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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强调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要求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安排》主要从以下方面推动我国食品安全建设:一、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三、净化农业生产环境;四、加强种养环节源头治理;五、严格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六、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七、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八、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九、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十、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和能力建设;十一、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十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无规矩不成方圆
依法治国深入人心,人们深切感受到法律带来的安全感,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安排》提出,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度,抓紧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基本完成食品安全法配套规章制修订,落实处罚到人。推动地方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管理办法在年内全部出台。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研究制定餐厨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处理相关法规。修订出台学校食堂与外购学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制定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办法,抓紧修订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安全法治教育,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的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滥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均应追究到人,并向社会公开被处罚人的信息。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制度,控制产品风险和社会风险,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蠡制,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以及检验认定经费、检验结论出具、涉案产品处置等问题。加大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相关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加大对重点敏感食品走私的打击力度。
食品安全标准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将会推动食品安全建设。同时也要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对接。《安排》提出,继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制修订一批重点急需的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物、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强标准的宣传、培训与跟踪评价,强化标准制定、执行和监管的衔接。加强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与管理,指导地方清理标准,建立地方标准目录。加强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质的检验方法研究。加快制定蔬菜及特色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和小品种畜禽水产品的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全面清理整合和修订农药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颁布进口农产品的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规范,启动分类制定“一律”限量标准。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源头到加工到餐桌 缺一不可
源头的不安全将会给舌尖带来极大威胁,净化农业生产环境加强种养环节源头治理显得尤为重要。《安排》提出,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年底前出台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在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台账制度。加强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管理。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禁止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等农作物的生产,分期分批对高毒农药采取禁限用措施。实施兽用处方药管理和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加大科学种养技术培训力度,指导农户依法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禁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物质。推行病虫害、动物疫病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扶持培育经营组织。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
生产加工过程也是埋下食品安全隐患的关键环节,推进风险分级制度落地,在风险分级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彻查隐患、抽检“亮项”、处罚到人、公开信息,曝光所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1.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对环境监测科技的新要求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对环境监测的业务要求主要体现在内容和运行方式2个方面。从内容上主要体现为“全面设点、自动预警”,要求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全覆盖;通过加强污染排放监控和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等全面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预警能力。从运行方式上主要体现为“全国联网、依法追责”,建设大数据平台,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和信息统一;通过考核问责和同步执法促进政策落地,并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在环境监测科技方面,要求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条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M统一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海洋、生态、污染源、噪声、振动、辐射等监测布点、监测和评价技术标准规范,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增强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可比性,确保排污单位、各类监测机构的监测活动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M。
2.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对环境监测科技的影响
环境监测省级以下机构垂直管理,将有效逼制地方保护、干预执法、数据不实等情况的发生。但对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特别是环境监测标准、规范、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环境监测的运行管理也将因此发生较大变化,整体方式大体可以分为2类:一类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社会化运营,另一类是环境监测部门自行运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社会化运营,将改变以往按照年度监测任务的开展方式,以合同管理方式为主,监测方法、质量控制、数据评估都将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省级以下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将改变以往按照各级行政区开展监测的运行方式,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规划实施。这2个变化都要求通过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建立统一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
3.科研管理体制的新变化
“十三五”的科研体制也有较大变化,强调对科技资源进行统筹,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在考虑部门功能性分工的基础上,建立公开统—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
从管理机制上看,建立部际联席会议作为部门协调的主要工作平台,成立专业机构、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为基础的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并建立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部际联席会议由科技部牵头,财政部、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参加,制定议事规则,负责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等工作。专业机构受理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对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布局、重点专项设置和任务分解等提出咨询意见。科技部、财政部对科技计划的实施绩效、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和专业机构的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
从具体内容上看,中央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将整合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5项,并且全部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管理,加强项目,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63。
为适应这一变化,环境监测科技工作导向要从“监测科研可以帮助监测工作解决什么问题”转变为“国家需要监测科研做什么”主动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拓展系统内外合作,逐步开创国家需求大背景下的科研工作。
4.环境监测科技的现状和挑战
4.1 环境监测标准方法现状和挑战
环境监测标准方法目前面临3个主要挑战:—是根据新的排放标准和质量标准,部分新的污染物尚缺少国家和行业标准方法;二是部分标准方法因可操作性问题、方法之间可比性问题,尚待修订或制定新的方法;三是各部门、各地区的监测方法、评价标准尚不统一61。
4.2 水环境监测科研现状和挑战
“十二五”期间,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水专项”)设立了“国家水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项目。该项目围绕流域水环境监测业务化平台、监测装备、水环境监测分析方法、质量管理、体制机制5个模块开展技术研发、技术集成攻关研究,开发了水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与决策支持平台,在示范区初步实现了流域水环境监测的分析方法标准化、质量管理规范化、数据平台信息化、仪器设备国产化、技术天地一体化和网络示范业务化。
从总体上看,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研究内容超前,启动时间早,科研成果领先于环境监测业务发展,但是地下水的研究相对滞后。
4.3 大气环境监测科研现状和挑战
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已经于2015年11月,按照“统筹监测预警、厘清污染源头、关注健康影响、研发治理技术、促进成果应用”的思路,确定了六大类25项主要任务。其中第一类为监测预报预警技术,包括大气有机物集成化在线测量技术、大气污染多平台一体化监测技术、重点行业多组分大气污染源排放高精度在线监测技术、精细网格大气动态污染源清单技术、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技术及应用5个部分。
其他与环境监测相关的任务还包括大气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管理支持技术、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示范等。
从总体上看,“十三五”期间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预警业务工作和科研工作将同步推进,主要挑战应当是及时将科研成果应用到业务工作中。
4.4 土壤环境监测科研现状和挑战
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列入国家科技部际联席会议的议事日程。环保部已经于2015年启动了公益专项“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构建和业务化运行保障研究与示范”项目。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也已经正式列入国家环境监测任务。
从总体上看,目前土壤环境监测科研工作尚不足以指导土壤环境监测业务工作,有关研究相对滞后。
5.“十三五”环境监测科技发展方向与展望
5.1 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建设
根据《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相关内容,结合环境监测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编制《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技术体系》。该体系以环境监测标准、方法为主,包括相应技术文件,将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分为基础技术、监测技术、评价技术、信息技术、质控技术及其他技术6个部分,分要素梳理现有技术、已立项标准和需要建设的内容,重点解决部分标准方法实用性差的问题,努力推进各部门的监测标准方法统一工作,并为地方环境监测网络的工作开展提供技术指导与依据。
5.2 水环境监测科技工作与展望
水环境监测科技工作应促进试点业务平台的实际应用和相关标准方法的实用化,将试点业务平台范围逐步扩大为水环境监测预警业务体系。按流域水环境功能和污染源时空特点,在现行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的基础上,进行系统优化设计,按流域系统重新整合水环境监测技术。制定统一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严格的全过程质量控制,针对水环境监测的采样、预处理、分析测试各环节,制定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可比性。
5.3 大气环境监测科技工作与展望
大气环境监测科技工作应紧密围绕气专项,以空气质量监测质量保证/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和预报预警建设为重点开展工作。一是深化大气污染监测(观测)技术研究,努力解决重点行业多组分大气污染源排放高精度在线监测技术。二是努力开展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技术及应用,为研究大气环境变化和制定污染防治政策提供标准化共享数据集,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大气污染预报预警技术研究,稳步推进重点地区空气污染源解析方法研究和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关系研究08。
5.4 土壤环境监测科技工作与展望
土壤环境监测科技规划应积极跟进“土十条”对环境监测的需求,提前参与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的需求编制工作,及时总结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将其纳入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专项实施方案中。努力做好“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构建和业务化运行保障研究与示范”项目与“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专项的衔接工作。
5.5 其他环境监测科技工作
从国家层面上“十三五”环境监测科技工作还可积极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从地方层面上,可以结合国家需求和本地重点工作申报地方的科技专项和科技计划,形成以国家专项为重点,自然科学基金和地方科技计划为补充的环境监测科技体系,全面推进环境监测业务工作。
6.结语
摘要 本文在总结我国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应用、处置和再利用、效果评估等基础上,对比国外经验分析了我国固化/稳定化材料、技术装备和工艺的水平及存在的问题。研究了国外固化/稳定化效果评估的体系和方法并讨论了我国砷、六价铬等含氧阴离子浸出测试问题,以及浸出水平要求和浸出情景。根据固化/稳定化的特点,分析了分类管理、施工过程环境监管和长期环境检测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环境管理方案,最后针对性地输出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土壤和底泥;固化/稳定化;技术水平;再利用;浸出评估;土壤修复
土壤固化/稳定化技术( solidification/stabilization,s/s)是一种快速的土壤修复技术,是重金属污染土壤和底泥修复的主导技术之一,也可以用于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的修复,是美国超级基金污染场地最主要的修复技术之一。近年来我国已展开了污染土壤和底泥固化/稳定化技术的研究和应用,随着污染土壤修复和河湖治理工作的推进,修复工程将不断增加,固化/稳定化技术势必会在今后的土壤修复工程中被广泛采用。固化/稳定化技术虽然是一种效法自然的技术,但它并没有清除污染物,而是对污染物暴露和迁移的阻断,其长期的修复效果和环境安全性需要深入研究、评估和长期监测,这些都给环境管理工作带来了挑战。随着我国需要固化/稳定化修复的土方量和底泥量的增加,可以利用的填埋场地越来越少,修复后的土壤处置和再利用技术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当前的污染场地土壤和底泥固化/稳定化技术应用状况和经验进行总结、分析并制定对策。固化/稳定化技术应用现状及问题分析
固化/稳定化技术整体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国重金属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工程越来越多,呈快速增长的势头,并已成为主导技术。工程量从几百立方米到几十万立方米土壤,固化/稳定化技术不仅在污染土壤修复中应用,而且已成为河道污染底泥处理的重要技术。我国固化/稳定化技术已应用在汞、铅、镉、砷等重金属污染土壤和底泥,并在多环芳烃和农药污染的底泥中应用;化学氧化和固化/稳定化联合修复有机污染河道底泥的技术也已开始应用。表1是我国典型污染土壤和底泥固化/稳定化项目举例。从表可知,固化/稳定化的土壤和底泥采用了填埋处置、原地阻隔和用作路基材料等资源化再利用。
目前,我国实施的污染场地土壤固化/稳定化工程大部分采用稳定化技术,采用固化技术的工程较少,这与美国超级基金污染场地采用固化技术为主形成鲜明对比。固化对污染能同时起到稳定和包封作用,基本无人体直接暴露的途径,且长期环境安全性比稳定化好。而稳定化对污染物只起到稳定化作用,稳定化效果受土壤性质、污染物种类和外界环境影响大,长期环境安全性的不确定性较大,还存在人体直接暴露的潜在风险。然而,由于稳定化修复主要包括稳定化材料的选择及药剂和土壤混合,具有工艺简单和养护时间短等技术特点,修复企业比较愿意采用。固化技术由于工艺复杂、工艺要求严格、养护时间长及受气温的影响大等因素,影响了修复企业使用的积极性。此外,虽然原位固化技术不需要土壤挖掘、运输和处置等过程,具有显著的经济优势,同时由于形成了整体固化块,受外界环境影响小,其环境风险更小;但现在我国污染场地固化修复仍以异位技术为主,原位固化/稳定化处置目前仅有个例,究其原因主要是原位固化会影响场地未来使用用途,不易与场地开发相结合。
固化/稳定化材料
同化/稳定化材料是影响固化/稳定化效果的主导因素,分为固化材料和稳定化材料。固化材料主要是水泥类和火山灰类(高炉矿渣和粉煤灰)凝胶材料。高炉矿渣和粉煤灰须由水泥和石灰等引发剂引发产生水化反应凝结,引发剂和凝胶材料的组合主要有:水泥十粉煤灰,水泥十高炉矿渣,水泥十炉窑灰;石灰十粉煤灰,石灰+高炉矿渣,石灰+炉窑灰;水泥十石灰十粉煤灰,水泥十石灰十高炉矿渣,水泥十石灰十炉窑灰。铅、锌、镉、铜等单个阳离子重金属和复合阳离子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和底泥可直接采用凝胶材料进行固化,一般效果很好,也可以添加粘土或沸石强化。砷和汞污染的土壤和底泥固化一般需要进行强化。砷需添加氧化钙类物质提高Ca/As,促进砷酸钙沉淀;使用对砷有亲和吸附力的零价铁、铁盐和氧化铁可以增强固化效果;氧化剂把As(Ⅲ)转化成As (V)也可以增加固化效果。汞添加硫磺和硫化物等形成硫化汞沉淀或添加活性炭、改性活性炭、改性沸石等吸附材料稳定汞。
我国在污染土壤的固化材料使用上基本是以采用水泥及水泥和粉煤灰的组合为主。目前,基本上没有采用外加剂对固化块的性能进行调整,如:添加减水剂增强固化块的强度,添加填充剂封闭和缩减固化块的孔隙,降低渗透性。
稳定化材料包括:石灰和氧化镁等碱性材料、含铁材料、含磷材料、氧化铝和氧化锰、粘土和沸石、氧化剂和还原剂、硫化物、螯合物、生物炭及有机肥等。我国重金属污染土壤一般有单一砷、汞、六价铬和铅等重金属污染土壤,也存在铅、锌、镉等阳离子重金属复合污染及砷与阳离子重金属形成的复合重金属污染土壤。可以根据土壤污染物种类选择稳定化材料,一般阳离子类重金属(Pb、Zn、Cd、Cu)常用的材料是碱性材料和含磷材料(磷矿石和磷酸盐),碱性材料要在碱性条件才能起到稳定作用,土壤的酸碱缓冲能力及降水对其长期稳定效果影响大,部分两性重金属在强碱环境浸出增加。含磷材料可在弱酸和碱性环境中应用,但土壤的质地和污染物之间的联合作用会影响稳定化效果。砷常用含铁材料及铝锰氧化物,稳定化效果受环境pH值、氧化还原电位和有机质等影响,土壤中的磷酸根和OH-均可能增加砷的溶出。六价铬常用还原剂还原,但受土壤的pH值影响和氧化锰含量的影响,还原成的三价铬存在返回六价铬的可能。汞污染土壤常用硫化物和螯合剂,与硫化物形成的难溶物质受土壤环境氧化还原电位和微生物影响。
我国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常使用的稳定化材料主要有右灰、轻烧氧化镁、轻烧白云石和粉煤灰等碱性材料,其中氧化镁应用广泛,效果也较好,适用的重金属较多。磷酸盐对铅、锌、镉等阳离子的稳定化效果好,也是我国常用的稳定化材料,与其他碱性材料、吸附材料(粘土)或土壤改良材料复配后进一步增强稳定化效果,稳定化后的土壤可作为绿化用土。我国六价铬污染的土壤使用较多的还原剂是硫酸亚铁和零价铁,硫酸亚铁反应快,会使土壤酸化,适合碱性条件的土壤。零价铁用量少,对土壤pH值影响小,但还原时间长。我国在砷及砷与阳离子重金属复合污染还没有开发出长期有效的产品,虽然现在可以采用铁盐和铁氧化物稳定土壤中的砷,但其长期稳定化效果有待进一步考察。国内稳定化材料的生产厂商很少,产量低,没有形成该类材料的产业。大部分稳定化材料是修复公司和研究机构提供的专利产品和专门产品,使用时再配制。这些专利或专门产品出现了分子键合、晶化包封和分子螯合等先进技术。
技术装备
土壤异位固化/稳定化工程包括污染土壤挖掘、存放、筛分与破碎、配料混合、养护和处置。我国现有的设备基本能满足异位固化/稳定化工程的需求,常用的筛分设备有圆筒筛和振动筛,搅拌混合设备有挖掘机、混凝土搅拌站、机械混合斗、土壤改良机和旋耕机等。近年来还从北欧和日本引进了土壤筛分、破碎和混合机械,目前已出现了筛分、混合设备的租赁公司和专业化作业公司。实际使用过程中,国外混合设备具有效率高、可移动、占地小、施工场地适应能力强、不易堵塞和运行稳定可靠等优势一目前,我国专业化药剂生产企业较少,缺乏土壤混合设备及集筛分、破碎、混合和药剂加注一体的固化/稳定化成套设备的制造企业,主要依靠修复企业购买通用筛分和混合设备后进行局部改造,其效率、可靠性、移动性和药剂利用效率均与国外先进装备有一定差距。
虽然我国原位土壤和底泥固化/稳定化技术处于起步阶段,但现有岩土工程施工的设备(如:旋喷设备、双轴和三轴搅拌设备)完全可以应用在原位固化/稳定化处置技术中。我国污染土壤原位化学氧化已成功应用这些岩土工程装备,并对药剂加注系统进行了改造。但岩土工程设备存在搅拌半径小、效率低、搅拌混合不够充分等影响原位固化技术应用的问题。国外已研制出成套浅层土壤混合搅拌和药剂注入一体化设备,施工效率和速度成倍提高,还研发出了高效深层原位搅拌设备,搅拌辐射面积大,能耗低,药剂加注和混合相互配合,提高了药剂和土壤混合效率。
工艺水平
由于我国固化技术的工程应用案例较少,处于初级阶段,与国外的差距大,在药剂投加量和顺序优化、水灰比、水化过程控制、外加剂的使用等工艺技术细节方面,亟待进行系统性研究和经验总结。在稳定化方面,虽然工程案例较多,但对粘性土壤的高效筛分、破碎和混合有待深入研究,需提出工艺和设备的解决方案。不同土壤与不同药剂混合的水分控制和养护有待研究和总结,以保证稳定化药剂和污染物充分接触和反应。
固化/稳定化处置和再利用的国内外实践对比国外经验
固化/稳定化土壤处置和再利用的国外主要做法。国外污染土壤和底泥固化/稳定化处理后最终处置或再利用的情景主要分以下几种:填埋、卫生填埋场覆盖用土、原地封存或阻隔、河堤护岸材料、路基材料、路堤和河堤填充土、建材骨料、非农业耕作(林业用地)等。美国和欧洲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后进行填埋和阻隔处置还比较普遍,但填埋技术要求远没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严格,有的仅采用顶部阻隔和地下水引流,避免降水侵入和地下水侵入固化/稳定化土壤。填埋和阻隔的场地一般要进行利用。资源化再利用是欧美国家的发展方向,并进行了大量实践。
资源化利用的国外环境安全指标。欧美国家固化/稳定化土壤再利用需满足材料应用的指标和环境安全指标,以荷兰和美国为例。
荷兰建筑材料指令。该法令规定再利用材料使用100年内,由此带来的累积污染物增量不允许超过1%,即土壤中目标污染物浓度增加值不超过目标值的1%;地表水中的污染物浓度最大为标准值的1.1倍。在此基础上以浸出方法为基础,确定允许进入土壤、地表水体的最大限值。根据固体介质中污染物的浓度范围,将其划分为3种类型。第一类:污染物浓度低于目标值,属于清洁物质,可被无限制使用。第二类:高于目标值,但是释放水平(浸出浓度)低于最大释放限值,可在无阻隔措施的情景下利用。第三类:限制使用,只能在地下水位以上或受阻隔的土壤中使用,并且保证此利用情景下的释放水平低于最大允许限值。如果固体介质不属于上述三种类型之一,,则被认为是废弃物,需要按照特定要求进行处置。
美国土壤再利用综合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近年来,美国不断增加的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导致修复后的污染土壤量不断增加。研究人员开始关注污染土壤修复后的再利用,主要关注两类潜在风险:其一,污染物的生物可利用性或植物可利用性变化,如某些稳定化试剂的使用提高了土壤pH值,却导致了砷等变价金属的毒性增加;其二,土壤生态功能降低,如稳定化试剂引入过多的钙,使土壤中钙镁比失衡,导致植物中镁元素过低,引起植物生长受限。针对稳定化修复后的土壤作为种植用土,开始逐步引入一些技术性能指标测试,如实验室动物生物鉴定、实验室植物生物鉴定、植被覆盖率、pH值、植物营养元素、孔隙水或体外模拟试验、土壤盐分或土壤碱度和SPLP浸出试验等。
国内实践和环境风险控制
我国固化/稳定化土壤处置从初期类似危废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发展到场地内阻隔或封存。随着待处理的固化/稳定化土壤的量越来越多,需修复的大型场地正在迅速增加,填埋和原地阻隔因处置占地量太大也变得不现实,资源化再利用将成为固化/稳定化土壤处置的重要途径。我国大型场地土壤和河湖底泥已经把填埋、原地阻隔和再利用组合在一起作为固化/稳定化土壤和底泥出路的解决方案加以实施,一般重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修复后阻隔填埋;中度污染土壤就地阻隔;轻污染土壤再利用资源化。我国已有把固化/稳定化土壤和底泥用做路基、河堤和绿化等用途的实例。但是,我国如何控制住环境风险、科学合理地处置和再利用固化/稳定化土壤和底泥,需充分借鉴国外的经验,否则处置和再利用可能会造成污染转移和分散,或采用费用昂贵的处置技术造成过度处置。总的原则是环境风险控制优先,中、重污染土壤集中处置和监管,轻污染土壤可以资源化。
固化/稳定化浸出评估的国内外实践分析国外经验
国际上对污染土壤和底泥的固化/稳定化的效果评估一般采用浸出测试评估,浸出测试基本上是采用固废固化/稳定化的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主要类型。
类型一,最大释放水平的测试:以美国USEPA1311(TCLP浸出)、1312(SPLP浸出),中国HJ/T 299-2007(硫酸硝酸法浸出)、HJ/T 300-2007(醋酸浸出)等为代表。主要特点是样品破碎后达到浸出平衡,并且参照固废的管理体系,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主要适用于填埋场处置时的潜在风险预测,但是对于其他再利用情况过于保守。
类型二,动态释放能力的测试:主要以荷兰建筑材料指令( BMD)、NEN 7375,欧盟CEN/TC 292等方法为代表,主要以保持固化体本身的形状为前提进行动态释放通量测试,因此模拟更接近实际环境状况,能够预测长期风险累积效应。主要适用于再利用潜在风险预测,但操作相对复杂,所需要时间较长。
类型三,土壤浸出标准:主要以日本的污染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EQS)为代表,设定单一的浸出方法和浸出标准限值。因此,具有操作简单的优点,以保护地下水环境安全为目标。
类型四,针对再利用情景的浸出方法体系:以美国USEPA1313(多pH值平行浸出方法)、1314(柱淋溶浸出测试方法)、1315(传质通量浸出测试法)、1316(不同液固比平行浸出方法)4种基于不同再利用情景的浸出方法为代表,具有接近实际环境状况、方法可选择性等优点。因此可以适用于多种再利用情境,但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针对性的测试方法,并计算相应的标准限值。
美国采用较多的浸出方法是TCLP(醋酸法,模拟生活垃圾填埋)和SPLP(硫酸硝酸法,模拟酸雨),这两种方法是法规指定的方法,操作简单,可以通过浸出污染物的减少率和对环境目标的影响来评估浸出效果。对于复杂场地采用动态浸出,评估长期污染物长期释放情况,或按处置和再利用真实场景设计浸出方案在现场进行浸出评估。荷兰根据建筑材料的实际使用设置了浸出测试和评估要求。日本把土壤污染浸出浓度作为对地下水影响的标准,浸出液污染物浓度需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非常严格。
国内浸出评估体系和问题分析
目前,针对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修复效果评价与处置,国内主要采取依托固废毒性鉴别与管理办法所形成的一套体系(图1)。首先将修复后土壤进行浸出毒性危险废物鉴别,如果不属于危废则要采用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鉴别方法( GB5086)进行固废分类,属于第1类工业固废(浸出液浓度均低于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为6~9)的则可进入I类固废处置场;属于第II类工业固废(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pH在6~9范围外)的则要进入II类固废处置场。
我国现在对污染土壤和底泥固化/稳定化浸出效果评估普遍的做法是采用硫酸硝酸法浸出评估,但忽略了砷、六价铬等含氧阴离子在中性至弱碱性pH值下溶解度达到最大的情况。例如,土壤中砷元素在模拟酸雨(pH值5)浸出比去离子水(中性pH值)浸出在一般情况下会更低。因此,对于砷和六价铬污染的土壤需增加纯水浸出测试。在原地阻隔或再利用土壤和底泥的浸出要求也应向日本一样执行严格的地下水质量标准(III、IV类)。根据国际经验,土壤或环境等对污染物迁移影响大的复杂场地应进行动态浸出测试评估或现场模拟真实场景的浸出评估。
土壤固化/稳定化后的环境管理方案实施分类管理
固化/稳定化技术不能分离、清除污染物,只是稳定和封存。污染物向环境释放的风险依然长期存在,而且稳定化没有消除人体直接暴露风险,长期环境风险不确定性明显大于固化。因此固化/稳定化环境监管要按污染物浓度高低及固化和稳定化分类管理,对稳定化的监管应严于固化。对于重度污染土壤或底泥直接或经固化/稳定化后集中填埋,集中环境监管;中度污染土壤或底泥可经固化后原阻隔或再利用,长期环境监测;轻度污染土壤或底泥可经稳定化后阻隔或再利用,监测并后评估。建立管理制度规范固化/稳定化土壤的处置和再利用,提出处置和再利用的环境保护技术指标和要求。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环境监控,防止出现固化/稳定化土壤污染转移、扩散等环境风险问题。污染土壤稳定化后再利用应尽量选择人体暴露少的地方,并在地下水位之上,必要时采取措施阻断人体暴露途径和淋溶途径。
开展固化/稳定化施工管理和长期环境安全监测评估
固化/稳定化施工的过程需要实施必要的环境监理和严格的修复验收。通过环境监理监督施工过程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防治施工过程污染物扩散。固化/稳定化工程效果验收需根据工程规模对修复后土壤按200~1000立方米取样进行浸出测试,固化还要进行固化块强度和渗透性测试。
固化/稳定化工程完成后应开展长期环境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固化应进行至少3年的监测,稳定化至少5年的监测。监测内容主要为:污染物的固定效果变化情况,对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以及人体暴露的影响。建立污染土壤数量、位置和处置、再利用等的管理档案和信息系统,监控固化/稳定化后的土壤或底泥,防止今后因开发等被任意弃置或利用带来的环境风险和环境危害。
固化/稳定化技术发展建议
目前虽然我国已有不少固化/稳定化技术研究、应用的工程案例,但与美国、欧洲和日本相比,还存在研究不够深入;材料、技术、装备等难予相互协同,对实际工程和环境管理支撑力度有限;缺乏对实际固化/稳定化工程的经验总结和长期环境监测评估、工艺控制粗放;国产成套高效可移动固化/稳定化设备有待开发等问题。鉴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是开展高效固化/稳定化技术、工艺和装备的协同研究,提高产业化水平和装备技术水平,促进我国固化/稳定化工程向高效和精细化施工发展。重视固化技术的应用,加强固化技术的工艺和成型技术的研究。
二是使用绿色环保的固化/稳定化材料。固化/稳定化材料可以利用粉煤灰和污泥等固体废物,但固化/稳定化材料本身的重金属含量需要控制。我国已颁布《农用粉煤灰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8173-87)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84)可以参考,但由于其制定时间早,部分重金属浓度限值过高(如:镉、汞和砷),不能满足固化/稳定化材料绿色环保的要求。建议固化/稳定化材料重金属含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Ⅱ类一般农田、果园和蔬菜土壤重金属含量要求。
三是开发固定砷、汞等单一污染和复合污染物的稳定化材料和应用工艺。鼓励绿色天然高效的固化/稳定化材料的开发和应用,防止有毒有害或污染物本底含量高的材料作为固化/稳定化材料。重视稳定化材料大量使用对土壤功能的负面影响。建立新型固化/稳定化材料工程规模的技术应用验证和评估管理制度。
四是结合我国固废毒性鉴别和浸出测试,发展我国污染土壤和底泥固化/稳定化效果浸出评估体系。对于进入填埋场(如:危废、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的可参照我国固废的技术规范;严格原地处置和再利用的固化/稳定化土壤的污染物浸出水平,建议浸出液浓度达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和Ⅳ类标准值。砷、六价铬等含氧阴离子重金属应增加水浸出测试,复杂场地应根据实际场景设计针对性的浸出测试。
当前,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有农药、化肥和养殖废水污染等几方面。我们农业部门在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防治养殖废水污染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养殖污染治理(农村沼气发展)情况
作为农业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我们市农委近年来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项目,大力推广以沼气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全市已发展各种农村户用沼气池11万座,大型养殖场沼气工程十余处,高效低排生物质炉试点村5个,每年沼气农户以1~2万户的速度发展,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大大改善了项目村和规模化养殖场周边的生态环境。初步测算,每年全市可节约农村生活用煤25万t,每年减排大量CO2和烟尘,生产优质有机肥1千万t,产生经济效益2.5~3亿元。
初步统计2010年全市肉牛存栏量296919头,奶牛存栏量134862头,马存栏量2869头,驴存栏量11180头,骡存栏量16018头,生猪存栏量1249011头,羊存栏量1265004只,鸡存栏量13873011只,年畜禽粪便排放达633万t,尿液排放860万t,无害化处理64.8万t。
在推广农村沼气同时,我们大力开发高效优良的沼气生态农业模式,培养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宣传引导农民从事高效优质农产品生产,保护自己的生存环境。我们正在开发和推广的生态模式有:吉县“畜—沼—果”模式、曲沃“猪—沼—菜”模式、尧都区“牛—沼—菌”模式和各县“猪—沼—粮”等多种模式,随着沼气事业的发展,“沼气、沼液、沼渣”三沼综合利用范围和效益会逐年加大。
二、化肥使用情况
1、全市秸秆还田情况
近年来随着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秸秆还田机具的增加,我市秸秆还田面积逐步扩大,2010年全市小麦、玉米秸秆还田面积完成518.4万亩,其中小麦秸秆还田320.8万亩,玉米秸秆还田197.6万亩,其中秸杆直还田98万亩,其它作物直接还田和堆沤还田128.8万亩;2011年小麦秸秆还田估计将超过330万亩。
秸秆还田具有如下的优点:
(1)增加土壤有机质,增肥地力。
秸秆中含有氮、磷、钾、镁、钙及硫等元素,这些正是农作物生长所必需的营养无素。据测定,秸秆中有机质含量平均为15%左右,如按每公顷还田秸秆15t计算,则可增加有机质2250kg/hm2。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每年生产秸秆6亿t,其中含氮300多万t,含磷70多万t,含钾700多万t,相当于我国目前化肥施用总量的四分之一以上。
(2)改善土壤环境,改造中低产田。
秸秆中含有大量的能源物质,还田后生物激增,土壤生物活性强度提高,接触酶活性可增加47%。随着微生物繁殖力的增强,生物固氮增加,碱性降低,促进了土壤的酸碱平衡,养分结构趋于合理。此外,秸秆还田可使土壤容量降低,土质疏松,通气性提高,犁耕比阻减小,土壤结构明显改善。
(3)形成有机质覆盖,抗旱保墒。
秸秆还田可形成地面覆盖,具有抑制土壤水分蒸发,储存降水和提高地温等诸多优点。据测定,连续六年秸秆直接还田,土壤的保水、透气和保温能力增强,吸水率提高10倍,地温提高1~2°。亩玉米秸秆还田后相当于增施硝氨35kg、磷肥375kg、磷酸钾307.5kg,若连续三年秸秆还田可使小麦、玉米平均增产10%~20%。
(4)降低病虫害的发生率。
由于根茬粉碎疏松和搅动表土,能改变土壤的理化性能,破坏玉米螟虫及其它地下害虫的寄生环境,故能大大减轻虫害,一般可使玉米螟虫的危害程度下降30%。
(5)省工增产、争抢农时。
一般情况下,机械化秸秆还田的作业成本仅为人工还田的四分之一,而工效可比人工还田得高40~120倍,还可增产增收。因此,机械化秸秆还田是大面积实现以地养地、建立高产稳产农田的有效途径。
(6)优化环境、防治污染。
机械化秸秆还田使秸秆中的有机质得到充分的利用,避免了长期以来农民大量焚烧秸秆而造成的环境污染,有利于生态农业和环保农业的发展。因此,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作为环保农业的一项重要技术,是目前国家重点推广实施的农业新技术之一。
2、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自2005年农业部启动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洪洞首批试点以来,到2009年,我市17个县(市、区)实现全覆盖。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和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围绕测土、配方、配肥、供肥、施肥指导五个重点环节,认真组织开展了野外调查、采样测试、田间试验、配方设计、校正试验、配肥加工、示范推广、宣传培训、数据库建设、效果评价、技术研发等11项工作。5年全市完成国家投资2660万元,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达2176.7万亩。
测土配方施肥的作用:一是增产增收效果明显。比习惯施肥粮食作物平均增产8.2%,油、棉、果、菜等经济作物平均增产14.6%。
二是减少化肥用量,降低生产成本。亩均减少纯养分含量1kg左右,由最高产量施肥量向最佳经济施肥量转变。
三是减轻农作物病虫害,改善农产品品质。小麦纹枯病、氮多倒伏。苹果水心病、白菜烧心病(缺钙)。
四是缓解化肥供求矛盾,减轻资源与能源压力。化肥当季利用率比习惯施肥提高3~15个百分点。
五是防治化肥面源污染,提高耕地持续生产能力。
3、全市化肥利用情况
全市目前全年化肥实物用量为55.16万t,折纯量15.13万t。其中氮肥实物用量26.7万t,折纯7.16万t;磷肥实物用量19.36万t,折纯3.08万t;钾肥实物用量1.53万t,折纯0.74万t;复合肥实物用量7.57万t,折纯4.15万t。按我市常年农作物播种面积846万亩计,平均亩施用化肥实物量65.2kg,折纯17.88kg。
就当前我市肥料施用情况来看,有机肥用量较少,主要集中在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大面积以秸秆还田为主。化肥仍然是我市农作物生产最主要的投入品,化肥单位面积使用量较大的为蔬菜和果树等经济作物,我市化肥使用量比全国28.93kg/亩少38%,随着国家有机质提升项目的逐步实施,我市有机肥的使用将会有较大提高,化肥使用量将进一步减少,降低对土壤和水资源的污染。
三、农药使用情况
我市农药污染有以下几个来源:
第一,农药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污染。由于植保机械较落后,在使用农药防治病虫草鼠害时,喷洒到靶标作物上的农药只占30%~50%,其余遗漏到土壤、大气中,造成污染。
第二,在防治病虫草害的过程中,随意加大用药量,增加用药次数,也是加大农药污染的原因之一。
第三,农药废弃物造成的污染。使用过的农药包装随意丢弃造成土壤、水流的污染。
第四,农药储存不妥造成的污染。如家庭储存时不按要求存放,造成粮食等的污染,农药经营存储不当,造成仓库环境污染等。
1、全市农药使用品种
多年来,我市农药品种以常规品种为主,每年不同程度的引进少量的新品种。
2、全市病虫害发生防治情况
全年病虫草鼠害发生面积达3776.55万亩次,防治面积3413.27万亩次,其中,病害发生面积396.86万亩次,防治面积349.42万亩次;虫害发生面积2676.61万亩次,防治面积2478.07万亩次;草害发生面积548.50万亩次,防治面积476.15万亩次;鼠害发生面积154.58万亩次,防治面积109.63万亩次。
3、农药使用情况
全市农药使用总量为4440t,全市每亩次农药使用量0.12kg。
4、市场预测
我市种植结构调整不大,病虫害发生面积变化不大,用药量稳中有升。预计农药价格,大部分品种价格平稳,部分有所上涨,但涨幅不大。随着植保部门宣传力度的加大,品牌药械的需求量较今年有所上升,不同药械的需求量也有所上升,如烟雾机、机动喷雾器等。
为防止农药污染我们首先推广了农业、物理、生物防治等综合防治措施,基本普及了抗病品种、抗虫棉防治技术,2012年推广620万亩次。
第二,推广了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措施,2012年防治面积达到了530万亩次。
第三,推广了科学使用农药技术,减少了农药用量和污染,每年减少化学农药用量60余t,培训农民80万人次,在防治病虫草害的过程中,注意选用科技含量高的植保机械,杜绝使用跑、冒、滴、漏的不合格喷雾器,尽可能减少农药污染。
第四,加强病虫草害预测预报工作,并将结果及时给农民,让农民对病虫草害发生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适时防治,避免盲目打保险药,随意加大用药次数。
第五,加强农药废弃物管理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及农药经营单位明确农药废弃物的危害及处置方式,从我做起,保护环境。
第六,注意妥善保存农药。
防治农药污染,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涉及人数多,地域广,单靠农业部门管理困难较大,政府应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法规,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一个长效机制,综合治理农药污染,这样才能使农药污染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四、农膜、地膜情况
全市农膜的年均使用量5409t,高出全省平均使用水平43%。全市受地膜污染的农田面积达752599亩,占全市总耕地面积的10.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500万元。
五、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原因分析
一是农业环保立法工作滞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环保监督和执法、农村生态环境管理缺乏必要的法规依据,造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无法可依。
二是政府各部门分工协作的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对农业面源污染的认识及污染防治财政投入不足,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形成。
三是缺乏对农民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普及教育。“产量型”农业仍有市场,许多农民一味追求产量的最大化和劳动强度最小化,大量施用化肥、农药,加剧了农业环境污染。
四是土地使用权过于分散,一家一户的耕作方式和门类齐全的产业结构仍占主体,农业面源污染呈现“点多、面广、分散、处理难”的状况。
五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健全,农业标准化、资源化利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工作力度不大。
六是农业面源污染表现出的系统性、复杂性以及投入不足,目前尚缺少适宜有效的防治措施和技术。农业生态研究和面源污染防治的科研攻关滞后,使农业面源污染状况得不到有效控制。
六、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与治理的对策建议
1、广泛宣传教育,营造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社会氛围
一是要重视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电台、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作用,因地制宜地设计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多层次、多形式地普及农业生态环境知识,提高公众的认知度、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
二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把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和原因、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系列标准和生产技术、生态环境保护基本知识作为农技培训、“绿色证书”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帮助农民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三是要扩大公民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设立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投诉中心和公众举报电话。
2、加强法规建设,依法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一是对已有的法律法规,要做好宣传贯彻和执法检查,做到有法可依、有人执法和违法必究。
二是加快制定出台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
三是大力促进土地使用权的集中,有利于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和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有利于推行集中治污和发展高效生态农业。
四是制订和完善农产品生产和安全质量标准、农产品基地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积极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对农产品基地建设的环境管理。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奖励扶持政策。
五是大胆吸收和充分借鉴发达国家防止化肥、农药过量投入的成功经验,建立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安全追溯制度,培育绿色区场,倡导绿色消费。
3、建立完善体系,强化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的监测
一是建立起高效的农业面源污染预报预警系统和快速反应系统以及重大农业面源污染事故监测体系。切实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力度,实行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安全报告制度。
二是建立完善安全农产品的强制性质量标准体系。切实有效地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
三是加快建立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的监测体系。深入开展“打假护农”集中执法行动,切实加强化肥、农药等农资区场管理,建立统一的生产、销售、使用档案资料,有效实施农业生产全过程的管理监控。
到年,在保障开发战略顺利实施的同时,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明显加强,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突出环境问题逐步得到整治,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全面小康社会水平。全社会环保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以上;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省控要求;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良好,饮用水源得到较好保护,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农村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创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生态县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开始形成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逐步实现经济持续发展、污染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方案具体规划指标包括:环境质量、生态建设、循环经济和污染防治四大类共20项主要监测指标(见主要规划指标表):
二、重点工程及要求
1、实施水源保护工程,切实保障水源安全
严格划定保护区域。市区、,县水库、干渠,县水库,县、,县河等所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置明确的界限标志。
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切实加强包括、2条清水通道在内的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取缔一级保护区内一切与保护水源无关的活动;完成对二级保护区建设项目清查,禁止新建、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要关闭或者拆除;建设沿岸生态隔离带(实施59公里河道疏浚及沿河景观绿化工程),强化沿岸现有排污口整治,关停、改造、搬迁对饮用水源有污染威胁的企事业单位,禁止审批新上化工、印染等重污染项目,加强沿岸集镇、居民集中点生活污水处理及农业面源控制。
强化自来水厂管理。调整优化取水口设置,限期调整不符合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区域供水规划的取水口。完成对市区城市自来水厂的深度处理改造。
强化水源预警应急。建设饮用水源监测预警体系,实行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结果公报制度,所有日供水万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对威胁饮用水源地安全的重点污染源要逐一建立应急预案,建立环保、水利、卫生、建设等部门饮用水源安全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建立饮用水源的污染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源应急保障体系。
加快建设备用水源。加快建设城乡备用水源,认真做好水库、水库及北延段水源规划利用和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建设,完善供水输配网络,满足、和用水需求,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100%,自来水水质达到国家新颁布的标准,城市饮用水水质大幅度提高。4县县城规划建设2个相对独立的能够保证本地区需求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包括地下水)。
2、实施总量控制工程,持续降低排放强度
加强排污总量控制。通过总量控制实现宏观层面环境形势基本面持续趋好。促进污染物产生量、资源能源的消耗量的减少,进一步强化总量控制的“倒逼传导”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完善目标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污染减排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加大现有污染源整治削减力度,提高新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既要切实削减污染物产生水平,又要持续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COD排放强度控制在3kg/万元GDP以下,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控制在2.5kg/万元GDP以下。
推进重点企业改造。建成粮油公司26.4万吨/年废水深度处理工程、海洋生化有限公司3000吨/年海藻粉末及海藻酸钠酸性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台玻()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生产线煤改气环保工程、碱厂锅炉除尘脱硫设施改造工程,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6000吨以上;完成发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工程,新上2台1000MW机组,拆除现有2台220MW小机组,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完成市立本农药化工公司农药生产线整体搬迁。
强化企业达标管理。坚持治理与预防并重,建立经济发展、资源能源节约、污染物排放之间的联动诊断机制,建立单位产品或工业增加值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评价制度,淘汰、准入、标杆三套标准同时驱动,大力强化传导作用,使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倒逼机制能从末端治理逐步延伸到中端和前端,实施主动引导战略,大幅度减少工业污染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强环境监管和技术改造,确保污水处理厂及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限期治理,对多次超标排放污染物、偷排的环境违法企业,坚决采取关停措施。组织开展园区环境综合整治。
扎实推进化工集中区专项整治。按照“逐个排查、集中整治、入园进区、改造提升”的要求,全面清理化工集中区,关闭、搬迁区外化工生产企业,提高化工行业集中程度。加快化工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入区企业环境监管,提升化工集中区区域污控水平。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或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产项目,全面提高入区企业环评、“三同时”执行率。入区企业必须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做到“清污分流、一企两管”。全面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完善配套管网。新入区企业接管率达到100%,区内原有企业接管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全部安全处置,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化工集中区,集中供热率达到100%。化工集中区边界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不少于500米的绿化隔离带。建立健全集中区环保机构,加快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完善自动监控系统。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工作。完成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和运行,开展入海河口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试点工作,重点污染企业(包括水、气、危险废物)全部安装自动监控(监测)仪器装置,形成完备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3、实施环保引导工程,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确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将“绿色因子”贯穿开发的全过程,以地区发展规划为指导,全面落实《地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认真研究发展进程中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科学编制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积极破解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难题,切实促进开发和环境保护的高度融合,不断推动和保障“绿色”开发的顺利实施。
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以环保政策引导经济发展,推动发展方式转变。鼓励发展低污染、无污染、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控制限制类工艺和产品,淘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控重污染项目引进和“两高一资”行业扩张,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项目必须进入与产业定位相符合的开发区,将单位产值能耗、水耗标准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作为强制性门槛,防止产业梯度转移带来的污染转移。强化行业政策的执行和应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逐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建立退出企业的补偿机制。发展环保产业,推行绿化制造,发展绿色经济。
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对接园区、港口等开发主要载体,及时协调解决重大环保问题。强化对上争取工作,争取国家和省对30万吨航道建设、开发等重大建设项目和规划环评的支持。对投资额达到5000万美元或4亿人民币以上的投资项目,项目落地所需环境容量平衡指标确有困难的,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解决;对投资额度更大的重大投资项目,特别是钢铁、石化项目及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先进制造业类建设项目,积极申请省级排污总量指标“点供”。
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利用入选国家创新发展模式,经济转型特色典型城市的难得机遇,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政策杠杆作用,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及新装备制造业为主导的新型工业。利用深水海港和城市的优势,以重化工业为主导建设现代化产业基地。充分发挥港口对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发展和壮大以钢铁、石化、装备制造为主的工业,建设重化工业基地。依托优势产业和资源优势,构筑完善的产学研体系,加快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高地。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海洋产业。合理优化布局,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开发园区为重点,构筑“T”型产业布局框架,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优化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以种养结合为基础,种养加一体化开发为重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纽带,实现农业系统内物质循环利用。积极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对污染物排放浓度或总量超过标准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每年不少于5家)。建立危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交换信息平台,在化工企业集中园区,积极推行循环经济,促进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建设。在等省级以上开发区积极开展低碳产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力争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或循环经济示范区。积极倡导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倡导环境友好消费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循环经济体系。
4、实施生态建设工程,不断优化生态空间
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根据区域开发现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发展潜力,完成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划分工作,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指导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
修复重点海域生境。完成海岸带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快海洋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修复。实施对湾渔场等重点海域、产业区以及围垦、航道、港口码头附域的生态修复,建成湾中国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珍品增养殖保护区,开展主要经济生物资源种群恢复与增殖,保护和恢复产卵场、索饵场及洄游通道。完成湾海洋生态资源功能保护区建设任务,分期投放5个人工鱼礁群;建设增殖放流实验示范区。研究推广生态养殖,有效防止养殖污染;继续加强湿地生态、海洋自然历史遗迹等自然保护区建设。
构建生态网络体系。以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为主体构建生态网络。加快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受保护区域面积不低于国土面积的15%。编制完成地区湿地保护规划,建立湿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临洪河等重要入海河口湿地以及潮间带、潮下带湿地的保护,建立湿地保护示范基地。实施“绿色”行动,森林覆盖率达21%以上。
优化围垦布局。依法开展围垦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淤涨、演变规律和生态服务功能,分析论证围垦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科学确定围垦规模和范围。积极探索高效、节约的资源利用模式,优先用于发展现代农业、耕地占补平衡和生态保护与建设,适度用于产业发展。
5、实施环境整治工程,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加快推进环境创建。开展良好生态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位。根据建设“大尺度,生态型,可持续,高端化”国际性海滨城市的要求,完成《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围绕生态市建设目标,加快实施各项生态建设,生态市、县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建成6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市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比例达40%以上。
综合整治内河水体。在污水完全截流实现集中处理的基础上,实施清淤、活水、护岸、绿化等一系列内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做到水清、岸洁、有绿,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实现河流水质及周边环境的不断改善。制订实施内河生态修复和消除黑臭计划,逐步恢复内河生态和景观功能,市区及县城主要河流基本达到功能区规定的标准,全面消除市内主要河道黑臭,初步恢复生态和景观功能;完成市区入河污水截流及泵站建设,开展河道清淤及沿岸绿化建设,改善城市内河水环境。
积极治理污染。实施、等4条主要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科学调整海洋功能区划,优化配置入海河口和海域排污区域及规模,加快等尾水深海排放工程建设。制定和实施近岸海域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开展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试点。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保持在85%以上。所有港口、码头等涉海工程必须建设油类、化学品、垃圾和生活污水回收、转运设施,完善港口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理设施。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制定完善港口船舶溢油、有毒化学品等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减少突发性环境事故的影响。
积极治理流域污染。加强跨界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政府联席会议机制、联合督查机制、联合监测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的跨界污染“模式”,推进跨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争取国家、省建设跨省、市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并协调解决污染纠纷,督促上游地区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水库、龙王河、绣针河(石门头河)等跨省界和新沂河、、沂南小河、南六塘河、善后河等跨市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河流水库水质的改善。
强化大气污染控制。制定并实施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加强城市建设等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对市区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落叶和有毒有害物质。所有电厂、水泥厂和工业锅炉必须安装高效除尘设施,达到排放标准。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建设城区和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加强城市燃气建设,城市气化率达到95%。深化排污总量控制和许可证制度,推广应用电力行业重点污染源二氧化硫自动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管理,建成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系统,对超标车辆依法进行限期治理,淘汰两冲程燃油助力车。顺应低碳经济发展潮流,努力减缓温室气体排放。
6、实施民心环保工程,解决群众关注问题
积极治理油烟污染。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餐饮业环境管理办法,注重餐饮业污染源头控制,合理安排餐饮业规划选址布局,新上餐饮企业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行高空排放,新开发商住楼要同步建设专用烟道。将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单位,将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点等环境敏感区作为重点保护区域,有效解决解决油烟污染扰民的突出问题。
注重扰民噪声监管。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同步做好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工作;区建设要重点做好生活区、文教区的声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与工业区、商业区和交通干线之间留出适当的防护距离,避免产生新的噪声扰民问题。加强对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和巩固工作,不断扩大噪声达标区面积,提高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加强对各类固定噪声源、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城市交通等噪声污染的防治,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祥和的人居环境。
扎实推进城市绿化。重点实施河风光带、河整治及生态景观带、景观大道、景观大道、广场扩建、道路绿化以及公园、等项目。城市中心区合理布局大、中、小型绿地,大面积增绿、破墙透绿,城市居民在居住区500米内就有一处面积在1000-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搞好城市干道、街巷和水系绿化,逐步建立环城绿带、绿色走廊、大型绿地、郊区森林相配套、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的城市绿化系统。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m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
积极创建绿色社区。大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并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四城同创”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创建绿色社区45个。深入开展环保“四进”活动,组织居民参与各类环保主题活动,向社区居民进行生态文明与生态道德的宣传与教育,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鼓励居民选择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组织绿色志愿者队伍,开展持续性的环保活动。围绕改善社区的环境质量,在社区推行垃圾分类收集,推进小区节水、节能和新能源等设施建设,小区公共设施建设应广泛采用环保产品。
7、实施集中治污工程,实现污染有效控制
污水集中化处理工程。城镇建设及旧城大规模改造实行雨污分流,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实现污水处理厂当年投产实际处理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投产三年以上实际处理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加快建设污水集中化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市区中心城区及园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3万吨/日,重点建制镇及、清水通道沿线所有乡镇建成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65%以上,建制镇达40%以上。所有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中水回用率达25%以上。完成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截流管网建设接管工作。市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成南城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完成新浦开发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5000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建成岗埠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建成开发区截流泵站及配套管网。县: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2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柘汪产业区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县: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2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城东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新建县经济开发区污水主干管网。:建成海滨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扩建(3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县: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及其配套管网;完成化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1万吨/日)。四县20个乡镇工业集中区分别建设日处理能力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1座,并同步建设污水管网。加强治污设施的监管,提高运行效率,发挥存量绩效,建立配套政策措施,从重建设向建设和运营并重过渡。
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城市、县城和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8%、95%和85%以上。在大浦工业区建成1座焚烧处理能力800吨/日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市区新建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县建成裕銮生活垃圾处理场及垃圾收运体系,建成县城区及各乡镇与垃圾卫生填埋配套的设施。县建成马河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市区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设备和管理体系,各县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对现行的简易垃圾处理场进行综合治理与生态恢复,解决垃圾渗滤液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推进污水处理污泥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确保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建设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网络,市及4县至少各建设1个收集点,共同组成规模化收集网络。
危险废物安全化处置工程。完成铃木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迁址技改项目,处置规模由目前6000吨/年扩建至9000吨/年(工业固废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分别为6000吨/年、3000吨/年)。化工园区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所1处。积极推动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争取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填埋能力10-20万吨),最终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城区园区集中化供热工程。加快推进城区及园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中心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城区供热管网进一步完善。建有集中供热中心的开发区完成配套供热管网建设,拆除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各类供热锅炉,入区企业集中供热率达到100%。对暂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开发区,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先期入区企业应严格控制能源结构,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低硫燃料油(含硫量应低于0.3%)等清洁能源实施临时供热,不得自建燃煤锅炉。
8、实施农业环保工程,扎实解决突出问题
实施农村“六清六建”工程。全面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以治理污染为重点,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工程为抓手,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9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推广无害化技术,结合利用沼气,实施农村改厕和治理规模化养殖业污染。加快推进乡镇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积极建设简易可行、适度集中的农村生活污水和粪便处理设施。建设“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处理体系和“镇收集、县暂存、专业单位安全处置”的农村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置体系;完成所有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的疏浚工作。
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推广氮肥深施、测土配方施肥、分段施肥等科学施肥技术,每公顷化肥(折纯)施用强度小于400千克。积极实施农田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有效减少氮磷向周边水体的迁移。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优先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禁止在蔬菜、水果、粮食和中药材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每公顷农药(折百)使用强度小于3.3千克。
实施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加强废膜的回收利用,推广使用自分解农膜,农膜回收率达到95%;积极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饲料化、秸秆制板、秸秆制碳、秸秆编织等综合利用技术,加大秸秆禁烧执法力度,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和下河,建立4个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省级示范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广“猪-沼-果(菜)”、“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四位一体”的能源生态模式和“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完成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科学划分禁养、控养和适养区域,实施集约化养殖。新建、扩建、改建规模化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排污申报和“三同时”制度,对年以后新改扩建、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依法责令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禁止养殖废水直接向水体排放,积极推广生物发酵床等生态养殖模式,全面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建设。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实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结合水产养殖品种严格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防治水产养殖污染。开展水产养殖污染调查,根据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方式、规模、品种,调整水产养殖结构和布局,积极推行生态养殖模式。改进饵料成分及投饵技术、减少残饵量,提高饵料的利用率,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及时做好养殖海区的水质监测和海区净化工作。
实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研,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强化农用土壤、城市建设用地和遗弃污染场地环境监管,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研究土壤污染的防治和修复技术,综合治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依法调整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加大对菜篮子基地的环境管理。
9、实施能力建设工程,逐步提升监管水平
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环境管理网络,充实环保人员,乡镇机关普遍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助理;有条件的县分片设立环保分局(工业企业集中的乡镇设立环保分局);行政村普遍明确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加快实施市辖区、开发区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物监管、环境污染应急、放射源监管等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县区环境监察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升格为副处级单位,积极推进公益性环境保护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成立市饮用水源保护支队(副处级)、市环境污染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中心、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市机动车排气监管中心、市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
加强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制订水、气、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外来物种入侵、核与辐射等环境安全预案,构建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市、县两级环境安全应急防控体系。完善环境污染事件预警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组织开展环境污染应急演习。开展污染事件风险源基本情况调查,建立饮用水源等环境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和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数据库,建立风险源数字化管理平台。可能引发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企业,必须制订并落实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装备及应急物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田湾核电站实施严密的在线续监测和定期监督监测。完成对重点企业、化工园区和港口的环境风险评估,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及应急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控能力建设。根据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机构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加强环境监控能力建设。建成环境实验大楼,建设市、县两级污染源远程监控网络,加强对重点污染源、风险源的监控。建设重点废水、废气、危险固体废物、放射源等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成持久性有机物(POPs)、二恶英分析实验室、生物毒性实验室,生物标本及土壤样本库、环境质量监测监控与预警指挥中心,重点加强饮用水源、地下水、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全市大气、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建成生态监测站,依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建成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积极争取省环保厅在我市建设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建成海洋生态系统定位观察站和主要入海河口水质自动监测站,所有监测站实现数据联网共享。加强对近岸海域、直排海污染源及河口地区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管。按建设“数字环保”工程,建设全市环境数据信息库和环境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三、时间节点及责任
本节只列出重点工作时间节点及责任单位,具体要求见本方案第二节“重点工程及要求”。
1、水源保护工程:
划定保护区域,年,划定等所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各县区政府)。
严格保护水源,强化、2条清水通道等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一切与保护水源无关的活动;年,完成对二级保护区建设项目清查,禁止新建、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要关闭或者拆除;年,建设水源沿岸生态隔离带(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强化水厂管理,年,调整优化取水口设置,限期调整不符合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和区域供水规划的取水口,将市区主要水厂取水口上移,年,完成对城市自来水水厂的深度处理改造(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强化应急监测,年,所有日供水万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建立完善饮用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四县政府)
完善供水网络,年,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100%,自来水水质达到国家新颁布的标准;4县县城规划建设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四县政府)。
2、总量控制工程:
强化总量控制,年,万元GDP排放强度,COD控制在3kg以下,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控制在2.5kg以下(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强化工程减排,年,完成粮油、发电、台玻、生化等单位重点减排工程,完成市立本农化公司农药生产线整体搬迁(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县政府、县政府)。
强化达标管理,年开展园区综合整治;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限期治理(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推进化工整治,年,全面清理化工集中区,完成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及验收总结任务(市法治办、市环保局、各县政府)。
强化自动监控,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工作。年,完成开发园区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和运行,形成完备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3、环保引导工程:
确立绿色理念,研究开发形势,年,编制完成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严格环境准入,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政策杠杆作用,以环保政策引导经济发展,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
保障重大项目,年前,完成对重大建设项目及规划等各项环评服务及排污总量争取工作(市环保局)。
发展循环经济,力争年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或循环经济示范区(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
4、生态建设工程:
优化生态空间,年,完成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划分工作(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实施生态修复,年,完成海岸带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重点海域生态修复,建成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前三岛海珍品增养殖保护区,建成湾海洋生态资源功能保护区(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环保局、海事局)。
构建生态网络,年,初步建成以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为主体的生态网络;受保护区域面积不低于国土面积的15%;完成湿地保护规划,建立湿地保护示范基地;森林覆盖率达21%以上(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农开局)。
5、环境整治工程:
推进生态创建,年,创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完成《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修编。年,建成6个以上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市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比例达40%以上(市创建办、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实施内河整治,年,制订实施内河生态修复和消除黑臭计划,市区及县城主要河流基本达到功能区标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保持在85%以上(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区政府)。
治理污染,年起实施等4条主要入海河流环境综合整治,科学调整海洋功能区划,积极实施等尾水深海排放工程。年,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保持在85%以上(市环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利局、市港口管理局、海事局、,相关县区政府)。
防治流域污染,年,争取国家、省建设跨省、市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各县政府)
防治大气污染,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力度,年,制定并实施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所有电厂、水泥厂和工业锅炉必须安装高效除尘设施,建成和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年城市气化率达95%(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6、民心环保工程:
治理油烟污染,年,建立行之有效的餐饮业环境管理办法,年,有效解决解决油烟污染扰民的突出问题(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城管局、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解决噪声扰民,年,完成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工作,强化噪声环境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各区政府)
实施城市绿化,年,重点实施东盐河滨河风光带、孔望山公园等绿化项目,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m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各区政府)
强化社区环境管理,年,创建绿色社区45个(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
7、环保建设工程:
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年,完成东部城区污水截流管网建设;年,市区中心城区及园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3万吨/日,重点建制镇及、清水通道沿线所有乡镇开始建设污水处理厂,所有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中水回用率达25%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65%以上,建制镇达40%以上(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建成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市区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城市、县城、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8%、95%、85%以上,市及4县至少各建设1个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点(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各县区政府)。
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年,完成铃木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迁址技改,年,在化工园区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所1处。年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县政府、县政府)。
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年,城区供热管网进一步完善;建有集中供热中心的开发区完成配套供热管网建设,入区企业集中供热率达到100%(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8、农村环保工程:
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年,建设9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年前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处理体系和农村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置体系;完成所有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的疏浚工作。(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
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每公顷化肥(折纯)施用强度小于400千克,每公顷农药(折百)使用强度小于3.3千克(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
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5%;年,建立4个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省级示范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环保局、市农开局,各县区政府)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年,完成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防治水产养殖污染,年,严格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防治水产养殖污染(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区政府)
防治土壤污染污染,年,完成土壤污染现状调研,编制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9、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年,完善四级环境管理网络,实施市辖区、开发区环保机构派出。有条件的县分片设立环保分局(工业企业集中的乡镇设立环保分局),各县区环境监察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升格为副处级单位,积极推进公益性环境保护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成立市饮用水源保护支队(副处级)、市环境污染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中心、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市机动车排气监管中心、市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市编办、市人事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加强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年,构建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市、县两级环境安全应急防控体系,年,完成对重点企业、化工园区和港口的环境风险评估(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加强环境监控能力建设,年,基本完成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机构现代化建设任务,争取建成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中心,建成1万平方米环境实验大楼(市环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四、保障措施及考核
1、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开发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发进程中环境保护全局性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协调处理好开发中可能遇到的各种环保工作矛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重点负责行动方案的实施与评估,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解决在开发中遇到的一些重大环保问题,切实把行动方案涉及到的相关任务与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完善综合决策机制。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对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和产业发展、资源开发等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推动综合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从源头控制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在进行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开发区建设等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充分评价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避免因决策失误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制定政策、规划和实施管理过程中,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结合,统筹考虑,做到既促进经济发展又不破坏自然资源、危害生态环境。
加强区域环境合作。建立和完善与、、等周边区域的环境保护合作协调机制,实行环境监测信息共享和重大环境问题通报制度,建立区域环境冲突协调解决机制,探索跨区域环境污染的补偿机制,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预警系统建设,共同提高区域环境保护水平和环境质量。
创新环保投融资体制。加大政府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公共财政对环保的投入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的收费标准,推进市场化运作,以BOT、TOT等多种形式拓展投融资渠道,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精心打造环保投资平台,研究组建环保投资公司。实行绿色信贷政策,通过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定及公开机制,建立企业信贷准入门槛,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制定有利于环保的收费政策,试行主要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排污指标初始分配的有偿使用,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推行排污权抵押贷款。
促进环保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普及环境科技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实施政府环境行为和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完善有奖举报等激励机制和公众听证制度,使公众充分享有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和议事权,积极参与区域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调动全社会各个层面的能动性,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加强科技攻关。积极开展入海河道污染风险评估与防范、入海口湿地净化系统和陆源污染控制研究,重点加快入海河口及海域环境容量优化配置的技术攻关,为开发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国际环保合作,积极引进先进的开发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