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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并创新校本教研制度,引领教师专业成长
坚持开展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对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与能力,提升教学质量是大有裨益的。当然,在教研制度的建设中,首先必须建立成教师之间学习研讨制度,可将教师按所授课程组成不同的教研组,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定期的集体备课、相互探讨切磋,做到见贤思齐、相互提高,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展校际间的联片教研制度,邀请外校的专业教师一同参加教研活动,通过观看优质示范课堂、相互对话、座谈、研究等形式,使教师充分交流,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其次,注意开展教学反思活动,鼓励教师在教学前、教学中、教学后均开展反思活动,发现问题,共同分析探讨,及时加以解决,在反思是不断前行、不断进步。这些都是加快教师主动成长与专业发展的有益方法与途径。
二、加强教师学习制度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除此之外,还要注重教师自身学习与进修方面的制度建设,如建立教师自学制度、互助交流制度、师徒结对一对一制度,引导教师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充实教育新理念。为此,学校也积极为教师的学习与提升创建良好的平台,如学校组织开展计算机网络知识培养工作,鼓励教师利用网络这个巨大的知识载体,开展网络资源利用、相互学习与交流活动。在学习与教学手段的辅助上,可切实加强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制度建设,尽力引进远程教育资源,既能帮助老师利用信息技术更新教学观念,也可以帮助其较快地获得专业知识与技能,更好地运用在教学活动当中去。对于青年的教师或教学经验尚不丰富的老师,可由教学经验相对丰富、专业能力强的老师,与其结成一帮一的对子,相互听课交流帮助,这样既能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又促进了老教师的知识和观念能够不断的更新。
当然,如何通过学校制度建设来帮助教师专业成长方面,还要许多值得我们思考与研究的地方,如从建立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价考核制度,建立教学评比制度等来督促老师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提升专业能力,起到引领教师专业成长的效果。
关键词:高校 教学管理制度 建立 健全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和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是保障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是提高教学质量监控水平,并使教学管理制度科学化、规范化的基础性工作。
一、以学科理论为依据,提高管理制度的科学性
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必须以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管理科学等学科理论为依据,充分提高教学管理制度的科学性。教学管理是一项复杂的涉及多学科、多领域的实践活动,创新教学管理制度,必须透过纷繁复杂的教学管理现象,揭示教学管理活动的本质,使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具有可靠的科学依据。高等教育学是研究高等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对高等教育的性质、目的、内容、特点都作了理论性的阐述。在创新教学管理制度时,必须遵循高等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反映高等教育的特点规律;遵循教育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反映教学过程和学生身心成长的基本规律;遵循管理学的基本原理,灵活运用管理学的有关原则,提高教学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二、加快高校教学立法进程,建立配套完善的教学管理法规体系
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必须加快高校教学立法进程,建立配套完善的教学管理法规体系,充分体现教学管理制度的完整性。从高等教育改革开展以来,高等学校教学管理法规制度建设仍然滞后于推进现代化教学的客观要求,主要是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体系不够完善,部分领域法规制度存在空白;一些已有的规章制度没有及时进行修改,部分规章制度之间不够和谐统一;微观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滞后于宏观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因此,推进教学管理现代化,必须高度重视教学管理法规制度建设,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注重质量,尽快建立完备的教学管理法规体系。
三、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如在教务处新设立教学质量科和实验教学科,并倡导建立学习型教学管理组织;各教学单位是教学实体,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计划的制订与实施,具体负责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基地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教风学风建设以及院系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以及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秩序的管理与监督。
四、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学计划的质量管理
首先,专业培养计划的制订须遵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体现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控制总学时,放活选修课。其次,课程教学大纲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以及课程结构与教学安排的整体需要,组织教师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最后,各专业制订的实践教学大纲要充分体现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等要求,坚持高起点、有突破的基本方针,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把产学研结合作为主线贯穿于实践教学体系之中。
五、健全高校教学管理文件
健全高校教学管理文件,就需要制订一整套的教学管理文件。如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教材建设和管理、有关教学计划和课程管理、理论教学的管理、实践教学的管理、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的管理。此外,教学工作的管理还应当关注教师管理、教学资金管理、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图书馆管理、体育场地管理、学生课外活动管理等方面。
六、吸收借鉴各大高校的成功经验
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必须立足院校实际,开阔视野,广泛吸收借鉴各大高校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制定科学合理的适合各院校实际情况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如在培养制度方面,积极实行学分制、创新学分制、重修制、导师制、辅修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弹性学制等制度,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的数量,建立大学生创新教育基地;对拔尖人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行跨年级、跨专业、跨院校培养和本硕、硕博连读制度;在考核制度方面,实行教考分离、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等制度;在教学质量监控方面,实行教学督导制度、教学信息员制度,形成学生、教师、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价和监控体系;在教员管理方面,实行教员资格认定、任期考评、学科专业首席教授、特聘岗位、挂牌上课、教学质量一票否决等制度,建立教学改革立项制度,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等等,只有把上述制度建立起来,高校教学管理体系的建构才有制度保证。
总之,没有教学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就谈不上教学管理现代化。只有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才能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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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教成[19*]12号)、《关于建立函授站登记制度的通知》(教成司[19*]64号)、《关于调整函授站布局和加强函授站管理等问题的通知》(教成司[19*]84号)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以函授、夜大学方式举办本专科教育的意见》(教高[19*]2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函授、夜大学专科专业和函授站备案的通知》(教高[1*9]78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内、外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举办的成人函授教育辅导站(以下简称函授站)。
第三条函授站是举办函授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主办学校)对函授生进行教学辅导、素质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
函授站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函授生接受函授教育提供必备条件。函授站只具有承担成人函授教育辅导任务的职能,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以函授站名义私自独立办学等超出函授站职能和建站协议范围的活动。
函授辅导站在业务上接受主办学校的领导,行政上接受设站单位的领导,并接受函授站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设置
第四条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置函授站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必须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有一定的需求(包括生源、人才市场需求)。
(二)在我省设立函授站的省外普通高等学校限于部属或省属重点大学,举办专业为我省所缺专业的本科层次。
(三)为确保函授教育质量,实施有效的教学管理,外省高校在鲁原则上只准设立1处函授站,本省高校原则上每市只准设立1处函授站或校外教学点。
第五条设置函授站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函授站依托建设的单位应具备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教育或相关服务资格(中等以上专业学校或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机构),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有连续或隔年报考的生源;
(三)能配备专职或以专职为主体、专兼职结合的辅导教师,能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队伍,保证函授站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能提供符合教学要求且固定的教学场地和其他教学条件,以及良好的学习环境;
(五)能保证提供或筹集函授站的必要经费;
(六)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第六条主办学校和设站单位必须签订建立函授站的协议。建站协议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各自的职责、权力和义务;
(二)开设专业名称、培养目标、层次、学制、招生对象、招生人数、招生范围、发展规模;
(三)函授站名称、地点和办学条件;
(四)函授站站长及工作人员;
(五)函授站经费来源和管理办法;
(六)履行协议的有效期限;
(七)变更协议及违反协议的处理办法;
(八)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有关内容。
第七条设置函授站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并于每年*月底以前由函授站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省教育厅主管部门:
(一)申请设置函授站的报告,内容包括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保证教育质量的管理措施等;
(二)普通高等学校函授站备案登记表;
(三)主办学校(甲方)与设站单位(乙方)协议书;
(四)主办学校办学属性证明(是否属部属院校或省属重点大学);
(五)函授站聘任辅导教师名单和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师名单,需提交教师学历、职称、教师资格证书或聘书等复印件;
(六)函授站将开设的专业教学计划;
(七)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函授站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
(八)用作函授站场地产权证明,租赁场地合同,并有消防、卫生防疫部门对建站场地检查的合格文件;
(九)当地具有法人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报告(资产来源、资金数额、资金使用情况、产权所属等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须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上报。
第八条凡在我省设置函授站均实行省教育厅年度审批备案制度。凡普通高校在鲁设置函授站,无论何种隶属关系,均须经主办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批。经省教育厅批准设置的函授站名单于每年*月底之前报送教育部备案(,并在新闻媒体公告,未经批准和备案的函授站,学校一律不得在鲁安排招生。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主办学校的主要职责:
(一)及时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函授教育的方针、政策;
(二)对教育质量和在函授站所进行的教学环节负责,指导函授站辅导教师的教学工作;
(三)制定函授站协助学校进行招生、教学过程管理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派遣主讲教师,有本校专职教师担任主讲教师的课程不得低于60%;
(五)每学年对所属函授站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以及表彰。对不能保证办学条件、管理混乱的函授站,应会同设站单位进行整顿;对不能保证辅导教学质量的函授站,应予撤销;
(六)定期召开函授站工作会议,安排工作,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七)组织函授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函授教育方针、政策和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条函授站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办学校做好在本站所在区域的招生工作;
(二)协助主办学校做好本站函授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三)承担主办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下达的教学辅导任务,做好有关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及时、准确地向函授生分发教材和辅导材料;
(五)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教师和函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条件;
(六)推荐辅导教师,并做好辅导教师的管理工作;
(七)做好函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与函授生所在单位联系,争取单位对函授生学习的关心和支持,解决其学习中的困难;
(八)及时向主办学校反映函授生、辅导教师对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九)健全行政、教学辅导、后勤、财务等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十)协助主办学校做好课程考试组织工作,搞好考场建设,严肃考风、考纪;
(十一)严格执行学校和函授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工作,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函授站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十二)每年*月底以前向主办学校、设站单位、所在市教育局报送年度自查报告;
(十三)履行建站协议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十一条设站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主动配合主办学校落实函授站的建置,提供为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条件;
(二)解决函授站正副站长、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教师的编制、职务聘任和工资待遇问题;
(三)做好函授站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四)定期研究和检查函授站工作;
(五)及时传达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
第十二条各市教育局职责:
(一)及时向本区域函授站传达国家和省有关函授教育的方针、政策;
(二)对本区域函授站依法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保证本区域函授站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
(三)每年定期组织对本区域函授站办学情况的检查工作,并及时向省教育主管部门书面上报各函授站的检查情况材料;
(四)配合省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函授站年检及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省教育主管部门职责:
(一)传达国家有关函授教育的方针、政策,依法对在本省范围内设立的高等学校函授站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二)每年*月底以前接受并审核函授站申请材料和年度自查报告;
(三)定期组织专家对函授站开展检查评估工作;
(四)每年*月底以前公布并向教育部上报我省同意备案的高校函授站情况;
(五)审核省外高校在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第四章经费
第十四条函授站所需经费,由设站单位提供或筹集。
第十五条函授站的经费,必须用于函授站的教学、管理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不得挪作他用。每年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函授站当年的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并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六条主办学校及其函授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情况,由省教育厅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顿、责成主办学校停止在该站所在地区招生或撤销该函授站。
(一)未按本办法设置函授站的;
(二)不履行函授站职责和建站协议的;
(三)不能提供基本的教学条件的;
(四)不按规定招生,管理混乱,学生投诉较多,存在不稳定因素的;
(五)以函授站名义从事私自独立办学等超出函授站职责和建站协议范围活动的;
(一)教学管理制度局限于“管”而非“教”
传统的教学管理制度以管理者为中心,新建本科院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尚未完全跳出传统的理念框架。目前,新建本科院校教学管理制度中,缺乏真正的“以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的理念。首先,教学管理者从始至终主导着教学计划,学生不仅未能真正参与其中,也未能够了解和掌握目标教育。其次,教学管理制度重心在于约束与惩罚,过分强调学生应该遵守纪律与履行义务,忽略学生所拥有的权利与自由。最后,教学管理者缺乏对教师创新性教育的引导以及对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教学服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教学质量、素质教育和人才的培养。
(二)教学管理缺乏规范性与灵活性
教学管理需要完善的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作支撑,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教学管理体系的完善是新建本科院校教学管理中应该注重的。目前,许多高校教学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存在一些缺陷,如教学观念和教学意识有待提高,缺乏服务意识和对学校现有教学管理制度的全面了解等。还有一些教学人员因繁杂管理事务缠身而忽视对新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另外,在传统的本科院校管理方面的影响下,新建本科院校的教学管理权力基本集中在教务处或教务中心。这种管理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架空了院系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自主决策的权力,致使一些教学管理的工作人员很难参与到教学管理的基本建设工作中。
(三)教学管理理念难以对接社会需求
随着科技、社会经济发展,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不断提高。但是,学校的教学管理理念没有跟上社会的发展,存在不少问题。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一是目前某些高校的专业教学与社会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专业培养内容与人才培养模式都存在滞后性,难以满足基于科技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市场需要。二是偏重书本知识,忽视实践,仅仅局限于追求学历文凭已经不能满足实际社会需求。三是传统的教学理念和相对落后的教学手段不适应当今信息化社会的发展,也不能培养出综合型、创新型和高素质的适应现代化信息社会的人才。
二、新建本科院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方向
(一)落实“以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理念
新建本科院校的各项工作应该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并将这种工作理念真正落实到每一项的工作中,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服务性教学。因此,新建高校要从两个方面着手建立健全服务型的教学管理制度。第一,建立全面的教育教学沟通体系。教学管理制度要从以管理者为中心转移到以教学为中心,实现学生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公平性,教师与管理者之间的平等性。建立相关的教学管理制度,使学生真正参与到教学全面计划。同时,学校要综合考虑当今社会的人才市场现状和企业实际需求采取相应措施,搭建起学校、企业以及学生之间的多向沟通桥梁。第二,加强对学生的专业指导。学分制是当今高校惯用的教学模式,因此有必要引导和鼓励创新性教学,加强对学生的专业指导。针对学生的专业选择、学习方法以及实践能力等多方面开展对学生的专业性、深入性指导,促进学生对自己专业培养计划的建立。此外,建立教学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和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既可以让学生了解到自己的专业学习方向,也可以让学生自由接触和学习到自己感兴趣的教学资源。
(二)提高教学制度的规范性和灵活性
新建本科院校要跳出传统高校的管理体制,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内部管理体制。一方面,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注意对教学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和指导。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还要在教学管理过程中,增强服务意识,实现规范化教学,做好服务工作。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教学管理体系和教学管理岗位,适度降低教学管理中心,既防止教学管理过程中的权力集中又要防止权力架空,应赋予院系对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的管理和自由决策一定权力,确保对人才的直接培养职能的实现。
(三)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
高校教学管理改革应适应社会发展潮流。新建高校必须密切关注就业市场,注重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适应实际社会需要。同时,新建高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要从转变教育教学思想和观念入手,在现代化、科技化的本科教育背景下确立人才培养的定位方向;推进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的理念;实现教学管理制度的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创新专业结构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将管理理念更好地融入教学过程中,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三、总结
摘要: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核心任务,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的好坏。目前我国大学的教学质量保障更多地是以制度来进行保障,这种制度安排具有一定的有限性和局限性。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不仅需要合理的制度安排,更应突出教学质量文化的培育形成。
关键词:大学教学质量保障;制度;文化当前,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已经成为世界高等教育范围内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已经稳居世界第一,国家层面提出了从“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的转变,衡量高等教育强国的一个重要维度即是质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并且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列为首要内容。2012年3月,国家教育部了《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三十条)》和《高等教育专题规划》,把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作为未来一段时间高等教育工作的重心。大学教学质量如何保障,其理论和实践都是世界性难题,而大学教学质量保障背后都隐含着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影响。因此,本科教学质量既要有教学质量保障制度的设计,更需形成一种教学质量文化。
一、大学教学质量及其保障
大学教学是大学师生在教学的对话与交往中,进行高深知识的传播和促进心智发展的学术活动。大学教学质量在特定的背景下,总是与不同的教育价值取向相联系。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来看,政府是从国家发展需要,通过制定相关的高等教育法令和政策来对大学教学质量施加影响。政府通过公共财政投入,规定相关大学课程教学内容和教材,调控大学学科和专业结构布点及招生规模,引导高校分类及合理定位,制定基本的办学准入标准和评估体系,使大学的教学活动符合公共利益需求。高校通过加大投入,吸引优秀师资和生源,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社会关注高校人才培养效果,市场衡量高校培养的人才素质和能力是否满足相关行业的需要,以促进各行业竞争发展。学生是大学教学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通过参与学习过程,在专业的背景下选择学术发展需要和职业发展需要,实现个体价值。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最核心的内容是教学质量的保障。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高等教育民主化和大众化进程,世界范围内开始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运动。国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主体经历了从高校到高校-政府-市场共同参与的转变,高校-政府-市场三者在质量保障中的力量既有冲突也有均衡和制约,并且出现了代表中立立场的中介机构介入教学质量保障,成为了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的多元利益共同体。大众化阶段,不同类型的高校就会有多样化的质量内涵。对于国外的教学质量保障而言,通过政府部门直接实施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活动不是最主要的方式,更多的是以政府立法、拨款、社会组织以及大学的自我评价和改进为主。而大学和研究者也更多地把视角转向更为微观层面的教学质量影响因素,更加注重教学质量评价的学生参与,包括学生的学习体验、学习满意度、学习方式、个体发展等因素。此外,对教学学术、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课程有效教学、教师教学发展、教学服务与管理等因素也有了很多基于实证调查研究的成果。
二、大学教学质量保障组织、制度安排及实施效应
大学教学质量需要有相关的组织及制度来保障,分析中国大学教学质量保障组织及运行情况、教学质量保障制度的设计及实施效应是研究大学教学质量保障的一个视角。本文所指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组织和制度,是指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内部成立的组织及颁发实施的相关制度文本及制度依据。
(一)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组织及职能
1.国家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组织及职能
国家层面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不同组织因其性质和职责的不同,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方面所发挥的职能也不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是教育行政组织,其组织职能体现在高校教学宏观管理方面,在高校教学宏观管理、学科专业设置、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方面起到指导作用,代表政府对高校的本科教学质量进行外部宏观调控指导。成立于2004年8月的教育部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是行政性事业组织,定期采集和公布各高校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通过五年一轮的高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与相关行业共同进行专业认证,对社会评估机构进行资质认证,开展专家培训,以外部评估促进高校建立内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全国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组织职能侧重于开展大学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是一个研究性质的机构。2013年上半年成立的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则是由109个分教学指导分会组成,是非常设学术组织,由各个国内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这些专家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并取得相关教学成果。分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高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地方政府的地方高校教学质量保障组织相应地由负责高等教育的教育行政管理处室、地方教育评估组织、地方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
2.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组织及职能
高校层面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组织是由各高校的教育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督导团、基层学术组织(包括学系、教研室、实验中心、工程中心、实训中心等不同层级的基层学术组织)、其他组织共同组成,这些组织是开展教学活动和评价教学质量、保障教学质量的实体性学术组织。可以看出,基层学术组织在人才培养质量中虽然组织层级较低,但是人才培养的教学工作是由基层学术组织来承担,在本科教学工作运行中。基层学术组织的教学工作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决定因素。
(二)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安排及实施效应
1.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制度及实施效应
2007年初,国家启动了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一期建设。中央财政投入25亿元面向全国本科高校开展建设。质量工程建设以项目的形式进行,各高校须向教育部进行申报,一期工程围绕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认证、课程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教学团队与高水平队伍建设、教学状态数据公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展开建设。
从质量工程一期建设实施效应来看,国家教育部选择了基础性、全局性、引导性的建设项目,并要求省、校开展相应的质量工程建设,基本构建了国家-省-校的三级质量工程建设体系,对树立本科教学质量意识起到一定的作用,产生了一些教学成果,使师生直接受益。但是质量工程建设以项目申报的形式开展,存在着高校对数量较少的项目的激烈竞争。项目建设经费一次拨付到位,但是并无相应的评价、中期检查和验收环节。项目建设存在着重申报轻建设、部分项目建设内容雷同或相似等问题(如同一门课程出现多门国家级精品课程)。项目建设以对教学资源的投入为主,项目申报逐步演变为对经费的竞争。在项目建设中,高水平大学由于自身的办学优势而获得的建设项目较多,旨在提升全国所有本科高校本科教学质量的项目设计加大了马太效应,弱势高校在本轮竞争中得到的项目少,教学质量保障面临更大困难。
2011年下半年,国家启动“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中央财政拟投入建设经费40亿元开展建设,核心仍是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目的。围绕专业教学国家质量标准、专业综合改革、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与共享、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设置相关建设项目,着力改革体制机制,力争解决影响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问题,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在各高校办学投入稳步增长的基础上,力争处理好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规范管理与改革创新、内部发展与外部适应等关系。从二期质量工程的建设方式来看,主要还是采取以项目申报和项目建设的形式进行。因此,若不把项目建设的监控环节做好,仍然不可避免地出现资源和经费竞争,以及重申报轻建设的情况。
2.本科教学评估制度及实施效应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加快,精英高等教育向大众化高等教育转变的过程中,本科教学质量问题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2002年,教育部出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2003年,中国确立了5年一轮的教学水平评估制度;2004年8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正式成立。2003-2010年,国家对全国的本科院校进行了首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从首轮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来看,全国高校使用同一标准,指标体系高度关注“三个符合度”,但是方案设计的涵盖面太广,量化指标更多的是学校办学的最基础的资源和条件,而定性的质量标准又不易判定。在首轮教学评估中,出现了形式主义、过度关注评估结论、不注重平时教学质量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
2011年开始,各高校开始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这成为本科教学的常态监控举措的内容之一;2012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2013年上半年,教育部开始在4所高校开始试点审核评估,明确了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控为主要内容的高等教育教学评估顶层设计。
衡量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还是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价中国大学的教学质量,要对大学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实施的一系列教学活动进行评价,对培养效果能否达到预设的人才培养目标做出评价。但是从中国的本科教学评估制度来看,政府主导的评估方案和评估工作,还是注重以外部为主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手段和举措,“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内部为主的高校自身的教学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起来。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和有效学习效果、个性发展的教学质量评估在理论和技术上都涉及复杂的影响因素,学习质量评价操作起来也很困难。在政府主导的评估体制下,一些高校应付本科教学质量评估,为评估而评估,出现高校教学质量自我评价良好,第三方评价缺位,而学生和社会认可度不高的困境。
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制度及实施效应
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985”高校在教育部的要求下首次向社会公布了各自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公布后引起了很多媒体和高校师生的关注。此后,各地方政府也要求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公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公布报告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被认为是高校完善内部治理、充分行使办学自、公开人才培养质量、回应社会质疑的表现。从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制度的实施效应来看,高校对教育质量、教育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教学工作质量、教务工作质量、教学评估的理解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报告行文体例,也反映出本科教学思想存在着一些混乱,这从不同高校的培养目标雷同和模仿可以看得出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信度和效度的可比性低,以基本教学状态数据来反映教学质量,并没有真正揭示本科教学质量的真实状态。此外,报告存在报喜不报忧的状况,报告内容侧重于传统的学术标准和学生就业率上,但是对于多样化的质量观和就业质量,反映不出真实的教学质量状况,报告的公信力不够。从各高校质量报告的数据来源――全国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来看,高校更多的是填报数据,政府和高校都没有将详细数据公布于社会公众,高校也很少把状态数据切实地应用到本科教学质量的改进工作中,高等教育研究者对本科教学质量的研究缺乏最基础的、翔实的、多维度的教学数据信息。
4.高校内部本科教学质量制度及实施效应
高校内部的本科教学质量制度以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为主,涵盖了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堂教学规范、实践教学、教研教改、教学管理等方面。从实施过程来看,高校本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主要是规范性制度,制定和修订的周期相对稳定。高校质量观的变化会使教学质量观也发生变化,教学管理制度对保障教学质量的影响会有滞后效应。作为规范性的教学制度在衡量教学质量方面,更能体现出来的是对教学管理质量的控制和约束,而具体到师生的有效教学和有效学习方面,教学管理制度对教学质量评价所起的作用很小。在高校内部的制度安排中,不仅有教学质量的制度安排,也有学科建设、科研水平、社会服务激励的制度安排,基层学术组织及其成员,会在以资源竞争激励导向的制度安排中进行取舍,当教学学术及教学文化在教学共同体中还没有形成,在教学激励与科研激励差距较大,教学与科研经费投入、社会服务激励投入差距越大的时候,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对提高教学质量的影响作用就越弱。
三、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制度的有限性与局限性
从宏观到微观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安排和实施效应可以看出,本科教学质量制度并不能对本科教学质量进行充分保障。将大学教学质量保障局限在组织和制度的范围,更多地是停留在操作程序规范和技术层面,体现的是一种工具性价值,而非目的性价值。制度保障有着一定的有限性和局限性,其具体表现如下。
(一) 政府问责与绩效考评的利益密切相关
从制度制定的政策过程分析可以看出,主导宏观和微观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制度主体,是以政府为导向的外部评估保障。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高校的本科教学质量面临着政府的问责,同时政府对高校的教学质量的绩效考评又关系到高校办学的利益。在政府问责和绩效考评的压力下,各高校更希望交出一份使政府和社会公众满意的质量报告。在政府对高校的办学具有很大的主导权的前提下,致使高校尽力地规避政府对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问责。哈佛大学前校长德里克・博克曾说道:“尽管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然而问责的实施并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原因有二:其一,大学教师并没有参与标准制定的过程,因此政府所设立的标准并没有对大学课堂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其二,政府的措施往往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对大学的教育改革没有起到多大的帮助。”[1]
(二) 激励机制与人才培养存在偏差
从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制度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来看,一些本应是本科教学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却成为了制度保障的规定条款,比如,教授必须给本科生授课,职称评聘必须完成的教学工作量,指导青年教师教学发展,承担相应的教学研究项目,取得若干教学成果。高校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也相应地进行校级的本科教学工程建设,出台更多的教学激励办法,建立教学评估组织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这些保障本科教学质量的制度安排主要是以教师为中心,都没有触及到本科教学核心的关键问题: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这就牵涉到了具体的微观层面的教学方法改革、教学内容选择、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转变、学习参与度与满意度、自主学习能力和个性培养活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在微观层面的人才培养活动中的实施效应有限,而微观教学活动质量更多地是依靠师生教学质量文化影响下的教学实践活动。
(三) 制度导向与实践相背离
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制度是以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全体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为目的,从而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但是从部分保障制度的实施效应来看,部分教学项目还存在着项目竞争及经费竞争,保障教学质量的制度设计属于短期的建设目标,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教师的教学研究自由造成一定的干扰。从大学排行榜来看,各种大学排行榜很受政府和高校的关注,用大学排行榜来衡量高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成为很多大学办学的追求,但是大学排行榜对科研项目和成果的评价指标更容易量化,对于教学的评价指标更是以教学项目、教学成果奖励来评价,会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分类发展造成影响,使不同的高校模糊了自身的使命,误导了本科教学质量的提升路径。
(四)教学与科研制度安排的割裂与耦合
从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和实施效应来看,有一种容易出现的倾向:教学与科研制度的割裂,在有限的时间内,教学制度和科研制度会产生很直接的冲突和矛盾,在教学还是科研之间做出选择成为一个大学教师的两难选择。出现这种情况时,教学制度安排更多让位于科研制度安排。如果将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相割裂,将教学和科研制度安排用于教师职称职务晋升、大学排名、院校等级划分等,已经背离了人才培养这个大学教育最根本的目标,势必会降低教学质量。博耶提出“教学学术”的术语后,使大学的学术活动更具包容性。“教学学术”的支持者认同:大学的教学活动,也是一种学术活动,教学活动也具有探索性、非计划性和偶然性。教学学术被认为是大学教学领域的新范式,并直接影响了学术评价的准备和方法,它试图弥合教学和科研之间的割裂,扭转对教师评价的公平和公正,提高大学教学质量。伯顿・克拉克认为 :“高深知识是学术系统中人们赖以开展工作的基本材料,而教学和研究是制作和操作这种材料的基本活动。”[2] 实际上,教学和科研是人才培养的一体两面,世界一流的高水平大学既有卓越的教学传统,也能够坚持高水准的科学研究。教学和科研的落脚点都是人才培养,教学和科研不是也不应相互割裂,而是可以互相耦合,这种耦合不仅可以在制度上实现,更应在文化上融合。
四、大学教学质量保障视角的转换:从制度到文化 (一)大学教学质量保障的文化影响
对于英国古典大学而言,“知识的教学”是作为大学原初的职能。在纽曼看来,大学是一个传授普遍知识的场所,他把大学的功能定位为教学,通过师生间亲密无间的知识传授、探索,形成了英国古典大学的高质量的学术水准和精英绅士教育传统。英国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背后的文化意蕴,即坚持提升高标准的教学质量,这种高质量的教学后面隐含了英国传统大学强调和捍卫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学者自律,特别是以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为代表的英国历史优秀的大学始终坚持学院制、导师制,并成为师生共同的教学信念。这种建立在自由、自律基础上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文化,把大学卓越的教学质量看作是大学的使命和宗旨之一,维持了英国的大学学术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质量。
德国古典大学高标准的学术研究并不排斥教学,而是通过研究达到教化的世俗人文主义,从而实现精神的自我修养,赋予个人以个性培养,扩展个人最大的才能,并且通过科学而达教化成为了一种道德上的责任。德国大学强调教学与科研的结合,突出师生的精神交往,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扩展知识的疆域,从而完善人的理性,形成人生意义的完满追求。在德国古典大学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中,以柏林大学的崛起为代表,也蕴含了自由、自治、自律、寂寞的质量文化。
从美国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来看,经历了从外部的认证活动到院校内部自我评估的转变。美国大学内部建立众多的院校研究机构,既有为改善院校管理、为大学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分析处理信息,也有建立起自我负责、自我监督的内生质量文化。这种非政府、社会中介组织对美国高等教育的认证和大学质量的自我评估,是美国大学适应社会市场竞争的需要。美国高校多元质量观和多样性质量标准,使得美国高等教育呈现出很强的适应性和多样性,使美国高校成为全世界最为发达的高等教育系统。
(二)以文化促进大学教学质量保障
从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实际情况来看,制度安排并没有对“大学本科教育的基本目标是什么?如何评价本科教学的实际成效?”做出很好的回答。因此,哈佛大学前校长德里克・博克称:“本科教育是一个‘黑箱’,没有人知道其质量究竟发生了多大的改变。正是因为大学教师对教学敷衍了事,才导致本科教育陷入了如今不尽如人意的境地。”[3]
从20世纪80年代起,在世界高等教育质量范围内兴起了质量保障运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运动经历了从建立各国和各地区的质量保障组织机构,到政府和市场利用绩效指标进行绩效管理,从外部质量监控保障走向内部质量监控保障,并已经呈现出从质量制度管理向院校自身的质量文化建设的发展趋势。质量文化的术语也是从企业引入高等教育领域的,也表征了高校对质量文化提升教学质量的期待和愿望。欧洲大学协会于2002-2006年就实施了“质量文化项目”,于2009-2012 年进行了“质量文化检查”,旨在强化高校内部的质量文化建设。大学教学质量文化意味着院校组织成员共享的教学价值、使命、信念、责任、期待。在这里提出教学质量保障从制度到文化,并不否定和忽视制度,并且教学保障制度背后也有文化的影响,而是提供一种教学质量提高的反思性文化分析视角。
从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实践来看,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起就开始建立教学发展中心或教学促进中心,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和国内高校也着手建立了类似机构,开展了一系列教学研究和改革、教师教学培训与服务等活动,追求卓越教学,这也是高校内部重视教学质量文化建设的举措。世界范围内教学学术运动的兴起,也是对大学人才培养功能的教学文化复归。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的视频公开课和大规模开放课程(慕课,MOOC)的迅速发展,也体现出了大学致力于形成教学学术共同体,致力于打破大学教学的时空局限,致力于改善教学质量,形成一种人才培养的教学质量文化氛围。
大学师生学术共同体的教学活动,其文化的意义就在于形成自觉自律的集体行为方式,赋予个体自由充分发展。大学的教学活动本身是一种文化活动,也是人类社会文化传播和创造新文化的途径。大学教学是学生完成“文化双向建构”的过程。教学活动渗透着师生的思想信念、责任、价值、希望,教学质量文化建构的方式是通过对话与交往。任何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和标准,只有成为师生的共同信念和自觉追求,并形成教学质量文化的氛围,才能真正保障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