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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乡村管理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省会乡村中心城区”目标,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方针,以“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单位,建设文明环境”为主题,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广泛发动,集中力量对辖区环境实施全面综合整治,确保辖区环境得到明显提升,以畅通、洁净、有序的乡村面貌迎接第十一届全运会召开。
二、组织领导
围绕建委下达的环境综合整治的管理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全运”中心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街道办事处城管委将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继续坚持年良好的工作作风,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大管理力度,以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顺利开展,努力完成环境卫生提升年的各项任务。
三、年的工作计划
(一)制定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及奖惩方法
对重点路段和地区进行“定人、定岗、定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人”严格奖惩,确定年为环境提升年;实行领导干部检查环境卫生巡查制;制定环境综合整治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路段责任制。制定检查方法及奖惩措施,努力提高乡村管理效能和水平。
(二)开展“无保洁盲区、无垃圾死角、无视觉污染社区居委会”和“无保洁盲区、无垃圾死角、无视觉污染街道办事处”创建活动
辖区将积极开展“无保洁盲区、无垃圾死角社区居委会”和“无保洁盲区、无垃圾死角街道办事处”创建活动,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乡村环境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工作水平,使辖区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三)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和配合机制
辖区各社区成立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队伍,拓宽公众参与乡村管理的渠道。及时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的智慧运用到乡村管理之中。让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管理的决策,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唤起群众参与乡村管理的热情,主动关心和参与乡村管理。
(四)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
坚决有力地规范清理“八乱”现象。此基础上,大力开展市区道路综合整治。不时提高管理规范,实施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开展示范达标路创建活动。大力整治非法乱涂贴行为,乱涂贴小广告清理工作列入社区保洁员工作职责,与清扫保洁工作一并考核,与个人工资待遇相挂钩。大力规范户外广告、阳篷雨披等沿街临时设施,对违法设置、设置不规范、新鲜破损等影响市容和存在平安隐患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营造亮丽街景。大力整治违法违章建筑,继续抓好对重点道路和重点小区的整治,撤除道路两侧、小区周边、小区内部的乱搭乱建,同时与后期综合治理相结合,做好后期的环境美化和老城提升工作,使城区道路更加通畅,小区环境更加怡人。大力整治违规占道行为,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城管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切实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取缔店外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行为。着力取缔无证洗车、修车店,规范其经营活动,杜绝违规占道修车、洗车及占道售车现象。继续坚持早、中、晚一日三次日常巡查,以常规、常态的方式加强对城市的日常监管,克服运动式管理的缺陷,实现长效管理的目标,进一步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效果。
(五)加大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
其余时间拣扫,保洁员继续坚持一天两普扫。保证全天在岗。做到无垃圾堆积过夜,无卫生死角。垃圾、粪便收集清运全面密闭化。要督促沿街门店业主搞好门前卫生,利用早晚人流量少时段组织门店业主冲洗地面。要落实社区、单位的卫生保洁制度及居民楼幢的垃圾收集清扫工作,提高二级环卫工作质量。做好道路洒水作业,对辖区道路进行一日两冲刷。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力求达到路面无沙土、无扬尘、无积水。要结合重要节日和庆典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
(六)继续做好铁路沿线整治工作
对巴黎花园等已整治项目进行再完善、再提升,全力做好规范段综合整治工作。打造沿线环境整治新亮点。
(七)继续做好亮化工程管理工作
把亮化工程与特色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亮化工程建设力度。提升亮化的规模、档次和品位。加强对已建成亮化工程的管理,规范重大节日和庆典活动亮化管理工作。做好亮化设施的管护工作,防止损坏和被盗,保证市区夜景正常亮化。
(八)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数字化乡村管理工作。
配备专人值守,继续配合区级乡村管理信息平台网络建设。成立应急处置队伍,实行数字化、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数字化乡村管理工作的认识,积极协调和解决好数字化乡村管理在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努力促进乡村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九)加强棚户区改造施工队伍(工地)管理
特别是平安施工及环境卫生问题,积极配合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开展工作。加大对辖区在建工地的平安检查力度,敦促工地施工单位的平安维护工作,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平安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实施监管联动,加大对违章工程的管理和执法力度,杜绝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施工工地围档、扬尘、撒漏的管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十)继续加大河道疏浚及城区防汛工作
请专业人员检查防汛排水现状并提出可行方案,对小区内地势低洼、下雨积水的地段进行实地勘察。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要重点圈治,保证井盖无失、下水道疏通、排水河道无淤积;对低洼地面、破损路面进行整修填补或积水疏导,保证汛期平安度过。
(十一)重视园林绿化和环境维护工作
建立扎实有效的防控体系;对现有的绿化植被加强维护颐养,继续抓好美国白蛾的消杀防治。搞好新建小区的绿化工作,实现绿化率达标;配合环保部门对热电厂的废弃排放进行监管检测,确保排放达标;同时加大对热电厂周边道路的喷洒力度,及时净化空气。
(二)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院长负责制,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制度,建立与年薪收入挂钩的院长目标责任制;制定符合实际的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制定实施县级公立医院价格改革方案,做好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与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的政策衔接,合理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三)积极稳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适时做好出生预警工作。进一步加强计生信息化建设,规范省市平台数据准确性,拓展村级信息化建设及应用。认真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预防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努力做好奖励扶助、计生困难家庭救助工作,完成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抽样调查工作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机制,推动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进程。
(四)着力提升新农合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新农合补偿方案,县、镇两级住院病人政策补偿比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的新农合统筹管理层次,在原来20种重大疾病的基础上增加2种重大疾病;制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细则(试行)》,加强新农合监管,规范建立转诊管理制度,力争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
(五)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认真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推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日常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传染病监测系统,扎实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防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推进数字化预防接诊门诊建设,到2016年底,数字化门诊达到11家,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镇为单位稳定在99%以上。大力推进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和省示范村卫生室创建工作,5家创建省示范村卫生室。在全县各卫生院全面推开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新模式。推进卫生应急示范县创建工作,启动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扎实做好卫生改厕工作。
(六)着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安全、职业病防治、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管,强化医疗服务管理,落实诊疗责任制,严控过度检查、用药和过度服务,建立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机制,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建立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进机制。
(七)着力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情况、配送企业及供货企业的实时监管,动态掌握基本药物采购计划执行情况以及经营企业药品配送情况,购药货款支付情况。继续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促进合理用药、提高临床用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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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农业农村局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思路
一、农业农村工作
(一)今年工作总结
1.注重部署落实,全力抓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两手抓”确保“两战赢”,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农业生产,确保疫情期间农产品有效供给。按照任务要求不变,节点要求不变的原则,做到早预判、早谋划、早发动、早落实,不断强化农业专班的功能,强势推进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等工作。自2月中旬以来,相继出台《海曙区疫情期间农业指导性十条意见》《海曙区粮食和生猪增产保供工作方案》等指导文件,平稳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完成省市的粮食和生猪增产保供任务,确保我区在省、市农业专班推进体系评价排名中始终位于省市前列。今年,我区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6.82万亩,完成市任务数的113.3%,总产量1.513亿斤,完成市任务数的115.0%。5月、6月、7月农业专班推进体系评价排名分列全市第一、第二和第二名,9月份粮食专班又名列前茅。
2.注重突出亮点,全面抓好产业发展。一是落实“4566”产业发展工作。围绕宁波市《高质量推进“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出台《海曙区高质量推进“35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高质量推进我区乡村产业发展。借力各类平台,积极推介我区农产品和农业文化,今年,我区成功举办“2020年海曙区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和茶文化“五进”活动,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发挥古林现代都市农业集聚园区示范引领作用,试点5G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与推广,推动我区数字农业发展,促进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融合。今年,我区乡村产业总产值达到190亿元。二是加快平台建设。有序推进三区六园建设,三区六园总投资7亿元,六个园区进展顺利,完成投资额的70%以上,其中蜃蛟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2个项目中已有14个项目全面完成,8个项目正在建设中,完成投资44554万元,占计划投资的85%。龙观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8个项目已有2个项目全面完成,完成投资4300万元,占计划投资的77.5%。鄞江省级特色农业强镇高分通过省农业“两区”办现场验收。三是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发掘传统产业新优势,加大农业科技攻关力度,促进一二三产融合,提升传统产业市场竞争力。开展水稻-红螯螯虾综合种养技术示范点建设工作,6个综合种养技术示范点,已于10月份完成验收,产量达100公斤/亩,超出预期产量100%,成效显著。加大浙贝母产业振兴,召开以“助力振兴 共赢未来”为主题的浙贝母产业融合发展研讨会,省市区相关领导、国家中医药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一流专家学者参加,浙贝IP形象“贝贝”助推海曙浙贝母产业发展。与浙东大竹海、西凤竹业合作社商讨竹产业发展,确定竹笋精品园示范基地、竹林认养、竹林下经济、竹笋加工及与竹海旅游结合等发展模式。推进樱花茶园建设项目和樱花茶试制,开展樱花快繁技术研究,加快我区樱花品种结构调整。四是持续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它山堰”品牌持续发力,今年全区春茶总产量约455吨,其中名优茶生产约15吨,共计包装“它山堰”系列茶5.2吨。打造 “禾西悠”、“共享乡村”等区域公用品牌,开展“杖锡山樱花+图形”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工作;组织宁波黄古林工艺品有限公司(黄古林凉席)、宁波梁桥米业有限公司(KKK大米)和它山堰茶叶专业合作社(它山堰茶叶)申报“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宁波方兴食品有限公司)和市级1家(宁波安和达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
3.注重打牢根基,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新时代美丽乡村“13511”工程目标要求,一是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对照创建目标,按照“整合力量抓典型、集中资源出精品”思路,深化连片成景,开展乡镇全域环境整治,筛选确定了章水镇作为2020年度美丽乡村示范乡镇和风景线(乡村振兴示范带)培育对象,选定古林镇仲一村等41个村为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创建对象。加快推进2019年度集士港镇美丽乡村续建项目建设,目前集士港镇美丽乡村示范镇、风景线和示范村基本建设完成。前三季度共完成省新时代精品村14个,达标村41个的自查验收工作,完成3个浙江省特色精品村申报工作。二是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了区、镇、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作为工作核心,依托农村工作指导员、网格员、村两委会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四支队伍,将农村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庭院堤坝、村间道路、溪河两岸等五大区域作为整治重点,全面做到路面无垃圾、田面无废弃物、庭院无乱堆乱放、河面无漂浮物,推动村容村貌提升。
4.注重强村富民,全力推进产业扶贫。今年我区继续巩固消除全区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收入9000元及以下现象,实现全区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目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6年的30346元增长到目前的37199元,增长22.6%,为全市高水平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补齐短板、夯实基础。一是全面压实责任,成立以区委副书记任组长,15家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强化各级责任人主动抓发展的责任意识。二是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针对经济相对薄弱村设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项目。2020年,章水镇、横街镇、龙观乡的三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均完成竣工并取得验收通过。在确保兜底补助3700余万的基础上,再安排4000余万资金用于经济相对薄弱村产业发展。将全区2016-2018年三年平均经营性收入少于90万元的行政村列入补助范围,按30万元(含)以下、30万元-60万元(含)、60万元-90万元(含)三档,分别给予每村每年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经费补助。我区村级集体资产已具规模,总收入稳中有升。三是开展结对帮扶。采用党员干部结对帮带项目开发增收、经营主体带动增收等模式,对全区范围内经民政部门调查认定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包括农村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实施精准扶持。已有宁波兴溪田农场有限公司等9家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帮扶规范化(示范性)示范点创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新后屠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参与党员干部结对帮带项目开发(整村连片帮带),切实提高农户收入。10个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增收项目实现带动就业60余万元,帮助购销各类农副产品金额50万元。
5.注重增强活力,全力推进改革。一是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开发。成立以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为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海曙,提升区域治理能力。二是稳步推进村级集体资金网银收付款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出村级集体资金便捷收款业务,作为试点的古林镇2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开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属二维码,村民只要扫一扫二维码就能直接缴纳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资金直接存入村基本存款账户,能够有效预防现金坐支甚至挪用的现象,属于我区加速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中的一大创新亮点。三是推进高桥镇整镇美丽田园建设,对全镇农棚田舍进行整治,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统一拆除、统一建造,打造“整洁田园”;流转100余亩农田,规划建设“农景之窗”,打造“美丽田园”;结合新村建设,整理多余土地,谋划田园综合体建设。
(二)明年工作思路
1.守牢底线,着力做好农产品有效供给。全力做好“米袋子”“菜篮子”和生猪增产的保障工作。确保明年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4000亩的任务,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15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6.5万吨左右,蔬菜种植面积保持在8.5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15万吨左右,生猪出栏能力达到4万头,加强方兴食品服务和管理。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充分发挥农业“压舱石”作用。
2.全面实施区“35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一是着力推进平台建设,持续做好“三区六园”、省级特色农业强镇、5条产业融合示范带建设,重点做好以鄞江四明山区域产业转型科技示范园区为主体的园区建设升级行动,力争再创1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二是强势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重点做好贝母、毛竹、水稻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作。通过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加强土地流转、培育种植大户、实施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加强与科研单位合作、开发新领域产品等措施来改造传统贝母产业;通过展开优质高产技术攻关、稻渔共养模式等“稻下经济”来提升水稻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发展“林下经济”来改造传统毛竹产业。通过整合资源,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拉长产业链,力争明年再打造1条省级示范性全产业链,注重发挥园区和城郊十园作用,发展农旅项目和康养项目。四是探索数字乡村建设,积极探索智慧农业建设,继续试点“手掌农业”“众筹农业”“直播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业态。五是培育壮大农村实用人才,积极培育一批“新农人”“农创客”,增设农民田间学校、农业教育实训基地,谋划一批博士工作站,加强跟袁隆平团队的联系与合作。
3.补齐短板,全力打造美丽乡村新亮点。一是做好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精心打造一批体现江南水乡韵味和浙东民俗风情的新时代美丽乡村。二是持续推进农村“三大革命”,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革命,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促进村庄建设有机更新。三是强化经营村庄建设,以村为单位,优化村庄空间,整合内外要素资源,社会化运营,打造一批特色产业、乡村旅游村庄。四是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集中优势资源,多主体共建,培育5条特色主题乡村振兴示范带。五是全力推进全域美丽田园建设,串点成线,连线成带,推动全域美丽田园建设,争取能在我区召开省、市农业乡村振兴现场会。
4.积极推进农村改革。一是争取乡村振兴集成改革试点,推进乡村振兴集成改革试点工作,打造样板,为全域乡村振兴打牢坚实基础。二是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积极引进开发项目,探索创新激活闲置宅基地(农房)利用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将闲置资源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或信息平台。以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开发。三是引导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继续大力推广章水、横街“镇村联建统营”等模式,积极探索发展“物业项目”“服务项目”“联合项目”等。争取明年全区实现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所有村经营性收入超15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超过30万元的村达到90%,四是启动“共享乡村”试点,重点推动乡村优质农产品、农耕文化要素与城区人才、资金、技术资源双向连通。
二、水利工作
(一)今年工作总结
1.抢抓时间紧盯目标,扎实推进水利重点工程。今年我区共有建设项目8个,其中在建项目2个(鄞江堤防整治工程、樟溪河干流整治工程(龙王溪段)),前期项目2个(沿江泵排工程群建设项目、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一期(横街镇-大西坝段)),完工项目4个(姚江堤防加固工程、奉化江堤防整治工程农村段、剡江堤防维修加固工程、风棚碶泵闸工程)。今年,我区计划完成年度水利投资4.2亿,其中省“百项千亿”防洪工程完成投资3.5亿,市防洪排涝“2020”行动计划完成3.8亿。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3.39亿元,完成市局考核任务的87%。一是抓牢时间节点,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我局积极克服疫情和“超长梅”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做好续建项目建设,鄞江堤防整治工程总投资3.5亿,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3.22亿元,完成年度投资的92%。目前正在实施的一期工程中, Ⅰ标段正在开展防洪墙及塘堰闸施工,Ⅱ标段已完成600米防洪墙及红卫碶水闸上部结构施工,Ⅲ标段施工招标公告已,Ⅳ标段完成施工招标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项目部组建。二期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备案工作,正在进行Ⅴ标段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施工、监理招标准备工作。樟溪河干流整治工程(龙王溪段)年度考核任务为0.3亿元,已完成投资0.1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目标的56.7%,目前2号桥下游挡墙压顶、部分青石栏杆完成施工,2号桥上游南岸挡墙基本完成,1号桥、3号桥完成桥梁上部结构,廊桥主体及屋顶浇筑完成。二是抓好前期规划,稳步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为确保项目实施更加科学、合理,在项目前期规划阶段,方案经数次易稿,精益求精。目前,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一期(横街镇-大西坝段)和沿江泵排工程群建设项目正开展规划选址工作。三是做好收尾工作,确保完工项目顺利验收。姚江堤防加固工程、剡江堤防维修加固工程、风棚碶泵闸工程正积极配合审计部门,抓紧开展审计相关工作,确保后续竣工验收工作顺利推进。风棚碶泵闸工程已于今年9月30日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正在开展大禹奖申报工作,奉化江堤防整治工程农村段计划11月底完成竣工验收。
2.查漏补缺真抓实干,确保安全度汛。一是靠前部署,落实主动防御的决策。今年,我区按照主动防御的决策部署,提前做好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工作,完善山洪防御监测预警机制。抽调12个检查组进行专项抽查,并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落实整改。对山区村落再次进行疏理排查,划定防御区域,厘清防御对象清单,对全区相关防汛安全责任人进行再落实再明确,于汛前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对全区64个水雨情遥测站点进行了全面检查清洗维护,认真贯彻每二周一次实地巡查、每日网上数据巡检、故障2小时响应的常态运维机制,落实防汛物资长效管理机制,对柴油发电机、铲车、冲锋舟等应急动力设备进行集中维护保养,每月试运行一次,确保所有应急抢险设备随时处于备战状态。提前与市局河道中心、皎口及周公宅水库进行对接,确保预判及联合调度渠道和机制畅通,开展溪下水库预泄方案研究,配合做好皎口水库下游有关测站接入,提高预泄预排的科学性、准确性。二是推进水文“5+1”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水文基础感知能力。我区持续推进海曙区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及2020年水文“5+1”工程建设,积极实施“六大”提升行动。今年,我区完成基础感知任务22项,布局视频点位25个,新建水位站10个,改建水位站11个,实现重要小(二)型以上水库和10平方公里以上小流域雨量站广覆盖。实施的4个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中,洪水湾流量站项目和溪下水库出库流量站配套堰坝工程已经完工,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通过完工验收,水文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验收通过。
3.保障民生提前部署,有序开展面上水利工作。一是完成水利规划编制,出台水利有关政策。今年在总结“十三五”规划发展成果的基础上,谋划“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前,已基本完成《宁波市海曙区“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和《宁波市海曙区水利综合规划》重点工程征地范围线初步划定和土地面积测算工作,《海曙区水利管护及防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涉水政策正在抓紧研究出台。二是抓好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今年,我区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共计15个,计划完成投资3000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609万元,完成率达87%。续建项目中,横街镇水官口山塘等5个项目已完成验收,其余项目正在有序建设;新开工项目中,4个工程已开工,其余2个工程完成招标后即可开工建设。三是扎实做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提标工作。2020年是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收官之年,今年我区已累计完成年度投资2500万元,完成30座高山单村独立水站的建设改造,完成受益人口0.99万人任务目标,完成率超过100%,全面完成19968人的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总任务,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人口覆盖率达100%,顺利完成农饮水销号工作。11个村级水站改造和2个乡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已全部完工,全区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在95%以上、水质达标率在90%以上、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95.4%。水费收缴工作按“完工一个,收缴一个”原则推进,我区农饮水工程水费收缴基本达到了全覆盖,千人以上工程水费收缴率达100%。水表安装率100%,水费收缴率100%。四是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督查、安全生产万里行及安全生产月、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活动,摸排和整治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隐患,切实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做到预防在先,防治结合,力争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零伤亡。
4.科学谋划强化监管,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一是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检查专项行动。今年,对全区81座村级独立水站水源地卫生状况、水源类型、标识牌设立情况、水源保护公约制订情况等进行详细评估,完成全区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公布、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和警示标志设置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美丽河湖建设。结合我区河道现状,科学谋划河道治理,将生态理念融入河道治理,打造“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文化融入、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今年投资3000万元古林镇照天港河—千丈镜河—里龙港河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新增游步道7公里,绿化6万平方;农村河道清淤工作持续推进,已完成33公里河道清淤工作,清淤量达到12万方;“美丽河湖”创建扎实有力,樟溪河美丽河湖创建在10月20日通过了市级验收、省级复核。三是强化河道日常监管。开展“无违建河道”回头看行动,以2018年和2019年创建的17条市区级河道(总共167.34公里)为基础进行全面回头看,重点排查是否有新增违建。已完成6条河道(集士港河、西洋港河、南新塘河、西塘河、南塘河,中塘河)共计70.07公里的排查工作,完成率41.9%,未发现有新增违建现象。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遏新增、清存量,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做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四是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科技管控。今年,我局成立八支督查组,在7-9月集中对9个镇(乡)街道集中开展河道及溪坑保洁专项检查行动,通过专项检查行动,强化落实“一河一策一档案”管理,对河道保洁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治理,巩固了保洁成效。同时,我局积极将“5G”、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与日常的监管融合,我局“5G无人船在水利管理中的应用”项目探索了“5G+水利监管”的新模式,该项目在今年举办的第三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上荣获全国三等奖。我区建设的南塘河、西塘河标准化管理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和区级农村河道及独立水站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已完成验收。
(二)明年工作思路
1.补齐短板,提升水利能级。一是补齐防洪安全短板。从推进新建在建工程建设、谋划项目储备等方面入手来补齐短板。二是补齐环境整治短板。明年我局计划在区全范围内复制、推广集士港水循环模式,通过实施水体调活工程,提升河水自净能力。三是补齐“重建轻管”短板。推进物业化管理,充实一线管理力量,加强对水库山塘、堤防闸站日常监管,使各类小型水利设施处于有效管理状态。
2.抓住亮点,展现水利特色工作。一是打造全域性美丽河湖。目前正稳步推进洞桥片区和古林片区河道整治工程,明年力争把两个片区打造为全域美丽河湖。二是抓好资源整合。将美丽河湖与新农村建设、美丽田园建设、农业园区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打造成为美丽河湖风景区。三是做好水利数字赋能。我局的“5G无人船在今年举办的第三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上荣获全国三等奖。明年将继续推进农饮水数字化进程工作,推动执法检查数字化,提高“互联网+水利”“5G+监管”水平。四是按流域系统提升小流域景观。清源溪、龙王溪流经章水、龙观、鄞江3个镇乡,我局按各区域的不同特点统一设计、统一部署、分片实施集中提升防洪景观效果。
一、城乡规划管理
1、规划编制。4月上旬将调整后的初步方案设计提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根据县城乡规划委员会议评审意见,优化调整规划方案,6月上旬提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二次审议;根据二次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方案,8月上旬提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议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10月上旬上报市政府。农村社区专项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三年规划暨城中村城边村改造规划、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潍高路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城抗震防灾专项规划修编、城区部分地段改造提升规划设计,6月上旬将调整后的初步方案设计提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根据县城乡规划委员会议评审意见,优化调整规划方案,9月上旬提交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二次审议;根据二次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方案,10月下旬完成最终成果。
2、规划管理。县城、镇规划区内规划建设用地控规全覆盖;城市规划区内严格实行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规范;严格实行规划“六线”管制;规划委员会和“阳光规划”制度建立健全,推行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经过性能认定的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建设比例达到30%,SI百年住宅体系推广应用比例达到10%。
二、城市管理
3、城镇化水平。城镇化率年底前达到44%以上;指导各乡镇做好和谐乡镇、和谐村庄创建工作。
4、数字化城市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数字化城市管理与12319热线实行融合联动。
5、融资机构。逐步探索建立城建投融资机构,并促其安全规范运转。
三、城乡环境整治
6、环境综合提升。围绕开展生态文明乡村创建活动,加大环境整治力度,落实乡镇、村庄规划,严格规划审批,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提升乡镇驻地、沿路村庄整体形象。
加大城区居住小区秩序治理,彻底解决脏乱差现象,建立城市规范有序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广饶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县城区住宅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
7、协助做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总面积5.8万亩,涉及稻庄镇27个村、广饶街道14个村。年上半年完成项目立项。年内根据工程量组织招投标,并完成实施计划任务。
三、道路建设工程
8、綦公路、兵圣路续建工程。2月底前完成灰土垫层和横穿地埋管线施工,4月底前完成路基和桥涵施工,6月底前完成管网和水稳碎石垫层施工,8月底前完成沥青罩面和人行道施工,竣工通车。
9、广平路(长安路至正安路段)、广福路(长安路至正安路段)、正安路(迎宾路至綦公路段)、泰安路(迎宾路至綦公路段)建设工程。3月底前完成图纸设计,4月底前完成施工队伍招投标,7月底前完成路基土方及管网工程施工,10月底前完成路面主体工程,11月底完成路灯安装及调试,12月底前竣工通车。
10、协助做好綦公路、兵圣路供热管网配套工程。5月底前完成。
11、乐安大厦建设工程。3月份开工建设,5月份完成基础施工,12月底前完成主体施工及部分室内外装修工程、强弱电工程,2012年9月底竣工投用。
12、会展中心二期工程。4月底前全面完工,保证第二届广饶国际橡胶轮胎暨汽配展顺利举行。
13、宇通商务酒店建设工程。12月底前完成主体施工。
14、传媒大厦建设工程。5月份编制规划设计方案,评估建设场地内附属物,10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和手续办理,年内开工建设。
五、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程
15、村庄改造。对广饶街道、乐安街道、稻庄镇的8个村庄实施整体搬迁改造,共搬迁1291户,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3.06万平方米。
16、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全面完成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任务。新城花园社区,建设规模30.5万平方米,6月底前完成内外装和市政配套管线敷设,10月底前竣工。
协助做好锦湖家园社区建设,已开工建设规模20万平方米,10月底前竣工。
17、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全面做好省市考核工作。年,全县新建农村住房2700套,改造危房900套。
六、房地产开发管理
18、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完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制度体系,制定城市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积极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在经济适用住房二期工程中续建经济适用住房50套、廉租住房20套;实施棚户区改造,完成150套棚改房任务,棚改政策和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占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比重达到10%以上,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廉租住房制度对符合条件、提出申请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保障比例不低于80%,其中对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将年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标准由原来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调整到80%,降低申请门槛,完成100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00套。12月底前完成年已开工的建设廉租住房20套、改造棚户区180套建设任务,并组织分房到户。
19、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和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建立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推行新建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结算制度,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达到30%。逐步改善城镇居民居住质量,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0平方米左右。
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实行城乡一体的房屋登记系统,推行房屋登记簿管理,逐步实现房屋档案数字化。积极解决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机构健全,制度落实,全面实行物业合同备案和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定期考核制度。
集体土地房屋登记率县城规划区内达到50%,规划区外达到20%。
拆迁机构规范运转,拆迁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确保做到“四合法、两到位”。严格控制拆迁工地扬尘污染,切实解决案件,确保处结率达到90%以上。
依法查处开发、销售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创建“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竞争有序”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
20、旧城区改造工程。潍高路南立交桥东南片区改造工程,共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52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04667.2平方米(合157亩),6月底前完成征收协议签订、房屋拆除;乐安商贸城改造工程,共搬迁房屋总建筑面积4.41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68903.9平方米(合253.356亩),年底前完成征收协议签订、房屋拆除。
21、住宅小区开发工程。全力推进尚城、华泰东方威尼斯等续建小区的建设,搞好工作调度,12月底前竣工交付使用;贵和苑小区,3月份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开工建设,7月份完成桩基工程施工,进行桩基检测,年底完成主体施工。
抓好新建小区的开工,盛世花苑小区,9月底前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和手续办理,年内开工建设并达到施工进度;名仕花苑小区,协助做好相关工作,7月底前完成地块规划设计和手续办理,年内开工建设并达到施工进度。
七、建筑行业管理
22、建筑市场监管。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年12月1日施行),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行为,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加强监理行业管理,强化职业资格培训,严格落实监理合同、技术标准,全面实施监理人员旁站式监理。县域内所有在建工程招投标率达到100%,工程监理率达到100%。建筑业产值争取达到55亿元,实现10%以上的增长,“全省建筑十强县”位次进入前五位。加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管理,严禁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23、建筑行业发展。积极探索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新思路,深入基层一线,组织专题调研,研究解决我县建筑行业存在的结构性和深层次矛盾问题。充分发挥建筑业“十强县”的品牌优势,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和投入力度,积极扶持企业资质晋级,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拓展能力,推动全县建筑业企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24、建筑节能减排。县城规划区内新型墙材应用率达到97%;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收缴率、返退率均达到75%以上;严格执行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全省统一认定制度;制定出台推进农村墙材革新、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新型墙材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成效明显;建立健全建筑节能闭合管理机制,施工阶段节能标准达标率达到97%;积极开展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严格执行新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65%、50%的标准;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完成6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积极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及节能改造;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年内新上地源热泵示范项目一个,县城规划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以上;县城规划区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普及率达到40%。
25、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县城和乡镇规划区内合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受监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合格率达100%,竣工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工程竣工备案率达100%;新开工建设工程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优质结构主体工程、“金洲杯”工程、“泰山杯”工程创建率和数量位居全市第一。
2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建筑施工现场达标率显著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覆盖率达100%,建设工程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119以内,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人对工作环境的满意度大幅提升。市级文明工地和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数量居全市第一。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推广绿色施工,减少耗材、耗能和环境污染,杜绝施工扬尘、带泥上路等现象。
27、建筑设计。严格执行建筑设计规范标准,积极提升设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供一流的建筑设计成果。
八、机关管理
28、阳光政务工作。按照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努力打造“阳光党务·阳光广饶”品牌,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强化机关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促进机关高效协调运转。
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标准,严格限时办结制度,确保建设工程项目“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率达到100%。
深入推进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围绕“乐安居”服务品牌,努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确保城区房屋确权发证率达95%以上,村镇房屋确权发证率达80%以上,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群众满意率达100%。
进一步提升服务重点工程项目的意识,全面公开质量安全监管程序、监管人员和工作职责,确保全县重点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率达100%,安全生产监管率达100%。
29、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签字审批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管理、工资管理规范。扎实做好建设行业统计工作,建设行业运行分析及时准确。
为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考核体系,规范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省风景名胜区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执行风景名胜区工作目标年度考核工作。落实好风景名胜区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对于保护我市风景资源,促进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科学的风景名胜区发展观
风景名胜区是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的宝贵资源,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价值、美学价值、科学价值、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落实好《省风景名胜区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做好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和全民利益的大事,是功在当代、利在后世的善事,对于保护国家文化和自然资源、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意义,在坚持严格保护的前提下,辩证的认识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科学的协调近期利益与长远潜力的关系,通过依法保护资源为景区长远发展积累潜力,通过科学利用资源为保护提供持续有力的支持。突出风景区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落实保护、建设、管理、运营工作,杜绝急功近利的无序利用、违规建设、过度开发和短视发展,防止走先“破坏性建设”后“高代价恢复”的弯路,推动风景名胜区真正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为旅游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力推动风景区建设管理
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风景名胜区规划经费和保护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予以安排。合理安排规划、保护、建设、维护资金,专项用于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要制定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鼓励社会资金投资风景名胜区,逐步实现风景名胜区建设资金投入的多元化格局。重点加大资源保护、规划修编、生态恢复、基础设施建设、标界立碑等方面的投入,并建立稳定的投资渠道。积极探索建立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受益的单位和个人收缴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并专项用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促进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要结合风景名胜区工作年度考核机制的实行,划拨鼓励资金,用于对考核先进景区进行经济鼓励,带动全市风景区管理争优创先。
三、健全行政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能
各区县风景区的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不尽相同,管理主体多、层级多、管理交叉等体制性问题相对突出,制约了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考核标准中明确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有编制管理部门审批的‘三定方案’,健全规划建设、资源保护、行政执法等内设部门,权责分明,依法管理,协调运作,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所有单位实施有效的集中统一管理”。各区县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市风景区管理机制改革的可行思路,探索建立景区范围内集中管理和统一管理的有效途径,并积极给各级政府献计献策,在市、区县政府支持下,推进统一管理体系的建立,强化行政手段,整合管理职能,解决多头管理的问题,逐步将风景区的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执法管理、开发管理、财政管理、村居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纳入统一的、准一级政府的管理体系,力争建立“区域统一管理、条块结合、条条集中、块块强化”的高效管理机制。
四、提高景区规划水平,提供科学的规划依据
各区县要进一步规范景区规划工作,全面提高规划专业水平,为景区管理提供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是风景名胜区建设、发展和保护管理的法定依据。在风景区规划工作中要注重树立科学务实的规划理念,统筹考虑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规划中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使风景区规划兼具综合性、控制性、指导性、开放性、包容性、系统性、前瞻性。要注重完善规划体系,组织对一些编制历史较长、时效性不足的总体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加快景区详细规划的修编步伐,科学划定保护区域、允建区域,控制好各项基础设施、环保设施、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规模与技术指标,深入发掘规划的人文内涵与文化主题,确定合理的旅游接待容量,引导发展符合生态规律、经济规律和地方规律的旅游产业模式,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落实性。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景区环境质量
严格按照景区规划落实景区建设,发展绿色旅游,保护风景名胜资源,避免景区人工化、硬质化、商业化。重点加强风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做到生态化、无害处、资源化、清洁化处理。着力加大大气与水环境污染及噪声污染的监控治理,设立监测仪器、建立监测网点,依法采取治理措施,确保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二类标准;噪声排放达到规定的一类标准;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在欧Ⅲ标准;宾馆饭店等旅游服务设施排放的生活污水处理合格率100%;非城市景区空气质量达到规定的一级标准,城市景区达二级标准。同时,按照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关于风景区自驾游服务基地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强停车场、移动通讯、医疗急救、投诉中心、汽车保养及银行、电信、邮政等自驾游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好各类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到布局合理、无障碍化、通行顺畅、景观协调,在此基础上积极申报全国风景名胜区自驾游服务基地,加强风景区餐饮服务设施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餐饮住宿服务达到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六、推进景区依法管理,依法保护风景资源
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风景名胜区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逐步完善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景区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上级立法部门,按照统一部署,配合做好立法调研工作,积极诚恳的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地方性法规的研究制定献计献策。重点还要加强执法监管工作,把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依法控制和审批作为执法管理的重点,依法控制景区规划指标和建设规模,依法审批景区各类建设项目,依法监管景区开发行为。对风景区规划审批后出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决不手软,坚决拆除。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与规划相违背的建设项目,应区别不同情况,制定有时间要求的整改或拆除计划,对严重影响资源保护和景观的项目,必须尽快限期拆除并依法采取处罚措施。对风景区内符合规划的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坚持一事一报、一事一审、一事一批的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项目论证,逐级报审报批,不得越级越权审批,更不允许先斩后奏和不办理手续擅自进行建设的行为。
七、认真组织开展和谐景区创建活动,推进规范化管理
开展文明景区创建工作对于推进规范化管理,和谐建设,促进旅游事业发展有重要意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创建文明景区活动与景区规范化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景区两个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切实改善景区面貌、提高管理水平。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内容:
1、加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力度。以根治景区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的“七乱”现象为重点,深入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分片包干、集中清理、量化考核、长效整治的原则彻底清理,按照统一规划设置、统一经营柜台、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门头广告、统一物品摆放的原则对景区的摊点广告进行规范清理,按照定点定时投放、日产日清的要求做好风景区垃圾污物清理工作。
2、规范设置风景区标志标牌。要按照统一规格、统一颜色、统一文字、统一样式的要求,对景区指示牌、景点说明牌、安全警示牌、服务标识牌进行更新完善,选用具有本地特色的木料石材进行统一制作,确保各类标牌外观与景区环境协调一致。
3、健全基础设施。重点加强风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做到生态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同时,按照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关于风景区自驾游服务基地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强停车场、移动通讯、医疗急救、汽车保养及银行、电信、邮政等自驾游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积极申报全国风景名胜区自驾游服务基地建设,原则上各省级风景名胜区都要申报一处自驾游基地。
4、逐步建立信息网络化管理平台。着眼未来,长远规划,推进数字化景区建设,积极参与全国风景名胜区LED大屏联播网项目,有计划、有步骤的建立完善主干网络桥接系统、无线视频监控系统、无线设备数据传输控制系统、智能网络IP广播系统、GPS定位服务及数据移动传输系统,将景区信息、管理监督、防灾监控、服务监管、安全管控纳入到统一的数字化管理平台,提高管理效能。
八、狠抓景区安全监管,杜绝各类事故隐患
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游客和景区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树立高度责任感,时刻保持警惕,要建立健全的安全运营管理责任制,层层把关,责任到人。要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发生事故的景区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管理者和领导者的责任。要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营运检查,尤其对索道、缆车、游船、交通车辆、大型游乐设施、文化娱乐场所以及桥梁、道路危险地段进行重点检查,安排专人负责,排查事故隐患。并对热门景区和景点要制定游人安全极限容量标准,设立安全警示牌,设立紧急疏散场所和通道,切实保障生命安全,要围绕森林防火、美国白蛾防治两个核心,突出防火、防电、防汛、防疫四大重点,建立完善应急指挥、预警预报“两个体系”,提高检测预警、物资保障、应急救援和舆论引导“四种能力”,真正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杜绝各类公共安全事故隐患。
九、加大景区宣传力度,树立景区品牌
宣传工作欠缺,社会影响力不足,是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要把信息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向全社会宣传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的职能、保护管理风景名胜资源的深远意义以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集中力量、大造声势,通过全方位、高频率、大力度的宣传争取民众支持、领导重视和社会关注,打响风景名胜区的品牌,提升影响力、扩大知名度,扩展辐射面。各景区要注意整理搜集有特色的历史传说、民俗文化、景点典故,系统地加以整理、推介和宣传,提高景区文化内涵,丰富景区宣传的素材、内容和形式。要积极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推进信息交流宣传工作,筹划建立风景名胜区网络信息平台,增进信息交流、加速信息传播。在风景区监督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中要积极引入公众参与和媒体参与机制,发动社会力量监督风景资源保护、举报不法行为、宣扬风景区管理的社会效益。
十、完善相应配套措施,加强考核监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作目标年度考核工作,认真按照《省风景名胜区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管理办法》逐项对照自身工作,查漏补缺,改进不足,全力贯彻考核标准,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努力达标。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进一步落实考核工作,考核采取各景区自查、市风景办核查的程序进行,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核实等多措并举的方式进行,对考核优秀的景区予以表彰,对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景区将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结合村镇发展规划,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市风景区面积广阔,规划范围内有大量村镇。在风景区发展过程中,注重景区规划与村镇规划的协调统一,以景区发展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以“传承文脉”为根本,加强风景资源的保护。把风景资源保护与新农村建设和旧村改造结合起来,保护农村山水相依、人与自然和谐共融共生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好古村、古宅、古亭、古路、古树等能够体现乡村特色、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人文环境,充分利用农村天然植被,尽量保护村庄历史顺承下来的传统布局、优美的山水风光和田园气息,杜绝盲目的大拆大建、开山填塘和砍树毁绿等不良现象,立足乡村特点与地域特色保住农村文化遗产,保住民间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