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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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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遏制恶性火灾爆炸事故为目标,落实各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火灾隐患,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的石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气等采集、炼制、加工企业和供应储存单位。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威胁城市安全的,生产装置、设备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的;

(二)消防道路、消防水源和固定消防、电气防爆、防雷防静电设施不健全或年久失修的;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规章制度不落实,灭火准备不充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完善或执行不力的。

四、时间与步骤

这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分4个阶段。

(一)部署和普查阶段(3月7日至3月1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省长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组织本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由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进行广泛发动和全面部署。要结合贯彻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照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摸清底数,确定整治对象和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同时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将安全用油、用气、用火、用电以及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纳入公益宣传内容,对全民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二)自检自查整改阶段(3月11日至3月24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由领导牵头组织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定灭火预案,并认真组织演练。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参检人员和被检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各单位必须明确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地位,切实强化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加强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公安消防机构依法监督抽查的消防监督管理格局。

(三)重点治理阶段(3月25日至4月5日)。区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有关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和场所,要采取严厉措施限期改正,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以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责任单位要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采取停产、停业等整改措施,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报告阶段(4月6日至4月10日)。专项整治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及大型企业要对本地区、本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连同灭火预案逐级上报。企业单位的总结材料和灭火预案要于4月9日前上报区政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区去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延续和深入,各部门、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此次专项整治同国务院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有关部门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把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2篇

【关键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消防工作

随着我国建设水平的提高,城市中各种类型的建筑物越来越多,一些重点单位不重视火灾预防工作,增加了火灾的发生率,从而给消防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同时也会造成人员伤亡以及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需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作为消防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工作内容包括对各种消防事务进行管理,例如检测设备的安全性能、培养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完善消防工作制度等。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现状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不断增加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详细规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划分标准,我国根据划分标准准确界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越来越多的机关、企业以及事业单位被列入重点单位。但是由于消防管理机构体制上的限制,消防管理部门的人员不可能大量增加,因此巨大的消防安全工作量与消防管理人员的缺乏产生了巨大矛盾。此外,由于重点单位规模不同、专业情况不同以及火灾发生类型不同会增加消防管理机构管理方面的困难。

(二)消防监督管理机构自身存在的困难

消防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繁多,每个工作人员都会承担过多的工作量,而且工作内容包括各种方面,例如重点单位的防火设计和重点单位发生火灾的原因等,不仅会导致消防监督工作人员经常加班,而且会降低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因此需要改善消防监督管理机构的管理机制。另外,消防管理机构还需要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职业道德。由于重点单位的类型繁多且管理涉及的方面较多,而消防管理机构的人力资源较为缺乏,而且大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多数是战士考学,文化程度低,又或者是应届大学生入伍,缺乏专业知识和协调能力。同时,由于日常工作繁忙,消防监督人员没有专门去学习新知识、技能的时间,导致消防管理监督过程中会出现监督不到位的现象。

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制定出健全的消防法治,各重点单位也不断加强自身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够做到主动管理消防安全工作。但在实际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仍然有一部分重点单位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缺乏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且没有进行实际的火灾疏散训练,所以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点单位忽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我国各级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的大力宣传,重点单位开始越来越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但还是有一部分重点单位只重视自身的经济效益,在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只重视企业生产和管理,忽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去维护和管理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导致不能及时发觉和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就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威胁到单位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重点单位应该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的自身特点,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流程,同时还明确规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天进行一次防火巡视,并确定巡视的地点、内容、次数和巡视人员,详细记录巡视结果。但是消防管理部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大部分的重点单位既没有落实防火巡视工作,也没有详细记录防火巡视结果。因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制定规范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度,并且严格按照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

(三)重点单位缺乏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

由于消防重点单位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投入的管理经费不足,同时缺乏对单位中消防人员的培训,导致消防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缺乏消防专业知识,在很大程度上会增加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也给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因此,消防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宣教,消防安全单位也需要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措施

(一)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培训

由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因此消防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相关人员对消防知识的掌握程度,从而提高消防工作的工作效率。同时消防管理部门应结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自身特点,对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宣教和培训,使其操作规范化。此外,重点单位的相关人员应该按照消防管理机构的规定,每天对单位进行防火巡查,有利于重点单位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且及时清除。

(二)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责任意识

消防管理部门规定了各重点单位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但在实际的消防管理工作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往往不够重视防火工作,因此,消防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工作,使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自身职责,落实防火工作。同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该重视防火工作,增强领导以及员工的责任意识。

(三)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水平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发生火灾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领导和员工对消防工作的忽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消防知识。由于重点单位平时忽视消防安全培训以及火灾疏散演练,当火灾发生后,许多员工不会自救以及扑灭初期火灾,导致火灾越来越严重,从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所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该对每一个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员工树立消防安全意识。从而有效提高重点单位的管理水平。

(四)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新机制

传统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模式是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对一的管理,由于消防监督人员的工作量大,造成了消防工作监督的不到位,因此,只有建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新机制才能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自身职责,加强自身管理,加强对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到消防安全工作每一步都有人管理,这样才能够真正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结束语

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不能只依靠消防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还需要加强重点单位自身的防火能力,建立规范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能够有效减少火灾隐患的出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该对员工开展消防知识的安全宣教,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员工树立正确的防火观念,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同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人员需要落实自身岗位职责,与消防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陈兆军.浅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工作[J].东方企业文化,2015,21(13):46+48.

[2]马恩强.浅谈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2,31(11):1213-1216.

[3]杨承翰.浅析新形式下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与管理[J].科技与企业,2013,32(13):109.

[4]果永红,张建,冯忠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探讨[J].中国应急救援,2013,16(04):17-19.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3篇

关键词:重点单位消防管理存在问题管理对策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是消防部门针对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单位进行重点保护而划分出来的。构建和谐社会,消防安全十分重要,特别是党的十六大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后,单位担负了发展经济的重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61号令》)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提出了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要求,但由于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因素,客观上导致61号令法律约束力、执行力较差,再加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也处于弱化的状态,火灾形势越来越严峻,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谈一些自己的思考。

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消防设施管理问题突出。

消防安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技术不断推广应用,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应用也越来越广。但消防技术在不断应用中,许多单位的管理跟不上,特别是一些单位的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性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

1.2单位员工流动性大,不熟悉单位内部消防设器材、设施使用

特别对于宾馆、饭店行业,由于各自本身的经营状况,单位内部员工流动性很大,每隔几个月就可能更换一次,从而出现了单位部分员工对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部分员工甚至跟本不会识别和使用。这给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1.3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排除

根据公安部61号令规定了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但是在实际当中,很多单位就没有明显的安全责任划分,导致相关责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制,对单位内部消防器材、设施使用和运行状况不熟悉,一些消防器材、设施的缺少必要的检查和维护导致其不能正常运行的现象也很常见。

1.4单位效益差,消防投入逐渐减少。

近年来,由于部分企业负担加重,效益差,有的重点单位处于亏损状态,消防投入随之减少。此外,由于认识理念上的偏差,导致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现了"三合一"等严重的火灾隐患,随时威胁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1.5企业消防保卫干部被精简或事业心不强。

有的单位将消防工作与其它工作混在一起,归属混乱,职责不清,消防保卫干部待遇下降,等同于企业的一般工人;有的由于精简人员,消防保卫干部面临着严峻的竞争环境,因此,他们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有的现在虽然享受一定的待遇,但也往往一人身兼数职,消防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2、针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予以加强。

2.1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自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对于存在的一些火灾隐患就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可想而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所以对这些单位必须督促其严格按照公安部61号令规定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使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到个人,达到各个部门分工合作,各尽其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2加大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力度

针对一些单位人员流动性大,单位临时性员工较多的问题,单位要充分利用有利机会对这部分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比如在敦煌一些宾馆、饭店,流动人员主要集中在旅游旺季的服务人员当中,人员流动相当频繁。针对这一问题,单位在招收季节人员之前就可以组织短期的安全培训班,对一些基本消防器材、设施如灭火器以及消火栓的使用加以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促销活动。

2.3维护保养好消防设施,做到“四个到位”,即“设施、装备、培训、管理”四个到位。

在消防设施方面,重点单位要严格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施工,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并应通过消防审核和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且应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营业或投放使用。在消防装备方面,应按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逃生器具,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并应按规范要求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在培训方面,单位要采取抓住重点,兼顾一般的做法,凡是重点岗位、重点工种、重要部门的负责人一定要先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同时邀请消防机构的人员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的知识、逃生方法、疏散灭火技能。

2.4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三不放过”原则。

即“隐患不发现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重单位要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不能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情不报者追究责任,并予以罚款。隐患整改制订“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表”,记录火灾隐患检查人员、部位、内容、处理情况,明确隐患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签字。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或不能及时整改的,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具体的方案,并落实防患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消防监督人员应转变对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是做好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必须把服务意识的理念融入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改变过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热情服务来改善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的效果。消防部门对所辖实际情况,对重点单位及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的划分,真正把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单位列入监督管理范围,并把具体的监管单位与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对于所列管的重点单位,消防监督人员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必须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73号令)对所管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条件许可的可以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视频资料档案,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单位时不能仅停留在看汇报材料上,要把被监督单位确实存在的隐患挖出来,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消防设施上的缺陷,使被管理者在事实面前心服口服,提高隐患整改率,并在检查中既能发现一般问题,又能洞察深层次问题,既讲究工作方法,又不失原则,既树立了执法机关形象,又保障了单位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非一日之功,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坚持不懈,始终把握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制度,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运行,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构筑良好的消防安全屏障。

参考文献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4篇

1、组织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全员的消防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教育员工及时报警。火灾报警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一旦发生火灾,若不及时报警,自己又无法处置,后果往往不可收拾,同时应教育员工报告火警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以解决个别员工对报警的错误认识。

3、进一步强化应付火灾的能力。火灾多为突发性事故,火灾发生后容易造成人心理上的恐惧,或应处置不当,错过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小火变成大火,小灾酿成大灾,应此在平时应加强员工的基本消防技能培训,使员工们懂得“三懂三会”的消防基础知识。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

1、冬季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应设专用的仓库分类隔离存放。库房之间和建筑物防火间距应按防火规范严格执行。库房内通风,降温设备和电源、防爆设备必须灵活、可靠,电源开关要设在库房以外安全的地方。

2、冬季施工中所用的帘布、草席等易燃保温用品存放要远离火源,并按照施工需要严格控制使用,专人负责调派,以降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载荷。

3、施工现场、加工作业场所、材料堆置场所内刨花、木片、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除,并且在此类场所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4、可燃保温材料不准堆放在电闸箱、电焊机、变压器及电动工具周围,以减少发生火灾的可能。

三、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1、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取暖的应严格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由施工现场的消防主管人员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开具动火证后方可动用明火;

2、动用明火地点要有专人负责看管,用火部位的周围无易燃、可燃物品,同时用火部位要准备好消防器材,备足消防水源;

3、使用焊接的施工作业中应用石棉被或不燃物品接住火花,防止引燃可燃物品。

4、动用明火作业后,负责人应对用火地点加强检查,确认无死灰复燃可能方可离开。

四、加强对消防器材与设备的管理

1、施工现场确定的专兼职消防人员应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完整好用;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在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火灾隐患开展集中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消防科,由公安分局副局长苏国庆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组开展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消防办公室。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年公从聚集场所专项治理遗留的火灾隐患;

(二)重点大中型企业存在的建筑防火消防设施以及生产经营中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易引起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隐患;

(三)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

(四)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建筑防火消防设施以及生产经营中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易引起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隐患。

四步骤和任务

此次“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时间从3月2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

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参加“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并制定活动方案,召开“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动员大会。同时,在各种新闻媒体上公布消防安全大检查治理范围和重点,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力量,营造“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舆论氛围。

(二)摸底排查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检查小组要对检查范围内的四类隐患问题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综合分析火灾危险性整改难易程度安全管理措施等因素,制定集中整治方案逐步限定整改日程,明确整改时间进度经费来源责任部门责任人等情况,并签订《整改隐患责任书》。检查小组要在年4月10日前报《火灾隐患整改时间表》。

(三)隐患整改阶段(4月16日至6月20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公安部令第61号文件精神,按照“隐患自查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大隐患整改和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消防监督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公安建设劳动文化民政教育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采取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督查与访查相结合日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重大企业及其他消防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我区的消防安全。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在此期间,区“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总结,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五具体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顺利进行。经贸监察公安建设教育文化工商广播电视旅游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在区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与公安消防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携手整治一切不安全因素,共同营造良好的首府消防安全环境。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大消防资金投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