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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对农民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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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对农民的好处

合作社对农民的好处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致富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使农民发展致富的一个十分有效的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两层定义,从概念上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是,在农村家庭经营承包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动性经营组织;从服务对象上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的组织。近些年来,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与日俱增,规模也逐渐的扩大。随之而来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作的过程当中,怎样能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这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关注的焦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的服务群体是它的社员,即农民。我国农民占我国总人口的比重大约是60%,他们是最务实的人,他们最关心的也是在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当中,能给他们带来多大好处,能让他们切切实实的获得什么利益。下面就怎样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做出几点建议。

一、切实的遵循以社员为主体原则

社员希望建立自己参与的决策机制和选举机制。社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机制以及制度方面比较关心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为如何、这样的组织的领导者又是怎样产生、他们如果参与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能否具有发言权、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公开透明等问题。这就是农民担心的。他们把钱投入到合作社当中,会不会亏本,能不能赚钱;能不能像最初了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那样,能够自己说了算,能够真正的行使作为社员的权力。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希望现在所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切实的遵循以社员为主体的原则,定期的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对理事长的产生,遵循大多数社员的意见,由海选产生或者由当地有威望的农民来担任。这样,社员们才能够充分的信任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提高农民参与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进而所有社员同心所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致富。

二、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

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对于所有社员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就近些年一些地区农产品严重滞销,造成农民一年来没有任何收益可言甚至血本无归,这与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不畅、不及时,资源共享不到位息息相关,农民的收益也因农民专业合作社而受到巨大影响。针对以上情况,可以建议在全国各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建立某部门,该部门专门对全国各地的农民进行样本调研,了解这些社员对下一年培育、生产农产品种类的意愿。这样点连成线,线汇成面,面形成立体空间,合作社之间就可以加强联系,共享信息资源,因时制宜、因地制宜,避免农民们在同一耕作季节耕种同样的农作物,进而导致某些地区的该农产品大量滞销。倘若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做到位,那么,对于合作社的社员而言就多了一层利益的保障,社员们不会使自己耕种的农作物囤积,导致赚不到钱。

三、强化社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分工与合作理念

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经营主体的分工与合作是必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它是一种互助型经济组织。合作社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成员提供服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当中,合作社对外开放,也要盈利。合作社的盈利是属于社员全体的,这些盈利要通过农产品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育种、生产、加工、销售、运输、贮藏等等各个环节,所以在合作社日常运营中,特别需要社员之间的分工和合作。

在分工时,要落实到人头,假设有三个人分别是甲、乙、丙,他们均是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理事长委任他们三人做A、B、C三件事,这时,在分工时,就应注意由谁负责哪件事,以至于在工作出现问题时,可以在第一时间找到问题责任人。在分工过程中,还应该向社员普及有关分工思想的知识,让他们了解虽然是分工,但是大家负责的每一件事,事情结果的好坏都直接影响到大家最后的利益。进而能够让所有社员,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合作的理念如同分工,大家共同经营,逐渐发展致富。

四、明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以及利润分配

农民是最务实的人,他们希望看到的是一本清晰明了的账。也就是说,他们希望能够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所赚到的属于自己的利润不流失,能够通过合作社赚到的利润达到最大化。如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还不健全,也并不明晰。社员们能从中得到的有效信息并不完整,所以希望可以进一步的明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以及利润分配,能够从根本上使农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致富。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提出的几点:切实的遵循以社员为主体原则;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强化社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分工与合作理念;明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制度以及利润分配,并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都可以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业经济的推动与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今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与运营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利用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载体的优势,把它作为一项重要而简单的途径使农民发展致富。

参考文献:

[1] 潘劲.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趋势[J].理论研究,1996(4):2427.

[2] 孙浩杰,王征兵,汪蕴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生成的博弈分析[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3638.

[3] 王征兵,许婕,孙浩杰.国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及其借鉴―以美国、西班牙和日本为例[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2):6165.

[4] 徐旭初,吴彬.治理机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的影响―基于浙江省52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0(5):4355.

[5] 苑鹏.中国农村市场化进程中的农民合作组织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01(6):6373.

[6] 张伯伦.垄断竞争理论[M].哈佛大学出版社,1933:354358.

[7] 张晓山,苑鹏.合作社基本原则及有关问题的比较研究[J].农村经济与社会,1991(6):8996.

[8] 张晓山.创新农民经济组织,发展现代农业[J].新视野,2007(6):1517.

[9] 张晓山.促进以农产品生产专业户为主体的合作社的发展―以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04(11):423.

[10] 张晓山.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与中国农村的实践[J].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1999(6):8996.

[11] 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探析[J].管理世界,2009(5):8996.

合作社对农民的好处范文第2篇

2009年,以推广测土配方肥为主的国裕金丰合作社一成立,李光欣就入了社,并成为蒋庄分社负责人。随着入社农户的增多,对测土配方肥的需求也明显增加。据李光欣介绍:“最初,合作社一个季度只能卖出几吨测土配方肥;现在村里70%的农户都入了社,每季度测土配方肥销售量增加到了六七十吨。”

对于入社的好处,李光欣深有体会:“加入了合作社,就可以使用合作社提供的测土配方肥,签订购销合同,免费享受各种技术指导。总之,种地比过去省心多了,踏实多了。”

说完,李光欣一拍大腿,说:“走,田地里看看去。”

在两块麦田的交会处,李光欣停了下来,让记者比较两块麦田里麦子的长势。抬眼望去,左边麦田整齐稠密,麦秆泛青;右边的麦田则麦子稀疏,麦秆已经枯黄。“左边地施用的是合作社提供的测土配方肥,肥力足,长势好,现在还在灌浆,没有脱肥;右边地施用的是其他肥料,肥力不够,现在已经停止生长。”

测土配方肥的优势很明显,国裕金丰合作社副理事长王振基告诉记者,虽然今年天旱,但施用测土配方肥的麦田亩产至少能达到800斤,而施用其他肥料的麦田亩产估计只有六七百斤。

上午10时许,田野里麦香阵阵,村民三三两两地来到田间地头,近在眼前的收成给村庄平添了几分喜气。

农民吃了定心丸

国裕金丰合作社理事长孙耀志告诉记者,多年的农资经销经历,让他看到了农资市场上的许多不良现象,如农资价格的突飞猛涨,假种子、假农药的见缝插针,农户的苦不堪言等。抱着为乡邻做些实事的心态,2009年4月,孙耀志和另外两家农资经销商联合成立了国裕金丰合作社。

成立伊始,国裕金丰合作社就把“把握农时,解决农事”作为服务农民的首要原则。利用自身优势,与河南省农科院、农业技术推广站等机构和省内外7家知名农资生产厂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还引进了40多位资质颇深的农业技术人员,打造了一支实力颇强的人才队伍。

为了让群众最大限度地得到实惠,国裕金丰合作社直接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分社,减少中间环节。在运作模式上,以社员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签订购销合同,严格进行测土化验、配方研制、最低价供应、技术指导、建档总结,有效解决了种植户技术“没谱”,农业资料“没底”的困惑,为群众提供了从物资供应到田间管理等方面的物质和技术保障。在生产过程中,国裕金丰合作社以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为主,组织技术人员对社员农户适时开展农业科技培训。

构林镇杨渠村村民张新堂说:“作为农民,最关心的是粮食能不能高产。我和合作社签订了种植合同后,合作社的技术人员来地里测土化验,进行技术指导,让我省了不少心,并且粮食产量也提高了。”

测土配方肥,让农民尝到甜头

应农户需要,国裕金丰合作社提供了种子、农药等多种农资产品,但主要以推广测土配方肥为主,致力于打造邓州测土配方肥第一品牌。

所谓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就是以土壤测试和肥料田间试验为基础,根据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和肥料效应,在合理施用有机肥料的基础上,提出氮、磷、钾等微量元素的施用数量、施用时期和施用方法,通俗地讲,就是在农业科技人员的指导下,科学施用配方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核心是调节农作物需肥与土壤供肥之间的矛盾,同时,有针对性地补充作物所需的营养元素。作物缺什么元素,就补充什么元素,需要多少补多少,实现各种养分平衡供应,满足作物生长需要,达到提高肥料利用率、作物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节省劳力、减支增收的目的。

测土配方肥施用方便,消耗量小,施用之后不需要再施其他肥料。实践证明,施用测土配方肥,每亩地至少可降低肥料成本15元,增产增收60元。特别是2010年,施用测土配方肥的玉米长势喜人,平均亩产超过500公斤,较往年亩均增收110元。

村民刘泽民早就尝到了测土配方施肥的甜头,今年他家的16亩麦田全部施用了测土配方肥,望着颗粒饱满的麦穗,刘泽民一脸喜悦:“再过10多天就该收割了,但直到现在我这地里的麦子还没脱肥。以前用其他肥料,从没这么好的长势。今年是大旱之年,但亩产也能达到800斤。”

开辟富农路

两年多的时间里,国裕金丰合作社每年直接培训农民8000余人次,培育了一大批农业示范户,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面积达到5万余亩,农户入社积极性高涨:“去年入社农户4000多户,今年又增加了1倍。”

邓州市政府提供的宽松环境、市农业局派来的农业技术专家、乡镇政府开展的宣传推广……政府的保驾护航,让国裕金丰合作社的发展更加稳健有力。

付出就有收获。合作社给农户送去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也得到了农户发自内心的感激。

合作社对农民的好处范文第3篇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一)发展步伐逐步加快。截止到2012年9月,全县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973家,其中,2009年以前注册242家,2010年注册289家,2011年注册301家,2012年1―9月份注册14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遍及全县各镇(街道、产业园),拥有固定资产147701万元,成员37360户,辐射非成员农户76200户。

(二)发展水平不断提升。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向农户提供农业技术宣传、咨询、推广及农产品购销服务,部分合作社不断拓展自身服务领域,向贮藏、加工等环节延伸,逐步形成了从生产资料供应、技术管理、仓储、销售的全程化经营格局。如临朐县汇龙山核桃专业合作社从山东省农科院干果研究所引进早实薄壳核桃新品种,现已发展到82500余株,带动周边68个村,3200余户,平均每户每年增收2500元。目前,全县拥有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5家,市级示范社17家。

(三)发展形式多种多样。一是经济能人创办型。由农村有发展眼光的经济能人发起,联合从事或影响相同产业的农户组建合作社,该类型合作社约占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81%。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以企业为依托,靠企业的发展来带动合作社的发展,该类型合作社约占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5%。三是科技人员领办型。由县级涉农部门的科技人员领办,具有先导性和示范性,该类型合作社约占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4%。该合作社的特点是创办人利用掌握的生产技术,为社员提供有效服务,在生产经营上对社员户实行“十统一”的办法,初步建立了二次分红机制。四是基层组织创办型。由基层政府或产业特色鲜明村的村干部出面组织,依托产业特色优势,带领本镇或本村的生产大户共同组建合作社,该类型合作社约占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6%。五是协会改建型。对具备条件的协会,积极引导进行改造或改建,向利益联结紧密型的专业合作社方向发展。全县55家农民专业经济协会,已有16家改造或改建为合作社。六是社社联合型。由同行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更大规模、更高层次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2家。七是供销合作型。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营销网络,立足当地资源优势组建。目前全县依托供销社系统共创办6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合作社成效逐步显现。一是促进了主导产业发展。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产品发展起来。这些合作社覆盖了种植、养殖、水产、林果等各个农业部门,涉及板栗、山楂、淡水鱼、大樱桃、奶牛、西瓜、苹果、核桃等该县大部分优势特色农产品,其产业分布非常明显,促进了“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发展。二是加快了科技成果转换。合作社普遍重视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改进工作,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临朐县信通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落实秸秆生物反应堆和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等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项目,发展基地3600亩,种植的西瓜上市早,口感好,品质优,产量和价格比以往均有较大辐度提高。三是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加速了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势单力薄、分散经营的农民,依托合作社进入了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新阶段,使农产品商品率和效益明显增加,农民增产增收,初步形成了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富一方农民的发展格局。潍坊志和奶牛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后,辐射带动周边奶农1200多户,养殖奶牛5860头,争取到了大型乳品企业的优惠政策,联合社现在每天产奶20多吨,奶价比联合社成立以前提高20%以上。

二、制约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问题

(一)对合作社认识不足。通过调研发现,大部分镇(街道)没有把合作社发展摆上重要位置,对合作社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基层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与发展尚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合作社发展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和集体不宜插手干预,存在“缺位”、“错位”的问题。部分农民群众对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合作社有什么好处等基本问题还不了解,有些农民尽管参加了专业合作社,也仅仅把合作社当作一个销售场所和销售渠道,缺乏对合作社在产前、产中、产后等服务功能和作用的了解,契约意识、规则意识比较薄弱,执行章程规定的自觉性较差。部分领头人起初成立合作社的目的不是合作发展,而是为追求更大经济利益或获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导致合作社“生命力”不强。

(二)合作社发展不够规范。从发展规模来看,全县97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社员人数10人以下的合作社占到了总数的6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409家,占42%,覆盖范围大多是本镇本村,成员也以本地务农者为主,缺乏新鲜力量,服务技术力量不足,普遍存在组织规模小、社员数量少、带动能力弱等问题。从内部运行来看,虽然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章程及有关制度,并按规定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等机构,但大都流于形式,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内部运作不够规范。真正能够做到运行机制健全,实行盈余二次返还的紧密型合作社还比较少。从服务功能来看,绝大多数合作社还处在为成员集中采购、供应生产资料,提供一般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上,对农产品深加工环节,由于受资金等因素影响,开展得比较少,部分发展较好的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业务内容也比较单一,主要根据客户要求进行简单粗加工,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力较弱。

(三)受发展要素制约明显。一是资金筹措难。当前该县大多数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规模普遍较小、资金匮乏。为了不影响农户入社积极性,多数合作社没有让成员直接出资,而是以持有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形式入社,资金来源主要是靠发起人集资和合作社领头人自筹。二是人才使用难。随着合作社的发展、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加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经营人才和管理人才,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身条件难以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人才问题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三是土地利用难。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一些合作社急需增资建设仓储、加工等项目设施提升发展层次,而所需土地在合作社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按照非农业建设用地办理相关手续门槛高、时间长、费用大,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承受。

(四)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支持方面,尽管近几年该县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比较重视,但县、镇(街道)财政安排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很少,难以达到扶持引导的目的。银行方面,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处于起始阶段,合作社的信贷主体地位得不到金融部门的认可,无法列入金融部门的授信范围,合作社无法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贴息政策。税收方面,尽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做出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等规定,但实际运作过程中还是遇到了不少困难。如合作社产品销售主要集中在短短的几个月之内,由于长时间没有业务往来,税务部门就会将其经营资格注销,给合作社正常的生产经营带来困难;部分地区对合作社开具的发票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导致一些超市和农产品购销公司不予认可合作社开具的发票,增加了合作社经营支出等。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加工、仓储等方面应享受农业用电的优惠政策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大部分镇(街道)合作社用电仍然按照商业或者工业用电标准收费。

(五)品牌效应不强。一是商标数量偏少。基于对传统农业的认识和农产品品牌认证创建的特殊性,大部分合作社不同程度缺乏长远意识和品牌眼光,全县973家农民合作社中只有48家合作社的产品注册认证了品牌商标。二是整合营销不足。合作社在品牌商标认证过程中各自为战,同一区域同一农产品注册不同品牌,存在杂乱现象,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缺乏整合,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该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三是用标上市率低。虽然一些优质农产品已经获得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但真正能够用标上市的寥寥无几,“重创品牌不重用品牌”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许多优质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优势和价格优势不强。

三、建议

(一)规范化建设合作社。一是规范运行机制。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加强规范管理显得尤为迫切。建议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制订好章程,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和利益分配原则等事项;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监事会、理事会和社员大会等“三会”制度建设;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独立核算,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二是抓好示范社建设。建立县、镇(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体系,把建设示范社列入对县直有关单位、镇(街道)考核内容,要求相关单位或镇(街道)年内建设一定数量的县级以上示范社,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同时,在全县范围内,按不同行业分别选择2―3个基础条件比较好、经营有思路、发展规范的合作社重点培育,尽快培育出一批社员在500户以上、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省级、国家级示范社,逐步形成一批有一定产业规模、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提高组织化程度。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品种引进、生产、管理、包装和销售等诸环节力求统一,促进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单个农户所承担的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同时,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到农经管理部门备案,接受指导和监督。

(二)以落实扶持措施促合作社做强做大。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县财政进一步调整支农资金支出结构,视财力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着重围绕当前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通过财政补贴、以奖代补等形式,对作用发挥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奖励,支持合作社做大做强。金融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尽快制定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估体系,加快开发针对合作社的金融产品,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解决合作社的发展投入问题。各镇(街道)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同时,税务、国土、电力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二是积极争取项目扶持。合作社法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十二五”期间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沂蒙革命老区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标准化示范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扶贫项目,可以部分有条件合作社为载体,组织农户进行实施。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的作用,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营销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合作社运作情况,发现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帮助解决合作社运作中的困难,指导合作社规范运作。同时,农经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和业务经营状况等统计报表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发展动态,为党委、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以品牌化经营帮合作社上档升级。一是加大品牌培育力度。要指导合作社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鼓励他们申请注册商标和进行地理标志认证,帮助他们申报驰名商标和国家、省、市著名商标,着力打造一批事关全县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品牌产品。二是强化品牌产品营销。积极引导组织合作社参加各类展销会和网络营销,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性地集中宣传优势品牌农产品,提高消费者对该县品牌农产品的认知度,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高校、社区、农资生产企业等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农企对接活动,支持合作社在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开设直销点,在城市社区建立直销店、连锁店,拓宽合作社产品营销渠道。

(四)以联合会平台助合作社蓬勃发展。一是搭建合作平台。要积极引导相同产业类型的合作社进行资源整合,建立规模更大、合作层次更高的合作社联合社,通过采取统一打造品牌、联合开拓市场等办法,实现品牌与规模的升级,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做大做强。二是搭建信息平台。组建临朐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官方网站,联合会成员各自开设子网站或专题栏目,对各自合作社产品信息进行宣传,及时收集农产品产销方面的动态性、预测性及供求信息,为联合会成员提供信息服务。三是搭建农产品营销平台。联合会要通过创办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组织会员参加农产品展销、开辟网络销售渠道,帮助联合会成员宣传产品,参与营销,拓宽流通渠道,建立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四是搭建科技服务平台。联合会要加强与有关高校院所的联系,定期聘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使加合会的各会员合作社及其社员掌握现代科技信息。五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联合会要积极承担合作社产品展示、市场开拓、宣传推介、成员培训、产品认证、项目申报、信息管理等职能,增强联合会的凝聚力。

合作社对农民的好处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国务院原副总理回良玉曾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整体素质、推进现在农业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1]自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的实施以来,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法律地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辅助支持政策,使得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到2010年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35多万家。但是,由于我国农业发展滞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人民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了解不深,导致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很多问题。

1、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历来,我国政府对农业的扶持力度相比其他产业有一定的差距,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之初,地方政府不管在政策还是资金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视程度都不够,这就导致一些地方有条件发展合作社,却因资金缺乏或者政府政策不支持而滞后。

2、经营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健全。存在为数不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是注重建立却轻视管理,内部经营管理和运行机制不规范。很多合作社有规章制度,有办公场所,但是只是一种形式,形同虚设;还存在一部分只是为了实现政府的组建指标而仓促建立的。很多地方政府不同部门针对同一个方面的制度存在明显差异,制度混乱,使得农民不知该听从哪个。

3、专业人员的缺乏。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存在着人才的"三少",即合作社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人才少之又少;政府相关指导部门中懂法律、懂政策、会监管的指导人员少;理论深厚、善于把国际先进经验和我国特殊国情融会贯通、善于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人员少。

4、合作内容层面低。与发达国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自身向着农产品加工领域延伸,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纵向一体化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向比较,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层次还很低,仍停留在初级产品的生产流通领域。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主要起中介和联结作用,其本身并没有设计农产品的加工、延长农业产业的链条和实现农产品价值的增加。[2]

5、金融机构服务滞后。当前我国农村金融面临的问题非常严峻,合作社资金主要来自合作社成员的资金。目前农村的金融现状如下:一是支持农村经济方面的金融力度不够。农业银行主要负责粮棉的收购贷款,在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的方面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徽;二是金融机构"嫌贫爱富"。大部分农民贷款金额较小,这就导致银行交易成本相对较高,而且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的还贷能力存在一定的质疑。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时期的发展思路

虽然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但是专业社在农业发展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发展合作社是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现实选择和必然要求。因此,为了新时期合作社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并结合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宣传。加强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农民充分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合作社实施的意义以及将会带来的好处,以此来增强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同感和入社的积极性。

2、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出台,但这部法律的有关规定是原则性的,与现有的法律也有一些不一致的地方,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合作社法律法规,制定地方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地推动合作社的发展。出了国家层面的立法,还要建立健全与合作社有关的组织章程、管理制度、风险调节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农民合作社的建立、发展和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3]

3、加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支持。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不强,自我积累能力较弱,给予合作社资金支持就是直接扶持农民、农业、农村。国家非常重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从2003年开始,中央就拨出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2003-2007年累计投入5.15亿元,2008年达到了3.3亿元。大多数的省(区、市)都在预算中安排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专项资金。据不完全统计,2004-2008年,各省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达到了13亿元。接下来,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持续化、制度化,并对资金的数额加以明确规定,制定完善的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应该用的地方。

4、加强人才培养和吸纳专业人才。各地应该制定相关的制度法规,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合作社有关的理论和相关政策,以便减少他们在经营管理决策方面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使农民更好的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政府部门要制定一系列鼓励政策,鼓励大中院校学生和农业技术人员到合作社中任职,提高合作社的文化素质水平。

5、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合作社各主管部门的职责,使他们各司其职,确保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准确及时的提供政策指导和咨询、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和市场供求信息等;积极举办和参与农产品展销会、会等活动,特别是参加农博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6、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各地政府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比如开办讲座、办学习班等形式,加强对农民的教育,逐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素质,使农民真正跟上时代的步伐,成为"三有"--有文化、有技术、有素质的新农民。

注释:

[1]资芯,龙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载《中国集体经济》2009年第34期

合作社对农民的好处范文第5篇

于洪区农业的区域优势比较明显,经过几年来产业结构调整,涌现出许多特色鲜明、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色之乡、村”。截止到今年7月份,全区完成工商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48个,入社会员284人,注册资金2916万元,带动农户8760户。

一年来,全区农业坚持“特色推进”战略,农业特色产业长足发展,农产品资源丰富。全区利用资源优势,组建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覆盖了蔬菜种植、花卉种植、家禽养殖、食用菌培养、特种动物、果木种植、水产品养殖等各产业,其中:蔬菜种植18个,养殖业19个,林业4个,渔业2个,农机服务业2个,其他形式3个。合作社发展势头较好,随着特色产业的壮大而壮大,同时又发挥着稳定原料供应、控制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的作用,推动了特色产业的发展。

二、于洪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对农户的带动作用不强

一是宣传的不够,二是社员的参与意识不强,三是带动面不宽,四是发展不平衡。由于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没有跟上,不少干部、群众对合作社不了解,不知道合作社是做什么的,能为农民带来什么好处,对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从而导致合作社发展速度比较缓慢,经营规模总体偏小,区域发展不平衡。全区11个涉农乡、街,有9个乡、街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马三家街道成立了12个,其余乡、街不均衡,有的专业合作社只是原村集体的一个化身。

(二)经营管理不够规范

部分合作社重组建,轻管理,内部管理和运作机制不够规范。一是运行情况不太正常。虽然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立时都设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章程,但多数合作社并未按章程运作,5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分散经营的情况,未能按合作社法的要求统一管理。甚至有的合作社只是为了完成区里交办的任务数而成立,从未经营管理过,有的一个村同时成立了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会员同为相同的5个人,只是各自经营原来的业务,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注册之后基本没有运行。二是民主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多数合作社没有成立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没有专门财务人员,未按章程制度办事,合作社日常运作包括重大事务决策往往由个人说了算。三是管理人才比较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大多是土生土长的农民,综合素质不高,经营管理合作社能力普遍较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合作社,尽管有比较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但精力和时间主要在企业。四是经济效益较差。经营管理不规范最后体现在效益上,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发挥了一定的社会效益,起到了带动农户致富的目的,但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效益总体不佳。

(三)部门服务还需加强

一是管理体制不顺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体制还不够明确,二是优惠政策得不到兑现。近年来,市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扶持和优惠政策,从税收、供电、用地、运输等不同方面给予合作社支持,但从实际情况看,相关部门在这方面的优惠政策还无法较好落实到位。农民从原来的不交税到组成合作社后需要缴纳一定的税金,影响了农民入社的积极性。三是贷款比较困难。合作社没有资产抵押,财务管理普遍不规范,银行发放信贷比较困难,导致合作社资金缺乏,发展后劲不足。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难以形成辐射和带动农户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员有相当部分在10人以下,力量比较薄弱,技术水平不高,难以形成规模化生产。

三、推进于洪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一)在发展速度和质量问题上,要始终坚持量质并举原则

应始终坚持量质并举的原则,既抓量的扩张,又抓质的提高。对已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切实加强指导和服务,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逐步规范、提高,对新组建的合作社,要从源头抓起,在组建、登记阶段就加以规范,并在各方面积极给予指导和扶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提升一个”,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规范中快速发展。

(二)在发展模式上,要提倡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带动的合作社

能人大户懂技术、会经营,在农村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奉献精神,龙头企业实力强、影响大,由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帮助农户降低生产成本、有效对接市场,实现较好效益。建议区政府切实加大对能人大户的培养和扶持力度,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他们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业龙头企业,要继续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发挥好各类“龙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作用。各乡镇(街道)要对本地农产品种养、贩销大户进行摸底调查,编制能人大户名册,经常过问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他们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和环境。对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能人大户,要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鼓励,农业部门要加大对能人大户的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工商部门要认真做好登记服务工作,并在入社手续上给予方便,降低能人大户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本和门槛。同时,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允许多种形式并存,支持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样化发展。

(三)在发展措施上,要加大扶持力度,增强发展动力

一是建议继续执行对新办合作社的奖励办法。鉴于当前入社登记手续已经简化、费用基本减免的现状,对新组建的合作社给予适当奖励,提高农民群众兴办合作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建议采取积极措施,保证省、市已经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领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