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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残联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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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残联半年工作总结

街道残联半年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1.残联有独立办公场所,配备电脑、文件柜,牌子、制度上墙。

2.各类档案、台账齐全。各类上报报表和台账需备份1份,设各类文件夹(村残协组织、托安养工程、康复、培训就业、基本生活保障)。

3.完善村(社区)残协组织。人口500人以上的村(社区)必须独立建立残协,500人以下的村与就近村合建残协。各残协需配备1名专职委员(由所在村的残疾人担任)、残协主席、副主席(主席为村党支部书记、副主席为村委主任),任职文件由乡镇(街道残联发文。

4.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总结;6月底前向县残联上报上半年工作总结,12月底前向县残联上报全年工作总结,并将年度工作情况汇编成册交县残联。

5.配合县残联完成实名制调查工作和残疾人状况监测;认真做好《残疾人证》核定工作,死亡、出嫁等情况清楚,并及时上报县残联。

二、社会保障

1.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列入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每年的1月底前将本辖区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及名单上报县残联。

2.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需求调查,并按县残联任务指标,确定托(安)养对象,签订协议。

3.实施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助,并将补助名单及时反馈县残联。

4.认真核对本辖区18—60周岁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名单,按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列入生活补贴对象。

5.做好特困残疾人水电补助工作,将贫困残疾人优先列入乡镇(街道)春节慰问对象。

三、教育就业

1.认真完成省、市、县残联下达的各类培训任务;组织残疾人参加县农办等单位和本乡镇(街道)举办的各类技能、技术培训班,每年11月底前名单上报县残联。

2.开展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组织残疾人参加省、市、县残联举办的各类就业招聘会和招工。

3.将本年度应届残疾人大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助学名单按时上报县残联,积极把他们列入各部门的助学。

4.完成万民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任务(个体工商户、来料加工、种养业、农家乐、扶贫基地、贷款贴息)。

5.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危房改造列入县危房办牵头的危房改造项目,积极为残疾人争取廉租房政策,每年11月底前将名单上报县残联。

6.协助本辖区的企业事业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人和,积极安排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7.积极推进残疾人“阳光家园”建设,组织本辖区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参加辅就业。

四、康复

1.开展本辖区的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轮椅、助听器、助视器等辅助器具需求,0—6周岁残疾儿童和成人康复需求),做到档案齐全,底数清楚。每年2月底前上报县残联。

2.协助县残联开展“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康复工程的各项工作(白内障复明手术、假肢安装、助听器和助视器的发放)。

3.完成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年度工作任务。

4.搞好0—6周岁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的康复需求调查摸底,确定救助对象,组织他们参加省、市、县残联的定点康复训练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5.依托乡镇(社区)卫生院建立康复站,开展康复训练。

五、文体宣传

1.充分利用乡镇广播等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提供各类信息服务,及时报送有一定份量的新闻稿件和通讯稿。

2.发现培养残疾人文艺人才、体育人才,做好文体等特长残疾人选拔、推荐工作。

3.积极开展各类残疾人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级组织的残疾人文体、书画、摄影技能等赛事活动。

六、维权

街道残联半年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县民政局和镇民政所的领导、支持和关心下,在社区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社区的民政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低保工作,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我们社区现有低保户254户,享受人口531人;三无对象3户,一般对象528户,每月保障额为51060元,本着低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上半年我社区共新增低保37户,因家庭收入超过低保线,而取消低保的有7户,无论是新增低保和取消低保,我们都严格按照低保程序,首先上门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根据调查结果,再召开社区低保评议会,然后三处张三榜,以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体现应保尽保的原则,并让受益者经常参加社区公益性活动。比如:在今年创文明城区及创卫长效管理中,组织了社区的低保户参加社区的楼道杂物的清理和清除广告垃圾等,为美化社区的环境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尽职尽责做好社区的残疾工作

社区的残联工作始终紧密围绕着:“关心关爱残疾人,以人为本”这一主题,而开展了一系列关爱残疾人的活动。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社区的温暧。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总支书记任协会主席。今年上半年,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对社区57户残疾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摸底,社区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他们的生活及就业问题,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积极组织社区的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上半年共推荐7名残疾人到县党校进行残疾人技能培训。例如社区的肢体残疾人夏新德等同志,就参加了县党校组织的技能培训学习;及时掌握残疾人的困难,建立了各种困难残疾人登记台帐:如子女入学情况登记表、住房情况登记表、就业情况登记表等。社区残疾人雷运涛年卧床不起,我们及时把他的情况上报到县残联,为他争取了一辆轮椅,并亲自送到他的手里。

街道残联半年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截止目前,全区1013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194名即时帮扶人员,已有6188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1221人纳入分散特困供养范围;近年来,共给予9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予以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余元。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综合覆盖率达到72.6%。

(二)残疾、未成年、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一是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建档立卡孤困儿童325人,其中困境儿童70人,事实无人抚养211人;孤儿44人;留守儿童476人,三年来共发放资金420万元,并且全部确定了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100%落实了保障政策。二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全区现有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324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5614人,两项补贴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保障困难老年人生活。全区2763名60—99岁低保老年人中,有2155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待遇,已全部按月发放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

(三)慈善助力脱贫攻坚持续发力。2015年至今区民政局慈善总会累计出资581.72万余元,助力全区脱贫攻坚战,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必备家具、过冬棉衣被、电暖气等物资。会同区扶贫办建立了“情暖水城”爱心众筹平台。开展了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五大救助项目。

(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区民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动员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工作方案,两次召开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推进会;创立了“党建引领+精准脱贫”品牌。全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项目22个,投入资金47万元。

二、民政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民政救助兜底政策。近年来,区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总体部署,一是相继配套出台了我区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制度、能力、信息、资金、监管等五个方面统筹的政策措施,二是按照《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通过进一步放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的认定条件,将89名建档立卡残疾人新增纳入低保单人保救助范围;并且进一步延长贫困户家庭不在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后的渐退期,由原来的延保3-6个月延长至现在的6个月,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进一步得到有效衔接。三是严格执行市民政局《关于指导基层落实民政社会救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于贫困家庭刚性支出的有关规定,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低保核算家庭收入时:1.将贫困户中残疾人康复治疗、配备康复器材的必要支出进行扣减;2.将贫困户中大病患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门诊费用、长期服药费用等必要支出进行扣减;3.将贫困户中因教育产生的必要支出进行扣减;4.将贫困户因就业产生的交通费、培训费、伙食费等必要支出进行扣减;进一步加大了低保政策的覆盖面。三是为确保困难群众遇到突发状况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区民政局进一步简政放权,将临时救助审批权直接下放至各镇(街),并于2019年10月份在全区14个镇(街)、园区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为各镇(街)总计拨款95.99万元,用于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区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共公开展临时救助9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9.8万余元,有效保障了贫困户面对突发困难时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全面开展大排查、扶贫数据比对工作,确保精准扶贫。今年是脱贫攻坚验收之年,区民政局结合全区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动,对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逐人逐户的入户排查。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用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全区未纳入低保范围的1300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通过这次排查,将其中符合条件的146户贫困户纳入了低保救助保障范围,并且对剩余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154户贫困户建立了动态管理台账,对于其中重残重疾、有返贫风险的贫困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定期进行复查。二是今年6月份,区民政局结合兜底政策自查活动,通过系统内提取各项疑似数据,并进行逐条分析整改,坚决杜绝“错保”、“漏保”、“该吃五保吃低保”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民政兜底政策“不漏一人、不漏一户”。1.通过低保系统提取出497名60岁以上建档立卡单人低保户,并逐人逐户进行核实,将其中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220人转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107名符合特困条件但坚持自愿要求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县级民政部门与其签订协议并留存备查。2.通过与扶贫办数据比对,提取出89户低保户疑似存在“保人不保户” 问题,通过调查核实,将其中确实应该纳入低保范围的5名家庭成员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剩余84户低保户家庭成员因去世、出嫁、成年就业等原因不能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对因“漏发”、“错发”造成未足额领取救助资金的贫困户全部予以补发资金。今年上半年以来,通过自查自纠,社会救助科对因转五保时审批不及时,导致低保金发放断档的79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发低保资金4.6万余元;养老科对因申请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不及时造成少发补贴的38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发资金12.89万元;社会事务科对462人建档立卡残疾人补发困难生活补贴4.4万元,对378人建档立卡残疾人补发重度护理补贴6.4万元。

(三)切实逐年提高民政兜底保障水平。近年来,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逐年提高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财政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周密做好了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截止2020年6月,农村低保标准线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260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516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年6708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尤其是今年上半年,开展全区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动以来,区民政局对全区1847户建档立卡低保户统一提高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低保金提高至225元以上,有力保障了我区建档立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

(四)持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兜底政策人人知晓。今年6月份,区民政局印制12000余份民政兜底政策宣传彩页,并张贴在全区1032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显眼位置。宣传页内容涵盖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孤困儿童政策,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每一项民政兜底政策的申请、审核、审批流程,资金发放金额,让贫困户一看即懂,真正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民政兜底政策。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各镇街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导致在低保审批、审核过程中存在对申请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识别不深入等问题。在今年9月底,区民政局组织全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全市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对社会救助政策认真学习领会,读懂弄通吃透文件精神,

(二)民政部门和扶贫行业部门相关政策衔接不够。督促各镇(街道)将农村低保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措施,对系统显示已享受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已纳入低保的或显示已退出低保家庭但还未退出的,深入进行信息调查,对各类人员依据现实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三)基层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还有部分群众因对低保、五保申请、临时救助等政策不了解而导致未能及时申报。通过发放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以及利用新闻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及力度,多角度宣传社会救助工作的功能定位和制度特点,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社会救助方面

1、重点排查已享受低保的贫困户中是否还存在“保人不保户的问题”。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继续加大督导、排查力度,由各镇(街)每月提供本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和低保户名单,通过每月一次对比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家庭人口数和在保贫困户名单人口数,确保“保人不保户”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通过比对,对数据有出入的第一时间反馈给各镇(街)民政所进行核实,对符合纳入条件的及时变更增加家庭人口,确保扶贫验收期间不出问题。

2、重点排查在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是否还存在“该吃五保吃低保”,以低保政策代替特困政策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系统,定期提取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单人保名单,并反馈给各镇(街)民政所进行核实。重点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仍有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符合条件的将遵循贫困户个人意愿,同意转入的要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特困供养手续,不同意的要与其签订县级民政部门放弃协议。

3、重点排查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的贫困户是否还存在因重病重疾刚性支出较大,没有纳入低保问题。区民政局下一步将通过前期我局开展“兜底政策自查活动”时,各镇(街)建立的未纳入低保、特困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台账,重点关注其中有重病重疾的人群,是否存在因治疗刚性支出较大造成返贫的,一定要第一时间纳入低保范围。对因重病重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报销完二次报销后还个人自负金额巨大的,将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4、继续巩固低保长期公示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继续加大对全区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公示力度,对群众有异议的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整改后的户数、人数各村(社区)进行长期公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新申请的低保户要求附镇、街一级的公示照片。对在保低保户按要求进行长期公示,做到每季度更换一次,区民政局不定期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二)社会事务方面

1、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发放明白纸、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读宣传。各镇(街道)、园区经办人员在办理低保证和残疾人证时,要当面告知残疾人应享受的相关政策并发放明白纸,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地落实。

2、继续与残联组织对持有残疾人证但没有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进行排查。将“两项补贴”数据与火化、低保和残联残疾人证数据进行比对,可疑数据逐一排查核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更新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3、进一步延伸服务手臂,切实杜绝因残疾人不了解政策、主动办理有困难等情况而领取不到补贴的现象。安排各镇(街道)、园区民政所采取主动上门办理、电话邀请办理、代为办理等方式,进一步增加服务手段,确保应保尽保。

(三)养老方面

1、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好经济困难老年人申领程序。要重点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聊民发〔2018〕209号)文件规定,明确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由老年人本人(申请人)或由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老年人补贴申请表》。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要夯实村(居)民委员会责任,要由村干部帮其代为申请。

2、继续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济困难老年人排查力度。养老科下一步将对全区所有低保户中60周岁以上人员进行排查,并重点筛查扶贫办下发扶贫名单中60岁以上低保老人,发现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条件的建档立卡老年人但是未领取待遇的,将及时给与补发。

 (四)建档立卡未成年方面

 1、继续组织开展建档立卡未成年人政策落实情况摸排走访工作。要通过逐户逐人的核对情况,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2、全力保障建档立卡孤困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困难儿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殊群体,资金的能否及时有效的发放,决定着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水平。因此,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申请建档立卡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的简化审批流程,当月审批当月发放,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区民政局通过夯实未成年人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责任,进一步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帮扶责任人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困儿童的家庭探视责任,第一时间了解需要监护或照料的儿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