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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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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持政策

财政扶持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新能源;财政扶持;风险控制

绪论:目前,辽宁省风电装机容量达226万千瓦,继续位居全国第2位,装机比重8.23%;累计发电量15.4亿千瓦时,发电比重占3.54%。所有风电场投产后均正常并网发电。特别是国家能源局直接支持并核准的华能阜新二期30万千瓦风电场,已成为我国一次性批复、一次性建设并顺利投产运营规模最大的风电建设工程。黑山秸秆、沈阳老虎冲垃圾填埋气等两项生物质能发电工程正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共1.3万千瓦,填补了本省该领域的空白。北票等城市开展光伏路灯、景观灯示范工程建设,累计装机容量超过1兆瓦。全省车用乙醇汽油市场覆盖率超过95%,推广使用生物燃料乙醇34.8万吨,成为全国目前全封闭应用乙醇汽油的5个省份之一。

以上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成就不仅得益于辽宁省政府的政策引导,还受益于省、市财政政策的大力支持。但是,我省针对新能源研发和产业利用的财政政策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严重影响我省新能源产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包括:

1.1 缺乏省政府财政支撑的新能源技术研发平台。

我省现有的新能源技术研发活动的主体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新能源开发和利用的关键核心技术,以及重点新能源产品的开发技术,它们主要依靠相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二是,新能源产业化过程中的辅助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等,主要依靠新能源产品的生产企业。这种技术开发研究与技术产业应用研究相分离的局面,容易导致研发力量分散、核心技术开发与应用的衔接效率较低等问题。

1.2 企业新能源产业应用研发活动的财政资金支持不足。

新能源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研发投入相当于一般产业研发投入的4倍左右,并且越到产业化后期,所需投入越大。从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看,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这三个阶所需资金投入之比约为1∶10∶100。虽然,高新技术产业化一旦成功,便能够凭借技术、市场的垄断力以及生产工艺的先进性获取超额收益,其投资收益率将大大超过传统产业的收益率。但高新技术产业化也是一种高风险的经济市场行为,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以锦州新世纪石英玻璃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是中国石英玻璃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在国内同行业中排名第三,但由于行业特点所限,年收入与年利率较低。在这样的环境下,由于大量的资金投入到研发中,该公司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而规模发展受限也影响了企业新技术的应用,如果该企业能够得到充裕的资金将能进一步打破国际大企业对此类技术的垄断,也能使企业腾出资金壮大规模,将技术与发展协调起来。

1.3 政府财政扶持和优惠政策的强度不足,企业争夺加剧,核心企业有转移倾向。

在国家新能源产业扶持政策出台后,新能源产业成为一个极具增长潜力的行业,具有很好的招商引资条件,很多地方政府争上新能源产业基地。目前,四川、江苏、浙江等地,已开始争相申建国家级新能源产业基地。在地方新能源产业基地的兴建中,出现了争夺人才、争夺企业的现象,在辽宁省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中也发生了同类事情。在某产业基地,一家龙头企业受到省外多家基地的邀请,并给予了诸多优惠政策的许诺,这些许诺具有很大吸引力,是辽宁省产业基地目前还无法给予或很难给予的,该企业虽然最终选择留在辽宁省,但是还会存在一些矛盾。

1.4 政府财政扶持资源相对分散,财政扶持政策的局部作用效果受限。

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依然离不开政府的扶持政策、扶持资金,企业都在争夺政府提供的扶持资源。由于企业良莠不齐,有的只看重短期利益,不进行技术投入;有的企业注重长期可持续发展,投入大量的研发资金,因而影响近期经济效益还要承担巨大的风险。我省在分配财政扶持资源的过程中要考虑短期经济效益、税收拉动效应、技术创新效应等,容易导致部分技术研发实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所获扶持不足,另一部分不进行技术投入、只看重短期利益的企业也借机“搭便车”。这种财政扶持资源分散的局面必然影响我省新能源产业的长期发展。

第一,理论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微观经济学中成本-收益分析、金融学中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理论和实物期权评价理论。

第二,实证研究方法主要是统计学中的抽样调查、回归分析、方差分析等方法,还有蒙特卡洛模拟方法。

研究结果分析:

(1)研究辽宁省财政资金支持的新能源研发和产业发展的新融资模式及其风险评估与控制。

课题提出了三种可行的新融资模式,以帮助辽宁省财政扩展新能源产业的资助资金筹集渠道,其种类、财政支持方式、主要风险来源总结为表1。

针对每种新融资模式,将采取不同的风险控制方法规避或降低融资方式的风险,具体来说:

第一,对新能源研发专项基金,采取基于市场价值风险的实物期权评估方法,在主要研发结点定期予以科学评估,已决定后续资金的拨款时机和拨款规模。

课题选取风能发电技术研发和光伏技术研发活动(前者的风险由于政策波动而具有市场价值跳跃波动;后者的风险属于连续的扩散波动),构建具有不同风险特征的实物期权评估理论方法(连续扩散过程的实物期权;跳跃扩散过程的实物期权),以期科学的解决评估难题。前者基于何佳、曾勇(2003)对新技术购买行为中的技术创新速度影响的分析思路和模型;后者基于课题指导教师2009年的博士论文初步研究成果进行扩展,以便充分考虑风能产业的政策跳跃影响。

第二,对新能源产业基地发展基金,基地企业破产或违约风险和收益率风险是主要风险,政府应适时监控基地企业的财务状况,严格审计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针对问题及时予以事前警告或帮助其度过难关。

针对新能源企业的高新技术特点,在企业现金流基础上考虑灵活经营价值和风险价值,拟采用Leland(1994)用实物期权方法研究公司内生破产的公司债务评估的结构化模型,对新能源企业的破产阈值、破产时机进行评估和监测,并采用比较静态经济学分析方法研究影响新能源企业破产的经济因素。

第三,对市政债券融资模式,市场利率风险和政府债务风险是主要风险。地方政府财政和企业都无法直接控制市场利率风险,只能通过相机决策或金融衍生工具分散风险。

① 根据利率波动趋势合理确定市政债券发行时机和发行规模。可采用定期追踪市场资金利率曲线的久期和凸度指标,当利率风险较高时,优先选择发行短期市政债券;当利率风险较低时,优先选择长期市政债券或长短期的组合。

② 地方政府市政债券主管部如何适当利用利率互换产品,将所筹集的部分资金的利率风险锁定在适当水平上。研究地方政府财政适用利率互换产品的可行性,及具体策略。

(2)探讨基于实物期权项目投资评价的财政扶持资源的分配政策。

政府财政扶持资源的分配机制不同于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其政策优化的核心是建立以资金利用效率和使用方向等评价结果为依据的分配政策,评价的目的是为政府财政决策扶持资源分配规模和时机提供根据。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其资源来源于全社会的纳税人,政府有责任保证财政资源使用的最优化。

优化财政扶持资源分配的关键是根据企业或科研单位的投资时机和投资规模进行资源分配。企业和科研单位将综合考虑项目的收益因素与风险因素,采取科学的决策方法来确定投资规模和投资时机。这样的决策方法主要有两类:一是基于成本-收益分析的决策;二是基于成本-收益-风险的决策。

对该部分的主要内容拟设定如下:

第一,新能源项目的成本-收益-风险分析。包括新能源技术研发项目的成本-收益-风险分析;新能源产业应用项目的成本-收益-风险分析。新能源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时机决策是财政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这些决策的重要要影响变量是风险因素的评估。根据文献Gurkan Kumbaroglu等(2005)的分析方法,课题负责人对两类新能源项目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定性研究,结果总结为表2和表3。

第二,以实物期权评价为基础的财政资源分配政策。

由于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将项目未来的收益和风险采用折现方法转化为当前收益考虑,忽略了投资决策者的灵活应对风险的决策价值。可采用基于成本-收益-风险分析的实物期权评价方法,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时机进行评估,从而有利于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财政资源分配政策体系。

考虑研发成本支出价格的不确定性、研发成果市场价值的不确定性,研发项目负责人倾向于等待市场新信息释放,最佳投资时机将有所推迟。课题组已获得该重点实验室项目在建立之初至今的各项成本数据、科研成果市场价值数据、经费来源数据等资料,将以此为依据建立离散和连续时间的实物期权模型进行评价。

③ 新能源产业应用项目投资规模和时机的实物期权评价过程——以锦州新世纪石英玻璃有限公司项目为例。该类项目的不确定性主要有收益现金流不确定性、成本现金流不确定性,应用项目负责人仍有等待新信息释放而推迟投资时机的动机,需应用实物期权技术进行客观评价。课题组将与锦州新世纪石英玻璃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研究。

④ 基于实物期权评价的财政资源分配政策优化研究。

核心内容是“项目可行性评价决定初期启动资金的财政资源分配;项目投资绩效评价决定后续资金支持规模和时间”。该部分内容与两类项目的实物期权评价结果密切相关,重点从资源利用效率和风险控制角度研究政府财政资源的有效分配政策。

结论:提出以“拓宽新能源财政扶持政策手段,优化财政扶持资源的分配结构”为核心的对新能源进行财政扶持的理论思想和分析框架。研究省财政资金支持的新能源研发和产业发展的新融资模式及其风险评估与控制问题,帮助政府财政在控制融资风险的条件下,合理拓宽财政扶持资金的融资渠道。构建以科学评估结果为指导的财政扶持资源优化分配体系,研究基于成本-收益评估和实物期权评估的政府财政扶持资源分配策略。

参考文献:

[1]何佳、曾勇(2003)对新技术购买行为中的技术创新速度影响的分析思路和模型

[2]Gurkan Kumbaroglu等(2005)、Erin Baker、Kwame Adu-Bonnah(2006)的分析方法

财政扶持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公共财政;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研究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11. 100

[中图分类号] G648.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11- 0201- 02

0 前 言

改革开放近40年以来,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深入发展,人民群众对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日趋强烈,公办高等教育已不能满足社会大众对教育的需求。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办学,开辟教育供给的新空间,不仅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国家施行科教兴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之举。从数据资料来看,1981年我国民办高等院校仅有1所,到1998年增长为22所,到2015年底全国民办高校增加到734所(含独立学院275所)。无论从我国教育的基本国情来看,还是从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速度、规模来看,无不显示着民办高等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1 公共财政扶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必要性

1.1 有利于缓解民办高校资金紧缺的现状

办学经费紧缺是困扰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关键所在。公共财政对民办高校的扶持力度偏弱甚至缺失,是制约我国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1]。由此带来的直接影响是教师队伍不稳定、专业学科建设不合理、产权归属不明确、教育质量无保障、财务风险较大、已有政策落实不到位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民办高校的健康持续发展。

1.2 有利于民办高等教育成本的合理分担

通过经济学家对物品和服务的属性进行分类后,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教育是准公共物品,其供给可以是市场也可以是政府,但就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来看,在准公共物品的供给中,无论是选择市场、政府机制、自愿捐赠,或者三种机制混合供给,政府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准公共物品的民办高等教育,给学生本人、家庭带来利益的同时,也为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正外部性效益。根据民办高等教育的产品属性和成本分理论的“获利原则”,政府既是二次分配的主体,又是民办高等教育的受益者,理应承担民办高等教育部分成本。

1.3 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之一,所谓教育公平的主要表现就是人人能够平等的享有公共教育资源。民办高校在校生也应享有这一权利,受教育者进入民办高校就读,并不等于被剥削了平等享有公共教育资源的权利。政府作为社会公平的保障者,通过政策手段给予民办高校资金支持是自身职能所在,是合理可行的。而实现教育公平要体现民办高校对公共教育资源具有平等的占有权利,国家公共财政在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2]。无论从民办高等教育本身、教育成本分担或是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角度来说,政府公共财政扶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都有其合理性必要性。

2 公共财政扶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政策的价值追求

任何一项政策的提出和执行,总要受其价值追求的影响,作为公共政策之一的教育政策亦不例外。

一方面基于教育改革的价值追求。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行政化严重、办学活力不足、教育观念落后、教学内容与方法陈旧、教育投入不足、教育经费利用效率与办学效率不高等问题都需要教育领域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而改革的重要力量之一来自民办教育[3]。

另一方面基于教育公平的价值追求。合理的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总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侧重或偏倚,在不同教育阶段也各有侧重而在高等教育阶段,政府应首先保证最基本的教育公平,教育政策的制定应考虑到各种因素,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因此,教育政策只能明确地以公平为其首要的价值追求,进而来缩小区域内教育发展存在的差异[4]。

3 公共财政扶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建议

2017年1月1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和差别化政策扶持。但要确保《意见》落到实处,还需因地制宜制订相关实施细则、配套政策。

一是要制订合理灵活的财政扶持政策。如设立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按年度拨付给民办高校;政府无偿划拨教学用地,支持民办高校校舍建设;依据民办高校学生学费的数额与公办高校生均经费的差额来补贴民办高校在校生;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民办高校教师培训、科研,对按规定退休的民办高校教师。

二是要优化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执行环境。民办教育相关政策的制订、执行、评估、终结等环节,都需要涉及民办高校本身以外的多个部门,要优化民办教育政策的执行环境,就需要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进行,不仅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更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

三要是监督政策落实情况。教育政策执行监督,是教育政策正确贯彻执行,达到预期政策目标的重要保障。即便是制定十分周密、科学的教育政策,在执行时偏离了既定的教育政策目标方向,最终导致政策失败或效果不明显,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教育政策执行监督不规范,不到位。因此,要将民办教育政策执行监督列为民办教育政策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并要及时将监督结果公布于众、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相关部门通过教育、劝导、惩罚等措施全面、动态的监督民办高等教育政策落实进度、效果。

主要参考文献

[1]徐绪卿,王一涛.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从“规范”向“扶持”的转型[J].高等教育研究,2013(8):42.

[2]张铁明,王志泽.中国民办教育法制及制度建设[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财政扶持政策范文第3篇

经济形势的复杂性

当前可指出的复杂性至少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多因素综合作用下,物价上涨压力较大,趋势还待明朗。显然,前一阶段中国物价呈往上走的势头,上涨原因来自多方面。其中,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方面的“输入”因素,我们不能左右。而国内用工成本持续提高,存在明显的成本推动因素,则是大势所趋,大量信息资料都在表明,无论沿海还是内地,我们的用工成本是越来越高了。除成本推动外,我们还必须看到,中国现在全面开放格局中外贸依存度很高的情况下,结汇的压力已经长期化,这种必须把基础货币投放出去,又必须以央票等等手段对冲流动性的操作,并不能保证把过大的流动性对冲净尽,所以,这对于我们物价上升助推的关系也是不可回避的。

当前经济总体而言是在经历过金融危机后,进入所谓相对高涨期,但在中国的实际生活里上升和高涨一定还是波动式的表现。如果上半年或者全年物价比较高,并不意味着它就必定一直在走高。种种因素也可能造成在物价上升一段以后有所回调。但回调以后,还可能再次回头向上,形成较大的压力。最大的可能性,今后3-5年是处于中国经济的相对高涨期,运行中,我们矛盾的主要方面将更多体现为通货膨胀的压力或者物价上涨的压力。

第二,当前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一定困局。虽说中小企业倒闭潮有点言之过重,但是中小企业普遍困难非常明显。中小企业在融资条件方面一向比较困难,当前在市场主体层面更是已经感到普遍吃紧。而我国经济受到外部经济体发展的较大影响,希腊债务危机是否有可能导致欧盟经济体出现一轮经济明显走低,说得再严重一点,它是否会拉动美国、日本两大经济体一起往下走?如果真的如此,中国难以独善其身。把这个大前提放在这儿,现在看其发生的概率不是很高,然而我们又不得不防。万一重演2008年的轨迹,中小企业将更加困难。

当然,中小企业的困难在经济生活里也有正面效应,它将倒逼我们这些企业自己想方设法升级换代,即所谓苦练内功、提升核心竞争力,而且有利于凭借市场的力量,淘汰其中的落后产能。

第三,牵动全局的一桩大事情,就是资源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和比价关系问题。我国已有多年不能理顺煤电价格,今年更是前所未有地使矛盾升级了。很多的火力发电厂以“集体静坐”方式来表示他们的不满,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管理问题,必须从正面强调:这样一个短期内的所谓“电荒”问题,和中国长期发展中间始终没有解决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有直接的联系,那就是未能理顺我们最主要的能源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和比价关系。这个问题不解决,机制不能理顺,或将进一步威胁我国黄金发展期的可持续性。要找到对策,就必须触及中国经济社会和生活里非常敏感但是必须解决的反垄断问题。要化解过度垄断因素和改变不合理价格审控也不是一个年度内的事情,但我们应尽可能促使相关配套改革的决心、思路、时机选择和方案设计、步骤安排明朗化,从短期到中期拿下理顺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攻坚任务。

第四,民生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民生问题的改善,在原则上很确定,运行中间却明显隐藏着不确定性。比如,提高中国农村居民的收入问题,我们已经看到非常明显的障碍:如果让农副产品价格更多往上升一些,只要使中间环节拿走的分配份额不要过高,即不要让好处都给中间环节拿走,得实惠的就是中国多数社会成员――农村居民的收入就会得到改进和提升。这本来是中国“提高两个比重”的内在逻辑已经有所导向的,只要环境允许,就应该把更多的潜力空间释放出来。但我们现在看到的,却是CPI升到4%出头时,社会已经全面紧张。我们的决策层、管理层就必须表现出非常重视的态度和非常严厉的管理姿态,要严防农副产品价格继续上升。

又比如,城市居民反映最强烈的住房问题,我们在管理框架上已有明显进步的,是已经清晰形成了双轨框架。最主要的表现是,“保障房的事情总理管,商品房的事情总经理管”。政府对保障房要管“托底”,并加强管理;商品房要管规则和税收。这里有一项政府应该顺理成章往下发展的事情,即今年决策层非常明确要求的保障房建设。今年要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但马上有人测算出,达到这个目标所需要的资金至少是1.3万亿-1.4万亿。怎么筹资?看起来是和民生相关的大事,但真正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贯彻下去,挑战也非常明显。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寻找新的机制。

民生可能还有其他很多复杂的问题。这些挑战,如果应对不好,有可能进一步升级到现在我们所谈论的中等收入陷阱。这方面有拉美经济体的前车之鉴。如果不在发展中提升质量并使民众得实惠,将导致矛盾升级;但如果大家都只顾短期利益,则实际上是掏空了发展后劲。

扩张性财政政策仍需维持一段时间

今年的财政政策框架非常明确,那就是在货币合乎规律地回归稳健的情况下,财政必须继续积极,体现出一定的扩张特征。为什么在宏观上要选取这样一紧一松的搭配,我觉得从财政角度至少可以勾画出四个理由:

第一,4万亿元的政府项目投资,仍需要后续资金投入。这种实际的资金需求必须得到满足。应在财政政策能够带有一定扩张特色的时候,把这种事情衔接好。

第二,民生方面还需要巨量资金,最明显的是新医改。决策层已明确地规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开始时测算财政资金增加投入是8500亿元左右,这8500亿和4万亿基本没有重合,需另外筹措,现在已经投入了几千亿,再往前测算,总量已上升为1万多亿元,这些也客观要求财政政策的一定扩张。

第三,某些局部的基础设施方面又表现出明显的瓶颈制约,亟须完善。基础设施等社会生活的支撑要素的瓶颈制约一旦凸显出来,便可能对整个社会运行形成威胁。比如前期出现的北京京藏高速拥堵、市内交通体系拥堵等。完善基础设施、实现升级换代需要大量资源的投入,包括财政政策的支持。

第四,缓解我国物价上涨压力需要财政政策的结构性扩张来增加有效供给。我国现阶段物价上涨的第一大项因素是食品价格,物价指数上涨有75%-80%是食品价格造成的,另有10%-17%是房价因素,其他所有物品加起来,一成或者一成不到。因此,在货币政策适当抽紧的同时,财政政策必须尽快有针对性地发挥自己的“点调控”功能,提高有效供给水平。要进一步运用财政资金,给农民补贴,给种粮的农民、生产农副产品的农民以补贴,激励粮食和农副产品的供给今后一个时期得到上升,即增加有效供给,促使供需趋向平衡来平抑物价。另外,调控中还需动用物资储备,比如库储猪肉投放市场起到平抑物价的作用,配之以财政的政策性补贴,同样要运用财力。又比如住房问题,增加公租房供给已成为重要调控方向,但加快公租房、保障房的建设显然需要财政支持。

因此,当前财政政策仍需要保持积极姿态和一定的扩张性。但有了这样的积极姿态和扩张性,并不意味这个格局就长此以往延续下去。现在中国已经进入经济高涨期,从过去经验看可能至少延续3-5年。

财政在保持政策基本框架前提下,应审时度势,掌握扩张的力度,没有必要就不要再增加扩张方面的砝码。而且从逻辑上讲,再往前,明年、后年应该说最大的可能性,是财政政策自然而然进入所谓扩张的淡出过程。但在当前不确定的困扰之下,我们谈论往后演变的时间表,还为时尚早。我们还不必集中讨论往后的时间段内如何作尽可能清晰的预测,我们更多的关注是今年下半年的演变,特别是第三、四季度物价的演变。要做综合分析,注重怎么样把短期的调控和中长期调控衔接好。在今年度过上半年不确定的时期之后,今年下半年如果CPI能够如愿回调,我们应该加紧做一些改革的事情。

抓住时机争取推进税制改革以服务全局

从PMI数据看,今年下半年经济景气要往下落。如果调整得好,CPI整体上涨的压力应该能够得到缓解。如果能够得到这个缓解,在今年改革要点里已表明,应及时重点推进资源税的改革。

税制改革服务科学发展全局的意义非同小可。就税收改革的更宽广考虑而言,我认为重点可以归纳为:

第一,结构性减税。从现在开始,“十二五”期间中央已经有明确的减税重点,首先考虑营业税改革或称增值税扩围,以增值税替换营业税,使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第三产业的市场主体减少实际税负,更积极地发展和专业化细化、升级换代,从而助益于提振消费,扩大内需。

还有对于小企业,或中小企业方面,税收优惠应该在今后得到坚定的贯彻。应该延续对于小企业所得税的减半,另外对于草根创业层面的活动,政府应该更开明地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

结构性减税的另一个重点应该针对企业的研发创新活动,以及可以认定的新兴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经济活动,要给予结构性减税的刺激和支持。

第二,有增有减的税制优化调整。比较典型的是刚刚看到方案已尘埃落定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这一改革方案在税负上有降有升,降的是被个人所得税覆盖的群体的低端纳税人,同时,提高了高端纳税人的税负。这符合个人所得税在分配调节中应有的支付能力原则,这种有减有收的税负,今后一段时间在中国是不可避免的,而所谓个税的平税率在中国不具备合理性。

财政扶持政策范文第4篇

(一)资金投向不尽合理、目标不明确

大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大型国有企业,仅少部分资金投向了民营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目标不够明确。2011年笔者调查的A省本级共向347户企业(剔除重复企业)投入资金40.57亿元,从投向的企业所有制看,投向国有企业的资金为39.42亿元,占全部资金的97.2%,涉及企业172户,占全部企业户数的49.56%;投向民营企业的资金1504万元,仅占全部资金的0.4%,涉及企业27户,占全部企业户数的7.78%,可见,绝大部分财政资金投向国有企业。从投向行业属性看,投向电力、邮政、热力、医院、养老、科研、水利等明显属于公益性行业的资金只有3947万元,仅占全部资金的0.96%,涉及企业21户,占全部企业的6.05%;投向竞争性行业的资金40.16亿元,占全部资金的98.99%,涉及企业326户,占全部企业户数的93.95%,其中投向铁路、公路、航空3家企业25.74亿元,占全部资金的63.45%。由此可见,A省财政对公益性行业、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较弱,财政资金重点投向国有大型企业,用于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目标无法达到。

(二)地方政府未及时出台管理办法,导致中央政策打折扣

笔者选取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开展了调查研究,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出,在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和资金渠道的基础上,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增加中央财政投入,创新支持方式,着力支持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等。当年,A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决定的意见》,提出了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实施产业发展重点工程等举措。2011至201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A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40万元,涉及2户企业的3个项目,A省自有财力同时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6000万元,涉及64户企业的70个项目。但笔者调查发现,截至2012年12月,财政资金已经使用2年,A省却未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发改等权利机关没有明确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分配标准,也未向社会公示分配结果。财政、发改等主管部门未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绩效考评制度,均未对2011、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开展绩效考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无法保障,导致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打了折扣。

二、主管部门审核不严导致财政资金效益低,政策实施效果不理想

笔者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为目标,深入项目单位调查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情况,发现部分项目由于前期准备不充分、经营前景差、土地无法落实等问题,项目无法按时完工,导致政策实施效果不理想。

(一)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的项目获得专项补助,导致资金长期闲置无法发挥效益

由于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通过审核并获取中央财政资金。如某公司2011年申请到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3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大型机床铸件生产基地建设,建设期限为2011至2015年,由于土地未落实,无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建设项目无法开工,截至2012年12月,专项资金300万元一直未使用,长期闲置。再如某制药企业新药胶囊产业化项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化示范工程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项目,2011年获得省级预算内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150万元,截至2012年末,由于建设土地涉及林地转换手续无法办结,建设项目尚未开工,资金长期闲置在财政部门没有拨付。项目审批部门事前未对企业申报的项目开展详细调查研究,只审查了企业上报的书面资料,无法准确判断企业实施项目的可行性,造成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的项目获得补助资金。

(二)部分项目未按期完工,未达到预期目标

调查发现某企业2011年申请到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财政专项资金840万元,项目建设规模为形成年产20套国产高端石油装备海洋钻井平台电传动系统装置的生产能力,建设期限为2011至2012年。截至2012年12月,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仅占总投资的62.9%,未形成年产20套国产高端石油装备海洋钻井平台电传动系统装置的生产能力。再如某研究所申请到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专项资金100万元,建设零界值提取生产线一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专用渗透液30万瓶的生产能力,建设期限为2011至2012年。但调查发现截至2012年末,生产厂房未建成,部分生产设备未购置,无法形成年产专用渗透液30万瓶的生产能力。再如某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微生物发酵生产新型医药中间体———200t/a截短侧耳素产业化项目获得专项资金补助200万元,主要内容为建立年产300吨生产线。由于原料价格提高、产品价格走低等因素,该企业近年来连续亏损,自2011年12月停产至今,企业未能实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或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等政策目标。

(三)部分企业用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一方面企业希望多获得财政资金,想尽办法申报项目;另一方面由于专项资金多头管理,审批部门多,各审批部门信息互相封闭,无法获得某个专项资金是否已经申请了其他财政资金的信息,导致一些企业的某个项目获得了多项财政资金支持,而一些企业的项目却没有获得财政资金。调查发现,某市有4户企业用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专项资金,除获得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专项资金外,还获得工业发展六大行动计划、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如某公司以“无血清细胞培养基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分别获得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专项资金300万元,第七批人才扶持行动项目资金200万元,并前后4次申请“国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急需紧缺人才认定项目资金”等各类项目资金,已获批1400万元。

(四)部分专项资金被挪用

由于部分私营企业财务管理不完善、制度不健全、财会人员素质不高,申请到的财政资金没有专户核算,只是专账核算,财政资金同企业自有资金混在一个池子里,无法明确区分,企业法人也认为给到企业的钱就可以任由企业支配,甚至法人代表随意支配,导致部分专项资金被挪用。如某公司将用于申请到的项目资金52万元转到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用于偿还其个人贷款。某公司将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支付该企业生产经营贷款利息。还有一些企业拿到专项资金后改变了资金原定用途,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或紧急事项,如某公司将建设新型农药悬浮剂生产线的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支付车用燃气项目土建工程款,某公司将建设A省聚光太阳能热利用创新创业示范园专项资金465.46万元用于专家公寓建设、电梯购置和锅炉安装等。

三、企业编造虚假项目套取、骗取资金现象严重,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受利益驱使,一些企业通过伪造、编造虚假申报材料等手段,骗取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术改造等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现象严重,部分企业骗取财政资金后便注销注册登记,企业消失的无影无踪,财政资金最终落入少数个人腰包中。甚至部分开发区、工业园区政府以尚未注册成立的公司和无任何经营活动的公司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申请并获取中央资金,资金到位后,政府部门变更项目主体后开始实施。由于项目申报时不真实,财政资金使用便很难监管,这种做法容易造成财政资金的损失。

四、对策建议

(一)取消不必要的补助项目,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建立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各级政府事权范围,规范政府行为,紧紧围绕公共财政的功能和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财政资金的支出范围,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避免财政资金介入竞争性领域干预企业公平竞争,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使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二)尽快出台政策法规惩治过程腐败,对财政资金必须投入的领域加强审核过程监督财政资金、项目审批的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在入口处杜绝企业通过虚假资料骗取财政资金;审计、财政、发改等监督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立法部门尽快出台政策法规惩治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减少有分配权的公务人员寻租行为;通过以上方式形成有层次的防控体系,提高财政资金投入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确保项目政策目标的实现。

财政扶持政策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文化服务;多元化;财税政策

中图分类号:D422.7;F8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7-0144-02

引言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财政作为政府履行职能的政策工具、保障手段和制度基础,在此过程中如何履行职责,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农村公共文化事业作为向农民提供教育、知识和休闲娱乐的重要载体,对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多年来,我国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一直相对滞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明确界定农村公共文化事业,以政府为主导发展农村公共文化事业,推进我国农村文化和经济、政治、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农民素质乃至全民素质和国家竞争力的整体提升,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分析研究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及其财政投入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制定合理的财税政策,促进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因此,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应当从管理方式的创新入手,加大农村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从而使广大农民受益。公共财政建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因此界定社会公共需要范围是明确财政责任的逻辑起点。具体到农村文化领域,研究其中的社会公共需要是财政履行好自身职责的首要问题。相对于城市,受限于经济发展水平、地域特点和文化传统、文化建设现状等因素,农村文化建设中的社会公共需要有其特殊性。满足农村文化建设中涉及文化选择导向上的社会公共需要任务更加艰巨。

一、关于我国农村文化服务的研究综述

鉴于我国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研究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成熟权威的理论成果,因而对其涵义的界定尚未明确化。但国内学术界、政府或相关部门在阐述公共文化服务时,都将之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以及国家文化事业建设联系在一起,置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探讨之下,认为公共文化服务是由公共部门或准公共部门共同生产或提供的,以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文化需要为目的,着眼于提供全体公众的文化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既给公众提供基本的精神文化享受,也维持社会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文化环境与条件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为。总理在2008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政府在文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是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

自我国提出“新农村”建设以来,关于我国农村文化服务的研究也逐步受到学者的重视。政府在文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主要表现为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两个方面。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实现路径,摆正位置,明确责任。针对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在此主要综述国内学者的一些观点和研究结果。一些学者提出,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农村文化建设财政投入的意义和作用。目前,农村文化建设相对滞后,农民文化生活比较贫乏,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不仅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也制约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大农村文化建设财政投入力度,既是财政服务政治,也是公共财政为社会共同需要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要求,还是引导农村消费,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培植新兴财源的重要举措。

所以,呼吁各级财政部门对于农村文化建设的意义和作用要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调整支出存量结构,适当安排增量,提高文化事业费支出特别是农村文化事业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建立农村文化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尹长云(2008)认为,农村文化产品有效供给不足、农村文化服务方式单一,其主要根源在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市场发育程度不成熟,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投入不够,基础设施落后。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机制,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扩大服务项目,改变服务方式。

另外,国内众多学者对农村公共文化产品提供方式的市场化的必要性进行了研究。其中,熊巍、胡洪曙(2002)提出,由于农民对公共文化产品的非全面显示偏好和我国农民的非理性不符合帕累托最优条件的前提假设,所以,公共文化产品最优供给理论不能被完全运用到我国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中来。疏仁华(2007)提出,在坚持文化正确方向的前提下引进民间投资,使得农村的公共文化供给市场化,在政府的公共文化供给中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不断培育农村文化的内生机制。李长龙(2006)等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农村民办机制并驾齐驱,农村公共文化供给配置帕累托最优的重点应该放在发展民办文化上。陈坚良(2007)认为,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要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形成农村文化市场主体,调动各方力量的积极性,参与农村公共文化的供给,吸引各界投资农村文化产业,造就有影响的农村文化品牌。考虑到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特殊性,如消费者的地域集中性、局限性以及公共产品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等因素,由市场供给一部分公共文化服务可能更有效率。而在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上,加强市场竞争将会提高政府的效率,促进资源的充分利用。

公共产品供给部分市场化,有利于满足作为消费者的农民对农村公共文化的多样化需求,大大扩展农民公共产品消费的选择集合。因此,在市场因素不断渗入农村、农民对农村公共文化产品需求日益增长和多样化的现实背景下,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需要市场机制的介入。借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经验,以机制设计为先导,确定一定时间段的政策目标、资金规模、人均最低经费投入标准和具体落实的时间表,分阶段分步骤地加大投入规模。同时,将农村公共文化投入增长情况作为上级政府对下奖惩机制的重要参考因素,确保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投入科学有序、稳定增长。

二、我国农村文化服务的现状

在农村,农民除了看电视、听广播以外,少有其他文化娱乐活动,有的地方也仅局限于在重大节日时搞些文化娱乐活动。“早上听鸡叫,白天听鸟叫,晚上听狗叫”,是许多贫困地区农村文化的真实写照。近几年来在国家和有关方面的支持帮助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一些农村配套修起了图书室、娱乐广场等文化活动场所,但大部分时间却门庭冷落、形同虚设。一些农民自发组织的业余文艺演出队,由于缺乏科学筹划和专业指导,更缺乏经费保障,无法生存发展,只能勉强支撑。

农村文化服务主体单一,服务绩效低下从现实来看,我国农村的文化服务基本上是由政府供给,企业及非赢利性组织很少参与到这一服务中来。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仅靠政府的单方面投资导致了农村文化服务经费投入相对其他公益性事业严重偏少,农村文化服务的基础设施匮乏,文化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欠佳等现象。而且,过去有限的农村文化服务也主要是通过设立乡镇文化站并由它来提供的,虽然各级政府财政也投入了一定的农村文化事业经费,但仅有的一点经费也主要是用于供养乡镇文化站的工作人员,极少用于为农民提供文化服务,因此,农村文化服务的绩效很低,得不到农民群众的认可。建立量化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机制,从投入、产出、效果等三个层面设立评价指标,将农民在文化活动选择上的满足程度、具体活动的参与人数、具体活动在农村的覆盖面等数据作为参考因素,纳入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三、对存在问题的改进

针对我国农村目前的公共文化服务现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作出补充和完善。

1.要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坚持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逐步加大政府用于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比重,形成财政支援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要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文化产品生产和流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力度;可以采取财政补助、信贷贴息、参股经营、融资担保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向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注重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奖惩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建立量化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机制,从投入、产出、效果等三个层面设立评价指标,将农民在文化活动选择上的满足程度、具体活动的参与人数、具体活动在农村的覆盖面等数据作为参考因素,纳入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评价、监督、考核机制,参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经验,实行经费安排使用的定期报告制度,提高上级政府奖励资金在转移支付中的比重。财政部门要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手段,逐步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优化服务供给内容和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农村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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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曹志来.发展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应以政府为主导[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9).

[3] 苏红.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其构建[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