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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城市;房地产;经纪;问题;对策
一、当前中小城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以后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计划分配房屋转变为市场化以及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导致的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经纪行业应运而生。近年来在全国各中小城市出现了大量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队伍,这为中小城市的房地产交易建立了很好的信息平台。如笔者所在的中等城市――四川内江就有超过80%的客户买卖二手房的时候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中介公司来为其服务。应该说,房地产经纪行业对降低房地产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等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房地产经纪行业将充分架起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的信息桥梁,促进房屋信息的对称,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当前中小城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却存在较多问题,若列其大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低
房地产经纪及其从业人员持证人数比例低,是当前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知识结构和执业能力等专业素质低的重要表现之一。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不完全统计,到2012年底,全国中小城市房地产经纪从业组织达11多万家,但有注册房地产经纪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只有1.2万多家,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30万余人,但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的不足万人。但大部分机构是不规范的,有的只是取得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备案证书》的机构,甚至有90%的还是“三无”机构(即是无营业执照、无备案证书、无从业执业资格证书)。因此,当前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大体有如下特征:1.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有待完善。掌握经济、法律、信息等知识的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的匮乏。房地产经纪行业中很多人并没有专门接受过房地产专业的教育,对房地产专业知识的掌握不足。2.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整体水平不高。房地产经纪人员服务不规范、同行之间不正当竟争、泄露客户隐私等现象更是屡见不鲜。不少经纪机构还利用信息和自己的优势地位,或钻相关政策空子,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获取不当利益。如制造虚假或不实广告信息,引诱或欺骗当事人;不兑现承诺;赚取不正当差价;乱收费;合同
不规范等违规操作等,给当事人造成不小的损失。3.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有待提高。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从业人员沟通洽谈能力、服务意识、市场分析能力相对来说都比较差,很难以差异化、个性化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二)监督法规不完善
目前国家出台制定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对房地产经纪业的行为主体责权利规范不完善,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违反法律法规或欺诈行为也没有对应的处罚措施。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没有对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可以从事业务作出具体的规定,也没有对是否必须成立机构方可从事业务做出具体规定。《办法》只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未对个体经营者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而现在中小城市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组织,绝大多数是个体,人员基本由1―3人组成,主要从事房屋信息的登记、办理过户手续、看房、租房等业务,基本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从业资格证、《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备案证书》。其主要原因是无注册资金、无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无法达到取得《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条件。《办法》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业的,未明确其法律责任。由于违法成本低,再加上开展房屋中介业务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成本也低,导致房地产经纪行业营业场所不规范,甚至无营业场所,就在人行道放置房屋信息牌、一张桌子、一个人、一块牌就是一个中介机构,特别是中小城市比较突出。
(三)政府部门监管难度大
当前,导致政府部门监管难度大的因素主要有:1.房地产交易业务是一项专业性、复杂性强的业务,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对其相关的税收、交易政策和程序及法律法规等知识都有一定欠缺,这增加了政府部门监管的难度。2.由于各种原因,政府部门搭建的房屋信息平台较少,使得房屋信息严重不对称,增加了政府部门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监管难度大。鉴于政府提供的出售和购房的信息短缺,客户只能选择到房屋中介机构(多数是不规范的机构)登记售房信息和获取购房信息,这既客观上为目前不规范的房屋中介机构提供了生存空间,又增加了政府部门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监管难度。许多房地产中介机构,无论政府部门怎么取缔,今天取缔,明天又继续经营。3.政府管理政出多门,也是导致其监管难度大的重要原因。在对房地产经纪行业实施管理中,政府管理部门多,而且其职能不明确,职责职能交叉,行业管理多处出证。如民政部门向社区颁发社区服务证书中服务内容也含有房屋中介等业务,而工商部门也在参与经纪人员的资格颁发,使得房地产经纪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甚至政府管理部门不知哪个部门颁发的是合法、有效的。
(四)行业内部管理混乱,规模小、粗放经营
当前,我国还没有出台关于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完整的配套的法律法规,因而房地产经纪机构内部管理缺乏制度性、规范性约束,其市场行为不规范。由于房地产经纪企业开办门槛低,成本少、风险较小,一些创业者纷纷踏入这一行业领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设立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仅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就可开业。这种不需要前置专业行政许可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于加速发展房地产经纪行业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由于专业化管理环节的缺失,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房地产经纪行业内部管理混乱,规模小、粗放经营的状况。
二、规范中小城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对策
(一)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房地产经纪行业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为了适应新时期房地产市场经济活动的需求,需要培养一批知识结构完善、职业道德良好、综合能力强的房地产经纪人才。一支高素质的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对于保障房地产交易双方的声誉,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有重要作用。在专业知识培训上,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对房地产市场调研、市场预测一些基本方法的培训,掌握市场营销中的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基本的策略的组合使用。强化对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房地产管理知识培训,主要包括: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营、房地产金融、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等房地产管理等知识,同时还要要熟悉城市规划、环境评价、建筑工程、房屋测量等方面知识。房地产经纪人的专业化水平日益提高。随着经纪活动的复杂化、专业化和经纪活动领域激烈的市场竞争,将促使房地产经纪人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巧,吸收最新信息,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同时,适应经纪活动更加细分的要求,将造就出一支支分门类的专业化经纪人队伍。同时,要加强宣传,普及《物权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法》、《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权属登记、合同签订等各项办理程序,培养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意识,诚信守法,提升从业人员道德素质。
(二)完善监督法规
要进一步明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对房地产经纪业行为主体的责权利规范,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违反法律法规或欺诈行为也应有对应的处罚措施。《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要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机构不能从事该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办法》还应针对个体经营者作出具体规定,因为当前在中小城市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组织,绝大多数是个体经营者。
(三)采取措施提高政府管理效用
目前,中小城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提高政府管理效用是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一是该行业涉及工商、物价、房管等部门,各部门须建立科学合理,具有切实可行和操作性的长期有效的联合机制、协调机制和运行机制;二是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将该行业纳入本地房地产市场监管重点;三是充分发挥行业行政部门职能作用,同时必须将职责职能落实到实处; 四是指导和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组织成立行业协会。
(四)整顿行业内部秩序
建立秩序井然的行业内部秩序是行业市场化的前提和基础。一是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房屋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完整性;二是加强行业自律,积极组织行业协会,促进行业交流,提高行业执业水平;三是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场所应公示《营业执照》、《备案证书》、规章制度以及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机构服务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并挂牌服务。在服务工作中,应公开、公正、公平,不得赚取差价,不得欺骗当事人,同时,不得乱收费、重复收费,做到质价相符;四是服务合同的签订,合同内容、条款等应遵《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得存在不平等和欺骗当事人等条款。
在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的背景下,房地产经纪机构逐渐凸现其重要性,并将全面引导未来行业的发展方向,但刚刚起步的中小城市房地产经纪市场还远没有走向成熟,主要存在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低、法规监督不完善、政府部门的监管难度大以及行业内部管理混乱、规模小、粗放经营等问题。因此,建立规范有序的中小城市房地产经纪市场依然是任重而道远的事。当前应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应完善相关监督法规;应采取措施提高政府监管效用以及应整顿行业秩序等,以促进中小城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内江市房地产管理局《2012年房地产经纪机构调查报告》
关键词:房地产;限购政策;反洗钱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1)08-0043-03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08.12
随着金融领域反洗钱监管日趋严格,洗钱向特定非金融领域蔓延趋势日益明显。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加之行业透明度较低,这使得房地产业成为不法分子非常“青睐”的洗钱通道。相对于其他洗钱途径而言,通过房地产业洗钱不但成本极低,而且不宜被发觉。《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布以来,海南房地产市场升温,房价快速上涨、成交量放大。大量资金不断涌入海南房地产市场,为洗钱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其洗钱风险不容忽视。2010年,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以期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其中,限购政策最为严厉,对海南房地产市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并对房地产业反洗钱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值得关注。
一、房地产业洗钱的主要渠道
通过房地产行业进行洗钱,主要是在房地产开发阶段和销售阶段两个阶段。
(一)房地产开发阶段的洗钱行为
1.投资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我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主要是行政许可,亦即经营资质的许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并无相应的监管措施。现有的房地产企业信息系统没有对应的资金来源信息,这就为黑钱进入房地产开发提供了可乘之机。洗钱者将需要漂白的非法收入用于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指定法人代表,以合法公司身份运作项目,将不法所得混入正常的经营活动,或将未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使不法所得合法化[1]。
2.参股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分红洗钱。洗钱者以参股的方式,将非法资金注入开发公司,以股东分红模式获得对非法所得的合法占有。现阶段,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是投资人最初投入的资金和开发过程中积累的资金,远不能满足企业日益扩张的需求,股权融资便成为房地产投资资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非法资金注入给房地产开发公司也成为不法分子利用房地产进行洗钱的便捷手段。
(二)房地产销售阶段的洗钱方式
1.购买商品房或者商铺洗钱。近年来,部分洗钱者以本人名义或他人名义购买商品房或者商铺店面,将非法所得及其收益从现金状态转为实物状态,并在适当时机变卖房产,将其转换成为合法的货币资金与合法的投资收益。
2.还贷洗钱。房地产的单位价格高,洗钱者在购房时全部使用现金目标过大,洗钱者往往故意选择将部分款项通过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付,随后采用提前偿还贷款等方式将非法所得及其收益用于还款。虽然这种洗钱方式比现金购房过程复杂、耗时长,但比大额现金购房隐蔽得多。
3.权房交易。贪污贿赂犯罪是洗钱的上游犯罪之一,而贪污受贿分子又往往将犯罪收益投入房地产进行清洗。个别腐败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交易,收受房产贿赂,其过程既是获得黑色收入过程,又是一个洗钱过程。此类洗钱的特点是数额大、隐蔽性强,一般很难察觉。
4.利用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洗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中介机构以提供各项服务为主,直接参与市场销售行为的仅房地产经纪机构,以销售二手房及尾房为主,也少量新房销售。目前,房地产中介准入门槛较低,行业管理不规范,大量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混迹其中,造成了房地产中介业的无序经营,极易被洗钱者利用进行洗钱。
二、限购政策及其对房地产洗钱行为的影响
(一)海南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海南省房地产具有热带海岛旅游房地产属性,客户以外省居民为主、一次性付款比例高、投资性购房占比较大、商品房空置率高等特点较为明显[2]。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启动,海南省房地产市场更是出现了少有的快速上涨势头。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海南在2010年年中推出了“限外令”及“限购令”。为完善市场调控,海口市于2011年2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本市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与新“国八条”提出的限购措施保持一致。2011年3月,三亚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规定“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向其售房。”三亚限购局限于“主城区”,比海口宽松。
(二)限购政策背景下房地产洗钱行为的三大趋势
1.限购政策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购房环节的洗钱行为,但可能诱使房地产开发环节的洗钱行为增加。一方面,房地产限购政策客观上要求购房实名制,增加了不法分子在海口和三亚主城区通过购房洗钱的难度。根据限购政策,购房者在海口、三亚购买住房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且限定了购房数量,使得洗钱分子不可能再随意购买住房,也不可能通过还贷洗钱。如果洗钱分子一定要购买超标住房,则必须要进行一系列操作直至满足购房条件,购房洗钱的成本大增使得洗钱者需要重新考虑其他途径。但另一方面,目前的房地产限购仅限于房地产销售环节,限购政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约束,洗钱者可能会更愿意向房地产开发环节转移,通过投资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或者将非法资金注入房地产开发公司来完成清洗过程,这一可能趋势更值得反洗钱机构关注。
2.限购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重点城市或重点城区的房地产业洗钱行为,但可能激发非限购区的房地产业洗钱行为。限购政策仅在海口、三亚两市实施,除海口、三亚外的其他市县并没有限制购房者购房数量。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1―4月,海口、三亚房地产销售额同比大幅下降,而非限购地区,近半数市县销售额出现明显增长。销售格局的转变也引致房地产商迅速调整投资战略。数据显示,2011年1―4月,海南省已有近十个市县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超越海口市和三亚市。同时,外资房地产企业投资资本金结汇资金也大量流向非限购城市陵水、澄迈、文昌和万宁等。由此可见,限购政策直接导致区域销售情况出现了明显分化,不法分子也会“与时俱进”,随之变换洗钱的地理位置。如果维持现有调控政策,预计未来海口、三亚楼市销售将持续低迷,房地产业发展重点将出现转移,非限购的新兴区域将具备较大的增长潜力,非限购区域房地产业的洗钱行为也会随之大增。限购政策仅在重点城市或者重点城市的主城区执行,不法分子依然通过在非重点城市及一些重点城市的非主城区买房使非法资金转变成为合法的资金。
3.限购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一般住宅商品房的洗钱行为,但可能诱发商铺等领域的洗钱行为。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仅限住宅商品房,不法分子依然可以通过购买商铺等渠道将非法收入合法化。近年来,一些城市理想区位店铺租金提升速度极快,商铺的保值、升值潜力空间很大。对于不法分子而言,商铺生意好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将黑钱洗白。这些交易不容易被普通人察觉,在全国范围内都可购买,没有区域限制,使得洗钱分子趋之若鹜。
总体而言,执行房地产限购政策推动相关部门对购房者进行身份识别,并促使其逐步建立购房者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统一信息平台,这种信息平台有利于夯实反洗钱工作。但是,限购政策的时间较短,执行力度和效果有待于检验,其对房地产行业洗钱行为的具体影响也需要进一步观察。
三、对加强和改善房地产业反洗钱工作的几点建议
房地产业反洗钱是国际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与欧亚反洗钱反恐融资小组(EAG)关注的重点议题,加强房地产业反洗钱工作也是中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根据FATF“40+9项建议”和《中国反洗钱战略(2008―2012》安排,我国有关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制定房地产业反洗钱工作方案[3]。结合房地产业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步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机制。
(一)尽快确定房地产业反洗钱义务主体
将房地产业纳入反洗钱领域是基础工作,其关键问题是确定反洗钱义务主体。考虑到房地产业所涉主体较多,如果把相关主体全部纳入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反洗钱工作量的增加和基层央行有限的反洗钱工作人员的矛盾就会更加突出,而一些房地产企业特别是一些建筑安装企业等良莠不齐,房地产业反洗钱工作的整体质量就难以保障。因此,建议首先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纳入反洗钱义务主体范畴,为房地产业的反洗钱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二)明确各部门的监管定位,加强各部门的分工与合作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是反洗钱工作的主要监管者。但是,房地产的开发及销售环节设计多个领域,任何一个部门都无法对洗钱活动进行彻底的预防和监管。同时,虽然人民银行开展金融业反洗钱监管具有天然的优势,但是与金融业不同,房地产业交易主体历史上由建设部门负责监管,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也按金融业反洗钱监管方式进行监管房地产业,难度可能会比较大。因此,房地产业的发展状况、监管的历史沿革决定了房地产业反洗钱监管和金融业反洗钱监管要有所区别,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更要加强分工与合作,从各自履行职责的特点出发,做好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监管效率。
(三)加快制定并完善房地产业反洗钱法律法规
加强房地产业的反洗钱工作已迫在眉睫,相关部门应加强研究,在借鉴现有金融业反洗钱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房地产业的实际情况,尽快出台房地产业有关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及交易记录保存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指导房地产业开展反洗钱工作。
(四)在房地产业强制推行非现金结算
海南省房地产的主要需求来自省外的养老和度假,作为国内部分先富人群的奢侈消费品或投资,多数购房者在海南买房时选择一次性付款。根据2010年5月海南实施的楼市“十一条”规定,将严禁开发商直接收取现金、商品住房销售应实行明码标价、重点查处无证收取订金等违规行为,但该规定中在实际执行中的效果差强人意。据了解,大多数开发商不会拒绝客户的现金支付,有的甚至还帮助客户将现金存入某些账户后再转入开发商账户。高比例的现金支付房款也增加了资金来源、性质的审查难度,不法分子极易利用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房地产,逃避反洗钱监管部门的监控。因此,建议通过修改完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中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在房地产业强制推行非现金结算,规定房地产开发、销售、二手房交易等环节大额资金交易必须实行非现金结算,预防和遏制房地产业洗钱活动。
(五)尽快构建全国联网的房地产信息系统
从海南省的情况看,海南房地产预警信息系统主要是对重点市县房地产销售情况进行监测,目前还不能实现交易信息的全省联网,而房地产开发和产权交易信息的全国联网也仅在筹建中,房地产业信息披露亟待改善。因此,建议尽快构建全国联网的房地产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全国联网的房地产身份识别系统,与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充分发挥直接、准确的网络优势,快速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息披露,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及透明度,为反洗钱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许朝霞.房地产业洗钱风险分析及反洗钱监管研究[J].武汉金融,2008(9).
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创建校企合作实践教学体系,就是要以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过硬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的职业能力为重点,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采用学校教育与企业实训、实习相结合,共同完成应用型人才培养任务。以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池州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为例,首先,要进一步增强人才培养方案中校企合作实践教学体系的针对性,实现办学模式由单一的学校教育向与企业合作教育模式的转变,要充分结合地方土地与房地产行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实际,校企合作共同制定符合三方(校方、用人方和学生)要求的人才培养方案,可以探索成立由企业管理人员、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规划技术人员、测绘技术人员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应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与制定全过程,学校应在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过程中及时与企业对接,适时调整课程体系,完善教学计划,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使人才培养目标更加适应企业对用人的要求。其次,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外合作企业的相关资源,将实践教学“由课内延伸到企业,将企业引入到课堂”,实现校企合作、校企联动、校企资源互补、校企共赢。企业不仅仅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过程,而且还要全方位、深层次地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全过程,在实施实践性教学环节时,学校要积极依托校外合作企业进行实习、实训,实现实践教学模式由传统的校内向校外企业转变。例如,在土地估价、土地规划、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学校可以尝试将校外企业的实践教学环节与产学研相结合,让学生在校内老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指导下参与企业的具体项目,进行“实战演练”,让学生自己亲自动手,强化学生实践技能的训练,切实掌握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
二、师资保障:构建校内外“双导师”制
“双导师”制作为一种新的学生实习模式,目前已经在国内很多应用型高校得到了实践,且人才培养效果十分显著。所谓的“双导师”制是指由校内外两名教师共同负责指导学生的不同阶段的实习,即在整个校企合作实践教学阶段,校内指导教师与校外合作企业指导教师通力合作、共同指导,实现校企合作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目标。其中,校内指导教师由本校本专业的讲师以上职称专职教师担任,主要负责理论知识和方法教学;校外指导教师则由校外合作企业具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如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规划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工程咨询师等担任,主要负责具体技术和解决实践问题。校内外指导教师既要有分工,又要相互配合,彼此之间要明确职责。因此,为确保在不同的能力培养阶段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得到贯彻和落实,需要构建学生、实习企业和学校三方责任、义务和权利相对明确的“双导师”运行模式与机制。具体实施时,笔者建议可以出台“校企合作实践教学校内外指导老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在职称评聘、教学成果奖评定中给予政策倾斜,对不履行职责,完不成任务的人员给予批评。同时,也要对校外合作企业的教师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对在校企合作实践教学过程中做出贡献且学生给予高度评价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以起到激励作用。
三、基地保障:拓展专业实践教学基地
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能否得到执行和推进,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基于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有效地建设专业实践教学基地不仅是人才培养过程也是整个专业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连接理论与实践、学校与社会的重要纽带,对于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培养应用型人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池州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基地自2010年建设以来,已与安徽省省内相关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建立了相应的实践教学基地,目前已经和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安徽金田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安徽永祥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池州纵横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并挂牌,上述实践教学基地所涉及的实践教学主要涵盖土地规划、不动产评估和房地产营销三个方面。经过学校和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合作企业的共同努力,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前期建设成效十分显著,得到了校企双方的充分肯定。但目前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基地数量仍然十分有限,现有的基地能够接纳实习、实训学生的数量很少;二是和专业领域相关的基地有待于拓宽,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关系密切的其他领域如土地开发、土地登记、土地信息技术研发、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投资咨询、房地产营销策划、物业管理、测绘、城乡规划等领域几乎没有。考虑到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在就业时所涉及的面比较广泛,笔者认为今后需要积极拓宽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范围,在上述行业内积极寻求相关企业进行校企合作,基于“资源双方共享、人才联合培养、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并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建设体现池州学院应用型办学定位、培养人才服务于社会的多元化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
四、组织保障:强化校企协同组织
为顺利组织和开展校企合作实践教学,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工作是确保校企合作实践教学能否正常开展并取得成效的重要前提。笔者结合池州学院实际情况,认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实习前、实习中和实习后三个阶段[13]。
(一)实习前保障实习前主要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该阶段主要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围绕四个阶段所开展的实践教学的具体任务,协调好校方和合作单位的关系,一般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来完成,协议中需要就以下内容加以明确,包括实践教学的内容、时间安排、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及双方的责、权、利等。该阶段对于校方而言,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制定详细的实践教学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详细的学生实践教学手册、制定学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制定校内外指导教师实践教学管理规定、实践教学动员工作等。合作单位在该阶段主要是配合校方做好实践教学组织机构建立、安排具体的实践教学任务、制定相应的技术文件、提供各种基础保障、加强与校方沟通等工作。
(二)实习中保障实习中主要是校方和合作单位要协同合作,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完成。对于学校而言,主要是校内指导教师要定期与学生进行对接,负责解决理论上的相关问题,并协助合作单位加强对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及时了解学生在合作单位的生活、思想等动态,尽可能全方位地关心学生,并针对以上情况做好相关书面记录,待实习完成后认真总结。实习中合作单位主要是安排好具体的工作任务给学生,并负责给学生安排合作单位的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相关专业技术问题。另外,合作单位还需要将学生实习的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校内指导教师,协助校方处理一些突发事件等。
2011年上半年房产管理工作回顾
一、房地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商品房新增供应量小幅增长。1-5月,我市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288.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58%。其中,新建住房267.7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49%。总体市场新增供应充足,供求关系缓和。
新建商品房成交量稳步抬升。1-5月,我市新建商品房共成交266.84平方米,同比增长14.55%。各月的销售量分别为68.65、27.66、46.71、60.27、63.55万平方米,商品房成交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新建商品房成交价格平稳增长。随着中央调控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房价过快增长势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1-5月,全市新建商品房成交均价为5630元/平方米,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增长7.81%。其中,新建住宅均价为5463元/平方米,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增长8.43%。
二手房成交量小幅回落。1-5月,全市二手房成交面积76.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52%;成交套数6232套,同比下降0.81%。其中,二手住房成交面积63.6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62%;成交套数5626套,同比基本持平。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完善服务,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以创建“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为契机,不断完善服务,强化管理,窗口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交易中心获得市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改善服务环境。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对房产交易大厅进行了合理设置和调整,为税务部门进驻开辟了专门场所,同时与税务部门实行联网,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改进业务流程,将原来的三级审批改为二级审批。对部分业务实行快速办理,外地前来办事的群众,可凭回程飞机票、火车票时间,申请加急办理,1-5月,快速办理房屋交易办证及抵押登记3000宗。开设了延时服务和节假日预约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电话预约,免费上门服务,1-5月,共办理此类业务10宗,收到群众感谢信5封。
强化服务质量。完成了以来积压的60000份房产档案的电脑录入工作,完成了23979份房产档案的基础整理工作,完成了1959年至1963年共4300份房产档案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方便了群众查询,提高了服务质量。
1-5月,共办发各类权证39040份,面积942万平方米,其中《房地产权证》21042份,面积297万平方米,《他项权证》6569份,面积268万平方米,商品房预告登记11134份,面积163万平方米,房产测绘5206宗,面积490万平方米,房产档案查询30118宗,接受产权档案17900份,电脑录入档案63688份,协助法院查封、解封共1100宗。
(二)强化监管,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房管部门职能,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市场监管,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朝规范化方向发展。
1.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
一是全面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认真履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职责,会同市金融工作局、市银监局召集在惠的18家商业银行召开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会议。按照会议精神迅速向各商业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管理的通知》,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缴存、使用作了进一步细化。分5批次组织9家商业银行、100多家开发企业召开座谈会,对《通知》逐条进行讲解,就具体的实施细节进行了深入沟通。4月1日起全面组织实施,目前监管工作已步入常态化阶段。有效地确保了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用于后续工程建设。1-5月,共核拨商品房预售款用款580宗。
二是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做好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规范使用<二书>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书后,先到物价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制手续,再凭经物价部门批准确认后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到我局申请,将价格信息导入该项目楼盘表相对应的房屋信息中去。有效规范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切实建立和维护了公正、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是健全项目备案管理。改变以往作法,要求开发企业必须于申请预售前一个月进行项目备案,为销售、监管、监督收集前期情况,及早介入管理,做到有的放矢,防微杜渐。严格按规定从严从细审核商品房预销售备案资料,观察现场,把握政策,不符合条件不发证,手续不齐不发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系统,目前开发企业成功注册并纳入网上预售系统管理
的增至220家。1-5月,共办理房产项目备案64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5宗,发证面积133万平方米;核发现房备案证8宗;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140多宗。
四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市场检查力度。今年开始要求开发企业在开盘前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交易操作知识,防范虚假信息、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发生。并加大现场巡查和违规处罚力度,每周增加半天时间进行楼盘巡查,了解工程进度和销售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情况依法进行处罚。
2.加强二手房交易管理
一是建立了二手房交易评估报告价格管理体系。与市地税局、市房产中介协会制定了评估报告价格备案管理系统。运用信息传输和管理软件对各房地产评估机构实施网点式分布管理。具体由主管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设立出惠城区范围内各住宅商业片区的二手房价格下限,评估机构不可超出价格下限出具评估报告,同时结合原有的评估报告备案办法再次加强了评估报告备案管理。有效预防了二手房交易中虚报漏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市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做好二手房交易资金资金监管。进一步优化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流程,基本上做到了程序规范,便捷高效,管理科学,工作窗口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认可,资金监管已成为二手房交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今年1-5月,我市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帐户累计现金流1.17亿元,促成交易281单。至此,中介协会共监管现金流计6.80亿元,促成交易2150单,有力地保障了二手房交易安全运作。
3.加强中介市场管理
坚持做好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加大中介机构年检审查力度,今年4、5月份完成了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范围内220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专业人员条件检查,将初步检查结果在中介协会网站予以公示。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最终结果将于6月份通过媒体公示。积极推进中介行业诚信建设。开展十佳诚信中介企业评选活动,树立行业诚信榜样,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将违约行为及处理情况记入中介机构或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及时通报信用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年初新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向各中介机构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全面学习,及时总结,严格落实,并将学习实施情况与年检挂钩,有效促进了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发展和人员素质的提高。
4.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
继续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各房管所结合辖区房屋租赁实际,大力宣传,积极走访辖区办事处和居委会,争取支持配合,全面摸底调查,耐心做好咨询工作,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办理、资料装订、归档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5月,共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787套,面积152万平方米。其中河南岸房管所完成180套,水口房管所完成198套,接近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机制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房指数”数据的采集、筛选、校核等工作。“城房指数”技术成果今年3月得到住建部城房指数工作技术支持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的认可并通过验收。目前,城房指数”已进入常态运行阶段,能够全面、科学地反映房价走势,为引导市民理性消费和投资提供了依据。
(三)规范发展,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为契机,改进管理手段,强化市场监管,增强行业自律,切实促进了社区和谐与社会稳定。
物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开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利息结余等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开发“物业家园”数字物业服务信息系统,物业服务企业可通过系统办理前期物业登记、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备案申请、异域资质备案申请、物业资质申请注册等各项业务,业主可通过系统中的投诉平台提出投诉和建议,真正搭建起物业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交流沟通的平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工作扎实推进。1-5月,共归集维修资金7760万元。截止目前,我市归集的维修资金累计已达10.57亿元。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全面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清理和追缴的通知》,采取业务联动制约等措施,不断加大维修资金追缴力度,1-5月,共追回开发商挪用专项维修资金457万元。
物业管理市场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对全市338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资质年检、核准定级、资质变更和登记备案。对年检抽考考评不合格的8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责令整改。对全市多个重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召开了外来驻惠物业服务企业座谈会,切实规范了物业服务行为。
业主大会成立指导工作依法进行。利用各种不同时机、场合向业主和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发放《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规条例1000余份。对11个住宅小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协调,依法依规处理筹备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纠纷。1-5月,共有6个住宅小区依法召开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了业主委员会,并完成了在我局的备案登记工作。
物业承接查验行为有效规范。不断加大对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宣传培训力度。严格实行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管理,督促物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履行承接查验义务,及时处理业主对物业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查验行为的投诉,全力维护好物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完成了待审档案材料的汇总、分类、造册和填报工作,认真做好复检实地考察点的推选工作,完成了各住宅小区的简易平面图的绘制和其他辅材料的制作。
(四)关注民生,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
针对部分住房保障工作职能移交后,住房基金和住房补贴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仍由我局负责的实际,积极调整工作思路,不断探索,认真总结,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
住房基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规范了住房基金审批支取流程,保证专款专用。截止5月底,市直住房基金存款余额2.19亿元。1-5月,审批支取住房基金84.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改制、退市和维修职工宿舍共用部分。
住房补贴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建立了住房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对发放住房补贴来的纸质档案进行了整理,全部输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1-5月,共归集个人住房补贴资金17674人次,金额1058万元。审批支取个人住房补贴资金1373人次,金额1061万元。
住房保障相关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完成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培训。专门聘请省住房信息专家,为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信息系统培训,强化了运用能力,提高了住房保障工作水平。二是做好住房保障后续管理的准备工作。加强调研和协调,起草了《惠州市区保障性住房交接和后期管理规定》,保证保障性住房交接和后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的社会保障职能。
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有较大进展。惠州市安居工程有限公司退市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公司作清盘处理,公司人员按劳动法规定做好了补偿安置,其他工作正在抓紧处理中。对惠泽南苑、南山花园遗留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逐一列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具体工作正按计划有序进行。
(五)创新机制,直管公房管理展现新面貌
租赁管理更加规范。经过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制定出了完整的直管公房租赁合同,已开始在网上下载签订。进一步完善了直管公房租赁审批程序,层层把关,确保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直管公房。坚持实行直管公房租赁审查制度,坚决遏制转租转借等行为。1-5月,共收缴房租240多万元,完成公房租赁更名78户,租金减免审批7户。另外,为12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公房住户办理了清退手续。
安全管理更加科学。负责公房管理的房管所对公房安全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桥西房管所制定了《惠州市房产管理局桥西房管所安全管理制度》,对公房维修施工安全管理、公房日常安全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桥东房管所完成了惠新东一栋楼梯改造,保障了公房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群众的好评。1-5月,共完成公房维修129宗,维修房屋面积13496平方米,使用金额37.4万元。
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工作扎实推进。组织有关房管所对非住宅用房承租情况做了比较详细的调查,主要对房屋情况、承租人、经营单位、房屋用途、经营项目、市场租金等方面进行核查。研究制定了《惠州市直管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提租工作实施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全面实施。
(六)注重协调发展,房产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按照《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引进力度,不断完善数字房产系统,切实提升信息化水平。
完成了局内部电脑及网络的维护工作。做好局电脑的更新换代工作。不断充实局公众网站,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汇总、更新网站房产信息100余条,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丰富的内容和更便捷的查询。
完成了数字房产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局房产交易业务需求的变化,在系统中增加了经济适用房模块、现售商品房备案模块、档案查询及税务减免证明模块,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1-5月,共协助税务、司法、国安等部门查询数据22次。
完成了与房管所的联网工作。租用移动光纤数据专线,顺利完成房产交易大厦与局属房管所的联网工作,保证各房管所办理业务数据安全及线路畅通,实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公房管理信息系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字物业服务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都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七)突出住用安全,白蚁防治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和《惠州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市白蚁防治单位的从业人员、经营场所、设备配置、经济效益进行全面审查,严格落实好白蚁防治工程的各项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审查白蚁防治施工方案,专人专仓管理白蚁防治药物,全程跟踪管理白蚁预防工程,完善工程档案及回访复查管理工作,并发挥好白蚁防治协会的作用,加强专业培训及技术交流,调处市场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努力抓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及时宣传房屋安全知识,耐心解答群众提问,参照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对申请鉴定的各类房屋,进行及时、科学、合理、有效的鉴定,确保房屋住用安全。1-5月,共办理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备案67宗,落实缴存复查费用86万元,完成预防工程验收45宗。共完成房屋安全鉴定100宗,建筑面积47085平方米,同比增长16.38%,其中,a级(非危房)33宗,b级(危险点房)23宗,c级(局部危房)28宗,d级(整栋危房)16宗,鉴定费收入9.17万元。
(八)狠抓行风建设,党建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以“党建工作创新年”和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行政,形成了廉洁务实、严格规范的行业氛围。
1.多措并举,党建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一是精心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拟定了《2011年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中心组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做到组织领导、计划安排、制度内容“三落实”,创新学习方式,以检查促学、测试考学、网络宣学,确保学习成效。
二是认真指导支部建设。督促各支部按照“六有”达标要求,狠抓硬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12个在职支部“六有”达标情况进行了检查,查漏补缺,推进各支部的党建工作上台阶。5月,人民日报记者对陈江房管所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了专访。
三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换届纪律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双示范”、“两公开两评议”、“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向党员干部发放“换届纪律明白卡”,签订承诺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是扎实推进人事工作。完成了全局20个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人员定责定岗聘用工作。对机构设置、人员在编在岗情况与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对应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按照三类人员不同级别标准,完成工资调整工作。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通过两推一评方式产生了一名副科级干部。
五是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积极组织开展了迎新春联欢晚会、劳动竞赛、“五四”演讲比赛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组建了惠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工会联合会,目前该组织已开始运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注重长效,依法行政工作在变革中稳步前进
一是机制进一步健全。根据《惠州市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了第二、三阶段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程序制度、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16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根据《惠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市法制局反馈的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到先进单位学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受理、调查、听证、审批、决定、送达、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格式及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文书制作和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对2011年3月20日以前的现行有效的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及10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初步清理意见。1-5月,共处理行政诉讼案件2宗。其中申请撤销房产证案件1宗,申请撤销房屋抵押登记案件1宗。
二是业务进一步规范。在学习广州、江门等外省市房产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交易所、交易中心、档案馆和测绘所等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进而提出操作性强的优化方案,各项业务的办理进一步规范。制定了《惠州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案件会签、会审制度》,并于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1-5月,共组织会审会议2次,集体研究讨论办证疑难问题50多个,切实提高了业务办理质量。
(九)坚持和谐为民,维稳工作和扶贫工作扎实深入
围绕迎接深圳“和谐大运”和扶贫工作“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切实促进了社会和谐和农村困难家庭生活的改善。
1.维稳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民生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以“行风热线”、“惠州市楼盘房屋物业主题日”等活动为载体,集中受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进一步改进网络问政工作方式,增强互动沟通效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1-5月,共接待来访群众25批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1700多人次,办理人大政协提案19宗,市政府网上交办事项和局长信箱案件498宗,回复率100%,派发房地产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00余份。
二是难题得到积极破解。大安泰大厦、君龙雅苑等问题楼盘的处理工作有序推进,安泰大厦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工,部分业主已经收楼,一些收尾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君龙雅苑首批19户经市仲裁委仲裁法庭裁定,根据裁定书初步确认了14户业主的产权。第二批仲裁,已与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着手启动。惠泽南苑、
南山花园的收尾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
2.扶贫开发工作扎实有效
围绕“村村有物业、户户有就业、年年有收入”的目标,出台了《大丰村贫困户种养奖励办法》,对贫困户中养殖、种植、转移劳动力等情况进行奖励,充分调动了贫困户的种养积极性。制定了大丰村贫困户慰问标准,为贫困户中因病去世、因病住院、车祸受伤5人发放了1万元的慰问金。落实大丰村贫困户奖学助学专项基金,激励和帮助困难家庭子女接受教育。至目前为止,已发放专项奖学金6400元,并帮助一户因贫困无法领出高中毕业证的贫困户支付1000元,从学校领出了毕业证。今年5月18日,组织局里的青年团员10余人到大丰村开展“青春绿万村”活动,在主要村道种植了150株绿化树,美化村容村貌。1-6月,投入大丰村资金共计17.54万元。
今年以来,在各科室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局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公房过于残破,且所处地段差,造成维修和出租困难。
二是由于档案馆窗口没有安装排号服务系统,导致前来办事的群众常为排序先后问题发生纠纷,不仅影响了工作质量,还给工作人员增添了压力。
三是窗口业务量日趋增多,个别人员缺乏紧迫感、责任感,难以实现限时办结的工作要求。
四是由于对房屋租赁管理认识不足,群众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仍保持一种怀疑、抵触、观望的态度。
五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需严格履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行。
201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年初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不断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切实提高住房保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提升业务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抓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学习培训,规范业务办理,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全面提升整体业务管理水平。
(二)全面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水平。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对预售管理的各个环节全面优化,强化预售款监管,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对在建楼盘做到尽早介入管理,充分了解情况。加强中介市场管理,提高行业门槛,完善准入机制;加强年检工作,提高年检标准;完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发挥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双向作用,推进行业自律。加强租赁市场管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与街道办、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加强对“城房指数”结果的研究和应用,进一步健全市场信息监测机制。建立起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继续抓好对现有的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大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个人住房管理系统的推进力度;加大档案数字化的推进力度,继续做好电脑扫描工作,逐步实现房产档案数字化转换;完善网站各项功能,为市民提供全方位服务;做好与地税部门数据共享,业务联网工作;做好测绘软件升级改造工作,争取下半年完成改造工作。
(四)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推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做好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备案考查登记工作,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培养和打造一批国家、省、市优秀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提高物业服务档次。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的归集、使用、利息结余等方面管理科学规范;认真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各项工作。
(五)深入推进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完善考评标准,细化考评内容,统一评分标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各单位的效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激励干部职工尽职尽责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深入推进直管公房管理工作。统一对我局管理的危旧公房进行安全鉴定,提出处置意见,建立危房档案,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切实保障危房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有步骤地做好公房测绘和办证工作;做好公房档案清查建档工作;做好公房租赁审查工作,坚决遏制转租转借行为;加大对被拖欠房租的追缴力度;进一步完善公房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提租工作。
(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好我局建设行政执法示范市的各项工作,继续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六五”普法宣传和实施工作,开展“幸福惠州·法治同行”法制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结合具体案情做好案例分析,为我局房产业务提供法律建议,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快业务规范制度事项改革步伐,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
销售经理的工作计划1在不知不觉中,20xx年已经过了,加入公司的时间拼拼凑凑也有不少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从一名置业顾问一步步晋升为销售经理,我不断的学习的知识并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也同时锻炼和提高了业务能力,这让自己的人生多了一份激动,一份喜悦,一份悲伤,最重要的增加了一份人生的阅历。可以说在九阳的这段时间中,收货颇多,感触颇多。在这里,非常感谢公司的每一位领导和同仁的帮助和指导,现在已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现对目前的工作做以下总结。
一、任务完成
今年实际完成销售认购签约回款佣金的情况和竞争对手易居的对比的情况。
二、团队管理方面
1、招聘面试方面
自己在招聘面试的时候缺少精心的设计和安排,有时候自己也不加重视,总是奔着你情我愿的想法,没有必要跟着面试者讲太多,正是因为自己的不重视应聘这个环节从而导致一部分优秀人员的流失,也给人事部部门增添了不少麻烦。
2、团队培训工作
没有计划的培训,培训目的的不明确,培训前没有系统的准备对团队的打造目标不够明确比较笼统,培训的计划做的也比较笼统,因此在培训工作开展时想到什么就培训什么,感觉团队缺少什么就培训什么,有的时候很少培训,有的时候天天都在培训也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不但增加了置业顾问的负担更影响大家的心情。
对于培训没有一个长期统筹安排和布置,自己也没有提前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自己不但没有得到锻炼,更使整个团队褒足不前。也没有研究过老的置业顾问和新人进行区别培训,导致新人学习难度增大,老的置业顾问也感觉付出了时间却得不到较好的效果。
3、监督、督促工作方面的
很多事情都是及时的安排下去,但是没有给予及时的督促和监督,导致安排下去的事情做的不理想甚至是基本上没有完成。例如置业顾问的约电约客问题,自己很少去督促和检查他们的来电来客,导致置业顾问在这方面的工作开展的不是很理想。有的置业顾问甚至很长时间对客户都不进行约访,损失了公司难得的客户资源。
4、及时总结学习方面的
当工作期间遇到一定难题的时候,自己很少去总结学习更谈不上将自己总结的东西传授给团队,有时候难题过去就过去了,不再过多的进行回顾总结和传授。当遇到问题客户的时候,总是想尽一切办法给予解决但总是忽略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在那,因而重复的问题不断出现,如何将该问题在前期解决掉或避免该问题的产生自己却不做总结和传授。
5、公司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方面的
例如有的工作人员偶尔迟到三五分钟,但出于不忍心就不再严格按照公司制度给予其罚款,从而导致了其它置业顾问心理不平衡,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究其原因做为一名销售部负责人首先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对其违纪行为视而不见于心不忍不给予其进行罚款可实际上就是在纵容其行为,因此对于我来说是一种失职行为。公司最基本的管理制度自己都因为种种原因执行和落实不到位,更谈不上让自己的团队按照制度去严格要求自己。
6、销售一线工作出现的问题敏感性。
由于销售一线工作灵活多变,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相应的制度策略。在这方面自己的主动积极意识存在很大的欠缺,总是习惯于领导将工作安排完事以后自己才去执行,不动脑子去想过多事情,从而使很多工作做起来很被动。
7、团队之间的沟通。
曾经也认真制定过与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计划,但是实施一段时间后便抛向脑后,因为各种原因落下了,在置业顾问提成方面因为没有事先沟通,向团队说明公司的情况,导致了一些小的情况发展,不仅仅影响了团队的士气也影响了正常工作的进行。通过这件事才让我深刻的意识到及时的沟通是多么的重要。
三、案场管理方面的
1、案场谈客监督及把握方面当问题客户出现的时候,自己都想办法及时给予解决,在案场自己也时常全程并及时的给予置业顾问的谈客进行指导,同时提示或组织其它置业顾问给予适当的造势来创造氛围,常组织置业顾问交流谈客过程的关键点把握,从而提高了部分置业顾问的成交率。尤其是对新的置业顾问谈客自己都及时给予点评,并组织其它置业顾问给予及时的旁听来提高谈客技巧。
2、案场问题客户处理方面
当出现问题客户的时候自己都很有耐心的给予解释和解决,减少了异议客户,增加了客户对公司的信任感和认同感。
四、执行力方面的
我深刻的意识到自己办事比较拖沓,总有一种不到最后一刻绝不完成的想法,因此对领导安排或者其其它的事情总是能往后拖就往后拖,深知自己拖沓的习惯害人害己,自己也要努力改掉这样拖沓的坏毛病。
在公司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深知自己身上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和不足,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要给自己进行重新定位,振奋信心、保持本色,在改掉自己不足的前提下努力学习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能力,并做出了以下工作计划。
1、首先在个人心态方面不仅好好调整,无论在任何的困境下都要和公司和团队荣辱与共,共渡难关。用自己的良好的心态去影响身边的人和公司的团队。
2、其次对于个人在团队管理上存在的不足自己要制定出详细的团队管理目标和实施方案。
3、学习招聘面试方面的技巧,重视每次的招聘面试工作,每次在面试之前都要设计出面试的方案,尽可能为公司吸纳和留住优秀人才。
4、在培训工作方面,制定出详细的培训方针和大纲,每个月末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下个月详细的培训计划,针对新人和老人区别做出培训计划。并尽努力严格按照培训计划执行。落实项目部日常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去执行,无论任何人只要触犯公司的原则问题都一视同仁绝不姑息,牢牢记住"管理即是严格的爱"。
5、针对自己的沟通不足问题。每周固定两次和置业顾问进行有效沟通。及时的了解并掌握置业顾问的心态和动态。
6、关于监督督促工作在春节前也要形成制度,有奖有罚奖罚分明。
7、关于执行力不足问题,制定出关于执行力不到位的奖罚措施,争取任何事情达到第一时间,高质量的去完成。关于做事拖沓问题,自己要从每天上班开始锻炼,要求自己每天上班必提前20分钟到项目部,制定出处罚措施由秘书监督进行处罚。
都说公司是自己的第二个家,既然是家,没有谁有理由不爱自己的家,在这个家里我一直都是,忠诚可靠,乐于奉献,一切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忠于职守,不以权谋私,敢于管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管的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心胸宽广,宽容善待他人,任人为贤。积极热情、充满活力。用自己的热情去感染自己的下属,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当然没有谁是十全十美的,我也有很多的不足之处,在执行力方面的欠缺,有时候性格的过于温和,对团队管理经验的不足,以及和下属沟通的欠缺,都给工作的进行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作为一名销售经理,想好更好的发展,这些缺点和不足都需要一一的克服和解决,我有信心能够很好的解决。
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深刻的认识到自身知识水平有限及能力的不足,对未来我充满着期待和信心,相信在公司领导不断的批评和指导下我会进步的更快,变的更加成熟。
销售经理的工作计划2第一,总体工作业绩不是很理想,年业绩目标五十万现今只完成了46%(近二十三万),离年度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
第二,整年度自我对工作热诚不够高,重视度不高。
第三,对辖区分行团队的管理力度不够,很多任务与相关制度没有落实到位。
第四,对公司的向心力不够,很多资源没有充分有效利用。
其次下面我六月份的工作进行总结:
1、没有完成自定的业绩目标。
2、完成了辖区联华花园城社区盘源进行了又一次整合细分,租售资源信息清晰。
3、对笋盘与主推盘以及有效盘源重视度不够高,尤其表现在对主推盘的推荐不够积极配合,没有真正做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4、对经纪的管理鞭策不到位,让他们对工作产生一定的惰性甚至开小差。
5、没有第一时间把握好业主及客人第一动态,导致有部分资源流失。
6、关于公司的制度没有明确化,执行不到位。
7、对新经纪工作心态与技能缺少相关的培训。
8、个人自己具有一定的惰性,没有做好自己本分的工作。
最后由于自己管理不到位不严厉,听到同行陆陆续续签单了,心里满是压抑的感觉,同时也为他们感到开心,因为证明我们这里是有市场的。但是我会坚持不懈的,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使自己的业务管理水平提到一个更高的高度,把自己的所学到的东西运用到工作当中,并利用这些知识教会战友达到我自己的目标。希望带出一支战无不胜,攻无不胜的圣神之军,与战友们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团队年度目标。
下面是我对下半年乃至七月份的工作计划与安排:
首先,严格执行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第二,开发更多更优质房客资源,提高业绩。
第三,坚持引进新人才,提高团队力量为公司未来发展培养更多精英强将。
第四,严格把控珍惜好任何一个有效客源及盘源,做到无一遗漏错失。
第五,组织三堂以上关于房地产经纪的销售技能与心态的培训课,同时加深提高自我工作水平。
其次,关于七月份的工作重点我们将放在客源及主推盘攻略,
1、自制户外宣传资料外发,重点区域下桥水果市场,1号执行至今已有两位客人闻讯而来,其中已成功签一租了,效果比较明显。
2、自己亲自把关带领团队把握跟紧好每一位有效客源,争取七月来个量的突破。
3、严格重视执行笋盘主推盘推荐制度,积极配合好各分行工作并要求各经纪无条件履行相关工作。
4、维系及开发好现辖区所有在租在售房源,要求大家地毯式清查消化。
5、加强对各经纪的工作技能与心态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