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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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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政策研究

金融政策研究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金融政策

[中图分类号] F8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07-0128-04

[基金项目]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项目“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金融政策研究”[赣教社政字2007(11)号]

[作者简介]张国良,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生,东华理工大学地质资源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为矿产资源经济学; (北京 100083)

路兴中,东华理工大学地质资源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讲师,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为规制经济学。

(江西抚州 344000)

一、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现状

(一)我国矿产资源的基本特点。从整体上看,我国陆地地壳活动强烈,底层发育齐全,沉积类型多样,构造复杂,赋矿地质环境、成矿种类和矿化力度自成体系,由此决定了我国矿产资源的基本特点如下:矿产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拥有量较少,持续发展存在瓶颈;矿产资源品种齐全,但某些重要矿产特别是大宗矿产相对不足或短缺;矿床数量多,但大型、特大型矿床较少,不利于规模开发和规模经济的形成,成本容易失控;矿产地分布广泛,但不均衡。因此,我国应根据不同的分布特点,建立不同的资源配置类型和各具特色的经济区;贫矿多富矿少,“三难”矿多,“三易”矿少,且矿产的开发利用效率低;共生矿床、伴生矿床多,单一矿床较少,采矿和选矿难度较大。

(二)我国矿产资源形势分析。从我国人口、资源、经济增长的趋势与国际矿业大市场的发展趋势出发,我国在21世纪前半期面临的矿产资源形势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1.巨大的需求压力。根据“矿产品使用强度”理论,今后二三十年内,我国正处于矿产品使用强度高峰期,经济增长仍然需要大量物质特别是矿产品的投入,而人口高峰加剧了对矿产的需求,许多关键矿产的储采率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最近的“输入型通货膨胀”现象更加体现了这一点。据估计,到2020年各类矿产品的需求量将增加1倍以上,需求总量将跃居世界第一。

2.缓慢的储量增长。目前,我国主要矿产资源的查明资源储量增长缓慢,且大部分有所下降(见下表),其根本原因在于找矿难度加大和地质勘察的投入不足。

3.可用资源不足,且承载力有限。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矿产资源现有储量中只有60%左右可开发利用,35%左右可以采出,实际可利用的储量明显不足,而且相当部分矿产的探明储量对经济建设的保证程度偏低。

4.矿业的全球化趋势增强。上世纪末,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发展,矿业出现了强劲的全球化趋势,尤其在投资领域。矿业的全球化为我国矿业的资本积累、技术改造、勘查开发能力提高等提供了机遇与挑战。

(三)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现状。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仍然偏低,有色金属为35%左右,黑色金属为30%-40%。

1.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成果显著并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近20年来,办矿理念基本实现由“单一矿产资源开采”向“共伴生矿产资源(金属和非金属)系统综合开发利用”的转变,白云鄂博、攀枝花、金川三大共生矿床的综合利用示范作用明显。综观全国矿业,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比较大,全国对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只有20%,可提升空间巨大。

2.削减单位能耗已取得长足进步,但与世界发达国家差距仍然较大。1990-2004年间,中国单位GDP能耗下降了43%(以创造2000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计算),与其他新兴国家相比较进展特别明显,在此期间印度的单位能耗增加了12%,俄罗斯的单位能耗下降了9%,巴西增加了11%,但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能耗下降差距仍然较大(见下图)。

3.矿产资源企业的循环经济实践取得长足进步,但仍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工业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新的经济理念,我国在就循环经济理论进行热烈探究的同时,对循环经济实践也在大力推行,尤其是一些矿产资源企业,如攀钢矿业公司在“尾矿库”无害化堆存的建立、江西铜业集团在有效利用“三废”基础上形成的经济循环化系统,等等。但是,我国矿产资源企业的生态工业系统目前尚未普遍建立,循环经济的效益也未全部实现。

(四)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的金融支持现状。近年来,我国金融部门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等方面给予了政策方面的支持,但资金短缺、金融效率低下仍然是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的主要难题之一。

1.矿产行业的资金需求较难满足。矿产行业发展资金需求量大,回收周期长,期间也存在很多不可预知因素,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难以得到保障。因此,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经常遇到资金支持、信贷优惠等方面的难题。而且,循环经济的核心在于通过资源的循环利用,形成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横向耦合”。但是,无论是产业链的“延伸”还是“耦合”,都需要系列化、循环式、长期性的资金予以支持。

2.矿产企业融资渠道少、融资效率低。矿产资源领域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信贷,但是,受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体制的制约,以及对矿产行业的贷款条件也颇为严格,因此,造成数量不足与时滞等低效率现象。此外,矿产资源企业运用其他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投融资的规模较小,操作水平也有待提高。

3.我国矿产资源领域中金融市场发挥的作用亟待增强。近年来,全球矿业投资的强劲增长促成了金属期货市场的牛市,可以预见,未来矿产资源不仅会成为一种基础商品,更有可能成为一种金融符号。在来自于资本市场的各种金融要素的共同影响下,金融市场将更多地左右矿产资源的价格,与此同时矿业市场的活跃将会催生出更多的矿业金融衍生产品。因此,今后矿产资源领域对金融服务要求更高,而我国金融产品较少,中介机构整体水平不高,金融市场的调节作用亟待增强。

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模型分析

(一)矿产资源利用的经济学分析模型。矿产资源一般存量固定而且有限,增加目前的开发利用就意味着减少未来的开发利用。因此,矿产资源的优化利用,就是要把企业和社会的资源利用决策过程规范化,寻求有效利用资源的基本条件,确定不同时期的合理开采规模,从而获得最大收益。

首先给出矿产资源产品的生产函数为:R(t)=g[L(t),

S(t),t],其中t 代表技术和社会经济因素,R(t)为资源产品量,L(t)为劳动和资本的投入,S(t)为资源存量对当前产品生产的影响;接下来定义资源产品的需求函数P(t)=D[R(t),t],其中P(t)代表产品价格,D为t所引起的需求方面的变化;然后定义社会经济效益函数SB(t)=∫R(t)D[h(t),t]dh+A[S(t)],其中A(・)代表为使用的资源所提供的环境价值;最后用W代表L(t)的机会成本,r代表时间上的贴现率,那么矿产资源的社会最优利用模型为:

令q(t)为矿产资源的边际使用成本或者稀缺租,根据最优控制理论,求得以下两个确保资源社会最优利用的基本条件:

P(t)=dA(・)/dS(t)+W/[R(t)/L(t)]+q(t),即从全社会角度来讲,为确保资源的最优利用,任何时候矿产资源产品的价格都必须与失去的环境价值、边际开采成本和边际使用者成本三者之和相等。

r・q(t)=q(t)+[P(t)-q(t)]・[R(t)/S(t)]+dA(・)/dS(t),即当且仅当增加一个单位原位资源的保有所付出的代价(主要表现为出售该资源的利息所得),要跟所带来的好处(主要包括原位资源稀缺租的增值、矿产资源未来生产成本的降低以及环境价值的增加)相等。

在上述基础上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结论1:竞争性企业的微观决策倾向于过度开发资源,主要原因在于此时企业对于未来收益的风险性会给予较多的重视,并且企业决策一般会忽视原位资源存量的环境价值,因此对于竞争性矿产资源企业需要通过征收资源使用税和降低企业的贴现率等办法来调整企业的资源开发利用。

结论2:垄断性企业倾向于减少现在开采而增加未来开采,从而在短期内有助于资源的保护,不至于迅速枯竭,主要原因在于,此时垄断性企业可能忽视原位资源的环境价值,并且对资源产品价格有一定程度地操纵或影响。

结论3:矿产资源的稀缺程度、贴现率、技术更新进步、制度设计、风险及不确定性等均为影响矿产资源最优开发利用的重要因素,因为这些无不影响着开采成本、稀缺租、矿产资源产品价格等上述变量。

(二)提供高质量产品和降低成本的激励模型。根据上述分析,得知诸多矿产资源企业一般而言最有效的方式是垄断的或者是被管制的,那么我们需要为其提供激励以便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产品成本。

假定成本C是产品数量q、质量水平s、降低成本的努力水平e和技术参数β(β∈[β,β],在此只考虑连续情形)的函数,并假定提供高质量产品的成本是货币性的,那么其具体函数形式为C=(β+s-e)q; 设定一个反需求函数:p=P(q,s,θ),其中θ(θ∈[θ,θ])为需求参数,或者为需求惯例,而且P随q和θ的上升而下降,随着s的上升而上升。简单起见,我们用线性的反需求函数:p=m+ks-hθ-bq,其中m、k、h和b为已知的正数;根据均衡条件Sg(q,s,θ)/q=p,求得消费者总剩余函数Sg(q,s,θ)。

为方便表述,我们给出一个定义:如果质量的提高导致净边际支付意愿(即价格与边际成本之差)上升,则产品数量和质量为净互补关系,即,也就是说k>1。

定义企业租金为U=m-φ(e)≥0,其中为管制者向被管制企业支付的净货币转移支付,φ(e)为努力水平e的负效用函数,令λ表示公共资金的影子成本,则事后的社会福利为消费者和生产者剩余之和:

W=Sg-pq-(1+λ)(C-pq+t)+u

在完全信息下,功利主义的规制者就会追求W的最大化,即:

max W=(1+λ)(m+ks-hθ)q-b( +λ)q2--(1+λ)[(β+s-e)q+φ(e)]-λU

s.t. m-φ(e)≥0

接下来考虑信息不对称的情形,并假设管制者面临多维的不对称信息。令γ=β+hθ/k,那么该模型就变成了一维逆向选择问题。为方便起见,假设γ在区间[γ,γ]上的累积分布函数为G(g),信息不对称下的规划问题就成为:

s.t.U'(γ)=-φ'(e) e'(γ)

结合最终的求解结果和福利函数的凹性,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结论4:当且仅当数量和质量为净互补关系时(k>1)时,在不完全信息下的质量水平会低于完全信息条件下的质量水平(即最优的质量水平);对质量关注的增加会增加激励方案的强度,也就是会提高努力水平;那么提供高质量产品的边际成本上升会降低激励方案的强度。由此可见,如何加强产品数量和质量的净互补关系,对提高管制效率尤为重要,即在控制企业成本的基础上完善质量和价值之间的正相关机制。

三、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金融政策建议

循环经济是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利用的唯一方式,对其原因和必要性的分析可谓汗牛充栋,在此本文不再赘述。结合前面两个模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矿产资源企业的竞争性程度不宜过高,一般都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因此有必要对其行为进行管制。以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的循环经济发展所必需的金融政策支持,无疑要体现在克服资源的稀缺性、稳定较低的贴现率、促进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更新、完善制度设计和“质量――价值”正相关机制等方面。

(一)培育有利于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资本市场。实践证明,传统的融资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循环经济模式的融资需求,必须为此设计新的融资体系,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应培育发展循环经济的资本市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立证券融资、招商引资、金融信贷、民间资本等多元化筹融资体系,为循环经济型矿产资源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为企业及金融机构在更大范围内优化生产能力配置及其环境适配性而服务。

一般而言,高新技术与循环经济是紧密结合的。因此,今后我国矿产资源领域的资本市场创新的逻辑框架即是:资本市场创新――高新技术发展――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资本市场创新的具体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以风险投资推动循环经济型企业发展。我国矿产领域的循环经济发展中风险投资的重点应该是:建立风险投资基金,重点支持与循环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的创新项目,为风险投资行为制定特殊的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投资相应的风险,引导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行为,集中支持有利于带动循环经济产业升级、结构优化和技术更新的创新项目。

第二,发展二板市场,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管道。二板市场把企业家及其创新成果和风险资本家有机地连贯在一起,成为对长期性、高风险、高科技含量、高增长潜力的企业投资的重要制度支撑,而完善的资本市场必须在鼓励进入的同时也要完善资本退出机制。

第三,资本市场配套环境需不断改善。我国资本市场能否在循环经济发展中承担历史重任,取决于资本市场自身的完善程度。具体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是遵循资本市场的内在规律,以提高资本配置效率为最高目标,调整资本市场的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进行制度创新,如发行与上市分离制度等,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产业调控、公司治理监督约束作用。二是积极调整与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在培育股票主体市场的同时,积极发展企业债券、中长期票据、产权并购等市场,引入机构投资者,以此优化资本市场结构。三是提高国有股权的流动性,推进国有资本的有序退出,强化对国有股的监督制约机制。四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应改革上市发行机制,提高信息的透明度,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五是改善政府行为,强化有效监管。

(二)基于循环经济的银行信贷创新。当前,银行信贷创新应当按照循环经济新理念来设计银行信贷产品,创造银行信贷新的管理模式,才能在推进循环经济与创新银行信贷之间获得相对平衡。首先要对信贷产品组合进行创新。循环经济的核心在于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横向耦合。在此情况下,银行要适应服务对象的变化,关键在于着力对信贷产品组合长度和宽度进行调整,积极而稳妥地引入循环贷款的新组合,以保持信贷服务与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相衔接。其次要在银行信贷管理上取得新突破。银行在试行循环贷款中,必须对循环贷款实行专业化管理,应当紧紧把握如下三个环节:一是资金管理。如何测算附着于产业链的若干相关企业的资金需求量,是今后银行对循环贷款实行资金管理的重点。二是项目管理。银行对产业链或产业圈发放中长期循环贷款,应当按照项目贷款进行管理,特别要做好项目可行性评估和评价工作,严把资金“投入关”。三是风险管理。循环贷款作为信贷链向产业链渗透所形成的一种信贷新组合,其风险形式集中表现为连锁风险,银行要逐步在连锁风险的引发点与波及面之间构建一种阻抗机制,努力将连锁风险“扩散”效应降到最低限度。

(三)基于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开发性金融创新。开发性金融创新的意义在于它与发展模式的密切性,即其可以更紧密地根据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金融支持策略设计。其创新途径,大致可以通过规划先行、信用建设和融资推动三个环节在矿产资源企业之间和内部形成生态产业链条。一方面能够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现有的业务优势,采用硬贷款、技援贷款、转股期权贷款、企业债券发行、风险投资基金等多种融资模式;另一方面能够利用开发性金融机构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积累的丰富经验,采用“借款人直接借款――用款――还款”或借款人转贷的贷款模式。对于大型企业集团,可以采用集团统借统还、“平台直接借款――用款――还款”或“平台借款――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用款――平台还款”的贷款模式。对于一般企业贷款,可本着多元化、分散风险的原则,寻求当地政府、银行、企业的共同参与。

(四)实施保险创新。保险和循环经济发展存在紧密关系。循环经济发展存在的风险对保险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意味着保险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广阔空间。从产业角度分析,矿产领域的循环经济发展中面临三方面风险:一是开发风险;二是产业化风险;三是生态风险。为了适应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要致力于保险主客体创新,研究和扩大循环经济保险险种,创新保险产品,尤其在风险投资保险市场。同时,要促进保险制度创新,更新保险观念,推进高新技术保险资产证券化工作。适应循环经济发展要求,保险业还应从创新服务意识、服务手段以及服务体制等方面入手,建立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五)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功能,以完善矿产资源领域价格机制。通过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我国可研究探索排放配额制和发展排放配额交易市场,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促进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结合,调整不同经济主体利益,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炭、成品油等矿产资源的价格,利用价格机制的作用,通过比价效应,抑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矿产资源项目,促进符合环保要求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新技术脱颖而出。

参考文献:

[1]H.Hotelling,The Economics of exhaustible resources[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Vol.39,No.2,pp.137-175.

[2]P.Dasgupta and G.Heal,The Optimal Depletion of Ex-haustible Resources[J].The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Vol.41(1974),pp.3-28.

金融政策研究范文第2篇

【摘要】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中永恒的主题,与之相随的另一面则是地区差距这一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难题。控制区域差距扩大、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主要来自在市场机制作用基础上政府政策的选择。区域财税金融政策是针对市场机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失灵领域进行调节与引导,优先发展具有优势的地区,刺激和帮助落后地区快速发展。文章通过述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理论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现状、战略布局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效应,研究评价财税金融政策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关键词】 财税金融政策;区域经济;影响

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理论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中永恒的主题,与之相随的另一面则是地区差距这一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难题。

区域经济学理论认为,区域利益获得机制与规划是区域经济关系形成与演变的基本原因,控制区域差距扩大、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主要来自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上。为此,国内外很多专家学者对这方面作了深入的研究与论证。

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基于统一的开放市场和边际报酬递减的假设,对市场经济持乐观态度,认为市场经济这双无形的手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他认为在市场机制的驱动下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会使区域间价格趋于一致,从而使区域差距自动消减。

新古典经济学则持相反观点,认为在市场经济和“二元经济”条件下,区域经济发展必然伴随着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非均衡发展。1974年诺贝尔奖得主经济学家冈纳.缪尔达尔认为,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过程中,不但会出现地区间的非均衡性,而且还会出现“倒流效应”,即: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因各地区的自然资源及外部环境影响要素不同而出现地区间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在“循环积累因果关系”的作用下不断加强并形成循环规律,他认为经济发展过程实际上是落后地区高质量的生产要素不断流失并向发达地区集聚的过程,反复的“倒流” “循环累积”使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差距越拉越大。为此,他主张通过非均衡发展战略,一方面通过各种政策倾斜,优先发展具有优势的地区,但防止两极分化;另一方面,通过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与措施,刺激和帮助落后地区快速发展。

新经济地理理论认为,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与流向并非象新古典经济学增长理论所假设的仅受由稀缺性所决定的价格影响,还受制度、文化差异和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资本并非总是从剩余地流向稀缺地,其流向会受产业集聚和外部性所形成的递增收益效应的影响,市场不能自动纠正区域间发展的差距,政府的政策与制度会影响要素流向。因此,政府必须制定适当的产业、财税金融等区域政策并使之法律化以保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新制度学派将制度要素引入区域经济分析中,认为政府干预是导致空间转移的主要力量,政府应当委托特定的支持部门进行合理分布,来影响区域经济的空间结构,提高地区经济竞争力,主张国家应通过财税等政策进行转移支付,改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帮助落后地区发展,缩小地区差距。

综上所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际上就是在市场机制作用基础上政府政策的选择。

二、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现状、战略布局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效应

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均衡状态相对于世界上其他较大的经济体而言,情况更为严重,沿海与内地,东部、中部与西部等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而且差距大。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三大区域的经济总量、人均GDP、公共基本服务均等化等重要指标分析,其差距呈日益扩大的趋势,而且已出现较为严重的“马太效应”:东部由于具有充实的财力来提供公共产品,使经济发展有更好的外部环境,而中西部由于历史、地理等客观原因,长期以来经济欠发达,财力严重不足,从而限制了其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也因此抑制和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日积月累的“倒流效应”和“马太效应”,使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三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而且差距日益扩大,使得较先进的东部、中部地区进一步发展,而落后的西部地区更加落后,最终影响到整个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以促进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四大板块协调发展为核心内容的区域经济发展总体战略。为把四大板块的区域经济发展总体战略落到实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因素,按区域分工和协调发展的原则,划分具有某种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的空间单元,提出区分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战略,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并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采取积极稳妥的区域措施。

一方面,适时制定分类区域政策,并努力增强区域政策的有效性。根据各区域经济板块的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主体功能区发展的具体指导,通过组织制定省级或跨行政区的经济区规划或政策文件,细化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要求,指导各地方明确发展定位。例如:《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域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层面,国家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定位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中国沿海发展新一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也随之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北部湾经济区域发展相继制定了以产业政策为主,财税、金融、土地、外经贸等政策为辅的一揽子优惠政策;2009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西江经济带概念,确立了江海互动的发展思路,将打造西江经济带与发展北部湾经济区相提而论,规划将南宁建设成“国际区域通运输枢纽”,将柳州、梧州建设成“国内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酝酿编制《广西西江经济带发展总体规划》,准备研制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金融等相关优惠政策。

另一方面,实施分类管理,努力增强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注重对不同类型区域的分类管理,对于发展条件比较好的地区,特别是一些城市群、都市圈,比如: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经济圈和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重庆市、成都市,深圳经济特区等核心经济带,以及环渤海经济圈,东海经济圈,南海经济圈等,形成了多方面、多层次、多形式的区域合作新局面,鼓励其继续加快开发开放步伐;对于少数民族聚居区、贫困地区和边疆地区,加大扶持力度,坚持实行有中国特色的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例如,国家继续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政策,促进这些地区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

在区域发展战略和区域规划、区域财税金融等政策的推动下,中国区域发展格局正在发生明显变化。一是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增强。2008年,东部地区以占全国9.6%的土地和37%的人口,实现了约占全国54.3%的经济总量,继续保持全国经济发展重要引擎地位。与此同时,中部和西部地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发展活力竞相迸发,经济发展明显提速,2008年经济总量分别占全国的19.3%和17.8%,比2005年提高0.5和0.8个百分点,东北地区经济增速跃居四大板块首位,与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趋于缩小。从西部地区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7月11日在北京了《西部蓝皮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报告(2009)》。蓝皮书显示,从1999年―2008年十年来,西部地区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实现了大跨越。西部地区GDP由1998年的14 647.38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58 256.58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1.42%,高于全国9.64%的年均水平。据国家发改委网站和陕西经济信息中心最近的有关经济指标显示,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挑战,西部地区各省(市、区)经济社会发展仍持续向好趋势回升,GDP平均增速超过12%,超过全国平均水平8.7%的3.3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增速为15.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5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48 204.13亿元,增长34.7%,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30.1%快4.6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均超过全国平均15.5%的水平,达到18.71%;地方一般财政预算收入增速全部为正增长,平均增幅达到19.7%。自2001年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以来,西部12省(区、市)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 244.46亿元,极大地支持了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发挥了积极的效应,实现税收由2000年的1 360.83亿元上升至2008年的5 242.87亿元。这些数据表明: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已初见成效,而且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从“点”向“面”的发展和提升,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板块,到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等,东、中、西、东北等各个经济区域的发展呈现全面隆起和互动协调之势。

三、财税金融政策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及其研究评价

《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文件明确指出:实现主体功能区定位要调整完善财政金融政策。由此可见,国家把财税金融政策看作是推动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政策工具和杠杆。

区域财税金融政策是政府通过影响区域经济主体行为,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集中分配所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最终引导资源、要素和产品在区域之间重新调整,以缩小因资源禀赋、历史原因以及市场机制自发作用而形成的地区差距。区域财税金融政策是针对市场机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失灵领域进行调节与引导,旨在发挥政府与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保持发达地区持续增长,促进落后地区经济发展,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和杠杆。在此背景下,国内学术界对区域财税金融政策各抒己见,有专家通过分析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马太效应”现状提出了从财政支出责任、合理划分税收以及设立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等措施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胡洪曙,2009年);有专家通过分析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提出了消费税全额留存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财税政策(金华,2008年);有专家提出通过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实现财力在国土空间和功能区之间重新分配的主体功能区协调发展的财政政策(贾康等,2008年);有专家通过深化财政支出和财政投融资及税收改革,规范收费与税收征管,建立财税政策执行评估及责任追究制度,来构建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的财税政策体系(刘家凯等,2008年);袁天荣等(2009年)专家则提出了以建立税收利益协调机制为主线的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财税政策。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广西西江经济带发展总体规划》明确了“西江经济带”的发展定位,对促进“西江经济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西江经济带”建设的财税金融政策研究已迫在眉睫。但目前对此课题的研究成果尚属空缺。因此,“西江经济带”建设的财税金融政策研究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 [英]哈维・阿姆斯特朗,吉姆・泰勒.区域与区域政策经济学(第三版)[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金融政策研究范文第3篇

随着社会的发展金钱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社会发展的速度与进程,所以有一个合理的管理经济的方式。而且,在近代一些银行等机构的成立也为金融证券化创立了条件。1997年7月2日,亚洲金融风暴席卷泰国,泰铢贬值。不久,这场风暴扫过了马来西亚、新加坡、日本和韩国等地,打破了亚洲经济急速发展的景象。金融风暴成为了袭击整个世界的主要因素,当然中国也没有幸免于难。在我国金融的发展迅速,相比对国际的发展国家也很落后,因此,对我国金融证券化与中国金融创新策略的研究非常必要。

一、 金融证券化

(一) 金融证券化推行的条件

金融证券化在我国以及全世界范围内能够推行并不是一种偶然,而是有一定条件的。金融证券化的实质就是各方资金的合理调配。要对资金调配首先是要有足够多的资金。然而,资金并不是可以凭空产生的。因为世界上资金的积累是人类财富的积累。首先,是人类在一定的发展前提下,尤其实在近现代重工业迅速发展的前提下,人类的财富才得以迅速的积累,从而出现资金的积累。然而,在工业等各行各业迅速发展的情况下,资金问题的短缺和闲置以及不可分配的现象。在某一行业或者某一企业中,资金被大量闲置,而在另外一个企业中则出现了资金严重不足的现象,金融证券的出现正好可以解决各行各业经济领域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同时,经济问题的出现也同时带动了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的出现。但是,这些金融机构的出现也为经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国家统一管理经济、解决金融问题提供了方便。而且,这也金融机构的出现,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问题,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各行各业的迅速发展,也成为了人类进步的阶梯之一。

(二)金融证券化的意义

对企业而言,直接发行证券的形式在市场上筹集资金既便利融资,成本又低,还可享受发行证券本身的许多好处。对社会公众而言,有价证券在流动性和收益率方面比银行存款更有吸引力。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推动了公司融资证券化趋势的形成。在企业中,解决金融危机的主要手段就是“融资”。融资是公司注入流动资金的重要方式。当公司出现危机的情况下,任他方式的资金注入与使用即证券相比较而言都表现出一定劣势。然后,当今世界,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们对生活中的食物的追求越来越趋向完美化。所以,人们在资金的运转过程中也越来越青睐于金融证券的使用。金融证券是资金流动的最佳方式,相对于经济货币化,金融证券化的优势显而易见。

金融证券化的出现带来的好处并不仅仅是对国家以及公司带来利益。金融证券化也给许多个人带来了利益。比如,许多财产比较多的人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资金等通过金融证券的媒介投入到经济市场中进行管理,因此而获得财富。这样也给一部分有不动产的群体带来了利益。当然,金融证券化带来的利益并非只有这些,只要能抓住金融证券化大形势下的机遇,每个人、每个集体都可以享受金融证券化带来的利益。

二、 金融证券化的发展情况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重工业开始进入了迅速发展阶段,随之我国的经济情况也出现了好转。尤其是将我过的经济与全世界接轨,市场经济进入了全球的发展阶段。金融证券化也随之进入了我国经济发展中。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了全盛的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虽然我们从改革开放中抓住了经济发展的大好机会,但是,依然不得忽略经济发展给我们国家经济管理带来的挑战。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真正的勇士不是不能够发现深渊,而是明知是深渊还要跳下去。我们作为一个经济发展中的用着跳下了深渊,我们的挑战就是将这个深渊转化成为我们经济发展的另外一个机遇,使我们得以在全世界范围内得以生存,并且可以优于其他国家。然而,我们的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深水区,我们不知道发展的方向,稍不留神就可能将之前的经济发展带入毁灭中去。那么,这也就意味着我国的经济发展需要得到良好的管理。但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也处于实验阶段,出台合理的经济管理政策还比较困难。但是,国际金融证券化将我国的经济也带入到金融证券化的行列中来。这样的经济也为我国的经济管理提供了方便。因为在宏观管理经济的情况,资金的调集等是必不可少的程序,金融证券化恰是市场经济自动调节的重要方法,为我国的经济管理确实提供了许多便利之处。金融证券不仅是国家经济管理的良策,也是对各行各业公司的调集资金解决资金周转问题的考验。当公司内出现经济危机时,解决资金问题成为需要解决的首先问题。公司是否能够在短时间内利用金融证券化的局势解决公司的资金问题是每一个公司都会面的挑战。

三、 金融证券化的弊端

金融证券化的出现确实为国际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提供了便利之处,但是金融证券化的出现对经济的发展并不是百利而无一害。首先,金融证券化是社会节奏变快的一种经济发展产物,所以,金融证券化首先在经济发展节奏上比较快。虽然,这迎合了快节奏生活下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需求,但是,快节奏意味着给公司带效益快,让公司破产也比较快。而且,在节奏比较缓慢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有比较充足的时间考虑、找出对策以及想到方法筹集资金应对经济危机。但是,在转眼即逝的情况下,公司很可能来不及商量对策公司就破产了。对于公司而言,公司破产必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当然,公司破产也必然带来公司员工的大规模失业。公司员工的事业对国家来说,这也意味着有一个大负担降临。因为,下岗员工的生活质量难以保障,而且下岗职工再就业造成的就业负担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并非一件容易解决的事情。

四、 金融证券化带来国家经济管理的挑战

我国经济的发展相对世界平均水平而言并非前端国家,但是进入国际化的轨道之后,我们必须在经济管理中与世界水平同步。这就需要我们国家在经验不足的情况能够悟出更多道理、找到更多适合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政策和制度。

五、 我国经融证券化的新形势和创新

我国金融证券的发展随着国际形式而来,但是,我们必须有自己的创新的发展方式和管理方式去应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首先,我们要对我国以及国际的金融形式进行分析。因为,我们国家要有自己的发展方式,但是,我们国家是国际经济形式发展下一个重要成员,我们就要去迎合国际经济发展形势。而且,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要跟着国际发展形式走,否则掉队就会导致我们国家的落后,最终使我们成为遭受蹂躏的对象。曾经的闭门造车已经给我留下了教训,在我们国家也有这样的古话,“知彼知己才能百战不殆”。我们是一个大国就要有大国风范,不能在国际经济的发展下输给任何一个国家。

国家的经济发展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过程,在国际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要根据我们国家以及各国的发展形式及时调整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政策。当然,我们国家经济政策不能够照搬照抄其他经济发达国家的发展政策。因为我们是一个独立发展的国家,有适合自己的经济发展政策,必须要学会创新经济政策,才能促进我们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巴曙松,吴博,刘睿.金融结构、风险结构与我国金融监管改革[J].新金融.2013,(05):11-15.

[2] 韩大涛.高职金融证券专业人才体系培养教学改革研究――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市场论坛.2015,(04):87-89.

[3]岳红池.浅析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过渡[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07):75-77.

金融政策研究范文第4篇

关键词:竞争政策;金融消费者;立法保护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0-0182-03

一、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现状及立法缺失

(一)金融消费者析解

2000 年,英国颁布《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 2000),法案中以立法形式确定了“金融消费者”的法定概念。①1999年,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则对“金融消费者”定义为“以个人、家庭成员或家务目的而从金融机构得到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个人”。

虽然我国尚未有直接定义金融消费者的法案,然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消费者有明确规定。②因此,在现有法律规定范畴内,我们只能将金融消费者作为消费者的一种类型,使其借用消费者的概念,并在金融领域有所延伸。即消费目的为满足个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消费对象为金融机构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消费主体为个人投资者这三个要素的自然人。

(二)现状与立法缺失

如上所述,我国当前对于金融消费者保护尚未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其核心保护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余相关规定散落在各部金融法案中,如《证券法》、《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由各监管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这些法规在日趋复杂的金融环境和不断发展的金融市场中,对金融消费者的规制与保护显得力不从心。

首先,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适用性不强。相较于发达国家出台单独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做法,国内现有监管体制和行业自律体制都缺乏对金融消费者的关注,以至于权利受损时,其往往直接诉诸司法途径或者一般性行业的消费者保护机制。这种做法一方面给现有法律适用带来问题,另一方面也激化了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导致金融机构的声誉受损。其次,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规范不够明确。证券、保险等各个法案分别就监管做出规制,平级法案之间协调不足,上下位法之间甚有冲突,或者是同等效力的法律法规相互重叠交叉,要么监管重复,要么监管真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均无所适从,监管机构往往也因为缺乏明确的执法依据而“无所作为”,严重影响了法规的权威性。再次,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效力层次较低,操作性和指导性欠缺。最后,司法保护作为金融消费者的最后救济手段,始终存在诉讼费用高、诉讼周期长、举证责任难以及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很难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二、金融消费者保护与竞争政策的相互关系

(一)竞争政策的消费者标准

一直以来,竞争政策的核心目标在于实现市场竞争,其手段并不是通过限制竞争,相反是通过建立有序竞争来实现市场秩序。在经济学范畴内,竞争政策是市场经济国家为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而实施的一项基本的经济政策,在国家的各种经济政策中占有基础的、首要的地位,它被定义为所有那些为保护和促进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而采取的行动措施、制定的法规条例和设立的监察实施机构的总和。竞争政策是以维护竞争机制的路径最终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增进消费者福利为宗旨。因此,竞争政策的消费者标准是以消费者福利为评判标准,即其购买垄断产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对其(将)产生的后果为基础建立的,也就是说,消费者是否受到或可能受到群体性伤害这一标准是竞争政策制定、执行、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金融消费者保护与竞争政策的相互关系

1.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现竞争政策目标的层次性

从竞争政策的目标程度来看可分为终极或直接目标。通过竞争政策使市场内大多数行业形成有效竞争,是竞争政策的直接目标。当前大多数发达国家把竞争政策的终极目标定位在维护市场秩序、提高资源配置和实现消费者利益上。竞争政策的终极目标必须在直接目标实现的基础上才能得以实现。而其间消费者福利更是所有目标的真正落脚点。从操作性来看,实现消费者利益的最大化比实现经济效率的最大化更加现实。消费者既是“转嫁竞争损失的终端”,也是竞争政策的最终受益者。

2.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现竞争政策目标的阶段性

从竞争政策目标的阶段性来看,以实施竞争政策所带来的社会福利在长远和近期阶段相区别,不同阶段目标在消费者群体和企业群体之间的政策倚重有所不同。从长远看,消费者群体从社会福利的整体提高中获得更多的好处是竞争政策的终极目标,也是其长远目标;而在一定时期内,企业的发展必须得到重视,相应的,从近期来说,企业要在特定时期内从社会整体福利的分配中占据较多的部分。待到整体经济实力有了显著提升,竞争机制得到了体制、文化等多个层面的确立之后,竞争政策目标就会相应地进入新的阶段,社会福利的分配则应当更倾向于消费者群体,消费者也将成为市场竞争最大的受益者。

3.金融竞争政策的目标在于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实施改革开放以来,国内金融竞争政策的建立和实施将有助于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在金融业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切实维护本国合法权益,在拓展金融市场的同时,保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进一步增强我国经济金融的国际竞争力和世界影响力。中国金融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必须具备强大的自主性和实力,这与国内建设具有吸引力、执行力和创新力的金融竞争生态环境不可分割。良好的金融环境会在积极推动金融市场有序竞争的同时,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因此,金融竞争政策的健全完善显得尤为重要。在制定法规的过程中引入新的银行、证券、保险等市场主体,向金融市场注入新的竞争元素,激活市场竞争潜力是促进本国金融市场与时俱进,实现与国际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此外,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等法律制度体系也要不断完善,以实现规制金融垄断行为,优化金融竞争环境,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制度目标。

三、现有竞争政策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一)金融市场妨碍竞争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

金融市场中的垄断或限制竞争行为不利于有效的金融资源配置。以一直被诟病的金融业霸王行为为例,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实显而易见。金融垄断助长了权力寻租、贪污腐化,并最终损害金融消费者利益。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滥用市场优势,新增多项收费,引起公众强烈不满;①此外,金融机构滥用主导地位,在交易过程中强制使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二)现有竞争政策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导向

1.控制金融集团化及内部限制竞争协议

提供多元金融服务的金融集团一般是金融综合经营和跨业经营即产融混合合并的产物。其多元经营目的是各业务间高度互补和金融资源共享,集团内部各个法律实体形成利益共同体。金融集团的资源整合给金融监管带来重重困难,其在市场竞争中的垄断优势不断扩大,给市场竞争秩序带来潜在或现实威胁。金融集团往往通过限制竞争协议尤其是集团内部的限制竞争协议,以安排达到逃避竞争的目的。金融集团内部限制竞争协议具有隐蔽性,监管难度极大,根据“企业内部共谋理论”,有必要对金融集团内部成员企业之间的限制竞争协议进行必要的规制。②

2.银行“太大不能倒”原则的终结

传统的银行业“太大不能倒”原则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面临越来越多的质疑与挑战。“太大不能倒”原则最初是建立在银行系统重要性与公共性基础上的,从社会稳定角度上有其合理性。但该原则的适用同时带来道德风险、破坏竞争、财政负担等巨大负外部性。美国在《2010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中强调了大型银行清算程序,作为美国金融市场放弃银行“太大不能倒”原则的标志,并反映出美国银行监管的由“系统风险优先”向“公共利益与系统风险并重”的价值取向转变,然而这种转变实质上体现的是消费者利益优先的价值取向。

3.现有竞争政策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导向

无论是控制金融集团化、破除金融行业内部限制竞争协议,还是银行“太大不能倒”原则的终结,这些竞争政策都说明了现有竞争政策对于金融消费者保护是持有正面的、积极的导向。也就是说,现阶段金融业发展已经到达一定规模,整体实力也有所提升,对于已经从经济发展过程中谋取了福利的金融机构来说,促进建成金融业合理竞争秩序,一方面是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内在需要,另一方面更是竞争政策对消费者福利的体现。

四、竞争政策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影响

(一)通过竞争政策协调效率与利益的关系

竞争政策的目标在于保护竞争、提高经济效率、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利益,这些利益通常是趋于一致的,然而在不同的时期可能存在冲突。一旦出现冲突,其法律实施则必须依照原则的引导和解释。例如,当提高效率与保护消费者利益经营者发生冲突时,在多大程度上将获得的经济效率转移给消费者,就需要在增强或减弱经营者提高效率的动机问题上进行权衡;当金融行业提高效率、促进发展,与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两者发生冲突时,就需要对国家的竞争政策及其阶段性目标进行明确定位。

目前金融市场中存在行业之间与行业内部的竞争,前者如证券、银行、保险业甚至民间融资机构之间的竞争,后者则如国有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良好的竞争能避免垄断带来的信息不透明、共谋、恶意定价、搭售等现象,提高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使得金融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达到竞争的效果,最终实现保障金融消费者利益的目标。然而,过度的竞争也易带来金融市场的动荡,不合理竞价使得金融市场效率低下,不利于市场的运行,最终损害的还是消费者的利益。由于我国执法体制的特殊性,存在着竞争执法与行业监管协调、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等现象。这就尤其需要在竞争政策的统一影响下,协调金融市场效率与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的关系。

现阶段的竞争政策在整个金融市场中也需要区别规范,一些成熟的行业或业务,如银行的常规业务,应该加强竞争,实现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终极目标,而证券、融资担保等则首先以行业成熟为主。这并不是说这样的领域需要金融消费者保护,而是说保护的力度和广度应该是在竞争政策的导向之下,由竞争政策先来协调清楚效率与利益的关系之后,才是保护的具体措施制定。

(二)通过竞争政策影响具体保护标准和制度的确定

金融消费者有群体性的特点,区别于一般的个体消费者,而且关键在于其损失与加害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难以证明,因此在保护措施方面应该区别于一般的消费者保护。

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属于发散性正当利益,与一般消费者的指向性正当利益有所不同。所谓指向性正当利益,即某一消费者个体不受经营者有针对性地实施不正当行为侵害的利益,其本质是消费者个体所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私益。所谓发散性正当利益,即是某一范围或地区或一定范畴内的消费者组成的集体不受相关经营者个体(或其联合)发散性地实施不正当行为侵害的利益,其本质是由带有某种身份归属(行业、地区等)标签的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所组成的集体即“群”所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公益。金融消费者利益与竞争政策所保护的消费者利益两者属性存在内在同一性,即“群”的特点,因此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制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竞争政策的导向。

在金融市场竞争政策的导向下,金融消费者利益基于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的特殊性,保护过程中应该要注重“群”的利益,途径就是建立集体维权机制直接保护发散性正当消费者利益,比如引入集体诉讼的制度。此外,由于群体越大,群体内部越难做到信息共享以及相互协调,因此与利益侵害方谈判的成本也越大,所以可以在竞争政策的指导下减轻受害方的举证责任。

(三)通过竞争政策约束行政性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

金融政策研究范文第5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次级贷款自由主义

2008年9月集中爆发了被称为“华尔街风暴”的金融危机,其影响之大、范围之广,使得人们将之与1929-1933年资本主义经济大萧条相提并论。

9月7日,曾占据美国房贷市场半壁江山的房利美和房地美被美国政府接管;9月15日,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第三大投行美林被美国银行收购;9月21日,美国第一大投行高盛和第二大投行摩根士丹利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加上今年3月第五大投行贝尔斯登被摩根大通收购,至此,美国前五大投行已“全军覆没”。其它的金融巨头也未能幸免:9月16日,世界最大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IG)告急;9月25日,美国最大储蓄银行华盛顿互惠银行被美国联邦监管机构接管;9月29日,美联银行被花旗银行收购……金融机构纷纷倒闭不仅意味着“华尔街模式”的覆灭,而且引发了人们对于金融市场的深刻反思。

美联储前主席艾伦·格林斯潘(AlanGreenspan)10月23日表示,信贷危机“与我所能想象的任何情形相比,涉及面都要大得多”。在回答美国众议院监督委员会主席沃克斯曼(HenryWaxman)的问题时,美联储前主席表示,他从自己的思路中“发现了一个缺陷”。格林斯潘说:“当时我犯了一个错误,就是假定各机构(具体来讲就是银行和其它企业)的自我利益决定了,它们是保护自己股东利益的最佳方面。”[1]

格林斯潘曾经是神话般的人物,他1987年8月开始担任美联储主席,并且史无前例的四次连任,历经四位总统。他导引下的美国经济经历过两次衰退、一次股市泡沫和一次历史上最长的增长期,在克林顿时代创造出了“零通货膨胀”的经济增长奇迹。美国媒体曾经毫不掩饰的宣称:“谁当总统都无所谓,只要让艾伦当联储主席就行。”

由于格林斯潘对美国经济政策的影响力,人们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清算”到他头上也不奇怪,那么格林斯潘错在何处?他的错误对今天的危机应当负多大的责任?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理解这次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

一、投机与扩张--华尔街模式的本质

长久以来,以大摩和高盛为代表的一批从事证券买卖、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比从事储蓄和贷款业务的传统银行受到更少监管的独立投行,一直是华尔街的“形象代言人”。他们以少量资金投入,通过杠杆作用,对各种衍生证券进行炒作,以小博大,极短时间内实现牟取暴利。在这样的模式下,风险也随着一次次交易进行而累计、扩大,最终爆发出来。

金融衍生产品主要的积极作用是“对冲”投资损失,或者说规避风险,但并不是消除风险,只不过把一部分人的风险转移到另一部分人头上。比如商业银行为居民提供住房贷款,就面临着居民违约的风险;为了转移风险,商业银行将这些贷款合同卖给房地美、房利美和投资银行等机构;投资银行当然不能成为最终的风险承担者,它一方面将贷款处理成债务抵押债券(CollateralizedDebtObligation),卖给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对冲基金等在内的全球投资者,让债券持有者来分担房贷的风险;另一方面,投行创造出“信用违约保险”CDS(CreditDefaultSwap),让保险公司如AIG等为这种次债提供担保。

金融衍生产品的另一个作用是投机和套利,炒家除了会投机升跌,还会投机波幅。在1995年时,衍生金融工具投机得到臭名远播。尼克·李森,巴林银行的一名交易员,造成13亿美元的损失,导致这家有数百年历史的金融机构破产。

“次级抵押贷款”是指一些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无法还贷的风险很高。随着美联储连续17次加息,次贷购房者的还贷负担不断加重,同时美国房价下跌,使次贷购房者难以通过出售或抵押住房来获得融资,这样,越来越多的次贷购房者无力还贷。于是,房贷机构(商业银行)形成了大量的次贷坏账;“两房”、投资银行、全球各类投资者手中的大批次债由于失去偿付来源而大幅贬值,金融危机从此汹涌袭来。

“把钱借给能还钱的人。”是人类第一间银行大门柱上刻的唯一一句话。可是今天这些世界顶尖的银行家们竟集体把钱借给低收入者,投资银行给把贷款做成债券并且给予很高的等级,保险公司甚至为这种债券担保,为什么?

追逐利益固然是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则可以用心理学的一个规律解释:群体在做同一件事情时,个体容易丧失自我。于是人们相信:只要美国地位不变,全世界的人就都想去美国定居,美国的土地有限,那么房子价格总是要上升的,只要住房还在,我的贷款就不会收不回来。

次贷危机之所以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则是金融衍生市场的高杠杆性。衍生产品的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margin),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资金只需满足基础资产价值的某个百分比。以雷曼兄弟为例,从2004年到2007年,雷曼炒作的资产负债表高达3000亿美元,主要是通过购买住宅和商业房地产贷款证券作支撑的后盾。而同一期间,雷曼只增加了60亿美元的股本--相对3000亿,可说微乎其微。所以,雷曼的资产从极高位的24倍资本,增加到了更高位的31倍。反过来,如果投资总价值下降3%,那股东的权益便完全被销除一空。[2]

二、新自由主义--格林斯潘拒绝监管衍生金融市场

既然认识到了衍生金融市场本身的高风险,以及银行家及投资精英可能利用专业知识和影响对其他投资者作出不当引导,那么首先想到遏制危机的重要办法就是加强市场监管。然而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奉行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强调减少政府对金融、劳动力市场的干预,从而埋下了危机的祸根。

20世纪90年代,有些人声称,衍生品市场已变得如此庞大,并且难以理解。为了金融系统的整体安全,他们要求联邦政府介入,加强衍生品监管。无论是会见政府官员、出席国会听证会,还是在听众云集的场合发表演讲,格林斯潘一直坚决反对限制衍生品交易。他希望这一问题由华尔街自行解决。[3]格林斯潘一方面信奉市场的力量,相信华尔街金融市场的参与者行为是可靠的,因为他们都应该是自己机构利益的最佳代表;另一方面,他认为与个人私利相比,政府的干预会是“邪恶的”。1998年,对冲基金“长期资本管理”因衍生品投资而陷入破产境地,引起一场金融风暴。但在格林斯潘施压下,美国国会仍然宣布冻结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6个月监管权力。

格林斯潘对华尔街的信任并非毫无理由--经济学基本假设之一就是“理性人”: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知道什么是有利的,什么是不利的,并且总是趋利避害。所以华尔街精英们应该珍惜自己的声誉,把握好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然而,他低估了市场扩张的力量,一个人冒险固然不是明智之举,拉上其他人一起“摊薄”风险之后,人们的行为就要大胆得多。正是有投行的分析、金融创新作为支撑,商业银行才一再扩大次贷业务;而投行有了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以及其他投资者作为客户,金融创新之举也越来越多。当经济不再增长,资金链断裂,自然是一损俱损。

在反对一切政府干预和宏观调控的政策下,政府放弃了对市场的有效监管,金融市场的高风险性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高度自由最终导致金融风险爆发,对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冲击。

三、政策导向的变化--金融危机的影响

金融危机的影响不仅仅是大量金融机构的倒闭、危及实体经济,还将改变经济政策导向。从格林斯潘“认错”来看,金融危机将促使人们重视金融监管,背离自由导向的市场原则。

自现代经济学产生的三百年间,西方国家一直强调自由市场的力量,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曾频频指责其他国家比如中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市场的优点非常明显,能够促进效率,而它的缺点也非常明显,以自我为中心的盲目扩张容易导致危机。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是一例,这次金融危机也是。

理论在现实面前总是虚弱的,尽管美国一再推销“让金融体系自己寻找平衡点”的自由主义金融政策,但是自由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拉美债务危机;美国储蓄和贷款危机;斯堪的纳维亚银行业危机;美国房地产危机;日本房地产泡沫和随后的金融危机;墨西哥龙舌兰危机;亚洲和俄罗斯金融危机;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ong-TermCapitalManagement)破产;“网络泡沫”;以及现在的“次贷危机”。金融自由化的好处明显:让很多人变得格外富有,但坏处也是明显的:危机频繁并且代价高昂。

于是在金融危机面前,白宫毫不犹豫的举起了干预大旗:10月14日,美国政府宣布向银行注资2500亿美元,同时为银行新债提供担保;10月21日,美联储表示,将动用多至5400亿美元,用于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购买短期债务,以扶持美国金融体系的一大关键支柱;推行从陷于困境的金融企业买入问题资产的7000亿美元计划;[4]等等。

美国政府这次市场干预的政策力度堪称历史之最,对我们也有重要启示。首先,市场自由是相对的,比信奉自由主义更重要的是把握好国家在经济中的职责,那就是维持经济稳定,尤其注重行业监管的力度,预防危机的发生--多数人相信,如果美国政府重视金融市场的风险,对金融衍生品加以管制,那么次贷危机不会扩展到今天这个地步;第二,金融危机的关键是如何恢复信用,政府注资私人银行最主要的作用不在于提供资金,而在于给出一个信号:政府将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美元本位制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的困扰乃至灾难的风险急剧增加,如何应对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的传递效应,这已是关系到我国金融战略和中国整体发展战略的问题。尤其是我国正处于金融市场改革的重要时期,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制订政策、如何对待衍生金融市场,都需要更加谨慎的考虑。

参考文献

[1]引自《格林斯潘“认错”》,FT中文网,2008-10-24

[2]引自《希望,华尔街模式的消失》,扬子正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