取水许可、计划用水、定额用水、节约用水制度。同时,建立与水资源合理配置相适应的法规体系,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水资源执法力度,依法管水、治水、节水、用水。

3、展开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加强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方案,建立地下水管理系统和监测网络,明确进行水事活动的基本规范。各专业、区域规划应当与流域规划衔接统一,明确对违背流域规划和流域统一管理行为的处罚制度,通过流域规划对工程布局和开发方案统一决策,完善配套流域水利工程设施,通过流域规划监督强化水资源管理,协调生产、生活与生态用水的关系,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实现流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

结束语

在当今社会发展过程中,水资源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水资源使用状况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要对水资源管理问题进行分析,对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重视,对水资源管理中的经验进行总结,利用先进的管理理论、方法以及经验,能够更好的加强水资源管理,同时也能对其进行长期利用。

参考文献

[1]康爱荣;于法稳.河北省农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对策研究[J].唐山学院学报.2007(04):78-79.

工业企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发展循环经济九大重点领域

围绕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积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建设生态城市和生态乡镇、努力倡导绿色消费、建立完善政策法规等九大重点领域,结合浙政发〔**〕39号、浙政发〔**〕40号文件的有关工作意见和要求,由省发改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研究提出各领域的发展计划、发展重点和发展举措并组织落实。

二、落实循环经济“九个一批”抓手

(一)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1.工作目标。以冶金、电力、医药、石化、造纸、建材、轻纺等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量较大、污染较重的行业为重点,选择100家企业作为省级工业循环经济首批试点单位,全面推进清洁生产、能源节约、原材料节约和废弃物综合利用。

2.工作内容。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使示范企业在2007年前完成ISO14000环境认证,或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组织实施。推动企业围绕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以下简称“四节”)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技术进步,调整和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创建废水“零排放”企业,2007年示范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固废处理率达到90%以上。督促和帮助示范企业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并在**年前完成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或计划制定工作。定期公布“四节”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产品导向目录,加强对示范企业的源头管理,对项目的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加强对重点用能、用水企业的监管,对示范企业实行万元产值能源、主要原材料、水资源等消耗和“三废”排放量的统计监测。

3.责任单位。以省经贸委为主,省环保局等部门参与。

(二)建设一批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1.工作目标。对全省拟保留的以工业为主的园区(开发区)全面实施生态化改造,通过产业链延伸、资源综合利用、土地集约使用、废物集中处理、热电能源共享等模式,在2007年前建成10个左右不同类型的生态化改造工业示范园区。

2.工作内容。引导园区开展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建设和完善园区道路交通、物流配送、信息通信、供热、供气、给排水、废物处置等基础设施,实现园区公共设施统一规划、集中建设、集成管理和集中供热、供气。引导园区进行产业升级换代,通过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和循环使用内部资源,拓展或延伸产业链,逐步形成生态产业链,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杜绝污染严重的项目,园区内所有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70%以上企业必须于2007年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或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积极开展园区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园区环保设施联建共享,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统一纳入城市管网或进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置设施进行处理并达标排放,2007年前截污率达到80%以上;加快建设固废集中处置或收集中转系统。

3.责任单位。以省发改委为主,省外经贸厅、环保局等部门参与。

(三)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园区。

1.工作目标。建设粮油、蔬菜、茶叶、柑桔、特色小水果、蚕桑、花卉苗木、食用菌、养殖等生态农业示范园区,使之成为效益农业的集聚区、安全农产品的生产区、休闲农业的观光区和现代农业的先行区。至2007年建成50个左右生态农业示范园区。

2.工作内容。推广标准化生产、设施栽培、生态养殖、立体种养、休闲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生态农业模式,示范园区必须结合实际选择一种或几种模式,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在示范园区广泛使用光、温、水、肥、气等调控设施与设备,统一配置泵站、农电、库房、保鲜库等设施,统一规划建设田水路林网,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广应用农业循环经济技术,推广一批肥药减量增效、沼气、太阳能利用、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等项目,畜禽粪便利用率达到80%以上。

3.责任单位。以省农业厅为主,省林业厅、水利厅、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参与。

(四)建设一批绿色建筑和绿色社区。

1.建设一批绿色建筑。

(1)工作目标。结合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从规划、设计、施工、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抓好建筑“四节”工作,2007年前,建成一批既有建筑改造、绿色建筑新建示范工程,全省50%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达到节能50%以上的设计标准,绿色建筑实现节能65%以上。

(2)工作内容。推广应用新型节能墙体、保温隔热屋面、节能门窗、遮阳和楼梯间节能等技术与产品,供热采暖系统调控与热计量和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太阳能、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和住宅节水、中水回用、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既有建筑改造示范工程实现节水30%以上,新建绿色建筑必须充分使用中水、雨水和河道水。从控制大户型城市住宅、高档住宅小区、超标准农村住宅和宅基地使用等着手,合理确定绿色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优化户型设计,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逐步提高建筑土地利用集约度。在绿色建筑中广泛推广使用粉煤类、建筑垃圾等废弃物生产的再生砖和高强钢、高性能混凝土。

(3)责任单位。以省建设厅为主,省环保局等部门参与。

2.建设一批绿色社区。

(1)工作目标。围绕垃圾分类拾拣、污水入网处理、太阳能利用和绿色消费等内容创建绿色社区。2007年前,创建50个左右省级绿色社区,争创10个国家级绿色社区。

(2)工作内容。积极开展社区环境整治,改善社区各项公共卫生设施,加大社区绿化建设。提倡良好生活方式、绿色消费模式和节约用水、用电,实行垃圾分类放置,引导使用布袋子、菜篮子等可重复使用器具,减少“白色污染”和一次性制品使用,推广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倡导室内空调温度提高(降低)1—2度。按照“四节”要求建设和管理绿色社区,推动太阳能照明系统、中水回用设施和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为主的社区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建设。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教育宣传活动,在绿色社区设立环保专窗,定期组织环保活动,力争参加活动的人次占社区总人数的30%以上。

(3)责任单位。以省环保局为主,省建设厅等部门参与。

(五)建设一批“四节”示范工程。

1.建设一批节能示范工程。

(1)工作目标。建成一批节能示范工程,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全民节能意识明显提高。至2007年,全省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38%,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1.14吨标煤(当量值),比2004年下降15%;主要耗能产品综合能耗进一步降低,累计节约用电100亿千瓦时。

(2)工作内容。围绕国家公布的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研究提出我省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其中**年启动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7项工程。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节能系统改造,对其中年综合能耗5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全面实施能源利用监测(审计)。以大型公共建筑和工业企业用电大户系统节电节能改造、政府机关和公共场所节电为重点,推动全社会节电节能工作。执行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能效标识,鼓励使用节能型家用电器,推广使用节能灯等绿色照明产品,至2007年底累计推广节能灯具600万只(套);实施“百万太阳能屋顶计划”,在城市新增太阳能热水器70万平方米,农村新增75万平方米。按国家关于创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试点省的要求,推进大中型水电和风电基地建设,发展小水电和太阳能发电,实施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建设10个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工程。

(3)责任单位。以省经贸委为主,省发改委、建设厅、农业厅等部门参与。

2.建设一批节水示范工程。

(1)工作目标。围绕城市节水、工业节水、农业节水、海水利用等建设一批节水示范工程,带动全社会节水工作,逐步推行节水技术,显著提高全社会用水效率。200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其中重点行业达到75%以上;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04年下降20%以上。

(2)工作内容。研究制定关于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和工程技术措施,建立一套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2007年供水管网漏损率比2004年降低2个百分点;建设公共建筑、生活小区和住宅的节水、中水回用设施。结合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以改造灌区骨干渠道,建设防渗防漏工程,推广喷、微灌技术为重点,建设一批节水灌溉系统示范工程,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65,排灌泵站装置效率达到55%以上;开展丘陵、山区和干旱地区雨水积蓄利用工程建设。加大高耗水企业和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海水、亚海水利用,建设一批海水利用工程,至2007年海水淡化能力达到2.5万吨/日以上。

(3)责任单位。以省水利厅为主,省建设厅、农业厅、发改委、经贸委等部门参与。

3.建设一批节地示范工程。

(1)工作目标。建设一批节地示范工程,带动全社会节地工作,建设用地利用率、耕地质量和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空心村”和宅基地闲置现象明显减少。

(2)工作内容。严格执行**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结构性调整,清理、处置闲置土地,从建设用地供应、使用、监管等各个环节着手,有效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开展农村土地整理,清理整治“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开展农村宅基地复垦,整治废弃矿山、盐田和道路,继续实施“沃土工程”,提高耕地质量和集约利用水平。积极鼓励零技改用地和厂房加层,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和标准厂房集中,提高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产出率,至2007年每单位建设用地GDP产出率年均提高10%以上。深化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加快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有计划强制关停和淘汰粘土砖瓦窑,至2007年,累计关停和淘汰粘土砖瓦窑50%以上,盘活和复耕土地2.5万亩,新型墙体材料产量达115亿块标砖,应用比例达到42%以上。

(3)责任单位。以省国土资源厅为主,省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厅等部门参与。

4.建设一批节材示范工程。

(1)工作目标。建设一批节材示范工程,带动全社会节材工作,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或利用率高的原材料,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有效杜绝过度包装等行为。

(2)工作内容。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从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到报废的全过程推动企业原材料节约,提高材料利用率。推广使用可回收可分解材料、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建设一批替代材料、可再生材料和低耗材料生产项目。以解决月饼过度包装和搭售问题为重点,控制产品过度包装;月饼包装成本不得高于出厂价格的25%。继续贯彻实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巩固和拓展散装水泥市场,至2007年全省水泥散装率达到65%以上,年均提高4%以上。

(3)责任单位。以省经贸委为主,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六)扶持一批政府鼓励使用的绿色产品。

1.工作目标。建立绿色产品扶持政策体系,绿色标识食品、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制度得到广泛推广。至2007年,形成一批政府扶持和鼓励使用的绿色产品。

2.工作内容。制订节约型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选列使用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或ISO14000认证企业的产品,优先采购清单所列产品;采购招标时,在采购文件注明产品节能要求,评标时对节能产品给予价格分10%以内的加分。建立完善绿色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激励机制,开设“绿色商场”、“绿色超市”,拓展绿色产品市场。广泛推广绿色标识食品、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制度,建立绿色产品信息数据库,规范绿色产品信息行为,开展绿色产品推介活动。

3.责任单位。以省财政厅为主,省经贸委、发改委、环保局、机关事务局等部门参与。

(七)建设一批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

1.工作目标。重点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有产业化前景的科研成果,在2007年前启动或实施22项循环经济科技示范项目,并推广应用到100家以上的企业和项目。

2.工作内容。以推动企业内部物质循环和能量梯级利用的绿色化学化工技术、无害化处理技术等为重点,实施一批企业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以新建工业园区生态产业链集成技术、现有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技术和企业副产品的多级利用技术为重点,建设一批企业间产业生态链的集成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以中水回用、垃圾处置、废旧家电处置技术等为重点,建设一批各类废弃物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开发、应用示范工程。以生态农业开发、畜牧业废物处理、秸秆还田等为重点,建设一批生态农业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以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的开发和推广技术,氢能的开发技术等为重点,建设一批新能源开发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工程。

3.责任单位。以省科技厅为主,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八)建设一批废弃物处置和回收利用项目。

1.工作目标。围绕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工作,建设一批废弃物处置和回收利用项目,建立完善重点废旧物资回收制度。至2007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矿产资源总回收率比2004年提高10%以上,全省废旧物资免税销售总值达到550亿元,年均增长5%以上。

2.工作内容。以冶金、电力、医药、石化、造纸、建材、轻纺等废弃物产生量大的重点行业为重点,开展粉煤灰、煤矸石、硫石膏和冶金、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和热电联产项目。以再生金属、报废汽车、包装物、废纸、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为重点,建设废旧物资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建设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推广垃圾堆肥和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建设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污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以废旧电池、荧光灯、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为重点,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项目。加强尾矿回用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3.责任单位。以省经贸委为主,省发改委、环保局、卫生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参与。

(九)制定一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

1.工作目标。研究制定促进能源、土地、水资源、原材料节约,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清洁生产等方面的地方法规规章,出台关于能耗限额、取水定额和土地集约利用、城市生活用水、建筑节能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等。

2.工作内容。制定法规规章:研究制定节约能源实施条例,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拆解和利用管理办法,商品包装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在国家出台循环经济促进法后,拟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条例。

制定标准和计量规范:研究制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工业示范园区、农业示范园区、绿色社区评价标准;制定分行业、分领域的能耗、水耗、污染排放和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建立再生利用品标识制度;建立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提出“四节”的标准要求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规范;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限制有害物质使用的标准化建设;完善计量体系,在环境监测、资源保护、法定评价等领域加强计量监督。

制定价格政策: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和企业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近期达到省定最低征收标准,逐步推行按污染程度计费的办法;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推进中水回用;加大实施峰谷电价力度,对高能耗行业中属于淘汰和限制类的项目严格实行差别电价;试行地价与工业投资强度挂钩制度。

制定财税扶持政策:对节能型企业、行业和绿色产品的推广应用进行适当补助和资助;继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建立大宗废旧资源回收利用收费或押金制;研究对垃圾发电、污水处理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开展资源规费、环境规费研究,完善生态环境效益补偿机制。

3.责任单位。法规规章制订工作以省发改委、经贸委、法制办为主,其他相关部门参与;标准和计量规范制订工作以省质量技监局为主,其他相关部门参与;价格政策制订工作以省物价局为主,其他相关部门参与;财税扶持政策制订工作以省财政厅、地税局为主,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三、实施100个左右循环经济重点项目

(一)项目选择范围。依据九大重点领域和“九个一批”抓手,选择100个左右能在2007年前后基本建成并发挥效益的循环经济重点项目,主要包括重点的节能工程、节水工程、园区生态化改造工程、清洁生产项目、清洁能源建设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项目、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生态物流中心、海水淡化项目、脱硫除氮项目等。

(二)项目选择条件。项目既包括部分在建或已审批项目,也包括一部分尚处于前期工作阶段但属于循环经济类的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年限、资金方案、实施单位等基本条件要明确,需相对独立可操作,并且对发展循环经济具有示范作用。对新建项目,要按照省政府关于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三)项目实施主体。在各市和省级有关部门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由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进行汇总筛选。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的责任主体是各市、县(市、区)政府和部分省级单位、省属企业。

(四)支持保障措施。列入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并完成前期工作的,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并在用地指标和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四、建立“991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机制

“991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由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循环经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省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工作。

省循环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确定的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进一步细化落实“九个一批”抓手,制定相关领域示范工程的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