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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运营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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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运营年度计划

招商运营年度计划范文第1篇

一、责任目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市下达的计划指标内;县城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处理场的运营负荷达到省市要求,并达标排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营;按省、市部署,积极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情况、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率、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计划;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要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每年达90%以上;九龙江流域(洪濑口断面)和其它乡镇主要流域Ⅲ类水质达标率90%以上,九龙江流域(黄井溪)Ⅲ类水质达标率80%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青山挂白整治、流域治理完成年度计划。按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开展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整治工作;制定《生态县建设规划》,大力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到2014年,实现生态县建设目标。

二、主要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厚农场,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一)乡镇人民政府、安厚农场、工业园区责任

1、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程,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到“四有”(有工作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每个村要有一名环保协管员。

2、落实主要流域河长责任制,各乡镇(场、区)辖区主要流域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要达到核定标准。

3、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创建活动。

4、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对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重要人文遗迹、古树名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5、在招商引资、引进项目、选址、建设过程中,要严把项目环保关,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禁止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工艺设备,防止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污染,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6、要强化对辖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严格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同时要协助有关部门淘汰、取缔辖区内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及产品。

7、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杜绝禁养区养殖回潮。督促治理畜禽养殖场污染,进一步抓好禁养区外养殖污染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8、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督促辖区内工业企业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9、加强对环境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防止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10、负责搞好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的调处,及时化解厂群矛盾,保持社会安定稳定。

(二)部门责任

县环保局、发改局、建设局、经贸局、农业局、水利局等县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按照《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执行。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

根据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内容,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考核由考核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体现,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由县环保局组织实施。

(二)考核方式

由县政府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对责任单位的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指标数据采集、综合考核。

四、奖惩办法

各乡镇(场、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积极开展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确保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达到责任目标要求。

(一)将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招商运营年度计划范文第2篇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年1-6月份,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2.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0.1%;实现外贸出口3,036万美元,同比增长146%,为年度计划的101%。招商引资完成到位资金3000万元,完成任务的42%。旅游接待游客56万人次,同比增长36%,实现旅游收入4.8亿元,同比增长35%。

二、物流及重点项目进展良好

*区站在打造振兴东北区域物流中心的高度,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全力推动物流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通辽五金建筑材料装饰城项目一期于4月份开工建设,已有六个工程队进行施工,32栋楼盘多数完成主体二层建设,三栋宿舍楼也已经完成二层建设。形象进度已完成工程进度的40%,将于10月份建成并试营业。二期工程现已完成市发改委立项工作,《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已经通过市规划局批准。二是金港市场物流园项目完成投资8,300万元,市场内2万平方米一纵两横的高等级混凝土路面已经完工,自治区建设厅已批准房地产开发资质,完成了总体规划设计,并开始建筑施工设计。建设红线问题,经市区两级政府的协调也已得到解决,项目力争8月初开工建设。三是日升日美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已于4月开工建设,预计明年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已经完成仓储设备购置、培训中心改建、样品厅建设、物流基地建设美化等基础工作。ERP软件系统建设、农村物流网点建设、信息服务及商务平台建设、网络构建等软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质量认证ISO9000体系也已经上报,公司自主品牌“德吉牌”农产品商标也在申请注册中。四是通辽内陆港项目由通辽物流园区(通辽市第一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铁路局共同投资建设的内陆港项目,完成了建议书和平面规划图,已通过市物流办项目评估上报市政府,项目一期工程力争8月份开工建设。五是*工业园区(南区)综合物流项目现已通过了沈阳铁路局二次评审,铁路专用线行政许可已报铁道部准批,一期1000亩土地征用工作基本完成。六是利丰汽贸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已于去年9月份正式营业。当年实现营业收入2.1亿元,上缴税金120万元;今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5亿元,上缴税金120万元。项目二期计划在在园区一期的西侧(临交警支队新址),东侧(临新工四路)分别开通南北路,临街建设4S店。七是莫力庙集贸市场项目项目计划投资1800万元,选址在莫力庙苏木小街基嘎查,占地面积86,000平方米,拟建的低温市场主要用于鲜葡萄等水果低温储藏及销售,兼营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等。项目建成后,年交易额可达1亿元。目前项目正在考察论证中。八是大林建材市场项目占地4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市场营业房和路面硬化工程现已全面启动,预计一期工程9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九是余粮堡牲畜交易市场扩建项目新增营业面积16万平方米,建设竞买式交易区8万平方米,目前市发改委已经批准立项;申请农业银行贷款4800万元资金已经到位2700万元。十是三角公园市场扩建项目项目计划投资4000万元,新增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新增就业岗位900多个。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审批工作,并积极与通辽市创元房地产公司及营口聚宝楼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洽谈。

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招商引资工作进展顺利

*年我们积极引进一批商贸流通新项目入驻*区。一是由福建客商投资3000万元的通洲渔港大酒楼项目,已经正式开业并投入使用;二是三角公园市场扩建招商项目,项目建设初步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目前正在与创元房地产公司及营口聚宝楼房地产公司进行洽谈。力争7月得到批准;三是哲里木广场改造及地下商场招商项目,我们分别与开发商北京红石京都置业公司,运营商广州赛迪公司及台湾大润发超市、辽宁兴隆大家庭集团积极商谈,准备在地下商场建设2万平方米的大型超级市场;四是引进北京迪信通公司投资民族商厦,开发通讯产品批发业务,目前已经签订投资协议;五是财富中心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1.3万m2,建筑面积7.9万m2,由通辽市和圆房地产公司与江苏开发商共同开发。

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继续深入

科区自2006年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至今,已建成196个“农资农家店”。*年,我区安排新建120家“农家店”和加盟店,到6月末,日升日美公司已在科区新建农家店75户。并力争在10月份建成。到2012年“农资农家店”达到500家,镇村覆盖率达到100%。

3、新建“*商务局网”并投入使用

为加强全区商务信息建设,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工作服务,我们在去年商务部子网站“*商务之窗”建设的基础上,开办了“*区商务局门户网站”,并实现了与区政府及市商务局门户网站的链接。网站于5月份开始试运行,在功能和服务方面更加完整全面,商务局常规性工作在网上进行通知,商贸物流企业通过网络及时了解上级文件、工作动态,同时在线办理相关事务等,推进了商务局办公自动化进程,使网站成为我们对外宣传、加强沟通的有效平台。

四、对外贸易情况

*年,我们按大口径计划对外贸易出口3000万美元。1—6月份,全区统计完成外贸出口3036万美元,同比增长146%,为年度计划的101%。我区外贸出口仍以清谷新禾、万顺达淀粉两家企业为主,万顺达淀粉公司1-6月份完成外贸出口2170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00%;清谷新禾公司完成610万美元,同比增长38%。另外我区化工类出口产品受国际市场影响较大,通华蓖麻、兴合化工两家公司出口额度小于去年同期。

五、市场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科区商务局实行重要市场经营情况月报告制度,重要商品信息周报告制度,加强对市场监测工作,收到良好效果。一是全区市场销售良好。重点监测的五大市场销售额达到13.33亿元,同比增长13.5%。其中团结路贸易区市场成交额9.16亿元,同比增长11.25%;白音太来果蔬批发市场成交额为7720万元,同比增长15.66%;余粮堡牲畜交易市场成交额为1.31亿元,同比增长2.12%;大林集贸市场成交额为2930万元,同比增长12.36%;利丰汽贸园区成交额为7120万元。三角公园市场成交额为4470万元,同比增长18.56%;九中市场成交额为1920万元,同比增长4.55%;金通市场成交额为745万元,同比增长2.23%。其他农副产品及其他专业市场销售情况都较好。二是成品油市场监管。年初,我们举办了全区成品油经理培训班,60多名经理参加了学习。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成品油零售市场的监管工作,我们会同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全面完成了经营许可年审及市场监控工作。三是畜禽屠宰及肉制品市场监管。今年以来,我们一方面与没有定点屠宰场的镇(苏木)协调,要求各镇(苏木)都要建立定点屠宰企业。另一方面对全区屠宰加工企业及肉制品销售网点进行了集中整治,整治活动期间共出动了70多车次,490多人次,查处了不法商户160余户,查获劣质肉制品500多公斤。监察大队还不定期地对全区肉制品市场进行巡回检查,净化了全区肉制品市场。四是酒类监管工作。继续加大对城区及农区的酒类经营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清理,按《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酒类经营者备案制和酒类产品随附单制度。

六、企业改革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对原国有管理企业进行了改革。一是对原糖业五商店进行了公开拍卖,析产分资,职工得到工龄补偿。二是煤气公司、百货三商店、百货五商店改革方案已得到区政府的批准,目前正在进行依法评估。力争对上述三户企业年内完成存量资产盘活工作,解决企业遗留问题。

七、下半年工作要点

1、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经济指标。确保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亿元,同比增长22%;外贸出口力争实现5000万美元;招商引资确保完成7,000万元,力争完成10,000万元;旅游总收入确保实现10亿元,同比增长32%。通过加强对企业运营情况调度、分析和引导,确保全年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2、全面推动重点物流项目建设力度。一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我们要加大对物流行业的推动力度和扶持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努力完善定点联系企业和重点项目专项推进制度,加强对企业和项目的推动工作,推进一批大项目早日建成。二是进一步加大项目服务力度。努力搭建物流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覆盖通辽市乃至周边区域的信息网络,完善物流综合服务功能。同时,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快现有物流企业发展壮大步伐,促进拟建、在建项目早日建成并投入运营。三是进一步提高物流企业管理水平。密切与物流企业的联系,通过不定期召开重点项目调度会、信息会、发展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帮助物流企业经营者拓宽视野、更新经营理念,全面提高物流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3、全力推动重点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继续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抓住现有在谈项目不放松。紧紧围绕物流业、商贸流通服务业及旅游业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全方位、多领域地广泛宣传*,以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客商关注*,投资*。努力营造“招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确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二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确保今年完成120个农家店和加盟店的建设工作,全区达到300家以上。大力扶持日升日美物流配送中心,加大对农家店的配送比例,确保农村日用品安全。积极协助日升日美商贸公司牵头组建自治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采购联合体,并利用信息平台,扩大企业知名度和经营配送规模,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惠农作用。

三是组建*国际商会。*商会组建工作,在通辽市商务局的指导下顺利筹备,目前商会章程已经起草完成。下半年,我们将把成立*国际商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收集整理会员资料,制定商会章程和工作方案。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尽快健全商会机制。进一步延伸工作职能,扩展服务范围,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工作,提高商务工作档次和社会贡献率。

招商运营年度计划范文第3篇

(一)正确把握政府投资投向。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主要安排公益性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项目建设。对能够由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交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坚决禁止铺张浪费、奢侈奢华建设,坚决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新建、购置、改扩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

(二)明确政府投资项目范围。本规定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使用政府性资金、政府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超过50%,以及政府性资金占比低于50%、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维修项目。政府性资金具体范围如下:

1.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2.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含上级补助专项资金);

3.政府及各部门利用国债补助和转贷的资金;

4.国家的各类社会捐赠和外国政府赠款;

5.政府兜底的各类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

6.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

7.各类政府性基金;

8.对外合作项目中的政府资源或资产;

9.其他政府性资金。

以国家资源或资产对外合作的项目、政府承诺回购的项目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本规定管理范围。

二、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和年度计划管理

(一)严格遵守决策规则。政府投资项目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的决策规则。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按照规定程序通过会议方式讨论确定项目,不能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公示制度。

(二)执行年度计划管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实际需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区委、区政府一年一议,合理确定政府投资项目的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规模。

未纳入年度项目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实施,计划外新增项目经区财政局审定落实资金后,按以下程序批准后报项目审批部门增补纳入项目年度计划:

1.投资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报区分管领导组织审定;

2.投资2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报区政府常务会审定;

3.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后,报区委常委会审定。

(三)严格项目审批程序。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凡未纳入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批。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环节,不能随意进行简化、合并。项目实施单位在向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提交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法定审批前置要件。审批前置要件具备后,审批部门按程序办理立项批复和招标事项核准。按规定可优化审批的情形,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规范项目审批过程。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除国家、省对编制项目建议书有明确要求外,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投资额在500万以上的项目,审批部门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咨询评估,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核定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不得以招商引资协议、领导批示、会议纪要等为依据代替审批程序违规审批。审批部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将项目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投资控制管理

(一)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政府投资项目要按照批准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按照“可研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预算,施工预算控制竣工决算”的原则,实行投资控制管理和限额设计。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国家规定允许的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需报审批部门申请调整。对超过概算10%及以上的,审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或相关专业机构评审后,依据评审结果进行调整。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和故意漏项、报小建大。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与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监管意见》执行,由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的项目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统一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机制,按照审批部门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使用资金。区财政局根据投资计划、工程进度、相关合同、工程计量和项目实施单位的申请等拨付款项,并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财政局或项目实施单位有权暂停、拒拨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

1.应进行招投标而未进行招投标的;

2.工程监理单位未履行职责的;

3.工程计量不实或尚在核实中的工程资金;

4.项目实施单位擅自增加投资预算的;

5.未经相关部门确认擅自变更计量单价的;

6.施工单位不履行合同或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

7.其他违反资金使用管理的情形。

四、项目建设管理

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除法定情形外,一律实行公开招标。严禁将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拆分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严格把握建设标准,严把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关,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及时移交使用。

(一)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投资项目需明确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经营。不宜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或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可由政府指定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建设实施,建成后移交项目使用单位。

(二)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应依法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三)严格项目合同和履约管理。严格合同涉及人员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压证施工制度和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严格项目发包管理,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严格合同管理,勘察、设计文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监理、造价全过程控制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好变更、签证关,从严管理设计变更程序。

(四)严格新增工程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

(五)严格项目竣工决算制度。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资料报审计部门审计。对具备审计条件的项目,审计机关确定审计组织方式,一般应当在审计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计结果报告。

(六)严格项目竣工验收制度。项目必须执行隐蔽工程、单项工程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建成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涉及中央、省预算资金的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报请有关部门组织项目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五、加强投资项目监督管理

招商运营年度计划范文第4篇

按照“全域规划、全域管理”的理念,并根据城市发展定位,高起点、大手笔开展城市规划、策划和设计工作。城市规划编制方面: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和先导作用,政府安排投入规划编制经费7800万元,基本实现了城区规划的全覆盖。完成了县城第四轮总规(2010-2030);完成了等城区5个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控规全覆盖;完成了等8个安置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完成了城市燃气、城市绿地系统、应急避难场所、给排水等4个专项规划;完成了等15个建筑设计方案。同时,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认真做好规划许可事项的办理,严格按各项专业技术规范进行审批。乡村规划编制方面:完成了2014年的土坯房集中改造点83个村庄建设规划和百里湘江范围内65个村庄建设规划,其余村庄已完成现状测量,计划到2014年上半年全部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了全县19个乡镇村庄布点规划,规划经专家评审通过,已发到各乡镇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启动了等4个乡镇总体规划修编,5个建制镇有2个镇完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麻州镇还被列为全省百强中心镇、市级示范镇,正在申报国家重点镇。同时,还做好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规划选址质量安全巡查以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城乡规划执法方面:2014年5月,县委、县政府抽调县规划建设局15人、国土局15人、公安局15人、城管局20人,并招聘了30名协管员,组建了县政府直管正科级“两违”整治综合执法大队。通过抓宣传、抓调查、抓打击、抓建章,较好的遏制了县城规划区内“两违”现象的发生。同时,2014年创新性地开展了县城规划区内规划建设综合巡查活动,对公建、工业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及私人建房的报建及批后监管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督促整改。此外,还加强了对乡镇规划的监管,成立了乡镇规划监察中队,一年来,共查处乡镇违反规划案件50多起,16起。

二、强力推进,坚持把项目作为城市建设的抓手

推进城市建设,必须以项目为载体。2014年,县先后高标准完成了周田新区“两新”、第三小学、新职校、会杉线升级改造等一大批重点城建项目,完成了县城市主干道综合改造。投资13亿元、规划面积达2.14平方公里的月亮湾新区和投资6亿多元的县城“三江六岸”路堤景观工程、投资3亿元的环城南路改造工程、投资40亿元的台商基地、投资16.13亿元的百里湘江绿色通道工程等一批重大城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尤其是2014年,县积极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按照“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进一批在建项目、按期竣工一批重点项目”的工作思路,计划实施城建项目67个,总投资约120多亿元,其中年度计划投资49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8亿元,是县城市建设历史上项目最多、规模最大的一年。全县500万元以上固投按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保持两位数增长,最高增速为46.6%。

三、多头并举,坚持把市场作为城市建设的主体

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市场化运作,把城市当作资本来经营,走以城建城、以城养城、以城兴城之路。一是市场“筹”资。采用“政府+总运营商+项目开发商”的三级开发模式,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引入运营商,走民办官督的区域发展路线。如采取BT模式进行了月亮湾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会杉公路升级改造;采取BOT模式运营九二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等等。二是市场“融”资。将城镇国有土地划转到县城司,为工业和城市的融资奠定基础。同时,依法公开处置城市闲置资产,最大限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三是市场“引”资。把城市建设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阵地,积极开展珠三角区域招商引资活动,城市招商工作成效显著。四是坚持“节”资。在建设过程中,本着保证质量、控制及减少投资浪费的原则,优化各类施工方案。强化对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的监管,节约财政资金。如仅周田新区“两新”项目建设就节约资金近8000万元。

四、严格标准,坚持把监管作为城市建设的手段

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及项目经理责任制、施工图审查备案制、施工许可等各项制度。每季度进行了“安全质量大检查”和建筑业管理“三项制度”检查。组织县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监察局开展县城主要建筑材料询价工作,并每季度书面价格信息,并由信息中心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大力开展质量创优工作,对计划创优工程进行重点监控和指导,2014年,县有消防大队营房改造工程、中学第二期学生宿舍、实验学校食堂等3个项目申报2014年第一批市结构优良工程奖;县人民银行综合楼、县第三中学实验楼及教学楼ABC栋、新职业技术学校一期二标段、县新职业技术学校一期第三标段、县人民医院医技住院综合大楼等5个工程申报2012年市优良工程。五是规范竣工验收程序,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积极推行商品住宅质量分套验收,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提倡推行涉及公共安全私建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招标,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落实燃气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水平。

招商运营年度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土地储备 出让 收益 问题 对策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精神,沈阳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迅速地进行了土地储备制度建设,相继成立土地储备机构,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土地储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土地储备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土地供应机制,目前还缺乏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方法指导,加之配套设施的不完善,在土地储备工作中容易暴露一系列难以理顺的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土地储备的实施及社会经济目标的实现,如何更加科学、严格、缜密的实施土地储备运营机制,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严峻挑战。

一、土地储备工作取得的成效

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储备交易秩序,沈阳市不断学习和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并结合自身现状相继出台了净地出让、楼面地价等系列新措施,经过不断努力和实践,城市的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

(一) 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通过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科学的土地储备运作机制,强化了土地储备的主体地位,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城市土地由政府统一规划、征购、储备、出让和管理,形成“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局面。只有政府掌握市场的收购权和供应权,才能有利的清理隐形土地市场,彻底根治私下交易土地等问题,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二)确保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土地收购储备之前,分散在各企事业单位,地下交易与“合作”建房现象屡见不鲜,对城市规划的实施造成严重阻碍,建了拆,拆了建,造成资金和土地资源的浪费。实行土地储备之后,政府统一收购、收回、供应,根据城市规划与功能分区的要求,盘活城市存量土地与有计划地利用新增建设用地相结合,改变过去粗放式的用地模式,提高了城市土地利用效率。

(三)调整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突出城市功能。根据区域优势调整城市土地利用结构,通过加强主题招商、地块包装策划等形式,展现地块的开发价值和潜在优势,促进高端服务业、现代建筑产业等新兴业态发展。

(四)为城市建设筹集了资金。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建立后,城市土地在开发、规划及出让过程中的增值部分由土地储备中心收回上交财政,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筹集了大量的资金。

二、土地储备出让和收益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净地出让少,土地收益不高。

国土资源部在有关文件中明确要求“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应处理好土地的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完成必要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但在实际操作中,为加快项目招商引资,解决征地和拆迁资金不足等问题,多数土地采取“期地”方式出让,供地之前没有完成拆迁,没有实施土地整理,导致土地交易竞争不够充分,政府未能获得预期收益。以“期地”出让的项目往往因为拆迁受阻、拆迁周期延长而使成本增加,有的地块甚至出现拆迁亏损,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开工建设,影响了项目的进一步建设。

(二)缺乏长期机制,储备与出让未形成良性循环。

目前,多数城市仅对市本级范围内土地储备和供应指定年度计划,而独立操作区未纳入全市计划管理。由于缺乏中长期土地储备计划,市本级土地供应基本来自当年或上一年的储备,没有获得土地储备带来的增值收益。

(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完善。

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到供应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过程涉及到土地、房产、城建、财政等多个部门,没有这些部门的通力配合与支持,储备供应制度难以顺利进行。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行政审批手续繁杂,办事效率低等现象,延长了土地储备过程,增加了土地储备成本,严重影响城市土地市场的交易秩序和健康发展。

三、加强土地储备出让和收益管理的主要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政策,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规范土地储备交易行为,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土地宏观管理,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强化土地供应计划。

(一)加大土地储备力度,严格执行土地供应计划。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土地中长期储备计划和年度储备计划,通过对企事业单位低效率用地收购,集体土地征收,国有闲置土地集中拆迁等措施盘活存量土地,挖掘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同时,依据“控制总量、适度紧缺”的原则,制定经营性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城市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二)严格实行“净地”出让,规范土地出让行为。

在土地出让之前,要完成征地拆迁、土地整理、基础设施配套等前期工作,真正实现“净地”出让。土地必须进入市土地交易市场统一交易,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出让价格由市政府统一确定,实现土地交易更科学、更规范、更有效。

(三)加大拆迁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征地拆迁行为。

能否实现“净地”出让,保证土地收益 ,拆迁工作是关键环节。在拆迁过程中要学习借鉴合肥等先进城市的成功做法,实行“拆迁要招标、补偿要评估、结果要公示”。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到拆迁工作中,通过招标方式,选取两家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拆迁补偿价格评估,并公示结果,从而有效控制土地成本。同时,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拆迁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减少不合理支出,杜绝征地拆迁成本超出预算,做到补偿合理、操作规范、社会稳定。

(四)完善资金管理,防范融资风险。

资金是土地储备运营的生命线,而土地储备资金主要是来源于银行贷款。如何科学的管理好巨额的储备资金,降低成本,保障运转,同时规避风险是值得重视的问题。这就要求:土地抵押,实质担保,对每一笔借款资金都落到到具体地块抵押;专款专用,所有借款资金都用于土地收储,不平调转移;降低成本优先返还,注重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银行贷款力求即借即用,按进度拨付拆迁补偿款,努力把成本降到最低,防范风险。

(五)创新运行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

通过成立统一的、具有权威性的领导机构做支撑,由土地、房产、财政等多部门组成的土地资源管理委员会,来保证部门间的协调,减少运作环节,提高土地储备和运营效益。

这种联动机制尽可能得调动了项目运营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加快了工作效率,促进了项目尽快落实。

四、小结

土地储备制度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面对国家新一轮宏观调控的实施以及沈阳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我们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使它逐步完善和健康发展,为加快沈阳城市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土地储备出让和收益管理工作的通知,沈政发,2010,25.

[2]王麟云.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监管的实践与探索[J].国土资源,2013.

[3]孟蒲伟,李宏,王连生.土地储备规划的科学统筹与系统编制.国土资源情报,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