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微型企业贷款扶持政策

微型企业贷款扶持政策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微型企业贷款扶持政策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微型企业贷款扶持政策

微型企业贷款扶持政策范文第1篇

2013年7—8月本课题组以三峡库区重庆段9个区县的微型企业为调查对象,共发放调查问卷300份,回收问卷240份,在剔除企业雇员超过20人及数据严重缺失的调查问卷之后,得到有效问卷230份。问卷的基本结构是:巴南区企业占113%、南岸区企业占10.0%、江北区企业占4.8%、长寿区企业占14.8%、涪陵区企业占4.3%、丰都县企业占5.2%、石柱县企业占31.3%、忠县企业占87%、万州区企业占9.6%;从行业分布看,农林牧渔业企业占15.0%、制造业企业占15.0%、批发零售业企业占43.6%、住宿餐饮业企业占6.4%、居民服务业企业占11.8%、教育卫生和文化体育业企业占2.7%、信息服务业企业占4.1%、建筑业企业占1.4%。

1.微型企业创业者的群体特征(1)微型企业创业者主要为社会弱势群体。调查发现,三峡库区微型企业创业者以返乡农民工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为主,分别占33.2%和26.2%;与当地平均水平相比,多数创业者家庭经济情况处于“贫困”或“中等”水平,分别占23.8%和68.2%;创业者父母职业以农民和企业单位职工为主,分别占67.1%和22.1%。这表明目前三峡库区微型企业创业者主要为社会弱势群体。(2)微型企业创业者人力资本缺乏。调查显示,三峡库区微型企业创业者文化程度以初、高中(含中专、技校)为主,分别占41.0%和38.4%;713%的创业者在创办该企业时没有创业经历;581%的创业者在创办该企业时没有同一行业工作经历;72.6%创业者在创办该企业之前没有参加过与管理相关的培训;61.3%的创业者在创办该企业之前没有参加过与专业技术相关的培训;74.2%的创业者在创办该企业之前没有参加过创业培训。由于创业者综合性职业技能缺乏,常常导致创业失败或微型企业不可持续发展。(3)微型企业创业者社会资本缺乏。对微型企业创业者社会资本的测量采用了创业者网络规模和网络关系强度2个指标①,统计结果显示:目前三峡库区微型企业创业者网络规模和网络关系强度都不大,尤其是创业者与金融机构或人员、政府部门或官员的交往少且不密切。如创业者“有较多可以交往的金融机构或人员”“有较多可以交往的政府部门或官员”的均值分别为2.52、2.41,创业者“同与创业活动相关的金融机构或人员交往次数”“同政府部门或官员交往次数”的均值分别为2.33、2.21。

2.微型企业创业面临的困难(1)创业资金缺乏、竞争太激烈是微型企业创业遇到的主要困难。调查发现,64.8%和58.3%微型企业者反映创业资金缺乏和竞争太激烈是创业遇到的主要困难。此外,有26.1%、25.7%、25.7%和20.9%微型企业者反映缺乏创业技能、缺乏管理技能、信息获取不充分、缺乏营销技能也是其创业遇到的主要困难。(2)金融机构贷款比例低。调查显示,分别有64.9%和71.1%样本企业选择创业资金依靠“个人存款”和“亲戚朋友借款”;仅29.4%样本企业选择创业资金依靠“银行贷款”,2.2%样本企业选择创业资金依靠“民间借贷”。这表明个人存款和亲戚朋友借款是目前三峡库区微型企业创业资金的主要来源。金融机构贷款比例低,原因有以下三点:第一,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尽管近年来三峡重庆库区信贷政策向微型企业倾斜,各家银行也制定了微型企业贷款细则及流程,但由于微型企业的现金流不稳定、固定资产比重过小,多无抵押担保,往往需要第三方担保才能融到资金,这就使得微型企业很难直接参与到融资过程中。第二,微型企业可融资额度太少,影响其融资的积极性。以重庆市为例,按照现行规定,微型企业可以获得注册资本金的50%以内的贷款额度,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贴息时间一年,难以满足其创业资金需求,影响创业者融资的积极性。第三,少部分微型企业创业者反映,通过个人存款以及亲戚朋友借款能够满足其创业资金需求,因而不需要从金融机构贷款。

(3)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微型企业存在两难困境。调查发现,目前三峡库区部分有一定实力的个体工商户对转型升级为微型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原因有三点:一是申办微型企业的手续较麻烦;二是申办微型企业的要求比个体工商户相对高,且税费较多;三是微型企业补贴较少,并要分几次到位,其作用十分有限。相反,部分实力非常弱小的个体工商户却非常渴望转型升级为微型企业,这部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微型企业创业补助资金①,但由于自身实力非常弱小及社会关系等的限制,无法转型升级为微型企业。

二、三峡库区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评价

综上所述,由于目前微型企业创业者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缺乏、金融机构贷款比例低且创业资金缺乏、竞争太激烈等原因,导致当前型企业创业者对创业扶持政策(包括财税金融支持、配套扶持、信息服务、人力资源培训等)需求较强烈。目前,政府专门针对微型企业创业的扶持政策相对较少。2010年6—7月,重庆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0〕66号)和《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渝办发〔2010〕192号),这是国内最早专门针对微型企业创业的政策性文件,首次明确了微型企业的范畴,着重对“九类人群”创业进行大力扶持,并确立了扶持微型企业的“1+3”模式,即让投资者自己投资一些,政府财政进行一定的补贴,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并争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2011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制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首次将微型企业从中小企业中分离出来。之后,政府专门针对微型企业创业的政策供给有所增加,代表性文件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兴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2〕3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总体上看,目前的微型企业创业政策主要从创业审批、创业培训、融资渠道、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对微型企业创业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扶持,也是基本符合微型企业创业者的政策需求的。但是,这些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是否能让微型企业创业者满意?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研究。为了解目前三峡库区微型企业创业政策的实施效果,本文基于创业者角度并采用了9个指标(参见表5)进行测评。每个指标包括“完全不同意、不太同意、一般、比较同意、完全同意”5个等级,并分别赋值1~5分,得分越高表明创业者对微型企业创业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越好。统计结果显示:除了“税收减免政策”“创业审批政策”“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的均值超过3之外(分别为3.16、3.15、3.04),其余各指标的均值都低于3。这表明目前三峡库区创业者对微型企业创业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较低,尤其是对融资担保、市场开拓及供应等方面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更低。此外,与城区创业者相比,三峡库区乡镇(农村)微型企业创业者对创业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更低。由表6可知,三峡库区乡镇(农村)微型企业创业者对各指标的评价得分均低于城区微型企业创业者,其中差距最大的指标是“政府积极为新创微型企业开拓市场、构建供应体系及合作联盟”,城区微型企业创业者评分为30221,而乡镇(农村)微型企业创业者评分为23956。

三、促进微型企业创业的建议

1.完善促进微型企业创业的政策体系一是完善财税扶持政策体系,对微型企业实行低税率政策,如税率减半,对无纳税能力的微型企业免税等。在三峡库区,微型企业创业财政补贴政策应尽量走上限,对于农村(乡镇以下)的微型企业还可以再上浮10%~2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二是完善金融扶持政策体系,如制定激励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对微型企业贷款及贷款优惠的政策,引导和鼓励地区银行部门履行社会责任,在融资贷款方面给予微型企业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在三峡库区,可由政府出面组建专门面向微型企业融资的小额贷款公司,加快发展由政府出资、企业参股的专门面向微型企业的信用担保机构等。三是完善技术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如设立“微型企业技术创新特别补助基金”,主要用于微型企业自主研发、技术升级改造等方面的经费补助。四是完善行政性规费减免政策。对微型企业办理证照、年检、年审、变更登记及营业执照换照、补领等手续实行费用减免政策。

2.加强微型企业创业政策实施的监管,尤其应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监管应建立实施微型企业创业与发展责任制,将微型企业创业与发展工作纳入对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中;同时,应加强对微型企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为有关决策提供参考。尤其应加强对微型企业创业补贴金发放、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一是对微型企业创业补贴金的发放宜从资料审核转为现场督察;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业主,要简化补贴金的申领程序,尽快发放;三是对发放创业补贴金的微型企业主,要监督创业补贴资金的使用流向,确保创业补贴金的有效使用;四是要尽快建立涵盖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运行全过程的项目数据库,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控。

3.加强规划和引导,完善促进微型企业创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第一,各地政府应结合本地优势对重点发展的产业进行规划,将产业发展规划细化到乡镇一级,引导发展本地主导产品,并重点扶持与本地优势产业链相关的微型企业创业。第二,各地要组织和引导生产商、销售商为微型企业创业提供服务。第三,各地应建立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园,有条件的乡镇或街道还可设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或示范街,吸纳微型企业入驻孵化;建立专门面向微型企业的创业培训基地,加强对微型企业创业者的指导。第四,建立专门面向微型企业的营销服务平台,对微型企业产品销售给予帮助;构建政府主导的微型企业技术服务中心,对微型企业自主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给予技术指导;构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向微型企业创业者公布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提供法规政策、项目、信用、融资、技术、市场、行业经验等各类信息及咨询服务。

微型企业贷款扶持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微型企业 融资困境 化解机制

1、国内及重庆对微型企业的界定

1.1、我国对微型企业的界定

微型企业是指产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产品或服务种类单一、市场占有率很低或只在小范围有较高市场份额、规模组织很小的企业组织。它是一个相对概念,在不同国家和地域、不同的经济条件下,其范围和大小都不相同。就我国而言,201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四部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规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人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重庆市对微型企业的界定

本文所研究的重庆市微型企业主要是指重庆市实施“十大民生工程”中的“微型企业”,是我市为关爱民生、扩大就业、减少失业率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出台的实行财政资金专项补助的企业。它特指雇工(含投资者)在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这个定义对微型企业从数量规模上作出了界定,即雇工(含投资者)在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

2、重庆微型企业的融资现状

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大背景下,微型企业作为促进就业、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新兴手段,近年来越来越受重视。而重庆市作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其城市化进程正在高速推进,缩小城乡、区域、贫富“三大”差距,优化产业结构、缓解就业压力等现实难题亟待解决。因此,重庆市政府将发展微型企业作为其突破口,将微型企业的发展放在重庆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具有扶持性质的政策规定来鼓励微型企业的发展壮大。

但是,由于环境的驱使和微型企业自身的特点,导致了微型企业在发展中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其中最大的就是融资困境问题。尽管各家政策银行制定了微企贷款细则及流程,而且还引入了不少小额贷款银行,但由于微企规模小、大多无抵押担保物,自身信用等级差等原因,导致微企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十分困难,阻碍了微型企业的健康发展。

3、重庆微型企业融资困境的成因分析

3.1、政府政策方面

3.1.1、对微型企业融资的扶持体系不够完整

重庆市政府以商业银行为依托,制定出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这类政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鼓励微型企业发展,在政策的规定下金融企业可能会在短期内加大对微企的扶持力度;但另一方面,从长远的角度分析,基于商业银行的盈利性和自负盈亏的特点,政府的这种扶持行为会最终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微企放贷缺乏积极性。因此,仅是有“头”无“尾”扶持政策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针对微型企业融资方面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扶持体系才能使其实现可持续发展。

3.1.2、微型企业融资专门管理部门协调不足

重庆市各职能部门对微企后续扶持的合力还未形成,尤其是对扶持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对于微型企业后续扶持力度偏弱。各职能部门协调不足普遍存在“一人干,大家看”的现象,同时也加大了融资的难度。

3.2、融资渠道方面

3.2.1、银行借贷方面

尽管微型企业信贷融资需求旺盛,但商业银行现行的信贷政策,更倾向于大中型企业,而非微型企业。何况微型企业贷款金额普遍较小,银行对处理这类成本较高、风险较大的贷款意愿并不强。

3.2.2、民间借贷方面

我国还没有关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政策或条例,民间借贷的利率通常都是借贷双方自行协商规定的,这导致了民间借贷利率的混乱。其次,民间借贷控制风险的能力主要以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主,贷款后缺乏有效的监督,因此民间借贷的风险难以预判。

3.3、微企自身方面

3.3.1、微型企业产业结构分布不均

重庆市微型企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微型企业中高新技术型企业所占比例很小,绝大部分属于劳动密集型的第三产业和制造业,产品科技含量低。由于其他种类的微型企业的规模小,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市场竞争能力小,减少了微型企业的融资渠道。

3.3.2、微型企业缺乏抵押或担保资产

商业性银行是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是小型微型企业取得资金的主要方式。银行为了保障资金的安全,要求必须要有担保物抵押。而小型微型企业在成立时,固定资产本来就有限,而在无形资产方面,小型微型企业成立之初根本就没有无形资产。这样一来,微型企业根本就无法提供抵押或担保,融资困难问题进而衍生。

3.3.3、微型企业信用等级普遍较低

重庆市微型企业成立时间短,由于经营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弱,财务信用问题明显,重庆市微型企业信用等级普遍较低。还款不及时,资金使用不规范等情况时有出现,严重打击了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微型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3.3.4、微型企业管理不规范,集体素质较差

重庆市微型企业大部分都属于个体私营企业,以家族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为主,企业主实行集权式、懒散式的管理,主观随意性大,没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再加上重庆市微型企业的企业主,大部分是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大学生,他们的自律能力较差,诚信意识淡薄,这些问题也会导致融资困难。

4、国外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措施

近年来,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微型企业的发展问题,在促进微型企业发展方面都实施了多项措施,尤其在企业融资方面尤为突出。

4.1、美国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措施

4.1.1、政府提供法律保障和扶持政策

(1)完善法律体系,为微企融资提供法律保障。美国于1953年出台了《小企业法》,奠定了扶持微型企业的政策基础。此后美国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体系,为微企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为融资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于先后制定了《小企业投资法》、《小企业融资法》《小企业技术革新促进法》等20多部法律,为企业融资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财税政策优惠。美国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在不同时期对不同类型的微型企业采取不同的税收减免政策。美国除采取一般税收优惠扶持微型企业外,还利用政府订货政策在财政上给予微型企业支持。

(3)成立专门政府的管理机构。在《小企业法》实施后,美国成立了小企业管理局(SBA),并于1998年升为正部级,作为一个永久性的联邦政府机构,其职能就在于发展微型企业,帮助微企融资,解决微企的资金不足问题,进而有效的促进微企的发展。

4.1.2、金融机构提供融资便利。

(1)提升管理水平,为支持微企融资提供便利条件。美国商业银行并不主动为没有外部融资资源的微企提供融资,而是采取配合金融体系中其他机构的战略,与其他金融机构一起为微企提供融资支持。

(2)美国积极拓展微企直接融资渠道以促进筹资来源的多元化。一是设立了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和小额股票挂牌市场,为微型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大量的资金帮助。二是由美国SBA审查、许可和支持成立的专门为微企提供融资服务的创业投资公司和民间风险投资公司,为那些融资困难的微企提供贷款和无担保或担保不充分的贷款,以促进微企的发展。

4.2、日本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措施

4.2.1、与美国一样,日本也制定和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

日本先后制定了《中小企业厅设置法》、《中小企业基本法》、《新中小企业基本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对微企来说是进一步的保障,使得微企在融资时能够以合法的方式融资,进而有力推动了微型企业发展。

4.2.2、建立公共服务机构

公共服务机构在日本不仅发挥着政府与企业的功能,而且还是政策的主要实施机构。政府通过机构落实有关支持微型企业的政策,从而达到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目的。

4.2.3、完善相关金融体系

日本先后建立了国民生活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和商工组合中央金库,形成了对微型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同时,还专门成立“微型企业经营改善资金融资制度”,对融资能力较弱的微型企业提供低利息、无担保、无保证的融资服务。这样使得企业融资成本极大降低,企业也能持续发展。

5、微型企业融资困难的化解机制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其本质是一种资金约束型经济,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能够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因而要解决微企的融资困境,不仅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同时还必须从政府、银行和微企自身三方进行探索,从而寻求法律政策的规制扶持、银行业务的支持以及微企自身制度的建设。

5.1、对政府而言:完善政府融资服务体系,全面改善微企的融资环境

5.1.1、立法律保障体系

与美国和日本一样,构建完善的微企融资法律体系,是微企能够有效融资的法律保障和支持。我国目前已颁布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对微型企业发展虽然有一定促进作用,但缺乏实施规范,迫切需要建立与之对应的具体的法规,如《微型企业法》、《微型企业融资法》等,以此来实现对微企发展的法律保障。同时还应当借鉴国外实施多个全面的立法,以此来规制和促进保障微企的融资活动。

5.1.2、构建微型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立公共服务机构

与美国的SBA机构一样,公共服务机构不仅能够帮助广大微型企业整合融资资源、拓宽融资渠道,实现与各金融机构的融资信息对接,同时也能成为政府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宣传金融政策、普及金融知识、推介金融产品、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的重要窗口。这样的机构不仅对微企融资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政府政策和制度的实施有着重要作用。

5.1.3、建立微企的信用制度体系

如果能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银行就可以降低向中小微型企业放贷的成本,微型企业也可以得到各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因此为了确保信用评级的工作有法可依,快捷、高效,政府部门应该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我国企业市场中的微型企业信用评级的指标体系,进而促使是微企提升自身信用,增加融资的可行性。

5.1.4、完善微型企业担保体系

担保业的发展直接影响着微型企业的融资环境,政府如果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考核奖励等手段,建立完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实现扶持与监管的有效衔接,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服务能力,如此则能为微企创造良好有效的融资环境,使微型企业的走出融资窘境。

5.1.5、规范民间借贷融资

金融活动的合法性取决于其是否对最大限度避免资金运作失败的风险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以及是否在保护社会投资者的努力上达到合理的程度。所以,民间借贷得以合法化的前提是资金用于微企的经营运转上,因而微企在借贷时应注明此项融资是用于企业的经营运转,并登记在册。只有履行相应的登记手续,才能收到法律的保护,从而变“地下交易”为“阳光交易”。

5.2、对银行而言:加快银行改革步伐,建立完善微企间接融资体系

5.2.1、转变银行观念,重视对微企的信贷支持

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其发放贷款的基本原则应是唯“效益”论而非唯“成分论”。因此,银行在微企与大型企业之间应当做到公平信贷,对于有发展潜力的微企同样给予信贷支持,特别是对于管理水平高、信誉度好、设备技术先进、产品质量好、有特色、市场需求旺盛等微企,银行应当重点帮助他们创业和发展。同时,如果银行放弃一大批有发展潜力的微企客户,从经济与金融的角度来看,这也必然降低银行自身的经济效益。

5.2.2、银行应当加强金融体系创新,增加微企的金融服务项目

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完善票据业务以及开发应收账款的抵押和出售业务,这样不仅能够将自己的业务范围拓展,同时能够对微企进行有效的资金支持,不仅发展了自己,同时也促进了微企的发展,全面实现双赢。

5.3、对微型企业而言:提高微企自身素质,增强融资信誉度

5.3.1、提高微企的自身素质,增强融资信誉

这就要求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人才创新和技术创新。其一,管理创新。缺乏内部积累能力的企业,单靠外部融资是不可能健康发展的。因此这就需要企业经营者学习先进的管理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对企业实施规范化、科学化的经营管理,以切实提高企业经营绩效和融资能力。其二,制度创新要求微型企业必须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确定规范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实行严格、科学的内部监控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收益分配制度。其三,人才创新,企业的竞争,其实就是人才的竞争,微企只有建立完善的用人制度,才能为企业培养高效高素质人才,从而提升企业的素质和信誉。其四,技术创新是企业形成竞争优势的关键,微企如果能够掌握核心技术,那么银行等金融机构就愿意为这样的新技术给予资金支持,才能促使微企的融资不会出现短缺。

5.3.2、微企经营者还要重视市场营销管理,使经营项目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盈利水平,保障偿债能力,减少和消除不诚信经营和违法违规行为,树立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这有做到这些,微企才能在众多大中型企业中立足,才能获得银行资金支持的青睐,才能不断发展,从而解决融资难这一窘境。

基金项目:2014年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活动资助项目(13XZ-BZX-086)

参考文献:

[1]廖妮娜.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研究―以渝北区为例[N].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2(22).

[2]胡瑞光.美国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融资经验及启示[J].华北金融.2011.(11).

[3]蔡翔,赵君:国外促进微型企业发展额措施和启示[M].经济纵横.2007(05).

微型企业贷款扶持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 扶持政策创新

一、前言

在当前经济结构调整与就业岗位不足的双重压力下如何加快小微企业发展,尽快走出经济低靡困局,辽宁省政府与有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等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为了了解小微企业的生存状态和现有政策的实施效果,笔者于2012年1月下旬至5月初分赴辽宁省沈阳、大连、锦州等地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

二、小微企业现状

辽宁省近年来小微企业发展较快,而且绝大部分集中在沈阳、大连、锦州等前国有企业集中、工业基础比较好的地区。从2011年辽宁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统计数据看,全省小微企业183.09万户,就业人员1073.09万人,营业收入53292.15亿元,上缴税金1321亿元。2012年辽宁省将新创办小微型企业2.5万家,带动就业12万人。

由于受金融危机与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辽宁小微企业目前面临着严重的挑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利润空间收缩。成本上升是利润下降的只要原因之一。调查中小微企业普遍反映电费、水费、暖气费、房租等近年来增加较快。以电费为例,辽宁省居电实行阶梯电价,而小微企业则不享受阶梯电价待遇,一律实行0.8896元/度政策。人力成本也快速上升。

2.融资环境恶化。辽宁产业结构升级的重点是小微企业。令人不安的是,由于受到金融危机和经济结构高度化的影响,一些技术含量低的小微企业亟待引进技术设备对产品进行技术升级,而融资难是小微企业目前普遍面临的金融瓶颈。

3.扶持政策力度不够。地方政府在抓经济建设、抓改善民生时,将政策导向、资源配置等均倾向于招商大项目、大企业,小微企业被边缘化的环境没有实质性改变,最明显的例子是小微企业一般都会在各大银行开户,但反过来却得不到应有的信贷支持。

三、美国联邦政府经验借鉴

美国现有小微企业2700万个,占美国企业总数的99%,美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小微企业进行扶持:

1.全方位扶持的政策导向。美国的经济政策总体上是崇尚竞争,反对垄断。美国每出台一条法律都要照顾到小微企业的利益,因为如果某项法律对小微企业有负面影响,小企业管理局会通过在社会上游说,要求政府不要通过该项法律。

2.参与政府采购。美国小企业局下设政府采购部,保证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占有一定比例。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利益是通过法律予以保障的,其具体做法主要有:(1)打包分拆。即把一个大项目分解开,让小微企业有能力参与进来;(2)实行项目公开招标,鼓励小微企业积极投标。

3.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小微企业借款具有金额小、用途单一、借款次数频繁与高风险等特点。美国小企业局通过向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使小微企业能够很容易地获得单个项目在25万元以下的贷款。

4.技术支持。小微企业局每年将7800万美元的技术开发经费分配到各州,并要求各州政府以相同金额进行配置。

四、改进扶持政策的再思考

1.明确小微企业定位。小微企业的充分发展是辽宁经济社会振兴的基础,只有经过小微企业的充分发展,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才会在竞争中应运而生,进而引发经济结构升级效应。省政府应该在本省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纲要中明确小微企业的战略地位。

2.深化多维度扶持政策。(1)增加信贷政策的多维度。金融机构对大企业的信贷种类多达几十种,但对小企业的信贷业务却很单一。以农行为例,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自2011年以来对一批资源与环境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的小微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制定了“五个注重”、“八个为主”等。但是这些原则和措施均带有鲜明的特色特征,而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区别正在于在其成长的过程中进出市场的频繁性和资源配置的动态性,金融机构应该从多个角度衡量和判断某个小微企业是否应该予以支持,不应过分注重所谓特色,要增加信贷的普惠性。

(2)财政政策要多管齐下。2012年5月辽宁省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是收支力度上的强化,如从政策的多维角度看,缺少彻底免税环节。

(3)按比例安排风险担保等基金。自2012年起,省级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4800万元增加到1亿元,省本级财政今后每年安排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4000万元,今后应着力按照财政收支的比例安排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担保基金。

五、结论

1.多维度扶持政策的实质是为小微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在实践中要注意各项政策措施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形成合力。

2.要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最根本的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方针大计,继续完善和深化相关政策,改变被动应付的局面。

3.小微企业是大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大企业与小微企业在产品开发、贸易和资本运作等多方面要加强相互渗透与互补,形成良好的生产要素流动机制。

参考文献:

[1]于良春 张伟.中国行业性垄断的强度与效率损失研究[J],经济研究,2010(3)

微型企业贷款扶持政策范文第4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困境;扶持

基金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新疆小微企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2BJY010)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6月24日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小微型企业生产经营一直处于不景气状态。特别是在2012年,中小微型企业生产经营出现恶化迹象,步履之难超过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新疆小微企业同样遭遇经营、融资的困难,不但阻碍到经济增长,而且威胁到就业之大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新疆小微企业的复苏、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一、小微企业的界定和特点

(一)小微企业概念界定。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国际上一般以企业人数、资产总额来定义小微企业,但各国又因各自发展水平、角度不同而定义不一。根据2011年7月四部委联合下发的新修订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首次把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比如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等。小微企业概念的提出有利于政府明确重点,出台更有针对性、时效性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力度。

(二)小微企业的特点。小微企业基数庞大,如果仅从数量上考虑,小微企业占据了中小企业群体中的绝大多数,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它们普遍生产规模较小,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种类较单一,只在特定区域有一定市场份额,并且带有鲜明的地域产业特点。在地域分布上,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小微企业在数量和发达程度上远远超过中西部地区。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雇员人数少,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相当一部分企业利润水平较低,自我补充流动资金的能力不足,生产稳定性差,持续经营能力弱,重置投资能力较低,维持简单再生产或积累足够资金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时往往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一旦遭遇外部不可预知的风险,常面临资金链断裂而难以生存,生命周期较短。

二、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及困境成因分析

(一)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1、小微企业发展历程。20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是乡镇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黄金期,其背后的原因是国内产品的普遍短缺;九十年代中后期,出口带动开始成为经济重要推动力,依靠中国廉价的劳动力,沿海地区造就了大量的加工出口企业及配套小微企业。步入21世纪后,小微企业的发展出现了诸多问题,尤其是在2008年金融海啸以及2011年欧债危机等内外综合因素影响下,小微企业发展举步艰难,其生存发展面临巨大挑战。

2、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1)小微企业基本概况。小微企业与劳动者就业、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涵盖了国民经济各行业。小微企业的密集程度决定着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小微企业越发达的地区,城乡居民的工资收入和财产收入就越高。数据显示,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有1,023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提供了85%的城乡就业岗位,最终产品和服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上缴税收占全国企业的54.3%。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意义。尽管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但由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等原因,带有明显的弱势的经济特征。

(2)小微企业发展面临严重考验。目前,随着国内劳动力、土地成本的上升以及人民币的不断升值,原有的这些优势已逐渐消失,内需、外需都开始出现增长乏力迹象,小微企业面临着再一次转型的压力。

(3)政府不断加强政策支持。小微企业不仅是吸纳就业的主要载体,而且多以服务业为主,对于经济转型有重要意义。自2012年10月12日国务院推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9条财税、金融政策等之后,11月17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上述政策的出台对小微企业未来发展将得到更好的政策、法律、税收、融资等方面支持。

(二)新疆小微企业发展困境成因分析。小微企业在2011年经历了不寻常的一年,由于小微企业面临恶劣的生存环境,前所未有的融资难,并且全方位进入高成本时代,2012年1~7月份全国中小企业总体利润率不足3%,低于一年期存款利率,长三角、珠三角的许多企业出现停工甚至倒闭,同样新疆小微企业面临着再一次转型的压力。造成小微型企业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

1、企业自身原因。由于小微企业主的素质普遍偏低,企业本身在经营管理、技能、经验等方面存在着较为严重不足,并且很多小微企业盲目追风,热衷于利润丰厚的行业,不能集中精力在本行业精耕细作,企业没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造成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不足,加之本身抗风险能力的天然欠缺,很多小微企业在面临较大环境变化时难以为继,生存艰难甚至被迫倒闭退出。

2、客观因素变化。新疆小微企业生存艰难也有一部分外在客观因素的影响,表现在: (1)人民币大幅升值、欧债危机以及美国经济低迷导致的外需不振,内需增长乏力,导致销售受限;(2)由于现在作为劳动力主力军的“80后”、“90后”就业观念变化、待遇等方面要求逐年升高等原因造成新疆小微企业用工越来越难,人力成本逐年增加。而对于新疆小微企业来说,工资成本上升同时意味着用工的不稳定性,这是新疆小微企业难以承受的;(3)由于新疆小微企业规模较小,采购批量小,议价能力低,加之通货膨胀背景下造成原材料成本增加等综合因素影响,使得新疆小微型企业生存发展危机重重。

3、政策制度方面。为了促进新疆小微企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多次出台针对新疆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制度,但改革力度还不够,新疆小微企业面临的政策环境依然存在诸多痼疾,如税费负担依然较重、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及融资难等。

三、促进新疆小微企业发展对策建议

(一)企业层面

1、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一是突出经营主业。面对复杂的形势,新疆小微型企业应该稳住心态,做自己最擅长的产品,突出主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从追求产品数量到追求产品质量和品牌,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跨越;二是完善企业制度。新疆小微型企业应该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明确角色分工,各司其职,共谋发展;三是主动转型升级。在战略选择上要与战略新兴产业靠拢,提升企业竞争力。

2、加强人才建设。一是培养人才。在采用人才激励等措施引进人才的同时,对本企业现有的管理人员、工人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工人的操作技能,使企业管理上水平、产品上档次;二是储备人才。在高校中发掘品德优秀的在校生建立自己的人才库,作为企业的后备人才,每年向其提供一定的费用,助其完成学业,待学生学成后为企业服务。

3、推动创新发展。新疆小微型企业应该坚持内涵发展,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一是联合创新。同行业新疆小微型企业之间可以联合起来搞创新,在节省成本的同时共同分享创新成果,实现企业实力的提升,提高在行业内的整体地位;二是产学研结合。与高校、科研院所结成战略联盟,共同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升企业的竞争实力。

4、拓展融资渠道。新疆小微企业不能只盯着银行,要拓展融资渠道。一是间接融资。事先要了解银行的放贷政策及放贷倾向,有的放矢地主动接触大型商业银行或地方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为放贷机构介绍自己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提供合格的财务报表,争取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二是直接融资。到证券市场、股权交易市场、融资租赁市场等进行融资,或引进战略投资者。

5、强化信用意识。注重自身信用的积累和维护,树立良好的守信用、重履约的企业形象,为获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创造条件。

(二)政策制度层面

1、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完善。各级政府机构将已经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推动出台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不断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推动建立小型微型企业分类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制度。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各地区、各部门务必把已经确定的各项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好,还要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不断提高政策措施落实的针对性、灵活性、前瞻性和创造性,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和技术改造支持,进一步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缓解融资困难,促进中小企业不断提高装备水平和创新能力。同时,切实为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引导小型微型企业不断提升生产和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打破行业行政垄断,营造公平发展环境。国务院于2005年出台的明确鼓励民资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等六大领域。但在实践中,民间资本很难进入这些领域,为此2012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分工至各个部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0多个部门分别承担相关任务。同时,新疆政府要为小微企业营销公平发展环境,一方面应加强行政部门的自身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增加政策法规透明度,加强行政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另一方面应建立有效的企业维权机制,如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在政府部门设立小微企业便捷申诉通道,发挥行业协会在维权方面的作用,为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等等。

3、建立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完善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在“十二五”期间,建设一个从上到下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包括要建设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同时,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还应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就业基地建设。新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经过十年建设取得了重要成绩,但仍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现实需求,主要表现在:网络覆盖面低,区域差异大,机构能力弱,服务质量低,公益无法满足企业需求等。新疆地方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在不断增加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原则,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发展模式。新疆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应提供培训、咨询、维权等免费服务,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增值服务。

4、推动利率市场改革。目前,中国的利率体系中存在着“利率双轨制”,即以商业银行体系目前依然实施的存贷款管制利率为一轨,以规模不断扩大的市场融资利率为另外一轨。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贷款给大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利率基本相同,但后者风险明显偏高,因此银行均以大型企业为主要放贷对象,小微企业则很难拿到贷款,在紧缩时期更是被彻底“断粮”。

5、继续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深化税费政策改革。新疆政府应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新疆小微企业的重要意义,不能仅考虑短期财政支出的“小账”,还要考虑社保支出、社会稳定、长期经济发展的“大账”。要继续加大对新疆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同时整合分散在各个部门的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6、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缓解融资难题

(1)加强和改善大型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对新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各部门联合推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推动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的制定和贯彻落实,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明确新疆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求,细化对新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深化工信部与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战略合作内容,加强和改善对新疆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促进小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建立小企业信贷奖励考核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券。

(2)建立政策性银行。建立政策性银行从银行制度层面解决新疆小微企业融资难。在中国,有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等诸多政策性金融机构,但迄今没有专门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银行。德国、日本等国家都设立了专门的政策性银行,专门解决小企业融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新疆小微企业需要更多的政策性金融扶持。一方面这些企业为新疆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就业;另一方面在以公有制为主体、政府主导作用很强的经济体制中,新疆小微企业基本上属于民营经济,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很有必要给予支持。

(3)大力发展小型微型金融。首先要改革金融监管,大力发展适合新疆小微企业特点的专业化经营模式。我国监管部门应鼓励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建立大规模的微型信贷网络,利用市场化手段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实践表明大力发展小贷公司、村镇银行、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为新疆小微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监管部门应在适当控制风险条件下进一步鼓励这些机构发展。尤其是推动小型银行的建立。

对于新疆小微企业来说,在全球经济疲软、债务危机层出不穷、国内经济结构调整进入困难期,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创新能力,提高新疆小微企业造血功能,抓住政府多方面的扶持政策措施的机遇,发展壮大自己必将对推动新疆整体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

[1]马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府该怎么做[N].中国经济时报,2012.2.16.

微型企业贷款扶持政策范文第5篇

解决小微企业的发展难题必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又要充分发挥政策扶持、制度创新等有形之手,需要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自身三方形成合力,共同鼎举小微企业走上一条健康发展之路。

1 加大扶持政策的落实力:拓展小微企业生存空间的战略推手

面对全球经济复苏依然乏力,我国经济正值爬坡过坎之际,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结构调整优化的任务愈显艰难。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发展优势,诸如市场适应能力强、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大等特点,不仅是转型期内实现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的重要依托,更能为经济持续增长带来持久动力。著名的经济学家阿瑟?奥肯根据美国的经验数据,对失业率与国民经济增长的定量分析和总结得出如下结论:如果失业率下降1个百分点,总是伴随GDP增长3个百分点和产出缺口减少3个百分点。因此,大力发展小微企业是经济新常态下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举措。

近年来,随着国家相继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意见和实施细则,小微企业的经营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小微企业的发展依然艰难,其中国家有关优惠扶持政策不能充分惠及小微企业,是当前应该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这源于一些政府部门存在“重大轻小”的思想和做法。一直以来,我国小微企业在财政补贴、市场准入、税收和信贷等方面,不能与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享有同等待遇。一些政府部门在发展问题上,对不同规模的企业存在观念偏差,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意识和重视程度明显不够。因此,对于小微企业的发展不能仅仅停留在解读的层面,而应该在加强制度配套和加大落实力度上下功夫。

我们要加大国家优惠扶持政策和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力度,切实做到将小微企业减税降负落到实处,作为拓展小微企业生存空间的战略推手,作为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政策导向。首先,建议将结构性减税的优惠政策覆盖到部分小企业和全部微型企业。这就需要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把对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且在适当扩大减征范围和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所得税的优惠面,使部分小企业和全部微型企业都能享受到结构性减税的优惠政策。其次,破除阻碍小微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政府各部门应该建立和完善落实优惠政策工作的考核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优惠政策要求的财税配套政策支持力度。另外,要完善各部门的信息交流渠道,构建关于小微企业的信息咨询和交流平台,落实国家关于小微企业的统计标准和各行业的准入标准等。再次,加大国家关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媒体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地打通小微企业获取相关优惠政策信息的渠道;要采取培训等手段让小微企业主和管理经营者深入了解国家政策,获知国家给予小微企业发展的利好措施,切实改变有些优惠政策和措施仅仅放在有关部门的桌子上,小微企业看不见更摸不着的现象。

2 推进金融制度的创新力:破解小微企业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

虽然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各金融机构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设立专门机构和部门以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但由于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是从个体经营发展起来的,存在资信普遍不高,经济实力较弱,管理制度不规范等问题,加上金融机构普遍存在发放贷款时过于注重风险防控,而对于贷款制度的创新缺乏积极的态度,致使众多小微企业获取信贷支持的概率很小,多数小微企业只能望“资”兴叹,唯有依靠自身积累或通过亲戚朋友、民间借贷方式来筹措资金。对于初创时期的小微企业起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合理性,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民间借贷的不稳定性与不规范性,由此带来的后续负面效应较为突出。2008年后由于金融危机的冲击,致使我国珠江三角洲和温州等地出现了大范围的小微企业倒闭潮,充分证明了小微企业在经济不景气时所表现出来的脆弱性。据中国商务部数据统计,我国65%左右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25%左右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10%左右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来源于民间集资,有2/3的中小企业普遍感到发展资金不足。因此,小微企业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当前,我国现存的金融体制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不适应是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现象的根本原因。我国目前的金融资源大多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其规避风险和逐利性的特征决定其更愿意将信贷资金投向国有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和政府性项目,而目前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还处于初始阶段,因此,金融体制的改革和金融制度的创新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破解小微企业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

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金融部门以及小微企业自身等多方面协同推进,配合施策方可解决。第一,进一步健全小微企业的资金扶持政策。政府要采取直接融资、财政支出、贷款援助等多种方式,给予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构建完善的小微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第二,进一步发挥国有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政府要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鼓励国有银行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调动对小微企业的贷款积极性。例如,天津市通过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贴资金池”,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难题。2015年天津将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财政补贴归结到一起,筹措了60亿元形成了资金池,科技、金融等部门帮助银行筛选企业。银行的贷款主要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如果银行发放纯信用贷款和首笔贷款,成了坏账,银行可从“风险资金池”中得到50%的补偿。这项新的政策极大地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第三,政府要积极引导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设立担保公司,特别是支持和鼓励经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大公司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让担保公司下调对小微企业的担保业务收费标准。第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环境。积极发展一批专门针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和中小银行;扩大金融领域对民间资本的开放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支持设立与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第五,提高小微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要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和推动小微企业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财务制度,从而提升小微企业的资信度和融资能力。

3 增强企业自身的内生力:夯实小微企业发展动力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