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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运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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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运输方案

水上运输方案范文第1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严监管、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主线,以“注重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深化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查处和纠正船舶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上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排查、清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摸清辖区管理薄弱环节,明确行业管理职责及责任,确保安全管理不留死角,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创新监管方式,夯实安全基础,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省政府、州政府安全目标任务。

为保证水上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序开展,成立县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孔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时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教育局等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联系电话::6212210,13985098469;联系人:冯时富(县交通局地方海事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张 甲 县农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冯时富 县交通局地方海事处处长

成 员:从安监、公安、交通、水务、农业、供电等部门抽人组成,负责开展渔船、养殖网箱、水上休闲垂钓棚(含网箱上管理棚)等整治督查检查。

第二督查组:

组 长:孔祥华 县交通局副局长

副组长:潘和华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从安监、公安、交通、文体广电旅游局、市监、工科等部门抽人组成,负责开展客货运输船舶、乡镇渡口渡船、乡镇自用船舶、水上餐饮、加油站点等整治督查检查。

(一)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要突出渔船、养殖网箱、水上休闲垂钓棚(含养殖网箱上的管理棚)、客货运输船舶、乡镇渡口渡船、乡镇自用船等重点船舶、水上设施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明确管理职责,开展“打非治违”,消除事故隐患。

(二)主要内容

1.渔船、养殖网箱、水上休闲垂钓棚(含养殖网箱上的管理棚)整治

渔政部门负责渔船、养殖网箱、航道水域外水上休闲垂钓棚的行业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航道水域内水上休闲垂钓棚的管理。整治工作由渔政管理部门牵头,安监、交通(海事)、公安等部门配合,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打击渔业船舶非法从事水上运输行为、渔船无证作业行为、非法捕捞行为;按照水产养殖

规划商交通(海事航务航道)部门划定水产养殖区,清理取缔非法设置及碍航的网箱网具;对水上休闲垂钓棚(含养殖网箱上的管理棚)进行检丈登记发证;加强渔业港口水域安全管理等。2.客货运输船舶、乡镇渡口渡船、乡镇自用船舶整治

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安监、公安、水务、市监、文体广电旅游、工科等部门配合,负责清理整治打击水路运输市场非法违法违规规章行为,做好水运企业及港口码头源头安全管理等。重点查处自用船、渔船、货船等非客船非法载客航行,客、货运输船舶的违法超员超载、人畜混载航行;低质量船舶无证航行、违规运输危货行为;船舶未持有有效证书、配员不足航行行为;夜航、超禁(航)水位、恶劣气候等冒险航行行为;私设渡口渡运的行为;企业(业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从事水上超市、水上餐厅等的水上设施进行检验登记发证。对非法从事船舶、水上设施建造的厂(点),由市监局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4月20日。制定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发动,主要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整治要求、整治对象等。各涉水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于4月20日前将整治实施方案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开展整治阶段。4月21日起至7月31日。对清理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发证,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技术条件的予以取缔。

(三)总结提高阶段。从8月1日至31日。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并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将整治内容纳入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全县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各涉水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制定细化本辖区本行业整治方案,明确部门工作任务、职责及措施。交通(海事)、安监、公安、市监、农业(渔政)、水务、文体广电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整治结束后要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将整治内容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水上安全监管机制常态化,保障库区水域各种安全要素“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确保全县水上安全的持续稳定。

水上运输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水运 交通 安全 示范区

近年来,伴随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水路客、货运输需求日益旺盛,船舶流量和港口吞吐量迅速攀升,沿海沿江涉水工程项目增多,船舶碰撞、翻沉、撞桥、碍航断航、水域污染等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屡禁不止,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压力日益增大。为了改善我国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减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优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服务水平,我国部分省市先后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示范区建设,初步取得了成效。

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示范区建设特点

分析各地在建设水上交通安全示范区及开展各类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活动的组织模式、建设内容等,总结其主要特点如下:

1、创建名称不同,活动本质相同

通过现场调研与书面调研,各地区开展示范区建设名称各不相同,如:舟山开展“海上运输安全管理示范区”建设,湖南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示范区”建设,河南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示范库区”辽宁开展“陆岛运输管理示范区建设”。虽然各地示范区建设名称不同,但是其内涵本质是一致的,均是通过示范区建设,带动整个辖区的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好转,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降低水路运输事故发生率,保障交通安全。

2、牵头单位不同,组织模式多样

由于各地建设活动的背景不同,牵头单位和组织模式亦不相同,主要包括地方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海事部门等牵头的组织模式。如:舟山市海上运输安全管理示范区以地方政府牵头、辽宁陆岛运输示范区以海事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开展。从实施效果分析,各种组织模式各有优势,属地政府牵头的模式,能够有效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便于建立各方衔接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的模式,能够有效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优势,有效协调港航、海事、船舶检验等部门,形成水上监管合力;海事部门牵头的模式,凸显行业安全监管专业优势,有利于强化海上安全监管。其中,省部共建的模式,具备前几种模式的综合优势,既能够充分发挥部行业指导作用,又能依托属地政府调动各方积极参与,确保创建活动的贯彻落实。

3、建设内容各异,目标趋于一致

由于各个地区地理位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水域环境、通航条件、船舶状况、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等存在较大差异,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的安全隐患各异,因此水上交通安全示范区建设内容及相关专项活动各不相同。舟山市海上运输安全管理示范区针对辖区内“四客一危”船舶众多的情况,以客运企业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为出发点开展示范区建设;河南省考虑到省内库区多,渡口渡船数量的、分布广等特点,将渡口渡船安全为重心开展示范库区、示范渡口建设,辽宁则以提升陆岛运输安全为主要任务,目前各省市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内容多种多样,但其目标均统一于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法制,夯实安全监管基础,促进水上运输安全发展这一中心目标。

4、建设成效初现,形势有所好转

通过水上交通安全示范区建设,各地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了完善、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得以改善、安全监管能力不断加强,安全发展的基础逐步夯实,水上交通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均呈下降态势,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例如 2012年舟山市水上交通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两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23.1%和80.8%;2013年湖南省重大以上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较2012年明显下降,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示范区建设的启示

浙江、山东、湖南等省市都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水上交通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在示范区建设的组织模式、重点建设内容、方法步骤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积累了经验并发现了问题,可为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示范区建设提供经验和启示。

1、结合各地实际,系统制定建设方案是前提

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航运发展形势、水路运输特点、人员安全素质以及水域通航条件等各不相同,水上交通安全形势、重点对象以及管理措施具有显著差异。各地在水上交通安全示范区相关创建活动中,充分结合各自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特点,因地制宜,制定了各具特色、符合实际的创建活动方案。舟山市水上交通安全示范区从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基础设施水平以及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三个方面开展建设。湖南省则以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监管水平提升为出发点开展示范区建设,河南省针对辖区内拥有45个重点库区及众多的渡口渡船的实际实际情况,从加强全省库区、渡口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到提升、规范库区、渡口海事现场执法监督管理水平,创建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示范库区”活动。各地通过制定符合实际的创建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当,提高了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营造齐抓共管的安全格局是基础

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多个环节,影响因素复杂,协调难度大。各地在示范区创建中,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格局,为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浙江省舟山市将水上安全监管责任层层细化到相关单位,构建了多部门协调机制与安全管理责任网。

3、健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是根本

实现安全发展的根本是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监管与生产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一线。各地在示范区创建活动中,积极探索通过制定地方法规、细化职责分工方案等措施,加快完善制定责任落实制度。湖南省积极推动《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地方立法进程,以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特别是市、县、乡等属地政府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浙江省舟山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的责任体系,通过试点及推广全面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各地通过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效率和水平。

4、创新安全管理举措,解决突出问题是关键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关键在突破传统安全管理手段的局限,勇于创新安全管理新手段、新方法、新措施,加快安全监管方式转变,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浙江省舟山市以水上客运和港口危险货物装储安全作为其安全管理的重点,通过重点中选典型,以点带面的形式推进全市行业安全水平的提升。湖南省针对辖区渡口渡船面广量大、监管难度大的特点,通过建立客渡船舶制度与落实客渡签单员两手抓的方式,显著提高了渡口渡船安全防范能力。

5、分阶段推进建设,稳步开展是方策

水上交通安全示范区在全国尚无成熟的经验和措施,各地区积极探索,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浙江省舟山市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法,通过对试点建设的总结,继而在全市海上客运企业、港口经营单位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全面推广试点经验成果,从而带动行业的安全水平。

6、改善安全基础设施,提升安全装备设施水平是保障

开展示范区建设的省市均高度重视提升设施装备安全水平,加快港口、码头、船舶等更新改造,有效减少了事故隐患,积极推进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强化科技兴安,大幅提升了监管效率。湖南省制定并认真实施了《湖南省渡口改造规划》、《湖南省锚地总体布局规划》等规划,为安全保障提供了硬件支撑。

水上运输方案范文第3篇

一、成立组织机构,组织

为尽快春运工作状态,全系统,是各职能的组织,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早。我局于1月1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的春运,并制定出全局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及应急方案,下设办公室(交通局安办),指定专人,以对全系统及运输企业、水上交通等春运工作的组织和组织。

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春运安全工作

在局的下,我局下发和转发通知精神、运输企业春运工作会议、张贴春运安全宣传标语和印制发放《2010年春运须知》、《致春运驾乘人员的一封信》广播、电视宣传报道等,了一系列旨在春运安全的前期工作。1月2日,我局与交警、安监等联合组织,并在县分管参加和主持下,了全县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会议。1月6日,在将乐车站,我局同隆重举行了“2010年将乐县春运交通安全誓师大会”。

三、科学组织,精心春运工作

我局权威对全县春运的调查分析和预测,即:今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3月10日结束,为期40天)全县道路旅客运输量将比去年同期增长约3%。分析今年春运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在“是客运、兼顾货运、点面”的原则下,制定了全系统春运实施方案。,行业管理要求和本县的,安排局各科室和职能及各运输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和两套春运预案(一套是甲流感的春运预案,另一套是甲流感时的春运预案)。

在局的和带领下,县运管所、局工程路政等职能科室,行业工作特点,春运工作部署。县运管所在对全县道路、水路客运运力了多次详细统计和预测的基础上,按经营资质条件要求,对参加春运的客运班次和班期密度,放宽加班车和包车的限制,以充裕的春运运力;安排运管执法人员到车站值勤,对车站运输秩序的管理。为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是全县七个渡口、七艘渡船的安全渡运工作,局安办、县运管所多次春运前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排除了多处事故隐患,在加大投入资金配齐配足渡船的设备救生器材的基础上,指定海事执法人员协助有渡口的乡镇、村春运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局工程路政股从“春运公路畅通”的思想,了县乡公路路况专项安全检查,投入资金,清理路障和设置公路警示标志或临时隔离栏。

四、职责,强化春运安全管理

我县春运工作的,道路客运安全和水上交通渡口渡运安全历来是春运安全的重中之重工作。对客运市场的源头管理,是春运安全的基础。春运,我局及安办、县运管所执法人员一直把车站、渡口码头运输安全工作检查的。在道路客运安全管理,以“三把关一监督”为原则,除增派运管执法人员进驻车站值勤以维持客运秩序外,对客车日、趟检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对客运车辆运行,除对驾乘人员证照审查和把关外,坚决省运管局和省交警总队[2002]125号文件精神,反超载、反超速、反疲劳开车的专项整治活动,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客运市场中的“宰、甩、卖”客,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在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以渡口安全管理为,以水上交通安全“三长”责任制主要管理手段,依法监督管理职能,督促乡镇渡口值班和日常安全管理。据统计,春运期间全局道路、水路安全检查活动共50余次(道路运输检查30余次,水路检查20余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30人次,检查运输车辆620辆,检查船舶60余艘次,查处违章车辆85辆次(:超载9辆、非法从事危险品运输车辆2辆、私家小客车1辆),查处船舶违章5起,现场分流旅客42人,行政处罚金额12000元。

水上运输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查处和纠正船舶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创建水上交通安全安定稳定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除治理,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通过专项整治,提升执法水平、夯实安全基础、健全管理机制、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安定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我局成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下设办公室在区地方海事处,联系电话:

四、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

1.辖管水域和渡口渡船;

2.辖管的水路运输企业和所属的运输船舶;

3.辖区内船舶违法违章频率高和水上交通事故多发的航段。

(二)专项整治内容

1.全面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基层、基础)建设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运输生产违法行为,突出“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的现场监督检查。二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继续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除治理行动,创新工作方式,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着力加大对渡口、船舶安全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宣传方式,切实提高宣传效果,重点是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四是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强化经营者、船员的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2.继续深入开展乡镇船舶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镇街船舶管理站、航运企业之间的安全责任链,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乡镇船舶和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管,有效打击非法渡运,消除事故隐患;全面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四长”责任制,建立健全水上安全管理机构和渡口、渡船、乡镇船舶及渡工档案台账;进一步完善乡镇船舶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等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船舶适航、配备齐全、船员持证上岗,确保航行秩序良好,杜绝非法载客渡运现象。

3.继续开展内河运沙船舶违法违章运输行为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对辖管水域现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载运输、配员不足、非客运船舶载客等行为。重点对船舶超载运输、配员不足、货运船舶擅自改装加高围板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进一步规范船舶航行和船员管理秩序,创造良好的水上运输安全环境。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月日一月31日)

要按照统一组织、条块结合的原则,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一要在渡口、码头和船舶集中区利用标语、横幅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二要通过船员培训班集中安全学习等方式进行宣传。三要组织有影响的新闻媒体单位,深入到整治现场作深度报道,争取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一11月30日)

1、结合安全隐患的全面排除和整治,全面掌握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加大对辖管水域渡口渡船安全检查力度。

2、围绕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计划,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防事故、保安全为目标,重点整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3.按照专项整治的范围和主要内容,在结合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统一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力求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4.不定期地深入现场,对各类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整治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交流。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1.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成效、工作经验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总结,全面评估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和水域监管现状,明确今后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2.对专项整治活动未开展或开展整治管理不力的责任单位领导、有违纪行为的有关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做到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保障。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上报区地方海事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水上交通安全及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培训、以会代训、专访等多种形式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增强水上交通安全意识。

水上运输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船舶;监督管理;问题;措施

水上运输风险性比较大,船舶监督管理是海事监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在保护生命安全、水域环境、降低财产损失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水上运输对实现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水上运输的安全性主要受人、船、环境三方面的影响,怎样加强船舶监督管理,实现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

当前中国的水上运输业发展很快,在新的经济形势下,船只的安全监督管理会遇到新的挑战,对建造船只、安全配备船员、航行要求等方面的要求和管理越来越高。伴随国际海事组织(IMO)大批新公约生效,各缔约国必须切实履行相关公约,承担相应责任,确保本国航运业与全球航运业接轨,实现良性发展。当前,在我国航运业和船舶制造业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海事部门的监督管理任务会大幅度增加,所以在新形势下,如何促进水上交通运输业的良性发展,是海事监管部门所面临的一个新挑战。

一、我国在船舶监督管理工作中急需解决的一些问题

我们应该知道,在船舶监管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有以下问题需要解决:第一、法律制度不健全。有些国际公约的义务性条款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出现责任不清楚、程序不明确的情况,另外有些制度性文件太陈旧,层次不高。第二、考核评价体制不完善。海事部门对船只监督管理工作的执行状况缺少评价和监督,会使有些单位出现监管越位或监管缺位现象,使法律的执行力受到影响。第三、需要提高船舶监管的信息化和科技应用水平。当前我国正处于船舶监管信息化转型期,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高科技的管理方法还没有应用于船只监管之中。第四、监管队伍结构不合理。船舶监管的人员流动快,而后备人才的储备不足,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没有领头人才。

二、加大船只监管工作的应对策略

1.提高基层海事执法管理能力

(1)加大对涉水工程和重要活动的船舶管理。基层海事执法人员要办好在辖区内有异常工事或海上行动时的有关海域的安保工作,在有关行政许可的前提下,对辖区内的施工活动进行严格审批,根据不同施工活动的特点,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做好重点工事的安保工作。基层海事执法人员要加强与活动组织方以及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科学制订各种方案,有专人负责,确保施工安全。

(2)对船舶配员进行科学管理。为了确保船舶配员的安全,避免伪造证件等情况的发生,执法人员应对船舶配员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在治理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行为的过程中,要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基层海事部门要依据法律,派出海巡艇在船舶码头登船检查,加强对持假证上岗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另外,要加强对基层海事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检查效果和服务水平。

(3)加大对油船、危险品运输船等船舶的管理。基层海事执法人员尤其要重视对油船、危险品船等船舶的监管工作,根据辖区水域内的油品、危险品运输的发展趋势,制定相应的检查规则和管理办法,对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的申报流程进行规范,确保运输安全。执法人员要加强对船舶运输适航性的安全检查,如消防设备是否达到要求的数量、布置是否合理,载重量是否超标等。针对不同的危险品,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方案,应对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险情。

(4)加强对渡船和观光船的监督和管理。管区内有渡口和水上旅游项目的基层海事部门,可以采用视频监控与执法人员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加大对渡船和旅游船的安全检查力度,避免水上事故的发生。为了加强渡口和水上旅游安全,基层海事部门要协调好与地方政府、渡口营运方、旅游主办部门的关系,确保渡船和旅游观光船的平安出行。

(5)提高船舶监管信息化水平及科学技术的应用水平。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缩小与国际船舶航行安全技术上的差距。引进国际先进的技术设备,加快先进设备在船舶上的应用能力。推进船只电子签证的应用工作,改善船只“一卡通” 的效用,提升签证效能。

2.对地方船舶公司要加强监管

(1)对于新建船舶公司,航运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审批程序,着重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公司上层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管理经验等综合素质;二是严格审核公司的船员情况,必须配备能够胜任该船舶运营的船员,并且保证船员的整体素质;三是不能购买超过运营期的船只。

(2)在进行船只检验时,检验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公平、公开、清廉”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保证船只的安全状况达到运营要求。

(3)严格执行船舶登记制度和安检制度。要严格遵守船舶登记制度,尤其是对于老龄船和二手船,没有安检部门颁发的特别证明的一律不准登记。海事部门要加强对老旧船舶的检查工作,如果发现船舶有缺陷,就应该要求立即整改。还要对老旧船舶建立数据库,以便实现跟踪管理。

3.加大对“黑名单”船舶的有效监管

(1)对“黑名单”船舶加大上船检查力度。海事部门对于重点跟踪的船舶可以不受6个月不在检查的限制。进行检查时,首先看以前发现的缺陷是否进行处理,对于新发现的缺陷视具体情况从严处理。对于在出航前应该纠正的缺陷,一定要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开航,对于违规情况,要严肃处理。

(2)认真执行签证关。海事管理部门要认真查看船只应该携带的有关证书,尤其是对于重点跟踪船只,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不合格且不及时整改的,不得审批其签证。

(3)对船舶动态进行严密跟踪。运用多种现代化的船只监控技术如自动识别系统、船只远程跟踪系统等对进出监管水域的船只进行跟踪,海事监管部门可以用高频通信系统与那些被列入重点监控的船只保持联系,实施监督和管理。

三、结论

为了营造一个井然有序、平安环保的水运环境,保护人民性命和财产安全,海事管理部门不仅要加强对船舶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还要加强对重点跟踪船舶的监管,同时提升海事部门的执法能力以及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能力,确保航运安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