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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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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制度

生态保护制度范文第1篇

所谓生态利益,即指自然生态系统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和环境条件产生的非物质性的有益影响和有利效果,生态经济学中谓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最终体现为人们对良好环境质量需求的满足。

从利益分析的角度审视,当代生态危机产生并加剧的根源,是人们对生态利益、资源利益、经济利益等不同利益诉求及其冲突引致的。在制度层面,加强对生态利益的法律调整,对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进行协调与平衡,抑制利益冲突和不当利益诉求,是解决环境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

生态利益法律调整的正当性

生态利益是具有价值属性的新型利益。工业革命以来,伴随着严重的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的出现,人们逐渐认识到环境资源是有价值的,从而修正了传统环境资源无价值的观念,肯定了生态利益的价值属性。1967年美国经济学家克鲁蒂拉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自然保护的再认识》一文,提出了“舒适性资源的经济价值”理论。他认为,与传统经济学中可耗竭的矿产资源(例如石油、煤炭、矿石等,又称为“开采型资源”)一样,一些稀有的生物物种、珍奇的景观、重要的生态系统,也能提供效用,具有价值,这类资源可称之为“舒适性资源”,保护舒适性资源,或者把这类资源的利用程度严格控制在可再生的范围内是十分必要的。

生态利益已在社会成员之间产生了普遍的需求性和广泛的冲突性,亟须法律对其进行确认和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态与资源的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和生态公共产品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生态利益上升为一种具有普遍诉求且广泛冲突的新型利益。近年来,一系列群体环境事件的发生,已充分说明了生态利益与资源利益、经济利益冲突的剧烈性。环境法是应对环境问题而出现的新兴部门法,应当对生态利益加以全面保护和调整。

现行法律对生态利益的调整缺位

通常意义上,环境法律体系被划分为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两大类。长期以来,由于对生态利益的价值属性认识不够,我国在生态保护方面的立法也比较薄弱,仅涉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地域环境保护,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自然文化遗迹保护的单一立法等。生态保护的专门立法没有形成体系,一些重要的生态利益保障制度,如生态利益的有效供给制度、合理补偿制度、生态损害的预防救济制度没有完全建立,导致生态利益经常被侵害或面临被侵害之虞。

实践中出现了一批治理荒山、沙漠,发展生态产业,改善局部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却不能得到相应激励和补偿的案例。比如,在毛乌素沙漠边缘,陕北定边县农民石光银、靖边县农民牛玉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农民白春兰等人,举全家之力坚持栽树治沙近20年,分别营造起大片生态效益明显的林地,构建起一道道防风固沙的绿色屏障,为生态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国家对生态林实行严格的禁伐政策,而现行法律缺乏相应的激励保障制度和补偿制度,这些治沙造林大户同时也成了欠债大户。

生态利益保护需要制度设计实现

生态利益的保护和调整,需要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来实现。针对制度缺失的现状,当务之急是要着力构建生态利益保障制度,如生态利益有效供给制度、生态利益合理补偿制度、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等。

第一,建立生态利益有效供给的保障制度。植树造林、防风固沙等人为活动可以引致生态利益的增进,由于生态利益的供给往往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如果缺乏相关的激励机制,绝难持久。环境法律制度的功能之一,就是要通过对生态利益供给者的有效激励,促进生态利益的持续增长。通过税收、信贷、技术扶持、财政投入等激励措施,鼓励生态产业的发展,倡导循环经济,促进生态利益的增进。

生态保护制度范文第2篇

在人类共同的历史中,都经历过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和神灵崇拜的阶段,作为一种世界性的文化共生现象,原始的傩文化在世界很多地区都有存留,比如美国的“万圣节”、德国的“魔鬼大游行”等都是这一原始文化遗留的痕迹。但中国的傩文化因其保存的完整性和丰富性,堪称“世界的瑰宝”。然而这一不可再生的瑰宝,今天却亟需我们的保护。

在流传至今的傩戏表演中,我们看到的是原始崇拜和生命意识的冲动。色彩艳丽的傩画像、造型夸张的傩面具,透视出原始人类心灵深处深沉的忧患意识和对未来美好追求的强烈欲望。历经几千年而不衰的傩文化,涉及民俗、音乐、舞蹈、美术、服饰、戏剧等许多艺术门类,也涉及人类学、社会学、民俗学、宗教等诸多研究领域。

然而,这些多姿多彩的原生态资源在讲述先人故事的同时,也在经受着不同程度的破坏。粗制滥造的仿制品大量流传,真正古老的面具却因为得不到有效地保护而变质、损害。在一些地区,傩文化正在变调、变味,它的学术价值也受到影响。

生态保护制度范文第3篇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软件与艺术设计系,江苏 南京 210015)

摘 要: 面对着全球化经济发展与现代文明的冲击,通过保护民间文化的原生态艺术特征与文化空间可以真正地实现非物质遗产保护的理性发展。首先要在社会学、人类学、美学和生态学等学科的综合基础上建立一套符合我国民族传统与民间艺术特征的审美导向与评价体系,建立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体系;另外,利用现代媒介的人性化特征,使其成为非物质遗产保护与发展的新型传承方式。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民间文化;理性

中图分类号:G02文献标识码:A

Promoting the Rational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Nation’s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i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Original Culture

XU Ling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性、行为性和综合性的人类遗产的重要资源,是特定文化群的历史文化和价值观念的传承。根据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定义,非物质文化是存在于民间的传统的和俗世的文化,是典型的原生态的文化。从民间的服饰建筑到风土人情,它体现着各个文化群体独特的历史发展与精神文化,是一个民族与国家历史文化的重要部分。但是在现代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迅速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这些处于弱势的非物质文化受到极大的冲击,甚至有学者声称每一秒钟都有一种传统的文化形式在消亡。因此,如何挽救我国丰富但又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认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理性的反思,要处理好它们自身的原生态文化特性与民间文化传承的独特性,才能有效地保护好这些关乎国家前途与命运的宝贵文化遗产,促使现代文化的多样性的良性发展。

从实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角度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中心、重点、主旨均在‘民间文化’”。[1]它的文化空间是一个集中了民间和传统文化的地点。这一定义力图“从历史、艺术、人种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或文学角度来看具有特殊价值的民间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点是民间的文学、民间的艺术、民间的文化。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层面:(1)诗歌、神话、传说等的叙事的表演的公开的口头表述;(2)节庆或礼仪活动中的音乐、戏剧、歌舞等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如人的出生到死亡的一生中的成年、结婚等各种仪式,有关四季的仪式等;(4)有关自然界的知识和实践,包括农业活动、气象、医药、航海、冶金等的各种知识和技能。这些从口头表演、衣饰器物到知识实践等的民间文化形式与占主导地位的官方文化相比,是一种处于社会发展的底层的具有边缘特征的俗文化。这些语言、歌唱、舞蹈等都是一种以“人体器官、行为和传人”为载体的“人体文化”。这些无形的文化遗产也是一种行为艺术,以口头传承的形式代代相传。这种非文字的文化流传方式使得这些非物质的文化形式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它们“是一代代口头传承的多民族活态文化传统,是一部用人民的生存行为和生存情感构筑成的文化史。”[2]但由于未受到主体文化的尊重,这种活态文化传统同时也非常脆弱,自生自灭,极易受战争、自然灾害等外力影响而随时消亡。

“民俗文化和民间文化最本质的特性就在于它是社会性的普遍的大众的”,它们培育了“社会的一致性”。[1]丰富的民间艺术,不仅仅是艺术范式,更是不同的群体对自身的文化价值、文化存在的和在社会大群体中的文化地位的确立,是对自身认知在文化领域内的反映。这些文化范式所承载的宗教、伦理、社会次序等理念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多元体现。这些普遍的文化精神是为了更好的生存而发明创造的,每一种形式都有它的物质和精神功能,成为民间大众普遍遵守推行的行为方式、价值准则、作为能力等。通过历史的传承和空间的传播,各个具体的民间文化范式得以在一定的群体内流传继承,具有典型的原始文化的特征。由于受到对自然认知不足的限制,对自然现象蒙昧无知的敬畏与崇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普遍存在,这种混沌的多位一体的认知是人类发展的必然阶段。这些以人传授的方式积累的原生文化意识在表象的深层,构筑了一道“集体无意识”的风景。正是具有强烈原始状态象征与比喻意义的活态文化构成了民族文化独特的原生态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扎根、生长、发展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才是其作为遗产的整体价值所在。当我们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渊源与发展特征时,对它们的保护与发展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它们所扎根的原生态文化空间。

具有深厚民族历史积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扎根于民间的文化空间,呈现出与现代文明截然不同的原生态文化的特征。“原生态”本来是专用于自然生态保护的术语,现在被引入文化领域,成为界定文化的一种特征或标记。原生态,是生命之态,是自然之态,是生活中最基础的艺术之源。原生态体现自然的形态与生态特征,是民间的乡土环境、人文历史、民族风俗融为一体的多元的文化空间。在这种生活中的文化空间中,不同于我们经常接触到的具有专门的理论、艺术流派等的正统绘画艺术、音乐艺术等,这些活态的原生的艺术不脱离生存发展的自然与人文环境,是与民俗、民风相伴的一种特定的生活与表达情感的方式,是活态文化承载的朴素的生存与繁衍哲学最自然的体现。虽然这些艺术遗产的存在往往是自生自灭,但它们具有极强的生命力,深入到民间生活的各个层面,是民间各种生活诉求的精神体现,但它们又不是做给他人看的,它们是生活的艺术。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文化特征不是一种可以商业化界定的自然状态,它本身是一种生活,是一种自在的自我欣赏的文化,是民族的深层心理的体现与维系。纵观人类的历史,这些民间的文化形态丰富,具有民族文化价值与心理认同的共性特征,成为民族文化发展的口头的活态的历史见证,也是现代文化发展的根源与保证,是保持现代文化多样性的生命源泉。从濒危的昆曲到热闹的年画,从各民族的服饰到不同节日的风俗,它们都能让现代的观者体验到来自自然艺术空间的美的冲击,体验到民族文化的强大的艺术感染力,而它们只是以最自然的形态展现出现代商业文化所所忽略的原生态的文化形式。

但是不可否认现代化的经济发展已经对原生态文化造成相当大的冲击。尤其是现代工业生产和城市化的生活方式都对原生的自然生态造成毁灭性的破坏。正如著名的理论家詹明信指出的那样,“全球化在各地都在标准化。这种标准化影响到文化问题,使文化也产生了标准化,相同的媒介在全世界到处宣扬。目前的文化远不是差异大的问题,而是越来越趋向同一的问题”。[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里提到“变化中的社会和经济条件”使文化遗产越来越受到破坏的威胁。而近几年的有形的和无形的文化遗产的濒临灭绝的状态也很好地说明了这种现状。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文化空间多包含着从自然状态到生态状态诸多的原始农业文化因素,在当今外来商业文明的快速冲击下,这种文化空间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一方面是现代的社会理念与价值观的迅速转变与建立,主流文化、时尚文化以及文化市场在现代传媒快速发展的影响下,严重缺失传统因素或民族自我意识。另一方面,来自民间的文化一直被主体文化所忽视,处于边缘地位。当现代传媒将商品文化生动地呈现在一直处于原生态文化背景中的民众时,主流文化的强大影响力以及一直存在的不被认同的心态和否定的态度也导致这些原生态文化迅速地失去受众。同时,这种由于长期历史、社会等原因造成的民族文化的自卑感使得活态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处于一种缺少积极引导与有效保护的状态,这也直接导致这些传承这些活态文化的人才的流失甚至是后继无人。

因此,为了有效保护与积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需要建立符合我国民族传统与民间艺术特征和文化空间的审美导向与评价体系,在社会学、人类学、美学和生态学等学科的综合基础上建立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体系。在此体系的指引下,建立对民族文化的自觉与尊重的文化认识与文化责任,加强对原生态文化的更加深刻的文化诉求。“如果没有理论和学术为后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最终一定是杂乱无章,事与愿违”。[4]

作为“文化分类的一种”和“观察文化的全新视角”,“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文化保护体系的学术背景或学科技依据更多的侧重于人类学、文化人类学的标准”。[1]这种科学合理的体系可以帮助我们从人、历史、文化和生态的角度确认、研究、保护与发展我们的丰富的活态文化。广义的人类学是一门设计多重角度与学科领域的研究,它的许多研究成果帮助我们对人类的文化有更加丰富与科学的认知。人类学从人的角度研究人类的体质和社会文化的科学。现代人类学在人类传统的解剖学和生理学研究基础上,进一步从体质、文化、考古和语言诸方面对人类进行广泛综合的研究。体质人类学从生物的角度研究包括人类的起源、发展、种族差异、人体与生态的关系等内容,并在如人类进化的研究、人种学的研究等领域形成一些技术性手段和许多理论和分析方法。文化人类学从文化的角度研究人类文化的起源、发展变迁的过程、世界上各民族各地区文化的差异,探索人类文化的性质及演变规律。文化人类学最突出的是对人类的婚姻家庭、亲属关系、宗教巫术、原始艺术等方面的研究。考古学则在对有关古代的人工制品、遗迹及与人类有关和自然环境的考察基础上力图复原人类历史文化,研究人类发展的历史规律等。人类学的语言视角则通过从语言功能、语义等的研究了解语言与文化的科学关系与相互影响等,发现语言与社会环境、人类的思维方式、民族心理和的关系等。生态文化实为“人--社会--自然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所遵循的应该是“人、社会、自然共生的存在”的基本原理。人类学日益多元化的研究视角与研究方法都可以成为几近空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体系的理论依据。?功能学派、心理学派、新进化学派和结构主义学派等的人类学研究成果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研究分析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起源和演进、发展规律、文化的深层结构、民族文化的具体功能、国民性等。另外,人类学普遍采用的跨文化对比分析与实地考察已经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倡导的可行方法。如冯骥才就提出“理论发展的最佳途径则是深入田野实践,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4]在这些学科理论研究成果与研究方法实践的指导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可以更加系统、科学与健康的发展,也可以真正地实现民族文化的多元与整体的良性发展,而不是在正规、系统与规范的主流文化评价体系下丧失其原生态的文化特性,成为主流文化的牺牲品。

以民间文化为主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还需要“时效性、应用性和工具性”。[4]当我们建立系统科学的非物质文化保护体系时,我们还面临着如何进入主流文化的评价、传播体系。尤其是原生态文化原初的口头传承的传播渠道如何与现代传媒相融合,以更好地促使民众了解接受这些活态文化。原生态文化的口头传承的方式使得它具有广泛的传承性与传播性,口头语言的因人而异的不确定性则加强了它的变异性与丰富性。但在现代文化与生活方式的冲击下,这种传统的传播方式已经很难承担其实这些文化内容继续广泛地传播与发展下去。在面对现代媒介的冲击,这种口头传承的方式已经不再具有它历史上的作用了。

作为现代文明的代表,现代媒介促使人们从多维的角度反思对待文化的历史与发展。在文化领域,关于现代媒介对文化发展的冲击也是众说纷纭,毁誉参半。现代媒介是否会毁灭人类的最自然的文化生态与深层的文化需求呢?本文认为现代媒介是人类科技进步的产物,它可以帮助人类更好地取得文化艺术的发展。根据保罗•莱文森的“人性化趋势论”,任何一种后继的媒介,都是对过去的某一种媒介或某一种先天不足的功能的补救和补偿。他对媒介演进和人类前途抱积极乐观的态度, 认为技术的进步不会使人丧失主体能力。莱文森认为,人可以对技术进行理性选择,能够主动去选择和改进媒介。[4]一方面,人在技术发展中具有创造能力和理性选择。另一方面,人类的技术将越来越完美,越来越“人性化”。[5]也就是说,现代的媒介应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手段,而不是加速它们的灭亡或异变。当然,这种保护建立在对原生态的非自然文化遗产的科学认知与自觉尊重的基础之上的。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中面临着原生态文化作为生活的文化如何保有其自然的生态环境的问题。在全球化经济发展与现代新型文化的冲击下,这些宝贵的艺术遗产是在我们这一代消亡还是发展,是所有炎黄子孙面对民族文化索要思考的问题。而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审美标准和价值标准的体系,在其原生态的文化空间中正确利用现代传媒宣传与保护这些活态文化,是我们面临的迫切任务。正如尼采所说:“艺术是生命本生的形而上学活动,唯有艺术才能拯救人生”。[6]当我们在现代科学发展的繁荣下渴求文化的滋润时,我们是否会面临着一片文化遗产的荒漠呢?当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命运关系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未来,我们为何还在无所作为甚至是肆无忌惮地毁灭呢?让我们在科学与艺术的理性发展下善待我们的民族文化,珍惜我们的灿烂文化。

参考文献:

[1]向云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M].银川: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

[2]乔晓光.活态文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初探[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4.

[3]詹明信.回归“当前实践的哲学”[J].读书,2002,(12):12-24.

[4]保罗•莱文森著,何道宽译.思想无羁:技术时代的认识论[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生态保护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舟山群岛;海岛生态;法律保护

1 我国海岛生态保护的法律机制现状分析

(一)我国海岛生态保护的法律框架

海岛生态保护是海岛生态系统保护的简称,系海岛开发中的首要问题和海岛保护的重点。我国海岛生态保护基本形成了由单行法、与海岛生态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文件共同组成的法律体系。

我国现有的海岛保护专门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它是一部以保护海岛生态为目的的海洋行政法律。除此专门法之外,《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动物法》等单行法也适用于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另外,还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文件,以舟山群岛为例,浙江省司法厅在2011年就颁布的《关于法律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法律服务海洋经济”的范围包括推动海岛开发、促进滨海旅游业发展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舟山市政府也先后出台了《舟山生态市建设规划》、《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舟山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舟山市海洋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等一系列文件。

(二)海岛生态保护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一,立法体系虽已基本形成但尚不完备。建国以来,我国出台了三十余部与海岛生态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海岛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虽然庞大,但多停留在规章层面。分散的规章制度之间又缺乏统一协调而未能形成完整的保护体系。

第二,海岛管理体制明确性有待加强。海岛资源的多方位性决定了海岛生态保护必然涉及众多的部门。以舟山群岛为例,从横向看,舟山群岛的海岛保护问题涉及渔业资源保护的渔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环保部门,资源开发方面保护的国土资源部门等。而从纵向看,有舟山地区性部门、浙江省级和国家部门保护的要求。众多横向纵向的管理部门权责交叉,导致缺乏明确的管理体制。

第三,海岛经济发展的差异影响生态保护。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目前仍然存在甚至将长期存在,对于“靠海吃海”的当地居民来说海岛自然资源是致富原料。我们知道,只有在保障其生存权发展权,提高生活水平的基础上才能落实海岛生态保护相关法律的实施。因此,一味惩治禁止而不疏导的执法模式只是治标不治本。形成完善的立法体系,考虑经济对海岛生态保护的双刃剑效应,是当前舟山群岛生态保护法制完善的重要要求。

2 完善舟山群岛生态保护法律机制的构想

(一)健全海岛立法体系的若干建议

我国海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基本框架的构建是我国保护海岛生态环境和科学发展海岛经济的法律基础。健全舟山海岛生态立法体系需要我们在惯彻《宪法》原则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海岛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法》等多个部门法,做好各善部门法之间的衔接工作,对法律上空缺的部分加以弥补,对各部法律间的冗余加以革除。

(二)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若干建议

要保护海岛生态环境,首先要从环境影响评价制工作出发。建立并完善环评制度与公众参与制度,使建设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普通公民都能够参与到海岛开发的环评活动中,拓展参与对象、推动信息公开、健全反馈机制尤为重要。

(三)完善海岛开发许可制度的若干建议

浙江省在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管理中设立了分级审批的制度,但这也为地方政府化整为零,始终将审批权限制在自己管辖范围内提供了可能。舟山建立海岛开发许可制度在立法上的可行性可以从以下三点考虑:第一,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政府掌握海岛开发许可权力的法律渊源;第二,许可作为一项行政授权,我国的《行政许可法》为海岛开发许可提供了行政法律依据;第三,上文中的环评制度为海岛开发许可法律制度解决了技术层面的问题。国内许多海岛都曾经走过“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对海岛产生巨大危害。因此,保障舟山群岛海岛生态应严格规定开发许可证的申请程序和设置上诉机构,明晰海岛物权和管理权限,理顺各方责、权、利关系,严格限制破坏污染海岛环境的行为。一旦出现问题,就应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做到有法必依,有责必究。

(四)设立生态自然保护区的若干建议

在脆弱的海岛上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生态恶化并有效可持续开发海岛自然资源的有效举措。纵观国际经验,在海岛自然保护区立法上采取开发模式的不在少数,采取保护模式的也如恒河沙数。为更好地对海岛独特而脆弱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在兼顾的基础上,舟山有必要在海岛生设立自然保护区工作的方面以保护为主。

首先,可以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与《自然保护区条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舟山群岛,尤其是无人区岛屿上设立自然保护区。在保护海岛生态的同时发展生态旅游,建立生态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的共生发展模式,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其次,在制定海岛自然保护区制度的时候,舟山应当着眼于长远利益,将生态旅游、循环经济的理念上升到法律层面,认识到海岛自然保护区有别于经济价值的生态价值,当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冲突时偏重于生态保护。

最后,加强自然保护区价值的教育宣传也是落实设立海岛生态自然保护区规章制度的重要内容。

(五)生态补偿制度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确立了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如发现海岛开发中出现对海岛生态的严重破坏因素,则有必要提前收回海岛使用权。关于提前收回使用权的补偿问题,在《海域使用管理法》有相关规定,但对于怎样确定补偿标准的问题还未予明确。因此,舟山群岛在任命“岛主”的同时,从保护海岛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应当完善海岛使用押金制度,规范提前收回海岛使用权的生态补偿规章制度。

另外,最高法院曾出台《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法院依法受理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代表国家提起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同年,浙江省检察院和环保厅联合出台了《关于积极运用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明确指出各地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要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与当地人民法院协调先行试点。因此,舟山作为浙江省特殊的一个以海岛组成的市,有条件也有必要向浙江省申请设立环境公益诉讼试点,建立有舟山特色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参考文献

[1]郭院.海岛法律制度比较研究[M].山东: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6.

[2]张振克.当前我国海岛开发中存在的关键问题与对策[C].2010年海岛可持续发展论坛论文集,2010.

[3]夏淇波等.试论海岛开发利用与法制保障――以浙江省依法开发舟山群岛为例[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02).

[4]刘晓林.中国立法保护海岛生态[J].资源与人居环境,2009(08).

[5]周珂,谭柏平.论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1).

[6]徐祥民.生态保护优先:制定海岛法应贯彻的基本原则[J].海洋开发与管理,2006(03).

[7]孙鹏鹏.我国海洋资源与环境立法的完善[D].中国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8]李人达.海岛生态保护法律制度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9]哈斯:《中日海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生态保护制度范文第5篇

其中,有“三江源头”、“中华水塔”之称的青海更是大刀阔斧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启动下调GDP增速、不断加大生态投入等一系列重要措施。

实践表明,青海去年生态保护建设全面加强:三江源二期工程全面启动,探索完善易地搬迁群众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管护机制;青海第三产业投资占总投资的半壁江山,循环经济和新兴产业投资占工业投资的七成多,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开始突破性化解;淘汰水泥、铁合金落后产能27万吨,提前实现“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全省人口最密集的西宁市、海东市的空气优良率均在70%以上。

生态权重不断加大

在GDP与生态孰重孰轻的选择题中,青海将目光坚定地投向后者。

本刊从日前举行的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获悉,自去年将GDP预期增速从10.5%左右下调至9%以上,实际完成9.2%的基础上,青海今年再次将这一数字下调为8%,以适应新常态,更加积极地推行生态保护第一战略。

同时,今年以及即将启动的“十三五”规划,青海省将继续把生态保护放在第一位,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等重大生态工程。三江源地区坚持不考核GDP,同时把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环境损害等生态文明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并加大权重,新考核办法预计今年一季度修订并实施。

去年投入116亿元生态资金

据了解,自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后,青海就把支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生产力的重要责任,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生态保护机制,去年共投入116亿元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为支持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投入资金57.5亿元,支持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生态综合治理等全面启动,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湟水流域综合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积极支持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湿地保护和修复等工程,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和城乡人居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投入资金24亿元,支持以西宁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合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和排污费等专项资金,对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技术改造等予以补助。支持启动美丽乡村和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环境整治,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而为进一步完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投入资金34.5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9+3”教育经费保障、异地办学奖补、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监测、草原日常管护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政策有效落实,并重视补偿政策之间的衔接,不断优化补偿程序和补偿范围,逐步建立起动态的补偿标准调整机制。

生态领域改革总体思路基本形成

事实上,青海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将生态文明融入“五位一体”的总体战略后,就开始对全省全面深化改革能形成特色、打造亮点的重点领域进行总体部署、系统谋划、整体设计。

经过一系列精心谋划和设计,青海目前已基本形成省级生态领域改革的总体思路,并成立了由省长担任组长的生态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针对具体工作,生态领域改革专项小组起草的《青海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提出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规划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6个重点领域、19项主要改革举措和30项具体改革任务。

在全省生态领域改革“设计总图”正式出炉后,青海省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也对今年的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三个着重点:一是把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键点,努力推动经济稳定增长;二是把握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点,加速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三是把握宏观政策与主动作为的结合点,全力推动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红利。

具体落实中,首先要加快节能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好节能减排降碳工程: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完成西宁市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煤改气,西宁、海东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继续保持在70%以上;实施清洁水行动,巩固提高湟水河治理成果,开展重点企业废水深度治理,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今年所有县城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等。

其次,积极发展生态经济。编制全省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划,以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为主要模式,支持建设一批生态型重点示范工程。东部地区抓紧谋划实施一批环保产业项目,柴达木地区着力推动生态保护和循环经济耦合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扶持发展生态畜牧业、民族传统手工业和民族文化产业,积极推动可可西里藏羚羊栖息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等工作,着力打造一批世界级的生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