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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社会保险是最切实际的问题,有的建筑企业不仅没有给建筑农民工购买人身保险,连基本的社会保险也没有。这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但是多数农民工对这个基本常识没有概念。一般情况下都集中生活在工地上,住宿是工棚,公共设施配套全部齐全,而且是大多数人共同生活,生活大环境相对较差。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仍然记忆犹新。这是一起因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而引发的责任安全事故。其实这样的事情完全可以不发生,但是由于建筑部门对工人无证上岗管理太过疏松,进而导致了这场事故的发生,造成了沉痛的教训,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上海“11•15”就是一个鲜活的例案。换言之,作为建筑企业,在保证工期正常的情况下,更要注意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进行有效提高,特殊工种就该持有上岗证才能够进行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不耽误工期的情况下又保证了质量和解除了安全隐患。
一般情况下农民工的工作和休息是具有极大反差的。也就是说他们一直处于极长时间的工作而缺乏必要的休息,通常是一天连续加班加点的进行体力劳动,这不仅对农民工的自身健康产生了影响,也间接的影响到安全生产这一问题。职业病的高发性通常都是体现在强体力劳动者身上,他们工作和生活的环境质量低下,大量空气杂质和粉尘污染导致60%的建筑农民工存在呼吸道感染或者耳鸣等问题,更有甚者会造成矽肺,而且发包单位或者劳务公司也不注意提供安全监控防护用品。
解决建筑企业农民工管理中问题的有效措施:
1规范用工制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政府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出台相关规定,针对建筑企业是否与农民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是要承包法人一级代表与农民工签订。建筑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很多都已经开始转型为技术管理型,大部分都已经取缔了一线施工人员而是发包给别的劳务公司,但是这其中的劳务公司管理非常松散,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也正是因为如此,一级发包单位无法直接对农民工进行直接管理,其管理成效远不如“包工头”来的直接,因此,一级发包单位最好是将农民工工资以的银行卡的形式发到农民工手中,而不是直接交给劳务公司或者“包工头”。建筑企业应该按照规定为农民工朋友购买人身保险,作为政府如果一旦发现逃避此类问题的企业应该加大力度罚款整改。
2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
因为农民工本身来自于农村,在城市务工,但从制度上来讲他们并不属于城市,所以称之为城乡二元结合体,那么他们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子女入学优待等待遇。所以个人认为政府职能部门应与用工单位进行协调,根据当地的工资收入和生活条件水平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同时建筑企业要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奖勤罚懒,对于工作积极业绩优良的农民工,应该适当给予褒奖,例如可以组织农民工参加本企业优秀员工或者劳模评比,以此对农民工加以鼓励。
3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
建筑企业应该在农民工的生活环境上加大力度,多同他们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例如不再要求让几十人同住一间房屋,可以8个人或者10个人共住,同时还要在农民工的饮食方面提高水平,改善饮食条件,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针对职业病这一方面,建筑企业应该定期组织农民工参加体检,时刻确保他们自身的健康,对于危险作业要注意安全帽和防护网、绳等质量要求,必要时可以佩戴防毒面具以确保自身的健康安全。
4安排培训,提高农民工自身专业水平
作为建筑企业,若希望工程质量得到保障,那么也就需要有专业的人进行工作,而不是所有人都是专业人士,同时也无法满足建筑企业巨大的人力资源要求,那么就可以采取迂回办法。定期的对农民工做培训,首先是要对培训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因为农民工可能文化有差异,所以不宜太书面化,要结合工程进度和工程对技术的要求,也要结合农民工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内容。其次就是给农民工进行培训的人员专业素质要高,可以是由培训学校的老师进行培训,再或者是项目经理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同时企业应邀请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为农民工授课。
5定期为农民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关键词】建筑企业;农民工管理;公共设施;职业病
通过日常的各种新闻,报纸或者网络,我们都能够看到建筑农民工在各种各样的情境下的境遇,根据种种缩影都可以分析出在现今的建筑企业中农民工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例如用工管理方面,随着建筑企业体制改革,在企业内部各职能和组织结构都发生了巨变,很多建筑单位为了单方面降低项目成本,会选择项目外包形式,而很多的外包单位都是由许多没有技术含量的农民工构成。
1、建筑企业农民工管理中的现状与问题
1.1 用工管理问题
大部分劳务分包企业与农民工的雇佣都是通过口头形式商定各项内容,根据此情况调查,这样无论是作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用工形式也是不合法的行为。在用工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重要的问题。
1)没有劳动合同。目前绝大部分的劳务用工形式都是由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或施工作业班组与“包工头”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再由“包工头”和农民工签订劳务协议。因为管理不严格或者是检查不严,大部分“包工头”是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协议的,基本上都是通过口头商定的形式进行约定,更有甚者的是签订虚假的劳务协议,这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
2)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这一问题已经是每年都会时有发生并且也是对广大农民工利益损害最大的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直接严重的影响到农民工的民生利益,同时也是与劳动合同息息相关的,没有劳动合同也直接危害到农民工工资,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1.2 安全生产、安全管理问题
“注重质量、安全生产”是我国建筑企业必须遵守的规定。虽然在各个建筑企业的项目部中随处可见这样有关安全生产的标识,但是还是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在建筑项目上存在安全隐患就意味着生命随时受到威胁。安全隐患是性命攸关的严重问题,因此可以说,安全第一。安全问题也是所有管理问题中的关键,这不仅威胁着农民工自身的人身安全,也是对其他人性命的一种威胁,更是影响建筑企业今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1.3 公共服务管理问题
1.3.1 没有社会保险
没有社会保险是最切实际的问题,有的建筑企业不仅没有给建筑农民工购买人身保险,连基本的社会保险也没有。这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但是多数农民工对这个基本常识没有概念。
1.3.2 农民工生活质量较差
一般情况下都集中生活在工地上,住宿是工棚,公共设施配套全部齐全,而且是大多数人共同生活,生活大环境相对较差。
1.4农民工个人职业技能管理
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仍然记忆犹新。这是一起因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而引发的责任安全事故。其实这样的事情完全可以不发生,但是由于建筑部门对工人无证上岗管理太过疏松,进而导致了这场事故的发生,造成了沉痛的教训,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上海“11·15”就是一个鲜活的例案。换言之,作为建筑企业,在保证工期正常的情况下,更要注意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进行有效提高,特殊工种就该持有上岗证才能够进行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不耽误工期的情况下,保证质量,消除安全隐患。
1.5 工作休息管理问题
一般情况下农民工的工作和休息是具有极大反差的。也就是说他们一直处于极长时间的工作而缺乏必要的休息,通常是一天连续加班加点的进行体力劳动,这不仅对农民工的自身健康产生了影响,也间接的影响到安全生产这一问题。
1.6 职业病危害问题
职业病的高发性通常都是体现在强体力劳动者身上,他们工作和生活的环境质量低下,大量空气杂质和粉尘污染导致 60% 的建筑农民工存在呼吸道感染或者耳鸣等问题,更有甚者会造成矽肺,而且发包单位或者劳务公司也不注意提供安全监控防护用品。
2、解决建筑企业农民工管理中问题的有效措施
2.1 规范用工制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政府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出台相关规定,针对建筑企业是否与农民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是要承包法人一级代表与农民工签订。建筑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很多都已经开始转型为技术管理型,大部分都已经取缔了一线施工人员而是发包给别的劳务公司,但是这其中的劳务公司管理非常松散,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也正是因为如此,一级发包单位无法直接对农民工进行直接管理,其管理成效远不如“包工头”来的直接,因此,可实行工资核发分离,核由包工头负责,发由一级发包单位负责。一级发包单位最好是将农民工工资以的银行卡的形式发到农民工手中,而不是直接交给劳务公司或者“包工头”。建筑企业应该按照规定为农民工朋友购买人身保险,作为政府如果一旦发现逃避此类问题的企业应该加大力度罚款整改。
2.2 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
因为农民工本身来自于农村,在城市务工,但从制度上来讲他们并不属于城市,所以称之为城乡二元结合体,那么他们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子女入学优待等待遇。所以个人认为政府职能部门应用工单位进行协调,根据当地的工资收入和生活条件水平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同时建筑企业要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奖勤罚懒,对于工作积极业绩优良的农民工,应该适当给予褒奖,例如可以组织农民工参加本企业优秀员工或者劳模评比,以此对农民工加以鼓励。
2.3 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
建筑企业应该在农民工的生活环境上加大力度,多同他们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例如不再要求让几十人同住一间房屋,可以8 个人或者10 个人共住,同时还要在农民工的饮食方面提高水平,改善饮食条件,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针对职业病这一方面,建筑企业应该定期组织农民工参加体检,时刻确保他们自身的健康,对于危险作业要注意安全帽和防护网、绳等质量要求,必要时可以佩戴防毒面具以确保自身的健康安全。
2.4 定期为农民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安全生产是建筑行业的一大标准,农民工兄弟由于在农村生活,对建筑施工方面的知识了解较少,尤其是对于严格执行的安全规章制度,认识不到其重要性,也不能预见违规操作所带来的后果,因此就会造成违规操作。为此企业或政府部门应该安排专项资金,定期的组织安全知识讲堂,对安全方面进行培训,并对工作生产进行责任划分,落实到个人和各岗位。从基础上提高农民工同志的安全意识。
3、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对上述建筑企业农民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在这之外,作为建筑企业还需要经常与农民工多交流,了解农民工的实际困难,尽可能的给予帮助。政府部门也要相应的采取一定措施,例如建立农民工社区、农民工子弟学校,这样就可以保证农民工在工作时能够全身心投入; 作为建筑企业,要在奖惩制度上更具体化,对于业绩优良表现突出的农民工,应该适当的给予奖励或升职。只有这样才能够在根本上提高农民工的思想,保证与建筑企业思想和行为同步,进而达到建筑企业目标,进一步对农民工管理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1]罗丽霞.建筑企业农民工管理存在的现状与解决对策分析[J].中国对外贸易( 英文版) ,2011( 6) :39-41.
[2]王廷有.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管理的几点建议[J].山西建筑,2012,38( 24) :262-263.
[3]张明生.工程劳务分包和农民工管理的研究[J].中华民居,2010( 11) : 65-66.
【关键词】农民工;管理;工资;保险
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取得了“量”的增长,但同时也应看到,“质”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近年来,新闻报道中频频曝光的建筑物垮塌等事故,说明建筑业企业的“质”发生了变化。影响工程质量好坏的原因很多,其中关键的一条就是要抓好工程施工的具体操作与过程控制,走质量兴业之路。而承担具体施工任务的操作层就是农民工队伍,因此,加强农民工队伍的有效管理也就成为保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农民工队伍是活动在基本建筑领域中一支庞大的队伍,他们以不同的方式为祖国的建设作着巨大贡献。由于农民工是从广大的农村流向城镇就业的劳动队伍,流动性强是农民工队伍的一大特色,因此,对农民工队伍的管理工作就必然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情况复杂的工作,环节多、问题多、矛盾多,管理难度大。在日常实际工作中,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人员复杂。由于建筑业吸纳的民工均为流动的劳动力,来源地广,因而人员成分比较复杂。
2.流动性强。民工队伍本身具有的流动性特点常导致用工随意性较大,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不便于常规性的规范管理。
3.民工整体素质偏低。由于民工绝大部分来源于乡村,因而大多数民工文化水平偏低,多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且建筑施工操作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虽然其中不乏一些从事建筑工作有较好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人员,但毕竟不占大多数,不断流入的劳动力是在边学中掌握技能的,这给人员管理和工程质量的控制带来了一定难度。
4.工资拖欠。一段时间以来,由于三角债等原因造成一些建筑企业资金周转不灵,民工工资未能及时发放,也有一些民工老板(包工头)领了工资后没有及时发放给民工,甚至有的民工老板携工资款逃跑等原因造成民工干了活而拿不到钱,从而激化劳资矛盾。
5.证件不齐。如《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员暂住证》。特殊工种还须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如架子工、电焊工操作证。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证件往往难以备齐,不是缺这证,就是少那证,甚至一个证都没有。证件不齐全问题是民工管理过程中最难办的但又是必须办的一个难题,否则,民工的合法身份难以确认,合法就业的条件难以掌握。
6.民工法制意识、安全意识的淡漠。经济利益取向是民工外出就业的首要目的,因此常常忽视了法制观念和对自身安全的重视,打架斗殴、违反操作规程的事时有发生,同时也不懂得用政策、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7.计划生育问题。民工外出就业,经常是拖家带口,或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政策的管理而到异地打工超生的事并不少见,不仅不利于用人单位对民工队伍的管理,更不利于国策的有效执行。
针对以上存在的各类问题,必须对农民工队伍实施一套有效的管理措施,解决问题,这是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发展建设事业的要求,也是加强农民工队伍管理的出发点及目的,具体措施有:
一、组建建筑行业劳务总公司,规范劳动力建筑市场,运用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和网络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实施有效管理。
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队伍以不同的带有自发性特点的存在形式:(1)以单项工种作业班组成形式存在的民工队伍,是由一些包工头即平常所说的民工老板召集进行管理,由包工头向施工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农民工进行施工。目前,这种劳务队伍在我省建筑劳动力市场占的比例最大;(2)提供个体劳务,单个的农民工。一部分人具有一定技能;(3)有资质、成建制的劳务队伍。
1.进入市场从事建筑活动的农民工要求到劳务公司进行登记,人员进行登记时需提供身份证、外出务工证明,还可写明自己的技术特长和要求从事的工种,将这些个人资料输入微机,以便合理有序地安排劳动力流动。
2.对以集体组织形式进行登记的专业建设劳务队伍或已具备资质的队伍进行审验、登记、业绩考核考察,通过对完成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为合格和优良的,可优先推荐录用上岗,对考评结果不合格的,或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应予辞退,不得录用。
3.凡务工的民工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务工人员必须做到证件齐全,证件不全的,可由劳务公司统一负责咨询办理,公开办证费用和程序,减少办证手续和环节,对于证件不齐全又拒不申请补办的,一律不得雇用,一经发现,坚决辞退,强化民工自觉办证意识,无证不得就业。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工素质。
建筑企业农民工队伍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建筑企业的生存发展。目前建筑业广大的农民工队伍,文化层次和技术水平普遍较低,不能充分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因此,大力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民工劳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
第一,遵循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化、正规化程序,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变化,制定培训计划,拟定培训内容;
第二,推行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培养技术能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使职业培训进一步正规化;
三、抓好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参加工伤保险。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环境,预防为主,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可开展民工入场安全卫生教育,定期安全检查及教育,制定奖罚制度,并按要求严格执行。
四、用合同化、制度化管理农民工队伍。
相对于建筑企业自有固定职工而言,农民工队伍是一个较为分散的群体,因而,有必要实施一系列规范的合同化、制度化的劳务管理措施,规范农民工行为。
1.企业方应根据工程规模及施工要求,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劳务队伍,一方面便于今后日常管理,一方面可有效控制项目人工成本;
2.交验证件,进行人员登记。注明进退场时间及所从事工作,所持证件情况,对务工人员的进出做到动态管理,严禁使用无证人员及童工。特殊工种如架子工、电焊工等须持证上岗;
3.施工方与劳务分包方民工责任人签订《建筑劳务分包经济合同书》在合同中可约定对人员的要求、工作范围、单价及工作内容、质量要求、管理事项、工期要求、结算方式、奖罚措施等事项。
4.严格按劳务分包合同所定单价及奖罚规定,结算民工工资,发放工资做到公开有帐;
5.施工方与劳务分包方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以加强对农民工的计划生育管理,接受施工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监督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措施;
6.施工方与劳务分包方签订《劳务生产安全合同书》,确保安全生产,保证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各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接受施工方的安全监督,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予以严厉惩处;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措施
当前一些地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工人安全意识浅薄,品经验,侥幸心理蛮干,而忽视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考虑生产过程中经常变化的复杂因素,放松警惕,容易引发事故。
二是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现场工地上虽配备了一定比例的专职安全员,但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差,没有真正履行职责,起不到巡查纠错的作用。
三是个别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土建单位提供的脚手架、井架、电箱等只有使用权利,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
四是现在不少建设单位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外墙保湿、防水施工、门窗安装、地暖施工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这些分包单位由于人员少,工程量大往往不按要求设专职安全员,工人在工作中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突出,而土建单位对这些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单位无法管理,造成施工管理混乱。
五是各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各自为政,安全责任不明确,造成现场混乱,隐患较多,且无人予以整改落实,普遍隐患存在如:脚手架连墙件被室内外抹灰,幕墙等装饰安装单位擅自拆除,任意搬走脚手架,脚手架超载使用等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用电管理混乱,多个施工单位合用一个配电箱,造成超负荷和线路负载不均匀。有的无插头直接用电线塞入插孔,电线、电缆随地乱拖,有的不执行三级配线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的规定,直接从分箱接至用电设备。有的漏电保护器失灵,严重影响用电安全。现场用火管理混乱,在无任何遮挡的情况下随意气割、电焊,甚至在明火作业区存放易燃易爆品。在同一立体作业区有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作业,人多手杂,管理无序,多人不带安全帽作业。
那么,面对上述问题,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呢?
一、抓好安全教育
1.安全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安全教育我们喊了许多年,也有不少规定,而建筑劳务市场的现状就像一个多嘴的漏斗,不同环节的流转是自由的多向的。首先,所有的安全教育都忽视了一个现实情况,在蓬勃发展的建筑业,普遍反映“劳务工荒”,供求市场的失衡注定上述的教育变成一种形式。其次,目前劳务工的安全教育由企业买单,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就严重冲击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往往是为了应付政府的监管才不得不去做,变调的目的注定不会收到好的效果。再次,农民工走入建筑业,对建筑安全的风险知之甚少,思想上的轻视造成主观上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漠视。第四,安全教育的形式单一,内容肤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建筑施工现场多是室外露天高空作业,生产、生活条件艰苦,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且流动性大,属工伤事故多发行业。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以及人、机、环境三者的错误匹配。“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首要是保证安全,预防为主则是指要以预防为首要的指导思想,也就是在建设工程的生产活动中必须采取切实的措施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2.安全教育实施措施
针对这种现状,应彻底改变安全教育的现状,实现分级负责分级教育。
(1)政府应勇于挑起对农民工的安全基础教育的责任。农民工应有一个准入制度的约束,从农民工转化成建筑工人也应有一个过程。输出劳务的当地政府作为受益者应负起这个责任,对输出劳务进行初级培训教育。建设主管部门应负起监管和指导的责任,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了解建筑业的安全风险;二是掌握防范风险的基本技能,达到初级滤网和规范的作用。
(2)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把零散的农民工纳入有序的劳务公司,对劳务公司进行资质评定、资格评审。通过劳务公司使得劳务工达到第二级地安全教育,是劳务工掌握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政策法规等。
(3)建筑施工企业在招募劳务工或选择劳务公司后,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强化工程特点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具体作业安全要求。
(4)改进安全教育形式,利用多媒体技术和平面宣传手段相接合的多种形式,起到主动自我防护的目的,并认识到伤害别人的严重后果。
3.注重安全行为的规范性
按科学规律组织施工,遵守施工安全规程和标准,作为施工现场组织施工的行为规范加以约束,从两个层面上规范其行为:一是要求管理人员严格贯彻国家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前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员每天巡查落实;二是要求作业层次和作业工人遵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严禁违章操作,不准冒险蛮干,构筑起施工现场专群结合的安全保证体系。
二、建立安全预警机制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不同的项目特点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分析安全风险,作出评估,下达安全预警书到不同的项目。其次,每个项目要根据企业下达的安全预警书进行具体化,并做安全防护和重点管理。
1.分层规划安全平面防护图
图中标明“四口”防护位置、临边防护位置、并以颜色区分防护的重要性。现场按照平面图进行防护,并做出安全标示和警示。
2.建立安全动态防护和检查制度
项目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安全需要,防护的重点和措施也不同,在同一施工阶段安全防护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安装与装饰施工时,随着工序的穿插,往往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这就要及时跟进恢复。
3.根据动态防护的特点,要求项目安全员的检查必须是动态的
应根据动态防护平面图进行定时检查、记录和跟踪落实。
三、严格市场准入,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对于安全事故的分类及处理,国家有明文规定,但安全事故仍然高居不下,究其原因就是市场准入的门槛太低了。通过对安全事故的统计,发现现在项目施工时在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上不能实现同步。建筑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压低造价是主要的手段。固定的生产成本是必需的,只能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中压榨,这就影响了生产中安全措施的投入,使得安全防护不到位,不仅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而且如果事故发生了也不能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规定》,如何在施工中不变样、不流于形式。首先,建设主管部门要保证安全防护费用的投入,并从源头抓建设单位。在项目报建时,按照规模、类型、投资额等计算出安全防护费并上缴到政府主管部门,等到项目施工承包企业确定后,再返到施工承包企业,并监督施工企业的投入。
四、强化组织管理,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在管理某一项建筑工地时,要确保这工程能够安全、按质、按量地完成,不但要有一定的技术之长,而且还要有科学的管理。在施工管理上,所谓科学管理,就是注重良好集体的建设。俗语有云:“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各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集体的凝聚力,这一个集体有没有动力,有没有良好的集体观念。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好比一个施工班,集体的凝聚力越强,班组管理工作的开展就越顺利,越有成效。因此,必须加强集体的管理,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工作,使集体的凝聚力越来越强。
【关键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On the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ngineering safety management
Zhang Bo
(Shaanxi Han and Tang Dynasties Computer Co., Ltd Xi'an Shaanxi 710000)
【Abstract】The construction unit is the main body of the safety management, the main target of management is that all staff participate in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s goal is to strengthen workers' active protection awareness and passive protective measures to ensure construction safety.
【Key words】Construction units;Safety management
施工单位是安全管理的主体,管理的主要对象就是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管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加强工人主动防护意识和被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1. 机电工程施工中,根据机电工程施工的专业性特点重点强调以下内容
1.1 各分包队伍进场后及时进行进场教育,并签定安全管理协议,遵守总包的规章制度、服从总包的管理。
1.2 同时对于机电工程突出用电管理,每个在现场施工的队伍必须在进场时与总包签订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及落实。
2. 机电工程施工中人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
2.1 机电工程中,其设备所需电源一般为220V电源。因此,要求,机电分包队伍接引电源时应严格小心,必要时,由总包安排现场专门临电电工进行接引。
2.2 机电施工压接线时,不得带电作业。一防止电击、电伤人事故的发生;二防止设备因接线失误、错误而烧毁。
2.3 机电施工中的临时电源必须由总包现场的临时持证电工接引,不得私自拉接。
2.4 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1)所有的安全教育都忽视了一个现实情况,在蓬勃发展的高速公路机电行业,普遍反映“用工荒”,供求市场的失衡注定上述的教育变成一种形式。
(2)目前用工的安全教育由企业买单,由于劳务市场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就严重冲击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往往是为了应付政府的监管才不得不去做,变调的目的注定不会收到好的效果。
(3)农民工对机电工程安全的风险知之甚少,思想上的轻视造成主观上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漠视。
(4)安全教育的形式单一,内容肤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2.5 安全教育实施措施。
针对这种现状,应彻底改变安全教育的现状,实行分级负责分级教育。
政府应勇于挑起对农民工的安全基础教育的责任。农民工应有一个准入制度的约束,从农民工转化为机电工人也应有一个过程。输出劳务的当地政府作为受益者理应负起这个责任,对输出劳务进行初级培训教育。建设主管部门应负起监管和指导的责任,要达到2个目的:
(1)了解建筑业的安全风险;(2)掌握防范安全风险的基本技能,达到初级滤网和规范的作用。
大力培育专业劳务公司,把零散的农民工纳入有序的劳务公司,对劳务公司进行资质评定、资格评审。通过劳务公司使得劳务工达到第2级的安全教育,使劳务工掌握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政策法规等。
施工企业在招募用工或选择劳务公司后,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强化工程特点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具体作业安全要求。
改进安全教育的形式,利用多媒体技术和平面宣传手段相结合的多种形式,起到主动自我防护的目的,并认识到伤害别人的严重后果。
3. 机电工程中,因为设备的重要性,应着重注意物的安全管理,即设备的安全管理
(1)设备进场未安装时应单设库房,不得随意摆放。
(2)设备安装在具备条件时进行,禁止在交叉作业高峰时进行安装。
(3)设备压接线时,不得带电作业,防止设备因接线失误、错误而烧毁。
(4)设备安装完、测试完后应及时与总包进行交接,由总包成保人员统一看护。同时各分包施工队伍应严格看护管理。不得存在交由总包后,分包不再负责的现象。
4. 建立安全预警机制
首先施工单位应针对不同的项目特点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分析安全风险,作出评估,下达安全预警书到不同的项目。其次每个项目要根据企业下达的安全预警书进行具体化,并做安全防护和重点管理。
分层规划安全平面防护图图中标明“重点”防护位置、临边防护位置,并以颜色区分防护的重要性。现场按照平面图进行防护,并做出安全标识和警示。
建立安全动态防护和检查制度项目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安全防护需要,防护的重点和措施也不同。在同一施工阶段安全防护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安装工程施工时,随着工序的穿插,往往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这就要及时跟进恢复。 根据动态防护的特点,要求项目安全员的检查必须是动态的,应根据动态防护平面图进行定时检查、记录和跟踪落实。
5.加强安全生产投入
(1)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对于安全事故的分类及处理,国家有明文规定,但安全事故仍然高居不下,究其原因就是市场准入的门槛太低了。通过对安全事故的统计,发现现在项目施工时在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上不能实现同步。机电行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压低造价是主要的手段。固定的生产成本是必需的,只能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中压榨,这就影响了生产中安全措施费的投入,使得安全防护不到位,不仅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而且如果事故发生了也不能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如何在实施中应不变样、不流于形式。首先建设主管部门要保证安全防护费用的投入,并从源头抓建设单位。在项目报建时,按照规模、类型、投资额等计算出安全防护费并上缴到政府主管部门,等到项目施工承包企业确定后,再返到施工承包企业,并监督施工企业的投入。
6. 结语
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仅仅靠施工企业是不够的。应通过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主动防护意识,并保证安全防护投入和措施的到位才能从根本上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