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农村合作社的缺点

农村合作社的缺点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农村合作社的缺点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农村合作社的缺点

农村合作社的缺点范文第1篇

目前,世界各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按其结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模式:

1、单元金字塔模式

该模式是指农村合作金融只有一个系统,最上层是全国性统一联合组织,中层是地区性联合组织,底层是信用合作社,就象金字塔一般。这种体系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德国。最高层的全国性统一合作金融联合组织,是1895年创办的普鲁士中央合作银行;中层的地区性合作金融联合组织,是莱茵河农业合作银行成立后才开始出现的;最基层的是雷发巽银行,目前约有3000余家。德国雷发巽银行的资本金主要来自于农户、小农场主、银行雇员、自由职业者以及社会援助。地区合作银行的资本金则绝大部分来自于基层雷发巽银行。中央合作银行的大部分资本金除由地区合作银行提供外,政府为了表示对合作银行的支持,也参入一定的股份。根据《德国合作银行法》规定,政府最高可参股25%。中央合作银行主要负责人的任命要经政府同意。

2、多元复合模式

该模式是指农村合作金融由多个不同系统组成,各系统内部又是由多级组织构成。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美国和丹麦。美国的农村合作金融由联邦农业信贷管理局、联邦土地银行及其协会、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和生产信贷协会、合作银行等组成。合作银行是在1933年《农业金融法》通过后成立的,除了中央合作银行外,12个农业信贷区各设有1个合作银行。但每个区的合作银行须接受所在区农业信贷管理局的督导。合作银行初期由国家出资创办,1968年还清了国家拨款,现在完全归农民组成的农业合作社所有。丹麦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雷发巽式的合作社系统,与其他国家的雷发巽银行在合作原则及经营方针上相差无几;二是储蓄银行系统,是根据《特别法》而设立的劳动者自治的金融机构;三是农民贷款合作系统,是借款人自主的团体,但它能依据政府

《特别法》发行债券;四是合作银行,其主要任务是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相互配合,进行农业信贷业务的协调。

3、半官半民的“两节鞭”模式

该模式是指中央合作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是政府财政拨人的,地区和基层合作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是农民自愿投入的。其主要代表是法国农业互助信贷银行,它是按三级法人制建立的,由地方合作银行、地区合作银行和中央银行组成。地方合作银行的社员除了农民以外,还有小工厂主及雇员;地区合作银行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目前共有94家;中央合作银行是按公法建立的,受农业部和财政部双重领导与监督。

地方合作银行和地区合作银行的管理严格按信用合作的原则进行,中央合作银行则是一种商业性质的政府行政机关,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委员会,其成员来自于议会代表(参众两院各3名)、政府官员、有关行业组织代表、地区合作银行代表,其执行机构为理事会,成员中7名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另外4名为政府官员和该行的总经理,其总经理由政府任命。

4、“二三三”模式

该模式是由二重结构(既有政府投入,又有农民投入)、三个系统(农业、渔业、林业)和三个层次(上、中、下级)所构成的。只有日本实行这种模式。日本的农林中央金库是农林渔系统的信用合作组织,由全国农协、渔协、林协和联合会等政府部门投资设立。另外,组织了全国约一万个农业协同组合、渔业协同组合和森林协同组合,并分为上中下三个不同的层次,上面是农林中央金库,中间是农林中央金库的分支行,下面是众多的协同组合,形成统一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世界各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逐渐从分散走向统一,目前世界各国基本上都形成了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合作金融网络组织。(2)自下而上地控股,建立合作银行体系。各国在合作银行成立时基本上都是基层信用社向地区合作银行投资人股,地区合作银行再向中央合作银行投资入股,但中央合作银行一般都有政府资金投入。(3)各国合作银行基本上都采用多级法人制,各级机构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4)合作金融组织都实行民主管理,这也是合作金融性质的最重要体现。(5)西方国家的政府对农村信用合作组织都采取保护与支持的政策。

二、国内比较: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模式分析

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主要是农村信用社)比国外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起步晚,发展道路曲折。尽管目前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但发展前景较好。许多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模式作出了较为科学的设计,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四种:

1、规范化的合作经济模式

这种模式是按严格的罗虚代尔合作原则组织起来的信用合作社。主要内容包括:(1)自愿原则,即农民可以自愿加入或退出信用合作社,不受其他人为因素的限制。(2)交易返还原则,信用合作社一般不直接对社员分红付息,而是通过交易返还(即贷款利率较低)将一部分利润返还给社员。(3)公平原则,在信用社投票选举时,不是按人社资本的多少来决定票数,而是一人一票制。

可见,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农村信用社能更好地面向“三农”,提高社员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缺点是无法突破社区的限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能形成区域和全国性的统一组织,不便于在更大范围内抵御风险。

2、一级法人制的合作银行模式

在我国苏南等农村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有所创新,有人将这种创新称这为苏南模式。它是在原有乡镇信用社基础上进行合并,建立信用合作社的县级联社,或称之为合作银行。合作银行为一个独立的法人,而原来的各乡镇信用社取消法人资格,成为合作银行的分支机构。但这种合作银行已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合作经济组织,而是以盈利为目的股份合作金融组织。

3、分散化的商业银行模式

这种模式的设计者主张将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化,即将原有的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众多分散的小商业银行,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农村联合经济体、农村乡镇企业等经济主体共同出资,出资者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不再是信用合作社与社员的关系,而是银行股东与银行的关系。经营目标就是纯粹的利润最大化,经营管理方式严格按股份制商业银行模式运作。其经营范围也与一般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相同。

诚然,这种模式可望能改变我国目前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和管理模式,从而提高信用社的盈利能力,摆脱经营困境。但缺点也比较明显,由于农业生产的资金使用效益低于一般服务业和制造业,从而使农村信用社在追求盈利目标的驱使下,将资金转移到非农产业或城市投资,从根本上背离“三农”方向。

4、多级法人的合作银行模式

这种模式是根据自下而上控股的原则,在各乡镇信用社的基础上按行政区划建立起县级合作银行,在县级合作银行的基础上建立起省级合作银行,在省级合作银

行的基础上再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农业合作银行,乡、县、省和国家级合作银行都具有法人资格。另外还有人提出,不一定要按行政区划设立四级体系,而只需按社区或经济区划,自愿联合,设立三级体系即可。这种模式虽然有利于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和开拓业务,但对农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对农民来说,并无多大的实际意义。或者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设想事实上就等于再造一个

中国农业银行。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我们认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目标模式应该是由中国农业银行控股的“二节鞭式”的二级法人制合作金融体系。

这一体系就是将现有的乡镇级农村信用社改造成规范的合作经济模式,然后按自下而上地控股原则,建立起县级合作银行,或将现有的县级信用联社改造成县级合作银行,使其体制成为按股份制构建、按合作制运行的“准合作银行制”。再由各中国农业银行的市级分行对各县级农村合作银行进行控股,并实施管理指导和业务渗透,从而通过现有的中国农业银行建立起一个全国统一合作金融体系。

三、问题与症结:当前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面临的深层矛盾

1、机构理顺与定位不明确的矛盾

我国农村信用社自1996年与中国农业银行脱钩后,虽然自立门户,但却没能理顺各机构之间关系,建立自律管理体制。如地市级以上由人民银行作为农村合作金融的临时过渡性管理机构,对外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内是农金科,既管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又管理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使基层农村信用社无法适应。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所处的地位以及在农村金融市场中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如何定位不明朗,这就势必阻碍其健康发展。

2、保本经营与管理水平低、经营环境恶化的矛盾

目前,我国一部分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比率居高不下,潜在风险大。这一方面是由于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低造成的,其表现是资产结构不合理,形式单一,基本上为信贷资产;低息存款少,负债成本高;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和内在激励机制等。另一方面是由于经营环境不断恶化造成的,主要表现在保值储蓄的保值部分一直挂帐未消化,而其他商业银行的保值部分都由财政负担;“农转非”资金难以消化,许多企业借改制、破产为名,逃废和悬空信用社债务;不健康的债务文化蔓延,形成新的道德风险;经营负担过重,承担了农村90%以上的农业贷款,其政策亏损无法得到弥补。而且近年来,许多地方的税务、工商等部门把信用社作为税费重点征收对象,取消了对信用社税费优惠政策,更加重了信用社经营的困难。

3、“三农”方向与资金投向结构的矛盾

由于目前农户发展农业生产所需贷款量有限,农业产业化进程和规模处于初级阶段,信用社又大都采取稳健经营的方针,从而使其真正投入“三农”的资金相对有限,而是将大量资金投入到了城镇企业、国有企业和其他非农产业。结果是大量的资金从农村转移到城镇,违背了农村发展合作金融的原始初衷,加速了城镇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马太效应”。同时使信用社储源陷于枯渴,资金周转出现梗阻,反过来又限制了合作金融自身的发展。

4、自成体系与联行条件不成熟的矛盾

从抵御风险和适应现代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来看,农村信用社走向联行和自成体系是其必然趋势,但目前农村信用社县乡两级营业机构通存通兑面与商业银行有明显的差距。农村信用社没有独立的联行体系,结算渠道不畅成了阻碍、制约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的瓶颈因素,致使许多由农村信用社扶持起来的企业因自身发展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而转户其他金融机构。有的农户汇学费给孩子不得不跑到城里商业银行,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服务市场的拓展。

四、促进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1、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完善其内部管理体制

如果要实现向目标模式的过渡,首先就要按合作制原则完成农村信用社的规范化改造,再按自下而上控股的原则,建立县级合作银行。同时明确法人责任制,完善合作银行核算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根据所处地域、资产质量、人员素质等因素,合理确定各部门的考核指标,实行分类考核,以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然后再实施中国农业银行控股,建立全国农村统一的合作金融组织体系,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建议将我国目前从上到下都有

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改组成人民银行的农村金融监管部门,只从事农村金融的监管工作,不再从事信贷活动。原有的资金如果是县级信用合作联社的则划回到县级合作银行,剩余资产划拨到中国农业银行,用于对县级合作银行的控股,同时各市级农业银行还可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控股投资,并对县级合作银行进行业务指导与渗透。

2、加快农村合作金融的立法工作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信用社,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几经周折,至今仍未定型,其主要原因是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对农村合作金融的定位。因此,必须在总结农村信用社近50年发展历史,广泛征求基层农村信用社、地方政府、农民和企业的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制订《农村合作金融法》,以法律形式对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管理体制、扶持政策等进行规范,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3、强化管理,逐步提高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质量

首先,在成立县级合作银行后,应设立专门的信贷管理部门,对基层信用社进行业务指导与管理,加强对小额农户贷款的管理,努力盘活农村信用社的资产。其次,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增加服务项目和品种,积极改变农村信用社资产单一化状况。如为配合农村的小城镇建设,可对购买或建设商品房、门面住房发放按揭贷款;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大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发展代收保费、电话费,工资等业务;参加全国银行拆借网,提高富余资金的运作效益等。再次,可建立省级农村金融债权管理公司,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进行剥离。该金融债权管理公司的资本金由中央、省政府共同出资,其中中央财政应返还农村信用社的保值储蓄补贴作为中央财政的出资,省级财政以农村信用社收购农村“两会”资产的数额出资。通过成立金融债权管理公司,收购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使基层信用社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同时,为提高农村信用社核销呆账的能力,可考虑将目前呆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从1%提高到1.5%。

4、尽快落实优惠政策,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且生产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效益低,是我国政府长期以来一贯予以扶持的产业,而服务于这一产业的农村信用社就应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这包括:(1)减少税种,降低税率。如对农村信用社免交所得税,对于在贫困地区和粮棉大县(市)区的农村信用社减免营业税。(2)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扶持。如国家应把政策性支农扶贫款、农村专项开发、科技扶贫、农村水利和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业务权还给农村信用社;加大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再贷款力度;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实行灵活的利率浮动政策等。(3)各级地方党委

、政府应尊重农村信用社经营自,维护金融债权,规范农村金融秩序,建立农村金融“安全区”。

农村合作社的缺点范文第2篇

1.财政支持欠力度,支农效果不明显

从表面上看,国家财政对于农业投入的资金量稳步上长升,甚至保持年增长幅度在10%以上,2008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合计为56255亿元,年增幅为30%,年增量为1307亿元,2013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合计为13799亿元,年增幅为11.4%,年增量为1573亿元(数据来源为《中国统计年鉴》),这些数据,初看起来,似乎还是挺充裕的,但是实际情况并不像数据反映的那么乐观。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长期以来,工业经济和城市经济一直占据了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在资金有限的前提下,各地方政府更愿意把资金投向见效快的非农领域,从中央财政支农占财政支出比率来看,1991年为21.3%,2000为12.7%,2004年为10.8%(数据来源于永臻.《消除新农村建设中财政资金投入的体制性梗阻》),很显然,中央财政支农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是逐年下降的,日积月累,年复一年,农业的积欠越来越多,工农、城乡差距越来越悬殊,最近这两三年稍有好转,财政支农,不管是绝对数还是相对数都有所增加,但是考虑到农业经济占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这些财政支农增加,还是显得非常的单薄和不足,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依旧非常的不对称,其实这样的增加也更象是对过去积欠的一种偿还。另外,财政支农的结构也不太合理,支农财政资金投入多集中在各类农林水利、气象研究、农业科技等单位,农业基建、农业承建等基本建设项目,税费改革、政策补助等补贴开支,而对于农民自身发展密切相联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综合支出投入则显不足,农村教育卫生、农村医疗保障、农村社会保障、农村社会保险面等方面的投入始终得不到满足。

2.支农资金管理混乱,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财政支农资金在管理上也存在许多严重的问题,范围不清,整合缺乏,监督无力,管理不善,使支农业资金经常不能按时按量到位,新农村建设整体进程受到很大的不利影响,地方政府对“三农”问题重视不够,支援不足,过分依靠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相对于中央财政的支持,地方财政支农的比率逐年下降,在我国的经济实力已经极大提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已经拥有强大的投资能力,可是在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业绩指标主要是GDP、经济增长速度等指标,所以地方政府并不愿意把资金投入到利益比较偏低的农业、有些属于地方政府负责的配套资金经常不能按时、按量到位,新农村建设项目缺乏有效的管理,在申报建设项目时煞费苦心,争获资金,但是获取建设项目后,却对建设项目的实施缺乏应有的关心和有效的管理,宝贵的财政资金在很多建设项目的实际使用效果并不如申报时所说的明显,甚至很多时候,还会对财政支农资金发生挪用、挤占、转移等现象。支农财政资金在到达“三农”的基层实用过程中,一般得经过省、市、县,乡(镇),村、屯等各级别的政府及财政部门,层层级级,各层级中又得经过许多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关关卡卡,资金流动速度非常缓慢,不仅使资金损失大量的时间价值,而且“夜长梦多”,时间拖得越久,意外发生越多,资金的逐级损耗会增加,资金的到位率会减少。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自审自批、自监自督”,财政支农业资金的审批权和监督权都同时由财政部门来行使,虽然有时能有利于对资金进行必要的整合和统筹管理,但是这种“队员兼裁判”的管理方式也为“黑哨”的产生提供了方便和可能。

3.金触支持不足,资金流失严重

目前,我们的农村金融体系主要包括农村合作金融、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等三大机构,三者各自为政,缺乏必要的协调和协商,使农村金融市场管理混乱、效率低下,商业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市场兴趣不大,已经慢慢撤出农村金融市场;政策性金融机构本身资金来源不稳,业务范围限制严格,功能不健全,经营不灵活,支农的效果不明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由于自身历史条件的限制,无论治理结构、管理机制、还是资本能力都存在很大的欠缺,自身实力相当有限。另外,金融资金本身具有“趋利”的特性,这种“趋利”的特性对于农村金融资本产生很大的不良的影响,农业作为第一产业,比较古老和原始,生产技术及生产手段都比较落后,而且上受许多自然困素的制约和限制,相对于第二第三产业,农业确实属于高投入,低产出,投资长,回收慢的高风险产业。许多商业金融机构,甚至是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往往都从自身经济效益出发,对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功能不够重视,支农贷款率逐年下降,在效益的驱使下,许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只收不放,或是多收少放,将在农村金融市场吸收到的资金被用于获利较高、风险更少的工业和城市,使大量的农村资金外流,使原本就非常紧张的农村金融资金雪上加霜,缺口越来越大,新农村建设金融资金支持力度严重不足,不能有效解决农民贷款的难题。

二、新农村建设投融资对策与思考

1.加强财政支农力度、规范财政支农管理

国家财政资金是新农村建设最有保障的、最稳定的、最主要的来源,在国民收入的分配过程中,应该适当向“三农”倾斜,我们的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长期的资金投入,需要建立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来做保障,支持新农村建设,是国家财政的义务和职责,国家财政得扎扎实实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不仅仅是支农资金增长额高于上一年度,而且增长率还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率,加大对农民的各种补助,粮食补助、良种补助、种植补助、养殖补助、农机补助、农建补助等,建立各种农业基金,粮食风险基金、养殖风险基金、水利基金等,提高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出,提高对农村“新农合”医疗保险的支出,提高对农村“低保扶贪”的支出,各级地方政府要充分理解新农村建设对于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保持整个社会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的任务和支出范围,切实担负起作为投资主体的应有责任,不仅要按时按量投入各种“三农”配套经费,各级市县财政也要加大支农资金的投入,促进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发展,随着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城镇化的进程也将进一步加快,国家也会增加土地征收,用于城镇开发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城镇开发会产生数量可观的土地出让金,各级政府应该把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投入到“三农”中去,毕竟土地的征收一般都是农民土地低价的转让,把土地出让金投入农业,也算是取之于农,用之于农。此外,在加强财政支农力度的同时,还要规范财政支农的管理,在财政支农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要坚持“好钢用在刀刃上”的投入原则,力求使支农资金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对于一些发展快、作用大、功能强、效益高的领域和项目,如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农业技术推广、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技能培训、农业科技养殖、农业科技种植、农村物流运输等应该优先发展。整合各种支农资金与资源,科学预算、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对于当前我们支农资金管理部门众多,层级众多,关卡众多的特点,应建立高效的资金管理体系,加快资金的流动运转速度,力求产生最大的时间价值和投资效益。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财政内部监督,硬化社会公开监督、细化审计专业监督,使支农财政资金的使用高效、快速、规范、安全,为新农村的建设提供殷实的资金保障和强劲的动力支持。

2.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市场是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向金融机构融入资金是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一条重要的途径,但目前,我们的农村金融体系还不够健全,没能够为新农村的建设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要想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紧缺的难题,必须得健全农村金融体系,使政策金融、合作金融、商业金融等各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各显其能,同时对能做到功能互补、相铺相成,相互促进。在世界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政策性金融一般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既有财政功能又有金融功能,发挥出相当关键的作用。但在我国,目前,农村政策性金融的作用还是比较有限,我们政策性金融的主要机构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4年成立至今,曾给农业发展带来很多积极的帮助,但是他本身也存在很大的缺陷,业务范围不大,功能相对不足,主要的业务一般集中在粮食和棉花的生产和流通,对于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非常有限,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作为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体,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该在政策制度、引导合作、战略发展等方面发挥出骨干和支柱的作用,业务范围不能仅限于传统的小领域,应该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扩大业务的范围和内容,增加金融产品和贷款种类,立足于解决“三农”发展资金的角度,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照顾重点兼顾全面,使“三农”的发展能够得到强有力的、可持续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对于商业金融,存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农转非”情况严重,在利益和效益的驱驶下,各商业银行更愿意把资金投资到收益更高风险更小的非农领域,而对于发展水平较低,见效较慢,风险较高,同时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的农业,兴趣不大,“多收少投”、“多存少贷”往往是把从农村金融市场吸取的存款资金投放到非农领域,甚至有些商业银行干脆就撤离了农村。国家要制订相关的政策,要求或鼓励商业银行为“三农”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商业银行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适合“三农”的金融产品及服务方式,在农业规模化经营、农产品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为“三农”提供资金支持。农村合作金融目前最主要的代表是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少数与“三农”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新农村建设金融支持的主要来源。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改制的过程中,有些“权责”“职责”难以划清,再加上还有很多不良的贷款,形成了沉重的“先天性包袱”,使农村信用合作社存在“三不”的严重缺陷,“机制不全”、“资金不足”、“实力不强”。由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村金融中所处的位置非常重要,所以必须得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扶持和改革,中央银行要适当对农村信用社进行倾斜性照顾,加大支持力度,在再贷款资金、存款准备金利率、开户条件、现金管理、税收政策、债权维护、打击逃债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实行优惠政策。农村信用合作社还要改善自身的一些缺点,改良法人结构和经营机制,实行统一的法人管理体制,对基层农村信用社进行统一的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纳税。对于无法回避的历史包袱问题,国家可以考虑用适当的政策,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适当的补偿和减免,使其实力得以不断的加强,更好的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3.突出农民主体作用、疏导农村民间金融建设

农村合作社的缺点范文第3篇

小时候,农家女孩何慧丽最强烈的愿望就是逃离农村。她做到了。2000年,何慧丽成为拥有北京市民户口和中国农业大学老师身份的年轻学者。3年以后,何慧丽向往的地方重新变成了农村,她申请成为河南省兰考县县政府的挂职副县长,在那里帮助农民组建了经济合作社、文艺队、老年人协会。

又是5年过去了。曾短暂地回到大学的何慧丽重返兰考,她被任命为兰考县委常委,在那里继续着自己的乡建实验。“徜徉于乡村的道路上,我甘之如饴。”何慧丽说。更重要的是,她认为乡村是最适合自己做学问的地方,是她未来的发展希望所在。

从小到大的“野路子”

虽然生在农村,但何慧丽从小是个娇生惯养的孩子。母亲38岁时才生下她,大哥、大姐都比她大十几岁。何慧丽不做农活,一做农活就头晕。她吃不惯农村的饭,玉米面馍一吃就吐。晚上饿得不行,就摸块红薯来吃。

虽然娇生惯养,但豫西穷山沟里的条件实在有限。长到8岁,何慧丽才第一次吃上肉。那次,父亲带她去县城,花2毛钱给她买了块猪肝。吃完猪肝,何慧丽哭了。她发誓:“我一定要到城里去!农村不是我呆的地方。”

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要想离开农村,唯有读书一途。从那时起,何慧丽变成了一个刻苦和顽强的孩子。小学毕业,她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到了镇中学。村上离学校有十来里地,每天上学和放学,何慧丽都是独自步行往返。初中毕业,她又考到了灵宝县一高。3年后,何慧丽以三门峡市文科第一名的成绩,被武汉市一所重点高校录取。

从村里到镇上,从镇上到县城,从县城再到大城市,何慧丽人生的上升轨迹,每个阶段的情形都基本相似:在新的环境里,何慧丽先天不足,像个丑小鸭似的,不被老师和同学看好。她凭借着发狠、韧劲和自己的“野路子”,逐渐在这个环境中拱出头来。

镇里的中学,集合了全镇孩子中的好苗子,何慧丽村只有两个孩子考进去。由于营养不良,这时的何慧丽身高1米29,体重只有50斤。她土里土气,不会说普通话,一开口别的同学都笑了。老师也没觉得她有什么优秀之处。为了引起老师注意,何慧丽早读的时候特别大声,老师就让她当了班上的读报员。课余,何慧丽天天在学校的阅报栏前看报。阅报栏里有十几种报纸,许多学生都在看,只有何慧丽边看边抄,社论也抄。她从社论里学会了很多“豪言壮语”。

高中时,何慧丽领悟到读报不重要,考试要第一,刻苦最重要。她想:“我的营养跟不上,综合素质不太好,怎样才能考上最好的大学?”她主动要求保管教室的钥匙,这样就能保证自己每天都是最后一个出教室的门,又最早一个来开门。学校开元旦晚会,何慧丽是山里出来的孩子,什么也不会。有位同学会唱豫剧《朝阳沟》,何慧丽就让她教,同学演银环娘,何慧丽演栓保妈。她们的节目是晚会上最好的一个,同学们鼓掌把手都拍红了。

考上大学后,何慧丽更自卑了。妈妈让全村最能的人给她做了身新衣服,但是一到大学,就显得非常土气。何慧丽不大会说普通话,她说的那些豪言壮语,人家一听也笑了。为了在宿舍里得到认同,何慧丽争着去打水,谁病了就替她打饭。她的那辆破自行车,全宿舍的人都骑遍了。也许因为她过于热情,选班干部时,何慧丽当上了生活委员。

大学快毕业时,何慧丽突然不想离开校园了,因为觉得在大学里没拿到什么,不甘心。她决定考研。很多人都笑她,认为她考不上,因为她的学习成绩不拔尖,只是班上一个热心人而已。离考试只有3个月了,别的同学都忙于找工作,谈恋爱或者分手,哭的哭,闹得闹,何慧丽一头钻进图书馆,从早呆到晚,中午只喝一杯水。有一天,同学过生日,拉她去吃饭。在饭桌上,何大哭了一场。

何慧丽考研的成绩并不理想,但是运气好。负责招生的老师,想让人跟她搞妇女社会学,别人都不愿意,只有何慧丽连连点头,于是,她就成了武大哲学系的硕士研究生。其问,她认识了吴怀连、贺雪峰等人,他们共同发起成立了“现代化与乡村建设促进会”。何对乡建事业的兴趣,就是此时萌发的。

拿到硕士学位后,必须得找工作了,何慧丽来到中国农大。她很快结婚,生了孩子。孩子不到1岁时,何慧丽又想去北大读社会学博士,师从著名的社会学者马戎。她给马戎送去3篇自己写的论文。马戎阅后,认为她的学科专业知识积累不够,婉拒了她的申请。

何慧丽掉了半天泪。报考前一天,她给马戎打电话,说:“马老师,我很感激您的指导。我还年轻,希望跟着你深造,因此还想竞争一下。”马戎说,那你就报名吧。

第一年报考,何慧丽的专业课只考了50多分,未被录取。要是别人就算了,但何慧丽从此坚持去听马戎的课,每次都坐在第一排。她的韧劲儿,大约连马戎都不好意思了。当马戎上最后一堂课时,何慧丽说:“马老师,明年我还想报考。”马戎笑了。第二年考试,他就放了何慧丽一马。

“卖大米”的前前后后

从2001年开始,何慧丽在北大听过许多教授讲课,但她说自己越听越迷糊。“我想来中国的最高学府,接受最好的理论熏陶,但我发现许多人只讲概念,只讲西方的事。不能说他们的演说不精彩,但你从中学不出什么玩意儿。因为人家有人家产生话语的机制,这套机制一旦形成,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永远不可能成为他们,永远只能是他们的听众。”

2001年10月14日,何慧丽第一次见到去北大演讲的温铁军。温先在教室转一圈,问:你们都想听我讲什么?问到何慧丽时,何说想听你讲“城乡关系和农村发展”。温铁军说好。他讲了3个小时,讲后中国的历史,讲中苏交恶,讲现代中国在全球的位置,讲中国为什么必须以政府为主体发展经济。

“温铁军是个有理想的追求者,不想批判而想建构。他老是在基层做实验。他走到哪儿,农民就把他围一圈。我觉得中国的好多教授非常好,但他们太专业了,不平民化,他们不了解基层。”何慧丽说。

在何慧丽眼里,很多学者很会写文章,但他们缺乏原生态的智慧。温铁军可以随便跟任何人说任何话,因为他有自己的说话机器,有许多独特的原料。

从2001年至2003年,何慧丽悟到了一件事:要构建自己的说话机器。而要产生这样的机器,必须到基层去,看看那里发生了什么。

2003年8月,中国农业大学和河南省开封市签订共建协议,选派7名博士到开封市所属的县、区挂职锻炼。何慧丽报了名,来到兰考县当挂职副县长。

地方政府对这些挂职干部的要求是招

商引资,如果招不来商,引不来资,也没关系。何副县长在经过几回“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尝试之后,放弃了继续展露自己招商引资才华的希冀,将精力和时间转向了自己感兴趣的乡建实验。她既是学者又是挂职副县长的身份,非常有利于进行实验。此外,她还是个从山沟里走出来的农民的女儿,与农民这个群体有着天然的亲近性。

之前,何慧丽从求学开始不断接近、融入城市文明的过程中,一直是在周围的冷眼中独力挣扎的,她对“城市人的冷漠”深有体味。如今,何慧丽光荣地实现了对乡村的“超越式回归”,难怪她的心情会“甘之如饴”。

何慧丽认为,出身于城里的知识分子,有些人也特别喜欢农民,但无这种天然亲近性。“我觉得有些人对农民是假爱,即使他心里是真爱,他的身体也不允许。”何慧丽不嫌农村脏,7天不洗澡也可以。她特别善于跟农村的老头、老太太打交道,觉得很自在。很多知识分子下农村是蜻蜓点水式的,何慧丽则是能跟农民一起吃饭,不会只说两句话便走;能在农民家住一晚上,不会活动一结束便走。

今年7月下旬的一天,午后艳阳下,何慧丽兴致高昂地带着来访者参观兰考农民盘鼓队的表演。十几名农村妇女列队等候在村头。她们穿着廉价的拖鞋,每人挎一只磨盘大的鼓,粗糙的脸膛通红流汗。指导老师一声令下:“把鞋都脱了!”女人们纷纷跑到活动室门口,把拖鞋甩到屋里,再赤着脚跑回去,嘻嘻哈哈地站好。盘鼓热闹的声音,可用单调和刺耳来形容,但队员们都敲得很认真。哪个队员鼓点敲错了,老师就喊叫着跑过去,轻轻打她的屁股。大约这是最能令何慧丽放松、欣慰和兴奋的场合,她也甩掉了凉鞋,站到队前讲话,承诺只要队员们敲好了,她会带她们去北京表演。她给队员们唱歌,并撺掇每一位来访者也发表讲话。每当有人讲完话,队员们就手忙脚乱地敲出一阵鼓点,以示感谢。

何慧丽开始在兰考搞农村合作社,是在《合作社法》出台两年前。在她看来,工业化和西方化救不了中国凋敝的农村。应该提高农民的主体性,因为农民所做的事,是别人代替不了的。而适合小农阶级的制度创新,必须是一定程度的合作化――既不是一盘散沙,也不是集体化。

“农民不合作,在经济社会中会遇到很大的风险,他们会有无力感、不安全感。但要合作又很困难,因为中国的农民已经有几千年不合作的习惯,如果村里的土地大一统,每人以自己的土地入股,这土地是大家的,就有人管,‘小我’弄到‘大我’里去了,合作不就水到渠成了?但是现在的‘土地承包责任制’造成了极度分散的小碎块经济。他们的底子薄,土地零星,拿什么来合作?我们也只能‘以活动促参与’。我们也是在走钢丝。”

“华中乡土派”的代表人物贺雪峰曾提醒过何慧丽:“想让农民只是通过经济手段短期内大幅增收,基本上是个神话。如果听我的建议,先搞农民文艺队,搞老年人协会,这倒是个低成本、低风险、高收益的事情。”温铁军也提示过她:“不要让农民轻易上经济项目。”何慧丽本人也确实对农民文艺队、老年人协会情有独钟。然而,“现在的人想赚钱都想疯了,你不让他上经济项目不可能。”何慧丽说。不让农民赚钱,农民就不高兴。但市场又是个充满风险的地方。“农民是小生产者,不懂新事物,肯定要跌跤的。他们要是掉到陷阱里,慢慢再往上爬呗。我觉得真正能教育人的不是说教,而是现实中的教训。”

2004年至2005年,何慧丽在兰考默默搞了两年农民合作社,没有人关注她的实验。只有《经济日报》的记者来转一圈,回去写了篇稿子:《兰考也有了合作社》。

何慧丽的出名,是2006年初,她领着兰考南马庄合作社的农民在北京卖大米。之后又与温铁军、汪晖、黄纪苏等被视为“新左派”的知识分子,在乌有之乡书店发起成立了“北京文明消费合作社”。

可能是因为这样的经历,以及何慧丽不相信市场化能解决三农问题,不批评基层政府等作派,使得人们将她也归入了“左派”阵营。

“什么是左派?什么是?”何慧丽迷惑地问。“我真的分不清左派和的区别,我也不知道人家为什么给我定了个‘左派’。”有一次,她对乌有之乡书店的经理范景刚说:“小范,你要知道,我跟你们可不是一回事啊。”范景刚笑道:“可能生活中需要你这类的人,也需要我们这类的人吧。”

“别人说我是‘左派’,也许是因为我跟弱势群体站在一起。但我不是左派。左派爱批判,我觉得,已经有那么多人在批判了,批判的行列里已经不需要何慧丽了。”何慧丽说。

“何县长”晋升为“何常委”

其实,2006年去北京“卖大米”时,何慧丽已经不在兰考县了,而是到了开封禹王台区任挂职副区长,原因是开封市政府认为何慧丽搞文化活动有一套,想让她去把开封市的文化活动开展起来。在何离开兰考的两年里,这个县的农民合作社已经由最初她参与创建的4家,发展到了30多家。

由于“卖大米”事件的轰动效应,2007年11月,何慧丽再返兰考,这回不当副县长了,而是“升任”县委常委。

为什么上次是副县长,这一次是县委常委呢?何慧丽说:“我在这儿干了几年了,总不能还是原地踏步吧?”那“副县长”和“县委常委”在丁作上有哪些不同?“当然不同了。我刚来挂职当副县长时,兰考有15个副县长。现在我进了常委会,那是有投票权的。兰考的发展规划、任何重大事项,我都有一票之权。”

但何慧丽跟当地官员仍有着明显的风格之别。她习惯于为自己所干的每一件事都找出理论依据,她向来访者讲述自己的工作时,相关的理论阐述往往比实际的工作内容还多。对任何与她相左的理论,特别是质疑她做法的理论,何慧丽都很敏感,总是条件反射般加以驳斥。你会以为她是个刀枪不入的人,但这只是她的自我防卫。在激烈地反驳后,她仍能悄悄地咀嚼和消化对方的理论,修正自己的偏差。在她所信任的老师和朋友面前,她仍然天真得像个学生。

“中国知识分子向来有批判的风气。”何慧丽说,“比如这张桌子是方的,他就会问:‘它为什么不是圆的?它是有缺点的。’王继伟跟我去西安演讲,讲胡寨合作社的发展,那些听众就问:‘你这个合作社的制度安排是什么样的?它要出风险了怎么办?’王继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他们的问题。他要是脑子里想这么多事,他干脆就不搞合作社了。那些人问他‘合作社的红薯卖不出去怎么办’?王继伟说我的红薯明明卖得出去呀。我觉得做事的人与先产生知识的人,各有各的局限。比如地上有一根幼苗,你要是做事的人,就想办法培养这一株幼苗,让它长大,但那些爱批评的人就会问:‘为什么地上只有1根而不是10根幼苗?为什么它周围还有乱七八糟的杂草?’我从来不批评中国的基层官员,我认为那些特会写文章的人、那些理论讲得头头是道的人,他也不一定能当好一个乡党委书

记。”

在“何县长”以“何常委”的身份重返兰考时,当初她帮助组建的几家农民合作社,都已面目全非。

兰考组建最早,组建时动静最大,温铁军亲来揭牌的贺村合作社,近两年几乎休克了,其原因,据该合作社理事长、贺村经营农药的商户王德显称,是因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少,形不成规模优势;合作社对化肥、种子、农药的统购,又威胁到当地商户的利益,受到他们的挤压。但贺村合作社的其他几位骨干则认为,合作社难以发展的原因在于领导者“思路不清,组织不力”。

三义寨乡的南马庄合作村,受惠于“教授卖大米”、“购米包地”等一系列新闻事件的炒作,如今不仅不愁卖大米了,还建起了大米加工厂。南马庄合作社的理事长张砚斌,还获得了“中国合作经济年度人物”称号。张砚斌是南马庄村的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因此,他们的农户合作范围仅限于本村,无意向外扩展。

而仪封乡胡寨村合作社的理事长王继伟,本人虽然在“村两会”中并无任职,但因其父乃胡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继伟的身份便较为超脱。他先后鼓动附近6个村庄的农户成立了,合作社,今年7月8日,王继伟联合本乡13家合作社,宣告成立“仪封乡农民生产合作联社”。何慧丽参加了他们的成立仪式,然后又带着王继伟等人,应西安一家NGO组织的邀请,前往陕西考察、讲课。

此时,何慧丽关注的目光,已经由单个的合作社转向了“合作联社”以及“生态农业”。“合作社的低级问题需要在更高一级解决。《合作社法》颁布一年多了,法律体系里已经有它了,我再说它多好,也没必要了。那些专业合作社死的就死了,活的就活了,它不再是个道理了。从专业合作社往联社的方向走,才是个道理。”

让市民和农民成为亲戚

8岁时才第一次吃肉的何慧丽,并没有变成一个肉食主义者。不仅如此,现在她对一切的食物都会心生怀疑和恐惧。

7月底的一天,一位河南农民在自己的田头告诉何慧丽:“今年雨水多,病虫害厉害,我们这里的花生地都打了很多农药。但我听了你的讲课,知道农药打多了,害人的健康。所以我家里的10亩地有3亩没打药,这3亩地的花生,我准备自己吃、留种子、榨油。因为我们这里的花生都是卖给国内一家有名的食用油厂家的,所以我也不相信超市卖的食用油。”

何慧丽听后,感慨地说:“等你榨好油,卖给我50斤吧。”

何慧丽觉得最不可思议的事,是中国肥沃了5000年的土地,改革开放30年就不再肥沃了。“田里的化肥施到一定程度,产量再也不能提高了。农药在把害虫杀死的同时,也杀死了益虫。土壤里的生命单一,生长小的玩意儿也没什么营养了。这都是城里人把农民逼得一心想赚钱,怎么增产怎么来。”

重建中国的生态文明,好多人都在做这件事,但何慧丽的做法与众不同。她的设计,是用合作社的方法,使市民和农民变成亲戚。

“我的主战场已经由农村变成了城乡,要进行消费者教育。”何慧丽说,“你可以不爱农民,但你爱不爱自己的身体?有人认为只要有钱,就能吃到生态的、有机的东西。有人还迷信‘认证’,只要有了‘认证’就放心了。但农民偷偷上化肥、打农药怎么办?有人竟然还建议在田间地头架设监控设备,监视农民的劳动……如果你跟农民是亲戚,你吃他种的东西,还用得着认证吗?还用得着天天监视他吗?”

说过:“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到了何慧丽这里,变成了:“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和市民。”

2006年4月,何慧丽与温铁军等人,在北京发起成立“北京文明消费合作社”,每人预交100元订金,与兰考县南马庄合作社签订“购米包地”协议,预购合作社社员当年的大米。2006年国庆节期间,北京“购米包地”的市民代表20余人来到南马庄,在自己包的稻田里收割水稻,与为自己生产大米的农民交流。一个月后,北京市民消费者代表和南马庄生产合作社代表坐在一起,举行新米价格听证会。

农村合作社的缺点范文第4篇

一、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一加强学习。

利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一年来。深入学习了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内容,以及中央有关“三农”政策,市场经济管理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并将所学应用于工作实践,创新了工作思维和方法,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学习过程中对照检查自己思想作风上存在问题,不断纠正和克服缺点与不足,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了群众观念,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做到同县委政府和镇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上做到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并切实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

二扎实推进全镇各项工作

1.农业农村工作取得成效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进展。全年粮食产量达12476吨,一是农业生产态势良好。增长1.8%实施打造“万亩”红粮种植基地,通过组织部分领导干部、村组干部和群众到仁怀进行参观学习,增强了群众种植红粮的积极性。按照打通“两条线”建好“三个示范园”要求,规划落实了明年1万亩红粮种植面积。目前,已从仁怀统一调运红粮种6800多斤,群众自筹3000多斤。按照“政府引导,村级牵头,能人引领;公司投资,订单回收,技术指导;农民土地入股,栽植管护,效益农七商三”形成“公司+农户+基地”模式,实施打造“万亩花椒基地”通过招商引资,已成功引进投资开发公司。目前,已在河山、上坝、桐卷、当坝等村集中连片种植花椒近4000多亩。2010年可达到10000亩。

进入实施阶段工作。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66户。土河至大山公路建设全面完工。土河坝土地整理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展顺利。集镇人饮工程完成了主管道安装和水池建设,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实施了7个村的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完成210口沼气池建设任务。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全面完成。2010年500亩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工作全面完成。进入分管安装阶段。

做到应防尽防,三是畜牧产业稳步推进。扎实抓好畜牧防疫工作。防疫率达100%创新养殖模式,对共和村养殖小区实行集中饲养,新增养殖大户55户。同时,成立了桑木镇养殖协会,对黔北麻羊进行了注册商标,并在大山、土河、银厂三个村实施种草养羊,建立养羊基地,形成专业村,推动全镇畜牧养殖业的发展。全年牛、猪、羊、家禽存出栏均比上年增长了10%

习桑牌农家土鸡蛋商品进入超市,四是专业合作社发展良好。河坝畜禽专业合作社规模逐渐发展壮大。知名度和销量进一步提高。返乡农民工山地养殖专业合作社规模不断壮大,发挥返乡农民工的技术、市场、观念等优势和特长,壮大和发展我镇的畜牧养殖业。

二社会事业不断发展

全镇出生178人,一是计划生育工作扎实开展。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扎实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2010年。其中流出人口出生59人。落实手术302例,其中上环156例,男扎12例,女扎129例,皮埋4例,取环1例,手术及时率达93%流动人口办验证率为95.4%征收社抚费62万元。其它各项指标均控制在范围内,全镇计生工作整体态势良好。

住院大楼建设进展顺利。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进一步完善。认真开展卫生检查和食品安全检查,二是农村公共卫生医疗工作顺利开展。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3%卫生院医疗条件得到改善。扎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组织开展了庆国庆60周年文艺晚会,三是文化事业不断发展。切实抓好国庆60周年各项活动。组织街道居民家家户户贴对联,挂灯笼,营造浓厚的庆祝建国60周年氛围。进一步丰富篮球之乡文化内涵,向上申报省级“篮球之乡”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夜光球场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群众的文化基础设施。完成镇文化活动中心选址、征地等工作,农家书屋、文化共享工程、村村通工程等工作顺利推进。

抚恤事业等各项工作,四是民政救济、扶贫济困取得实效。各种救济物资及时发放到位。扎实开展了农村低保、城镇低保、自然灾害救济。确保了农村低保户和生活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三维稳、安全工作扎实开展

全镇11所村校开展了法制宣讲,一是平安社区、平安村寨创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法制宣传效果明显。举办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各类涉访人员的稳控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国庆”60周年活动期间无人上访的目标。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二是安全工作扎实开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分析和解决全镇安全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综合执法大检查,将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政府机关单位配置了消防灭火器,农村集居点修建了消防池。

旅游开发提速发展四集镇建设实现突破。

通过招商引资与桐梓县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开发协议,一是全面启动集镇建设。采取基础设施建设由投资商投资修建的方式。全面启动了小集镇建设的一期工程和谐大道建设。整个工程大道长1.3公里,宽22米,预计投入1.5亿元。

打造千亩荷花池乡村旅游开发,二是旅游开发取得进展。一是捆挷土河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了规划设计,并对荷花池的观光道、引水沟渠等项目进行了规划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了莲藕种植面积约400亩。同时,对土河坝的黔北民居进行重点打造,预计在春节后能完成50户。二是温泉旅游开发已请相关部门进行了前期规划设计,并在重庆举行的旅游推荐会上与四川省同光资咨有限公司签订了框架开发协议。

二、廉洁自律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通知》文件精神,一年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单位干部人事任免、项目的实施,都经过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民利,有效避免了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严格财务制度,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和财政资金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班子集体研究,切实做到资金的来源、去向和使用情况在班子内部都清楚。作为个人来讲,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为家庭谋私利。对家人能严格要求,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没有违纪行为。今年以来,镇政府及各部门没有出现违反规定公款旅游、参与赌博、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高档消费娱乐场所的情况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不断提高理论知识水平。一是加强学习。

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二是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农村合作社的缺点范文第5篇

一、农区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中利益联结机制的现状

目前,农区畜牧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组织类型主要有“公司+农牧户”、“公司+合作组织或协会+农牧户”、“公司+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农牧户”、“公司+畜牧业基地+农牧户”和“混合型”等几种类型。在以上类型中,产业化经营的利益联结机制也不尽相同,分配形式多种多样。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六种:

(一)收购型

即公司按市场价一次收购农牧户生产的畜产品,但双方不签订合同,自由买卖。除此之外,农牧户与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经济联系和价格约束,两者的关系极为松散。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为畜产品的生产提供了主要销售渠道。目前,这种传统的买卖方式仍是农区农牧民推销畜产品的主要方式。

(二)合同型

公司与农牧户签订经济合同,按合同价收购农牧户的畜产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的肉鸡产业化经营采取“龙头企业+农牧户”模式,双方签订合同,明确每批鸡的饲养时间、数量、批次和饲料价格、全鸡回收等级标准和价格,一批鸡一签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保证合同兑现。这种利益分配机制,有利于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较为稳定的联系,降低双方的市场风险、交易成本,但龙头企业居主导地位,分散的农牧户处于弱势被支配的地位。

(三)服务型

公司与农牧户签订经济合同,不仅限制收购价,公司还为农牧户提前、产中、产后等一系列综合。四川遂宁的高金食品公司、资阳市四海实业公司、乐山市兰雁食品公司、绵阳市铁骑力士集团等龙头企业,采用“公司+ 基地+ 农牧户”的联结模式。公司给农牧户提供良种、培训、生产全过程技术服务,回收全部产品,优质优价,使养猪户成为企业的间接车间,收到良好的效果。此种模式,不仅能使农牧户生产过程使用良种、接受技术服务,有较高和较稳定的收益;同时能确保公司产品的的优质、安全,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返利型

公司与农牧户签订合同,确定收购价格及返利标准,有时还拿出一部分利润返还给农牧户。北京市某肉鸡公司与养殖户签订合同,合同规定甲方(公司)按计划提供鸡雏、负责技术指导、收购毛鸡、偿付货款等,而乙方(养殖户)则必须按甲方的计划饲养。但是公司为防止养殖户毁约以达到垄断收购的目的,公司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回收产品,返利于养殖户,调动了农牧民的积极性,但是这种机制中,公司返利幅度有限,龙头企业和农牧民利益分配相差悬殊,并不能真正形成对农牧民利益的保护。

(五)合作型

农牧户通过组建和加入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等农牧民自己的产业化组织来加强生产、销售、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合作。这种利益机制有利于公司和农牧民的密切联结,为小生产养殖户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对接提供了有益经验。东乌珠穆沁旗哈日高毕牧业合作社是个典型的合作型组织,从种羊培育、饲草料加工、育肥、销售一体化过程都在合作社范围之内进行。

(六)股份制

农牧民以资金、土地、技术等要素入股龙头企业,参与经营管理或监督。采取利润返还和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最大限度地保障农牧民的利益。在这种机制下,龙头企业与农户有严格的经济和法律约束,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有利于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增加农牧民的收入、促进畜牧业产业化的发展。

在公司与农牧户利益联结机制中,收购型属于松散型的利益联结机制;合同型、服务型、返利型与合作型属于半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股份制属于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农区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中利益联结机制以松散型居多,紧密型较少,除个别企业与养殖户签订了简单的购销合同外,绝大多数连这种最初级的联结方式也不具备,双方仅仅是市场上的买断卖断关系。以云南曲靖为例,股份制占利益联结机制总数的比例不到 3%;78%为松散型;19%为半紧密型关系。

这三种类型各有其优缺点,无初级与高级之分,绝不能强制性地把利益联结方式限制于任何单一的模式,只能因地制宜,鼓励龙头企业与农牧户形成比较稳定、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二、农区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中利益联结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上可知,农区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中利益联结机制以松散型居多, 紧密型较少。这表明,农区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利益分配机制,与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促进农牧民增收这个根本目的不相适应,还处于一种随意性、非规范性特点比较突出的阶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龙头企业实力不强,带动能力低

总体来看,我国农区畜牧业龙头企业,不仅数量少,而且规模偏小,在新疆巴州,除了焉耆县、库尔勒市、博湖县外, 其它县几乎没有龙头企业, 辐射带动能力弱, 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也不够强, 与基地生产规模不相适应。具体原因有以下两点:1.大多数畜牧龙头企业是从国有企业改制或从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发展而来,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没有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企业规模和实力都非常有限,无力投入基地建设和扶持养殖户。2.有的畜牧业企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认为企业就只管生产和经营,建基地是政府的责任,是养殖户的事,因而缺乏主动行动。

(二)农牧户组织化程度不高,影响不大

与龙头企业发展势头和带动作用相比, 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较慢, 集体经济组织对养殖户大多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目前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养殖户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2.5%,而且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没有产权关系、松散的自我技术服务性团体;畜产品行业特别是出口畜产品行业协会较少,现有的也都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已建立的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组织数量少、规模小、稳定性差, 影响不大, 特别是由农牧户自发组织起来的比较少。

(三)违约现象较为普遍,合同约束脆弱

畜牧业龙头企业与农牧户之间最主要的利益联结方式是合同联结,即双方签订购销合同。但是畜牧业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生产上的不稳定性和市场价格的变动性使得合同条款难以执行,畜牧业龙头企业和农牧户签订购销合同的意愿并不强烈;另外,由于产业化经营过程中,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备,各方法制观念比较单薄,“机会主义”比较盛行,具体而言,当市场价格高于合同约定价格时,农牧户总是想方设法把产品转卖给市场,而当市场价格低于合同约定价格时,畜牧业龙头企业则更倾向于违约而从市场上收购产品;更为困难的是,“公司 + 养殖户”这种组织框架对这类违约行为几乎是无法制约的,任何一方诉诸法律的成本都可能大大高于收益,因此无论畜牧业龙头企业还是养殖户面对对方的违约行为都往往选择“沉默”,并以“不合作”作为对抗手段。这就使得畜牧业龙头企业与农牧户的利益联结显得非常脆弱。

(四)融资渠道不畅,政策法规不完善

在畜牧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养殖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养殖户,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存在较大困难;财政专项用于发展畜牧业产业化的资金十分有限;畜牧业是弱势产业,市场风险大,急需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支持。

三、农区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中利益联结机制的优化

(一)做强龙头企业,提高带动能力

龙头企业是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柱,是利益联结的关键环节。政府应当着手制定优惠政策加以引导、规范、促进龙头企业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从而带动利益主体各方全面发展,真正让农民得利。而企业应立足畜牧业,不断向广度、深度发展,争取尽快上规模、上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推进技术进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

(二)培育专业经济组织,推动利益机制有机连接

实践证明,在畜牧业一体化经营的产业组织体系中, 专业组织与协会发挥了其他经营组织不能取代的作用。江苏省东台市富安茧农合作社一方面与富安茧丝绸集团公司签订蚕茧收购合同,另一方面与社员签订生产合同,确定最低保护价。1995-1997 年3年,集团公司在年终从蚕茧加工、销售中拿出近三分之一的利润,通过合作社对茧农进行分配,茧农得到的“二次分配”款共计700 多万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联结企业与农牧户的重要组织载体,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发展和完善,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合作社的认识和信心;2.当地政府要加大引导、扶持力度,给予政策、法律方面的保障,引导由松散型逐步朝着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方向发展。

(三)强化基地建设,提升标准化水平

企业生产需要充足、稳定、优质的原料资源,才能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一定要选准主导产业, 在农区, 我们要重点发展养猪、养禽和节粮型草食性家畜, 形成数县一业、 多乡一品的主导产业格局, 达到主导产业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而基地建设也必须围绕市场和消费的需求, 重点发展绿色、优质、安全、专用畜产品基地。

(四)引导养殖大户,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为了确保畜牧养殖龙头企业有稳定、优质的货源,畜牧养殖专业大户有稳定的销路,政府应引导畜牧养殖龙头企业与畜牧养殖专业大户签订购销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并实行优质优价,养殖大户示范、带动养殖户发展畜牧产业,形成“畜牧龙头企业+养殖专业大户+养殖户”的产业化模式。大幅度提高合同履约率,引导企业与养殖户建立起紧密的利益机制。

(五)完善约束监督机制,推行合同化管理

工商企业进入畜牧业是畜牧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具有规模大、带动辐射农牧户多的特点,如果没有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企业违约将会给农牧民造成更大的损失。1. 企业与农牧民必须按照《公司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依法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一方违反合同,政府应依法予以监督、纠正,以便使受损害者的利益得到保护;2.政府通过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约束、调控企业、农牧民的行为,加快农畜产品的市场体系建设,以便制定合理的农畜产品合同价格,保持市场的稳定性。

(六)加强政府扶持引导,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完善和落实党的惠农政策,加强指导, 加大扶持力度,为畜牧业产业化发展、农牧民的增收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1.加强规划调控,理顺管理体制,重点发展龙头企业、加大畜牧业产业化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的监管力度,促进畜牧业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2.积极推动各级财政部门逐步增加畜牧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规模;3.鼓励各级金融机构放宽贷款担保条件、增加贷款额度、改善金融服务,拓宽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