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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4-0289-01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运而生,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引导和大力支持下发展壮大。合作社组织的诞生在解决农民增收、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起到了引领作用[1]。然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不断的总结,加以改进和完善。
1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目前,大通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25家,其中种植合作社75家、林业(苗木)合作社45家,养殖合作社129家,服务业合作社42家(其中农机合作社10家),其他类合作社34家。共有会员(社员)6 000余人,带动农户1 400余户。
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
2.1 办社方式多元化参与、多渠道发展
一是以产业链为依托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柳林牦牛专业合作社。二是以农业技术为依托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如大通县明亮肉牛繁育专业合作社。三是以外来投资者和村民合作为依托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如大通县福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村民以流转方式提供土地,村委会集体以承包或租赁形式提供草山、灌木林地[2]。
2.2 内部运作推行合作制原则
按照“自愿互利”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重大事项由社员(代表)大会做出决定;民主管理上,突破“一人一票”的原则,可按股金额与交货配额结合实行一人多票等;经营范围上,突破社员界限,允许合作社销售非社员产品。
3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3.1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资金筹措难
政府虽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但在市场竞争中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仍处于弱势地位,承担着较高的市场风险和运营成本[3]。在信贷支持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信用社贷款只能以农户个人名义得到小额信用贷款,利率高,期限短,在产前、产中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能靠个人集资维持运转。目前,政策和资金扶持更偏重于已形成规模的典型示范社,起步阶段的合作社和欠发达地区的合作社难以得到政策及资金的扶持,发展速度受到制约。
3.2 产品单一,但未形成特色
青林乡地处大通县脑山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群众信息闭塞,合作社资金经费又十分有限,在农牧产品上未形成自己的品牌和特色。
3.3 运作机制不规范,发展壮大难
大通县青林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建立规范的章程,但难以严格按章程运作,使大多数合作社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合作社难以壮大。加上农民只顾眼前利益,有利就加入,无利就退出,合作社没有经济积累,制约合作经济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4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
一是政府和金融部门要给予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弱势群体,经济基础较差,政府和金融部门要研究一套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的金融渠道,既避免金融风险,又解决合作社的资金问题。二是上级部门要搭建好平台。市场是实现企业效益的平台,有关部门要为专业合作社搭好平台,让他们发挥产业优势。三是培育主导型的新型农民。建议把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的培训纳入新型农民培训计划,安排专项经费由乡镇组织分层次对基层干部、组织成员和农民进行理论和现场实地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整体素质,同时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四是培育一批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的合作社。积极培养骨干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引导合作社开展产业化经营。鼓励合作社按企业化要求,改善办公设施、培训场所、产品收购场地、冷藏设施、加工场地等硬件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和提高服务水平。五是建议整合扶持的政策和资金,扶持欠发达地区和处于起步阶段的合作社,以帮助合作社尽快扩大规模,提高水平。农牧部门扶持的专项资金更多地倾向于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较小、有发展潜力和产业优势的专业合作社,让更多的农民享受改革的红利,享受到发展的成果,享受到专业合作社的优惠待遇。如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发改资金、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科技发展资金、扶贫资金等。建议改善和改变合作社由多部门多头管理的现状,统一由一个部门管理,归类相关职能统一管理、统一指导执行政策扶持工作。六是建议适当放宽合作社办理经营许可的规模,建设标准不降低,在规模上适当予以放宽。在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养殖场的建设面积、饲舍面积的规模以及动物检疫许可的规模面积,适当放宽办理林业生产经营许可和苗木经营许可的种植面积。
5 参考文献
[1] 孙永萍.大通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J].青海农牧业,2011(2):16
摘要:文章通过对龙岩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找出了对龙岩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并进一步提出了促进发展龙岩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若干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龙岩市;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是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要求,对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龙岩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龙岩市位于福建省的西部,通称闽西,东与福建省泉州、漳州两市接壤,西与江西省赣州市交界,南与广东省梅州市毗邻,北与福建省三明市相接,地处南亚热带北缘,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面积1.91km2,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5.7%。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72.3%,是福建省三大林区之一。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经济作物有烟叶、茶叶、油菜等。畜禽饲养量等十一项畜牧业生产指标均居全省第一,特别是生猪产业,产业链长、优势突出,为全省之最。龙岩市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开展了试点示范,通过强化各项政策、项目开展、安排专项资金、人才培养、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同时也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走出了一条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路子。截至2010年6月底,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42个,其中新罗区66个,长汀县89个,永定县90个,上杭县87个,武平县114个,漳平市96个,连城县100个,比2008年的193个增加了449个。2010年1-5月新增119个,入社农户1.83万户,带动农户10.78万户,出资额6.84亿,帮助农民增加收入5.12亿。注册商标66个,无公害认证22个,绿色食品认证5个,QS认证2个。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多样化
办社主体呈现多元化,主要由涉农部门如供销社、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单位和农村种养大户、营销大户、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村两委等牵头引办,充分发挥各种投资和合作主体积极性。漳平永福以台湾农民为主体成立的“闽台缘分高山茶产销专业合作社”属全省首例。采取“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实行劳动技术、产品的联合以及资本的联合的合作机制;服务内容向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认证、品牌包装等方面拓展;合作内容扩大到种植、养殖、加工、销售、资源开发、农机服务、信息中介等多方面,涉及了龙岩市主要的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如新罗区花生、漳平水仙、武平绿茶、连城地瓜干等。
(二)政府支持多样化
近年来各部门对合作组织积极做好拓展服务工作和人才、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支持。供销社系统,利用自身条件与优势,指导创办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如龙岩市的新罗区、上杭县、武平县针对新办农民合作组织均给予0.5万元-1万元不等的补助。培斜天然竹业专业合作社、中都诚福果品专业合作社、中山鲤龙渔业专业合作社、南洋北寮水仙茶专业合作社等获中央财政配套项目资金229.5万元。合作组织向农户供应优良的种子、种畜和种禽,按优惠价格供应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农户营销农产品。
(三)培养典型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强
目前,武平中山绿露仙草、连城曲溪笋竹等13个专业合作社被列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千社千品”富民工程项目,4家专业合作社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中山绿露仙草专业合作社推广“五新技术”,扎实推进仙草种植、加工、营销的规模化和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2010年,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东坑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引导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壮大示范专业合作社队伍。龙岩市重视典型合作社的引路作用,通过逐级抓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指导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四)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战略,增强竞争力
有关部门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申报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等服务,帮助创建品牌,提升农产品商品档次。新罗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商标注册,打造名优品牌,注册了“龙锦”生猪、“闽西好”食品、“月桂”农家鸡等15个商标,打造“一村一品”黄坂月桂鸡、培斜茶叶、洋畲柑桔、梅花山蔬菜4个项目,龙岩咸酥花生被评为“福建省名牌农产品”。2009年恒发脐橙专业合作社“才溪”牌纽荷尔脐橙荣获“福建省名牌农产品”称号。连城兰花、漳平水仙茶获国家地理标志商标,连城地瓜干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漳平木村公司被授予省品牌农业企业金奖。永福高山茶在2009年上海国际茶叶博览会和中国山东国际茶文化博览会获得“一金二银”奖项,漳平软枝乌龙茶获得一项“金奖”。武平绿茶在2010中国(上海)国际茶业博览会获奖。通过实施品牌战略,不仅增加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知名度,同时扩大市场营销,促进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龙岩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龙岩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特色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组织机构不健全
有些专业合作社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虽然制定了合作章程以及理、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但形同虚设实际运作起来没有起到作用。一些专业合作社民主管理制度没有很好落实,有些财务人员文化素质低,没有专业知识,对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学习不够。成员与合作社的利益联结不够紧密,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透明,盈余分配落实不健全不到位,对成员未进行利润二次分配,大多收益对龙头企业、运销大户手中,农民得到的实惠较少,造成农民的利益得不到合理保证。
(二)专业合作社贷款、融资困难
由于合作社内部现金入股较少,专业合作社运作资金缺乏。扶贫项目、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基地建设、“一村一品”建设等项目资金,难以与专业合作社实现有效对接。在政府的扶持政策和资金不到位,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的贷款份额大大降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合作社能获得外界资金支持的机会很少。
(三)政府优惠政策尚需妥善落实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政府对合作社高度重视,各种扶持优惠政策相继出台,实际上许多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有些基层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税收优惠政策各地执行不统一,造成许多合作社不敢建账,担心健全的财务制度会被作为征缴更多税的依据;用电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使合作社运作成本提高;支农项目资金难以与专业合作社实现有效对接。
(四)专业合作社的科技、管理人才短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主要是由合作社内部人员担任,其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相对较低,造成对现代农业技术、生物技术、新品种的种、养、加模式技术缺乏,对政府及政府部门的依赖性增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而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也使得合作社更加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经营人员和管理者加入进来,但合作社的自身条件难以吸引到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三、龙岩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发展的对策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了农村经济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的方向,对提高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健全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运行机制
加强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服务,促进其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规范发展。在利益分配上,强调对社员实行二次返利,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与农民社员的利益紧密连接在一起。按照“自愿互利”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在强化规范登记的基础上,引导合作社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会等法人治理机构,形成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科技兴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开展一体化经营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技术含量,提升产品质量。紧紧围绕“一乡一产业、一村一品”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积极推动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对接科研院所,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拓展新市场,鼓励农产品争创名牌产品和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推进合作社的品牌建设,鼓励有能力的合作社注册商标,申报国家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农产品认证。
(三)解决担保难题,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合作社的资金短缺一直困扰着合作社的发展,仅靠合作社自有资金自然发展是很困难的,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政府应指导和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全,提供良好的信贷环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得到有效的资金保障。不断优化投融资环境,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额度,解决好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给予优先支持,在各种贴息贷款项目和小额贷款上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政策扶持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动力。切实落实税务、工商、信贷等优惠政策引导,税务部门要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金融部门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服务,切实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季节性、临时性所需资金;工商部门要依法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管理,依法免收登记费用,指导品牌建设等。
(五)培养各类合作社人才,提高合作社社员的素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升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的有效载体。通过开展专家授课、示范指导、技术交流,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鼓励农技人员到合作社任职,加强农民合作社建设带头人、发起人的教育与培养。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开展专题研讨,提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由政府组织,建立合作社人才培养基地,对合作社社员进行技术、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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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成效;问题;建议;河南鲁山
中图分类号 F30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3-0316-01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鲁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地发展起来,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贡献。现将鲁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探讨如下。
1 鲁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概况
截至目前,全县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20家,会员达5 000余人,其中种植业60家、畜牧养殖40家、农机服务15家、植保服务5家。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6个,基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及产品认证的有8家,总面积逾3 333.33 hm2;培育示范社40家,省级示范社5家;市级示范社13家;县级示范社22家。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成效
2.1 发展形式多样
全县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类型除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外,还包括植保防治服务、农机服务等多个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有3种创办类型,其中有通过农户自发联合起来成立的合作社,也有通过村级政府组织带头,实行强强联合创办的相关合作社,同时也有龙头企业的优势产品起到的良好示范作用,通过这些龙头企业带动农民成立的相关合作社。
2.2 服务目的性强
通过生产加工、储藏、运输等商业运作相关环节,有目的、有针对性地为合作社成员解决技术、销路难题,改变了合作社发展早期仅仅提供技术等服务目的性不强的瓶颈。合作社建设的种植、养殖示范基地的产品深加工项目,为成员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农民收入。
2.3 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批规模较大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连片开发,有力促进了主导产业的发展。如以七里、菌王等10余家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为龙头,全县发展食用菌生产3.5亿袋,产值达7亿元,遍布15个乡(镇);以广林种植专业合作社为龙头,集中连片发展了中华寿桃等名优水果基地逾333.33 hm2,以宏丰种业、绿邦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为龙头,集中连片发展红叶石楠、美国红枫、紫薇等名贵花卉苗木基地240 hm2。以万鑫农业为龙头,集中连片发展了软籽石榴、大樱桃基地逾46.67 hm2,以辛集张庄葡萄专业合作社为龙头,集中连片发展了近400 hm2的葡萄种植基地,以农乡行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为龙头集中连片发展优质烟叶基地366.67 hm2,以华森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龙头,集中连片发展了莲藕、泥鳅种养基地逾33.33 hm2,以鲁山县玫瑰种植专业合作社为龙头,集中连片种植玫瑰逾46.67 hm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全县莲藕、泥鳅、烟叶、樱桃、葡萄、花卉苗木、名优水果、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初见成效。
2.4 产学研结合更加紧密
合作社对科研成果的重视日益提高,通过引进相关高校、研究所等最新研究成果,邀请这些研究机构进行培训等方式,进行技术推广、培训和改进工作,促进了产学研相结合,提高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如鲁山县广林种植专业合作社每年在成员中推广金太阳杏、中华寿桃嫁接栽培技术66.67 hm2,并且取得了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另外合作社通过邀请农业专家对合作社成员进行标准化农业、绿色无公害农业、精细农业等生产技术规程进行培训,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眼界,丰富了他们的专业知识,培养了成员科学养殖、科学种田的观念。如鲁山县广发养殖专业合作社引进推广产仔多、育肥畜出肉率高、抗病能力强的PIC母猪130头,并引进进口品系的优良种公猪3头,向成员场提供种猪人工授精服务,均获得较好收益。
2.5 品牌认证取得突破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已注册了“尧山玫瑰红”、“景舒凤凰”、“张良”、“千禧美”、“华豫仙缘”等农产品商标8个,其中“尧山玫瑰红”商标还抢注了网络域名,尧山玫瑰红茶在2012年河南红茶品鉴活动中荣获河南十大红茶名品“四大名旦”之首,现已成为河南省著名商标品牌。认定5个绿色无公害产品产地,5个绿色无公害产品得到认证。通过品牌建设提高了农产品知名度,带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近年来,为数众多的颇具影响力的合作社以及特色产品涌现了出来。
2.6 农民收益大幅提高
通过农民合作社的形式,使得优势农产品迅速汇集了优势的劳动力、资金和政策倾斜,改变了传统农业单打独斗、农民各自为战、一盘散沙的经营模式,加速了资源的从新组合,极大地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得使农产品商品率和效益明显增加,大幅提高农民的收益。鲁山县恒源苗圃专业合作社通过芦笋种植带领菜农参与订单生产,年平均利润在4.5万元/hm2以上,比往期利润提高了1倍。
3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合作社规模小、经济实力弱,制度不完善,合作内容不明确,运行管理不民主,利益分配不合理,产权不明晰,合作社实为个人操控,政社不分、村社不分、企社不分,运行质量不高,凝聚力不强,辐射带动能力有限。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技术、信息缺乏。一部分合作社缺乏有实践经验、合作理念、市场知识的牵头人,技术力量薄弱,合作社的产品多为初级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不高,科技含量低,品牌意识不够,销售渠道窄,产业链条较短。
4 建议
4.1 完善体系,优化运转机制
通过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规律的集生产、仓储、物流、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合作社运行机制,减少不必要的流通环节,避免内部不良竞争,注重生产的同时也注重市场和物流环节,使得合作社形成优势互补的运转机制,共同完成发展目标[1-3]。
4.2 完善管理,加强监督
制定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合作章程,并经过选举产生合作社的理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完善的管理和财务制度等相关规章,保证合作社的良性经营,通过加强监督,杜绝经营和管理漏洞,保证合作社长久发展[4-5]。
5 参考文献
[1] 乔晓雯.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35):489-491.
[2] 孙文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状、功能、问题及对策――以镇江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例[J].江西农业学报,2008(2):168-170.
[3] 黄雅琴.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6(S1):261-263.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1-0023-02
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行以来,在宽松、和谐的大环境下,各地合作社以雨后春笋般涌现,且发展态势良好。云南省新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进入快车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着经营管理不善、经济实力弱等诸多问题。带着这些问题,结合新平县古城街道实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做浅显分析。
一、古城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云南省新平县古城街道于2011年3月30日成立,位于新平县城西南部,辖锦秀、古城、纳溪、昌源、他拉五个社区53个居民小组75个自然村,面e145.8平方公里,总户数7 048户,总人口19 543人。2015年农民居民可支配收入11 288元,人均占有耕地0.79亩,人均产粮288公斤[1]。古城街道辖区内现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个,其按行业划分,有4个种植业、1个养殖业、2个服务业,主要经营内容为蔬菜种植、畜禽养殖、林果种植和农产品产销,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1.树立了发展壮大产业的意识。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成立,特别是古城、他拉一线群众逐步形成了他拉社区以主产品种洋芋为主、古城社区以主产品种蔬菜为主来发展壮大产业的意识。经过几年的发展,古城社区树立了以发展蔬菜、他拉社区树立了以烟后蔬菜为主的产业发展思路,通过专业合作社多年的带动,古城蔬菜和他拉洋芋在省内外市场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2.树立了市场风险意识。辖区内的7个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在合作社的带动、组织下,市场风险意识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如,他拉社区的蔬菜和古城社区的生姜在合作社的组织下,在市场大潮的冲击下,在历年波动起幅较大的不稳定状态下,逐步走向了今天的可预见的市场竞争中,从而使合作社成员的利益在市场的变化不定中能得到最大的保护,进一步树立了合作社的市场风险意识。
3.树立了发展产业要依托合作社的意识。从合作社成立最初至今,历经八 年。八年中,合作社成员带动非成员2 517户,主要集中于古城、纳溪、他拉一线。最典型的古城社区属城郊结合部社区,从一个以种植蔬菜为主、零星种植生姜的社区发展成为家家种蔬菜、户户种生姜的社区,从最初的小打小闹形成了今天的产业规模,农户参加科技培训,引进新品种试验示范都依托各专业合作社,在发展有规模、有市、有竞争力的产品时都离不开各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在其中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在街道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的提质升档中,合作社起到了推进器的作用。
4.拓宽了农民增收的路子。通过专业合作社的引导和发动,扩大了种植规模,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以古城社区为例,古城社区属于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社区,2007年在未大规模种植蔬菜、生姜前,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 206元;2008年6月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种植规模后,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 362元,增长了156元,增幅5%;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2 106元,比2007年增加8 900元,增长277%。在2015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农户仅从种植蔬菜一项,人均获得的收入就是2 829元。
5.拓宽了培养农村人才的渠道。各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产品的同时,注重培养各类实用人才。2013年,经新平县农村实用人才认定领导小组认定,古城街道高级农村种植能手4人,养殖能手5人,加工能手1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1人;中级农村种植能手11人,养殖能手14人,加工能手8人;初级农村种植能手25人,养殖能手27人,加工能手10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1人,农村经纪人1人。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是合作社成员或是被合作社带动起来的农户。
二、古城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宣传发动不全面,认识不到位。目前,群众对合作社的参与和认可程度有限,广大农民对合作社不了解,不清楚,在社区层面宣传发动不全面,干部群众对合作社缺乏了解,对合作社的作用更是缺乏足够认识,导致合作社发展速度较缓慢,社员少,行业单一,规模偏小;加之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时间不长,合作社在带动农民致富方面的作用还不突出,导致社区干部扶持合作社发展的主动性不高,农民参与创办合作社的积极性不够。
2.经营管理不规范,带动能力有待于提高。虽然全部合作社都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也建立和完善了组织机构,但成员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管理意识淡薄,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在日常管理中不能发挥作用,经营管理不规范。合作社业务内容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上,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少,有自主品牌的少,产品附加值低,难以实现带动农民抵御市场风险、大幅增收的目标。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主要是初级农产品,缺乏产品精深加工,无法提升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难以将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导致产品附加值低。除古城生姜、他拉蔬菜外,其他专业合作社未结合产业特色形成品牌效应,产品附加值低。目前,7个合作社中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仅1个,其他合作社没有申办专利、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7个合作社中,有种植业的、养殖业的、产销结合的,在日常经营中,各合作社之间无有效合作,各自为阵,各行其是,没有找到跨产业合作社的合作点,无法形成有效竞争力,合作社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限。
3.合作社人才匮乏,勇闯市场的勇气和胆识不足。目前,合作社发展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爱奉献的优秀带头人很少,农产品经纪人缺乏,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和长远发展的根本因素,在面对产品和市供求对矛盾时,主动去分析、把握、适应市场的积极性不高,开拓市场的勇气和胆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4.经济实力弱,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部分对合作社的项目支持、资金支持、金融支持(政策性)、税收优惠等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合作社成立后发展困难,尤其贷款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户因无资金支持无法进行扩大生产,有的专业合作社在建社初期,由于资金缺乏,工商登记后,就基本没有开展过业务活动,专业合作社名存实亡,背离了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初衷,从而导致对社员的凝聚力、号召力不强。各专业合作社成立后,现在各级部门对其没有制定后续发展的强有力的扶持措施,全县还没有出台规范的扶持政策,当各合作社遇到自我无能力消解的资金困难和市场风险时,往往求助无门,合作社进一步发展没有保障。
三、加快古城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建议
1.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合作社法宣传日、平时宣传等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政策法规,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加强与成功的合作社进行沟通交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社的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吸引和鼓励更多的农户加入到合作社中来。
2.加大市场知识的培训。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当地政府指导力度,举办好培训班,每年有组织地对合作社负责人、乡村能人、纪人进行创办、运营、财务管理等相关知识培训,培育一批具有现代农业理念的肯吃苦、埋头干、会经营的合作社带头人。对能明显发挥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和农村能人作用,有一定销售渠道、有一定生产加工技术、一定市场拓展能力的经纪人牵头联合农民创办合作社的要从县级层面给予奖励[2]。不断鼓励合作社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专业合作示范,通过培育典型增强示范带动作用。
3.进一步规范发展。建议成立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帮助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和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使其真正成为“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农民自己的组织[3]。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争创农产品品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依托云南泰润食品有限公司、华兴食品有限公司、何礼酱菜厂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在省、市、县外,从县级层面加大推介、招商的力度,让更多外面的企业与县内的各专业合作社合作,拓宽县内专业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4.加大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建议县级抓紧出台鼓励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加大与农业、工商、税务、金融、供销等部门的沟通合作,争取各项惠农政策,切实解决农民想办合作社但又办不好合作社的阻碍,切实解决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设立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对那些群众认可、市场前景好、产业发展潜力大,但发展中遇到资金困难的合作社给予资金上的扶持。
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行以来,在宽松、和谐的大环境下,各地合作社以雨后春笋般涌现,且发展态势良好。云南省新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进入快车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着经营管理不善、经济实力弱等诸多问题。带着这些问题,结合新平县古城街道实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做浅显分析。
一、古城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云南省新平县古城街道于2011年3月30日成立,位于新平县城西南部,辖锦秀、古城、纳溪、昌源、他拉五个社区53个居民小组75个自然村,面积145.8平方公里,总户数7 048户,总人口19 543人。2015年农民居民可支配收入11 288元,人均占有耕地0.79亩,人均产粮288公斤[1]。古城街道辖区内现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个,其按行业划分,有4个种植业、1个养殖业、2个服务业,主要经营内容为蔬菜种植、畜禽养殖、林果种植和农产品产销,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1.树立了发展壮大产业的意识。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成立,特别是古城、他拉一线群众逐步形成了他拉社区以主产品种洋芋为主、古城社区以主产品种蔬菜为主来发展壮大产业的意识。经过几年的发展,古城社区树立了以发展蔬菜、他拉社区树立了以烟后蔬菜为主的产业发展思路,通过专业合作社多年的带动,古城蔬菜和他拉洋芋在省内外市场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2.树立了市场风险意识。辖区内的7个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在合作社的带动、组织下,市场风险意识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如,他拉社区的蔬菜和古城社区的生姜在合作社的组织下,在市场大潮的冲击下,在历年波动起幅较大的不稳定状态下,逐步走向了今天的可预见的市场竞争中,从而使合作社成员的利益在市场的变化不定中能得到最大的保护,进一步树立了合作社的市场风险意识。
3.树立了发展产业要依托合作社的意识。从合作社成立最初至今,历经八 年。八年中,合作社成员带动非成员2 517户,主要集中于古城、纳溪、他拉一线。最典型的古城社区属城郊结合部社区,从一个以种植蔬菜为主、零星种植生姜的社区发展成为家家种蔬菜、户户种生姜的社区,从最初的小打小闹形成了今天的产业规模,农户参加科技培训,引进新品种试验示范都依托各专业合作社,在发展有规模、有市、有竞争力的产品时都离不开各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在其中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在街道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的提质升档中,合作社起到了推进器的作用。
4.拓宽了农民增收的路子。通过专业合作社的引导和发动,扩大了种植规模,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以古城社区为例,古城社区属于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社区,2007年在未大规模种植蔬菜、生姜前,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 206元;2008年6月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种植规模后,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 362元,增长了156元,增幅5%;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2 106元,比2007年增加8 900元,增长277%。在2015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农户仅从种植蔬菜一项,人均获得的收入就是2 829元。
5.拓宽了培养农村人才的渠道。各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产品的同时,注重培养各类实用人才。2013年,经新平县农村实用人才认定领导小组认定,古城街道高级农村种植能手4人,养殖能手5人,加工能手1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1人;中级农村种植能手11人,养殖能手14人,加工能手8人;初级农村种植能手25人,养殖能手27人,加工能手10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1人,农村经纪人1人。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是合作社成员或是被合作社带动起来的农户。
二、古城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宣传发动不全面,认识不到位。目前,群众对合作社的参与和认可程度有限,广大农民对合作社不了解,不清楚,在社区层面宣传发动不全面,干部群众对合作社缺乏了解,对合作社的作用更是缺乏足够认识,导致合作社发展速度较缓慢,社员少,行业单一,规模偏小;加之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时间不长,合作社在带动农民致富方面的作用还不突出,导致社区干部扶持合作社发展的主动性不高,农民参与创办合作社的积极性不够。
2.经营管理不规范,带动能力有待于提高。虽然全部合作社都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也建立和完善了组织机构,但成员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管理意识淡薄,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在日常管理中不能发挥作用,经营管理不规范。合作社业务内容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上,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少,有自主品牌的少,产品附加值低,难以实现带动农民抵御市场风险、大幅增收的目标。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主要是初级农产品,缺乏产品精深加工,无法提升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难以将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导致产品附加值低。除古城生姜、他拉蔬菜外,其他专业合作社未结合产业特色形成品牌效应,产品附加值低。目前,7个合作社中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仅1个,其他合作社没有申办专利、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7个合作社中,有种植业的、养殖业的、产销结合的,在日常经营中,各合作社之间无有效合作,各自为阵,各行其是,没有找到跨产业合作社的合作点,无法形成有效竞争力,合作社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限。
3.合作社人才T乏,勇闯市场的勇气和胆识不足。目前,合作社发展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爱奉献的优秀带头人很少,农产品经纪人缺乏,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和长远发展的根本因素,在面对产品和市供求对矛盾时,主动去分析、把握、适应市场的积极性不高,开拓市场的勇气和胆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4.经济实力弱,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部分对合作社的项目支持、资金支持、金融支持(政策性)、税收优惠等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合作社成立后发展困难,尤其贷款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户因无资金支持无法进行扩大生产,有的专业合作社在建社初期,由于资金缺乏,工商登记后,就基本没有开展过业务活动,专业合作社名存实亡,背离了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初衷,从而导致对社员的凝聚力、号召力不强。各专业合作社成立后,现在各级部门对其没有制定后续发展的强有力的扶持措施,全县还没有出台规范的扶持政策,当各合作社遇到自我无能力消解的资金困难和市场风险时,往往求助无门,合作社进一步发展没有保障。
三、加快古城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建议
1.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合作社法宣传日、平时宣传等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政策法规,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加强与成功的合作社进行沟通交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社的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吸引和鼓励更多的农户加入到合作社中来。
2.加大市场知识的培训。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当地政府指导力度,举办好培训班,每年有组织地对合作社负责人、乡村能人、经纪人进行创办、运营、财务管理等相关知识培训,培育一批具有现代农业理念的肯吃苦、埋头干、会经营的合作社带头人。对能明显发挥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和农村能人作用,有一定销售渠道、有一定生产加工技术、一定市场拓展能力的经纪人牵头联合农民创办合作社的要从县级层面给予奖励[2]。不断鼓励合作社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专业合作示范,通过培育典型增强示范带动作用。
关键词:甘南州;农牧民;合作社;现状;对策
甘南减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过渡带,境内海拔1100~4900米,平均海拔3000米以上。全州辖8个县市、99个乡镇(街道办)、664个行政村,总面积4.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73.07万,农牧村人口占80.2%。2014年全州实现生产总值118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8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16.8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72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581元。甘南州集高寒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生态脆弱区特征于一身,保护与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一、发展现状
甘南州自然环境条件艰苦,各类灾害频发,加之经济社会基础薄弱,以农业、半农半牧业、牧业等三种经济类型为主,农牧村贫困而大,生活水平普遍较低。近几年来,甘南州始终把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提高农牧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的重要载体,不断加大扶持组建力度,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快速发展。截止2014年底,全州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共4077个。按从事行业划分:种植业941个,畜牧业2650个,林业282个,渔业4,服务业46,综合性的154个。按牵头人身份划分:农民3676个(其中农牧民致富带头人牵头的282),企业和基层农技服务组织401个。按经营服务内容划分:产加销一体化服务2899户,生产服务为主的660户,购买服务为主的32户,仓储服务为主的2户,运销服务为主的42户,加工服务为主的34户,其它形式的408户。随着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不断的提高,目前有国家级示范社6个、省级示范社19个,州级示范社83个、县级示范社242个。
二、存在的问题
1.合作经营不到位。部分农牧企业设立合作社的目的是为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套取补助资金,这种合作社只具有法律形式,却没有按章程运作,更没有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而不作,成为“空壳合作社”。少数合作社则由家庭成员出资,合作社的运作、利润分配往往由个人说了算,成为“一人合作社”。
2.运行机制不规范。相当一部分专业合作社受成员文化程度低、小农意识强、民主意识缺失、管理水平差等主客观因素限制,虽然依据章程设立了组织机构和相关制度,但能真正发挥作用的寥寥无几,从而导致管理行为的随意和经营行为的混乱。
3.发展观念不先进。参与合作社者大多是农牧民,合作社负责人一般由所在村组负责人或当地种养殖大户担任,靠经验做事居多,很难适应现代农牧业规模化生产的要求。大部分合作社依靠当地特色优势资源发展经营,由于认知有限,对合作社及其产品的定位模糊不清,在做大做强产业、创优创牌方面的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
4.资金支持不保证。大部分合作社的运作缺乏外部力量的扶持,尤其是各大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财政应适当安排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组织的建设,以促进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实际上无法安排到位。
三、对策建议
1.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农牧、工商、质监、金融、税务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合作社与职能部门工作交流搭建平台。
2.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每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月,结合送农牧业科技下乡活动,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农牧民积极参与创建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