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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要求,我办制定了2009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计划生育工作实施办法和计划生育相关制度,成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对计划生育先进户中的贫困户实行扶贫政策支持的实施方案》,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计生工作人员负责抓的领导体制,确保年初工作目标的完成和计生工作真正责任到位。对计划生育贫困户从到户项目上给予重点扶持。
(一)计划生育贫困户扶贫搬迁工作。对居住环境恶劣、住房有安全隐患的计划生育贫困户,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的程序,纳入当年扶贫搬迁计划,按每户6000元的标准予以扶持。2009年计划搬迁30户,截止目前实际纳入搬迁计划39户,安排补助资金23.4万元。
(二)对于贫困村组贫困对象中想发展“种、养、加”项目的计划生育贫困户,优先给予扶持到户小额贴息贷款项目支持。在发放小额贴息贷款资金的过程中,扶贫办对各乡镇的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家庭现状、发展愿望、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让计划生育贫困户享受贴息贷款政策扶持。
(三)在实施重点村整村推进过程中,饮水、交通、产业等建设项目尽可能地覆盖计划生育贫困户,对有建沼气意愿的贫困户,优先进行扶持。
二、加强学习和宣传,提高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提高大家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计生意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及时做好人口和计生宣传品的发放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品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办随即召开会议进行了传达,使每个干部职工及时了解到会议精神和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形势,增强了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全面做好计划生育日常工作
1、根据市计生委的要求,建立计生台帐,按时报送《计生情况信息月报表》、《育龄妇女信息变更表》等有关报表,并能符合规范要求。
2、我办的干部、职工,做到计划生育率100%、B超“三查”率100%、统计准确率达到100%。
3、积极组织我办加强“两清一治”工作,做到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4、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对到期需要更换措施的育龄妇女做好服务工作。
四、我办“三查”、“四术”工作开展情况
一、活动目的
通过此项活动,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清理出生信息瞒、漏、迟报,全面摸清计划外生育和遗留遗漏的无措施对象;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面;积极开展避孕节育服务,切实规范育龄群众的生育行为;在全镇营造一个浓厚的计划生育工作氛围,推动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一)、认真做好出生上报和育龄妇女信息核查工作
依据出生率、政策符合率、性别比、多孩率等统计指标,认清本村的计划生育现状,务必核清已婚妇女基本信息,迅速清理出生信息瞒、漏、迟、虚、错报,及时与派出所、农医办、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核对出生相关信息,确保人口出生及时上报。
(二)、切实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面
社会抚养费征收面是今年考核的重点内容,各村(居)委会要抓紧时间梳理当年出生的早婚早育、超生对象,做好思想工作,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一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月20日前征收面达到80%的奖励2000元,征收面低于60%的罚款2000元。
(三)、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要逐家逐户耐心细致的做好工作,正确引导育龄妇女参与诚信计生,签订诚信计生协议,要做好诚信计生台账,组织好9月份的环孕检活动,确保诚信计生工作取得实效。诚信计生指导性任务数以pis系统未结扎数和人口数相结合下达,按完成率排名,奖励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四)、抓好长效节育措施
本次活动按对象就是任务的原则下达当年多孩结扎任务,未落实任务每少一例罚款1000元,全面完成任务的奖励3000元。对无措施对象和政策外怀孕对象要进行全面深入的清理排查,确保当年生育小孩的育龄妇女(农村一女户除外)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四、奖励与处罚
除上文明确的奖惩措施外,其他奖惩措施按考核方案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按照层级责任制的要求和分组的原则把任务落实到人,制订奖惩措施,严格执行,做到村组干部人人有压力,个个有责任,确保完成任务。
(二)合理安排。利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结合9月份环孕检服务,做好诚信计生工作,落实好长效节育措施,及时上报出生,确保出生率不低于往年同期。
一、考核对象:考核分三个责任区,第一责任区(东区、经济发展局干部);第二责任区(中区、办公室、财政分局干部);第三责任区(西区、国土规划局干部)。
二、月月清考核:
1、当月无计划外生育,责任区干部人均得基础分60分。
2、当月每出生一个计划外扣责任区干部人均基础分60分,计划外出生当月上报当月扣,当月扣不足从下一月中扣除。计划外出生原因由责任区计生专职人员以书面形式上报局,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当月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达100%,责任区干部人均得40分,兑现率少于100%的按比例计分;兑现率超标准征收的,兑现率在101—150%人均得50分;兑现率在151—200%,人均得70分,兑现率在200%以上,人均得80分。
4、当年出生二孩及以上,累计结扎率达95%以上,责任区干部人均得15分。
5、当年一孩累计放环率达90%以上,责任区干部人均得8分。
6、当年出生婴儿性别比(含补报)累计在100:109以内,责任区干部人均得26分。
7、责任区处置引流产壹例,人均得8分;结扎壹例,人均得5分;放环壹例,人均得2分。时间从20*年元月1日起一律凭手术证计奖。
8、如在上级考核(暗访)中查出水份:①漏报计划外出生壹例,包括非法领养,扣责任区干部人均80分;②计划内出生漏报壹例,扣责任区干部人均30分;③性别错报壹例,扣责任区干部人均30分,当月扣不足从下月考核中扣除。
三、全过程管理及透环妇检:
1、凡是规划内生育第一胎、二胎的对象均要参加全过程管理,每三个月一次,管理率达到100%,责任区干部人均得3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5分,进行一季一考。
2、一年二次透检率达99%以上(99%),奖责任区干部人均得100分,透检率在99%以下不得奖,时间从透检结束之日算起,截止1个月内计算。
四、外出补贴,根据实际确需外出,需报主要领导批准、由管委会统一安排。
①住宿费,市内交通费每天每人150元包干使用。
②车船费按实报销(飞机、火车软卧由领导批准后才能乘座)。
③在市内集中抓计生工作每天人均补贴20元。
五、年度考核奖与罚
1、全年计划生育率(含补报下同)达98%得20分,每升(降)0.1%加(扣)1分。
2、统计误差率控制在2%以内得5分,在暗访中查出一例计划内、外漏报各扣2分,每超指标0.1%扣0.5分。
3、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得10分,增1个比值扣2分,每降一个比值加1分。
4、平均“三查”率达99%得8分,第下降0.1%扣1分,二孩全过管理率100%得5分,少一个扣0.5分,发现外地寄透环单造成计划外出生壹例扣3分,参加当地“三查”而出生壹例计划外扣3分。
5、综合避孕率达90%的,其中长效节率率达86%得8分,一项不达标扣4分,四术随访率达95%得3分,不达标的不得分。
6、社会抚养费(含历年拖欠)征收兑现率达95%得20分,每升1%加2分,每降1%扣4分。
7、80%以上的村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有发放到户的自治章程,落实利益导向及保障措施得8分,否则酌情扣分,村出台的政策不利于计划生育的每例扣2分。
8、流动人口发证,验证率达90%以上得8分(要求流动人口发证,验证,要记录)。
9、村、非公企业计生办协会全面建立,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每季开展一次活动得5分,要求有活动记录,否则不得分。
六、倒扣处罚
1、上级有关部门暗访被扣分的,每扣0.1分倒扣该工作区当月考核分5分。
2、无市计生指导站出具引产证明,计划内二孩擅自引产壹例扣20分,擅自引产后又继续报批的扣20分,直接责任人取消全年计生考核奖,规划二胎对象4个月以上换《生殖健康服务证》的每例倒扣10分(从发现当月考核中扣除)。
七、考核奖分配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决定》精神为指针,以实现“一升三降”为目标,以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为抓手,突出抓好“四术两检”、性别比整治、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违法生育案件查处等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务求实效,确保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工作目标
(一)按照对象就是任务的原则,认真抓好节育(补救)措施落实和环孕检到位。
1、以二女户结扎为突破口,带动促进其他节育措施的落实。凡是应结扎和应上环的对象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相应措施。落实率达到100%,及时率力争达到90%以上。确因手术禁忌不能施术的对象,必须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2、凡政策外怀孕对象必须在期限内落实人流或引产措施,确保年度内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85%以上。
3、已婚育龄女环孕检率达到90%以上。对在元旦春节期间未参检对象,确保做到环孕检率达到100%。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孕检率达到100%。
(二)加大力度,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严格按《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意见》(办发号)的要求,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确保达到60%以上,征收面达到100%,根据政策外生育的情形不同,严格确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额度,对有缴纳能力的对象必须一次性征收到位,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乡、村两级批准,采取分期缴纳,但年度首次征收属城镇居民的不得低于1.5万元,属农民的不得低于1万元。年度首次征收属城镇居民的不得低于2万元,属农民的不得低于1.5万元。加大非诉执行力度,列入非诉执行的将足额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确保此次活动取得成效,成立春季计划生育服务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2、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集中服务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集中时间、人员、精力开展好此次活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该村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主任是主要责任人,村(社区)专干是具体责任人。各村蹲点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负责,责任到人。
3、加强协作。各村与蹲点包村单位及时联系,请蹲点包村单位派人派车协助乡、村开展“四术两检”和社会扶养
费征收工作。
4、强化措施。活动期间,实行一日一报告,5天一调度一排名,每次调度在前二位和后二位村(社区)书记和蹲点领导做典型发言和表态发言。
四、奖惩措施
为防止本次计划生育集中活动月走过场,确保活动月取得成效,真正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经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奖惩措施:
1、各村及社区的双全户任务必须完成,村(社区)干部主动做通对象工作而结扎的,给予每例200元奖励。对每少完成一例双全户结扎任务的,扣除200元作为处罚。对完成二女户结扎任务的,每例奖励2000元,对每少完成一例任务的,扣除1000元为处罚。
2、加强社会抚养征收力度。根据上级要求,今年采取个案征收监管到位制度,对完成每例个案任务到位的村及社区,按每例征收到位总额的20%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村及社区,按未完成任务数金额的10%予以处罚。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届六中全会、总书记4.26讲话和市委第次党代会精神,以贯彻执行中央《决定》为主线,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创新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和手段方法,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利导机制,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任务
1.立足超前防范,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1)抓好孕前型管理和服务。一是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月访视、季服务工作制度。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每季普查,乡镇主管领导、计生办主任一定要亲临现场,亲自组织。积极探索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与村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的绩酬相挂钩。二是抓好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免费、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继续实施“免费吉妮环工程”,完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当年生育的育龄夫妇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要达到90%以上。三是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扎实稳妥地推进“优生促进工程”。认真做好已婚育龄妇女的优生优育培训、咨询指导、产后访视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知识知晓率和接受规范的优生咨询服务率达80%以上,因病残儿再生育夫妇优生指导率达100%。
(2)加强基层队伍管理。一是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配齐配强村计生专干,对村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实行考核奖惩制度。二是开展培训。年3月中旬对全市村(居)计生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各镇乡计生办每月至少要对村(居)计生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培训活动。三是开展评优活动。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开展评选优秀村(居)计划生育基层组织活动,利用1至2天时间,举行优秀村(居)计划生育基层组织试点观摩拉练活动,促进各镇乡取长补短,提高水平。
(3)加强信息化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好信息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搞好统计数据分析,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平台进行科学考核评估方式,为奖励扶助、再生育审批、生殖健康检查、调查等工作提供方便、准确信息查询服务。
(4)深化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完善宣传阵地建设。各镇乡600口人以上的村要建全一条街、文化大院、活动室,配齐图书、电视、桌椅、宣传展板等相关设施。二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使育龄群众对计生政策和应知应会知识的知晓率分别达到90%和95%。三是对“双文明”创建活动进行评估验收。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开展创建“婚育文明村、婚育文明家庭”活动的规划》(计领字[]2号)要求,对各镇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活动经验,对活动开展情况好的镇乡进行表彰。
(5)抓好“双无”创建工作。坚持“双无”创建活动与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建设、开展优质服务、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后进转化和推进整体工作相结合,深入基层,加强调研,解决问题。确保年无政策外多胎生育乡(镇)、街和无政策外生育村(社区)数量较年有所增加。
(6)加强避孕药具管理。一是抓好拆迁村过渡时期的药具管理工作。督导乡村两级及时记录用药人员的联系方式,了解现居住的详细地址,确保药具工作发放到位,服务到位,随访到位。二是抓好流动人口的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提高免费避孕药具的获得率和可及率。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用药人员底数,掌握其基本信息,在药具发放和随访工作中让流动人口真正感受到“居民化的服务”。三是抓好国家和省两个药具管理服务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保证数据上传及时、准确,使用药具人员基本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审核通过率达到100%。
(7)搞好计生协会工作。一是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督导镇乡、村做好对贫困计生家庭的摸底、上报工作,做好市级协会的审核、确认、救助工作。二是做好企业建会典型的培树工作。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做好典型经验的推广。进一步挖掘企业协会中企业文化与生育文化的融合点,积极争创省、市示范点。
(8)认真做好财政预算。根据全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要求,提前谋划,合理作出年度各项预算,积极争取计划生育经费足额到位。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各项人口计生工作正常开展。
2.强化综合治理,协调解决人口问题
(1)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一是落实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搞好性别比调查核实工作。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10(含110)以上的镇乡、二胎新生儿性别比在120(含120)以上的镇乡,每季度调查核实一次。二是加强监督,综合施治。年初,召开全市综合治理协调员工作会议,部署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协调市政府与市公安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妇联等相关单位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责任书;搞好百日集中行动联合执法行动,对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站、药店、个体诊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坚决打击“两非”行为。二是推行分娩、引流产、孕妇B超实名制登记、检查过程登记及急症引流产、计划外接生报告制度,督导、检查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站,对“十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及各项表格的填写情况。三是执行有奖举报制度,公开群众对“两非”行为的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信息联络。四是健全信息共享和信息沟通制度。搞好和完善相关部门联络员制度,建立日常信息沟通和联络机制,实现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信息共享。五是执行跨区域协作制度。年4月,与相邻地区的青龙县、卢龙县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跨区域协作协议,完善相邻县信息沟通制度。六是深化“关爱女孩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性别平等的宣传,制定对计划生育独女户、双女户的优先优惠政策。
(2)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是坚持“流出办证、流入验证、季服务”制度。使流出人口办证率达到95%以上;确保流动人口按季参加居住地普查服务,把住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的第一道关口。二是加快“双居”工程示范点建设,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流动人口之家,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宣传教育、心理咨询、技术服务、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等;开展“送免费服务、送法律援助、送就业上岗、送温暖关爱、送生殖健康”活动,努力为流动人口办实事;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和留守老人活动室。六一前夕,举行“六一,我和你在一起”活动;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救助政策,把流动人口中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纳入计划生育救助范围。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区域协作,增强“双向”管理机制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作用,及时查询、提交、反馈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实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加强两地或多地的区域协作,在与17个流入流出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签订区域协作协议书的基础上,拓展协作区域,逐步建立起与流出地、流入地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促进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格局。四是实施综合治理。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定期通报反馈制度;建立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房管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情况通报会,加强沟通、统筹协调、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政策措施衔接、管理服务联动。五是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确保动态监测工作如期圆满完成,并做好监测数据分析工作。
3.完善利导机制,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探索和完善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新型奖励扶助政策,积极引导各镇乡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使救助和帮扶工作更加贴近时展,贴近计划生育工作需要,更好的促进计划生育各项服务的深入开展。
(1)切实抓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三项奖励政策的落实。加大核查力度,确保奖励落实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2)做好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严格坚持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坚持“三不三公开”的原则和“三级三审核,村级三公示”制度,做到对符合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条件的对象准确登记上报,不漏一人,不多一户,及时足额将扶助金发放到应发对象手中。
(3)做好年计划生育救助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对救助对象进行摸底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救助公益金。
(4)完善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与农工委、劳动保障、民政、教育、农牧、卫生、林业等部门协作,进一步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
(5)做好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年3月中旬启动,9月中旬结束,继续采取逐镇乡走的方式为全市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要使检查率达到95%以上。
(6)认真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继续采取县乡两级联合服务和县级直接服务两种模式为计划怀孕的已婚育龄夫妇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力争检查率达到90%以上。
(7)做好吉妮环的免费放置工作。对各镇乡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禁忌症、适应症及放置技术,吉妮环放置率达到到90%以上,确保无医疗技术事故发生。
4.坚持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超生行为
加强计生执法队伍素质教育,做到人人知法懂法、依法执法。加大对违反政策生育人员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党员干部,要坚决依法依规对其党纪、政纪处理到位。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充分发挥村级计生组织、乡级执法人员和计划生育执行庭的作用,力争当年政策外生育人员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