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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政策分析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金融政策分析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金融政策分析

金融政策分析范文第1篇

【关键词】金融政策;房地产价格;成交量;协整模型

一、文献综述

目前,对于金融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货币数量论及金融政策的固定资产价格传导机制。货币数量论是一种用流通中的货币数量的变动来说明商品价格变动的货币理论;金融政策的固定资产传导机制则是指通过金融政策的调整和操作来影响资产的相对价格,引导人们进行资产结构调整,进而影响到货币总需求。货币数量论研究的主要学者为费希尔(Fisher)和费里德曼(Friedman)。20世纪初,费希尔(Fisher,1911)在其代表作《货币购买力:其决定因素及其与信贷、利息和危机的关系》中提出现金交易方程式MV=PT,并指出在货币的流通速度与商品交易量不变的条件下,物价水平随流通货币量的变动成正比例变动。弗里德曼(Friedman,1963)指出通货膨胀每时每刻每处都是一个货币现象,货币供给量的变动会对价格产生影响,为了控制通货膨胀必须控制货币供应量。金融政策的资产价格传导机制则主要包括Q效应渠道和财富效应渠道。托宾(Tobin,1969)在其著名的Q理

论中指出,扩张性的金融政策降低了市场短期利率,导致资产价格上涨;莫迪利亚尼(Modigliani,1971)则指出货币供给量的增加提高了资产价格,进而使得消费者的毕生财富也增加,最后传导至消费的增加。Jonathan和Richard(2007)对历年美国的金融政策进行了研究,并对金融政策下的房地产市场VAR模型、长期供求模型、短期价格调整模型、短期供给模型等进行分析,认为80年代以后的紧缩的金融政策对房地产价格有影响。

国内学者目前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政策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分析和金融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效用两方面。关于金融政策对于房地产价格影响的研究方面,崔光灿(2006)从银行信贷、利率、汇率三方面阐述金融政策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认为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利率,与之相应是对房地产信贷数量的控制。通常情况下,房价的过快上扬可以通过提高利率和紧缩信贷等途径加以调控。刘传哲,何凌云(2006)利用1998-2005年季度数据为样本,对货币供应量、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利率、房地产价格指数等数据进行序列平稳性及因果关系检验,得出货币供应量的变动能迅速作用于房地产价格,而利率与房地产价格之间没有联动性;关于调控的效用,聂学峰,刘传哲(2005)通过1999年至2005年的季度数据,对我国金融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效应和时滞进行实证研究表明,金融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时滞为2个季度,其中货币供应量比利率的影响更为显著;并提出实施数量型为主的金融政策能够稳定房地产市场,避免泡沫的产生。刘洪玉(2008)把传导机制分为数量型和价格型。数量型主要是通过调整货币供给量来影响信贷规模的大小,而价格型主要是通过调整贷款利率来影响开发商和购房者的融资成本.

综上所述,迄今为止对金融政策与房地产价格价格关系的研究或者以国家、地区为研究单位,或者以差异为研究对象,基本上处于一个宏观面的研究。本文基于前人研究的理论基础上,研究货币供应量和银行贷款利率变动对嘉兴市房地产价格及成交量的影响,以期解释金融政策对嘉兴市房地产价格的影响。

二、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择及数据

本文所有数据均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月报》和嘉兴市统计信息网()。样本期间为2008年3月至2012年12月的月度数据。货币供应量为与实际变量之间关系最密切的M2的月度数据为样本;嘉兴市房地产价格增长率P以及销售面积增长率采用同比数据(上年同月=100)。所采用的计量分析软件为Eviews6.0。另外,由于货币供应量M2的月度数据与其它变量数值相差巨大,所以对其取对数的一阶差分形式以减小模型估计的误差。笔者初步假定嘉兴市房地产价格增长率为P、嘉兴市房地产成交量增长率为V、实际利率为I及货币供应量增长率为MS。

(二)嘉兴市房地产价格、成交量与货币供应量和利率的协整分析

为了避免各变量由于非平稳而造成的伪回归问题,首先对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本文运用ADF(augment Dickey-Fuller test)检验对上述P、V、MS、I、和P、V、MS、I进行检验,具体检验结果如图所示。从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八个变量序列的水平值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都不能拒绝有单位根的零假设,所以都不是平稳序列;而P、V、MS、I等四个变量的一阶差分在1%的显著水平下均能拒绝含有单位根的原假设,所以都为平稳序列,各变量均为一阶单整的序列。

由于变量P、V、MS和I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因此可能存在有长期稳定关系,本文使用Johansen协整检验法来确定各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从表2和表3可知,在原假设假定为不存在协整关系的前提下,Johansen检验的Y1Trace统计量为45.07933,大于5%条件下的临界值29.79707,这就说明了变量之间至少存在一个线性独立的协整关系。此外,在原假设为至多存在一个协整关系的前提下,Trace值为15.42999且小于5%条件下的临界值15.49471,即接受至多一个协整关系的原假设。由此,我们可以判断出嘉兴市房地产价格增长率P、货币供应量增长率MS 以及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I之间存在唯一的线性独立的协整关系。Johansen检验的 Y2Trace统计量为68.12010,大于5%条件下的临界值29.79707,这就说明了变量之间至少存在一个线性独立的协整关系。此外,在原假设为至多存在一个协整关系的前提下,Trace值为15.42999且小于5%条件下的临界值15.49471,即接受至多一个协整关系的原假设。由此,我们可以判断出嘉兴市房地产成交量增长率V、货币供应量增长率MS 以及一年期贷款利率I之间存在唯一的线性独立的协整关系。

(三)嘉兴市房地产价格、成交量与货币供应量和利率的误差修正模型

根据格兰杰定理,有协整关系的变量之间一定存在误差正模型,它反映了变量间的短期动态影响关系。建立误差修正模型一般分两步,分别建立区分数据长期特征和短期特征的计量经济学模型。从理论上讲,第一步,建立长期关系模型。即通过OLS法估计出时间序列变量间的关系,若估计结果形成平稳的残差序列时,那么这些变量间就存在相互协整的关系,长期关系模型的变量选择是合理的,回归系数具有经济意义。第二步,建立短期动态关系,即误差修正方程。将长期关系模型中各变量以一阶差分及其各阶滞后期形式重新加以改造,并将长期关系模型所产生的残差序列作为解释变量引入,在一个从一般到特殊的检验过程中,对短期动态关系进行逐项检验,不显著的项逐渐被剔除直到最适当的方法被找到为止。

本文按照Hendry的从一般到简单的模型估计方法,对嘉兴市房地产价格、成交量与利率、货币供应量的协整方程利用 AIC 和 SC 最小的原则确定滞后期为2,然后逐步去掉统计检验不显著的变量,得到嘉兴市房地产价格的误差修正模型如下:

从上述滞后期为k=2的误差修正模型可以看出,短期中变量的相关关系与长期时是一致的,但是t统计量显示,所有变量都不显著。由此可以推断,在短期中,房地产价格与货币供应量呈正相关与实际利率呈负相关,但是相关关系都不显著。从嘉兴市房地产价格、成交量的误差修正模型看出,实际利率的影响作用是十分微弱的。而货币供应量的变动对房地产价格指数影响较大,因此,采用货币政策,在短期内对抑制嘉兴市市房地产价格的作用效果并不会太明显。

(四)Granger因果检验

在经济学中,显著相关的变量之间未必都是有意义的。为了研究房地产价格、名义利率和货币供应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本文采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法进行检验。从表5中可以看出,在5%的水平下,货币供应量MS是嘉兴市房地产价格变动的Granger原因,而利率I的变动不是嘉兴市房地产价格变动的Granger原因。同时,货币供应量和利率都不是嘉兴市房地产成交量的Granger原因。

三、研究结论

综合对嘉兴市房地产价格、成交量与货币供应量及银行贷款利率长期均衡的协整分析、短期误差修正模型和Granger因果检验分析,实证结果表明,嘉兴市房地产价格、成交量与货币供应量和实际利率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且与货币供应量成正比、实际利率成反比关系。同时,货币供应量MS是嘉兴市房地产价格变动的Granger原因,而利率I的变动不是嘉兴市房地产价格变动的Granger原因。同时,货币供应量和利率都不是嘉兴市房地产成交量的Granger原因。误差修正模型结果显示,在短期中,对嘉兴市房地产价格的调控作用效果不大;而在长期中,货币供应量变动、选择根据嘉兴市通货膨胀率制定与全国差异性贷款利率虽然能达到调控的目的,但是可行性较小,运用金融政策手段对嘉兴市房地产价格进行调控具有较大难度。因此,在运用金融政策对嘉兴市市房地产价格调控的同时,也应该寻求与其他政策手段的配合使用。

参考文献:

[1]陈肯界,王学武.中国房地产价格波动与金融政策:一个实证研究[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0(03):40-46.

[2]戴金平,金永军,陈柳钦.金融政策的产业效应分析——基于中国金融政策的实证研究[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5(4):8-15.

[3]葛红玲.金融政策对北京房价的影响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7):44-49.

[4]胡慧萍.金融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实证分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7(03):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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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Ben S.Bernanke and Mark Gertler.Inside the Black Box:The Credit Channel of Monetary Policy Transmission.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oectives.1995,9(4).

金融政策分析范文第2篇

金融支持产业选择的内在作用

我国已经进入十二五的关键时期,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代表的产业结构调整正在大力推进,通过研究金融支持战略性产业的路径和实现机理,有利于深刻认识并解决产业政策和金融体制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金融体系对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支持作用最主要的体现在它能够支持产业选择,特别是在进行产业规划和制定产业政策及其相关配套政策方面。根据金融支持的主体不同,我们将金融支持划分为政策性金融支持和市场性金融支持。

(一)政策性金融

(二)市场化金融

与政策性金融政策支持不同,市场化的金融政策是依据市场自主机制进行市场化的选择。在金融资源配置中,依照市场规则,资本收益率高的产业会获取更多的资本。如果市场性金融选择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竞争,不能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进而可能导致市场化金融支持进行产业选择的失败。在现实操作中,市场是产业结构调整的无形机制,具有一定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看,市场性选择虽然对于资源配置有很大的优势,但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并不完全成熟,单一的市场化配置容易削弱金融支持的作用,导致部分处于幼稚期的潜力产业获得市场化金融支持的机会很小甚至不可能获得支持,因此,要发挥市场化金融的基础性作用,从而更加促进金融系统对产业选择的支持作用。

金融支持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的途径

(一)金融支持产业结构合理化

(二)金融支持产业结构高级化

金融支持产业高级化是指金融资源通过初次配置能够实现产业的选择,通过二次配置则能够实现产业的合理化,通过这两次配置过程,金融支持产业高级化的路径就是在前两次配置的基础上进行三次优化配置,提升产业的技术效率进而实现产业高级化目标的实现。通常我们认为,产业结构合理化内在包含产业结构高级化和含义。当产业发展到一定水平,必然面临着提高效率的要求,使得产业的发展需要由资源推动过渡到创新驱动上去,这离不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以实现产业结构从低级向高级状态的转换。同时,金融对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支持一般具有间接性,能够实现产业结构的高级化。通过产品创新、工艺流程创新到技术创新,能够改善产业的技术结构从而提高技术效率,促进产业结构实现高级化。另外,现代经济发展越来越依赖科学技术,产业层面的产业结构升级更是需要技术创新活动,这就使得金融支持的地位更加凸显。

金融政策分析范文第3篇

摘 要:当前我国学术界对新兴产业发展的研究正处于暂露头角的状态,本文选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扶持政策进行分析。首先简要概述了当前专家学者对产业发展与金融政策支持的研究状况,同时对我国新兴产业发展的现状进行简要分析,继而在前面两部分的基础上对我国的金融扶持政策进行分析研究。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产业发展;金融扶持政策

一、 产业发展与金融政策支持的研究概述

当前,在我国学术界,战略性新兴产业仍然是一个崭新的概念,对其的研究及其金融支持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但当前国内外专家学者对金融支持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取得一定的成效,特别是在探讨如何充分运用金融支持产业的繁荣发展。在国外,Greenwood(1990)提出了金融的发展对产业的发展具有促进与支持作用.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9).

金融政策分析范文第4篇

【摘 要】 文章分析了制约我国艺术金融发展的政策因素,即: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支撑体系;缺乏鉴定机制和价值评估认定机制;缺乏托管机制;缺乏质押艺术品的交易变现及处置机制;缺乏监督和风险补偿机制。

【关键词】 艺术金融;发展;政策因素;制约

中国艺术金融发展的基础有两个方面,即作为产业基础的艺术品市场和作为行业基础的金融业。而在中国,现有的相关政策化目标主要集中在艺术品市场的战略性实施方面,而银行作为经营企业,在具体实施艺术品金融项目中,往往会按经营的安全性和营利性原则来确定对艺术品评估价值的认可以及对所贷款的艺术品经营企业的选定等。由于政府的政策目标与艺术品经营企业、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不一致,再加上艺术品市场的特殊性,以及政策安排的普遍性,使得在国内艺术品质押融资双方的关系上,还没有形成民法范畴内的当事人的平等地位,所以,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无法解决艺术品的质押融资问题,政府要采用促进政策,鼓励银行开展艺术品质押融资业务。

一、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支撑体系

目前,艺术品金融业务还处在探索阶段,尚未建立专业、规范、完善的管理机制和法律保障体系,当前的相关政策法规立法过于原则化,缺乏对艺术品金融业务的针对性,对艺术品金融来说,缺乏可操作性。并且相关立法的某些条款已经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滞后性明显。如我国《物权法》《担保法》《拍卖法》《文物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贷款通则》《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都未对艺术品金融的一些具体法律程序、责任与后果等,做出相应的具体规定,所以难以对艺术品金融业务做出具体法律指引。目前,在艺术品金融业务中,各金融机构只能根据各自的实情和需要,摸索制定各自的规定,以指导艺术品金融业务的施行。这种情况在该业务的初创阶段还能行得通,但如果长此以往,必然引起不同金融机构之间在艺术品金融问题上的分歧,且不同的金融机构各有不同的做法,从而给市场和企业传递着不同的融资信息,艺术品经营企业、银行、评估机构、担保机构等对此难以适从[1],以致无法形成一个统一的站在国家文化精神及文化利益的高度上去顺应市场的规律,有效地分配与优化资源配置,促成艺术品质押业务良性开展的政策法规支撑体系,更谈不上形成完善的与国际接轨的艺术品质押融资政策体系。

另外,在相关艺术品金融业务的行业规范问题上,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有一定约束性的行业发展规范,例如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等等,但整体而言,缺乏完善的行业规范和法律约束。

二、缺乏鉴定机制和价值评估认定机制

鉴定和价值评估认定是决定融资额度等的基本授信要素,它同时决定着艺术品经营企业的还款来源和还款意愿,是艺术品质押融资的关键环节,是决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否接受艺术品质押融资以及授信额度的重要依据。与其他财产权相比,艺术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在流通中真假难辨及价值难定的特点,不同时期或者不同的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结果常常差异极大。在缺乏科学的、统一的鉴定、评估标准体系的情况下,往往造成不是艺术品经营企业融资成本过高,就是银行承担过大的融资风险。因此,艺术品鉴定和价值评估问题已成为制约艺术品抵押贷款发展的最主要因素,而缺乏公认的权威艺术品权威鉴定机构及欠缺完善的艺术品估值体系是问题关键。其一,缺乏完善的艺术品鉴定评估体系。艺术品门类繁多,书画、古董、瓷器、玉器这些传统的收藏门类又较为复杂,其价值包含历史、文化、美学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必需要一个体系来评估。但是在目前,不同门类的艺术品在鉴定和价值评估上也只有各自约定俗成的评定方式,即使同一门类的艺术品,目前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鉴定标准和价格评估依据,使得评估结果差异较大,评估的公信力不高,很难形成合理的、市场上广泛认可的公允价值。由于鉴定及评估体系的不健全,使得艺术品价格的评估标准无法统一,导致了对于同一件艺术品经过不同专家的鉴定会出现不同的结论。其二,缺乏公认的、权威专业的艺术品鉴定机构。目前,我国专业的、成熟的鉴定和价值评估机构比较少,虽然也有部分机构提供该项服务,但还没有公认的权威的艺术品鉴定和价值评估机构。国内的金融机构一般也没有配置艺术品鉴定的专业人员和专业队伍,只有临时组建的专家团队,即使是这样的团队,也通常不具备权威的艺术品的专业鉴定及评估资格。由于艺术品的种类繁多,真伪很难鉴别,并且艺术价值的衡量,包含了一个历史的沉淀,其价值的评估不同于一般意义上商品价值的评估,价值判断方式比较独特,需要一个专业权威的机构来评估,所以以上的现有鉴定评估机构和团队的专业性、权威性经常受到质疑。基于艺术品本身的特殊性,银行在选择质押融资时对其真伪和价值评定是相当谨慎的,而单纯依靠银行方面力量不足以减少艺术品进入金融市场时在鉴定和价值评估环节所带来的风险,由此,使银行对艺术品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举步维艰。

三、缺乏托管机制

艺术品金融要解决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对质押品的保管,但与商业银行所接受的普通抵质押品不同,由于艺术品门类众多,对一些古玩艺术品保管的专业要求非常高,是一项专业的技能,银行对某些艺术品没有保管能力,需要由专门的机构来承担。所以,在艺术品质押融资中,对质押的艺术品存在哪、如何存,银行需要根据质押物的不同情况,邀请艺术品专业机构,对质押品的存放条件(包括光线、湿度、温度和人为因素等等)进行调查和评估,以此来确定质押品是由银行方面保管,还是由专业的第三方保管。尽管这样,在保管、运输过程中,还可能会对某些艺术品造成破坏等不可预测的情况发生,银行方面还必须考虑到某些环节出错后的应对措施,以及确认责任的承担人,这就又牵涉到安保和保险系统问题。但目前,这类关于艺术品存放条件的调查评估、存放机构选择、安全、意外损坏的赔偿问题等等,都没有一个完善统一的管理标准和体系,给艺术品质押业务的顺利开展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四、缺乏质押艺术品的交易变现及处置机制

完善的艺术品交易体系是艺术品质押融资的重要保证。“在成熟的艺术品质押融资市场中,一旦借款人不能到期偿还贷款,银行应该能够通过专业化的艺术品拍卖公司或收购公司将艺术品变现,从而收回贷款。”[2]而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如果艺术品抵押贷款发生风险,银行将抵押品通过拍卖公司进行拍卖变现的难度很大。究其原因是由于目前艺术品消费仍属于一种小众化形态的高档消费方式,加上由于受艺术品鉴定和估值难等因素的影响,会发生质押品拍卖流拍或者拍卖成交价偏低等情况。目前我国拍卖市场的整体成交率还不到50%,如果银行采用其他的变现方式,还需要银行付出更多精力找买家,如选择典当、画廊和艺术品商店出售等形式将质押的艺术品变现,但因为我国的艺术品市场还很不成熟,没有形成一个持续的、大众的消费市场和产业链,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将为此耗费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开展艺术品质押融资业务的积极性势必受到影响。所以,只有建立完善的艺术品变现、处置机制,才能有效地缓解银行对未来债务人不能履约时抵押资产变现难的担心。

五、缺乏监督和风险补偿机制

艺术金融由于是以艺术品为质押标的而向银行贷款融资,在我国还是个新生事物,在该制度的成长初期,对银行来说风险是多发且不易控的。就政策层面来说,由于目前艺术品市场的各项制度还没有健全,缺乏对艺术品本身身份、艺术品交易人等信息进行统一登记、归档的信息平台[3],如艺术品档案登记制度、传承、出处、著录等档案专业制度尚未完善,也缺乏对艺术品市场统一管理的监管机构,使得银行存在质押品信息不对称、交易不透明、好坏难辩,真假难分,这也是艺术品作为质押物,给银行形成的潜在风险。

就行业规范来说,如以上所说的目前我国的艺术品金融活动还缺乏鉴定机制、评估认定机制、托管及集保机制、抵押艺术品的交易变现和处置机制等,都是其潜在的风险。这些制度的缺失,可能会给银行造成评估价值与变现价值差距过大的风险、艺术品在托管期间的损害风险、拍卖时流拍或者拍卖成交价偏低的风险等等。由于艺术品的特性决定了银行接受艺术品为担保标的质押融资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为此,银行不得不采取提高融资贷款的门槛、加大审核力度、控制授信额度,对贷款的用途及还款期限做出严格限制等多种举措来防控风险。对于融到资的企业来说,低授信额度只能让他们拿到很少的贷款,却要负担利息、评估费、担保费等额外费用,这些手续费也占据了所获贷款额的一部分[4],造成了艺术品质押融资的各项运行成本高昂。但目前,政府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统筹艺术品市场各种资源的平台,也没有相应的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散机制对银行的此类业务损失给予适当补偿,以鼓励金融资本与艺术品投融资交易活动的结合,提高商业银行信贷支持的积极性。

我国当前的艺术品金融业务,是以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为目标的政策手段和金融工具,从目前的形势来看,仅依靠现有的政策体系,是无法破解阻碍艺术品金融业务发展难题的。必须重构更为市场化的政策运作体系,建立长期稳健的艺术品融资政策支持机制。为此,我们要确立政策的战略性长效机制,在相关政策体系的建立中必须首先做好“顶层设计”,要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尊重艺术品和金融市场规律,形成相关政策的闭环系统,构建并完善与国际接轨的相关政策体系。要制定和完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财政金融政策,建立健全艺术品金融运行的行业规范,构建并完善鉴定机制、价值评估认定机制、托管集保机制、交易变现及处置机制等,用制度及系统设计降低融资风险。政府要加强对艺术品金融行业高层级的集成整合,加强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的倾斜,引导与整合艺术品金融的信息服务平台。

【参考文献】

[1] 陈见丽.中小型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障碍分析.学术交流,2011.7.

[2] 史跃峰,赵黎明.金融资本与艺术品市场的融合―潍坊银行艺术品质押融资业务剖析.中国金融,2011.22.

[3] 王征.艺术金融―中国文化产业的金融创新.中华文化论坛,2012.2.

[4] 刘沛佩.谁来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阵痛”买单―兼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多方参与制度构建.科学学研究,2011.4.

【作者简介】

金融政策分析范文第5篇

1、CRFA是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是国内认可的资格证书,是在06年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出台的培养计划,是针对国内高学历、英语一般的人员想转行,或者想在金融知识方面有一个更高的提升设置的。

2、CFA是特许金融分析师,是美国CFA协会认证的,也是全球认证的证书,是国际性的证书,考试采用的是全英文的,CFA相对于CRFA是更难,但是,是金融第一考,是华尔街的入场券,可以说CFA含金量是更大,就业前景也是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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