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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扩大就业。全区城镇新增就业3700人,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0人,其中省内转移300人。加快推动“智慧就业”项目建设运用,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完善基础公共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2。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次,创业培训390人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增加安排担保基金100万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000万元,其中支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70%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3。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4名,财政安排工作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4。深入实施根治欠薪行动。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5。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残疾人30名,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20名,为2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责任单位:区残联、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
二、社会保险
6.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19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3万人。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部署,为退休人员及时调整基本养老金。(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7.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将6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最低基础养老金提高10元、达到120元,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贫困人员,由当地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保费,为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贫困人员按月发放基础养老金。(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8.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按政策规定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继续落实失业保险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江西省2021年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要点》,结合宜春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夯实创业就业基础
(一)做大创业孵化平台。加强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星创天地、备案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青创空间、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孵化平台培育力度,强化现有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力争新增国家级创业孵化平台(基地)2家左右、省级创业孵化平台(基地)5家左右。不断完善院士专家工作站、海智工作站、学会服务站建设和管理,推进建站单位与地方企业的深度合作。加快培育一批电商示范基地、企业和数字商务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导开展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积极对接国家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引导鼓励双创示范基地开展创业带动就业活动。围绕托育、养老、家政、乡村旅游等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双创示范基地与互联网平台企业联合开展创业培训、供需衔接、信息共享和能力建设,打造社会服务领域创业带动就业标杆项目。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引导社会资本发展社会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拓展更大就业空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创新创业培训。贯彻落实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对符合条件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按规定落实好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完成全年培训1.5万人。加大“特聘兼职”教师扶持力度,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加强创新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配合省完善“1+11”创业大学培训体系,支持协助企业家及企业中高管学员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四)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深入开展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完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推动完善各部门和市、县联动机制,推进研发投入后补助,力争宜春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1.7%。(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教体局、市税务局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夯实科技创新平台基础。扎实推进新能源(锂电)、中医药、富硒等重点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与大院、名校、名企合作,力争引进落地研发机构1个,新建院士工作站1家。扩大科技创新平台规模,争取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8-10家,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依托省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促进科技、产业、投资融合对接。积极争取江西网上常设技术市场技术交易补助,举办第二届2021’江西宜春产业技术对接会,对接“国家大院大所产业技术进江西”活动,为企业搭建对接桥梁,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产学研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激发双创主体活力
(七)推进企业创新创业。落实宜春市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实施科技型企业和中小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开展全市“制造业50强”培育,力争在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方面实现突破,培育瞪羚(潜在)企业10家左右,高新技术企业150家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家以上,制造业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业化小巨人企业20家左右。力争全年列入省新产品开发和试产计划项目达到30项以上,省级重点新产品立项5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引导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落实《江西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等政策措施,完善激励评价机制,激活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深化科技成果“三权”、职称制度改革,用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和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岗创业、离岗创业、到企业兼职等政策。组建科技人员创业导师团队,为科技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投对接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大力培育高职院校双创示范基地和双创教育改革示范校。深入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专项计划,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对于符合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区域双创示范基地与高校、企业共建面向特色产业的实训场景,支持将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纳入企业示范基地人才储备和合作计划。(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鼓励青年创新创业。联合省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创团工委及相关部门单位举办第二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举办“青领未来”专场招聘会、“青企雁行”走访交流等活动,实施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创业计划,做好青创“引才引智”工作。(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人社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引导新型农民创新创业。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力培育农民大学生。积极组织参加省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发挥全国农村双创典型县樟树市的示范作用,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园区、培训基地、见习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创客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支持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开展以“创领新赣鄱、美好新时代”为主题的创业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优先支持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实施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大学生创客和返乡能人等入乡开展“互联网+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创业项目。落实旅游业发展奖励政策,鼓励依托各地特色资源开发参与型、互动型、体验型的乡村旅游产品。完善支持返乡入乡创业的引人育人留人政策,加大对乡村创业带头人的创业培训力度,培育一批能工巧匠型创业领军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建强宜春市退役军人企业家协会,指导各县市区建立退役军人企业家分会和就业促进会。培育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创新导师团队,鼓励开展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培训。加强退役军人孵化基地建设,实现县市区孵化基地全覆盖,省级孵化基地新增2-3个,市级孵化基地新增6个以上,县级孵化基地建设100%达标。深入开展“满怀忠诚讲尊崇,千行百业共拥军”等系列活动,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十四)鼓励妇女创新创业。培育一批巾帼产业示范基地,举办“明月山杯”家庭服务兴业技能竞赛,参加省双创和家政大赛,开展“春风行动”女性专题活动,搭建妇女创业就业平台。实施女性创业就业赋能行动,开展巾帼创业就业“一县一品”下沉式培训,做好“江西表嫂”家政服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妇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双创服务保障
(十五)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大力推行“一照含证”改革,依托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登记“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全市通办”,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办事流程。持续推进降成本优环境行动,清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涉企收费。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措施,支持户籍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依法落实各项支持创新创业减税降费政策,加强税收减免政策宣传,在双创示范基地落实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盘活闲置厂房、低效利用土地。探索采取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弹性出让方式供应工业、旅游及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推进工业标准地、标准厂房建设。(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设良好市场环境。建立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废除限制企业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消除制度隐性壁垒。持续深化市场流通领域综合治理,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检测。开展宜春市“绿色生态”标准化建设工作,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责任单位:市市监局)
(十七)加大开放共享力度。实施《宜春市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管理办法》,推进全市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对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大型科研仪器实行双向补助。积极争取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性创新解决方案的支持,探索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宜春银保监分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大高层次人才引培力度。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工程,组织市“双百计划”评选,以中国科学院宜春院士科学家康养基地建设为依托,引进一批博士及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开展企业“人才飞地”评选,鼓励企业在国内人才密集城市创建“人才飞地”。全年组织申报国家人才计划5项以上,新增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深入实施科技帮扶。实施“百名博士入园强企”行动,下派100名科技特派员入企帮扶,有效对接企业科技需求,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100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100项,组建研发平台(含新型研发机构)1-2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制定实施金融大数据服务支持联动计划,推进大数据融资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贷款抵(质)押品范围。支持园区引进融资租赁公司和非政府主导的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用好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和信用贷款等金融政策,“工信通”“科贷通”“映山红助力贷”“小微快贷”“微企贷”等政策向重点产业倾斜。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创建。(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宜春中心支行、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宜春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信贷资金支持。健全市、县两级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深入推进“小巨人”“独角兽”企业信贷培育计划。制定《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对接有机生态农业、绿色食品加工、新能源(锂电)、中医药、循环经济等绿色产业。拓展“科贷通”合作银行,进一步扩大受益面和放贷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38亿元。(责任单位:人行宜春中心支行、宜春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市监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凸显双创基地标杆
(二十二)进一步培育双创示范基地。加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开展评价评估,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新增培育1-2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十三)推进基地改革创新试点。优先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双创示范基地合作建立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与双创示范基地合作开展设备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和双创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在双创示范基地开展与创业相关的保险业务。在有条件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无可抵押资产、无现金流、无订单的初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风险补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宜春中心支行、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开展双创活动
(二十四)开展“双创活动周”系列活动。积极组织推荐企业参加国家、省“双创活动周”宣传展示活动,组织开展我市“双创活动周”系列活动。加强双创活动宣传,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举办各类双创赛事。举办创业引领者专项活动暨第三届马兰花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宜春市分赛、“创客中国”江西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宜春区域赛等赛事,组织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江西省公共安全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业课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举办其他配套活动。积极争取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继续开展“三请三回”活动,结合节庆、联谊、经贸等节点和活动,深入沿海乡友、校友、战友聚集地区开展经贸交流活动,推动更多在外宜商返乡投资创业。组织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宣传推广宜春自主品牌。组织参加省第三届青年创业风云人物评选,树立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开展以品牌品质惠享生活为主题的“双品网购节”、第二届宜春电商直播网购节等活动,加快直播带货、内容电商、社交营销等模式应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团市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依法行政基础不断夯实。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管理目标体系,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人社局、发改局、安监局、金牛湖街道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区司法局、卫生局、药监局、建工局、农业局、住建局、商务局、水利局、粮食局认真对照《区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台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目标任务落实。区民政局、文广局、财政局完善责任监督体系,将法制建设纳入全局“一考二评三问责”,对行政执法工作层层分解,与责任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年度任务,形成层级监督、层级考核的监督体系。(二)依法行政制度不断健全。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依法行政各项配套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区质监分局坚持实行“四级审理把关”和“查审分开、审处分开”办案制度。区工商局健全评议考核体系,细化考核内容,将评议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考评挂钩,增强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责任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区国土分局严格落实涉土重大疑难案件会审、案件移送、过错责任追究等措施,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有效控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区地税局在推进科学决策上求突破,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明确重大税收决策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优化行政决策,建立意见征询、论证、评估机制,形成决策、执行、评估、再决策的良性互动。(三)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执法部门能够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内案卷评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有力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区安监局、地税局建立内部互审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案卷互审,提高案卷质量。区城管局、工商局、质监分局坚持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在文书制作中着力体现“说理式”特点,注重说情、说理、说法,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能根据案件类型、特点、违法情节、涉案金额等对行政处罚种类、处罚幅度、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做到一案一表,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区卫生局、建工局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申请新办、更换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区交通运输局“宁交航许字〔2012〕0007号”行政许可卷宗和人社局“六人社察案字〔2012〕第192号”行政处罚卷宗在2012年度全市13个区县案卷评查中被评为优秀案卷。(四)执法监督渠道不断拓宽。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部门完善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区人防办、人计局、建工局按照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区药监局、卫生局、人社局、烟草区局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受理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答复,行政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区环保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开展行风评议,加强行风政风监督,提升工作效能。(五)依法行政载体不断丰富。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单位注重依法行政载体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依法行政工作思路不断拓宽。区人社局坚持单项培训与综合培训相结合,突出学法重点,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区国土分局借助“18”法律宣传广场、全国“6.25”土地日活动,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国土所”、“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全区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新的提升。区教育局创新载体,全面落实“法制故事校车行”系列活动,强力推进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建设。区司法局以援助教育宣传为突破口,利用中国普法网、法制网、《金陵晚报》等新闻媒体,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
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街镇和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不到位,把依法行政理解为普法工作或综治管理,工作中有缺位现象;民主法制观念不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淡薄;有行政处罚职权的少数部门数年无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与其履行的执法职权不相符;个别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不够明确,推进依法行政抓手不多,实效性不强;还有少数部门没有配备法制员或者法制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精、法律素养不高。(二)科学决策机制还有待完善。部分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够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标准、程序等具体事项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单位台帐反映的行政决策制度针对性不强,存在考核应付走过场现象,执行效果不强。(三)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行政处罚案卷中,少数执法部门依旧存在违法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到位现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于“自由”,对裁量的标准、幅度把握不准;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定义务或救济途径不明确;处罚文书制作不严谨,存在错别字、随意涂改现象等。行政许可案卷中,存在受理材料不完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权利义务而未告知、文书送达地址不规范、将行政许可证代替行政许可决定等现象,行政许可案卷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四)案卷装订、台帐收集还有待加强。从卷宗装订看,个别单位卷宗没有卷内目录、装订顺序混乱;处罚执行重点交代罚款收缴情况,其他处罚种类如责令改正,是否履行到位均没有文字或图片记载。从台帐资料看,个别单位台帐较为简单,存在考核项目资料缺项或没有及时更新、整理,少数资料体现的内容与项目要求不一致。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8月8日上午,徐钢副省长一行赴厦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调研,先后召开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考察了厦门人才市场,并莅临福建省2014年夏季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大会暨高校毕业生见习招聘会现场视察指导。调研座谈中,徐钢副省长听取了厦门市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和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代表以及创业大学生代表座谈,进一步了解今年福建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情况,听取大家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和建议。福建省人社厅钟维平厅长、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林卫宠副主任、厦门市李栋梁副市长、福建省人社厅王建民副巡视员随同调研。
徐钢副省长强调,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毕业生总量的持续增长,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日益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将是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需要直接面对的问题。今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储备充足,措施得力,就业情况总体平稳,较好地应对了今年复杂多变的就业形势。毕业生就业工作要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改革,进一步落实政策、强化服务,促进毕业生实现就业;要加强市场调研,及时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完善落实就业状况对高等教育的反馈机制,努力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良性互动;要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搭建平台,支持设区市和高校建立创业孵化园,各级政府应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帮助更多毕业生实现创业梦想。
据统计,截至7月31日,2014届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90.5%,同比去年略有上升。
(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福建省、福州市联合举办“随军家属就业服务月”暨“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服务周”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提升“双拥”工作水平,着力为退役士兵和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就业提供服务,7月20日~8月20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随军家属就业服务月”暨“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服务周”活动。
7月30日、8月1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了两场“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专场招聘会”,组织德诚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明一国际营养品集团有限公司、永辉超市杨桥店、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世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香格里拉酒店等120家企业参加,提供普工、装配工、安防员、标兵、礼宾员、营业员、服务员、保洁、客服、司机、品检等岗位2276个。参加招聘会的求职人员800多人,累计达成就业意向173人,其中退役士兵20人(主要应聘保安、押运员、司机等岗位)、随军家属13人(主要应聘营业员、服务员、品检等岗位)。招聘会现场还为退役士兵、随军家属等求职者提供针对性就业创业、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咨询服务。
(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14年夏季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大会暨高校毕业生见习招聘会在厦门举办
为搭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交流平台,促进福建省201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市公务员局于2014年8月8日在厦门市人才市场联合举办“福建省2014年夏季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大会暨高校毕业生见习招聘会”。本次大会为公益性招聘会,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均免费参会。据了解,截至8月4日上午,近400家用人单位报名参会,提供需求岗位7300多个。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厦门市人社局“一网式”经办实现市民“少走马路,多走网路”
2013年以来,厦门市人社局大力推广业务网上办理、自助办理,并借力社保卡交易密码的应用进一步拓展社保业务“一网式”经办,实现市民“少走马路,多走网路”。
目前有4种社保相关证明可以登录厦门社保官网(http:///)自助打印,分别是养老金收入证明、个人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社保转移)、医疗保险缴费凭证(社保转移)。社保卡交易密码除了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使用外,还可以用于自助办理以下电子社保业务: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除挂失(网站、微信、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家庭医疗共济关系的变更(包括删减成员及使用次序调整)(网站);生育保险待遇自助申领(网站、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外来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待遇自助申领(网站、自助服务终端)。
据统计,从2014年1月1日到7月31日,生育保险待遇已有465人次通过厦门社保官网(http:///)办理,涉及待遇金额441.7万元;还有1227人次在社保自助终端上办理,涉及待遇金额1191.9万元。外来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待遇已有9734人次通过社保自助终端办理,涉及待遇金额609.7万元;还有86人次在厦门社保官网上办理,涉及待遇金额6.6万元。同时,还有131413人次打印了社保缴费证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证明,也各有数千人次自助办理。此外,还有100多人次通过社保官网、微信、厦门社保的移动APP、自助终端挂失了社保卡。
(厦门市人社局)
厦门市人社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文明行业效能和政风行风检查
为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行风效能建设扎实推进。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文明行业、效能政风行风等工作综合检查。检查采取明察暗访、资料审查、实地察看和公众测评等方式,并邀请局行风、效能监督员参加检查组重点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文明创建、“马上就办、治庸回责”和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等七个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结果将以会议及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将约谈单位负责人。
厦门市人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丁力妍参加检查动员培训会并讲话,提出了三点:一是检查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圆满完成检查任务;二是要从“严、深、细、实”四个方面着手,认真开展检查;三是要抓典型、纠问题,促进系统工作全面提升;四是认真汇总梳理,做好情况通报反馈工作。
厦门市集美区社保中心推行
延时下班服务
8月11日临近下班前10分钟,厦门市集美区社保中心待遇审核窗口仍有36人在休息区焦急地等候,中心工作人员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考虑到炎炎烈日群众出行不易,主动告知办事群众不要着急离开,会加班坚持把群众的事办完。已经超过下班时间56分钟了,最后一位办事群众对业务员小曹真诚地说,“真是过意不去,让你们饿着肚子工作,老百姓有什么不满意呢,谢谢啊!”
上述事例只是集美区社保中心用心服务群众一个缩影,在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中,集美区社保中心通过推行延时下班服务,不让群众多跑路,得到群众的认可。
(厦门市集美区人社局)
龙海市居民保今年实行丧葬 补助制度并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居民保是一项利民惠民的政策和工程,在龙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龙海市居民保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丧葬补助制度,每人补助标准为1400元,此项待遇市政府每年约需支付560万元。并且今年以来两次提高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第一次是根据“闽人社文【2013】367号”文从今年1月起,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人每月6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市60周岁以上享受居民保待遇有9.5万人(不含角美和中银漳州开发区),龙海市政府每年要为此多支付570万元待遇;第二次是根据《龙海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议纪要》从今年6月起,基础养老金再次由每人每月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比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多10元),龙海市政府每年要多支付1140万元;两次调整合计一年市政府要多支付给参保群众1710万元。同时,丧葬补助标准根据“龙政综【2013】235号”文也从6月开始同步由每人1400元调整为每人1600元,此项调整市政府每年约需同步多支付80万元,体现了龙海市委、市政府对民生工程的高度重视。
(龙海市城乡居民保中心 黄建财)
宁德市蕉城区人社局举办首期乡镇SYB创业培训班
7月14日~22日宁德市蕉城区首个乡镇SYB创业培训班在千亩高优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的赤溪镇举办,培训对象包括个体工商户、种(养)殖户、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大学毕业生以及有意愿创业者30人。
在为期一周的培训中,SYB讲师采用创新的参与性互动性的培训方法,完全模拟创业就业的实际过程,并通过拟写创业的设想,演绎自己的创业计划,感受未来创业的真实过程。同时,组织学员前往上金贝实地考察创业项目,并深入往届创业培训班已成功创业的学员钟宝林先生的畲家饭店学习其创业经验和了解创业心得。通过培训,有利于帮助学员系统学习创业的知识技能,理清创业思路,全面衡量创业想法的可行性,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创业计划,对提高创业的成功率或存活率提供了一定的帮助。
(宁德市蕉城区人社局)
邵武市公务员局政策咨询志愿服务进社区
2014年8月15日上午,邵武市公务员局相关职能股室,与挂点联系社区――邵武市通泰街道月山关社区互动,开展共驻共建志愿活动。邵武市公务员局办公室、调配股、退休办等股室工作人员,与社区部分留守妇女亲切座谈,就推荐子女就业(服务企业)、人事、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学历更改等业务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帮助。同时,指导在座的留守妇女鼓励子女自主创业,创造幸福明天。
(邵武市公务员局)
福建南安:首个县级市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结硕果
今年,南安市联手清华大学合作共建首个县级市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推进产学研校企合作,为南安市产业发展、企业转型提供专业人才支撑。近日,南安举行清华大学博士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会。
据悉,来自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等12个院系22名博士,与南安14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以科技创新为主要内容的科研攻关活动,从南安石材、水暖厨卫、机械装备三大千亿产业中遴选20个急需科研项目进行攻关,在短短六周的时间里,超过三分一的博士生完成了项目攻关任务,提出技术改进意见40多条。活动期间,博士生们还利用周末时间,走访考察了南安5大产业16家企业,为企业转型升级出谋划策,并就8个技术攻关项目进行初步对接。
据了解,此次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除了中能泰丰准备分别设立“李明磊工作室”和“许强辉工作室”外,东星集团也准备分别设立“夏惠娟工作室”和“李丽工作室”。
(南安市公务员局)
漳州市芗城区社保管理中心
大力推进“网上社保”业务办理
截至2014年7月,漳州市芗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2113人、47767人和45817人。随着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惠民政策不断出台,参保企业和职工群众对社保经办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此,芗城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积极推进社保业务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网上社保”工作的开展。
目前福建CA中心和登录宝已开通了芗城区3045家企业社保业务应用服务,芗城区企业的开通数名列全市前列。 通过借助网上服务平台,使参保企业“不进社保门,能办社保事”。一方面,通过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的信息传送,企业在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时,无需再到社保中心办理或提交纸质材料,解决了“来回跑腿”和“排长队”问题。另一方面,网上业务经办使社保中心无形中延长了工作时间,企业能24小时全天候随时在网上进行业务申报。同时,可进行网上政策咨询、单位缴费查询及个人缴费信息自助服务等等。“网上社保”实现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快捷地办理社保业务,既方便了企业职工,又提升了服务效能,得到了广大参保企业和职工群众的拥护与好评。
(漳州市芗城区社保管理中心 张文利)
南平市延平区就业中心举办育婴员(月嫂)五级培训班
8月11日,南平市延平区育婴员(月嫂)五级培训班在南平市爱心护理职业培训学校开班,共69人参加了培训。本期培训班重点针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和城镇失业人员。通过培训,提高学员在护理婴幼儿方面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水平,使学员能在短期内掌握一技之长,达到上岗要求,提高学员的就业竞争力。
(南平市延平区人社局)
古田县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
保障金标准
日前,古田县人民政府发文调整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
今年8月起,全县年满60周岁的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这项优惠政策将使财政年增加支出300多万元,2500多名被征地农民得到实惠,确保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
古田县于2012年10月按照省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年满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都可以按月领取每人100元的养老保障金。截至2014年6月,全县共有符合条件的被征地60周岁以上农民共有540人。
(古田县城居保中心 丁海滨)
霞浦县人社局“三致力”推动
半年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致力于培育新亮点推动就业工作。通过主打创业品牌、主攻就业服务、主抓技能培训推动了就业工作。在服务创业上积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在服务就业上推出就业工作“五上门”服务措施,在技能培训上加强培训、鉴定、督查三方联动,使工作形成亮点。上半年,就业工作目标超半完成,全县新增城镇就业人员3258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57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1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7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71%;创业培训效果进一步提升,共举办创业培训10期,培训268人,发放小额贴息贷款90笔、586万元,使72人创办了自己的企业(商店),并吸纳143人就业。
二是致力于开拓新局面提高保障水平。通过抓政策落实、抓制度建设、抓社保扩面办法创新,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按时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工作,及时调整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55元调整到70元)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从100元提高150元)。完善了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办法,设立社保登记统一经办服务窗口。改进劳动监察执法模式,采取行业分类、分季度检查办法,抓好用人单位社保登记督查,提高参保率。上半年,霞浦县基本养老参保23065人、基本医疗参保33742人、工伤参保21463人、生育参保13026人、失业参保1835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85994人。
三是致力于开辟新途径加强维权服务。加强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综合治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挑选新动工项目、施工单位比较规范、实力比较雄厚的企业为创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目前,在6家企业建立了“无欠薪项目部”。创新机制,联合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成立霞浦县农民工法律援助站,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文书制作等法律援助服务,目前接待农民工来电、来访咨询78人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律师服务)2起。上半年,共受理欠薪案件26起,涉及农民工227人,追回欠薪267万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8件、118人,已处理92件;办理工伤认定46件。
(霞浦县人社局)
尤溪县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三明市尤溪县是经人社部批准的福建首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2个试点县之一。近日,在各级政府的支持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经过认真筹划与精心准备,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一是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县城乡居民保牵头,综合各职能股室,具体落实全民参保计划,促进未参保人员参保、未参齐险种人员参齐、断保人员续保。二是全面摸清底账实情。进村入户摸底调查,动态了解应参未参人员具体情况,以“一户不少、一人不丢、一项不差”为原则,准确把握应参保人员信息。三是加强经办能力培训。举办全民参保登记业务培训班,加强对工作小组成员、联络员、业务经办人员进行政策与规程培训,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优化经办管理服务。积极推进五险合一经办管理,实施全国统一规程,大力推行网上经办、自助服务、手机查询提示等新型服务,提升信息化水平。
从今年开始,尤溪县将集中4年时间,全面有序推动全民参保试点工作,力争2017年底全县基本养老险参保率达90%以上,基本医疗险实现全覆盖,失业、工伤、生育险覆盖所有法定群体。
(尤溪县人社局)
政和县人社局擦亮服务小窗口照亮为民大舞台
今年来,政和县人社局聚焦服务窗口作风建设,深入查摆和集中治理窗口单位在“服务环境、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上的问题,开展改进窗口单位作风专项行动,积极打造“透明、便民、高效、规范、联动”的窗口,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效能。着力做好五个方面:
一是坚持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各类经办事项的政策依据、所需材料、经办程序、办理时限及服务承诺,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和解读。建立了以局政务网为中心的人社系统网站群,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清理办事事项,梳理办事流程,优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编制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图,预计于9月份对社会公开。
二是做好前台建设,规范内务管理,设置服务指标性标识,提供业务表单填写样本,完善便民利民服务设施,营造干净、整洁、温馨、舒适的服务环境。
三是提高服务效能,施行服务亮明身份,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实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落实上下班考勤制度及请假报备制,禁止闭门办公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人社局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五是形成信息联动,要求各窗口单位信息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局办公室统一通报,各单位间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服务共进、发展共享。
(政和县人社局 罗周和)
外来人口及企业退休人员
在晋江享有同城同待遇
为了推进晋江市市外来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同城同待遇,让外来人口“进得来、融得入、留得住”,晋江市人社部门坚持先行先试、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制度。近日,经晋江市政府同意,在福建省率先将持有晋江市居住证的新晋江(外来人口)企业退休人员,纳入晋江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享有晋江市企业退休人员同等的社会化管理服务。
(晋江社保中心 颜维贤)
武平县开展人力资源状况普查
为准确掌握全县人力资源状况,摸清人力资源总量和结构等基本情况,进一步做好城乡统筹就业工作,服务重点产业和企业招用工,武平县从8月中旬起开展为期4个月的人力资源状况普查。普查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财政部门根据各乡镇普查工作完成情况,按1元/人的标准给予经费补助。
通过普查,将完成武平全县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城乡劳动力基本信息采集,并录入福建省城乡人力资源数据库,为武平县经济规划、产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龙岩市武平县人社局 曾伟洪)
永定县2014年第二次协调
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召开
2014年8月22日下午,永定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席郑国荣同志在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在家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参加了会议。
组织学习了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2014年工作要点,并就我县2014年度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展开讨论和研究。会议一致认为县协调劳动关系各成员单位,必须依照市三方会议2014年的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抓好三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三方《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有序开展我县劳动关系和谐园区、企业创建工作,推动创建工作范围从工业园区、企业向乡镇、街道扩展。
二、扎实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响应国家、省、市三方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新三年行动计划,部署我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不断扩大集体协商覆盖范围,着力提高集体协商质量。
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的攻坚工作,并针对集体合同签订后存在的未报备和报备材料不齐全等问题,狠抓落实,确保攻坚计划实施。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每年动态保持在80%以上,着力提高集体合同报审率,2014年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报审率达75%。
三、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监测和分析研判
密切关注形势发展,企业经营状况变化、化解过剩产能和产业结构调整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共同开展对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主动介入,妥善处置集体停工事件和劳动保障。
(永定县人社局 张永康)
永安市:社保卡做出惠民大文章
永安市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开大门征求意见,针对群众反映社保卡“办卡慢、办卡难”的问题,主动顺应民意,将社保卡问题列入边学边改重点整改项目,承办该项目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立行立改,组织专门人员迅速开展调研并形成书面意见、提出解决之策并及时向三明市相关部门建议,积极将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不放过惠民小问题。根据政策要求,面向全体市民发放的社会保障卡,是名副其实的“惠民卡”。但在制作、发放这张“惠民卡”的过程中,由于该卡制作要求高,特别是制作和发放包含多个环节,涉及多个部门,需经过参保人员信息采集,与公安部门数据库进行身份信息比对,照片筛查,发送省外制卡工厂等待制作,返回软件公司进行社会保障信息写入,移交银行进行银行信息写入,银行通知参保单位、社区、学校领取社会保障卡、相关单位通知参保人员领卡等这些流程。最大的问题是,因参保人员众多,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放须分期、分批进行,种种原因造成部分群众迟迟领不到社保卡。
按照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人社明电[20__]50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按照省厅的要求,我局迅速成立了宣传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在局政策法规科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人社系统宣传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在今年的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上,成斌局长代表局党委对宣传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重点强调,列入了今年全局工作要点之一,纳入了对各区县、局属单位绩效考核内容。为了抓好集中宣传活动,按照川人社明电[20__]50号文件的要求,市、区县均成立了由人社部门牵头,宣传、司法、新闻媒体等部门参加的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筹划、部署和实施工作,有力地保证了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重点,精心组织
制定了《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和途径,完善了各项组织保障措施。我市宣传周活动围绕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主题,紧密结合“六五”普法和庆祝建党90周年等重大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活动,切实把社保法宣传到基层、宣传到群众,帮助群众悉知自身的社保权益,引导用人单位和各类群体自觉履行社保法律义务,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宣传:一是宣传《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立法原则、基本框架、覆盖范围、管理制度和服务内容等,以及我市加强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举措;二是宣传五大险种相关政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等;三是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四是宣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我市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五是宣传社会保险系统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先进服务经验。
三、丰富形式,增强实效
我市积极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宣传实际效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市、区县人员参加部、厅组织的《社会保险法》培训班。通过局党委会、局务会、职工集中学习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法》,分管社会保险工作局领导进行了专题辅导报告。今年4月26日至4月27日,在市委党校南一楼会议室举行了全市《社会保险法》培训班,在家的局领导全部出席,成斌局长作了开班动员讲话,局机关科室(中心)负责人,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及业务科长,区县(园区)人社局部分班子成员、具体从事社保经办、监察执法、仲裁的同志,市属部分企业劳资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各区县、园区也按照市局要求,组织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企事业人员、工会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在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了《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