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城市环境管理办法

城市环境管理办法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城市环境管理办法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城市环境管理办法

城市环境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第二条中心城市便民市场的设置应依据便民市场及超市布点规划,由实施部门提出选址申请,市规划局对项目选址审查后,报市城市规划土地建设审查委员会审批。马路市场、夜市的设置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会同崆峒区人民政府提出设置意见,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三条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崆峒区人民政府负责中心城市各类市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

第四条市工商局崆峒分局、工业园区分局按照属地管辖和市场主体准入原则,负责各自辖区内依法登记的市场及市场周边50米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管。

第五条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经批准临时设置的夜市、马路市场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各类市场的经营管理主体都要按照监管单位的要求,确定专门的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并报市场监管单位备案。要结合市场实际按要求配备密闭的垃圾收集设备。对市场及其周边从开市到收市,要实行全天候巡回保洁,做到管理责任明确,保洁及时到位,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市场内部、市场出入口及市场周边无垃圾、杂物和污迹。

第七条市场内的经营单位、经营户要遵守市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自觉服从管理,维护市场环境卫生,做到商品摆放整齐,经营规范有序,不乱堆垃圾,不出市经营。

经批准设置的夜市经营场所和经营人,要自觉遵守夜市经营管理规范,严格遵守上市、撤市时间,不得提前上市经营,推后撤市时间。

第八条马路市场要逐步向规范化市场过渡,对不需要继续保留设置的马路市场和夜市,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崆峒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由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取缔。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市场经营单位、经营户,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实施行政处罚。

城市环境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二、区城管执法局按照《市城市管理对集中处罚权试行办法》的规定,行使对城区主干道和重点路段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全部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和规划、工商、绿化、水利(水务)、公安交通、市政、环境保护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三、全区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关部门协助配合和当地政府属地管理的办法,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一)单位卫生管理

区爱卫办是全区单位卫生管理主管部门,区工商、城管局、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及各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为协管部门。

区爱卫办要完善对各单位周末卫生日制度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分解落实管理职能,分层次检查考核。

各单位要把办公室卫生、梯道卫生、厕所卫生、建筑物立面容貌等列入卫生管理范围之内,做到办公室物品不乱堆放,梯道上没有烟蒂痰迹,厕所没有结垢积水和异味,及时修补破损的外墙饰面,外墙立面每年清洗1-2次。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成立应的检查小组,做好工作台帐记录。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卫生日活动,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一考核。要把卫生考核结果与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奖结合起来,促进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

区爱卫办采取例行检查和督查结合的方法,全年对各单位的卫生检查考核不少于四次。在检查考核中各单位发现的问题和所扣的分数,计入关主管部门,年终以得分高低,按一定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并给予奖励;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文明单位、先进单位的评比资格。

(二)住宅小区管理

区房管局是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区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分局、环境管理处等部门为协管部门。各镇(区)政府(管委会)、有关物业管理公司是居民住宅小区管理的责任单位。

凡新建的住宅小区,均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公司实施物业管理。区房管局要按规定监督住宅区资料、物业的移交,收足、管好物业维修基金,加强对物管公司的管理、指导、督查和考核,维护物管与业主双方的利益。

目前暂由建设单位和房产公司自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应按实际情况逐步实行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要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对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由区房管局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城区住宅小区的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按产权所属和属地管理的要求,由物业管理公司或街道办事处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和街道办事处应配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和保洁人员。

物业公司及单位住宅管理部门应与环卫站(处)签订垃圾清运有偿服务协议,不得随意倾倒垃圾。建筑垃圾和装潢垃圾的清运另按有关管理办法实行。

住宅小区内道路开掘前,施工单位必须向该住宅小区管理部门提供本次施工的管线布局图,经同意批准后方可开掘,并应事先向居民告示。住宅小区道路开掘不得夜间施工(抢险、抢修除外),如开掘,在开掘段必须设置夜间灯光标志。开掘单位和住宅小区管理部门应共同加强管理,确保居民的出行安全。

目前尚未形成小区的楼寓、住宅群(包括单位自建房和农夹居),由规划分局按规划总体要求提出改造意见,建设局逐年安排改造计划。在改造完善实施物业管理之前,卫生由属地环卫站管理,管理费用按规定向产权单位和住户收取。

区创建指挥部对住宅小区环境长效管理定期组织抽查考核,根据各单位实际管理的面积和管理水平拨付补助经费,同时提取部分补助经费用于全年考核总评奖励。

(三)城郊结合部管理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元和镇政府、黄桥镇政府是城郊结合部管理的主管部门,结合部沿线的社区居委会及村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单位。

目前尚未拆迁的居住区的环境卫生应做到无卫生死角,河道无漂浮物、无露天粪缸、无乱搭乱建、下水道畅通、道路基本硬化、空地适当绿化、公共卫生设施配置合理。

已拆迁的区域,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保证基本卫生状况,减少环境污染。结合城市化进程,全面落实区域综合管理。

城郊结合部道路卫生、绿化、市政设施、违章建筑的拆除、“门前三包”等,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管、规划、公安、国土、建设部门配合。费用由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四)建筑工地管理

区建设局是建筑工地管理的主管部门,城管、交通、国土、卫生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环境管理处等部门为协管部门。

建筑工地应严格执行建设部JGJ59-99标准,在城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必须设置2.5米高的围挡,一般路段设1.8米高的围挡,围挡材料必须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工地主干道路必须硬化处理,保证排水畅通,适当布置绿化。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垃圾必须按布局堆放整齐,做到工完场地清。施工现场设进出口大门和门卫,并按规定设置五牌一图、宣传栏等。

施工现场设置车辆清洗设备,出工地前必须清除轮胎、档板上的残泥、残渣。车辆装载的建材和渣土不得高于档板,散装物品必须设置网罩,车辆运输不得污染路面。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划分,宿舍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周围环境卫生、整洁,食堂和厕所必须符合卫生管理要求,坚决杜绝随意倾倒垃圾,及时将生活垃圾清理到指定地点。严禁动用明火,严禁烧煮东西、严禁烧火取暖,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消防火的规定和规范。

除施工工艺要求连续施工外,晚上10点至凌晨6点禁止施工和搬运材料。夜间施工必须按规定申报审批。

市政工程和拆迁工地必须按应的规定围挡作业,及时清理建筑垃圾,确保道路畅通和行人安全。

国土资源局对收归国有但使用权未出让、拍卖的地块环境实施管理;待建空地必须按规定围挡,产权单位要加强管理,空地内不得随意搭棚、住人、堆放杂物,及时清理杂草垃圾。

(五)废弃物收集点管理

区发展计划局是废旧物品回收利用扎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应的管理办法,形成回收管理网络。

严禁占用河道、岸堤、闲地、农田、绿地及租用城区旧房和场地擅自从事废弃物的收集和买卖。收购点的选择必须以不影响市容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为前提。

城管、公安、交通、水务、工商等部门,要组织经常性的检查整治,及时发现并坚决制止城区及城郊结合部严重影响环境的废旧物收集点。

环卫、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垃圾箱的管理,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城区道路及公共场所垃圾箱的垃圾,夜间必须清运一次,保证日产的垃圾不在垃圾箱内过夜。各住宅区禁止翻捡垃圾者进入小区翻捡垃圾,未形成安全小区的散住户的垃圾管理,由区域环卫站(处)安排及时清理。严禁卫生保洁员和垃圾清运工翻捡垃圾,对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要加强对垃圾清运的督查,凡未达到管理要求的,将扣发养护费用和保洁费用。

(六)摊点管理

区城管局是露天摊点管理的主管部门,工商、卫生、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各镇政府为协管部门。

摊点管理应疏堵结合,采取错时、错路的方式,为小商品经营者提供临时场地。与市民生活关的摊点服务(如早点、报亭)移入小区,作为社区服务项目。

逐步减少经批准临时占道经营的水果摊点和点心摊点,原有临时摊点经营时间需经城管局审核;摊点严禁经营湿点,食品容器必须有防蝇防尘措施。

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禁止设置摊点。制止算卜、露宿、乞讨等行为。

对擅自设摊占道经营等行为,由区城管执法局按《市城市管理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予以处罚;卫生局应对点心摊点进行经常性检查,按《食品卫生法》严肃处罚各类违法行为。对无证无照的流动摊贩,由城管局牵头,工商、公安配合予以取缔。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以完善社区服务为出发点,在具备条件的住宅区内选择合适的地方,适量设置便民服务摊点,统一办理证照,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影响住宅区秩序和卫生。

为营造城市文化氛围,合理布局书报亭,在公共场所及站台边适当增设阅报栏,严禁书报亭经营其他商品。

(七)市场管理

区工商局是市场管理的主管部门,技监、卫生局及市场举办部门为协管部门,各市场管委会是市场管理的责任单位。

市场必须按各自不同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引导经营者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

市场内卤菜熟食经营者必须“三证”齐全,按卫生部门的规定做好消毒、防蝇、卫生等工作,禁止出售变质食品。

经贸、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屠宰场所和集贸市场的管理,严禁垃圾猪肉流入市场。要追查垃圾猪的饲养点,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农贸市场应合理设置家禽、水产斩杀摊位,设置专用的过滤池,及时清理废弃物,并使用专用垃圾袋。

市场内必须设置公共厕所和废弃物桶,配备充足的保洁员,及时清理场内垃圾,经常清理疏通上下水道,落实除害消杀措施。

严禁场外设摊,严禁车辆进入市场。必须配备专人,严格管理车辆停放秩序,保持停车场地的卫生,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

工商局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经常性的检查,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章事件。

(八)除“四害”消杀管理

区爱卫办是除“四害”消杀管理的主管部门。

根据“四害”消杀规律和实际情况,及时制定除“四害”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定期组织除害消杀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加强除害工作的技术指导和除害药物管理,认真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工作。

坚持突击与经常、治标与治本、化学防制和物理防制结合,广泛、深入开展除“四害”工作,实施科学除害,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

认真组织除“四害”达标复查工作,在总结、完善除“四害”示范小区的基础上,全面推广除害管理措施。城乡联动,完善除害消杀网络。

除害药物由区爱卫办报市爱卫办统一招标采购。各单位所需的消杀药物,由爱卫办根据需求数量统一发放,按要求落实除害消杀工作;各镇除害消杀工作由爱卫办统一布置,药物统一配置,费用各镇自负。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急性剧毒鼠药和其他禁用药品。

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检查考核,重点抓好各类市场和饮食业的除“四害”工作。

(九)公共广场管理

各地行政主管单位是公共广场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共广场的管理,城管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环境管理处为协管部门。

公共广场、小游园是政府提供给市民游憩、娱乐、运动、观赏的场所,全体市民必须爱护公共广场的绿化、亮化等其他公共设施,开展各项健康的活动,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违反公共广场管理办法。

有关单位使用公共广场,必须报管理单位审批,并服从使用安排。城市广场只能安排区委、区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原则上只能安排公益性活动,不得安排商业性活动。

公共广场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交纳临时占用费和卫生保洁费,若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公共设施的损坏,必须全额赔偿,情节严重者将按规定处罚,直至追究领导责任。

(十)环境卫生管理

环境管理处是城区环境卫生的主管部门,城管、建设、交通、工商、卫生、环保局为协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各镇政府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中心城区所有道路、桥梁的清扫保洁由环境管理处负责,新增道路由交通局完工后移交环境管理处保洁,保洁费用由区财政统一核算、下拨。

各镇政府、开发区道路保洁办法和经费由各镇(区)自行组织和开支。

城区垃圾的收运和处理由环境管理处负责,物业公司管理的住宅区的垃圾必须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并根据协议支付垃圾处置费用。城区各单位的垃圾均由环卫部门实行有偿清运和处理服务,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垃圾清运和处理服务。

城区公共厕所和住宅区化粪池的粪便清运由环境管理处负责,经费经核定、考核后由区财政下拨,各单位内部化粪池管理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有条件的可由区环境管理处实行有偿服务。

(十一)交通秩序管理

区公安交巡警大队是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主管部门,城管、交通局等部门为协管部门。

市民应做到文明开车、文明停车、文明骑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

城区道路上行驶(走)的各类车辆、行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应的省、市地方通法规或规定,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文明、安全参与交通,确保城区道路畅通有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对交通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及公安、城管共同设置的道路临时停车点内,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路段,非机动车的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对随意停放的车辆,由公安交巡警大队和城管部门按各自的职责,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和清障。

对在我区营运的外来运输车辆,要按规定办理准行手续,并指定停车地点、运行时间、运行路线。

交通局应加强对三轮车、人力板车的管理,逐步减少三轮车和人力板车在城区的运输作业。要加强对机动客、货运车辆的管理,组织精干力量,重拳打击黑车,加强对出租车的管理,保障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

城管局应加强人行道停车秩序的管理,城区道路新建的人行道上禁止停放机动车。结合“门前三包”对人行道外非机动车停放实施专人管理,保证市容整洁。

(十二)河道管理

区水务局是城市河道的主管部门,城管、交通、环保、建设局、公安、规划分局、环境管理处等部门为协管部门。

根据建设水路景观的规划,在城区范围内,除正在作业的运输船舶外,严禁停泊收废旧物资、开设水上餐厅及出租住宿的船只。凡进入城区河道作业的运输船舶,事前必须报交通主管部门,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迅速离开。禁停河段必须设置标志牌,加大巡查和清障力度,确保河道秩序。

规划部门应编制水运码头规划,原有码头应根据实际改建或逐步迁移,交通、建设、城管、公安等部门必须加强对码头的管理,杜绝运输船只和车辆对河道及路面造成污染。

城区污水尚未并网区域内的餐饮业、浴场、加工作坊等单位的污水必须处理后排入下水道,环保部门应加强对上述区域、各单位的污水处理监督。

河道管理部门和环卫处根据责任分工,必须加大河道保洁力度,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和滩边垃圾,合理安排清淤时间,定时换水,加强对防汛设施和河道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确保水体清洁。

河岸环境卫生属地管理,沿河各单位、住宅区居民禁止向河道抛洒垃圾,河岸遗留的卫生死角由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十三)道路、路灯和绿化的管理

区建设局是城区道路的主管单位,城管、交通局、公安、规划分局、环境管理处等部门为协管部门。

根据道路建设规划,由交通局进行道路建设施工,建设局对已启用道路进行综合管理和修缮;进行道路开挖需向建设局、交通局和公安交巡警大队提出申请,领取《道路开挖许可证》,配齐并经验收合格交通安全设施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交通正常秩序,完工后应及时恢复原状;公安交巡警大队应当主动配合城管执法局对路面抛冒滴漏现象进行严肃查处。

区发展计划局是城区路灯灯光景观的主管单位,负责对主次干道、街巷的路灯灯光景观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

区农发局是城区绿化的主管单位,负责城区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园林、公园、小游园以及城区绿化养护保洁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园林、风景区、古树名木和单位绿化的监察。

城管执法局在巡逻值勤中对发现市政道路、路灯设施、绿化树木需要修缮的,应及时书面函告建设局、发计局和农发局。

(十四)乡镇卫生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卫生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卫生意识,促进卫生工作。切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保障长效管理经费,组织专业保洁队伍,充分发挥镇创建办、爱卫办和城管中队的作用,加大检查考核力度。

镇(区)环境卫生保洁试行包干责任制。采取确定保洁面积,确定保洁要求,责任到人。实行清扫与巡视保洁结合,质量与报酬直接挂钩。

加强镇容镇貌管理,各镇(区)要全面推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搞好单位卫生,完善市政设施,落实绿化养护责任,规范广告设置。

在巩固农村“三清”的基础上,要积极创建省级卫生村,加强对薄弱自然村的投入力度,缩小组与组之间的差距。加大农村绿化建设的力度。

城市环境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轨道交通;全程环境管理;保障体系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城市轨道交通的线路一般选择在城市中心的繁华商业区、交通的主干道等人流量比较集中的地方。因而,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线路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建设期地面沉降对道路的影响及建设时产生的弃土弃渣等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等。而高架线路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噪声对周围居民及特殊单位的生活生产的影响,地面线路主要表现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振动对环境的影响。

一、轨道交通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1、轨道交通建设期环境影响

在轨道交通建设期,施工时将产生大量的弃土弃渣,机械排放大量的污染物,施工人员也产生生活垃圾,这些如果处理不当,将会造成弃土弃渣的二次扬尘,污染物对空气的污染等。地下线路的建设中,还可能影响到地面,引起地面的沉降及变形等。

在进行地面轨道施工作业时,将会破坏城市的绿化,由于施工时会造成部分路段的禁止通行,从而造成城市交通的阻塞,影响居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高架桥路线施工时,将会破坏城市景观的美观;地下轨道交通施工时,会产生大量的弃土弃渣,如果没有妥善的处理,将影响周围环境。施工时各种机械产生的噪声将会影响到轨道交通线路周围的学校及医院等噪声敏感区的正常工作。在开挖地下线路时,将会使地下岩土体失去原有的平衡状况,进而向新的平衡状况转化,从而造成地面发生一定的变形,严重者可能造成地面的沉降,引起地面建筑物的坍塌等事故。

2、轨道交通运营期对环境影响

其主要表现为车辆与站点产生的油污及生活污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及列车运行过程中的撞击而产生的冲击波喝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建筑物及单位的影响。生活污水及油污渗透到地表,会造成地表水污染。冲击波在轨道、隧道、地面等媒介的传播下,会造成周围建筑物的振动,当振动过大时,将直接对建筑物的安全产生重大影响。轨道交通噪声的主要来源是钢轨的高频振动。运营期间,变电所内的高电压及高电流会产生较大的电磁效应,地面轨道与高架轨道列车运行时也将产生很大的电磁波,从而对周围的无线信号及电视信号等产生干扰。

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全程环境管理的基本思路

1、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在轨道交通项目建设阶段,参与主体主要是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这些主体关于环境管理的内容、方式不一样。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是通过定期对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和环保设施的落实情况,促进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以达到环境管理的目标。

建设单位则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意见,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完善环保管理体系、制定强制性的环保措施、实行环保监理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使环保设计和要求在施工中得以全面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沿线环境的影响。达到上述目的,关键在于建设单位选择具有环境管理的理念、知识、技术、经验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因为具体环保措施的执行和环保设施的建设是由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的,只有两者的配合才能达到环境管理的目标。

施工单位应该落实施工组织设计的环境保护方案,采用先进技术和设施,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噪声、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和水污染,同时加强与地方交通部门的交流沟通,统一安排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走行路线,尽量减少交通流量,并在此过程中对各环节进行严密监控,了解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监理单位则根据国家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及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保护文件,对工程建设中环保措施的落实实施监督管理。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环境管理的内容主要是政府环保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对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及环境有效恢复进行验收,经环境监测站监测合格后,环保局办理项目环保工程验收合格证,项目正式进入运营阶段。

2、轨道交通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在轨道交通项目运营阶段,环境管理的主体是运营单位,内容是对轨道交通项目运行中可能产生的水污染、电磁辐射、噪声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控,确保轨道交通的运行给沿线居民造成的影响最小化。另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开展环境后评价,分析前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准确性、可靠性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并对环境影响评价所采用的方法、标准以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检查,确定是否需要改进,从而为将来的轨道交通环保设计、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全程环境管理的保障体系

1、建立全程环境管理法律制度体系

要有一定的法律制度体系来保障相关利益主体加强环境管理。基于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构建轨道交通项目全程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如环境评价制度、轨道交通项目环境监理制度,环境后评价制度等。不论是政府环保部门,还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都要在一定的法律制度体系下进行轨道交通项目的环境管理。使得从项目立项之初到运营阶段的全过程,在环境管理方面各参与主体都能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同时建立基于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ISO9000质量标准管理体系的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全程环境管理运行机制,把环境管理作为与质量、成本、工期、安全目标管理同等重要的管理目标,并构建国际广泛认可的、规范的、系统化的环境管理模式,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2、构建全程环境管理技术方法体系

构建城市轨道交通全程环境管理技术方法体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完善、丰富环境标准和规范、改进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技术规范和方法,提高环保设计技术水平,明确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保护的内容和要求;根据轨道交通项目环境监理制度,制订具有指导性的实施办法和技术文件;进一步完善环保验收管理规定和验收监测办法;制订环境后评价的办法和技术文件。另一方面,建立轨道交通项目全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将各阶段、各参与主体产生的环境管理信息在项目的全过程、各个参与方之间进行交流,从而有助于环境管理计划的制订和实施,也有助于项目环境管理效果的监督、检查,提高全程环境管理的有效性。

3、加强合同管理,落实责任制

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环境管理的重要保障。首先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部门出台的规范文本签订合同,严密分析与拟定合同条款,特别是有关环境管理的条款,尽量详细规定合同双方在环境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要落实责任制,进行严密跟踪管理,使得合同双方最大限度履行环境管理的义务。

4、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协同工作机制

组织管理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各参与主体的内部管理,另一方面是参与主体间的协同管理。各参与主体应设置环保管理职能机构或部门或配备专门的环境管理人员,明确界定各部门和员工的环保管理职责,与此同时建立健全有关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参与主体间应建立有关主体间的协同工作机制,并与政府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公众参与机制,以减少环境管理决策失误,保障环境管理的顺利实施。

结束语

在全面分析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在不同阶段对环境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了全程环境管理的基本思路,并提出制度、技术、合同、组织四大保证措施,以使轨道交通项目的全程环境管理形成一个完整体系,从而有利于促进环境保护和轨道交通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1]徐本良.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J].环境保护科学,2010.

城市环境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数字环保 物联网 信息集成 监管预警 环境模拟

1 引言

智慧环保是环境管理工作发展的新兴模式,它的本质在于数字化与互联网的高度融合,是环境信息化向更高阶段发展的表现。环境监管预警是环境管理的重要职责,随着智慧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数字环保对环境监管的作用尤为突出,为加快建设数字环保,整合与利用环境信息,积极采用在线监控、移动执法为监管一线服务,加强环境生态资源及环境状况分析和评估,深圳在数字环保一体化建设时重点分析了环境监管需求,尤其在移动执法、应急管理、环境预警方面加强智慧化应用,对该平台建设分析总结将对进一步扩展应用深度和广度,实现智慧环保奠定基础。

2 智慧化数字环保一体化建设思路

2.1 一体化建设与统筹规划

数字环保因为覆盖业务广、应用模块多、系统间关系复杂、涉及技术多,系统建设必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首先主要立足于梳理整合、搭好框架,建立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搭建软硬件基础平台,开展环保监管信息集成系统、移动执法系统、环境在线监控系统、环境应急管理系统及环境数据中心和环境地理信息平台,在打好基础后开展城市资源及环境质量分析与预警系统开发建设。

2.2 一体化建设与业务流程再造

数字环保应首先从业务应用入手,对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整合。通过梳理整合,改变以往部门各自为政、串联操作的工作方式,对主要业务流程实现跨部门、跨时间、跨空间的流程再造,同时也理清了业务流程之间的数据关系,实现信息资源在整个业务流程上的共享使用,保障了输出信息的同质性。

2.3 一体化建设与标准化体系

在数字环保建设过程中,应该坚持标准先行,以国内相关信息标准为基础,结合城市环保管理的实际开展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研究工作,要制定一系列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要根据元数据、信息分类编码、数据交换等技术标准建立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搭建数据交换平台,构建环境数据中心,实现数据共享。

3 智慧化数字环保重要基础

3.1 智慧环保特征

智慧环保系统是通过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应用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提升环境执法效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实现环境科学决策的智能化平台,具有智能感知、智慧分析和智能决策的功能。首先是建立智能感知体系,对水环境、气环境、污染源等进行全过程监控,以尽可能实时地了解污染状况;二是建立环保统一的物联网络,实现与各感知点的互联互通;三是建立环保云数据中心,纳入环境感知数据、环境管理数据,同时有效整合水文、气象和周边城市环境质量信息等公共资源,对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四是建立智慧应用及决策系统。包括移动执法管理系统、环境质量评价系统等环保智慧应用系统和环境智能决策系统,使环境管理、环境决策、预报预测更为科学、准确。智慧化数字环保是智慧环保的探索,结合运用大数据技术、云计算等技术逐步形成智慧环保。

3.2 污染源监管信息集成

智慧化数字环保的污染源监管信息集成是将原来的多个业务系统,采用专用的工作流引擎,以任务的形式为驱动,打造业务协同工作平台,形成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便于对业务办理进行跟踪、督办及考核。

系统内容包括从建设项目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建设项目验收到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污染源日常管理、污染源监测、限期整改、限期治理、行政处罚、环保、固体废物转移管理等。信息集成使得污染源从产生开始,自动将相关信息转后续监管部门共享,并且后续的信息自动归聚到同一污染源,随时反映污染源的动态管理状况;同时加强对环境质量数据的管理,并且在污染源排污状况与环境质量状况之间建立联系,从而达到通过对点源的管理改善宏观环境质量的目标。

污染源监管在实践中有统一的污染源台帐做数据支撑,制定污染源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污染源全过程管理(如图1所示)。

3.3 环境云数据中心

智慧化数字环保的环境云计算中心主要包括环境云平台和环境云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环境云平台仅可供内部业务系统使用,以确保环境业务应用和数据安全,实现对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决策等业务的动态支撑。

环境云数据中心是数字环保核心,云数据中心必须建立完善的资源目录体系,提供对环保数据的各种查询。云数据交换的中心,将各个系统以元数据的方式进行共享交换。完成对各种环保业务数据的采集。它能够快速可靠的与现有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同时对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分析,构建先进的智能分析平台,如图2所示。

4 智慧化数字环保一体化平台

通过智慧化环保系统建设,做到每时每刻掌握、监控环境和污染源数据,再由智能应用系统的业务管理及智能云数据中心的数据处理,进行智能决策,并由移动终端提供报警预警,从而规范并提高环境管理、环境执法与公众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从环境保护向生态保护和生命保护转变,最终使环保管理更智慧,实现人居环境安全与城市可持续发展。

4.1 环保监管集成系统

环保监管集成系统采取任务管理的模式,加强对每个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并详细规定每个办理阶段的时限(审批、审核、签批),保证任务及时办理,并且可以随时进行督办、提醒。在建设项目开始试生产时,自动生成污染源并转到执法部门进行“三同时”监察并核定排污费。该系统对所有业务办理的情况进行记录、跟踪、督办、统计,使得各项任务办理情况一目了然,便于网格化、精细化监督检查。

4.2 智能化环保移动执法系统

智能化环保移动执法系统是移动互联网技术在智慧城市中的典型应用,在智慧城市中为城市管理和公众参与提供一种智能化手段,它能随时通过上网的手机查询到企业的环保信息;可通过智能手机完成现场取证工作;同时可随时随地查看企业在线监测的实时数据和视频图像,实行全天候监管。监察部门领导通过该移动执法系统,能查询指派任务、查看执法轨迹、掌握执法动态、稽查执法质量及专项执法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各类环境监察任务系统由自动发送至工作人员的执法终端(PDA、平板及笔记本),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终端随时查看并完成任务,任务内容涵盖了环境监察的相关业务,包括:现场执法、排污收费、管理、在线监控以及各类预警任务。

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终端的便捷性,执法人员和监察部门领导可随时查询企业的一厂一档信息,通过一厂一档企业信息的执法终端查询,有效解决执法岗位轮换及人员变动导致纸质档案管理难的问题,同时便于执法人员及时了解企业的真实环保信息,切实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效率和改善执法科技手段。

通过移动执法系统的现场执法行业专属笔录的使用,在完成监察频次要求的同时确保执法检查不留死角,从技术上解决了环境监管渎职、失职的责任问题,有效规范了环境监察执法的流程和行为。

4.3 城市环境应急管理系统

城市环境应急管理系统实现了环境应急预防、准备阶段的应急能力的信息化管理及专业应急信息库建设;为应急指挥建立科学的应急响应流程和指挥调度的信息即时传送交互。面对突发事故时,应急部门通过系统进行快速接处警、事故确认、任务指派、方案指导等应急响应工作,并为决策部门提供全方位的事故现场实时情况。

4.3.1 应急信息库

建设多个应急信息库: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信息库、危险源信息库,应急专家库、应急文献库等。运用数据库技术对常见危险化学品、深圳市危险源和核管信息做科学的分类存储和建立多种便捷的数据检索查询接口。使得在应急时快速调用出针对性的信息。

4.3.2 应急能力协作管理

各部门通过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管理功能,明确应急响应时的应急组织架构及各岗位职能,建立应急联络和应急值班制度,统一对各部门的应急车辆、监测仪器、处置设备、防护装备等切实管理。实现有效人员和应急物资的组织管理和调度,实现了多部门管理协作。

4.3.3 事故等级确认与指挥

在应急响应开展前,要根据事故等级、污染影响范围设定应急区域:控制区、监督区、监测区等(如图3所示)。各应急专业队伍在相应的区域展开工作,可以通过GIS平台对事故位置进行定位,并实施人员进出的控制和在应急区域内组织疏散。

4.3.4 事故可视化模拟

通常在水环境的突发环境事故时,利用以EFDC为核心的水动力及水质模型进行快速模拟预测。针对不同类别污染物泄漏事故(如重金属、氨氮、有机污染物等),设计多种应急处置预案,可以快速模拟计算并将多方案情况下情景预测成果可视化,便于处置方案比较和优化,为环境管部门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4.4 智慧化环境预警

环境预警系统是利用模型技术与GIS的结合,将模型应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应急管理、环境现状评价、环境污染原因预测预警等方面,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有效、直观的辅助支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建立模型,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核实,对环境现状评价。

水模型主要包括EFDC海湾模型、EFDC河流模型及EFDC水库模型。利用水网络数据模型,建立部分流域污染源、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河流网络和监测断面的空间拓扑关系,实现污染源的排放去向和影响路径的查找,影响监测断面水质污染源的查询和统计,实现水环境质量的现状评价,实时动态模拟,原因分析和预测预警。

大气模型主要建设了高斯模型和MM5模型。高斯模型通过污染源、气象等参数的输入,系统可以计算污染物随风扩散的区域及浓度的空间变化,利用GIS的空间分析功能,可评价污染源对周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为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审查提供了很好的手段。

噪声模型将噪声转化为不同颜色和深浅代替的平面或三维电子地图,直观形象表现目标区域的噪声分布,清晰了解目标区域的噪声现状;还可以系统地预测、分析和比较各种降噪措施的效果。

5 结论

智慧化数字环保建设立足于为环境管理服务,在环保监管业务集成系统、环境数据中心、环境地理信息系统、模型分析、移动执法、公众服务等方面紧密结合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实际,也为进一步智慧环保进行了实践和探索。下一步在完善提高基础上,逐步要建立全市统一的环境智能感知体系,对全市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机动车等进行全面感知和全过程监控;有效整合周边城市环境质量等信息资源;加强环境智能化监控、监测、监察和信息,构建环境质量智能评价决策体系,保障市民的环境知情权;提高环境的智能化分析、预警和监测水平,为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奠定基础,创造技术条件。

[参考文献]

[1] 徐富春. 环境信息技术应用与管理实践[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2] 聂庆华. 数字环境[M].科学出版社,2005

[3] 詹志明 (2012). 我国“智慧环保”的发展战略[J].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10): 4-8.

城市环境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为切实做好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公布的《“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原《创模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坚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并重,深化宣传教育,加强综合整治,严格环境执法,加大环保投入,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城市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推进生态市建设,展示美好*新形象。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市创模工作20__年上半年通过省级调研,年底前通过省级验收;20__年上半年通过国家调研,9月底前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年底前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力争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1、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20__—20__年)名列全省前列;加强环境安全防范,防止发生重特大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找材料到文秘站 -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拓宽环保资金筹措渠道,建立污染防治基金。确保上述三项基本条件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2、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使经济持续增长,人均GDP、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完成率、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等五项社会经济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3、加大工业、服务业和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环境执法,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水、气、声环境质量五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特别是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内无劣V类水体。

4、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城市绿化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扎实开展清洁能源区建设,推广燃油、燃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巩固提高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并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环境建设lO项指标全面达到考核要求。

5、加强环境管理,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强化环境保护教育,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全面增强公众环保意识,确保环境管理7项指标全面实施到位。

6、积极开展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IS014000示范区等创建活动,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审核,确保两项参考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__年8月一20__年10月)

1、进一步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通知》、《“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对照新考核指标体系,深入分析我市存在的主要差距和不足。

2、组织考察调研南通、泰州、扬州、苏南等周边地区环保模范城市,学习创模成功经验。

3、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动,调整充实市创模领导小组成员。

4、召开市创模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各相关部门、乡镇职责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方案。

5、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对创模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迅速在全市掀起创模的热潮。

(二)规划修订阶段(20__年10月一20__年11月)

1、市水务、建设、城管、经贸、环保等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分别对我市原创模《规划》中的市区河道整治工程(水务局)、生活污

水处理工程(水务局)、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城管局、经贸委)、生态建设和绿化工程(建设局、农业局)、城市清洁美化工程(环保局、公安局、城管局、建管局)、城市安静工程(环保局、公安局、*镇)、绿色社区创建工程(*镇、环保局)、产业结构和工业污染防治工程(经贸委、环保局)、宣传教育工程(教育局、广电局、环保局)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环保局)等十大工程建设专项规划,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新的考核要求,结合我市《十一五规划》,进行修订、完善,11月30日前报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修订的意见进行汇总后,将修订后的《规划》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

3、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为联络员,精心制订本单位的创模实施计划,11月30日前报市创模领导小组。

(三)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1O月一20__年6月)

1、全面推进工程建设:

(1)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市水务局督促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输送管网的建设,确保20__年上半年建成。

市水务局督促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确保20__年底前开工,20__年底前建成,使处理能力达到7万吨/日以上(工业废水3万吨/日、生活污水4万吨/日)。

市水务局尽快规划并启动如泰运河以北地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并确保20__年底前全部建成。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市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垃圾处理方案的论证,并尽快组织实施,确保20__年底前建成投运。

市城管局、*镇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储运系统,实现日产日清。

市城管局对现有垃圾填埋点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无恶臭气体产生。

(3)城区河道整治工程

市水务局尽快编制《*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同时统筹考虑城区水质改善、景观建设、防洪建设等规划,尽快组织实施,打造一个清水空间。

加快城区河道的活水工程建设,对内外城河等河道全面清淤,定期换水,提高河水水质,确保城考段面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市区范围内无劣V类水体。

(4)城区绿化工程

市建设局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全面实施各项绿化工程,确保城区绿化覆盖率20__年超过35%。

组织创建一批园林式单位、居住区、道路,结合城市特点,建成几个高品位的工程,成为城市建设的新亮点。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工程

市水务局、环保局切实加大第三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管理力度,按照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第三自来水厂水源水质和供水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提请泰州市环保局、高港区人民政府加强三水厂水源保护区周边企业和开发区的环境管理力度,防止对水源水质造成影响。

市环保局加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超标污染源的产生,严禁在保护区内新建任何有污染项目。

市环保、水务等部门和各乡镇,按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20__年超过90%,20__年底前达96%以上。

加快泰黄清水二期工程实施进度,使水源水质较差的乡镇尽快饮上长江水。

(6)城区空气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市环保局、*镇等部门进一步巩固城区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按要求进行年度复核,完善各项措施,实施长效管理。加强交通干线两侧烟尘排放管理,严查省道、国道两侧冒黑烟现象。

市经贸、商物等部门清理整顿燃煤供应市场,禁止燃用含硫量大于0.8%的劣质高灰煤。淘汰污染严重的燃煤炉灶,加大燃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市城管、建管等部门开展建筑工地和机动车辆运输中扬尘的整治活动,大力提倡文明施工。

市城管、环保、工商、水务等部门和*镇加大城区特别是鼓楼中心区苏利巷、鹰扬巷等区域的服务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控制油烟、烟尘对环境的污染。

市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大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力度,淘汰二冲程燃油助力车、摩托车,鼓励使用环保型机动车。

市农业、环保等部门和各乡镇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有效遏制大面积燃烧秸秆对大气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

市环保局对现有空气自动监测点位进行重新论证布点,尽快提请市政府落实专项经费,再建一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

(7)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市城管、卫生、工商、环保等部门和*镇以创建国家级、省级卫生城市为目标,开展大规模的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改变城区脏、乱、差状况。

市城管、建设等部门和*、大生、姚王、张桥等乡镇积极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强化环境管理,使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管理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8)城市建设与改造工程

市建设、交通、规划等部门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加快城市改造步伐,特别是对如泰运河以北地区、江平路加以改造和建设。

市建设、城管、规划等部门和*镇做好其他沿街年久失修、破烂不堪的门面房屋的改造及残墙断壁的清理工作。市城管、建设、规划、国土、水务等部门和*镇继续抓好沿街围墙的透空改造和沿街建筑出新工程,全面清埋、拆除城区违章建筑。

市城管、工商等部门清理道路两侧不规范、非法的灯箱、广告招牌,消除城市视觉污染。

2、继续抓好其他考核指标的达标:

(1)市环保局牵头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保证必要的投入,配备必需的装备,定期组织演练。

(2)市经贸、发改、供电等部门尽快制定全市节能降耗政策措施,对耗电大户、耗能大户、耗电行业强化管理,加大工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并对有关数据进行重新核算,使单位GDP能耗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3)市水务局采取措施,对耗水大户、耗水量大的行业强化管理,并对有关数据重新进行核算,使单位GDP用水量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4)市环保局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提高主要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积极制定削减计划,通过关停、改造、调整、治理等措施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5)市经贸、供电、发改、建设等部门积极加大城区清洁能源区建设力度,推广清 洁能源的使用。

(6)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普及环境渗透教育,提高环境教育普及率。

3、20__年11月,市创模领导小组组建创模资料组,从各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全面启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组建本单位的创模资料组,积极开展资料收集整理。

4、市创模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检查创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5、市创模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对各部门创模工作进行考核。

6、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总结交流阶段性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7、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创模工作情况。

8、邀请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厅领导、专家对我市创模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和指导,并根据他们的意见及时整改。

9、20__年上半年,申请省环保厅对我市创模进行省级调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0、20__年年底前,申请省环保厅对我市创模进行省级验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自查整改阶段(20__年1月一20__年6月)

1、各创建责任单位对承担的创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向市创模领导小组提交自查报告,向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资料和台帐。

2、市创模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组织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各有关单位全力整改。

3、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基本完成创模软件资料建设和相关台帐、原始记录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写创模技术报告。

(五)迎接验收阶段(20__年7月一20__年12月)

1、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完善软件资料和各类台帐,进一步修改创模技术报告。

2、组织编写创模工作报告。

3、20__年9月底前,申请国家环保总局对我市创模进行技术评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技术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年底前整改到位,力争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

5、召开迎接验收动员大会,部署迎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1、明确目标,强化领导。围绕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目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创模的第一责任人,在市创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创模工作负总责,对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抓落实。根据工作任务,拿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序时进度和具体责任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模”氛围。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环保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创模”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与法制观念,增强全市人民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和“创模”活动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模”氛围。

3、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管理。加强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巩固达标排放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把好审批关,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控制新污染源。结合企业技术改造,强化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淘汰技术含量低、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产业和产品,优化产业结构。

4、加大投入,着力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水平。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全面整治城区河道,积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提高城市环境建设总体水平。组织开展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活动,加强市区绿化美化建设,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清洁能源区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改善市区环境质量。

5、建立责任制,齐抓共管。对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根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进行分解,签定创模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和定期工作进展情况考核制度,对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附:

*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相关部门、乡镇职责

为如期实现20__年将我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公布的《“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市创模领导小组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相关部门、乡镇职责进行修改和调整。调整后的各相关部门、乡镇创模职责如下:

一、环保局:负责全市创模规划的汇总编制、修订,并做好相关具体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达到国家要求;组织开展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落实工作,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考核成绩连续三年名列全省前列;加强金市工业污染源管理,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10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100%;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确保每年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1.5万元;会同市环保局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市财政局:负责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要求,设立污染防治基金专用帐

户;设立年度创模基金,安排和协调创模重点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并监督使用;根据市发改委计划要求,协调解决各项环保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四、市建设局:加大城市建设和改造的力度,负责城市广场、公园、景观、景点、观光带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面貌不断更新;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__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负责城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报批工作,确保城区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加大城区道路建设与维护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五、市水务局:负责编制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及输送管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__年底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80%;负责编制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给排水管网和防洪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且城区无劣V类水体;加强市自来水公司水源保护,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编制全市节水规划,并认真实施,确保全市单位GDP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负责全市江滩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报批工作。

六、市经贸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制,加大全市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全市单位GDP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开展城区清洁能区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清洁能源使用率≥50%;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

七、市统计局:负责创模各项指标统计管理工作,确保统计的数据真实、可靠、可信。

八、市城管局:负责编制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__年底前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市容市貌干净整洁,使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负责组织开展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的环境整治,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九、市计生委:组织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确保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达100%。

十、市公安局:负责全市机动车年检、报废及抽检工作;加强市区机动车辆尾气检测和治理,确保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5%;负责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商业噪声管理;负责开展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路段,确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十一、*工商局:切实把好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环保前置审批关,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加强各农贸市场管理,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环境良好;积极开展白色污染防治工作,对在城区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以及超薄塑料袋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二、市交通局:负责城市出入口大道景观建设,保持本部门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干线路面完好,做好公路用地内绿化维护工作;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十三、市农业局:组织开展省级生态农业市创建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公园的规划和报批工作;实施全市林业发展规划,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做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十四、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环境渗透教育,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专题教育和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确保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十五、市卫生局:协助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抓好农村集镇饮用水源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医疗废水处理、医疗垃圾处置监管工作,确保医疗废水排放达标率、医疗垃圾处置率达100%。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国土及矿产资源管理,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和节约工作。

十七、市广电局:组织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创模专题节目,开展创模宣传工作,定期播放创模公益广告,环境质量报告和空气环境质量日报、预报。

十八、市文化局:负责我市文物古迹保护和修缮工作;加大城区文化市场管理力度,协助城管、环保部门加强对娱乐业噪声监管。

十九、市建管局:负责建筑施工管理,实行文明施工,防治扬尘和噪声污染。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将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烟气处理设施纳入锅炉日常运行管理中,确保烟气处理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二十一、市规划局: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需求,优化城市区域功能。对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未编写环境保护篇章或说明的,不予审批。对工业、农业、渔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的,不予审批。对城区建设项目规划的审批严格把关,确保预留的绿化面积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各类管线、城市雕塑、小区景观、户外广告等项目的规划审批,提升城市容貌品位。

二十二、市委组织部:负责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强化考核。

二十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经济开发区内工业污染源管理,确保各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加强对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和福昌固废处理中心的运行监管,确保尾水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二十四、*镇人民政府:负责镇属工业企业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做好“三废”稳定达标排放工作;配合做好市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的巩固提高工作;按照全市创模方案中绿色社区创建要求,敦促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等单位实施绿色、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和环保进社区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居民反映的难点热点环境问题;按要求开展城区环 境卫生综合整治,强化城郊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郊结合部面貌;组织镇属学校开展环境渗透教育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