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村集体合作社存在的问题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合作社;文化管理;提升路径
[中图分类号]F276.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3283(2013)01-00-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全面实施,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在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与农村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合作社总体尚处于发展初期,政府及合作社自身更多关注市场竞争力与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合作社文化对其绩效所产生的积极效应,进而影响到合作社的规范持续发展,因此,深入探讨合作社文化建设与提升路径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合作社文化的内涵
合作社文化(也称合作社组织文化)是指反映合作社本质规定性的、为合作社成员普遍认可的一整套思维模式、认知系统、行为规范等,一般集中体现为合作社的组织使命和目标、价值观、组织原则等。它是微观的管理文化和组织文化,是合作社建设的软要素。
合作社文化不仅构成了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不断成功的动力,而且保证了合作社这种特殊组织在不确定性较大的环境中有效运作。实践证明,任何发展势头强劲的合作社都有着强有力的合作社文化,尤其是当合作社的外部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合作社在其长期形成的文化下均能适应环境而做出相应的改变。从组成内容上讲,合作社文化主要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方面。物质文化是合作社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生产经营环境设计、包装与设计、办公设施、徽章旗帜等。制度文化是合作社文化的支柱,合作社之所以能够持续发展,是由于其制度建设的继承性和创新性。合作社制度建设凝聚着其成员的科研智慧,体现着高度的民主性。而精神文化是合作社文化的核心,其集中反映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合作社格言中,它是合作经济组织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和重要条件。
二、合作社文化建设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文化建设主要受到外部环境、内部环境以及其本质特征的影响。
(一)外部环境
外部环境主要包括世界文化、传统文化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外部环境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合作社的一切发展都受制于和依赖于这一因素。其通过影响合作社市场与客户稳定,影响合作社技术装备水平和工艺的先进程度,制约合作社发展动力与创新潜力,从而影响合作社的文化管理。国内经济文化环境中的制度要素与国际经济文化环境又通过生产力发展水平对合作社文化建设间接产生影响。总体来说,外部环境影响的是合作社物质文化方面。
(二)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主要包括领导者素质、合作社核心能力、社员素质与内部管理制度等因素。合作社文化作为合作社带头人的创业意识、经营思想、工作作风及管理风格,与其意志、胆量、魄力、品格等直接相关。他们既是合作社文化的倡导者和设计者,也是合作社文化实践的组织者和推动者。领导者素质一方面部分体现在合作社核心能力培养与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上,另一方面体现在其经营与驾驭市场能力上。而社员素质则根据合作社原则通过开展农民培训来获得提升。可见内部环境深刻地影响合作社的制度文化。
(三)本质特征
本质特征主要包括合作社追求目标、决策民主、开展农民培训与社员参与决策积极性等因素。这些因素体现了合作社文化的核心价值,是合作社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和重要条件。可以说,合作社于1844年的英国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产生至今160多年不断发展壮大就得益于其深厚的思想基础和文化底蕴。
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但其走上规范发展之路却是在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全面实施之后。因此就整体发展现状而言,合作社文化尚处于较低的层次,无论是农民自发形成的还是政府参与组建的各类合作社都更多关注其自身绩效,对合作社文化的战略意义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合作社文化建设也由此缺乏系统深入的引导,从而影响着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一)缺乏明确的文化理念和价值倡导
我国合作社蓬勃发展,其文化管理较为滞后。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合作社制定了系统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合作社社员的职责,但合作社组织的相对松散使其无法形成较为明确的文化理念和价值倡导,加之合作社带头人本身的文化素养有限也导致其疏于对于合作社社员的教育与培训。这样的合作社往往成立速度快,但当外部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时,由于缺乏合作社文化的支撑致使其活力不足,缺乏抵御风险能力,致使很快被市场所淘汰。
(二)主导型合作社文化缺失
我国合作社社员大多文化素质较低,且受各种文化因素的影响,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或相互补充或互相排斥,总体上难以形成合力,从而降低了合作社的整体凝聚力。同时具有积极主导作用的合作社文化如合作社原则等因市场经济的冲击无法真正从诸多文化中脱颖而出,所起到的作用往往流于表面形式。长期来看,主导型合作社文化的缺失必然影响合作社整体绩效,进而对合作社可持续发展产生制约作用。
(三)合作社文化带头人素质较低
合作社成立初期主要依靠合作社带头人个人能力处理合作社发展问题,其许多经营理念,多是在长期经营中逐渐积累形成的,缺少科学性和系统性。一般较少将合作社发展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层面合作社文化。因此,日常管理中主观性、随意性较大,长此以往使成员产生对合作社带头人的个人崇拜,从而合作社文化无法对整个组织行为产生应有的规范和激励作用。另外,合作社带头人一般更关心市场变化情况,产品能否顺利出售等组织绩效问题,而对合作社战略发展方向、成员个体行为等重视不够,忽视合作社整体文化建设和组织的长远发展。
四、促进合作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合作社战略目标的制定、文化特征的明确及核心理念的提出仅仅是其文化管理的起点,要使合作社文化发挥作用,让广大合作社成员广泛认同理解,并自觉贯彻落实到自身行动中,将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
(一)构建合作社文化核心价值体系
合作社在我国农村发展中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使命,这决定了必须将构建合作社文化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合作社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并将其作为基础工程和灵魂工程,贯彻到合作社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各个方面。努力发掘、培育和塑造与时俱进的合作社文化,通过树立共同的价值观念和目标追求,激发合作社的使命感、责任感,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把智慧、力量汇聚到合作社事业的整体目标上,形成合作社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提高合作社带头人素质
加强合作社带头人能力建设包括:一是提高合作社带头人的文化素质。政府可以通过教育培训引导合作社带头人从多方面加强学习,吸收知识营养,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从而领导合作社实现规范发展,适应未来市场经济的需要。二是带头人要自觉进行理念更新,重塑价值观。带头人价值观决定了合作社核心价值观,影响着合作社价值观的形成和作用,也是合作社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三是提升带头人人格魅力。带头人要紧跟时展的步伐,陶冶情操,形成崇高的品格、宽阔的胸襟,真正从单纯追求利润转变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的农村发展领头人。
(三)完善合作社文化管理制度
完善合作社内部建设制度,实现合作社文化建设制度化,使合作社真正成为精神文化的表现形式与实现物质文化的保证,从而规范合作社行为模式,在合作社有序组织的基础上实现合作社发展目标。一是合作社文化建设机制建设。合作社应提出自己的理念与价值观,进而推出典型人物与事件,最后在核心价值观指导下建立相应激励机制。二是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为文化管理制度化提供保障。合作社要加强监事会等组织管理机构的建设,健全内部财务、营销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有章可循。明确带头人职责规范,协调好各利益主体关系,扎实推进奖罚并举措施。
[参考文献]
[1]徐旭初合作社文化:现状、图景与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9(11):90-97.
【关键词】社会保险稽核 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基金
随着社会经济成分以及就业形势的变化,社会组织形式、利益分配方式都有着一定的变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出现了一些常见的问题,如缴费基数漏报、瞒报,替别人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虚报保险待遇等各种情况时常发生。完善社会保险稽核制度,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社会保险机构的内在需求。
一、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一)社会保险稽核的概念
社会保险稽核是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及保险待遇发放的监督,对这一过程中出现的虚假、欺诈行为进行查处的行为,一般设有专门的稽查部门。社会保险稽核主要包含了四个基本要素,分别是执法主体、集合对象、稽核内容、稽核的职能作用。其主要内容包括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进行稽核,以防出现欠费、谎报的行为;对保险待遇的领取资格、待遇的支付情况等的审核,以防出现冒领的现象。
(二)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重要性
1.稽核工作有助于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对于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近年来出现的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失的现象,实现社会稽核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将有助于提高基金社会的收缴率,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完整,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和谐发展,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高效化。
2.防止社会保险基金流失的客观需要
社会保险稽核规范化是防止社会保险基金流失的有效措施,当前有些企业在缴费工资总额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虚报、高报或低报、瞒报的情况,导致缴费基数的核定和社保基金的完整性受到了影响。
3.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保证
在我国《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和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这规定说明单位和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法律规定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提现了劳动者的根本利益。近年来,经济体制的改革,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成分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企业也进行改制以便更好地适应竞争,出现了用工制度随意性的问题。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职工人数,降低缴费额度,不公布缴费情况等违法律法规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导致了员工退休后的权益和待遇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二、保险稽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一)稽查机构不健全,稽查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社会稽查机构的健全是其有效展开社会稽查工作的重要保证。当前各个地方的社会保险稽查机构的建立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地方虽然建立了保险稽查机构却形同虚设,没有固定的工作人员定时开展保险稽查工作,对社会保险稽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是良莠不齐,稽查队伍不健全,稽查机构的独立性较低,这些都直接制约了稽查工作的开展,影响了稽查工作的质量。
(二)个别企业对稽查工作不配合,阻扰稽查工作开展
一些企业对稽查工作的开展表现出不配合的态度,有的企业以各种理由不提稽查资料,有的甚至制造假账,隐藏职工工资收入,千方百计阻止工作人员进行查账,对稽查通知置之不理,这些行为不仅仅影响了稽查工作的开展,而且无法使社会保险工作走上规范性的道路。
(三)稽查结果落实较为难,执法力度需加强
为了加强社会稽查工作,各地陆续了关于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对于违保险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罚规定。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对稽查人员发现的违规问题,一些企业以种种理由敷衍了事,阻碍社会保险的落实,也让参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强化稽核工作,规范稽核行为
(一)完善社会保险稽核立法,强化稽核队伍
建立完善的社会稽核工作规范,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稽核行为,建议和规范社会保险机构,切实做到依法稽查,依法处罚。建立相应的稽查制度规范,明确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的内容,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及稽核采取的方法和程序。
(二)规范稽核行为,提高稽查意识
在社会保险稽查就进行完善和建立之后,对社会稽查工作的程序、社会稽查行为和方式的规范也有重要意义。稽查程序应该具备这几个方面,首先应确定稽核单位,下发稽核通知书,通知被稽核单位把相关资料送到相关稽核单位接受询问和检查,其次稽查单位应详细了解被查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状况,做好稽查笔录等取证工作,最后应根据企业出现的问题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并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处罚。
(三)强化稽核措施,提供制度保障
稽核工作是对缴纳情况和待遇领取情况的监督和审查,具有一定的预防性和主动性,利用稽核工作的特点,强化稽核措施,提早做好预防工作,并随时进行事务跟踪,若出现各种虚假情况,应予以相应的惩罚。主要措施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建立目标责任制,把稽核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其次,建立完善的监督举报机制,如设立保险监督举报电话等;最后,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强化稽查机构和经办机构之间的密切配合,加强稽查机构和劳动监察机构共同督办,使稽查工作顺利高效的开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形成的经济实体;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r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和成熟,并逐渐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使其在农村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但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都会经历诸多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不例外。主要表现在:
1.建社初期运转困难
多数合作社处于初创阶段,由于业务量少,社员收入不多,有的合作社从事的产业商品化程度低,农产品销售未能实现由合作社统一销售,合作社没有收来源,合作基础薄弱,缺乏资金,运转困难,带动能力不强。多数合作社为民服务的方式多数是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开展一些农业技术培训之类的服务,少量合作社提供了一些生产资料供应及农机化服务,多数合作社不能开展为社员服务项目。
2.缺乏资金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资金保障是主要问题之一。因为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大多来源于社员以及本社的资金积累。而这两个主要的资金来源数额有限,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为服务型的组织,且很多组织的发展起步较晚,时间较短,资金的积累相对有限,资金来源渠道少,加上政府的扶持资金少或缺乏,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艰难。
3.合作社贷款难
发展后续资金短缺 从运行的合作社看,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还缺乏外部资金的支持,各大银行贷款都要求抵押,合作社的大部分资金都用于经营,租赁的土地又不能作抵押,因此各大银行的信贷资金难以贷到,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4.存在信任缺失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多种问题,很多都是由于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信任缺失造成。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长期的小农经济模式,使农民形成了较为浓厚的小农经济意识。导致农民对于集体经济缺乏必要的信任感,自私自利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运营效率降低。
5.宣传力度不够
一些基层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登记管理条例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国家赋予农民经济合作社组织以法人资格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策理解上有偏差,对合作社的性质和运行机制不够了解,有种种疑问和顾虑;偏远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民的市场意识还不够强,合作经营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加之受我省农业生产周期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短的影响,示范引导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二、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建议
目前来说,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距离转化为规范化、市场化的公司都还有一段发展道路,为加快这一进程,有以下几个方面建议供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参考。
1.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的良好格局
“三农”问题关键是农民素质问题,必须形成宣传教育鼓励农民加入合作社的气候和氛围,同步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服务。抓好宣传教育。政府要创新工作思路,作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帮助引导农民打消各种不应有的顾虑,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到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中来。抓好培训和管理。
2.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农业是基础产业,是事关农民富裕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和支持农业发展。项目资金扶持。要采取灵活的方式解决合作社的融资问题,尤其是金融部门应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探索小额贷款捆绑使用,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积极发放贷款,简化贷款手续,实行优惠利率。财政、工商、税务、计划、国土、交通、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出台扶持政策,制定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大支持力度,为合作社的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制度
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必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政府应该积极搞好引导、管理和服务。首先要成立明确的主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部门,具体负责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注册登记、指导协调和服务管理工作。其次要抓紧研究制定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本区域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还应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纳入农业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对运作规范、绩效优良、发展潜力巨大的合作经济组织,要适当的给予表彰鼓励,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1 存在问题
1.1 制度不健全
制度建设是合作社发展的基础和先决条件,良好的制度可以有效促进合作社持续快速发展,反之,必然制约合作社的长远发展。目前,大多数合作社创立以后,不重视制度建设,没有设立健全的职能部门。合作社社员思想观念不统一,缺乏凝聚力和协作精神,导致技术推广难度大,合作社发展缓慢。
1.2 专业人才匮乏
人才是发展现代果业,实现苹果产业转型的基础,同时也是制约苹果产业发展的瓶颈所在。合作社要实现跨越式发展,真正成为果农致富的领头羊,必须拥有一批优秀的专业人才。
当前合作社面临主要问题在于专业管理人才、技术人才、营销人才匮乏,大多数社员文化素质低,思想观念落后,接受新事物新技术的能力差。
1.3 组织化程度低
合作社作为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必须具备现代果业集约化,组织化的特点,统一采购农资,统一标准生产,统一后期销售,统一共享信息。
但是当前合作社组织化程度较低。各自为战,组织松散,自由散漫,自我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缺乏统一协作和有效配合,同时果园管理不规范,技术标准不统一。造成果园管理水平低下。
1.4 果园管理落后
合作社大多数社员对新型果园管理缺乏了解,技术掌握不到位,仍然采用传统的管理方式,果园采用清耕制;重视冬剪,忽视夏秋季管理;秋施基肥改为春施基肥;忽视花期管理。导致果园管理落后,整体经济效益低。
1.5 规模化程度低
当前苹果专业合作社仍处于起步阶段,表现在合作社果园面积小,社员人数少,示范辐射作用不明显,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弱。
1.6 缺乏长远发展规划
合作社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长远规划,明确合作社的宗旨,发展战略,计划实施,组织协调等。然而多数合作社缺乏长远规划,对自身定位和发展方向缺乏认识,导致合作社发展缓慢。
2 改进建议
2.1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机构体系
合作社要根据自身发展实际,结合战略规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立运作方式,合作内容,产权性质等。进一步统一思想,协调步伐,不断完善机构体系,设立理事会、职能部门、监管部门,将全体社员纳入管理范畴,初步建立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现代农民合作组织。
2.2 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加快人才培养步伐
人才是实现合作社发展的关键,要积极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人才发展规划,通过多种方式,多个渠道,多方培育新型专业人才,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同时要注重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定期开展人才培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一批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2.3 制定苹果标准化生产体系
苹果标准化生产是现代果业的标志之一,合作社要发动果农,组织技术骨干,深入田间地头,总结经验教训,结合现代果园管理要点,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标准化生产体系。指导果农按照生产规范,科学作务,标准化生产,全面提高果园管理水平。
2.4 扩大规模,发挥规模效应
今后合作社在稳步发展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扩大规模,广泛吸纳社员,扩大果园面积,形成规模化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合作社自身的社会影响力。
2.5 制定长远规划,确立远景目标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文登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02家,业务范围涵盖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中药材、农机服务等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升农业产业化、标准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影响合作社发展。
虽然农民入社积极性普遍较高,但由于受传统小农经济和家庭承包责任制影响,农民群众已经习惯了分散自主经营,仍有不少农民担心加入合作社后,在生产经营上会受到过多的限制和管束。已经入社的农民,期望值过高,短期行为偏重,往往是有利则合、无利则散,能共享收益不能共担风险。并且,有些人办合作社主要是为了规避税费,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得到项目资金支持,空有合作社之名,不谋合作社发展之实。
(二)合作社规模小,带动力弱。
一是全市202家合作社吸收的成员数量少,多的只有310个成员,成员少的不足10人,这种规模的合作社比例占到70%。按农业部有关规定,较小的规模不仅很难得到上级的奖励扶持,而且直接影响了服务功能和带动作用的发挥。二是合作社经营服务大多数只停留在蔬菜、苹果种植、畜禽饲养和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及初级产品包装、销售的层面上,而没有真正能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等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合作组织,社员持续增收的能力不强。三是产品注册商标少,品牌意识不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仅有注册商标4个,另有12个已提出申请;通过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的合作社不足10家,市场知名度为高,品牌获利能力不强。
(三)内部管理不规范。
一是相当部分合作组织机构不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的组织还没有建立,有的即使建立了组织也没有发挥作用。二是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少数人操作,科学性和民主性不够。三是有关制度和财务不健全,约束力不强,财务不公开、不民主。大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二次分配机制”,与社员的利益联结方式是买断式或定单式的,社员未看到合作社直接带来的实惠,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活力和动力。四是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很多合作社的章程中都未考虑到风险控制这方面,一旦当他们需要引进一些高风险的项目时,那么在成本和收益的分摊上就会遇到困难。
(四)资金缺乏影响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非营利性经济组织,其赢余除了提取少量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外,其余大部分都要返还给社员,自我积累能力很弱,资金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目前,全市20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5万元以下的占到了三分之一。专业合作社统一采购农资需要资金,农产品认证需要资金,邀请专家讲课需要资金,特别是在农产品收购季节,更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但由于合作社没有足够可供抵押的资金,很难得到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不少合作社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办理小额贷款,还要给担保人一定的好处费,无疑增加了合作社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二、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合作社的和服务。
由于群众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还存在很多偏差,甚至存在着认识的误区,这些认识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因此,要加强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通过学习宣传,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型合作的理念和依法办社的意识,促进合作社的有序健康发展。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农民合作社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从农业、工商、科协等相关部门抽调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从合作社领取营业执照开始时即对合作社的运行进行指导、督导,并经常加强与合作社的沟通,除组织参与授课培训外,对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财务制度、税收知识、质量安全、项目扶持、发展规划等内容聘请专家进行专业培训,真正为合作社的发展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活力。
(二)提高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
为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今年以来,从中央到省、威海市,各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明显加大,对服务功能强、带动作用大的合作社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并择优培育扶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各产业领域的示范社,这些措施的相继出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建议由农业和财政部门牵头,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从现有合作社中筛选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功能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进行重点培植,使之成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并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其他合作社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三)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建议重点抓好“三化”建设。(1)生产标准化。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供应,加强生产信息监管,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增强技术支撑力。(2)经营品牌化。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证”认证,积极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搞好优势农产品商标注册,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建议农业、财贸等部门以此为突破口,帮助合作社广泛联系省内外各大连锁超市,开展“农超对接”,发展配送业务,不断开拓新的市场。(3)管理专业化。建议由农业部门牵头,以各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组建合作社指导员队伍,全面负责同类别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同时,依托农村远程教育网和市农广校、职教中心,定期举办合作社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骨干社员培训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