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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民政局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上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在各方面全方位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改进了政府部门的领导和施政方式工作作风,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单位的廉政建设,密切了群众的关系,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实效,现就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上半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年初鉴于人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抽调了有经验的干部负责日常工作,保证了政务公开扎实、有效的进行。
今年四月五日国务院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组织了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务实有效,认真实施
1、实现了“一栏、两有、三挂、四上墙”。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革命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公开栏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一楼楼梯口设置了群众意见箱;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为方便群众,在法定假日和部分双休日安排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办事,受到群众好评。
2、民政业务公开实现了多样化。一是救灾款分配拨付以民政局正规文件形式公开,拨款文件在发给各乡镇政府的同时,还报送市民政局、县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领导,接受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上半年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10次,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效果;三是各种优抚、救济、低保等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以电子台帐的形式公开。
3、组织开展了乡镇民政政务公开。乡镇民政办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单位,直接面对着农村群众和各种民政对象,搞好政务公开尤为重要,为此我们要求乡镇民政办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各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及保障金数量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委会组织法》等民政法律法规和婚姻登记程序及办理登记所需证件等事项在乡镇民政办上墙张贴,为群众办事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应用法律维护自已的民主政治权利提供方便。
4、积极推行村务公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电话会议精神和,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村主要公开土地管理使用、宅基地申报、计划生育、“一事一议”征缴管理使用、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救灾救济等方面的内容。建立永久性公开栏,对重点贫困村、示范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了1000元的补助。
三、政务公开存在的不足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股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保稳定取得新成效。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不断深入,全面完成第七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任务,推动全省98%以上的村开展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开展“难点村”治理,我省被评为全国“难点村”治理先进单位。认真开展城市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省有9个城区、10个街道、30个社区被民政部命名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进展顺利。社会组织建设健康发展,全年培育发展社会组织1500个,并积极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国首创社会组织党建“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得到民政部肯定。加强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了67个违法违规社会组织。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委员会,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了社会组织自身建设。
保发展发挥新作用。加强民政设施建设,全年完成了240所敬老院、300所村级五保之家、25所福利院、33个殡仪馆、7所救助管理站、156个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加强行业经济管理,认真履行政策引导、行业监管、市场培育等职责,促进了社区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社会组织中介服务业、殡葬业、福彩业的健康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民政行业经济实现收入40多亿元,缴纳税收3亿余元,其中福彩纳税达5000多万元。加强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开展湘渝线和省内5条市级、43条县级界线的联检工作,维护了边界稳定。
强基层呈现新面貌。全省有11个市州先后召开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党政主要领导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民政工作,有13个市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加强民政工作的决定。绝大多数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召开了研究民政工作的专题会议,并有40%左右的县市区出台了加强民政工作的文件。基层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全省乡镇民政干部增加一倍以上,社区(村)专(兼)职人员42776人。基层民政经费、办公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同时,抓廉政取得新成绩。在省纪委五次全会、全省作风建设特色工作推介会和省纪委派驻机构工作座谈会上,省厅均作了典型发言,并再获2009年度全省反腐倡廉先进单位称号。
会议安排部署了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2010年我省民政工作着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惠民生,着力提升“三个群体”保障水平。适当提高城乡低保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水平。城市低保巩固应保尽保,全省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150元以上(含物价补贴);农村低保根据困难家庭收入测算情况,加大救助力度,原则上不再扩面,主要在规范管理、提高标准上下功夫,力争全省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50元以上。提高优抚安置对象待遇,落实和完善优抚安置政策,积极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提高救灾应急水平。进一步健全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弱势群体福利水平,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努力改善城市“三无”老人、孤残人员的生活。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力争全省分散供养五保户年人均供养标准不低于1200元。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各县市区要全面建立“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五位一体的新型城乡医疗救助模式,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五保户在乡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疗“零支付”的做法。提高临时救助水平。
促改革,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效能。进一步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筹备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抓好821个“难点村”治理,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运行模式和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建立湖南特色的“社会管理社区化、社区管理社会化”社区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发展的长效机制。研究解决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突出问题,发挥社会组织改革创新观察点作用,探索试行行业协会、基层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新办法。进一步推进民政管理机制创新。
强服务,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在农村要依托乡镇敬老院继续开展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使符合条件的乡镇敬老院逐步发展成为集院舍助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深化和拓展城乡社区服务。着力发展城中村、新建小区、困难群众相对集中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小区等社区服务,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尽快融入城镇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加强和改进婚姻登记服务。推广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制度,坚决杜绝借婚姻登记强行开展有偿婚姻服务等问题的发生。大力推进殡葬等公共服务。
夯基础,着力提升民政发展后劲。加强基层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解决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和经费短缺问题,切实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促进基层民政工作全面提档升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今年省本级继续集中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150所乡镇敬老院、20所县(市)福利院(福利中心)、20所救助管理站、15所殡仪馆和50个农村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示范化建设,提高为民政对象服务的能力。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
抓规划,着力提升科学发展实力。做好执行“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收尾工作。研究编制“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为完成2010年民政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民政干部,一要服务大局,争取支持。要多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工作,促进他们对民政工作更加了解、更加支持,力争每年党委、政府听取1-2次民政工作专题汇报,争取每年出台1-2个加强民政工作的政策文件,逐步帮助民政部门解决制约事业发展、影响工作开展的资金、设施、编制、体制等问题。要善于争取优惠政策支持。要抓住长株潭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机遇,搞好调研,深入思考,拓宽视野,创新思路,谋划出一些好的点子、好的项目、好的载体,争取和吸引上级在民政领域进行投资、进行试验,从而获得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支持。要继续争取多方配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