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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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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发展历程

农民合作社发展历程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业合作社资金短缺研究综述

我国是一个农民人口众多、土地资源匮乏的农业大国,属于典型的东方小农经济。黄宗智在深度分析了我国华北小农经济的特点以后,指出要打破高度内卷化的局面,实现农民的增收,就必须实现农业的反过密化,通过产业链的延伸把更多的利润留在农村。①无独有偶,A·蔡雅诺夫指出破解东方小农经济困境的根本在于,实现以合作制为基础的纵向一体化道路,这种思想被多年的经验证明是成功的。②这些光辉的思想为我国新阶段破解三农难题、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提供了理论指导。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后,我国合作社发展迅速,然而就实际情况来看,其实践中却存在众多的问题,其中资金短缺问题是制约我国合作社健康发展的瓶颈因素,故本文对此问题进行研究综述具有一定的意义。

1.国外研究综述

1.1国外合作社理论研究综述

国外对于合作社的理论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指20世纪40年代到70年代,主要是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相关理论研究合作社是什么的问题;第二阶段是指20世纪80年代至今,这是合作社理论蓬勃发展的阶段。主要以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包括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委托理论等)及博弈论等理论为基础,从多个视角对合作经济理论进行研究。

1.2国外合作社融资问题研究综述

世界信用合作运动发源于德国,最早的代表人物是FriedrichRaiffeisen和Schulze。他们分别创造了合作信贷事业的理论框架,两种观点虽然存在较大差异,但都为合作信贷事业留下了深远的影响③。国外学者对于合作社融资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两个视角完成:(1)从合作社内部制度设置视角探析其可能存在的资金匮乏问题。Ward—Vanak模型以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为基础,从内部制度设置角度指出合作社可能存在资金匮乏的问题。Harris.etal(1996)指出,建立合作社股份的二级市场,允许合作社股份一定程度转让是解决资金匮乏问题的有效途径。(2)从合作社外部环境视角分析其融资问题。HughT.Patrick(1966)提出了两种模式,即“需求追随”型模式和“供给引导”型模式,他指出根据农村经济发展阶段不同,两种模式存在一个优序选择。JacobYaron等(1998)还指出政府应该加强对合作社融资的政策支持,协调农村信贷市场的金融结构,优化合作社融资的外部环境。

2.国内研究综述

2.1国内合作社理论研究综述

国内对合作社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介绍国外合作社发展经验。冯开文(2001、2005、2006、2007)分别考察了日本、西班牙、北美、印度等国家的合作社,通过对不同国家合作社发展经验进行比较,指出我国合作社的发展应该走一条专业性与综合性并进,并以政府帮扶为支撑的发展道路。(2)对我国农业合作社的具体问题进行针对性分析。卢新国(2009)、郑丹(2011)分析了合作社的盈余分配问题。

2.2国内合作社融资问题研究综述

目前学界对于合作社融资问题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从内源性融资角度,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不足的问题。马彦丽,孟彩英(2008)运用委托理论对合作社内部结构进行研究,指出我国合作社普遍存在少数核心社员控制的现象,这种委托结构会导致社员投资积极性不高,不利于合作社对社员的融资。崔宝玉、陈强(2011)指出资本控制并不必然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弱化,核心社员的加入是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有效途径。(2)从外源性行融资角度,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不足的问题。王春雨、杨晓尉(2008.11)、何广文(2009)结合合作社自身的特点,积极探索构建适合其发展的金融服务系统。韩冰(2008)、胡卓红(2009.8)对如何完善农村金融系统以更好的支持合作社发展提出了建议。郭红东、陈敏、韩树春(2011)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正规信贷可获得性的影响因素,并对如何扩大正规信贷融资提出了建议措施。

3.简要评述

通过对合作社理论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综述可以发现,国外由于建立了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金融服务系统,加之合作社发展已日趋成熟,资金短缺问题已不再是一个明显的问题,学界对于合作社融资问题并没有给予过多的关注。但需要注意的是,国外一些关于合作社融资的创新实践对我国很有借鉴意义。而反观我国,学界尽管已经认识到了合作社融资问题的重要性,但对其融资问题仍然缺乏系统性的研究,现在仍停留在一个相对片面、各抒己见的局面。因此本文认为解决我国合作社资金短缺问题在吸收国外经验的同时,更多的要依赖于自身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及实践中的不断创新。(作者单位:河北大学研究生院)

注解:

①[美]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M].中华书局,2000。

②[俄]A·蔡雅诺夫.农民经济组织[M].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③张晓山,苑鹏:《合作经济理论与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实践》,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6页。

参考文献:

[1][俄]A·蔡雅诺夫.农民经济组织[M].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2][美]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M].中华书局,2000.

[3]管爱国、符纯华.现代世界合作社经济.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

[4]张晓山、苑鹏.合作经济理论与中国农民合作社的实践[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0.

[5]李晓渝、王文献.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融资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2006(6).

农民合作社发展历程范文第2篇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

金农生猪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__年7月,是由几户养猪大户共同发起,当时注册资产64万元。建社以来,该社一直秉承“为社员提供优质服务、为社员降低养殖风险、为社员创造更多利益”的理念,采取“四统一”(即统一提供饲料、统一收进良种猪、统一成品猪销售、统一防疫消毒)的经营管理模式,切实开展生猪饲养、销售和生猪饲料供应、销售等经营服务,大力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合作社的运行状况和发展态势良好。20__年,合作社生猪饲料统一提供率达到80%,良种猪统一饲养率达到 %;成品猪统一销售率达到60%,生猪统一防疫率达到 %。20__年,合作社成员共出栏商品猪770头、出栏仔猪780头,实现总收入240万元,实现利润105万元;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达到7500元,比当地非成员户高出4500元。

二、合作社成立的背景与发展历程

作为一个农业大县,养猪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过去单打独斗式的家庭养殖模式,很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农民依靠养猪增收出现困难,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不少养猪大户因市场价格变化,不赚反赔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养猪大户们深有体会,并渐渐认识到:农民养猪有“三愁”(不知养什么品种好、不知怎么养划算、养好了卖给谁),盼望有人为他们服务;要解决这个问题,农民之间应当联合起来,成立一个组织,引导或指导农民养什么、怎么养,并逐步解决“卖给谁”的问题。这样,农民可专心养猪,减少生产的盲目性、降低市场风险和养殖成本,增加养猪收入。几位养猪大户在20__年组织当地养猪户成立了一个养猪协会,专门为协会成员提供养殖技术、市场信息、防疫治病等有关服务。但由于协会管理不规范,法律地位不明确,内部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协会服务情况和发展状况不是很好。

20__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出台,农民可以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民主管理、财务制度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有了法律保障,还能享受国家政策扶持。这对广大农民是一重大喜事。20__年7月,6户养猪大户筹集资金68万元注册成立了金农生猪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是发展较快,现有成员68户,带动周边农户180户,拥有资产270万元。过去协会不能解决的问题,现在通过合作社来解决有了法律保障。合作社通过开展优质技术服务、市场营销和信息服务、推行标准化养殖,使得农民能够获得更大效益,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民的谈判地位得到提高。全体会员视社如家,他们团结一心,信心百倍,决心走好这条共同致富之路。

三、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

金农专业合作社成员是纯农民组成的专业合作社,以制定章程形式规范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成员享有的权利有: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和选举权;按照本组织的业务量(额)获得盈余返还;查阅成员大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对本组织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自由提出退出申请。成员履行的义务有:遵守本组织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缴纳成员股金及其它会费;积极参加本组织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组织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不从事损害本组织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不得以已缴纳的股金抵消其对本组织其他成员的债务;承担个人相应的经济责任,并保证相应的承诺。

合作社出资构成情况:发起人6个以实物出资共64万元,入社成员股金每股5000元。

合作社的组织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构成。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理事会是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1人,财经、物资管理员2人,理事长任期5年。

合作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钱账分管,职责明确,设立会计、出纳、财产保管各1名,由理事会内部成员兼任;坚持定期公开制度,每月末或每季度未向社员公开财务情况;依据成员名册,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财产账户;成员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实名专户记账,作为按所交风险股金交易量(额)进行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

四、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合作社始终抓住成员户增收这条主线不放,本着要提高成员收入的宗旨,创新养殖经营模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拓宽成员增收渠道。回顾合作社的发展历程,主要为社员提供了如下服务:

(一)统一引进良种,降低养殖成本。养猪要赚钱,猪种是关键。合作社抓住这个关键,从中美合资企业——鄂美猪种改良公司引进优良的hupil42种母猪。该品种属于瘦肉型生猪,主要优点是:生长快,抵抗力强,出栏周期短,每年可增加一批次商品猪出栏。合作社社员平均每户饲养这种母猪在三头以上,广泛推行自繁自养模式,不仅保证了猪源,也进一步降低了养殖成本。

(二)统一饲料采购,节约采购费用。合作社为切实解决一家一户购买饲料不方便、费用高等问题,选择信用好、质量高的饲料厂家,实行统一采购、服务到家,降低养殖成本。合作社成员粗略算了一笔账:加入合作社后,生猪食用饲料价格明显降低,玉米每吨节约100元,饲料每吨节约200元,麦皮每吨节约80元,兽药每头节约4元;以每头猪食用饲料

600斤计,每斤节省0.1元,每头猪就可以增加收入60元。

(三)统一防疫消毒,提供技术服务。在专业合作社成员户中,有位叫徐唐明,他是通山县畜牧技师,具有30多年的防疫检疫经验。各养猪成员户的防疫检疫工作,就由他专门把关。徐唐明工作认真负责,做到定时防疫,不定期检疫,从技术服务上大大降低成员户的养殖风险。这是养猪户入社前没有享受过的服务。

(四)统一销售,统一分摊费用。原来当地养猪户之间有句俗语:“亏了养猪的,肥了中间商,赚了卖肉的”。成立专业合作社后,对成员户的成品猪,实行了统一价格、统一销售的办法,一方面保证猪肉质量,让消费者吃得放心;一方面避免了中间商从中砍价,让成员户得到了更多实惠,保障了社员的合法利益。20__年成员户有60%的成品猪是通过合作社统一销售的。合作社在成品猪统一销售中按每头猪4元的标准提取费用。

五、初步成效

农民合作社发展历程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封丘县 农村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经济实力、提升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谈判地位、保护农民利益,实现农业生产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的重要路径,也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因此,近些年来封丘县不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程,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及农村发展,青堆树莓专业合作社在此背景下也迅速的成长了起来。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述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涵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1]。按照以上定义表述,可以重点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合作社:一是共同所有。这种共同所有,是指拥有生产资料和生产行为的个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合作联合,并且所创造的财富为全体成员共同所有。二是民主管理。在合作社中,民主管理的核心体现在全体成员一人一票的参与权和决策权上。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5项基本原则是: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1]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对所有权、控制权和受益权做出界定。

二、封丘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封丘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部,隶属新乡市,历来以农业生产为主,农业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在2002年封丘县就已经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河南省来说,起步早,且处于较领先的地位。尤其是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封丘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更加蓬勃发展的状态(见图一)。

图一 封丘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变化趋势图 单位:个

数据来源:封丘县农办

1.数量不断增加

自2007年到2011年年底,封丘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合作社达到438家,其中养殖专业合作社237家,占全县合作社的54.11%;种植专业合作社179家,占40.87%;农机专业合作社17家,占3.88%,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3家,占0.68%,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2家,占0.46%(见表一)。资产规模达到2.1亿元,固定资产达1.02亿元,经营额达4.13亿元,参与农户2.71万户。2011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9家,其中养殖专业合作社38家,占34.86%;种植专业合作社59家,占54.13%;农机专业合作社9家,占8.26%;农业服务合作社2家,占1.83%;土地流转合作社1家,占0.92%(见表二)。[2]

表一 封丘县2007年-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情况

表二 封丘县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封丘县农办

2.质量不断提升

封丘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除了数量上有所增加之外,在在质量上也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就目前而言,全县已拥有省级示范合作社5家,市级示范合作社19家。[2]2011年,青堆树莓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省优秀专业合作社,新乡市仅有两家;和寨红薯专业合作社和王村贡芹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市级优秀合作社;惠农养殖专业合作社、苌寨红薯苗专业合作社、大理薛绿盟专业合作社、和寨红薯专业合作社等5家被河南省委团委评为河南省优秀青年专业合作社;东船农机专业合作社被省农机局评为全省示范合作社。[3]

3.发展类型更为多样化

至2011年底,封丘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类型更为多样化。从领办形式看,总体上可分为四大类型:农村能人牵头型,乡村干部牵头型,部门与团体组织牵头型,龙头企业牵头型(见表三)。

表三 2011年封丘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类情况

数据来源:封丘县农办

三、案例分析——封丘县青堆树莓专业合作社

1.发展历程

封丘县青堆树莓专业合作社的前身是成立于2003年的封丘县留光乡青堆村新特优果业协会,于2005年变更为封丘县青堆树莓合作社,200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正式变更为封丘县青堆树莓专业合作社。几年来,合作社拥有社员2200余户,树莓种植面积4000余亩,辐射封丘县赵岗镇、冯村乡、鲁岗乡、潘店乡、陈固乡、李庄乡、留光乡以及长垣县长村乡、天成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树莓产品销售全国各地,既实现了社员收入又扩大了树莓的知名度。2010年资产总额2186万元,利润445万元,社员亩均增收3000元。[2]目前,树莓除原果、树莓冷冻果外,合作社产品还有代加工的树莓饮料、树莓冻干果等,树莓产品研发投产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2.成功经验

2.1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社员种植水平

青堆树莓专业合作社把社员培训作为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工作,每年都聘请专家对社员进行集中培训,派出技术人员到地头现场指导,对社员种植树莓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解决。通过培训使社员知道怎么加入合社,在合作社里所享受到的权利和义务。怎么对树莓各生产期的管理,施什么肥、怎么施、怎么修剪树莓、怎么才能达到无公害标准等全方面知识。

2.2搞好实用服务,增强合作社的生命力

合作社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统服务,施行“六统一”的标准化生产,调动了广大社员参与合作社发展的积极性。引进培育树莓新品种,使社员能种植上优质的树莓,对外出售优质树莓苗,同时千方百计使社员增加树莓产量提高收入。另外,合作社积极引进政策项目资金,解决新入社群众种植树莓的资金困难。实行对困难户社员种植树莓先交一半款、对特殊困难社员先不交款交果时再付款及无偿扶持等多项优惠政策。

2.3建立现代化市场营销理念,增强合作社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合作社产品市场竞争力强弱,是决定合作社能否生存的关键所在。合作社多方筹集资金对产品进行代加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同时与多家树莓研究机构合作,研发树莓新产品,自建加工厂,增强合作社实力。为了解决销售问题,合作社多次参加展销会联系经销商、派出业务员开拓市场、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宣传树莓。

2.4规范内部管理,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

为保障每个社员的合法权益,施行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为社员实名专户记帐,并分类记载成员股金和应当折股量化为社员名下的个人财产,盈余按交易量60%、股金百分30%、公积金10%进行分配。2010年合作社成员种植的一亩树莓上交树莓果和树莓苗加上二次返利收入达2万多元。

3.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封丘县青堆树莓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给封丘县其他专业合作社提供了借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今后发展中加以重视。

3.1资金缺乏

为发展农民种植树莓,合作社需要与农民签署协议,向农户赊销苗木、化肥、农药,同时垫付果钱,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每年收购树莓资金和加工资金都需要合作社提前垫支,同时树莓生产、运输和储藏也需要大量的资金。资金不足将直接影响合作社的信誉和正常运转。

3.2农业基础设施不健全

目前合作社发展最好的社员不在青堆村,而是鲁岗乡的陈罗韦村,原因就在于青堆本村的农田基础建设落后,井渠损毁严重,影响树莓产量,这些问题存在于合作社大部分树莓集中地。田间道路不畅,农民收获运输困难,影响种植积极性。

3.3生产加工能力差

树莓鲜果不易保存,必须经过一定形式的加工才能减少鲜果出售的损失,增加产品附加值。合作社本身缺乏加工能力,现在只能由外地公司加工生产树莓饮料产品,合作社不仅每年要多支付短途运输费用,而且解决不了合作社社员剩余劳动力,影响合作社收入,无形中浪费了大量的资源。

四、结语

综上所述,封丘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早,发展势头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从总体上来说,封丘县青堆树莓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初级阶段,在发展中仍面临着多方面的困难,而青堆树莓专业合作社作为最具封丘县代表性的合作社之一,其发展完善关系到封丘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青堆树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特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议以供参考及借鉴:

1.加强领导,政策扶持,部门配合,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明确了促进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财政支持、落实税收优惠、金融信贷服务、用地和交通运输等方面的优惠政策;[4]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典型。

2.规范化发展与建设。

首先,应该着重强调社员与合作社之间形成紧密联合,切实发挥合作社联合小农户的作用。其次,着重于合作社的关键制度建设:监督完善合作社的成员账户制度和盈余返还制度,以保证社员农户确实能够从“合作”中得利。另外,应该着重于组建程序和机构设置上的完善:依法建社和依法治社,机构设置符合合作社的基本规范。

3.引进先进技术,加强人才培养,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技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入股任职或兼职,并制订激励政策,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后劲。二是及涉农部门要帮助选好合作社带头人,并做好带头人的教育和培训,挖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潜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Z].北京:2006.

[2]封丘县政府.封丘县农村工作会议[R].封丘:2011.

[3]新乡市政府.新乡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报告[R].新乡:2011.

农民合作社发展历程范文第4篇

一、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学合理对接是两者共同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

在当前法律、政策及经济发展背景下,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能够科学合理对接,关系到两者是否能够继续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共同发展。为了使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科学合理对接,首先需要明确两者的不同点。

(一)两者的任务目标不同

农技协是非盈利的社团组织,是以科技为纽带,为广大会员提供服务的。作为依法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科普社团,是联系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发展我国农业和农村科普事业,推进农村科技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社会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相同或相似的经济活动为基础,通过互助,为广大社员争取更多经济利益的。两者的任务目标的差异,决定了两者运行方式、管理体系的不同。

(二)两者的成立机制不同

两者依据的法律不同,这就决定了两者设立和登记、成员、组织机构、 财务管理、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等体系的不同。由于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不同目的基础上建立的两种农业组织,不能简单地采用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对接方式。否则,两者均难以实现其任务目标。

(三)两者的经费来源及用途不同

农技协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挂靠单位的拨款、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政府部门资助、中国科协拨款、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经费用于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社员出资、收益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社员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显然,经费来源及用途的不同,决定了两者的管理体制不同。

(四)两者的历史使命不同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使当地分散经营的农民实现了集中的联合,实现集约化的生产,增加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是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的主体。而农技协在这一个进程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起到科学引导、合理促进、无私帮助、协同发展的作用,是实现这一历史进程健康发展的协作者和引导者。

虽然,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存在一些不同,但是,两者之间又是密不可分的。而且,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进行科学合理对接,才能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目标。

二、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的模式

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虽有交融,但不为一体的农业组织,两者的联系与合作必须遵循自愿原则。这种自愿的合作机制也必然是今后长期存在的,也必然是今后能为促进农业发展起积极推动作用的主要方式。显然,建立一种新的自愿的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模式将是适应农业发展所必要的。

笔者于2010年12月至2012年4月,对新乡、焦作、济源、濮阳、鹤壁及安阳等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建立的一种新型实体组织,由于其自身的独特性,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出现诸多的障碍和困难。农业行政部门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机构,主要是从农业生产的角度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体,农业行政部门不能代替其制定具体的经营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引导。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技术、管理的储备。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经济实体,首要任务是为社员获得经济利益,其技术引进投入少,遇到技术难题,缺乏有效解决的途径,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后劲儿不足。而农技协作为纽带和服务的主体,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引导组织。农技协可以通过修改章程,增加新的会员方式——“合作社会员”实现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接要求和目标。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加入农技协,利用农技协已建立的组织网络和丰富的农业技术推广经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发展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经济活动的实体,有明确的经济活动内容和技术需求目标,并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在获得有效途径引导下,能够成为农业科技的实践者,并为农技协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更好的空间。其自愿对接的运行模式及主要任务如图所示:

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接模式体现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明确了最为关键的一点,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自愿加入农技协为基础的。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是合作、共进、共赢的关系。其次,明确了两者之间的合作方式与服务内容。农技协作为纽带和服务的主体,利用农技协已建立的组织网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发展的引导,提升和强化社会团体的公益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自身的发展特点加入到农技协的队伍中,利用农技协的组织解决发展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难题,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实现社员的发展愿望。最后,明确了两者的任务和目标。农技协的任务是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农业技术指导、协助解决技术难题、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涉农科研院所的交流平台。目标是成为促进农业发展的加速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任务是使从事同一产业的分散经营的社员实现联合集中,使其生产规模扩大,并协调相关产前、产后及产中的经营、管理任务,实现社员的共同经济利益。其目标是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最主要的主体之一,成为促进我国农业发展的引擎。

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愿对接模式具有极强的可行性。首先,农技协已经具有较完善的组织体系,并积累了丰富的农业技术推广经验,能够完成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发展的主体的任务。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经济活动的实体,有明确的经济活动内容和技术需求目标,并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在获得有效途径引导下,能够成为农业科技的实践者,并为农技协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空间。

三、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农技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问题: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是自愿加入到农技协的团体中,必须具有进退自由的权利。第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费必须根据其规模大小,设置不同的会费标准。第三,对农技协举办的交流平台,需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会员的分布情况及会员的需求,建立常态化的交流平台,以满足不同会员的不同需求。第四,农技协需要踏实做好政策引导、技术服务,信息收集、技术及管理培训的任务,不可强制性命令。

农民合作社发展历程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社 合作银行 转型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推动力量和服务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农民自主管理经营的金融服务组织,在农村社会生活当中发挥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但是伴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变为合作银行的重要性已经日益凸显。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加快推进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合作银行进行转化具有很强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型的起点

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型的起点实际上就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对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提出的要求。

第一,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已经对农村的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了改进负债业务,扩大资金融入渠道的要求。在以往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历程当中,主要的资金来源是村民集资投入的股份。伴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逐步推进,农业生产需要引进的技术设备逐步增多,农民在扩大再生产的过程当中,希望能够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而较少的村民集资显然不能胜任这一要求。第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产业务明显具有规模狭小,盈利能力偏低的特征。由于以往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主要集中于乡村,资金的贷方规模相对较小,因此盈利能力有限,不能够为农民提供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和扩大再生产所必要的资金支持。第三,以往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内容显得过于单一。农民在获得更多的收入之后往往希望通过一定的金融服务机构获取更多的金融服务,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而传统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往往不能提供这些服务。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转型路径

经过前文分析,当前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型的起点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业务经营范围,不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资金需求和金融服务的需要。这一起点实际上也构成了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型的重要背景。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型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形成符合广大农民利益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转型路径。

业务转型过程。业务转型应当成为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型的基本过程。业务转型需要直接改变不能适应市场需要的金融服务业务内容,并开拓金融市场发展所需要的业务内容。

首先,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当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在负债管理方面同现代银行接轨。我国传统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管理过程当中,主要吸纳所在乡镇的农民的个人存款,这种负债业务管理模式明显具有行政管理之下形成的条块分割的特征和封闭性特征。转型过程当中,应当努力将农村社会经济体系当中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纳入主要的负债业务来源,同时应当努力提高合作银行对非农资本的吸纳能力,保证转型过程当中具有比较充足的资金来源。

其次,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当努力开拓范围更广、形势更加多样的资产业务。信用合作社转型过程当中的资产投放业务改革,应当着重突出农村信用合作社原有的特色。根据我国农产品大量进入市场,农业市场化水平逐步提高的客观现实,沿着农产品进入市场的农业产业链和农产品供应链发展客户,将资金沿着产业链逐步投向利润更广的非农产业。在农业产业化逐步加快的今天,农产品逐渐走入市场而产生的农业产业链和农产品供应链,已经逐步将农村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城市的非农产业经营结合起来,农业生产的地域联系将更加广泛,因此合作银行将拥有更加广阔的资金贷放市场。

最后,合作银行应当拥有更加丰富的中间业务。中间业务的形成是社会经济发展对资金运营水平要求逐步提高的必然结果。当前农业现代化过程当中,越来越多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需要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商业结算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咨询服务等环节,提供更多的支持。合作银行应当努力吸纳更多的现代金融人才,为合作银行开展中间业务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转型过程中的管理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合作银行转化过程中要完成的核心工作之一。农村信用合作社原本的管理制度往往受到行政力量的影响,而显得相对僵化,服务内容十分单一,在转型过程当中,应当努力形成良好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

以公司制和股份制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在实践过程当中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公司制企业具有法人主体、地位独立、有限责任制度和管理体制科学的优越性。这种优越性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效果。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化成农村合作银行之后将面临城市金融机构的竞争,因此形成更加规范和科学的管理体系,可以提高合作银行面对市场竞争时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在农村信用合作社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当中,应当首先明确自身的独立法人地位,减少地方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对信用合作社的贷款经营的干扰能力,保证新成立的合作银行能够独立地开展业务,决定自己的经营发展方向。同时,在建立合作银行的过程中,应当着重保证现代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具有监督有力、管理科学的特征,现代企业制度在管理方面的一大突出特征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企业的所有者掌握企业资金的所有权,但往往需要将资金的使用权和企业的经营权转交给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委托制度的形成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化为农村合作银行的重要步骤。

同时,应当着重提高农村合作银行的公司治理能力,构建比较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需要良好的监督约束机制和员工激励机制作为其基础和基本内容,员工尤其是管理人员的约束机制的建立,对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合作银行的转化发展过程而言具有更加明显的促进意义。约束机制的构建主要体现于公司的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设,而员工的激励机制在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过程当中,具有更加重要的影响力。我国农村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质量等方面相对于城市而言明显处于劣势地位,这种劣势地位最终将直接降低农村信用合作社和转型之后的农村合作银行对优秀金融人才的吸引力,适当提高管理人员和金融业务人才的待遇将直接促进更多的金融人才流向农村,进入农村金融服务系统,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农村合作银行的转化提供更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持。

农村合作银行的构建过程当中,应当形成更加明晰的产权结构,确保产权对公司经营管理的资源配置和监督约束机制能够形成。目前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由村民集资入股形成,股权结构相对单一,因此不存在难以进行管理和产权结构不清,所有者缺位等问题。但伴随着合作银行的建立,将形成比较复杂的股权结构,不同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能力将受到考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农民,农民的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差,农业生产的不稳定又将直接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产权结构的建设工作应当在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型过程当中得到更多的关注。

转型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向合作银行转型的过程中,不仅仅需要遵循市场规律以及在此基础之上形成的转化路径,还应当努力把握其中的关键环节,将总体规划落实到转化的工作当中。

一方面,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当尝试引进更加先进的电子计算机设备,实现银行管理的电子化和信息化。原本的农村信用合作机构的管理过程往往不具有规范的形式和方法,这不利于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了解相应的信息,从而给制定相关政策带来了很大不便。电子化的银行管理能够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提高财务工作和数据的透明化水平,同时更加迅捷的工作效率也能够为合作银行拓展业务,对金融活动的参与能力带来更加直接的促进作用。

另一方面,应当规范银行的业务流程,保证银行能够在满足客户的各种需要的同时进行良好运转。在业务流程的调整和改进过程当中,应当改善以往农村信用合作社只重视前台服务,而缺乏比较良好的后台管理的问题。后台管理在银行提供各种表外业务和加强管理能力方面,具有十分重大的促进意义。在继续做好前台服务工作的同时,应当努力建设更加完备的后台评估分析机构和后勤保障机构,评估分析机构是银行能够提供可靠的诸如信用评估、风险管理和项目评估咨询等中间业务的重要保证。此外,当前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建设相关金融服务机构的过程当中往往缺乏相应的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不改变这种运作内容单一,服务环节欠缺的状况,就不能真正将农村合作银行的建设落到实处。

结语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转型能够更加直接地为我国金融服务业务的发展和完善提供有力支持,缓解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过程当中由于金融服务机构的数量有限问题而产生的对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消极影响。合作社的转型和合作银行的建设需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立足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沿着科学的转轨路径,抓住工作的重点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