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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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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第二条县县城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住户(包括物业管理小区住户、单位自管房住户、暂住户等),以及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等均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三条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征收工作。

县财政、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审计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县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征收。具体缴纳的数额由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核定,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数有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重新核定。

第五条以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单位代收:

(—)凡使用县城自来水的单位和居(村)民用户,委托供水企业代收。

(二)凡使用自备井供水的,委托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代收。

(三)不使用县城自来水的居(村)民用户,委托该居(村)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代收。

(四)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委托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车辆年审时代收。

(五)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工业品市场、装饰材料市场等各类市场,委托市场管理单位或开办单位代收。

其他单位和住户,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组织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收取,或者经协商后委托相应单位代收。

第六条对不使用自来水的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核定各单位应缴纳的垃圾处理费数额,并征求该单位意见后,提报给县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从该单位经费中直接划拨至县财政专户。

第七条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委托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应当与受委托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代收范围、对象、标准、双方权利义务和考核等内容,并按代收费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委托代收手续费。具体比例由县财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制定,委托代收协议报县财政部门审查备案。

委托代收手续费的支付,由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向县财政部门提出拨付申请,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拨付给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给各代收单位。

第八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代收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向各代收单位提供各单位和个人届时应当缴纳的垃圾处理费金额和代收票据;各代收单位按照委托协议及时收取垃圾处理费,代收时开具统一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供水企业代收时,在水费专用发票上标注代收项目和金额;

(二)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每月日前与代收单位对接收费款项和账目,汇总各代收单位代收的垃圾处理费;

(三)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每月日前向县财政部门报告对账清单,将汇总的收费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缴入县财政专户。

第九条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的单位和个人,供水企业在征收水费的同时一并代收垃圾处理费;单位和住宅小区实行总表抄表(包括小区总表、单位总表、杂院总表、租赁房屋总表)的,由水费抄表、代收人同步代收垃圾处理费,在规定的时限内随水费一并缴纳到供水企业。

第十条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负责自行征收垃圾处理费的,开据统一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后,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到银行代收网点缴纳,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完成统计、稽查、催缴等工作。

第十一条下列对象免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县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三)国家抚恤的居民家庭。

实行义务教育的学校、非营利性的托儿所、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减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十二条县财政、物价、市政公用事业等部门制定具体的代收实施办法,进行必要的收费系统改造,完善工作网点和代收银行的代收服务,方便单位和住户缴费。

每年定期对垃圾处理费的代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积极完成代收任务的代收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用于城市环卫设施规划、建设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依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对单位可处以应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逾期既不缴纳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县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各代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乱收费、重复收费的;

(二)不认真履行代收职责的;

(三)擅自变更收费范围和标准的;

(四)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收费的;

(五)其他、、行为的。

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责任对象

村两委是组织实施责任主体,村党支部书记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创卫的“一线指挥长”,村委会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创卫工作负领导责任,小组长是环境卫生管理员,小组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主体。

二、工作目标

(一)健全组织机构。村委会成员分工明确,把人居环境整治和创卫工作纳入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

(二)带头遵守执行村内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按“五包”“五清”要求,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建,户内卫生整洁,个人卫生干净。

(三)积极参加与自己负责网格内的街巷卫生清扫及管护工作,督促检查网格内农户履行“五清”“五包”责任和义务,监督公益岗和保洁人员认真开展环境保洁。

(四)积极参加村里的各项活动。主动完成各项任务;服从统一管理,按要求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辖区沟渠及小流域进行治理,使堤岸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河中无污泥堆积,饮用水源无污染,入河排污口得到基本整治,无污水直排,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

(六)村容村貌提升。村容整洁,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孽生的污水坑、粪坑。

(七)健康卫生宣传。各村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新教育内容。广泛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提素质”集中治理三乱活动,逐步引导本村居民养成讲文明、爱卫生的良好习惯。广泛宣传环境整治“人人参与”的重要性。

三、奖惩措施

(一)镇对各村卫生实行周抽查、月检查、季通报、年考评制度。

(二)年度环境卫生考核定为“不合格”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拨付环境卫生经费,取消村两委班子成员、包村驻村干部评先评优资格。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村“两委”绩效工资挂钩。

兴隆洼镇人民政府           责任村:

(盖章)                  (盖章) 

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2016年上半年以来,__市以“双创”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我市上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双创”工作,城市环境卫生整体质量明显提升。

一是做好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全市3584条道路实行常态管理,132辆机械化清扫车以司机轮班、车辆循环作业的方式清扫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7.01%,__主要街道逐渐显现路面本色。同时,延长保洁时间,主要街道保洁时间在16小时以上,一般街道包括小街小巷保洁时间在12小时以上,道路卫生质量明显提升。

二是优化生活垃圾清运模式,有力促进病媒生物防制。市、区环卫部门和PPP一体化管理服务企业共同研究生活垃圾清运工作长期存在的噪音、臭气扰民,引发城市交通拥堵的老大难问题,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增加夜间垃圾清运班次,延长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开放时间,真正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有效解决因垃圾暴满引起病媒生物孳生问题,有力促进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三是建立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今年5月,我市将全市水域卫生管理移交四个区环卫PPP一体化管理服务企业实行属地管理,按照《__市城市水环境垃圾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对岸线总长160.16公里,水域面积4910万平方米的城区海岸线及内河(湖)、城区外重点水域进行全面整治。同时,起草《__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建立长效的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机制。

四是开展高铁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根据《2016年__市高铁沿线__段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规划了整治内容和进行了责任分工,针对沿线垃圾、沿线建筑工地、沿线空旷地、沿线建筑物立面、沿线广告、电线杆进行全面整治,使高铁沿线环境面貌大有改善。(二)积极推行环卫一体化作业PPP模式,全面提升城市环卫综合管养水平。

根据孙新阳书记对环卫工作“转变思想、提升管理、改善设施设备”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环卫现状和发展需求,积极推行环卫一体化PPP综合管养模式试点工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我市环境卫生作业水平,为我市实现“双创”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今年5月,美兰区环卫PPP项目正式签约,标志环卫PPP模式在__全面铺开,预计每年投入8.96亿元。目前,各区均已完成业务交接,环卫PPP一体化管理服务企业全面接管城市道路及其可视范围内(含公共活动场所、三无小区、空旷地、闲置地、街心街边公园、小游园等)清扫保洁服务、垃圾收集清运(包括无主建筑垃圾的清运)、公共厕所运营管理、环卫专用车辆和设施设备的配置与更新管理、特殊情况下的环卫保障等工作。

(三)依托数字城管信息平台,环卫监管工作有新突破。

为了加强对环卫PPP一体化项目作业质量的监督考评,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卫生监管水平,今年5月,市环卫局从基层各单位抽调120人专门成立了__市环卫作业质量监督考评队伍,负责对城区范围内的环卫PPP一体化综合管理的城乡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水域环境卫生、公厕保洁以及城区范围内的垃圾转运站、公厕及环卫设施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等情况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并依托市数字化城管平台,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平台分类立案、派发处置,对案件处置进展及结果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管,确保问题及时有效得到处理,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三无”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三无小区”是我市双创工作的难点,也是我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我市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三无小区”环卫基础设施和配套投入,不断完善收运体系,使“三无小区”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秀英区环卫部门协同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投入100多万元对金滩路省储运公司、丘海一横路冷冻厂等“三无小区”进行整治,建成示范单位。龙华区环卫部门为全区61个“三无”小区配备了密闭垃圾桶,并安排人员定时上门清扫和收运垃圾。美兰区环卫部门对现有的125个“三无小区”的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正常收集、清运,其中38个道路条件允许的小区采取“桶车清运”的方式,44个清运车辆无法进出的居民小区则采用电动车进行清运,确保登记在册的“三无小区”垃圾清运实现全覆盖。

(五)抓好法定节假日的环卫保障工作。

上半年以来,清明节、五一小长假、端午节等一系列假期接踵而至。据

统计,节日期间全市环卫系统共投入出动35830人次,重点加强港口、车站、机场及城区主要干道和景区景点、繁华闹市区周边的清扫保洁,同时对广场、商业繁华区、公园、海滩等人员密集区域和重要部位进行巡查监管,主要道路实行24小时保洁,为市民提供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白水塘、江东两垃圾转运站,颜春岭垃圾焚烧厂等单位节日期间不休息,全员上岗,确保节假日期间垃圾转运、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__市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5-2017年)》,对照《__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办法》“五有标准”,继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百日大会战”垃圾整治活动。

上半年以来,各区相继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百日大会战”垃圾整治活动,对陈年积存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累计共出动4.5万人次,垃圾运输车辆2000台,共清理农村存量垃圾12.6万吨,彻底解决了我市农村长期存在的“垃圾围村”现象,为下一步农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开展双创工作以来,市、区两级政府共投入农村垃圾治理经费合计5094万元,其中秀英区投入1090万元、美兰区投入1361.42万元、琼山区投入1387.12万以及龙华区投入1255.46万元。

(二)农村垃圾清运工程稳步推进。

为加快农村垃圾收运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至今年6月份,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程,分别在全市22个镇建设了46座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覆盖全市22个镇247个行政村。配备了压缩式垃圾运输车234辆,联体垃圾压缩转运箱16个,垃圾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拉臂车)38辆,桶装垃圾运输车31辆,垃圾桶8883个,清扫车133辆,推桶车429辆,电动保洁车441辆,1505辆手推保洁车等专用机械设备62辆及建设垃圾板房,并建立起“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覆盖全市2153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较好解决了这些镇、村居民群众的垃圾投放和收运问题。目前,已建成垃圾收运体系的村镇,垃圾清运、处理率达都到了80%以上。

(三)建立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机制。

各区、镇人民政府要在已完成收运工程的镇、村,按每500人口配1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齐专职保洁员,全面落实农村卫生保洁制度。全市农村共配备保洁人员1829人,建立起了农村保洁机制,配全环卫设施设备和清扫保洁员,同时在经费保障方面做出了安排。到目前为止,全市所有自然村均配备保洁人员,农村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达到100%,真正做到了垃圾有人收,道路有人扫。

(四)稳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今年各区选取秀英区海秀镇儒益村、石山镇施茶村,龙华区城西镇苍东村、龙桥镇道贡村,琼山区红旗镇苏寻三村、云龙镇长泰村,美兰区三江镇上云村、苏寻三村等8个行村作为农村垃圾分类试点。遵照《__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无害化处理指导意见》的规定,将垃圾按A类、B类、C类3大类进行分类。A类为易腐有机垃圾,进行堆肥利用就地处理。B类为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回收利用。C类为不可回收垃圾,转运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A类、B类、C类”分类办法设置生活垃圾分类专用桶,并标注明显的分类识别标志。农户自觉完成垃圾初步分类后,有专人统一归类、收集。

(五)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开始形成。

市环卫局起草了《__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__市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标准》,并组织市、区两级环卫部门定期对乡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向各区政府反馈,要求各镇政府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农村环境卫生考评机制

(一)存在的问题。

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市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今后工作中加以整改。

一是环卫PPP一体化管理作业质量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二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公厕、垃圾转运站数量尚未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三是农村环境管理质量整体水平不高,发展还不够平衡。

四是垃圾分类工作尚未全面开展。

五是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脏乱差屡有抬头。

(二)下一步主要抓好的几项工作

1、加强对环卫PPP一体化管理作业质量的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督考评机制,依托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按照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办法、作业质量标准和检查考核评分细则的要求,对环卫PPP一体化管理作业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考评,推动我市环卫管理工作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全面提升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2、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垃圾收运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功能。一是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以及春岭垃圾场浓缩液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确保按时间节点建成,并实行PPP管理模式运行。二是督促各区环卫局及PPP企业加快推进37座生活垃圾收集站、80座固定公厕和51座移动环保公厕项目。同时完成一批老旧收集站和公厕的升级改造。三是积极推进江东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和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处置场项目落地动工建设,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水平。

3、深入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整体水平。一是抓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作业质量管理。我市农村环境管理质量整体处于较低水平,环境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其主要原因还是保洁人员不足和责任心不强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对保洁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排查,督促各区、镇按照规定配足保洁人员,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提高补贴标准,把目前保洁人员的兼职身份逐步过度为专职身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农村保洁制度落实和作业质量标准的检查考评,促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村环卫设施设备管理标准和使用行为,克服重使用轻管理现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使10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

4、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市方面:继续抓好垃圾分类的试点工作,将分类试点每个区要扩大到10个。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新模式,全面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采取政府、社会等多元化投入模式,确保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工作取得新突破。农村方面: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发动,把生活垃圾分类写入“村规民约”内容,按照省规定的 “A类、B类、C类”三种分类办法,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

资源化、减量化。5、继续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遏制脏乱差现象。对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逐步完善环卫设施设备,建立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机制,为创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为争创省级卫生城市,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全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措施,营造干净、有序、优美的工作>:请记住我站域名/<<a class="insidelink" href="" target="_blank" title="生活">生活环境,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街道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定任务总量,保经费基数,活工作机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考核项目和内容

(一)月度日常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全区道路清扫保洁;()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周边卫生;()住宅小区(新村)、背街小巷等居住区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城市入口处、村居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垃圾桶(房)、果壳箱管护情况;()临时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及市、区督查,媒体曝光所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季度阶段性考核项目和内容。主要包括:(1)各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和组织建设情况;(2)环卫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3)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4)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社会评议和领导评价情况。

四、考核依据

依据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以及“安徽省级文明城市”、“安徽省级卫生城市”等有关方面的考核规定,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界定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五、考核方式

按照考核项目、内容和相关要求,考核采取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逐项对照评分,同时实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随机检查与跟踪热点相结合、专业考核与社会综合评价相结合、内部通报与媒体曝光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创新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机制,努力增强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季度考核等级及奖惩办法

(一)季度考核结果设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以计分结果评定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89分为达标,69分以下为不达标。

(二)对季度考核为优秀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季度考核不达标的街道,给予通报批评。

七、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效能办、区市容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政府督办室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容局,主要负责考核的实施细则、评分标准、工作计划、方案等文件的起草;组织开展考核活动;指导、督促对各街道的考核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每月召开一次街道和环卫专业保洁公司例会,对各街道环境卫生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八、本考核办法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区政府对各街道的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和全面落实全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创建目标,根据《琅琊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一、考核对象:各街道。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街道组织、制度体系是否健全、设施建设是否规范、标准要求是否明确、宣传教育是否充分等内容。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实行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同时加强对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应急保障情况及突击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1、月度日常考核实行双百分倒扣分制。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明查分值100分,暗查分值100分。明查每月一次,原则上在每月中旬或重大活动之前进行,受查单位派人参加,考核项目和内容从区环境卫生管理资料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暗查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不通知受查单位,原则上每周一次,考核项目和内容可随机抽样也可跟踪热点。在明查途中对抽样项目以外发现的问题,一并列入考核范围,并对照评分标准打分,对暗查中发现的问题,则及时通知被查单位到现场处理,并以月度累计扣分。

2、季度阶段性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倒扣分制。由区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总评。主要是考核环境卫生基础性工作的管理情况和社会公众的综合评价,采取听取汇报、查台帐资料、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季度考核结果按3个月度日常考核结果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3、年终考核结果按加权平均百分制合计,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阶段性评价部分考核得分占40%。

(二)考核资料的收集和汇总。每次考核都以

现场记录、录像、照片及领导的批示与评价、报纸、图片等资料为依据。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资料定期汇总、及时归档,特别是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的评价意见,市民群众的测评结果,市、区领导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批示,新闻媒体报道,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保障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作为各街道综合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三)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阶段性考核数量及重点考核区域。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次不少于4条道路、2个居民生活小区,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次不少于2条道路、1个居民生活小区(散住居民生活区以100100平方米为一检查区域)。城区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城市入口处为重点考核区域。

(四)相关要求

1、考核中,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照评分标准,民主评定考核成绩,并在考核表上签字;对在每次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确认后,由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被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同一问题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2、市文明办明查暗访所扣分值、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管理考核所扣分值、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发现问题所扣的分值,均计入相关街道档案,作为该街道的考核成绩。

3、考核评分中,凡有扣分幅度的项目和内容,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视问题严重程度,集体决定扣分分值。

4、考核情况每月以简报形式送区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被考核单位,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的监督。

四、扣分标准

(一)组织体系及保障措施方面

1 、组织制度保障情况。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年初未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包括街道、社区和环卫专业队各类人员的职责、管理办法、责任划分、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未细化、量化到各类人员,各类人员的奖惩措施不明确,且未当月兑现;建立台帐资料。以上缺一项扣0.5分。

2、经费投入保障落实到位情况。街道对区下拨的卫生经费未全部用于环境卫生管理的,扣2分;未建立正常卫生经费配套投入的,扣1分;未建立环卫经费科目的,扣1分;经费使用情况不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手续不完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视情扣2分。

3、创建宣传氛围情况。街道创建氛围不浓、居民创建知晓率不高、创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的,扣1分;受到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被省、市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且情况属实,每次扣2分。

(二)道路清扫方面

1、未能按时结束路段清扫任务,每一个作业范围,扣1分。

2、清扫不彻底,有漏扫、浮灰重、卫生死角的,每处扣0.5分;清扫后路段有明显石头瓦片、漏堆未清的,每处扣0.5分;路段有污水和积水未清扫的,每处扣0.5分。

3、清扫过程中将灰尘泥沙扫入河道、下水道和堆放在绿化带内的,每处扣1分。

(三)垃圾清运方面

1、垃圾箱(池)垃圾未能及时清运的,每次扣0.5分;垃圾箱(池)周围2米范围内有生活垃圾或杂物的,每处扣0.5分

2、垃圾不送入垃圾中转站、随意乱扔乱倒、清运途中发生人为二次污染的,每次扣0.5分。

3、在垃圾堆放点、垃圾箱内或者其他地方焚烧垃圾的,每处扣1分。

4、拒绝收集门面、住户的生活垃圾,一次扣1分。

(四)卫生保洁方面

1、车辆行驶或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微量垃圾未能及时清除的,一次扣0.5分。

2、垃圾板车或垃圾箱(池)外表未清洁的,一次扣0.5分;路段上果皮箱、垃圾箱未能按时清理的,一次扣0.5分。

3、道路保洁不到位,发现可视垃圾的,一次扣0.5分。

(五)管理方面

1、环卫人员上岗时未穿着标志服装、聚堆闲聊;清扫保洁时间上班有脱岗的,每人次扣0.5分。

2、无正当理由与行人和门面业主发生纠纷,每人次扣0.5分。

3、路段承包人或清扫保洁人员未能按督查人员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不服从督查人员管理,一次扣2分。

4、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到市政府或区政府上访,一次扣3分。

五、考核奖惩

1、设立环境卫生考核奖励资金。对每月考核达到优秀的,其中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月奖励元,东门和扬子街道每月奖励1000元,按季度进行兑现。

2、南门、西门、北门、琅琊和清流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20元扣除,东门和扬子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10元扣除,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六、检查考核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由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报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议定。

七、本实施细则由区市容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琅琊区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为统一道路清扫和保洁质量标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更好地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要求,依据国家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道路保洁范围

车行道、人行道、桥梁道路、高架桥、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和居住区街巷道路及其他设施等。

二、道路等级划分

一级清扫保洁道路:南谯北路、天长路、琅琊路、琅琊古道、育新路、凤凰路、西门子路、火车站广场。

二级清扫保洁道路:丰乐北路、丰乐南路、西涧路、定远路、紫薇北路、来安路、凤阳路、清流路、明光路、双拥路、四牌楼街、建设路、

南谯南路、老环城路、环滁西路、扬子西路、三里亭路、体育路、湖心路、卫校巷、花园街。三级清扫保洁道路:菱溪路、创业北路、老创业路、紫薇南路、纬四路、扬子东路、文德街、古马路、三八巷、忠佑巷、四合路。

四级清扫保洁道路:东外环路纬五路至紫薇南路段,营房路扬子转盘至明光来安路口段、水库路、花亭路和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琅琊、清流、扬子街道其他居住区街巷道路。

三、道路清扫保洁的通用质量要求

1、正常作业时间:上午6:00至10:00,下午13:30至17:30,遇到特殊时期另行通知。二班制工作时间:清扫时间上午5:00至8:00,下午12:00至15:00;保洁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晚上18:00至21:00,夏季高峰期重点地段晚间保洁时间根据实际需要临时通知。

每日的普扫作业应在早上7点钟前结束,路面垃圾收集在7:40前结束,下午普扫夏季在4点钟前结束。春、秋、冬季3点钟前结束,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普扫作业做到车行道、人行道、边沟、下水道、树穴等无存留垃圾。

2、普扫保洁路面遗留废弃物控制指标。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

保洁

等级 果皮

片/1000m2 纸屑塑膜

片/1000m2 烟蒂

个/1000m2 痰迹

处/1000m2 污水

m2/1000m2 碎石瓦片

个/1000m2 零星垃圾堆

片/1000m2

一级 ≤4 ≤4 ≤4 ≤4 无 ≤1 无

二级 ≤6 ≤6 ≤8 ≤8 ≤0.5 ≤2 无

三级 ≤8 ≤10 ≤10 ≤10 ≤1.5 ≤6 无

四级 ≤10 ≤12 ≤15 ≤15 ≤2.0 ≤8 ≤1

四、道路保洁标准质量要求

1、一级保洁:指人流量大的繁华路段,要求全天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

2、二级保洁:指主要路段,要求巡回保洁,路面基本见本色。

3、三级保洁:要求定时保洁,每日普扫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4、四级保洁:要求每天普扫1次,部分路段实行定时保洁。

五、桥面、人行地道的地面清扫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阶梯、扶手应干净。

六、广场清扫保洁质量与所确定的道路等级保洁质量标准一致,符合地面清洁无明显灰沙和污物,无人畜粪便。

七、垃圾箱(池)、废物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并定时清洗箱体,废物箱周围2米地面范围无存留垃圾和杂物。

八、路面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装运,不得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

九、路面清扫要文明作业,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行人干扰。

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村是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的移民新村,位于省道316以北,兴民新村以东3公里处。居民区占地面积约1906亩,规划移民1058户,容纳4525人。村于2016年3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移民住宅1058套,分配到户1058套,共搬迁安置1058户4450人(“十二五”安置222户898人,“十三五”安置836户3552人),其中建档立卡户877户3843人,非建档立卡户181户674人。

二、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村创建市级卫生村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小组也相应的成立了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员和村级环卫队,切实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一次实际行动,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结合全村实际情况,同时也制定了《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二)狠抓责任落实。村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兼职人员,制定了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同时把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纳入了年终目标管理,实行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五同时”的管理措施。学校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让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的健康和卫生防病知识,并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广泛发动群众。为使创建活动顺利推进,大力宣传创建市级卫生村的目的意义、方法内容和有关政策,从而激发起群众的主体意识。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召开群众会,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从而形成了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搞创建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一是认真抓好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提升公路沿线文明卫生良好形象。二是以村组主干道及农户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清理整治为重点,彻底清理了村组巷道和房前屋后“四堆”(土堆、粪堆、草堆、垃圾堆),彻底清除了门前乱搭亭棚、草棚、猪圈、厕所。通过实施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配备了垃圾箱86个、电动保洁车3辆。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来,已经组织多次大规模突击性清除垃圾运动,全村共划分4个卫生责任区,镇垃圾转运车积极配合清理垃圾,垃圾填埋坑设在圆梦新村,做到垃圾统一处理。保洁队伍每周定点清扫区域卫生。2019年底全村已基本实现了信息化全覆盖,实现了电话、电视、宽带“三网合一”。2019年年底前落实群众房前卫生三包责任,再开展各家各户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工程,进一步改善村民的卫生环境。周边区域规划产业用地7900亩,其色经济林、高效节水大田及优质饲草地5767亩,养殖暖棚用地2133亩,规划修建日光温室366座,计划从总干三支渠新建7.2公里管道引水至耕地区域进行灌溉。目前已完成7900亩土地的开发平整、田间配套和调整分配;日光温室建成并完成验收364座,已分配到户354座。

三、存在的问题

(一)卫生设施设立不够完善、环卫人员人手不够,在处理生活垃圾过程中有一定的堆积,没有定期及时的对垃圾池进行处理。

(二)道路卫生不够整洁、容貌不够美观,门前“三包”及管理制度没有全面落实,公路两侧美化还不完善。

(三)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群众还存在乱堆乱放、乱贴乱挂、乱挖乱占、乱搭乱建、违章设置广告牌现象。

(四)宣传力度不够。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宣传活动力度不够好,宣传手册和资料发放量太少,活动形式单一,群众的创卫意识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活动,使高岭新村内的环境卫生明显改善,继续加大各项活动的宣传力度,克服一切困难,确保本村卫生达标,确保村创建市级卫生村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