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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青岛市编办:一是抓好全年工作目标的落实。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和区(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国家、省设定的非许可事项,清理后上报有关部门;我市自行设立的年内一律予以取消。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坚持边清理边规范,做好制度创新。制定印发《青岛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规定》和《青岛市行政审批批后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网上办理、门户网站与部门网站统一管理程序,做好对审批事项的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布我市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服务指南,提高审批服务质量。
三是抓好工作创新。建立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投资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制度、政府服务清单制度等“五项清单”制度。精简和规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8月底前编制我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淄博市编办:一是优化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的要求,加强政府督查,督促各区县全面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公开、高效、规范、可问责的工作机制和标准体系,做到审批行为、办件质量、档案管理、收费监管的标准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便捷水平。逐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行政审批申报材料,无法定依据或者非必要的一律剔除。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力争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压缩30%以上。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通过梳理裁量依据、明确裁量标准、强化裁量监督,进一步缩减自由裁量空间。
二是创新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在市、区县实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区县纵向联动审批机制,重点开展区域化评估评审和“项目主审全程代办”的“柔性管理”模式,开发应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和远程视频联动系统,大幅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实现申报材料电子数据化,尽快实现市、区县、镇办三级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联网,推动政务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
三是放开市场,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坚持“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市场,尽快建立起充满活力且有序竞争的中介服务市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定期市场招标,将服务优、效率高、收费低的中介服务机构纳入信息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评价机制。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评价标准,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时限和服务收费进行全面评价,并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
四是健全体系,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探索行政审批事后监管模式。研究制定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服务的意见,从注重事前审批为主向事前、事中与事后管理为主转变,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重点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行政审批效能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建立行政审批网上举报投诉平台,健全行政审批网上投诉受理、处理和结果反馈制度。强化对审批权力的制约监督。健全部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庸懒散、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强化对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
日照市编办:一是编制完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下步将各部门上报的审批事项列出审核清单,清单将部门审批事项分为行政许可、非许可、非审批事项和初审类事项四类,其中对属审批事项的按照保留、取消、整合、下放、暂停、调整管理方式提出相应的处理方式,将审核清单书面通知部门,征求部门的意见后,对保留和整合的审批事项,形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按程序公示并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向省编办备案。市级目录公布后,对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增加、取消和调整。同时,指导区县完成编制县级审批事项目录工作。
二是承接落实好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咨询委委员提出的意见修改后,将承接和落实目录提交市政府研究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项目及时承接落实到位。
三是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结合市级审批事项目录编制,在与部门沟通一致的基础上,年内按程序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级审批事项。加大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力度,从清理上报情况看,我市没有自行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市编办将适时会同监察局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四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市级目录保留的审批事项,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监督指导部门负责对组织实施的审批事项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督促指导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完善监测体系、加强后续监管;对下放到区县的审批事项,督促区县编办制定监管措施。市编办会同监察局等部门加强对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五是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市级审批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审批流程图,制定具体的服务标准和办理时限;探索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巩固企业注册“多证联办”成果,探索建立各类证照联办机制;对各审批环节进行监督,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鼓励政务服务创新,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创新奖评选活动。
菏泽市编办:一是建立行政审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目录。
二是发挥牵头作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督促并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建设,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要求,开发联合审批办理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逐步实行审批事项全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取消审批后需加强监管的事项,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防止监管“缺位”。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依法依规实施审批。加强对审批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跟踪投诉处理机制,畅通投诉建议渠道。加强投诉数据整理分析,及时对审批事项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动态调整。强化电子监察,市级审批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入网率、系统使用率达到100%,筑牢审批权力“阳光”运行的技术防线。强化立法机关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司法机关监督以及社会力量监督等传统监督方式,也要开辟新的监督途径,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网络舆论监督,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建立网络电子档案,行政审批相对人可匿名对其进行评价、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审批服务履行情况考核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细则。
三是加强指导考核,促工作平衡开展。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强化日常调度和平时考核,既交任务又教方法。市编办从自身工作抓起,高标准,严要求,靠示范引领推动县区审改工作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全面开展。将市级改革形成的文件资料汇编成册,供各县区参考使用。建立网络统一公示平台,确保公示效果。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潍坊市编办:一是严格抓好清单事项的清理审核工作。依据省政府文件要求,调整权力事项分类,扩充工作内容,规范事项格式,坚持做到“三个对照”,即将清理成果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照,确保权力合法;将清理成果与工作实际对照,力求简单明了、客观真实、信息全面、方便监督;将清理结果与上级主管部门对照,保证职权名称统一。
二是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方案。做好部门交叉、管理分散行政权力事项、以及事业单位承担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摸底工作,优化职能配置。成立行政审批制度咨询委员会,畅通社会参与渠道,探索建立倒逼机制,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对需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对保留的各类权力和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实施部门、实施依据和收费标准,编制工作流程图,落实权力事项全公开制度,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全面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办理和模拟审批办法,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按照省里部署要求,积极协调推进“一库四平台”建设,加快形成规范、高效、有序的权力运行动态管理体系。建立权力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修订要求,对权力事项进行及时调整,今后,未纳入清单的权力事项,一律不得实施。探索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落实部门主体责任,促进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变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泰安市编办:一是抓好改革工作部署。待省委、省政府批复泰安改革方案后,立即起草制定《泰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拟于9月10日前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各项改革任务。
二是严格时限节点推进。市编办充分发挥改革牵头作用,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同时,加强与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限节点推进。改革动员部署后,1个月内完成涉及机构整合或职能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职能变动小的部门,以编委文件予以明确。
三是推进县市区改革。强化对县市区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9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改革方案,经审核后报省编办备案。待市委、市政府审批后,督促各县市区抓紧铺开,确保全市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莱芜市编办:一是积极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市级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立即制定莱芜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适时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改革任务。改革方案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涉及机构整合或职责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充分发挥改革牵头作用,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统筹推进各区机构改革。督促各区尽快制定改革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和培训,9月底前报市编委审核并报省编办备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
三是同步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梯次推进的要求,全市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9月份启动召开全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会议,11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2015年一季度市、区政府公布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
聊城市编办:一是一体化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及时制定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各县(市、区)上报改革实施方案后,报市编委审核并经省编办备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及时批复。
二是完善部门“三定”规定。凡明确职责调整的,必须按上级要求不折不扣调整理顺;凡明确人员编制调整的,必须按“人随职责走、编制随人走”的原则及时划转;凡涉及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核定的,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标准规范操作。对新组建的部门及需要完善职责的部门,认真制定“三定”规定,理顺职责。为彻底杜绝明合暗分现象,将挂牌机构的内设机构整合设置、彻底融合,避免出现新的限额外独立运行的机构。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完善“三定”规定,促进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
三是统筹推进权力清单工作。根据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市县同步推进的原则,全市统一部署、分阶段组织实施,明确领导责任、安排专职人员集中办公,10月底前编制完成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月底前,公布本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
四是完善工商登记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宽进严管”、“先照后证”,完善企业注册“四证一章联办”制度,进一步减少前置审批,整合申报材料,继续推进服务业许可联审联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推广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继续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管理方式,出台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部门,完善制度措施,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德州市编办:一是加快推进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市级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市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力争方案批复1个月内,完成发改、国土、卫计、农业、文广新、工商、质监等机构职责变动较大的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11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抓好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督导。加强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培训,跟进政策指导,9月底前完成县级方案审核报批。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导,督促各县市区将改革方案落到实处,特别是规范政府机构设置、整合职责机构、划转人员编制等事项,坚决杜绝改革、运行“两张皮”的问题。
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将全市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县政府分级管理,落实政府对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活动的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职责,9月底前完成调研,提出改革方案,11月底前将方案落实到位。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试点
枣庄市编办:一是持续扩权放权。对试点镇的赋权实质上就是赋予其部分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权,这点要从立法上予以明确。县级政府应按照权责一致、按需下放的原则,持续向试点镇放权,并多下放有实际业务、含金量高的权限,尤其是项目审批、执法监察、社会管理等试点镇迫切需要的权限。同时,可探索规划权限下移,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方面赋予试点镇一定权限,确保长效发展。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适应试点镇发展需要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相关税费返还比例,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切实增强试点镇的财力。省、市、县有关部门应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适度向试点镇倾斜,并对试点镇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列入各级重点项目,在资金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是注重社会管理。乡镇政府是直接面对百姓的“一线”政府,应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发挥便民服务的示范效应,拓宽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完善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提供形式,形成养事不养人的公益服务提供机制。
四是优化组织结构。围绕提升试点镇党委、政府“抓人促事”的能力,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方面给予更大政策空间,为试点镇配强班子、招才引智等创造条件。目前,我市正在研究推进滨湖镇“大部制”改革,并将抢抓滕州市被确定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的机遇,酝酿相关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滨湖镇政府架构,完善政府职能。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监管
济南市编办:一是做好事业单位分类的收尾工作。对个别暂未分类的单位,进一步调研沟通,研究确定类别,做到应分尽分。对个别与省里相对应的机构,待省里有明确分类意见后,参照省里作相应调整。将分类意见按程序提请有关会议研究并审议通过后,发文明确事业单位类别。
二是研究制定分类改革配套政策。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认真学习研究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结合济南实际,研究制定我市改革配套文件,作为推进改革的政策依据。
三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已报经省编办备案列入行政类的事业单位,按照“能转职能不转机构”的原则,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机构改革,通盘考虑解决,逐步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归行政机关。对列入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转企条件成熟的先行推进转企,并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对不具备转企条件的单位,通过整合或锁定管理、人员只出不进等方式,逐步消化。对公益类单位,区分不同类别,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大清理规范力度,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东营市编办:一是待省备案批复行政类事业单位后,及时按程序研究批复市和县区各部门事业单位分类方案,确保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根据上级改革配套政策,与东营实际和原有改革政策相衔接,制定完善我市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为深化改革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全力推进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探索推进事业单位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行业协会学会与主办机关分离工作,使事业单位回归社会公益属性。
三是加大事业单位整合力度。在去年整合县区检验检测机构和民生热线资源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整合市直涉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和部门单位民生热线资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和措施,进一步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四是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完善事业单位设立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通过绩效考核、信用评级、加强法人监管等多种方式,切实履行机构编制部门事业单位监管职责,推动事业单位健康快速发展。
济宁市编办:一是全面推行公益类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组织召开全市绩效考核动员大会,部署绩效考核工作。强化考核工作机制,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全市年度考核统一部署,同步开展,共性指标考核、个性指标考核与年度考核统筹实施。强化市事考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齐抓共管,真正形成合力。确定范围分类实施。市直公益类事业单位共有160多个,今年纳入120个,并按类别划分为综合、教育等6大类进行分类考核,另外40多个单位将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政策进行调整规范。完善细化指标体系。调整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分值比例,更加突出工作绩效份量。充实调整指标内容,细化、完善标准,组建评审专家库。加大对县(市、区)的督导。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督导县(市、区)工作。同时,通过召开工作现场会、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提升人员素质,确保县(市、区)绩效考核快速推进。
二是探索多种监管方式有机结合。绩效考核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在绩效考核的实施过程中同时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探索专项监督检查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措施,达到考核与监督检查相互促进的目的。绩效考核与年度报告有机结合。将绩效考核共性指标的绝大部分内容通过年度报告书反映出来,使考核工作更具针对性。统筹年度报告与绩效考核时间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健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监管机制。拟订我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权利、义务、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内容列入管理办法,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加强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监管。
威海市编办:一是改进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环境。通过拓宽新闻媒体宣传渠道、编印发放宣传材料、强化法人业务培训等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服务对象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更好发挥服务窗口作用,优化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电子登记监管效率和档案管理标准化水平。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和年度考核,跟踪抓好各项目标落实。
二是查漏补缺,稳步提升登记水平。坚持依法登记,加大市、县两级登记机关工作力度,自今年四季度起,以基层事业单位为重点,制定有效措施,稳步提高登记率,逐步扫除登记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是强化措施,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特点,加强对个性指标的研究,提高考核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以公益类单位为重点,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台账,按照自评申报、考核预告、现场检查、社会评价、专业评审、确定等次、公示备案等程序开展考核工作,兑现奖优惩劣办法,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能力。
四是积极探索,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结合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小学、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适时在图书馆、博物馆、公立医院、中小学等公益单位和山东船舶技术研究院等有条件的单位探索推进试点。
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烟台市编办:一是健全机构编制总量调控机制。严控行政机构编制增量。在本轮政府机构改革期间,除中央、省有明确规定的外,一律暂停受理和审批党政群部门新设行政机构、机构升格、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机构改革结束后,对确需调整的,在现有总量内统筹研究,确保有增有减,增减平衡。从严审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以后,一律不再审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和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事业编制。确需设立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坚持机构撤一建一、人员编制内部调剂。对按照机构编制标准核编后出现增编的,将一律在本地总量内调剂。对于公立医院等确因事业发展需要增编但暂无编制资源调剂的单位,将实行一次性核编,分步到位。
二是健全存量编制优化配置机制。着眼于用好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实行“三个一批”:结合改革收回一批编制。对已被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从严控制,空余编制逐步收回;对职能弱化、工作任务不饱满、人浮于事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行重点管理,原则上只减不增,空余编制予以收回;对撤销和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编制全部收回;对编制实行专项管理,相关部门因接受干部增加的行政编制,要在该干部退休或调出接收单位时,将所用编制予以收回。清理规范一批编制。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吃空饷”等问题的研究,积极稳妥地改变现行提前离岗做法,彻底清查“吃空饷”人员,对相关人员所占编制进行全面的规范和清理。调剂用好一批编制。对精简压缩收回的编制,将统筹掌握、动态管理,重点用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局性重点工作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行业。精简压缩编制后的超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超编人员随自然减员逐步消化。
三是健全重点工作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机制。深入分析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走势,突出优势产业,体现区域特色,超前提出重点区域的体制调整、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办法。及时跟踪了解重点领域机构设置、职能履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整、加强建议。
四是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每年在全市开展一次专题性的机构编制例行检查,对各部门(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置机构、按职数配备干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协作监督。与人力资源、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无论是考录、调整人员,还是核拨经费、办理保险,都要以编制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为依据。继续开展纠错监督。完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发现问题,严肃查纠。探索评估监督。定期对部门履职情况和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引入社会监督。
临沂市编办:一是加强实名制建设,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积极做好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加大对信息平台建设的探索力度,总结目前与组织、财政部门信息共享的经验做法,探索完善多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名制数据库管理办法,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库信息更新与机构编制使用核准等业务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
二是强化刚性约束,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对精简压缩后收回的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压缩后超编满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再下达用编进人计划,人员只出不进。扎实开展政府部门和重点行业系统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积极探索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结合各类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提升刚性约束的合力。
三是坚持动态调整,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将改革思维贯穿到每个工作领域,统筹考虑各重点行业的发展实际,加强对体制机制创新的研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职能普遍弱化的行业领域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做好机构编制“减”的文章。探索完善机构编制资源分配办法,综合考虑人口、面积、公共财政收入、现有编制数等各种因素,制定科学的量化指标,作为分配依据。
滨州市编办:一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借助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试点工作的有力支撑,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三项重点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责任审计制度。探索会同纪委、组织部、审计局、监察局联合实施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制度,把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市直及县区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机构编制责任审计范围,明确审计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将机构编制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干部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的依据。
三是建立和完善领导职数审核备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职数审核备案管理制度,规范领导职数审核程序和办法,有效防止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等问题的发生,准确掌握市直各部门领导职数的使用动态。
重点抓好延长石油、煤业化工、有色金属、机床工具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工作。对已进入政策性破产计划的企业,严格按政策逐户推进,没有进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规划的困难企业,要加快实施依法破产,到2008年末,全面完成100户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任务。继续推进省属企业属地化管理,妥善处理好下划企业的遗留问题,支持下划企业与省内外优势企业进行资源整合。研究制定我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尽快出台《陕西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职务消费行为,试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配合国家稳步推进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进一步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
二、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十届人大《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加强研究并认真做好新一轮地方行政机构改革的准备工作。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加大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方式改革的研究力度。研究加快开发区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制定、完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继续认真抓好15个经济强县(市)的扩权强县改革试点。
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进一步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积极推动“乡财乡用县监管”县乡联网试点工作,指导、督促30个试点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继续推进兽医管理体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和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管护责任主体。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鼓励和支持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发展。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在规模化种植和养殖发展较快的地区推进种养两业保险。
四、深化投资、财税、金融、价格体制改革,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落实企业投资自,健全和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加强核准、备案后监督管理。出台政府投资管理条例,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探索建立与各级政府事权相匹配的财权分享体制,理顺市县财政管理体制,继续稳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地方商业银行和保险业改革。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探索将各县级联社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的有效途径。完善煤炭等资源价格和教育、医疗服务等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完善环境保护和资源补偿收费政策。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积极推进装备制造、能源化工、有色金属、电子、电力、冶金等行业的优势企业上市。推进土地有形市场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建设,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快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矿业权转让行为。加快技术市场建设,规范技术交易行为,鼓励和支持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五、完善就业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健全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做好垄断行业的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制定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完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管理、分配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参加“农转居”人员的养老保险试点。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健全失业保险制度。探索开展农民工意外伤害和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六、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强民办教育管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结构调整,健全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做好新一轮中小学教材招投标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转制院所产权制度改革。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进一步放宽文化领域市场准入,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企业化转制步伐。继续做好农村电影放映改革发展试点省工程。进一步整合出版资源,完成出版集团的组建工作,加快发行集团机制创新步伐,抓好陕西人民出版社作为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的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__,男,汉族,1963年10月生,现任__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1985年,他调入县委组织部工作,开始了历时23年的组织人事工作生涯。1月,他被组织任命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主管干部和人事人才工作。,他负责县级机构改革方案和相关的配套政策的制定、机构改革的具体实施工作,一次性分流人员295名,实现了机构改革的平稳过渡。为了加强在职干部学历管理工作,对548名在职干部学历进行了审核认定。,他负责组织实施了县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18个中层领导岗位的竞争上岗,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先后参与整理干部人事档案三次,至,集中整理干部人事档案1261卷,建立了1320人的干部人事信息库。
,他调任__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强化就业再就业工作,在全县各大企业等用人单位实行了岗位开发报告制度,两年来,累计在城管局、交警大队、采油厂、超市等处开发就业岗位3450个。安置劳动保障协管员、报刊投递员、社区环卫工等253人,推荐安置1680人;制定出台了《采取八条措施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工作意见》,编发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南》,先后为教育、安监、广电、公路等行业招聘工作人员404人;大力实施“振兴计划”,招聘“三支”工作人员87人。两年来,共招聘安置大中专毕业生528人;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积极给予小额贷款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创树了“名媛瑜珈”等37个创业典型,实现就业128人。组织劳务输出,协调建立了专门的劳务输出工作站,先后输出劳务44352人,其中有组织输出25420人,创经济收入2.75亿元。,__县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劳动力转移工作先进县”,县人劳局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全县“先进集体”。
,他又启动了档案室标准化建设、工资信息库建设、人事信息库建设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四项工作。在全市人事系统率先启()动了档案室省级标准化建设,对全县400多个单位4700余份人事档案进行集中整理;建立了300余个机关事业单位、10000余名职工人事信息库;购买了工资审批软件,工资审批实现计算机自动生成;__县人力资源市场被确定为全省县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一类县。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试点工作从1993年开始,1995年基本上覆盖了大半个中国。运行十多年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国家没有统一的政策,问题和矛盾比较突出。目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将试点,为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面对新的改革和发展契机,回顾十多年来走过的风雨历程,仍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
一、工作现状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10余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1.通过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实现了参保单位的互助共济,均衡了参保单位职工养老的负担,一些老龄化现象较突出的单位,从养老保险统筹中真正得到了益处,为经济效益差的单位离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供了可能,使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实现老有所养。
2.通过改变养老形式,实现了从过去生老病死靠单位的单一形式,确立了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的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新模式。为事业单位改革、改制提供了重要的畅通渠道,起到了社会“减震器”的作用。
3.通过实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制度,强制性手段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为参保职工明天的养老积蓄了基金,相应减轻了国家、单位未来的养老压力,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为以后的发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
二、存在的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开展以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由于相应法规不健全,改革机制不完善,改革范围的局限性,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开展不均衡,参保范围和对象不统一。有的地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全部参保。有的地区为行政机关的合同制工人和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这种各自为政的格局直接导致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不平衡发展。
2.缴费基数和比例不统一。从缴费基数来看:有的按实发工资、有的按档案工资确定缴费基数,有的既不是实发工资也不是档案工资,缴费比例也不尽相同。这些不同给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人员流动带来了许多不便,给事业单位和个人帐户建立、管理造成很多困难,不利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健康发展。
3.社会统筹层次底,抵御风险能力弱。大部分地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仍然实行县级统筹,统筹层次底,弊端明显:抗风险能力弱,基金积累较低,财政每年要进行转移支付;单位缴费负担不均衡,不同地区之间参保单位和人员养老基金积累差异较大。
4.现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亟待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离退休人员养老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传统模式,使养老方式更趋社会化,这样做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但是,新制度下仍包含着旧制度的成分,即养老的体制模式变了,但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和标准没有变,传统的计发办法是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不挂钩,退休时将本人在职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额作为核定基数,按工龄分档计算,退休待遇审批也不考虑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按工作年限计算养老待遇,缴多缴少一个样,因而不能体现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
5.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待遇和养老金替代率过高。据调查,目前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替代率达91.5%,而企业养老保险替代率约为81%,比企业高出近10个百分点。近些年从企业退下来的干部,对此意见比较大,但也确实反映出一些实际问题。许多企业的高级工程师退休金可能比同龄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普通工人退休金低许多,这差距主要是不同的退休制度所致。企业、事业单位待遇水差较大,极易引起相互攀比,影响社会稳定。
三、初步分析问题原因
1.国家没有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新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仍处于试点阶段,何时全面推行仍是未知数,而且机关公务员群体没有纳入其中,国家在这一方面依然没有统一的要求。
2.改革受地方财政状况制约。根据改革原则,社会保险费要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事业单位要负担一部分社会保险费,这部分保险费几乎全部要由财政负担,因此,这项改革工作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有没有财政的投入和支持。
3.参保人员存在种种错误认识。长期以来,人们进了机关事业单位的门,就成了“国家人”,生老病死全由国家包起来,这些费用大都由财政支付,因而有人认为不搞社会保险金统筹,个人不掏钱,退休费可以照拿,搞了统筹,个人反倒要出钱,主观上不愿支付个人应承担的缴费部分。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一直存在着争论,有的认为离退休费和养老保险费都是财政负担,无非是把钱从这个口袋转移到另一个口袋,搞不搞一个样。
4.部分效益好的参保单位存在着“吃亏”思想。一些效益较好,退休人员少,职工年龄结构较年轻的单位,存在着吃亏的思想,认为自己付出的费用多而得到的回报少,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而想等自己受益时再参加。因此在申报缴费时,存有少缴、漏报现象,严重影响养老保险基金积累。
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建议
当前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向企业养老金办法靠拢,也就是把已有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合二为一。但笔者认为,只进行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而其中不包括机关公务员,不利于养老金制度的公平性。在具体实践中,会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笔者的建议是: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 改革
在上世纪80年代,养老保险体系进入改革时期。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破冰,确立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老有所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再次被提上日程。2008年2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省市先期开展试点。试点内容涵盖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并表示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基本一致。该政策一出台立即引起了社会热议和争议,也引起了我们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否应该改革、应该如何改革的思考。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正在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计划经济体制相伴随的退休养老制度既不适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改革趋势,也不符合城乡养老保障体系统筹发展的客观需要,因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紧迫的。
(1)筹资结构单一,社会化程度低,应对人口老龄化困难。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已经实现的社会化管理和发放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传统的退休养老制度采用的是单位管理和单位发放,离退休人员的老、病、死仍由原单位负责,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际上就是单位保险。这种保险社会化程度低,筹资结构单一。与经济发展水平比较,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超前,根据《2009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6714亿,占总人口的12.5%,仅退休养老费用就达到1000多亿元,这对经济发展处于小康社会的国家来讲,财政将不堪负担。
(2)有碍人才流动,无法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企业劳动者都建立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而大部分机关事业劳动者均未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这使得劳动力在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时无法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续。虽然国家在2010年颁布《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时规定、公务员及参照和依据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但是在实践中,规定并没有得到认真执行,此类人员的保险衔接一直悬而未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养老保险关系将由制度间转续变为制度内转续,制度性差异不复存在,从而消除了劳动力流动时的担心和疑虑。
(3)供款单位财政压力沉重,不利于降低制度风险。伴随着事业单位老龄化加剧,退休人员越来越多,加之近几年工资上调,扩大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使单位财政供款压力巨大。仅从石家庄辛集市的实际情况来看,2012年度辛集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人数是1236人,到2012年度增加到3222人,年养老金支付额由2000年的1063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8279万元,由此可见财政和单位负担越来越沉重。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离退休人员养老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传统模式,使养老方式更趋社会化,筹资更加多元化,能有效地降低制度运行风险,更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二、当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各地政策差异大,发展不平衡。全国没有统一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导致各地出现了政策上的多样性和随意性。一是从参保范围和对象看:有的是机关和事业全员参保;有的仅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参保。二是从社会保险费征缴上看,缴费的基数、比例、方式各有不同:既有双基数缴费,又有单基数缴费;有的按固定比例缴费,有的按固定额度缴费;有的按月征缴,还有的按年征缴。
(2)统筹层次低,抗风险能力弱。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大部分都是划地而治格局,一些地区市一级统筹都没有建立起来,更不用说省级和国家统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现行统筹层次太低,县一级的基层统筹所能起到的作用非常小,收支压力十分巨大。养老保险是一种部分积累模式,是“以支定收,略有积累”,体现的是以多养少的“大数法则”。但目前这种县级统筹模式,统筹层次低,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弱。
(3)缴费与待遇脱节,权力义务不对等。1997年起,全国实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截至2012年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人数达到2.189亿人,人均基本养老金为每月1080元。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的计发办法目前仍按国发【1978】04号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工作人员的计算,与实际缴费不挂钩,只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就可以享受退休待遇,与职工缴费多少、时间长短不挂钩。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建议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还处在试点阶段,这些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解决:
(1)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立法先行是社会保险制度安排的一项基本原则,由于法律法规的欠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很难强制性开展。我国目前的实践主要依靠行政机关的政策文件来推动,因此我们国家要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以完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变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内参保不全、制度随意定等的混乱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