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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山区铁路;线路;选线;方案
中图分类号:U2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山区修建铁路地面自然纵坡对铁路选线的影响较大,如果根据线路定位,合理选定上下行线路最大纵坡可以有效适应地形,减少线路展线,降低工程造价。可以更容易避让敏感区域,如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公路,及其它的一些重要构造物等。
1山区铁路工程线路的特点
山区环境恶劣,在进行山区铁路选线的时候条件极其艰苦,山区铁路工程线路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地形
山区地形复杂,相对高差大,地表横坡陡,路线平、纵、横三个方面均受到约束,同时山区由于山脉在地形上较有规律,山脉水系清晰,线路走向不是顺山沿水,就是越岭穿脊,使铁路建设工程艰巨,比如我国的成渝铁路建设山区路线占了90%多,跨越无数的桥梁与涵洞。使路线设计在沿满足运营需求的前提下合理选定上,下行最大纵坡,顺应地形,减少高填深挖,这是减少施工难度、降低工程造价的关键。
1.2地质
在地质方面,山区土层薄、岩层厚,岩层产状和地质构造变化复杂,还有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灾害地质现象,这些地质问题直接危及铁路的建设,并对铁路建成后的安全运营和养护有着长期的影响,对路线方案起着决定性的控制作用。山区铁路必须坚持工程地质选线的原则,必须加大地质勘察工作的投入。
1.3环保
山区自然生态环境较脆弱,铁路设计应从各个方面把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传统的建设指导思想和设计理念对工程本身的功能性、经济性考虑得较多,而对环境保护重视不够,山区铁路的建设已经暴露了植被破坏、水土流失、耕地减少、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环保问题。路线方案设计必须坚持可持续的发展观,把环境保护作为首要原则。
2优化山区铁路工程线路设计的方案
2.1根据《线规》规定:轻重车方向货流量显著不平衡,预计将来也不致发生巨大变化,且分方向采用不同限制坡度可节省大量工程时,经过比选,各级铁路均可按不同方向分别选择限制坡度,但I级铁路应在特殊困难条件下,有充分依据时方可采用。
2.2纵面设计
(1)通过对线路的功能与定位分析,分方向采用不同的限制坡度可较好的适应地形,具有明显的经济价值。在曾经设计的某条线路中,本线上行重车方向坡度不受地形限制,单机牵引质量按4 000 t考虑,最大限制坡度为6‰;下行轻车方向单机牵引质量按1500 t考虑,在满足运输需求的前提下,为适应地形,降低工程投资,此线在设计时着重研究了下行轻车方向的最大坡度方案。对采用12. 5‰、16‰和18‰不同的最大坡度方案进行了研究比较。
(2)对不同最大坡度方案研究后得出如下经济比较:12.5‰、16‰、18‰方案线路长度分别为98. 503 km、92.01 1 km、88. 123 km;工程投资分别为214 854. 38万元、194 523.38万元、183 652.533万元。通过比较可以看出,采用较大坡度可有效缩短线路长度,减少工程数量,降低工程造价。12. 5‰方案线路较长,工程量最大,投资最高,较16‰方案高23 331. 001万元; 18‰方案可有效缩短线路长度,并且工程量最小,投资较16‰方案小7 870. 847万元;16‰方案能较好地适应地形,线路长度、工程量适中。通过重载下坡制动检算, 12. 5‰、16‰、18‰均可满足长大下坡道制动要求,但是18‰的最大纵坡已处于临界值,目前尚缺少该条件下的运营经验,从运营安全考虑,不宜采用,且DF8B单机在18‰的坡度上牵引力为1 460 t,不能满足运输的要求,因此本次研究不采用该方案。12. 5‰、16‰坡度均有一定安全储备,可以保障列车运行安全。通过经济技术比较,与12. 5‰的最大坡度方案相比, 16‰方案具有明显的经济优势。采用16‰的实际坡度即可满足重车方向单机牵引4 000 t下坡安全制动的要求又可满足空车方向牵引质量的要求,工程投资较为适中。因此本线下行方向采用16‰最大坡度方案。
(3)根据主要技术标准和货流比,结合线路两个方向平均自然纵坡情况,分方向选择限坡,然后从适应地形出发拟定出轻重车方向的限坡,按重车方向的限坡定线不但能满足运输要求,且与地形适应,能有效缩短线路长度,避免艰巨工程,节约投资。
2.3 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等敏感点对线路影响
线路对景观的破坏,体现在引起原有地形坡度、植被的变化,而这些变化,主要在铁路用地的影响范围内发生。特别是路基边坡的设计,如不考虑与周围景观的相互协调性和相容性,必然对周围景观产生负面影响。
3文物古迹、风景区保护方案
为了减小本工程对风景区的景观影响以及对文物古迹建设控制地带的开挖和运营期带来的振动对文物遗址产生的影响,本次设计采取的措施为:
(1)为了有效防止本工程在施工期对地面的开挖过程中对未探明文物产生较大的影响,本次设计将把有关文物保护费用列入到工程投资中,以使得工程建设中一旦发现地下文物,及时采取有效的发掘保护工作,将铁路工程对文物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在设计中应做好铁路穿过文物古迹段的减振、抗振工作,以减轻对苏巴什古城遗址的振动影响。
(3)路基边坡的设计,必须考虑与风景区周边景观的相互协调性和相容性,以减小本工程对风景区的景观影响。
4 结束语
总之,山区铁路路线设计是一项综合性的设计工作,路线设计的好坏,影响到铁路路网结构的合理、线形指标的合理、工程造价的控制、地形景观的协调等问题的处理。因此,在山区铁路的建设过程中,设计者不但要求充分利用山区的自然地形,同时专业设计更应注重环境的保护,并增强景观的设计。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城市建成区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绿化活动以及各类绿地(包括规划绿地)、树木、绿化设施(包括绿地的装饰护栏、园林小品、绿化植物、名称标牌、公园导游牌及其他绿化宣传牌等)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
第三条*市园林文物管理局是*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检查各城区的绿化工作,并直接负责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市管行道树的绿化管护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实施细则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绿化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所属街道及辖区内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休的绿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各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督促、检查辖范围内的单位、住宅小区、居民区宅院的绿化和管护工作。
*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市园林文物管理局。
各区绿化委员会在市绿化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领导本区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各区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第*市规划管理局和*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应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城市绿地建设应合理布局,做到市区绿化与郊区绿化相结合,普遍绿化与重点提高相结合,逐步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
第五条凡年满11周岁的城市居民,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依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其他绿化义务。各单位都应将年的人数据实统计,报所在区绿仳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分配当年具体任务的依据。
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在确定各单位义务植树具体任务指标时,可按单位划定责任地段,承担整地、育苗、运输、栽植和养护任务,也可按相应劳动时,分配承担绿化造林工作的某一单项和几个单项的任务,或按规定实行以资代劳办法。
第六条年满18周岁的成年公民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由所在单位进行教育,并责成其限期补栽或给予经济处罚。
没有完成当年义务植树的单位,应按市绿化委员会和财政部门制订的标准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该项费用,行政事业单位在经费包干结余或预算外收入中列支;企业单位的支出,应进行纳税调整,在税后列支。
第七条义务植树绿化费专项用于为补偿单位或个人未完成义务植树所雇用的植树人员的工资、苗木、肥料、药械、工具以及绿化宣传、奖励等费用的支出。
第八条城市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地规划、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须有*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参加审核。*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应及时将审核意见通知有关区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新区开工和旧城改造的建设工程项目,其绿化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住宅区的绿地面积应不低城叫用地面积的30%。其中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划分别达到组团不低于人均0.5平方米,小区(含组团)不低于人均1平方米,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低于人均1.5平方米。
(二)旧城区成片改造(包括组团、小区、居住区)的绿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应不低于25%,其中公共绿地应不低于前款相应指标的50%。
(三)零星插建单幢住宅,除幢间道路用地外,其余土地应用于绿化。
(四)工业企业、仓储等的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0%,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不低于15%。
(五)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永久性港口、码头、集装箱集散地、车站、停车场、大型煤场和专业性市场等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0%,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不低于15%.
(六)旧城区十道两则新建影剧院、饭店、商业大楼、大会堂等大型单体建筑,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三地面积的15%。
(七)学校、疗养院、医院、部队、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建筑,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5%,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不低于30%。
(八)化工、印染、造纸、制革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厂区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不低于25%。厂区与生活居住区之间设立一定宽度的防护林带。
(九)城市道路绿化,主干道绿化带面积应不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0%,次干道绿化面积不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15%,在旧城区范围的可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
(十)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应高于城区同类项目绿地比率的15%,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地带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地比率应高于地区同类项目绿地比率的5%。
(十一)各类公园绿化用地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道路、铁路、河流、湖泊规划绿化带两侧征用、划拨建设用地时,应同时按规划要求征用、拆迁、划拨一定面积的绿化带用地,无偿交给*市园林文物管理局统一组织安排。此类城市总体规划绿化带用地不计入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指标。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确困用地紧张,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第九条规定的指标的,经*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同意*市规划管理局批准用地规划后,应按不足的绿化用地面积,向*市园林文物管理局缴纳绿地易地补偿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绿地易地补偿费的标准由*市园林文物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局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各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绿化建设费用应列入该项建设总投资。建设项目的绿化配套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配套绿化工程须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建设单位需发稿设计方案时,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配套绿化工程的完成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绿化用地范围内的应拆临时设施和构筑物,负责将场地内的残留物清理干净并平整场地,按建设项目的绿化规划按时完成绿化。
未按时完成配套绿化建设的,市或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责令其限期完成。逾期不完成的,由市或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代为组织绿化,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按实际发生的绿化费用的1至2倍向责任单位征收绿化延误费,征收的绿延误费统一用于城市绿化建设。
第十四条城市绿化及涉及绿化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按下列规定审批:
(一)全市性、区域性公园的设施方案,经*市园林文物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审批。
(二)新建、改建居住小区,组团级住宅以及其他重要城市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报*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审批。
(三)园林绿地内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经*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审核后,由*市规划管理局审批。
有碍园林绿地景观的建设项目的划定勘设红线时,须征得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因特殊原因确需占(借)用城市绿地(包括规划绿地,下同),砍伐、迁移树木的,建设单位应按项目批准文件、规划用地许可文件及规划设计方案,经*市园林文物管理局核准,发放准予占(借)用绿地或砍伐、迁移树木通知单,土地管理部门凭上述文件准予占(借)绿发通知单,核发用地许可文件。*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应在收到申请火日起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市园林文物管理局认为批准占(借)用绿地的范围或规划设计方案不妥,应在10日内向*市规划管理局提出修改建议。*市园林文物管理局与*市规划管理局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由*市园林文物管理局请示市人民政府决定。
因临时或杂项建筑工程需占(借)用绿地或迁移、砍伐树木时,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占(借)用本单位内的一般绿地、居住区绿地,一次一处50平方米以下的,由区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市园林文稿物管理局备案。
(二)迁移树木(除古树、名木),胸径在19cm以下的,一次一处20株以内的,砍伐树木(除古树、名木),胸径在19cm以下,一次一处10株以内的,由区城建行下主管部门审批,报*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备案。
区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审批之日起7日内报*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备案。未报*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备案的审批项目或上报备案的审批项目中有违背《绿化条例》及本细则规定的事项,*市园林文物管理局有权指令纠正或直接予以撤销。
第十六条当发生水灾、火灾、风灾等突发性灾害天气时,为抢险救灾或处理事故急需迁移或砍伐树木的,可先行处理,但应在3天内向*市园林文稿物管理局补办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因建设项目无法避让并按规定权限批准占用现有绿地的,应按绿地等级向*市园林文稿物管理局缴纳绿地易地补偿费和绿化补偿费,由*市园林文物管理局统一安排绿化,或者由占用单位以占用同等级别绿地2倍的土地进行绿化,费用由占用单位承担,并应先补后占;占用尚未实施的规划绿地有,由规划部门相应调整绿化规划。绿化补偿费的构成要素为所占绿地的绿化植物价、绿化设施价,绿化迁移费、1年的绿化养护费等。
经批准占用本单位绿地,占用后本单位绿地指标达不到本实施细则规定比例的,应在本单位内与以被占用等面积的土地进行绿化。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经批准砍伐建设用地上的树木,应按*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制定的标准补偿给树木所有人。
凡经批准同意迁移的树木由建设单位际担迁移树木的人工费、运输费、材料费、1年的绿化养护费,并按不同季节向树木养护单位缴纳40%-60%的树木损失补偿费。
第十九条需临时借用现有绿地的,按本实施细则定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后,按规定标准缴纳绿化补偿费。临时借用期以2年为限。确需继续临时借用绿地的,应提前一个月办下延长临时借用绿地的审批手续。延长借用绿地手续最长不超过6个月。超过限期的,加倍征收绿化补偿费。借用期满后,借用单位应负责恢复绿化。
第二十条市政建设经批准占用现有绿地的,按下列情况进行补偿:
(一)经核准砍伐树木的,市政工程竣工后可恢复绿化的,应根据不同季节由市政建设单位负责恢复绿化,并相应缴纳砍伐树木的人工费、运输费;砍伐树木后不能进行绿化的,应按*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制定的补偿标准的70%-80%进行补偿,并支付相应的人工费、运输费。
(二)经核准迁移树木的,市政建设单位应按绿化植物价值的20%-60%进行补偿,并支付迁移的人工费、运输费和1年的养护费。
(三)就近安排相应面积的土地用于绿化。如就近安排绿地确有困难,应按同等级地缴纳绿地易地补偿费。
第二十一条城市现有树木应严加保护。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为树冠垂直投曩以外5米;胸径在50cm以上的大树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m;胸径在30cm以上的中等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m。在树木的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不得堆放土、石等杂物,不准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和取土控石。
树木因枯萎死亡需要砍伐的,须经*市园林文物管理局批准。
第二十二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直接建设和管理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名胜区的绿化和养护,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居住区绿化养护费在新村管理统筹旨中列支。
第二十三条违反《绿化条例》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侵占城市绿地,建造临时性或永久性建筑设施,或作其他非绿化用途的凤及擅自迁移、砍伐树木的,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侵占绿地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或摘自迁移胸径在10cm以下、2株以内的树木,情节较轻,能主动采取弥补措施,立即恢复绿地的,责令其具结悔过,并处以被占绿地造价(按绿地补偿费的构成要素,下同)或树木价2至4倍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责任者处以300元以上500以下的罚款。
(二)侵占绿地面积在5平方米以上10平方米以下,或砍伐一般树木2株以内,损失较重的,责令其退还绿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绿地造价或树木价4倍至6倍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责任者处以500元以上700元以下的罚款。
(三)侵占绿地在10平方米以上15平方米以下,或砍伐一般树木5侏以内,或迁移一般树木10株以内,损失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退还绿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绿地造价或树木价6至8倍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责任者处以7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侵占绿地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或迁移一般树木10株以上,或砍伐一般树木5株以上的,责令其退还绿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绿地造价或树木价8至10倍罚款,对单位直接责任者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侵占绿地不能恢复的,除按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有关规定处理外,并收取2倍的绿地易地补偿费。
(六)其他毁坏树木及绿化设施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损失费2至5倍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责任埏处以100元以上400元以下的罚款。
(七)毁坏古树名木的,责令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责任者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砍伐或者毁坏古树名木致的,处以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责任者年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破坏绿地、树木,或毁坏林木绿化设施,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绿化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一至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四至九项行为之一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一)损坏草坪、花坛和绿篱的;
(二)钉栓刻划树木,攀折花木的;
(三)在绿地内乱扔废弃物的;
(四)在绿地内割草、挖沙、取石取土的;
(五)在绿地内放牧、捕猎、开垦种菜的;
(六)围圈树木或就树建房的;
(七)在绿地或道路两侧绿篱内设置营业摊点的;
(八)在草坪、绿篱和花坛内堆物、堆料的;
(九)在绿地内倾倒废渣、废土的。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所列处罚,在城区的,由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执行,其中处罚后允许其补办占用绿地手续和罚款在3元以上的,须报经*市园林文稿物管理局批准;在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由*市园林文物管理局执行。
*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对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必要时,可以直接进行处罚。
罚款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按照本办法收取的绿化费、绿地易地费、绿化延误费等,列入城市绿化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俞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是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执行。
第二十八条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模范执行本办法,并接受群众的监督。绿化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持有关证件或佩带标志,从严管理,秉公执法。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信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实施规划存在的问题
线网实施规划是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见图1),关系到线网架构的稳定性和可实施性,是决定线网规划意图能否实现的关键。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线网可实施性规划研究较为欠缺,甚至只进行了所谓的概念规划。实施规划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对实施规划内容考虑不够,除了常规线站位规划外,对系统模式研究、工程重难点、网络资源共享方案等考虑不足;2)研究深度不足,实施规划虽然属于规划阶段,但对于影响线网架构和可实施性的内容需稳定落实,比如重要车场用地需进行协调落实,控制性难点工程、重点综合交通枢纽车站应初步明确可行性等。笔者从实施规划的研究内容入手,通过实际经验总结实施规划的经验要点,对影响线网可实施性的重点因素进行分析说明,并提出实施规划的相关工作建议。
2实施规划的内容和工作要点
实施规划的内容包括系统模式规划、线路方案规划(起终点、路由、车站分布、敷设方式等)、运营组织规划、车站规划(包括一般车站、换乘车站、枢纽车站)、控制性重难点工程规划、车辆基地规划以及资源共享规划(综合基地、联络线、控制中心、供电、信息、通信等)。在线网规划编制阶段,实施规划方案研究深度应基本保证线网方案可实施,对控制性的用地条件和工程方案应初步落实。笔者通过工作实践总结出6方面的工作要点。
2.1系统模式规划确定线网中各线路的速度目标和运输能力要求,提出系统模式选择的建议以及技术标准要求,尤其是对于常规地铁、轻轨之外的市域快轨等其他特殊系统模式应着重研究。
2.2线路方案规划确定各线路的起迄点、基本路由、敷设方式原则及初步方案、全网车站的分布及换乘站规划(换乘形式、上下关系等)、线路和车站的典型横断面形式。
2.3运营组织规划提出列车运行标准,并对组织架构、调度指挥、票务管理、维保管理、线路运营以及运营筹备提出总体建议。对于特殊线路如市域快轨、机场线、超长线路以及支线等运营方式应重点说明。
2.4车辆基地规划提出车辆基地分布的总体构思,在估算全网停车及维修规模的基础上,与规划部门协调后确定全网的停车场、车辆段以及综合基地的选址和规模。
2.5资源共享规划主要对全网大架修、供电、控制中心、通信、信息等资源进行共享安排。在明确全网综合基地选址及规模的基础上,分析其功能定位,并提出联络线和送修方案;在供电方面,主要提出供电共享方式的基本原则;控制中心规划方案需在与规划部门协调的基础上,落实控制中心的初步选址及其功能定位;对于全网的通信、AFC(自动售检票)等涉及需要整体考虑的设备系统,需在资源共享中提出系统要求。
2.6控制性重难点工程规划主要针对城市自身特点,对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控制性重难点工程(比如重点综合交通枢纽车站方案、特殊的水文地质情况、文物保护要求、穿山过海长大隧道、穿越机场或铁路站场等大型构筑物等)进行分析说明,并初步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3影响可实施性的关键因素
3.1外部环境的限制条件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除了城市自身需求和发展外,还受到地质条件(如温州滨海城市、贵阳喀斯特地貌等特殊地质)、水文条件(如济南等丰富地下水系)、文保环境要求(如西安等历史文化名城)等各方面的限制。如在规划阶段不厘清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的外部环境条件,在后期实施过程中就会造成工程实施难度大的问题,甚至对整体线网的构架产生冲击。以济南的泉水对轨道交通的影响为例,通过在线网规划阶段对“济南市轨道交通建设对泉水影响研究”的专题论证,厘清了泉水和轨道交通的关系,提出不宜建设区域及建设轨道交通的相关要求(见图2)[2]。在制订温州的线网规划过程中,由于温州是一个滨河、濒海城市,广泛分布着20~70m厚的第四纪泻湖相、溺谷相与滨海相等海相沉积软土层,其工程地质特性对地铁的地下线造成了一定影响,因此在线网规划阶段专门进行了“温州城区岩土工程条件对地铁修建可行性影响分析”的专题研究,提出了局部区域布设及敷设方式的建议。图2济南泉水敏感区域分布只有对不同城市外部环境条件中制约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进行深入研究,才能在规划阶段提出针对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在不良地质、特殊水文、文物保护等特殊外部环境条件下的相关要求,从而保证线网的可实施性,稳定线网整体架构。
3.2控制性重难点工程在确定规划线路走向时,上跨或下穿江河湖海、特殊地形、高层建筑物、铁路站场、空港、地下构筑物、桥涵、高压走廊等建(构)筑物是轨道交通工程可实施性的重要控制点。如果不在前期工作中研究落实,则后期工程实施时将增加房屋拆迁量,提高工程造价,甚至因为实施代价太大而改变线路走向。在线网规划阶段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应进行方案初步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对相关工程难点的实施建议及控制要求。以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为例,1号线从金阳到主城区落差220m,且主要集中在贵阳北站到扁井区间,该区间直线距离3.7km,落差161m,自然坡度达54‰,超过了普通直线电机车辆的爬坡能力,如图3所示[3]。为了满足地铁爬坡要求需对线路进行展线设计,最终实施方案为展线2.2km,并增加雅关车站1座。类似贵阳这样的特殊地形城市,在线网实施规划研究过程中,应充分把握城市地形特点,对关键区段进行深入研究,确保线网的初步可实施性,并对下阶段规划控制和方案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3.3关键功能节点方案在轨道交通线网中,衔接重要综合交通枢纽(如机场、火车站及长途汽车客运站等)、服务重要城市设施(如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多线换乘枢纽车站属于线网的重要功能节点,其换乘是否便捷、衔接是否合理往往影响整个线网的功能和效率,个别关键功能节点方案的可实施性和合理性甚至关系到整体网络构架的稳定。这些关键功能节点如果在规划前期不进行较为深入的工程方案研究,没有提出相关控制条件,没有预留实施条件,往往在后期实施过程中难以保证其功能要求,导致换乘距离过长,衔接方案不合理,甚至影响线网结构。因此,在线网实施规划阶段对关键功能节点应提出初步可行的规划方案,并提出下阶段控制条件和研究建议,从而确保初步可实施性,并能够实现良好的功能。
3.4大宗轨道交通用地落实一般城市可利用的大宗土地资源很稀少,而轨道交通线路、车站、车场、联络线、变电所、控制中心等都需要占用城市土地资源,尤其是车辆基地和控制中心占用土地面积很大,在城市里找到一块合适的用地难度较大。如在前期不开展研究并进行控制,后期协调实施难度将更大,甚至影响线路走向、线网布局。因此,对于影响线网维修布局和联络线分布的综合维修基地、采用集中控制模式的控制中心以及影响线路起迄点的车辆基地等大宗轨道交通用地,在线网实施规划过程中都应该明确功能,初步选址并控制规模,与规划部门进行沟通落实,特别是对于近期线网的相关用地应尽快编制控制规划并纳入规划控制体系。以昆明轨道交通线网为例,东张村停车场是2、5号线以及远期8号线三线共享使用的停车场,由于线网规划阶段对于该车场用地没有及时控制,使得2、5号线的起迄点发生较大变化,图4为车场选址变化前后局部线网对比[4]。
3.5重要外部建设运营条件轨道交通网络化的建设和运营受到较多的外部建设运营条件的限制。在线网实施规划阶段,从网络化出发对限制条件进行研究,并提出资源共享解决方案,不仅能保证线网建设运营的顺利进行,还能实现全网4车场选址变化前后局部线网对比的资源共享。例如,建设过程中的弃土方式及场地选取,在线网规划阶段根据近期建设项目布局统一考虑,既能减少后期弃渣场协调难度,又能与城市建设相接实现填挖平衡。车辆及物资的运输方式关系到轨道交通与外部运输交通的接口条件,如采用铁路运输需预留与铁路的联络线。供电方面应在线网实施规划阶段明确采用集中供电还是分散供电方式,考虑与城市供电布局的吻合程度并反馈实施意见。运营维保采用分散还是集中模式决定了车辆综合基地及维修设施的布局,应根据城市特点进行规划,减少后续由于运营维保方式变化带来的车辆基地不稳定、协调难度大等问题。
4实施规划的相关工作建议
1)实施规划与线网规划之间的实时互动反馈。由于线网的工程可实施性影响线网整体构架的稳定、建设的造价,因此在实施线网方案规划(控制性工程方案)时就应该提前介入,并作为方案比选的一部分,与线网规划之间进行实时的互动反馈。2)线网修编的实施规划要处理好与既有线网的关系。既有线网(已运营或在建)作为线网修编的前提,在实施规划时应特别注意新线与既有线网的关系,包括在研究系统制式、车辆基地布局、供电方案等时,应考虑与既有线网的资源共享关系,与既有线路相交换乘时考虑是否有预留接口以及实施过程中对于既有线路运营的影响等。3)统筹协调好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线网规划应从整体出发,考虑环境保护要求,协调与城市相关规划关系,包括快速路、立交桥、高压走廊、工程管线等,并加强与城市内外交通枢纽的衔接换乘,尤其是与铁路、长途汽车、空港等交通枢纽的关系,稳定主要锚固点,确保规划方案合理可行。协调与城市其他子系统规划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包括水源保护、文物保护、风景名胜保护规划等。4)充分收集资料,加强现场踏勘。在线网规划过程中,不能只停留在地图、道路网或城市用地布局图上规划线路,应该加强现场踏勘,对各条线路沿线的控制条件和影响因素进行广泛的收集。综合分析各种基础资料和影响因素,并与城市规划部门进行协调,了解城市的最新规划成果,保证线路工程方案的可实施性。5)对影响线网构架的控制因素开展专题研究。我国地域广阔,不同城市控制性因素不同,包括地质、水文、文物、地震断裂、采空区、过海通道等,结合城市特点,当工程投资较大或工程风险较大时,应对主要控制性因素开展专题研究。譬如,素有“泉城”之称的济南在轨道交通规划不同研究阶段均开展了泉水保护专题研究,其中在线网规划阶段就进行了地质勘测,为论证轨道交通对泉水的影响,回答是否可修建轨道交通以及适宜修建区域,有关部门搜集了大量的已有资料和适量的现场实物工作;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六朝古都的西安在线网规划阶段也开展了文物保护专题研究,明确了线网的进入区域。6)加强轨道交通建设用地落实,及时开展轨道交通用地控制规划。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是影响轨道交通线网可实施性和稳定性的关键因素,尤其是车辆基地、联络线、换乘站等。在线网规划阶段,上述轨道交通用地应强化与规划部门的对接和协调,获得规划部门的初步同意(建议有书面反馈),确保用地可行,尤其是车辆基地由于占地规模较大会导致协调难度大。近些年出现了较多成功的车辆基地与周边用地一体化开发的案例,因此车场基地选址要充分考虑与用地开发结合的可能性,尽量集约用地,提高用地效率。
博物馆作为保存、陈列、研究人类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遗存的机构,具有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的双重社会功能,担负着发现、收集、研究文化遗存并最终服务于全民社会教育的重任,馆藏青铜器是博物馆收藏的一个重要单元。
青铜器是合金金属,铜是人类最早认识和使用的金属。最初人们发现的是天然铜块,并用以锻打成小件工具和装饰品,后来人们才逐步发明了冶炼技术。天然铜和早期冶炼的铜一般比较纯,颜色为紫红色,这种红铜质地软,熔点高,溶液黏性大,不宜制作容器。后来人们发现,在冶铜时掺入一定比例的锡或铅,不仅可大大降低其熔点,而且还可增强其硬度,由此便产生了青铜。这种合金青铜熔点低,溶液流动好,便于制作容器,而且合金铜的光泽度和耐腐蚀性均大大优于红铜。
文物出土前往往在地下埋藏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由于文物在地下所处的环境不同,有的受地下水和土壤中各种化合物的侵蚀,有的因墓穴的塌陷、地层变化、挤压撞击等因素的影响,也有的文物在出土后在转运和展出中被损坏,为了保证文物展出的完好效果,都要对有损文物进行修复保护。青铜器修复应严格遵守文物修复原则,根据每件文物的破损程度制订相应的修复方案。
一、文物修复
本人修复的一件战国时期的青铜器窃曲纹附耳三足鼎盖,鼎盖高5.8cm,直径30cm,盖已断裂,而且器物已经变形,有残缺。按照文物的修复要求,要对它进行整形、焊接、配块、做旧,把它修复成为一件完好无损的器物,还它的历史真面目。
青铜器的整形方法,要根据器物的腐蚀糟朽的程度、铜性、造型特点、变形程度以及器物材质的延展性、弹性、可塑性等诸因素,来确定每一件器物的整形方案。
青铜器窃曲文附耳三足鼎盖器形为圆形,根据器型和变形的程度,决定采取绳捆、钳夹的整形方法把器物变形的部位复原过来。
青铜器窃曲纹附耳三足鼎盖的焊接工作是采用一点一点往下焊接的方法,就是从裂缝顶部开始往下局部对齐一点焊一点。这样焊接就可以把裂缝局部细小的变形部位整过来。
补缺配块工作首先需要翻制模具,模具翻制要根据具体的需要来决定模具的翻制方法。青铜器窃曲纹附耳三足鼎盖上窃曲纹是有规律的环成一圈,花纹一致,翻模只需在缺块旁,找一个与缺块周围花纹清楚且纹饰一致的地方翻制模具,然后进行浇注、配块,配块做成后,就开始往原件上粘接,对齐花纹。
做旧,是青铜器修复技术性较强的工序,一件文物修复是否能达到逼真的效果,做旧效果的好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青铜器窃曲纹附耳三足鼎盖的表面是熟旧,盖内是生旧这两种做旧的方法是不同的。首先,用酒精稀释后的漆皮汁和所需做旧的各色颜料,调成做旧所需的黏稠漆泥,用小刀将漆泥填抹在焊接、粘接、配块时留下的凹陷处,将凹陷处填平,然后用漆皮汁往焊接和补块上涂刷,给做地子底色做好准备。因鼎盖的表面有光泽,俗称“熟旧”,所以采用硝基外用磁漆调和各色颜料做旧。根据旧色的不同,调和各色颜料用毛笔涂抹在做旧处,使其达到与周边旧色相吻合的效果。之后,用漆皮汁调和黄土面在上面做上一点土锈,这时鼎盖表面的做旧就完成了。鼎盖的内部是生旧,做旧时采用漆皮汁调和各色颜料做旧。先做高锈,就是青铜器上各种颜色不同,高低不同的锈,高锈做成后,进行随色做旧,达到锈真的效果,做旧就结束了。 br>
剑,是古代手持或佩带,适用于短兵相接的白刃战之兵器。剑是由身和茎两部分组成。剑身中突起处称“脊”,脊两侧坡状称“从”,锋刃部谓“锷”,茎端为“首”,身与茎之间是护手用的“格”。
越王剑就是为了文物展出效果而进行修复工作。越王剑长64.2厘米、宽4.6厘米、格宽5厘米。此剑在剑身靠近剑格的地方有一道裂缝。
越王剑身上的裂缝就是在靠近格的地方。在修复前通过对剑身裂缝处的仔细观察,发现此处曾经修复过,因焊接不牢,而产生了断裂,在修复中发现,剑身断裂处曾是破碎的几块碎块焊接而成型的,这次修复裂缝,需对以前的剑身碎块进行重新整形对齐焊接牢固,然后再对缺损不齐处用锡块焊接补齐,最后,用各色做旧颜料对剑身进行做旧复原。通过修复让游客在观看展品时无法发现越王剑有损伤过的痕迹,保证了展览所需要的展出效果。
二、文物保护
文物保护工作中因文物种类繁多,无论是传世品或考古掘品,都分别在大气中、水中或地下历经各种不同环境。藏品保存的好坏,不仅取决于文物本身的质地,更取决于它所经历的环境。
文物保护要做好两方面的事情:一是对已损文物的抢救,二是要做好预防,即创造一个良好的收藏环境。文物的收藏环境,应有益于文物的保存,让文物在修复、陈列、研究、鉴定、运输中各个环节里,使文物都处于一个适宜的环境中,维持一个使文物保持相对稳定的条件,防止文物的损坏,把保护工作做在文物损坏之前,摆脱文物修复工作者的被动局面。
文物保护要对文物的生存时间、空气、温度、湿度等诸多因素进行考虑,它们对文物安全起着决定性的因素。时间:指文物的年代。年代越早其损坏的可能性就越大。空气:指存放文物周围环境。空气是否新鲜,文物周围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受污染的空气会对文物产生直接的危害。温度、湿度:指文物所保存的对温度、湿度的控制。温、湿度的过高或过低都会使文物产生变化。
关键词:施工污染环境保护
我们在进入一个新工地前,针对工程施工期间面临的敏感环境问题、敏感点和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要做出具体的环保工作安排,使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一、确立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
目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文明施工、保护文物。
指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影响满足国家和有关地方法规的要求,保护城市生态。
二、主要环境污染及其特征
(1)噪声
施工噪声包括现场施工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
施工过程将动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这些施工机械在进行施工作业时产生噪声,成为对临近敏感点有较大影响的噪声源。这些噪声源有的是固定源,有的是现场区域内的流动源。此外,一些施工作业如搬卸、安装、拆除等也产生噪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比较突出。
(2)振动
施工振动包括重型施工机械运转,重型运输车辆行驶、碾压等施工作业产生的振动。
(3)大气污染
挖土、拆除、装卸、运输、回填、夯实等施工过程和开挖面、露天堆场等区域会产生大量扬尘,扬尘在大风天气和旱季较为严重,是主要的大气污染。此外,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炉灶等燃具也排放废气。
(4)水污染
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地下水、雨水径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5)固体废弃物
主要有工程弃碴、建筑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三、环保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
①建立由项目经理参加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②建立、健全施工期环境管理体系和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③核实、确定施工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施工过程的重大环境因素。
④明确施工范围内各施工阶段应遵循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⑤制订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程序,定期对直接参与环境管理的人员进行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对各层次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环保知识培训,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能力和环境知识的专门培训,新工人进场和人员转岗都要进行相关的环保培训和教育。
⑥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阶段《施工方案》时有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根据施工特点,围绕敏感点,制定的噪声、振动控制方案;制定预防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方案和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方案;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方案;保护城市绿化的具体工作内容;管线迁移和防护方案;施工范围内已有的列入保护范围的文物名称和具体的保护措施等。
⑦在《施工计划》中安排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方案、措施、设施、工艺、设计、培训、监测、检查等,计算环保工作的工作量并作出经费预算。
⑧做好施工现场开工前的环保准备工作,对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环保工作列出明细表,明确要求,逐项完成。
(2)施工阶段
①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和施工活动的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施工环保设计方案和环保工作方案中的各项工作。
②将环保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在日常施工中随时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③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及时调整环保工作内容,保证工作质量。
④每周对环保工作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内容包括:
施工概况;污染情况、污染种类、强度、环境影响等;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可行性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拟采取的纠正措施;下步环保工作计划;其它需说明的问题,如措施变更、污染事故和纠纷处理等。
⑤指定专人负责应急计划的执行,每季度进行一次应急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状态时,要积极处理并及时通知业主。
⑥在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对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编写事故或紧急状态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制订减少和预防环境影响的措施,报送业主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根据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有关的应急计划进行评审、修订。超级秘书网
四、施工噪声、振动、废气物等的控制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重大环境因素主要为:施工噪声、振动的环境影响,对城市生态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废水、扬尘和固定废弃物的环境影响。
(1)噪声
①噪声超标时立即采取相应的降声措施。
②在各施工阶段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作方法。
③施工场地合理布局、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保证施工安排和场地布局尽量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噪声的强度和敏感点受噪声干扰的时间,超标严重的施工场地安设必要的噪声控制设施。
④自备发电机做隔声处理,有电力供应时不许使用自备发电机。
(2)振动
①严格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90要求。
②对临近建(构)筑物事先详查、做好记录,对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加固等预防措施。
③其余控制措施与噪声基本相同。
(3)城市生态
控制措施:
在施工范围内严格按法规执行。砍伐或拆移树木要报批,不得随意修剪树木;古树名木按要求进行特殊保护。严格执行某市对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规定。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以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为原则。施工筹划选用减少施工占地的措施和方法。严格履行各类用地手续,按划定的施工场地组织施工,不乱占地、不多占地。在施工场地周围出安民告示,以求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和配合。
(4)水污染
①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悬浮物(SS)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400mg/L;废水排水自然水体,悬浮物(SS)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二级标准150mg/L。
②根据排水网的走向和承载能力,选择合适的排口位置和排放方式。
③在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5)大气污染
①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卸、运输过程,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制度,在旱季和大风天气适当洒水,保持湿度。
②合理组织施工、优化工地布局,使产生扬尘的作业、运输尽量避开敏感点和敏感时段(室外多人群活动的时段)。
③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熔融沥青等有毒物质要使用封闭和带有烟气处理装置的设备。
④选择合格的运输单位,做到运输过程不散落。
⑤车辆出场冲洗车轮,减少车辆携土。
⑥拆除构筑物时有防尘遮挡,在旱季适量洒水。
⑦使用清洁能源,炉灶符合烟尘排放规定。
(6)固体废弃物
Ⅰ.工程弃碴、建筑废料污染控制措施
①减少回填土方的堆放时间和堆放量。
②制定废渣的处理、处置方案,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渣土,建立登记制度,防止中途倾倒事件发生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撒落。
③选择对外环境影响小的出土口、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
④剩余料具、包装及时回收、清退。对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各类垃圾及时清扫、清运,不随意倾倒,每班清扫、每日清运。
Ⅱ.生活垃圾污染源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