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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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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合规管理;企业;路径

企业合规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制定合规政策,按照外部法规的要求统一制定并持续修改内部规范,监督内部规范的执行,以实现增强内部控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早期预警,防范、化解、控制合规风险的一整套管理活动和机制。如何加强企业合规管理,是我们亟待探讨的问题。

1 企业合规管理,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是基础

任何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是最基本的前提和基础。科学有效的企业管理对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要通过全面梳理、清理、修订、完善内部制度,并根据国家法规的变化持续修订,将日积月累的各种良好做法总结沉淀、积累固化下来,并清晰地界定实际工作中的尽职、问责和免责标准,形成一整套合理合规、科学严谨、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是企业合规管理的基础。

2 加强企业合规管理,业务部门监管是重点

各业务部门是企业管理的中枢,是各业务系统的“权威”。各业务部门不仅是企业业务主体,也是本业务范围的监督主体,对相关业务流程的落实、制度执行等具有重要的监管责任。

一是要以企业的定位、目标、战略为基础和依据,综合考虑各业务管理职能之间、本业务职能内部各管理因素之间的关系,对各方面、各层次的管理制度进行整体设计,制订和完善一整套相互协调、相互制衡、整体优化的管理制度。 在这一过程中,既要考虑制度的规范性、指导性,又要考虑制度的操作性、执行力和可追溯性,为合规监督及进一步考核追责提供依据。

二是业务部门要依据相关制度、规定,认真梳理各自业务范围和管理权限,根据业务监管重点、难点,列出具体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任务和责任,定期自查监管任务落实情况,切实落实好监管职责。据此,业务部门在安排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执行落实情况的合规性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落实。要定期不定期开展业务的合规性检查,在发现、整改问题基础上,不断总结、分析、积累业务监管中的好做法,持续改进业务合规性管理制度和合规性监管经验,建立更为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

三是要在日常监管实践基础上,对监管清单进行进一步修订和梳理,结合不同时段的具体目标、管理重点以及企业员工的认知程度、自觉行为等状况,提出不同时段的监管重点和目标,积累固化监管方式和问题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3 加强企业合规管理,开展专业监管是关键

国有企业在走向市场化、国际化过程中,合规管理是必然选择。针对国企长期形成的一些管理模式和规则,以及面对的复杂市场环境,在合规管理的进程中,开展专业监管是必须要选择的关键手段。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经营管理的控制、监督系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合规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管理活动及相关经济资料的审核和检查,收集、整理、鉴定和分析,发现和查处企业经济运行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真实、不合理、乃至不合规等问题,纠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偏离经营目标和管理权限的行为,提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管理整体功能、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法律风险防控是现代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管理环节。在企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中,法律监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法律风险监管,通过系统地对企业的法律风险加以梳理、分析、控制、对比,利用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和改革发展的各类优惠条件,充分加以有效利用,从而实现企业合规前提下的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企业法律合规性监管重点就是企业法律风险管控的重点。就目前来看,企业法律风险重点主要在合同法律风险、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财务管理法律风险、安全管理法律风险。这些方面的法律风险对企业经营管理来讲,都是具有毁灭性的,其合规性监督必须依赖于专业的法律机构、法律部门、法律人员来组织实施并一以贯之 ,保证相关业务的法律合规,防范法律风险。

4 加强企业合规管理,落实纪委再监督是必要环节

任何管理都不能游离于“监督”之外,监管工作也不例外。无论是业务部门的监管还是专业部门的监管,都存在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问题。纪委的再监督职责就成为合规监督中必要的环节。

一要强化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意识和合规意识。组织纪律性不强、合规意识差以及不学法不懂法是违纪违规的根源。要加强对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学习,增强组织纪律意识和合规意识,强化纪律观念。

二要强化监督,促进业务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业务部门在健全完善制度流程、制度执行落实的监督、合规性监督等情况的再监督,督促业务部门做好关键事项的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保证日常业务的合规。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岗位,充分采取效能监察、专项监察等有效手段,开展合规性督查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一案双查”的制度要求,既追查当事人、当事单位的责任,也要追查监管部门的监督责任。

三要强化问责,切实推进合规监督责任落实。纪检监察部门不应直接插手界定各业务是否合规问题,只对业务部门、专业部门是否履行监管职责问题进行监督问责。对于再监督发现的问题,该约谈的约谈,该函询的函询,切实保证监督问责实效。要敢于问责、严于问责、善于问责。要通过查办、问责、督办、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充分履行监管职责。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途径

国有企业所涉行业关系着国家、国民的经济命脉,在经济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保障国有企业的良性发展,监管国有资产安全,促使国资保值增值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命题,这就需要有完善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予以规范。自2004年5月,国资委已逐步在中央和地方重点国有企业推进依法治企、依规管理,这为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定下了基调。经过国企法制工作不断地探索与实践,截至2014年底,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已基本完成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随着2015年依法治国的全面深化与法制工作五年规划的推进,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更加凸显。然而,其运行情况却不容乐观,根本原因是缺乏有效的运行途径。

1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无法有效运行的根本原因

1.1法律意识淡薄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本身就意味着对风险的管理,法律风险只是经营管理风险在法律领域的反映,法律风险仍属于经营管理风险的范畴[1]。然而,企业以营利为目的,以最小成本支出获得最大收益是其终极目标,重视经济效益,轻视法律风险是企业普遍的通病,将法律仅作为事后救济的手段,而忽视法律事前预防的实效,视法律为阻碍,视规则为障碍,久而久之,就淡薄了法律规则意识。1.2法律知识欠缺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有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且以部门法为准,多而繁杂,且较为苦涩难懂,致使本来时间有限的经营管理者无法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学习法律知识,不知则无畏,加上法律意识的淡薄,就造成置法律风险于不顾的状况。1.3法律融入度不够法律若要真正起到预防法律风险的作用,就必须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业务相融合,而并非游离在企业内部管理之外,而现实是法律往往处于边缘,无法有效融入到经营管理之中,因缺乏有效的方法与切入点,往往使法律保障流于形式。1.4法律风险高发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只要有对外行为,就存在法律风险发生的可能,法律风险具有隐蔽性、高发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因而难以发现且难以准确识别。1.5对法律重视程度不足对大多数企业而言,前期不会投入时间、精力去关注法律,因为法律并不能像投资经营一样直接产生大额回报,所以往往是发生纠纷才会寻求法律解决。其实,事前做好法律风险防范,事中做好控制,事后及时做好补救,往往会使企业避免遭受重大损失,而这多停留在期望状态,并未得到足够重视。

2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无法有效运行的主要障碍

2.1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无用论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中央企业,以纵向模式进行管理,呈树状结构,因国有资产的属性,难以做到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往往会给国有企业下达各项指标,以达到监管的目的,而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就是国资委下发法制工作建设的目标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下,多数国有企业把建设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作为一项考核指标来完成,多数人认为该体系仅是完成上级要求的一项工作,对企业并无实际意义,且无时间、精力和人员去管理该体系,并没有把该体系视为防范法律风险、提高管理效率的工具,而是认为是一种负担与麻烦。在这样的氛围下,虽建立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但该体系并未有效运行,从而成为了摆设。2.2法律风险管理组织机制参与度不够法律风险产生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因此法律风险管理需要企业所有员工的参与并承担相关责任,其别包括企业专职的法律管理部门(或人员);各方人员应分工负责,以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27914—2011.4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原则:g)。然而,很少有企业成立完善的法律风险组织机制,大多都由法律风险管理部门独自支撑,因资源配置效率较低,往往独木难支,即便成立了自上而下的组织机制,各组织机构之间往往也鲜有互动配合,多专注于各自专业事务,而忽视法律风险防范,不愿参与法律风险管理,甚至视其为负担。2.3法律风险管理过程联动性不足从风险管理原理的角度讲,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同根系的分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过程与企业风险管理过程同样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化解等若干环节[2]。因此,法律风险管理过程是动态的、联动的、循环的、闭环的,并非静止的、分离的。然而,因法律风险管理组织机制的低效,致使法律风险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出现断层,无法有效衔接,表现为以下方面。(1)法律风险识别缺乏效率。法律风险识别应及时、全面,是动态的过程,识别需要全员参与并相互配合,然而,在企业中,识别工作往往由法律部门独自负担,因缺乏对各业务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的了解,致使识别效率较低,且偏离实际需要。(2)法律风险库更新时间较长。法律风险库是常见法律风险的集中反映,法律具有滞后性,企业经营目标、经营计划也会不定时调整,这需要按识别情况对法律风险库进行及时更新、修改、删除,然而因识别效率较低,使法律风险库在更新周期内无法及时完成更新。(3)法律风险量化测评缺乏客观性。法律风险量化测评是区分法律风险大小,进行排序,选取重点关注法律风险的基础,进行客观评分、理性评价至关重要。然而,测评人员往往基于主观判断,忽视测评标准随意评分,甚至依个人爱好进行评分,致使测评结果脱离实际。(4)法律风险分析方法单一。法律风险分析应以企业经营目标、实际需要为基础,采用法定准则、对比、类比、演绎、实证等方法进行法律分析。然而,实际上,企业在法律风险分析过程中,多依靠法律顾问,分析结果的优劣完全取决于法律顾问专业素质的高低,并未形成有效的方法论,并未将法律分析方法融会贯通,用于解决具体法律问题。(5)法律风险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法律风险管理的本质是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与事后补救,制定控制措施是为法律预防,常见控制措施以完善规章制度、优化内控流程、资源配置、技术手段及培训等方式。然而,当经营目标与上述控制措施出现冲突时,企业往往追求逐利,而忽视或折中执行法律控制措施,致使防控措施难以有效实施,甚至无法落实。(6)法律风险管理考核评价机制缺失。企业管理是管理学的一个分支是企业为实现预定目标而组织和使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物质资源的过程[3]。可见,法律风险管理需要各种资源的配置与整合才能实现,考核评价机制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动力。然而,企业并不重视考核评价机制的建立,即使已经建立,评价机制、考核机制、奖惩机制、追责机制等也大都停留在纸面上,或应付了事,或束之高阁,或碍于情面无法执行等。

3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运行平台难以保障

随着信息网络现代化的普及,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不能仅靠传统的人力方法去完成,还应借助现代化的办公平台与信息化手段去推动,靠人力去串联管理各环节难有成效。然而,信息化平台的建设需要资金、技术、专业人才等资源配置,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在降低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难以有过多精力投入到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中,致使体系虽已建立,但却无法运行,最终成为摆设。

4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途径的探讨

4.1转变观念,将法律风险管理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企业文化氛围,它是多种载有企业价值观体系的信息综合作用的结果[4]。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风险管理应属于企业文化价值体系之一,这也与建设法治型企业相吻合。将法律风险管理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同设计、同实施、同宣贯、同促进,对正确认识法律风险管理,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具有重大意义,利于法律风险管理本质涵义的传播,为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得到认可、有效运行提供精神支撑。4.2完善规章制度,使法律风险管理规范化、流程化规章制度有企业宪法之称,是依法治企的依据,将法律风险管理实践经验上升为规章制度,使法律风险管理获得制度保障,赋予其强制效力,便于法律风险管理的贯彻落实。规章制度是规范企业行为的准则,将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化,明确法律风险管理的目的、意义、原则、组织机制、管理过程、监督检查及奖惩,使法律风险管理成为常态,实现动态化、规范化,使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运行获得制度保障。4.3加强组织机制建设,使全员参与法律风险管理运行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实施最终需要通过人的行为来实现,只有全员参与,上下一致,才能形成联动机制,而有效率、有秩序的组织机制是实现这一过程的基础。完善企业治理方式,将法律风险管理纳入企业决策机制,重点关注,重点推动,形成决策层、总法律顾问、法律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到监督监察部门的组织机制,明确各自的职责与权限,自上而下,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最终促进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联系机制,改变断层的局面。4.4将法律风险管理与全面风险管理相融合企业要增强法律风险管理运行实效,国有企业基本都建立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二者相互独立并未有效融合,其实法律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二者运行的过程和方法虽有差异但具有高度相似性,具备相融合的条件。将法律风险管理的识别、量化测评、分析及控制的方法和程序可以设置在全面风险管理中,设置共同关注的不同维度及测评方法,从经营视角和法律视角进行双重评价具备可操作性,如此以来,法律风险管理既扩大了覆盖面,也吸引了全员参与,使法律风险管理不再游离在企业经营管理之外,进而使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更具效率和实效。4.5完善监督机制,使法律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相衔接合法与合规的管理离不开内控体系的监管,离不开纪检监察的监督,无监督则无制约,无制约则无威慑力。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对保障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具有重大警示作用,应从规章制度建设、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资金、人才配置、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自我监督、团队内部监督和业绩考核监督,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4.6强化宣贯普及,使职工理解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有效运行的前提是参与人员理解其涵义和主要做法,而这需要对其进行宣贯普及。法律部门应制定宣贯计划,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宣贯普及,便于体系的执行一致。4.7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效率现代化、信息化的平台是提高办公、经营管理效率的重要技术手段,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也应与时俱进,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开展。企业应落实信息化建设资金,借用外部力量研发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将法律风险管理以流程图可视化的方法融入信息平台,改变传统仅靠人力、纸质的方式。

5结语

经以上探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途径实际上就是通过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流程、人力、物力、技术等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整合来实现,需要自上而下的联系与配合,才能实现法律风险管理提前预防法律风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汲斌昌.驾驭风险: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指南[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2]杨紫煊,王钦之.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技巧及文书范本写作指南[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

[3]李春树.企业管理制度制定规范与实用范例全书[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11.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 常规管理 精细化

一、住房公积金的常规管理精细化意义

所谓“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系统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是通过规则的系统化、细化和标准化,为员工的行为提供精确的指导、科学的训练,最终使组织管理对象精确、高效和协同运行,并能实现持续改善。其操作特征用三个字来全面概括就是“精、细、严”。精就是精益求精,把产品做精,把服务做精等;细就是讲究执行力的问题,“细节决定成败”;严就是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不打折扣。从以上的定义和操作特征来看,将精细化管理引进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非常有必要。一是住房公积金的受益对象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职工;二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处于发展的初期,全国各地中心都是自己在探索符合本地实情的管理办法,而精细化管理理论经过实践得到证实,其“精、细、严”所倡导的“服务要精、执行要细、规章要严”正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的实际;三是一个行业在当今竞争机制特别强的时代,总是处于管理上的不稳定,势必会出现管理漏洞。而住房公积金是一种政府金融性质的事业单位,管理的是职工的血汗钱,关系着民生、民情、民权,责任重大。因此,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必须着力于精细化作业,积极探索具有住房公积金特色的管理体制。

二、住房公积金的常规管理精细化的基本内容

第一,利用政策优势,实现由注重自身建设和经济效益逐步向注重社会效益和制度影响力的转型。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货币住房工资,通过互助形式实现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好,并提供优质服务,因此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势必要注重社会效益和制度影响力。

第二,做大住房公积金“蛋糕”,把归集扩面重点由财政供养单位逐步向非公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的转型。住房公积金是政府为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难题的“大礼”,将“蛋糕”做大,是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作用的基础,因此归集扩面重点必须由财政供养单位逐步向非公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群体转型,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第三,调整贷款对象、出台灵活的贷款政策,实现由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政策单一逐步向信贷差别化的转型。在国家大力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背景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通过“信贷差别化”,才能充分维护住房公积金的公益性、保障性、互,才能发挥住房公积金对普通商品房消费市场的调节作用,从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科学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第四,塑造服务品牌,由单纯强调服务方式向塑造民族和行业特色服务品牌转型。作为政府重要的窗口单位之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必须树立“优质服务至上”理念,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打造服务品牌已成为管理工作重点。

第五,完善绩效管理,实现由目标管理向以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效能管理转型。目标管理的关键管理活动是将目标分解、落实、执行、协调、检查和考评,其目的是持续提升个人、部门和组织的绩效。所以通过绩效管理和效能考核,可以锤炼出一支团结严谨、科学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团队,形成个个争先进、岗岗创优秀的良好局面。

三、住房公积金的常规管理精细化途径

住房公积金的常规性管理就是缴存、提取、贷款、财务核算、行政事务和综合服务。而精细化管理则将这些常规性的管理工作按照“精、细、严”三个原则有机地组合起来,形成一个系统性管理方法和规则,做到管理环节的前后照应、环环相扣。那么如何将精细化管理融入到住房公积金的常规管理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住房公积金常规管理工作要实现“新八零”境界,做到“精”。笔者根据自己在住房公积金行业工作10年的经验,结合精细化管理的理论,提出住房公积金行业的“新八零”管理境界――决策制定零失误、工作服务零投诉、服务对象零跑路、部门管理零虚空、资本运作零浪费、组织结构零脱节、合作伙伴零报怨、政府管理零指责。住房公积金是兼具政策性、社会保障性的基金,直接关系民生、民情。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中低收入职工,要解决其住房问题,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缴存、提取、贷款等部门在各环节是否做到“零虚空、零脱节、零投诉”,提高办事效率让老百姓“零跑路”,是非常重要的。此外,职工把钱交给住房公积金机构来管理,中心在各家银行(合作机构)如何建立良性合作机制做到“零抱怨”,如何做到“资金安全、稳步增值”的“零浪费”,都是住房公积金“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政策制定、综合服务、安全增值等方面做到了“七零”才换来最后“政府管理零指责”。所以,笔者认为住房公积金管理进行精细化作业,必须实现“新八零”,才能切实做到政府放心、人民满意。

第二,加强住房公积金常规管理工作一定要注重“细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是服务型单位,在常规工作中更多的要体现好服务职能。不管是缴存、提取还是贷款,都是要通过“窗口”服务来实现的。可见住房公积金的服务工作是接通缴存者与管理中心的桥梁,如果服务到位,让缴存者有了信任感,那么他们就会认可这项制度。要搞好服务必须注重细节,而细节体现在态度、素质、责任上。过去一些中心过分强调管理职能,忽视服务过程中的细节问题,如办事流程繁杂、环境脏乱、设施不全、态度不好等等。特别是一些中心在一次性告知上和办事流程上不去研究,认为是小事,殊不知这些小事的积累会让职工对这项制度失去信心。所以,我们只有在政策制定、业务办理时注重每一个有利于职工的细节,才会让职工感受国家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的好。

第三,加强住房公积金基础管理工作必须从“严”执行。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很强,与职工住房问题有着密切关系。特别是在资金管理上,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的规定去执行,防止资金被挪用、截留等现象发生。在贷款的发放上,严格按程序执行到位,防止缴存人骗贷或中心职工与缴存人一起搞假按揭、虚假购房、建房来套贷等等。因此,在执行政策上必须从严,本着为职工负责、为政府尽职的原则,管好住房公积金。只有在政策执行上、资金管理上做到一个“严”字,百姓才会放心把钱交给中心来管理、运营。

四、住房公积金的常规管理精细化需注意的细节

第一,要明确精细化管理不是万能钥匙,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精细化管理是一项广泛运用在企业管理中的管理方法,住房公积金作为事业单位并且具有政府准金融的特质,所以在管理上有行政类管理与企业类管理都共存的现象。在管理运用中要结合住房公积金的特点找准与精细化管理原则的切合点,要掌握好一个“度”,不能生硬地照搬照做。特别是在实际运用中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研究政策。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就是银行管理类的,其操作层面不存在行政性,而是服务类的,整个环节必须注重把握政策的“精、准”,执行环节的“细、严”等。

第二,精细化管理需要全员参入,不能纸上谈兵。实施精细化管理关键是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意识和素质。我们在推行精细化管理中,如果只强调理论上的指导,而不在实际工作中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就会变成纸上谈兵。特别是职业化形象、技能、态度、道德等内容,不管在理论上说得多么透彻,而在实际中没有做精、做准、做细,也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去执行,工作上就会出现务虚行为。

第三,要推行精细化管理,必须加强职工的全员培训。培训是学习型组织的一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建立学习型组织也是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加强职工执行力和单位活力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精细化管理培训原则是实战、实效、实用、够用,要求培训工作要多样化。如课堂学习、现场实践、参观考察、案例研讨、国内外流动课堂等。让员工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学有所行。让职工通过学习将日常工作中的常规工作通过反复的锤炼,变成业务能手、技术专家等。所以,加强全员化培训工作是推行精细化管理的最实效的工作。一是抓责任强化。强化主人翁意识,把目标、任务、人员、职责全部量化,把责任落实到位,实行按月考核、按季兑现,有效地调动了干职工的积极性,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二是抓职业意识。针对住房公积金行业的特点,我们狠抓了“八个职业意识”的树立,即全体干职工要树立和增强风险意识、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奉献意识、创新意识、廉洁意识、诚信意识、敬业意识,努力打造一支精干、高素质的队伍;三是抓业务学习。

五、住房公积金的常规管理精细化需注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

第一,用制度管事。按照市(州)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政策、操作、核算、管理“四个统一”的要求,在“四级政策法规体系”框架内,形成归集、提取、贷款、核算办法、规定、规程,确保资金归集和使用的安全高效运作。

第二,用制度管人。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将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同时要注重制度落实,制定《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将任务层层分解,量化到人,奖惩分明。

第三,用制度管权。从内部工作程序、议事制度、经费、固定资产、工资到劳动人事,出台一系列涉及范围广、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在内部审计上,建立资金使用审计系统,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实现网络化审计,提高审计效率。

第四,加强服务,做好“窗口建设”和“青年文明号”建设。各市(州)中心要制定“窗口建设”和“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严格考核标准,对各分中心、管理部的工作情况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起到良好效果。

只要坚持效率至上,把日常的工作办好;坚持质量至优,把缴存户遇到的难题解决好,自然就能得到职工的理解。作为一项体现国家着力解决安居问题的长远性政策,住房公积金制度虽然只运行十多年,但惠及民生,担当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具体执行管理职能的机构,无论是县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还是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的各项工作始终离不开“管理”和“服务”四个字,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而倡导“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将助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顺势发展,使住房公积金事业不断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1] 林锋: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与管理的若干建议[J].政协天地,2007(5).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建筑成本全面预算控制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F04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催生我国的建筑行业正在以迅猛之势发展着,全国各地的高楼建筑已经成为覆盖我国城乡土地的主要力量。国家目前已经推出新的针对建筑行业的相关政策,由此带来的行业压力逐渐增加。 全面预算管理通常是以一个企业的目标、利润为重要主线,以实现自身企业在目标方面的利润为主要目的,进而促使整个企业的预算管理活动不断的围绕目标利润这个方面而展开活动。

一、关于建筑成本控制中的预算管理

1.1进一步的优化我国建筑企业在组织结构方面的体系

首先,在我国的建筑行业领域实行事业部制的企业管理组织形态,也就是在建筑行业实施的人事制度属于由上到下的金字塔模式,不仅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高技术指标的要求,而且还可以在最法范围内实现企业在内外环境中的业务拓展空间。其次,在我国建筑行业领域实施全面预算的管理制度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来看还有一些困难,因此,可以在实施的过程中通过聘请一些专业的组织机构或者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对建筑过程中的环节进行相对应的实施、培训工作。这样,就可以在最大限度中实现节约时间成本、提高企业效率的目标,最终达到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事半功倍。当然,一些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还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进行优秀人员的选拔,进而成立起专门的组织机构对建筑工作过程中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进行相应的实施、贯彻以及执行。

1.2在建筑施工前建立全面的预算管理机构 建筑领域中的施工单位在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过程中,要针对企业自身的情况建立起相对应的预算组织机构。例如,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审批机构等,这样不仅能够在制度上对建筑施工过程进行合理的约束,还可以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制度、管理方法以及相应的工作流程进行研究,并根据出现的一些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手段,督促建筑行业领域的预算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实现。 1.3 在建筑行业建立起全面的预算管理体系 全面的预算管理体系,在定义上来说指的是对经营、财务工作、投资以及相应的战略进行全方位的计划。一般针对企业来看,全面预算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业务预算。业务预算主要包括对建筑行业领域中的业务收入进行的预算、工作量的预算、人工费用的预算以及其他各个方面的预算费用。业务预算可以涉及到建筑行业领域中的收入、成本以及业务等各个方面。第二,财务预算。一般建筑行业的财务预算包括相关资金的筹措以及相关的资金使用等两个方面。第三,建筑行业的资本支出预算通常指得是固定的资产购置所需的预算以及资本在投资时候的预算等。

二、合理对待建筑行业中全面预算所出现的问题 2.1根据项目预算管理特点修正管理方法

从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来看,我国建筑行业中企业的数量相当庞大,大多数的建筑企业在企业性质方面较为单一,在企业的属性以及经营范围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的特点。首先,我国建筑行业的企业存在属性多样化的特点,但是却在经营范围方面显得较为单一。具体来说,我国建筑行业中的建筑企业大部分比例都属于是国有企业或者是国有的绝对控股企业,只有一小部分的建筑企业属于私人的民营性质。但是这种民营性质的企业在施工产值方面,市场份额方面的影响能力较弱。我国在建筑领域中的经营范围过于单一,一般都是涉足于房屋的建设工程、土木工程以及相应的安装工作等,在造价等的相关领域中的涉及程度还不是很大,但是,在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一部分大型的建筑企业正在逐步的向相关领域进行多元化的发展。

2.2建筑行业在组织机构方面的形式和趋势

我国建筑行业中的建筑企业一抖分为二级组织机构、三级组织机构以及二、三级的混合机构、集团式的机构等四个方面。这些不同的层次机构都会导致建筑行业在建筑企业全面预算以及管理领域中的设计以及实施方面的差异。在建筑行业方面,我们一般都采用矩阵式的组织形态,在工程的项目管理部门方面,我们通常采用双重领导的方式,也就是说,项目的员工既可以对该项目的经理进行相关的负责,同时也可以对企业的职能部门的相关领导进行相应的负责管理工作。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在相关的数据资料中看出,我国建筑行业在管理方式上面还显得较为粗放,在市场占有率方面偏低。在我国的建筑行业领域,除了一些大型的建筑企业之外,我们的建筑企业大部分还停留在粗放式的管理阶段。

2.3关于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在建筑项目进行中都会在不理智的情况下,导致进行盲目的赶进度工作,一定情况下忽视了安全质量问题。我国在世界建筑市场方面的情况来说,我国并没有很彻底的对国外建筑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开放,整体来说,我国的建筑行业在国际市场领域还是较为封闭的。即便是一些国有的大中型建筑企业在国外进行了相应的市场开阔工作,但是承包的项目一般都是一些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土建工程。总而言之,我国的建筑行业在国际市场方面短时间内还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市场开阔工作的能力。 长久以来,实施在任何一个行业中的全面预算管理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个误区——预算工作单纯的属于财务部门。实际上,建筑行业中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整合性的管理系统。不仅包含财务工作的各项内容,还包括与之相关的成本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多个方面。因此,在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体现出一定的制度严肃性,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紧密结合各单位的实际,避免割裂

结束语: 当我国的建筑行业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部分,对于建筑行业的全面预算管理,就已经成为了在建筑行业发展变化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具有一定实效性的管理工具。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对于推进和实施建筑行业的整体管理能力将起到十分突出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的建筑行业在竞争方面将会更加的激烈化、透明化,到时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实施和推进自身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并针对自身建筑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业务预算工作、财务管理工作以及一些其他的常规管理预算。总而言之,建筑成本控制中的全面预算管理是可以真正达到实现建筑行业整体发展的战略目标,可以最大限度的整合企业自身的资源,提高整体社会的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所以,我们在进行建筑成本控制中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应用。 参考文献:

陈领章;;论全面预算管理在公路施工企业中的运用[J];工程建设与设计;2006年01期.

余万红.论如何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体系[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年第20期.

王建.建筑项目管理与全面预算管理的关系[J].现代经济信息.2008年第12期.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我国的建筑行业正在以迅猛之势发展着,全国各地的高楼建筑已经成为覆盖我国城乡土地的主要力量。国家目前已经推出新的针对建筑行业的相关政策,由此带来的行业压力逐渐增加。我国的建筑行业与我国的制造等工业相比较来说,我国的建筑行业在其自身的内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建筑行业的内部管理相对显得较为弱化,整个的建筑投资在成本费用方面的开支偏多,因此,建筑成本控制中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已经成为我国在建筑行业进行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主要从我国的建筑行业、建筑企业中的一些基础特点进行分析,进而研究整个的建筑成本控制中的全面预算管理流程,不断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的探讨与研究。

全面预算管理在本质上来说指的是一种可以对本行业进行驾驭的特殊技术、策略性质的工具以及系统的管理体系。全面预算管理通常是以一个企业的目标、利润为重要主线,以实现自身企业在目标方面的利润为主要目的,进而促使整个企业的预算管理活动不断的围绕目标利润这个方面而展开活动。

1 我国建筑行业存在的主要特点

就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来看,我国建筑行业中企业的数量相当庞大,大多数的建筑企业在企业性质方面较为单一,在企业的属性以及经营范围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的特点。首先,我国建筑行业的企业存在属性多样化的特点,但是却在经营范围方面显得较为单一。具体来说,我国建筑行业中的建筑企业大部分比例都属于是国有企业或者是国有的绝对控股企业,只有一小部分的建筑企业属于私人的民营性质。但是这种民营性质的企业在施工产值方面,市场份额方面的影响能力较弱。我国在建筑领域中的经营范围过于单一,一般都是涉足于房屋的建设工程、土木工程以及相应的安装工作等,在造价等的相关领域中的涉及程度还不是很大,但是,在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一部分大型的建筑企业正在逐步的向相关领域进行多元化的发展。其次,我国建筑行业在组织机构方面的形式呈现出多极化、矩阵式的发展趋势。我国建筑行业中的建筑企业一般分为二级组织机构、三级组织机构以及二、三级的混合机构、集团式的机构等四个方面。这些不同的层次机构都会导致建筑行业在建筑企业全面预算以及管理领域中的设计以及实施方面的差异。在建筑行业方面,我们一般都采用矩阵式的组织形态,在工程的项目管理部门方面,我们通常采用双重领导的方式,也就是说,项目的员工既可以对该项目的经理进行相关的负责,同时也可以对企业的职能部门的相关领导进行相应的负责管理工作。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在相关的数据资料中看出,我国建筑行业在管理方式上面还显得较为粗放,在市场占有率方面偏低。在我国的建筑行业领域,除了一些大型的建筑企业之外,我们的建筑企业大部分还停留在粗放式的管理阶段。通常情况下,我们的建筑投资者为了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收回相应的投资成本,都会在不理智的情况下,导致进行盲目的赶进度工作,一定情况下忽视了安全质量问题。我国在世界建筑市场方面的情况来说,我国并没有很彻底的对国外建筑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开放,整体来说,我国的建筑行业在国际市场领域还是较为封闭的。即便是一些国有的大中型建筑企业在国外进行了相应的市场开阔工作,但是承包的项目一般都是一些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土建工程。总而言之,我国的建筑行业在国际市场方面短时间内还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市场开阔工作的能力。

2 建筑成本控制中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研究

2.1 进一步的优化我国建筑企业在组织结构方面的体系

首先,在我国的建筑行业领域实行事业部制的企业管理组织形态,也就是在建筑行业实施的人事制度属于由上到下的金字塔模式,不仅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高技术指标的要求,而且还可以在最法范围内实现企业在内外环境中的业务拓展空间。其次,在我国建筑行业领域实施全面预算的管理制度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来看还有一些困难,因此,可以在实施的过程中通过聘请一些专业的组织机构或者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对建筑过程中的环节进行相对应的实施、培训工作。这样,就可以在最大限度中实现节约时间成本、提高企业效率的目标,最终达到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事半功倍。当然,一些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还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进行优秀人员的选拔,进而成立起专门的组织机构对建筑工作过程中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进行相应的实施、贯彻以及执行。

2.2 在建筑施工前建立全面的预算管理机构建筑领域中的施工单位在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过程中,要针对企业自身的情况建立起相对应的预算组织机构。例如,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审批机构等,这样不仅能够在制度上对建筑施工过程进行合理的约束,还可以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制度、管理方法以及相应的工作流程进行研究,并根据出现的一些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手段,督促建筑行业领域的预算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实现。

2.3 在建筑行业建立起全面的预算管理体系

全面的预算管理体系,在定义上来说指的是对经营、财务工作、投资以及相应的战略进行全方位的计划。一般针对企业来看,全面预算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业务预算。业务预算主要包括对建筑行业领域中的业务收入进行的预算、工作量的预算、人工费用的预算以及其他各个方面的预算费用。业务预算可以涉及到建筑行业领域中的收入、成本以及业务等各个方面。第二,财务预算。一般建筑行业的财务预算包括相关资金的筹措以及相关的资金使用等两个方面。第三,建筑行业的资本支出预算通常指得是固定的资产购置所需的预算以及资本在投资时候的预算等。

2.4 合理对待建筑行业中全面预算所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