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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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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的定义

新媒体时代的定义范文第1篇

“新媒体”一词最早见于1967年美国CB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NTSC电视制式的发明者P.Goldmark发表的一份关于开发EVR(电子录像)商品的计划书。后来,1969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Rostow在向尼克松总统提交的报告书中也多处提到“新媒体”这一概念。②由此“新媒体”一词开始在美国社会上流行,并在不久以后影响了全世界。

随着新媒体产业的迅猛发展,近几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传播与媒体研究人员开始关注新媒体的现状与趋势、发展与创新,整个学术界对于新媒体的探索与争论也在持续升温。然而纵观这些年的研究成果,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有关新媒体的很多基本问题都尚未得到解决。比如“新媒体”的权威定义的提出、适用范围的确定、具体研究对象的划分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定位等等。一个准确权威的定义的提出不仅可以建立理论研究领域中系统性、全面性的基础,也可以为该理论领域研究的深入与发展解除最基本的定义分歧。笔者认为,新媒体研究混乱局面的始作俑者就是悬而未决的新媒体定义纷争,分众楼宇电视称自己“新媒体”;手机短信称自己“新媒体”;早已出现的都市类、财经类、时尚类、IT类等纸质媒体也纷纷改头换面,把自己扮成所谓的“新媒体”……鉴于这种混乱的持续和加剧,及时准确地定义出当今的新媒体,为新媒体的涵盖范围作以界定便成了当务之急,以为它直接影响着学术界今后对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和深入细致的探索。

美国著名传播学者施拉姆(W.Schramm)曾经预言:“人类传播的基本性质不会改变,但传播本身的社会体系,很可能同我们已经知道的各个传播时期大不相同。”③诸多新兴媒体的产生对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已经逐步显露出来。新媒体在占据大众心智资源上自成一派,在政府管理监督与宣传、社会经济参与、企业公关营销与品牌宣传等方面都表现出无可复制的优势,新媒体对社会的影响无孔不入,用户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飙升。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介绍,近几年来中国读者传统图书阅读率呈下降趋势,而电子书和网络出版物的阅读率却大幅上升。调查数据表明,国民图书阅读率2005年比1999年下降了11.7%。然而网上阅读率迅速增长,从1999年到2005年7年间增长了7.5倍,每年平均增长率为107%;④据2008年中国互联网络调查(CNNIC)显示,我国已经有2.1亿网民,成为世界上的互联网使用大国;⑤手机用户也已达5.75亿之众(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的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统计)占全国人口的约44.2%。⑥这些数据足以说明,新媒体正在被大众普遍认可并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人们的信息传播方式和学习交流习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新媒体”定义的研究不仅是学术界对新兴事物的好奇,也不仅是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的前提,更重要的是对于规范形势模糊、规则紊乱的传媒市场具有很必要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国内外新媒体定义的分析

目前,关于新媒体的定义可谓五花八门。但有一定影响而被普遍传播的主要是以下观点。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⑦这一观点一语道破新媒体的本质特征,见解独到深刻,但严格地说,这不是一个概念的定义,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句口号。首先,该“定义”的核心概念“传播”并不是“新媒体”的所属类而更像是一个动词,应解为“人类社会的信息流动过程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形式逻辑学对定义的要求首先必须满足被定义项与定义项之间的所指对等,本质定义提出的前提是被定义项的所属类的确定,因此“传播”一词不具备定义“新媒体”这个名词的资格;其次,“所有人对所有人”概念不够清晰,过于笼统泛泛,不能准确界定新媒体本质特征,这只是其众多特质中比较显著的一面,不足以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彻底分离出来。

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媒体分析师VinCrosbie定义的新媒体,“就是能对大众同时提供个性化的内容的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融会成对等的交流者、而无数的交流者相互间可以同时进行个性化交流的媒体。”⑧他指明了新媒体的传播模式——既包括人际媒体的“一对一”和大众媒体的“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还包括特质层面上的“多对多”的模式。这与《连线》杂志“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的表述异曲同工,但显然要具体明确得多。可以说,在此之前,没有人对新媒体做出更加全面准确的定义。但仔细分析VinCrosbie的说法,在有关“个性化传播”方面表述稍显冗余,定义尚需提炼。而且对于新媒体的传播渠道、信息表现形式、传播范围等区别于传统媒体的重要特质还是没有明确的涉及与界定。

对于“新媒体”的定义,国内学者也是各执己见、百家争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局长岳颂东提出:“新媒体是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的介质。”⑨他的发言侧重于为新媒体寻找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希望该定义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不被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所淘汰,所以提出“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的说辞。然而笔者认为,这种尝试没有实际意义,正如很多学者讨论过的那样,“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任何人都无力掌控它今后的定义走向和效力范围。况且,定义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其中不应出现带有模糊时间概念的限定词,诸如“当代”、“今天”、“未来”等。另外,“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更像是“媒体”的定义,并没有界定出新媒体有别于传统媒体的特性。而且,“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说法过于笼统模糊,所有传播活动都期望对受众产生预期的效应。显然仅用“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这一特征无法准确描述新媒体的概念。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教授在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指出,“今天的新媒体主要是指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⑩熊教授的定义基本上已经概括了“新媒体”概念的内容,观点清晰明确,但不符合形式逻辑学思想里本质定义的呈现形式。定义中“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范围过大,现在很多传统媒体都利用了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应用并没有使传统媒体发生本质上的改变,从而不能被定义为新媒体,例如电子杂志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它只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改变了纸质杂志上的信息的存储形式,传播内容、模式和目标受众并未发生任何变化。“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用词晦涩难懂,不易理解;“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外延太广,这将各种户外音视频播放设备(如LED广告牌)也囊括在“新媒体”的范围内,笔者认为此观点尚需完善。

三、新媒体概念的定义方法与新媒体的定义

概念清楚明确是思想正确的先决条件,概念模糊浮泛则是探求真理的阻碍。现在,对新媒体概念之内涵与外延的说法稍显混乱,但也不能仅因标准不同、观点不一等问题,把传统的类别和属差轻易忽略,形式逻辑学中定义本身需要这种层层剥离的过程。换句话说,对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离不开缜密的思辨性,“以偏概全”只能让我们在新媒体的研究道路上越走越迷远。康德的“批判哲学”将世界分割为“感性界”、“知性界”和“理性界”,并提出了“感性——>知性——>理性”的事物认知过程。在已有的针对新媒体的学术研究基础上,我们要使“新媒体”的概念明确全面,应该从大众普遍的感性认知出发,培养自身在学术研究中理应具备的知性认识,进而将这种认识升华为对理性的深入探索和对真理的执着追求。

近些年新媒体的定义常是以推理论证的方式给出,在给出关于新媒体定义一般性要素以后,接着证明推断出有关新媒体分类的种种假设,最后被分离出来的若干似是而非的类别成了新媒体确定性的划分。这样的定义方式在新媒体研究领域俯拾皆是。由于普遍的新媒体论是由从具体形态的根据中推论出来的一套并不完善的系统,根据的本身又是来源于假设,因而其总是处于不断的争论与分歧中失去了根基,这种利用形而上学的方法建立的体系在聚集了极端的可能性(不同的角度)后,已远离了新媒体本身是什么的问题,而事实上新媒体本身的问题却又是这些理论的进步所不可回避的问题,因此新媒体理论应该回到新媒体本身,只有确定了新媒体的本质定义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完成扩建,新媒体今后的研究才具有根基和支柱。本文对新媒体的定义正是回归本体的体现。

在纷乱的现代思维中,存在四种这样的基本形态:形而上,逻辑实证,结构主义,存在历史。而后三者都是对形而上的反判,三者又存在争执,逻辑实证否定本质和原则,结构主义在否定本质时却又坚持原则,存在历史肯定本质反对技术逻辑,而我们要做的是在坚持某些必要的定义原则基础上运用形式逻辑学原理探求“新媒体”的本质定义。“本质定义乃是用基本特征去解释事物本身的句子。它只包含事物的本质要素,也就是说,严格的本质定义必须是类加上种差两个要素合成的。”所以在为“新媒体”下定义之前,本文主要从类和种差两个要素对新媒体进行界定。

“类是一个普遍概念,存在于多个不同种的对象上,表现出主体的和其他同类物体所共同具有的部分本质。”美国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分析师VinCrosbie在他的文章《whatis“newmedia”?》提到,大众媒体的特征为:完全相同的内容到达所有接受者;内容发送者对内容有绝对的控制权。笔者同意这一观点,因此新媒体显然不属于大众媒体。但从新媒体的传播影响力出发,新媒体的传播无疑是一种大众传播,由此,在类概念上只能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视为两个平等的研究对象,它们共属“传播介质类”。

对于本质定义中的另一要素——种差,它是一普遍概念,表现出主体的部分本质,此部分本质为主体和其他同类异种之差异者。‘种差’加上‘类’就结合构成齐全本质的‘种’,这里的“种”也就是本质定义的定义产物。

首先,传统的大众媒体由于各种技术的限制,基本上都是区域性的传播。而随着新媒体传播技术的发展,如果没有人为管理因素的限制,在新媒体的平台上,所的每个内容理论上都是面对全球所有的使用者的。就传播者而言,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传播的主体,这使得大众传播的领域得到了极大的延展。传统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博弈场,无论如何受众在其中都始终处于被动的位置。纸媒体的交互性还停留在读者热线、读编往来阶段,虽然以借助电子版本,但始终属于辅助手段,电视媒体交互性只表现在专题节目中,也就是说,传统媒体归根到底是一种少数人对大众的传播载体。新媒体提供的一种可能是,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在新媒体平台上信息、言论等各种内容进行地位对等的交流,通过与其他参与者的互动发出更多的声音,这种“全民DIY”式的信息与思想的传播是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彻底颠覆,使新媒体内容传播模式呈现多根网状,原创性日益增强。同时,这种交互是实时性的,参与各方都能够立即得到反馈信息,彻底打破了大众传播时代文化与传播精英对传播主体的把控。由于实现了个人成为传播主体的大众梦想,新媒体传播的内容所涉及的人类生活的广度、对各类问题所讨论的深度以及传播形式的多样性都是空前的。实际上,新媒体已经涉及和全面展现了人类现有的所有文化形态,并针对不同个体实施个性化的精确传播,这种个性化的范围完全可以缩小到单个个体,使得“个人化精准传受”一词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分众时代新媒体的代名词。另外,传播技术发展到今天,由于传播载体发生了改变,信息的传播形态也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依托于数字技术作为新媒体的共同特征,成为现代传播方式与传统传播方式更合适的区分词,“数字化”的字眼在新媒体定义中不可或缺。最后,新的传播技术在传播形态上产生的最大的变化就是能够在新的媒体平台上把传统媒体的各种信息表现形式复合起来。在已有的大众媒体中,按照传播形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而网络和数字技术所能提供的可能性是主要的传播载体如网络、数字电视、手机等都既能进行文字的传播,同时又能进行视频和声音的传播,并且还能把文字、视频、声音存储下来,为受众提供闲暇时的信息消费。新媒体是多种传播形式复合的媒体,大众媒体界限分明的媒体类型区分在新媒体阶段将不再具有意义,“复合信息”将在新媒体研究领域备受关注。

综合以上特质,笔者将新媒体定义为:新媒体是所有人向大众实时交互地传递个性化数字复合信息的传播介质。

事实上,由新媒体革命推动的不仅是传媒产业的突飞猛进,更是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大发展。它是全球化浪潮推动下的产物,又是全球化浪潮强大的造势引擎。在新媒体的平台上,全球正逐渐成为一个真正的网状传播整体。新媒体的互动性和个性化精准传播等特点更适合现代人的生活和消费观念,“全民DIY”既是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颠覆,同时也是新媒体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自新媒体引起人们瞩目至今,国内外对于“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百花竞放、争奇斗妍,本文对其的定义也只是一家之言,笔者期待各位学术同道的评论和高见,并希望这篇文字能为学术界对新媒体的探讨有所裨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服务大众的层面上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应该看到,在不久的将来,整个世界将因为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和与传统媒体的互利共赢而愈发丰富多彩。

注释

邬昆如:《哲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蒋宏、徐剑:《新媒体导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

《后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播事业》,/13171620/2054279/articledetail.htm

《中国人网上阅读率年均增长107%》,/2007-04/12/content_9772578.htm

《我国网民人数达2.1亿》,/news/2008-01-17/000003192711.html

《2008年1-3月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showdt.asp?sid=336158

胡昱晖:《新媒体的泡沫经济?》,《广告人》,2007(12)

郑治:《新媒体是什么?》,/s/blog_591eeecd0100085r.html

《岳颂东:新媒体产业的8个特点》./hy/20080519/17024884944.shtml

《认识新媒体》,/tvguide/tvcomment/wtjj/xzlz/7233_3.shtml

新媒体时代的定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自媒体;新闻传播;新闻专业主义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3)12-0091-02

随着博客、微博等个人传播平台的普及,个体在传播中的自主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展现,以至于学界和普通民众同声欢呼“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但事实上,个人传播平台的作用被不恰当地夸张了,至少在新闻传播领域,“自媒体时代”仍是一个虚幻的概念。

一、自媒体与传统媒体

2001年9月,美国著名IT专栏作家丹吉尔默(Dan Gillmor)率先提出了journalism3.0的概念。他认为,journalism1.0指的是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journalism2.0指的是传统媒体的网络版和新闻门户网站等;journalism3.0指的是网络论坛、博客、微博等。2003年1月,他在《哥伦比亚新闻评论》双月刊上撰写了题为《下一代的新闻业:自媒体来临》(News for the next generation:here comes ‘we media’)的文章,提出了“自媒体(we media)”的概念[1]。而第一次针对自媒体给出严谨定义的是美国媒体学者谢因波曼(Shayne Bowman)与克里斯威理斯(Chris Willis)。2003年7月,美国新闻协会出版了二人联合提出的有关博客传播模式的研究报告,报告采用了丹吉尔默的“we media”概念,并认为,“we media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2]”

根据学界的研究,可以对丹吉尔默、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的观点做进一步的解读。以代表性媒介不同为标准,现代新闻传播媒体大致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其传播主体是专业的新闻机构和新闻工作者,其传播方式是一对多的线性传播;二是以数字报纸、数字电视等网络媒介为代表的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的传播主体和传播方式没有显著的变化,但借助网络的技术支持,其传播速度更为快捷;三是以网络论坛、博客、微博等个人传播平台为代表的自媒体。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比,自媒体的传播主体和传播方式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传播主体不再由专业的新闻机构和新闻工作者垄断,每个人都能够面对公众直接发声。传播方式也由一对多的“教堂传播”,改变为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集市传播”。正是这种改变,引发了人们不切实际的联想,夸张出一个虚幻的“自媒体时代”。

二、自媒体与新闻传播

(一)自媒体是否参与了新闻传播

其实,自媒体是否真正参与了新闻传播都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取决于对新闻传播的界定。

关于新闻传播,比较常用的定义是:“新闻传播是人们之间相互进行的获取新情况、交流新信息的社会传播活动。”并认为“‘人们之间相互进行’,这首先表示新闻传播并不只指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新闻传播媒介出现以后的传播活动或者仅仅是这些媒介所从事的活动,它包括整个人类历史长河中,人们在不同层次、以各种方式进行的获取新情况、新信息的一切活动。[3]”这是一个十分宽泛的定义,其外延甚至超过了通常对“大众传播”的定义,几乎等同于对“传播”的定义。如果按照这样一个定义来理解新闻传播,那么,自媒体毫无疑问是参与了新闻传播的。

但是,以上对新闻传播的定义遭到了学界的质疑。有学者认为,“新闻传播就是无数传播活动中的在性质和形式上都有着严格界限的传播活动的一种”,它和非新闻传播应有如下区别:第一,信息的来源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必须是最新的。第二,信息的媒介必须是专业的,面向全社会的和大众化的,必须是真正传播“新闻”的专业媒体。第三,传播的渠道必须是新闻从业部门和专业机构[4]。第一项区别强调的是“真实性”和“时新性”;第二、三项则着重强调了“专业性”。毫无疑问,不管以其中哪一项来衡量,自媒体都被排除在新闻传播之外了。需要说明的是,现在一些传统媒体也开设了官方的自媒体平台,例如官方微博等。但这些官方自媒体平台和他们的报纸、广播、电视本质上是一致的,严格地说只是一种媒介。而媒介不同于媒体,媒介指的是居于传播者和受众之间的中介体或工具,是承载人类信息传播功能的物质载体。而媒体,则应该是掌握并操作这些媒介的人或组织[5]。

由此可见,所谓的自媒体是否有资格参与人类最重要的传播活动之一——新闻传播都尚无定论,更遑论什么“自媒体时代”。

(二)自媒体与新闻专业主义的冲突

新闻专业主义,是指新闻从业人员所持有的一种职业意识形态,具体表现为新闻从业人员所应遵循的一系列行为准则。新闻专业主义源自于1923年美国报纸编辑协会的《新闻界信条》(Canons of Journalism),成熟于1947年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在其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On Freedom of the Press,Free and Responsible Press)中提出的新闻业的基本标准。它已成为被多数国家业界、学界和社会广泛接受的新闻传播的基石。

新闻专业主义准则的版本多种多样,但其最核心的理念有三:一是新闻的客观性;二是新闻自由;三是媒体的社会责任。自媒体与这些核心理念同样格格不入。

1.自媒体在客观性上的无能为力。客观性是新闻专业主义的核心理念,也是新闻传播的底线。新闻专业主义对客观性的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真实、真切,不仅要求准确地反映新闻事实,而且要求在新闻的制作和传播过程中严格区分客观事实和制作者个人或者机构的观点,正如西奥多彼得森(Theodore Peterson)所言:“传媒必须准确,不能撒谎……必须清楚事实就是事实,观点就是观点。[6]”二是全面、平衡,即公正地向受众展示新闻事实的全貌。

在传播实践中,传统的纸媒、广播、电视等媒体,为了确保新闻的客观性,不仅培养起一支训练有素的采编团队,而且形成了一整套严密的制度,建立了严格的核实纠错机制,对新闻由制作到传播的全过程进行把关。在这方面,自媒体先天不足。作为个人,即便具备了较高的新闻素养,也无力建立起完备、有效的核实纠错把关机制,新闻制作和传播过程中的错讹和有失公正无法限制在最低限度。更何况绝大多数的自媒体操控者不具备起码的新闻素养,甚或根本不知道客观公正为何物。这样的自媒体遭到新闻专业主义的拒斥,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和客观性紧密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媒体的公信力。传统媒体因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新闻的客观性而在受众中拥有相当的公信力,因而也保证了新闻传播的效果;自媒体因无法保证新闻的客观性而不具备起码的公信力,其传播效果也就可想而知。

2.自媒体对新闻自由的滥用。新闻自由是新闻专业主义的理论基石。新闻专业主义崇尚新闻自由,但同时认为这种自由必须是有限制的。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在《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别强调,“完全的自由和绝对的自由是没有的”,“缺少限制的自由只是一种幻想”。

法律法规和一般社会伦理是新闻自由的边界,突破了这一边界就是对新闻自由的滥用。需要指出的是,新闻的客观性原则有时会成为滥用新闻自由的借口。在最近的几次灾难报道中,个别记者片面追求新闻的客观性,做出了不少有违社会伦理的行为,或影响了救灾工作,或直接对受灾者造成二次伤害,以致业内人士痛斥:把紧张、严肃、悲痛交织的灾难现场,直弄成媒体狂欢的大秀台。

滥用新闻自由不独存在于自媒体,传统媒体也有同样的现象。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个体性和随意性的特征决定,自媒体存在着更普遍、更严重的新闻自由滥用现象。一些自媒体操控者打着客观性或者新闻自由的幌子,肆意践踏他人的自由,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甚至出现了专业的“网络水军”、“网络打手”等负面势力,更加重了滥用新闻自由现象对社会和受众的危害。

3.自媒体对社会责任的漠视。社会责任原则是对新闻自由的矫正、限制与保护,也是新闻专业主义能被社会和业界广泛接受的重要理由。事实上,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理所当然的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自由和责任相伴相随。自由使媒体能够更充分地发挥自身功能;责任使媒体不至于滥用自由而更具生命力。

媒体承担社会责任要有高度自觉的责任意识。这种责任意识一方面来自于媒体的内部建设,另一方面来自于社会公众和管理部门的监督。而这些恰恰是自媒体最缺乏的。零门槛使得社会公众一窝蜂地集聚在自媒体下,其间就难免良莠不齐。同时,海量的自媒体平台、海量的信息、瞬间的传播速度,使得公众和管理部门的监督因无能为力而形同虚设,给自媒体逃避社会责任留下了巨大的空间。

媒体承担社会责任要有足够的责任能力。传统媒体以整个单位的人力、物力和信誉作为其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和保障,这些保障条件同样是自媒体不具备的。加之自媒体操控者虚拟的网络身份,使得社会难以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责任追偿机制,以至于自媒体可以一方面拥有滥用新闻自由的权利,另一方面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和服务社会的责任。

总之,自媒体因与新闻专业主义格格不入而在新闻传播领域受到限制。但这一事实并没有引起业界和学界足够的重视。相反,有人在盲目地欢呼“自媒体时代”的到来,甚至在不切实际地夸大自媒体对新闻专业主义的颠覆。需知基石的坍塌意味着大厦将倾,客观性、新闻自由和社会责任诸原则被颠覆,新闻必将死亡。

三、结 论

所谓的自媒体,其实就是一个信息平台,其主要功能是交流和娱乐,它以自主、快捷等优势给大众传播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因其不能保证新闻的客观性、较多滥用新闻自由和对社会责任的漠视等缺陷,无力进行新闻生产,更不可能真正入主新闻传播领域而开创一个“自媒体时代”。

参考文献:

沈金霞.自媒体的信息传播特点探析[J].今传媒,2012(9).

邓若伊.论自媒体传播与公共领域的变动[J].现代传播,2001(4).

黄旦.新闻传播学[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7.

郝雨,何懿.新闻定义批判与新闻本质反思[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

新媒体时代的定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 信息时代;新媒体;营销策略

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5)135-0120-03

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企业传统营销模式单一的局面,丰富了营销的形式。与传统营销模式相比,新媒体营销更加关注营销人员的专业素养水平。此外,新媒体营销以信息技术作为技术支撑,利用网络无界传播的特性,弱化了营销市场的区间划分,促进了国际间的合作,使营销的市场变成全世界范围。以世界为大市场的概念也加大了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增加了营销工作的难度。本文将结合信息时代新媒体的具体定义和新媒体营销的界定,探究基于信息时代的新媒体市场营销的战略和

策略。

1 信息时代新媒体概述

1.1 新媒体的概念

对于新媒体概念的解释,从不同的视角分析会有不同的定义和解释方式,比较被大众所认可的说法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说法是从新媒体所依托的技术角度定义,所谓新媒体就是指由于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而促使媒体技术发生变革,使媒体发展进入以无线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主要技术支撑的新媒体时代,其传播媒介包括所有与网络技术相关的工具,如手机、数字电视等;第二类说法是从人们生活方式转变角度定义的,新媒介时代就是人们充分利用生活中早就存在但未被发现信息传播价值的工具、渠道,使其成为现代生活信息传递的媒介,从而扩大了原有媒体的范围。如车载电视、户外传媒等;第三类说法是从与传统媒体对比的角度定义的,新媒体的“新”是一种相对性的概念,是以媒体的发展历史为背景,强调的是媒体形式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如电视相对于以往的报纸就属于新媒体,但在当今社会,电视相对于网络媒体就是“旧”媒体。本文所说的新媒体更趋向于第三类解释,关注的是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的新兴媒体形态,强调的是媒体发展的一个动态变化过程。

1.2 新媒体的特征

新媒体弥补了传统媒体形式中的一些不足,充分体现了信息时代信息传播的特点,从而逐渐受到人们的喜爱。相较于传统媒体,其特征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第一、受众人数多。传统媒体受传媒工具和传媒方式的影响,信息范围覆盖面小。新媒体依靠网络信息技术的力量,使其信息接收范围无限扩大,受众人数不断增多。截止到201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32亿,半年增加1.1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新媒体时代信息覆盖范围不断增加,受众人数不断增多。

第二,无障碍性。新媒体的无障碍特点体现在时间和空间两方面。第一,现在的信息传播不受时间的限制,信息、传播无延时,一个新的新闻出现会立即在网络上传播;第二,信息传播不会受空间距离的影响,无论人们处在地球的哪一个点,只要有网络覆盖就可以立即了解世界各地的有趣信息。

第三,交互性强。传统的媒体方式只是为人们提供获取信息的渠道,人们只能被动的接收信息,却不能信息或评价信息。新媒体时代,普通大众可以成为信息人,可以自由评价新闻信息。此外,不同信息传播媒介间的交互性也不断加强,例如电视播放的电视节目基本上都可以通过网络查找到,微信朋友圈的信息可以分享到QQ空间。

第四,更新速度快。新媒体是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媒体的形式也越加多样化,更新换代的速度比较快。

1.3 新媒体的类型

新媒体是对现代各种新兴传媒方式的统称,如果依据信息传播媒介和技术支撑的不同,新媒体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是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信息传播方式,比较常见的有微博、电子书以及各种社交网站。

第二,是依托于数字广播网络的媒体,如数字电视、公交电视、CMMB等。

第三,是利用无线网络的媒体,如手机短信。

第四,是采取跨网络形式的媒体,如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等。

2 新媒体营销的界定

传统营销主要是依靠杂志、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形式。无论采取哪种形式的媒体其基本的营销方式都是一样的,就是以广告的形式向大众推销自己的产品,期望以较低的广告营销成本获得较高的收益。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企业营销也与时俱进,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改变营销的形式。

2.1 新媒体营销的概念

新媒体营销是一种将新媒体理念与营销方式结合起来的新型营销手段,其目的是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完成企业营销的目标,其形式也趋于多样化。新媒体营销的概念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企业要利用新媒体掌握网络虚拟市场的动态,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产品的最前沿信息和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另一方面,企业还要利用新媒体信息受众多、信息传播无障碍以及交互性强等特点,依托新媒体的网络信息技术,开辟新的市场营销渠道,减少市场营销的成本,增加市场营销的影响范围,从而提高企业产品的销售量,增加企业的利润。

2.2 新媒体营销的内容

新媒体营销是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可以发挥的空间比较广泛,涉及到的内容比较丰富。

企业可以利用新媒体营销进行市场调研活动,与传统的市场调研方式相比,其调研的对象范围较为广泛,数据资料更具说服力,成本消耗更低,更利于节约资金投入。企业进行市场调研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种就是直接面向消费者的调研方式,这种形式调研可以通过网上调查问卷、产品销售评价或直接向消费者发送Email询问产品使用感受等途径完成;另一种方式是通过网络搜索、相关新闻信息收集等间接途径完成调研活动。

企业可以利用新媒体营销建立产品品牌信誉。在新媒体时代,产品的品牌效应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和价值。一个品牌信誉较好的商品会快速通过新媒体传播给消费者,从而为企业减少广告宣传成本投入,带来不可估量的效益。同样,在信息传播无障碍的今天,企业产品的一点瑕疵都会通过新媒体被消费者知晓,这同样会给企业带来毁灭性的伤害。

企业可以利用新媒体开展客户服务。如今对产品品质高低的评判不仅包括产品本身物理属性品质的高低,还涉及到产品售后服务质量的好坏。海尔之所以能在众多家电品牌中脱颖而出,与其全面高效的售后服务密不可分。在新媒体时代,企业可以利用科技手段开展客户服务工作,追踪消费者对产品使用的评价,及时为消费者解决各种问题,促使企业向更高水平发展。

企业还可以利用新媒体开展销售和促销活动。营销的最终目标是增加产品的销售量,而新媒体营销可以更好的完成这一目标。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建立自己的品牌网站,通过网站各种销售信息,完成销售工作。我国网民众多,通过网络销售可以扩大消费范围,增加产品销售额。近年来快速崛起的小米品牌就是通过网络销售,利用新媒体营销,快速占领手机市场,成为我国销售量最高的手机品牌。

3 新媒体市场营销的战略

3.1 新媒体市场的划分

市场划分就是通过对消费者需求、购买习惯等方面的调研,将消费者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消费者群体,从而定义不同的市场类别。新媒体市场比传统市场更加复杂,又因其是虚拟的市场,其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消费者的需要也比较多变,所以企业要想采取新媒体营销方式,首先要做的就是市场划分工作。

具体的新媒体营销市场如何划分就要根据企业生产的产品类别而定,不同类型的产品需要制定不同的市场划分标准。目前,网络市场模式主要有B2B、B2C、C2B、C2C等几种,但具体到某种产品时,除了考虑网络市场模式因素外,还要考虑产品的销售对象这一关键因素。

3.2 新媒体营销的目标市场抉择

新媒体营销的目标市场就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实现效益最大化目标而预期设定的目标营销对象。新媒体营销目标市场的选择一般都是按照下述程序进行:首先企业要根据以往的销售经验和产品的类型,确定主要的消费者群;再通过新媒体收集有关产品信息和消费者信息及其能为企业带来的效益;最后综合考虑各个消费者群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等多方面信息,确定新媒体营销的目标市场。

3.3 新媒体营销的市场定位

新媒体营销的市场定位合理将会促使企业在以后的行业竞争中处于不败的地位。判断企业新媒体营销定位是否准确的标准是企业产品是否能取得消费者的信任。事实上,新媒体营销的市场定位就是对消费者消费心理的把握过程。如果企业能准确把握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就能准确预期产品的销售情况。企业新媒体营销市场的定位包括两个层次的定位:一种是初次定位,这种情况是对于初次使用新媒体营销方式的企业而言的,这样的企业没有之前新媒体营销的经验,故此企业需要投入较大的精力去研究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以及竞争对手的营销情况;另一种是重新定位,这是针对已有新媒体营销经验的企业来说的。需要重新定位的企业要对消费者的需求变化以及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新的认识和了解,以确保企业新媒体营销的目标市场定位准确。

4 新媒体市场营销策略

4.1 新媒体市场营销的组合策略

所谓组合策略就是通过综合考虑企业的产品设计、价格制定以及营销渠道等多方面因素而制定的新媒体市场营销策略。首先是企业产品设计的问题。在信息时代背景下,人们越来越重视产品的个性化,强调产品要突出自我。新媒体能快速发展起来也与人们追求个性化的需要密不可分。因此,在产品设计时应通过新媒体全面调研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充分满足消费者追求个性化的心理。其次,是新媒体营销的价格制定问题。新媒体信息传播的广泛性使得消费者对产品价格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也为消费者对比产品价格提供了方便。企业可以通过低价位策略、差别定价策略、打折策略以及拍卖策略等方式改变传统的价格制定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最后,是新媒体营销渠道的问题。新媒体营销的主要渠道包括直销和分销两种形式。营销渠道既包括企业销售产品的渠道也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渠道。新媒体为企业的产品营销提供了较为便捷的渠道,加快了产品销售的速度和规模。

4.2 新媒体市场营销的服务策略

传统的营销模式更加关注的是企业的利益,而忽略了消费者的利益,这种营销模式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在新媒体时代,只有加大对消费者和社会利益的关注力度,才有可能实现企业更好的发展。在人们追求个性化的今天,新媒体营销开始关注客户服务业务,各种形式的客户服务不断出现,但基本的理念都是强调对消费者进行“一对一”的服务,让消费者感受到企业的真诚,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企业目前较为常用的客户服务方式都是以网络技术为依托,如24小时在线客服、专题论坛、FAQ等。在信息时代,做好客户服务工作也是加强企业品牌信誉的关键环节,不容企业忽视。

4.3 新媒体营销的知识营销策略

随着科技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知识成为影响人类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在这种环境背景下,新媒体营销应加强对知识营销的重视程度,发挥其在企业营销中的作用。知识营销概念的产生与现如今新媒体时代的信息资源共享环境是密不可分。在新媒体营销中需要使用知识营销的产品也是特定产品,这些产品大都是属于高科技产品,如4G手机、Cloud“云音响”等,销售此类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就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营销人员,了解产品的独特之处并将这些信息传递给感兴趣的消费者。通过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营销人员的介绍,不仅能让消费者全面地了解产品,产生购买的欲望,还能增加消费者对企业整体形象的改观,更加信任企业。

5结论

总之,新媒体时代,信息更新速度不断加快,新媒体营销这种新兴的营销模式相比与传统营销方式展示出强大的优势,并逐渐被人们所接受。目前,新媒体营销的方式还在不断增多,营销产品的范围也在不断增加,已成为未来营销的主流方式。因此,如何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开展产品营销活动应成为企业在这个阶段首先要考虑的事情。

参考文献

[1]陈波.企业开展新媒体营销对策浅析[J].中国商贸,2010(16):28-29.

新媒体时代的定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新媒体;影视传播;环境;传播方式

1 新媒体的定义和主要特点

1.1 新媒体的定义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已经进入到了信息时代,互联网与通信传播技术的前进步伐迅速,信息的传播方式与形式也随之发生了许多变化,单一的传播方式和形式已不再能满足当代人们追求高效率信息传播的需求,因此新媒体应运而生,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逐渐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究竟什么是新媒体至今都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在美国的《连线》杂志上对新媒体是这样解释的:“所有人对所有人进行传播”,这一定义虽没有被公认为标准的答案,但对于新媒体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与科技是其生存与发展的“土壤”,网络数字传输技术是新媒体进行信息传播的技术基础,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新媒体衍生出多样的媒体形式提供了技术保障,如数字广播和手机电影等。

1.2 新媒体的主要特点

(1)交互性与平等性。从传播的方式来看传统媒体是线性和单向的,信息的传播速度较为缓慢且范围较窄,这就直接导致受众不能快速获取最新的信息,缺乏及时性。但新媒体的诞生却大大提高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和扩宽了传播范围,当某一事件发生时受众能第一时间接收到最新消息,并且随时随地获取消息的更新状态,打破了传统媒体的地域限制,同时,受众在信息传播中的地位也逐渐发生变化,不再是一味地被动接受,而是被一种多元化的互动交流方式逐渐取代。这种互动性体现在信息传播者与接受者在信息传播平台能够自由的进行讨论或信息反馈等,如网络论坛这一传播模式。同时大众也不再是只充当信息接受者的角色,也能作为信息的者,信息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身份就形成了平等关系。

(2)即时性与快捷性。网络数字传输技术发展迅速,为新媒体信息传播提供了技术方面的支持,使信息传播不再受地域和时间的约束。然而时间和地域却是影响信息传播速度和范围的重要因素,新媒体不再对时空有较强的依附性,信息的传播范围可以扩散到全球各个角落,并且能在非常短的时间内传递给信息接收者,使世界真正成为了“地球村”。

(3)开放性与共享性。新媒体时代海量的信息资源可供人们自由选择,这就体现出了新媒体的开放性和共享性特征。“开放”和“共享”是建立在新技术之上,在某种程度上,开放和共享已经成为新媒体生长的状态,越来越多的技术加入其中,模糊着已有媒介介质的边界,并共同孕育着新介质的产生。

(4)匿名性和虚拟性。网络媒体作为新媒体的典型代表,它的虚拟性和匿名性就意味着新媒体同样具有这两个特征。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人们在网络平台进行交流沟通或获取资源时大多都是选用的虚拟身份。文本、图片和视频等等都是以数字信号的形式被传输,这就意味着在网络媒体平台传播的信息只是一串串虚拟的符号。

2 新媒体对影视传播的影响

2.1 对影视传媒的影响

当前新媒体已经完全融入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它的发展给影视传播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无论是好莱坞电影导演眼中的奇幻世界,或是简淡的现实生活,还是铺天盖地的宣传广告,这些原来只能在影院和电视上才能看到的东西,现在正通过手机、ipad、电脑等新的媒介进入到我们的视野。同时传播方式突破了单一的线性模式,真正过渡为即点即播,即时评论的多元互动传播模式。传播过程中的受众不再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而是成为信息传播的参与者,形成了真正的双向互动。

2.2 新媒体对影视作品制作方式的影响

新媒体从诞生就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发展,在其影响下许多视频网站不再只选择播放常规影视作品,他们也开始尝试制作不同风格的影视作品,有的是通过漫画改编,有的则是自创的网剧,无论是在内容形式方面还是风格方面都有了很大的突破,虽不如美国大片那般精致,但却也新鲜感十足,受到一大批网民追捧。新媒体给制作人和观众都提供了更大的平台和空间,一方面降低了影视创作的成本,让更多热爱影视制作的人能参与到创作中来,另一方面也让大家能欣赏到更多不同风格的影视作品,满足了不同受众需求。

2.3 新媒体影响了影视作品的影片风格

通过观看新媒体技术拍摄出的影视作品不难发现,无论是制作规模还是制作方式等都和以往有较大不同。新媒体技术的出现并不是完全取代了传统影视技术,后者为前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媒体技术将传统影视技术的特点都“据为己用”,再结合新模式进行影视创作,以另外一种新面貌呈现在大众面前。例如,一些以纪实和创意为卖点的网络剧,在形式风格方面都与现实生活相结合,拍摄方式新颖,台词也常常穿插一些较为流行的网络用语,较容易被大众接受和认同,因此传播的范围十分广泛。

新媒体技术与电影电视技术的有效结合是保证新媒体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提高影视作品质量的重要手段。新媒体在影视在创作方面也不只是完全追求“新”,也融入了许多传统文化内涵,两者之间的结合能使创作者在影视作品中更好的传递自己的思想、观点和审美等,也能积极地推动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在新媒体的推动下,影视传播受到了多方面的影响。影视制作技术是影视传播的技术保证,新媒体技术伴随着新媒体的诞生而出现,将其与电影技术的结合是媒体传播发展的必然趋势,有了技术的支撑影视传播的方式和理念以及内容等都相继发生了变化,新媒体概念开始真正推广,对于影视传媒来说这就是一场“革命”。社会形态在变化,大众需求在变化,信息传播形式在变化,也就意味着新媒体是促使影视传媒发展的助推力量,它降低了影视制作的门槛,让影视创作不再是属于专业人士的代名词。低成本创作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了影视制作过程中来,风格各异的影视作品满足了各类群体的需求,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能让更多有想法的创作者涌现了出来,让他们带领一代人掀起自主创新的浪潮。全新的影视作品风格层出不穷,让我国传统文化与电影艺术走在一起得以实现,从而使影视行业迈向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

[1] 邢祥虎,赵晓春.传统影视传播与网络影视传播[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03).

[2] 胡理丽.新媒体环境下的影视传播研究[J].戏剧之家(上),2014(06).

[3] 卢迪,赵敬,吴晓莉. 2014年新媒体影视业发展特征及产业链分析[J].中国电视,2015(06).

[4] 张玲.“大数据”对影视营销的影响研究[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4(10).

新媒体时代的定义范文第5篇

从来没有哪个时代的报纸编辑像现在一样难做,经历了广播、电视、互联网的冲击后,报纸编辑们不得不面对这个已经失去了“媒体”定义的时代。从“多媒体”到“自媒体”、“社交媒体”,再到“泛媒体”,从传播技术、传播理念、接收方式的变化,到传者与受者角色的融合,传媒业的这些新现象,已经复杂到了研究者很难用传统的语言去描述和定义的地步。

报纸的编辑记者们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失落与迷茫,这种失落和迷茫,更多的是来自于如何从“信息海洋”中舀取自己所需的那一瓢的无知,和对喜好、立场各异的多变受众的难以掌控,这种越来越强烈的“无知感”对一向缺少鲜明立场的媒体的从业者来说,感觉尤甚。

报纸编辑们的这种“无知感”并非完全是坏事。首先,这种“无知感”可以帮助编辑乃至报社重构此前无需考虑的新闻价值观和社会立场。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新的网络技术来收集、分析新闻和信息的时候,“准确”、“平衡”这些传统的核心新闻准则重新受到审视。传播技术的进步裹挟着年轻、新锐的读者从传统意义上的信息接收者转换为主动的信息选择者和信息提供者。没有鲜明立场和价值观的媒体会离读者越来越远。作为报纸信息体系的构建者,编辑的影响力,已经贯穿于采编的全过程,甚至,他们会主导着记者在信息选择、价值体现、观点表达方面的话语权。

“泛媒体”时代带来了“去中心化”,不管是“左”还是“右”,抑或第三种道路,对大众媒体而言都是不得不面对的难题。重构所在媒体的“标准故事”也成为编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一种最稳妥的选择是,用新闻的手段体现不管是哪种人类文明和人类族群都应该为之坚持、为之奋斗、为之向往的故事。在标准多元化的社会,媒体立场回归人性、心性也是一种选择,诸如正义、平等、和平、族群团结、人与自然亲善、天人合一等人皆信奉的共识性信念或超验性意志,和譬如爱情、友谊、尊严、孝顺、宽容、慈悲、坚贞等原初、朴素的人性力量,一般具有无可争辩、不言自明的正确性。

其次,在采编技术层面,编辑对信息真实的“无知感”可以帮助记者创造采访的空间。编辑已经完全告别了过去那种单纯的“守门人”、“把关人”的角色,他们会从对新闻信息的分辨、选择、分析中提取选题,设计采访思路,布置采访目标,整理记者稿件。“宅”在编辑部的编辑们,对于选取的信息和对信息的判断是自信而坚定的,他们丰富的经验为记者随后的采访规划了近乎完美的采访空间,也给记者在采访中如何把握和截取所需要的信息提供了目标性很强的指导。

从流程上看去,这似乎是一个全新的几近完美的采编运作模式,但是,对碎片化信息背后的深层次信息真实的“无知”,使得编辑容易陷入“伪策划”的怪圈。他们借助经验描述的蓝图,在记者的采访中不仅屡屡被证实,还经常被证伪。在对信息判断和理解上的错位,使得编辑与记者经常处于冲突与互相不理解的矛盾中。不过,编辑与记者的这种“错位”未必是坏事,如果双方能利用好这种“错位”带给各自的思考空间,可以促使编辑重新审视之前的新闻策划是否合理合规,也可以促使记者重新筛选出更有价值的那一部分信息。

这一现象,在齐鲁晚报《深读周刊》的运作中体现得较为明显。作为以深度报道为主要内容的周刊,选题大多来自于日常的新闻线索,通常由编辑、记者在新闻信息中发现并提出,然后由编辑负责策划设计选题思路,这种设计是基于现有信息材料基础上的,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记者在前方采访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无法预测到的情况和事实,这种情况下,采编之间的“错位”即会出现,通过采编之间不断的良性沟通与协调,不断调整之前的策划,使得选题得以更加真实、客观,并靠近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