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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安全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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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安全保护制度

景区安全保护制度范文第1篇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

整体推进加强和创新景区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县旅游工作总体部署,健全景区管理格局,解决影响景区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实现维护景区稳定一流,社会治安管控一流;加强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景区管理重点工作落实,及时排查、解决景区发展中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坚持民生优先,从源头上改进社会管理,实现社会管理绩效一流,民生保证改善一流基层基础建设一流的目标。

二、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系,推动基层管理重点得到落实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全局要把工作职能和工作重心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转移,全面推进景区管理综合服务、网格化管理、居民自治、社会力量参与、工作考评、社区管理保障等六大体系建设,落实“事随岗设、费随事转、权随责走、人随事调”的保障机制,推动社会管理重点工作在景区落地、落实。

三、切实抓好社会管理,促进景区和谐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规范和坚强调解室建设,调解人员按要求落实到位。深入开展大调解进景区工作,建立健全环境污染、旅游安全、食品安全、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保障等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落实“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措施,严厉打击破坏旅游发展、还境保护中的涉旅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青少年、刑释人员、吸毒人员、“”等人员的管控,建立台账,明确管控责任,落实教育、和防范措施,推动社会管理由事后处置、被动应付向事前预防、主动掌控转变,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四、营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取得的新成效,广泛宣传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取得的新突破、新成效,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形成齐抓共管、全景区共同参与的局面。

景区安全保护制度范文第2篇

一、维护景区资源,保障旅游可持续发展

为了更好的保护风景旅游资源,大队把景区的资源保护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依据《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对擅自违章建设、开山采石、挖沙取土、建坟或其他破坏景区资源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毫不手软。主要工作如下:⒈依法查处各类违章建筑,早发现、早处理,对一意孤行者交由法院强制执行。月日,对不进行整改的钉子户,我局会同玉苍林场工作人员对玉苍山景区玉苍道观旁的简易棚进行,电视台拍摄了整个拆违过程,播出后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⒉青山白化回潮,建一个拆一个。近段时间抢建、翻建坟墓的现象有所抬头,我们在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施工人员进行谈话取证,扣留施工工具,并依法现场拆除。月日,我局会同金乡镇政府、炎亭管理所共三十多人,进行声势浩大的青山白化整治行动,对在⒌日双休日期间抢建、翻建的两座坟墓进行现场拆除,同时电视台跟踪拍摄并报道了此事,对景区青山白化治理,起到了一个很好的宣传、警示的效果。⒊景区资源保护,迫在眉睫。月日我局和林业部门配合浦亭乡打击非法采石活动,对一非法采石场进行清理,发现该采石场有刚作业过的痕迹,人员已逃离,于是没收了采石场作业用的机械葫芦等非法的设备,捣毁非法采石的各种设施,严厉的打击了非法采石者的嚣张气焰。日接到群众举报,渔寮联盟村穿境公路正在进行改扩建,路直通渔寮大沙滩,据现场勘察工程已经基本完工,恢复起来有极大的难度,局里以人为本考虑到村民的利益,决定在靠近沙滩的路段改为台阶上下,保留公路为村民提供方便。

二、突出旅游安全、确保旅游发展的生命线

⒈为贯彻市旅游局和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月日我局会同县工商、卫生、消防、质监、海事等部门,走访了全县各大景区、星级宾馆饭店、旅行社,对全行业进行了一次系统、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查办,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此次检查涉及面之广、联合部门之多,都是有始以来第一次,为风景旅游监察工作开辟了一种全新的模式。

⒉安全事故,警钟长鸣。和事件给正自得于以安全工作为荣的我们当头一棒,如何给游客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旅游环境?怎样创造这样的环境?以确保此类事故不再发生,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我局举一反三,对景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并督促整改,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此次整改局领导非常重视,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整改,使整改工作很快得以完成。月日我局会同县工商局、马站派出所,对渔寮景区民房住宿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设施设备的经营场所责令进行整改。月日我局联合海事、港航、质监、安监、渔寮乡,对渔寮景区沙滩娱乐项目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经营户不予运营。

⒊全力以赴、做好防台抗台工作。今年台风频频光顾我县,给各行各业带了很大的损失,旅游也不例外,考虑到以人为本,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我大队深入抗台第一线,协助景区管理所做好人员的撤离和物资的转移工作,驻守景区,协同抗台,直至抗台工作结束。

三、不断加强行业管理,改善旅游市场形象

以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游客满意”为目标,今年来,我大队一方面加强对景区资源的保护,另一方面抓市场整顿,以规范旅游市场为重点,配合局及旅游科做好行业管理与整治,内容如下:

⒈分别在“五一”、“十一”前夕联合工商等部门开展旅游黄金周节前大检查,以创“双十佳”活动为载体,根据内容要求,排查安全隐患,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台帐。

⒉积极受理旅游投诉,展示旅游窗口形象。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人们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新问题的不断显现,对如何协调好游客和被投诉者之间的纠纷提出更高的要求。今年共有投诉起,我大队依照程序,查明事实,以保障游客利益的前提下圆满处理了各个投诉。

⒊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管理人员素质。为了提高景区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月日在玉苍山举办了为期两天的风景旅游管理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局机关人员、各景区管理人员及旅游行业相关人员,通过聘请县安全生产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县林业局和市旅游部门有关专家讲课,围绕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森林防火知识、风景旅游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的学习,为奋斗在旅游基层一线的管理员工,提供了一次宝贵的学习和借鉴的机会。

四、积极配合做好局里的各项工作

⒈我大队听从局里安排积极协助宜山镇林梁村开展褪色污染整治活动。今年来共集中行动次,捣毁褪色池五十多个,收缴废布料两吨多,褪色水一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⒉积极配合旅游宣传促销。⑴月日日我局与电视台、都市报、苍南移动公司等单位组织的“美食美景欢乐游”百辆小车、千人自驾游活动,我大队全程参与保卫工作。⑵首届苍南旅游形象大使比赛,监察大队全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⑶月日日我局与县烹饪协会共同举办“苍南县旅游小吃美食节”,大队全体人员参加保卫工作。⑷参加旅游节。积极配合旅游科开展宣传促销活动。

年工作思路

⒈进一步加大景区的资源保护力度,把景区的安全保护例为日常工作的重点,以点带面做好如下工作:⑴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巡查。⑵发动声势浩大的景区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的形式,宣传风景旅游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⑶加大对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务必做到从严从重处罚。

⒉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燃。

⑴杜绝明显的安全隐患,对不易察觉和不易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求各企事业进行自查,并制定详细的整改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的要求逐步进行整改,争取在明年年底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场所。

⑵针对景区日常工作实际,对如何处理违法违章、旅游投诉、应急安全等进行专项培训,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一次预案演练。

⑶每次节前都要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⒊认真协助抓好旅游行业管理。

景区安全保护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旅游景区;治理模式;交易成本

收稿日期:2006-05-1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046qy068)。

作者简介:吴三忙(1978-),男,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5级博士生。研究方向:旅游经济。李树民(1953-),男,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研究方向:旅游经济。

中图分类号F5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575(2006)-04-0024-05

旅游景区作为旅游资源的聚集地,在整个旅游产业链中日益处于核心地位。特别是旅游饭店业和旅游交通业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后,旅游景区越来越成为决定我国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虽然近年来我国旅游景区发展迅速,旅游景区投资已经取代旅游饭店投资成为旅游投资的一个热点,但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及其遗留观念的影响,旅游景区内部管理体制并没有理顺,科学合理、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旅游景区治理模式并没有建立,导致旅游景区内出现多头管理、多重目标、秩序混乱、服务较差、资源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严重制约我国旅游景区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理顺旅游景区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旅游景区治理模式已经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文献综述

近年来,旅游景区治理模式越来越受到国内学者的关注,对旅游景区治理模式的研究也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总体上看,在旅游景区治理模式的选择上,国内学者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旅游景区应当坚持企业化的治理模式;另一种认为旅游景区应当坚持非企业化的治理模式[1]。如张晰竹提出应取消地方政府对公共资源类景区的直接管理,使旅游景区变成一个小级别的行政单位,把资源保护的职能内生化,将旅游景区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收益权一体化[2],可以认为是坚持旅游景区治理模式非企业化的代表。而马波、刘秉升、张凌云、魏小安、李树民等学者坚持认为应当选择企业化经营模式。马波、刘秉升认为政府应对旅游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的业务范围大幅度的拓展,把旅游景区作为旅游经营单位,从事企业化经营,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应加强管理的力度,尤其是法制管理、规划管理以及技术管理等[3]。张凌云认为旅游景区行政性管理的弊端很大,并已为社会各界所共识,必须采取市场化经营的方式[4]。魏小安指出风景名胜和文物资源也是经济资源,在我国当前国情下,对旅游景区资源进行企业化经营才是最有效的方式[5]。李树民指出在特定的条件下旅游景区从公益型管理向经营型管理的转轨是一种制度进步[6]。

虽然我国学者对旅游景区治理模式选择多有论述,但是笔者认为当前对旅游景区治理模式的选择研究上,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缺乏整体和系统的研究,大多学者对我国旅游景区应选择什么样模式的分析都只是从旅游景区存在的问题、旅游景区发展的意义、我国的国情、国外旅游景区治理经验和旅游景区治理的历史考察等方面进行;第二,缺乏交易成本的观念,没有交易成本的世界是真空的世界,选择什么样的治理模式本质上是选择什么样的合约问题,而选择什么样的合约的一个关键是比较各种合约的交易成本大小;第三,缺乏效率观念。

本文根据现实条件,从节约交易成本和选择合约的视角出发,对我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选择进行了全面考察,进而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旅游景区治理模式,以实现旅游景区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二、研究的现实条件及基本概念界定

Tourism Science旅游科学基于交易成本节约视角的旅游景区治理模式选择研究任何研究都是在一定现实条件下展开的。对我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的研究,笔者认为必须注重以下现实条件:

1.旅游景区资源所有权不能转让,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行使旅游景区所有权。

2.任何个体都存在投机倾向,即个体会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来欺骗对方以获取自己的最大化利益。

3.旅游景区的项目存在两大类,即基础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且基础性项目开发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经营性项目开发经营的好坏。基础性项目指景区内部的基础设施,包括景区交通、通信、水电和环保等,旅游景区的内部管理也属于基础性项目;经营性项目包括景区内宾馆饭店设施、娱乐设施、购物设施及相应服务等。

4.对景区开发经营存在两种投入方式,即使用专用性强、成本高、质量好的投入和非专用性、成本低、质量差的投入,前者可以实现旅游景区旅游资源最大化利用,后者效率低。

5.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紧张,景区管理委员会无力对旅游景区经营性项目进行开发经营。

同时,本文既然从节约交易成本视角来分析旅游景区治理模式的选择,就有必要先对交易成本概念进行界定。交易成本概念由科斯首先提出,他认为交易成本是发现价格的成本[7]。其他学者对这一概念有所发展,如阿罗给交易成本下的定义是经济系统运行的成本,张五常给交易成本所下的定义是,交易成本是一系列制度成本[8]。本文采用的是威廉姆森提出的把交易成本分为签订合约之前成本和签订合约之后成本的概念[9]。

三、旅游景区治理模式的提出

1.旅游景区经营性项目的治理模式选择

如前所述,经营性项目包括景区内宾馆饭店设施、娱乐设施、购物设施及相应服务等,其开发经营方式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来进行,一是使用专用性强的投入方式,我们假定这种投入方式的投资量为K,K>0,为保证专用性的投入可以采取一定的安全保护措施,即可以授权某一社会资本所有者长期垄断开发经营经营性项目,同时景区管理委员会保证提供良好的基础性项目,甚至直接授权同一社会资本所有者同时垄断开发经营经营性项目和基础性项目,这种保护措施可以用S来表示,存在保护措施时S>0,不存在安全保护措施时S=0;另一种是使用专用性差的投入,这种投入方式的投资量也为K,此时K=0。这样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关于经营性项目的3种主要治理模式图(见图1)。

图1中,A点代表K=0且经营性项目的价格为P1的治理模式。此时旅游景区的经营性项目完全由竞争性市场来提供,主要由非专用性资产的投资形成。这种经营性项目整体质量差、固定投入低,其管理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也比较差。这种治理模式在我国很多旅游景区中都存在,如我国很多旅游景区门前存在大量档次低、秩序混乱、服务水平差的由当地居民经营的旅游纪念商品摊贩、社会旅馆等等,就属于由非专用性资产的投资形成的。表面上看,在这种治理模式下旅游者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经营性项目产品,但是这些经营性项目的产品质量相当低,影响旅游者的旅游总体感受,从旅游景区旅游资源利用的角度来看是无效率的。

B点代表K>0、S=0且经营性项目的价格为P2的治理模式。此时有社会资本进入旅游景区的经营性项目开发管理,进行专用性强、成本高的投资,但是这种投资没有受到良好的保护,即社会资本的所有者并没有被授权长期垄断开发经营经营性项目和得到保证旅游景区能提供良好的基础性项目。在现实中这种治理模式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从投资者角度来看,虽然此时可以把经营性项目的价格定为P2,且P2>P3,但是如果没有保证,其投资回收就成为了问题,因此在现实中,此种模式必然向A模式或C模式移动。

C点代表K>0、S>0且经营性项目的价格为P3的治理模式。此时社会资本进入旅游景区的经营性项目,且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授权社会资本的所有者长期垄断经营开发该旅游景区的经营性项目,同时保证能提供良好的基础性项目,或者直接授权其直接经营基础性项目。在这种模式中,如果经营性项目被授权开发经营的合约期限越长,同时提供良好的景区基础性项目的保证措施越强,K就会越大,即社会资本的所有者对旅游景区经营性项目的开发投入的资产专用性越强、质量越高。在这种治理模式下,旅游者能享受到服务更好、质量更高的旅游产品,从旅游景区的旅游资源利用效率角度来看是最高的。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旅游景区经营性项目的最佳治理模式应当是由当景区管理委员会同一个社会资本的所有者签订长期合约,授权其长期垄断经营旅游景区的经营性项目,同时必须采取措施让社会资本的所有者确信旅游景区有良好的基础性项目,此时整个景区的档次将提升,将实现旅游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2.旅游景区治理模式的提出

如前所述,经营性项目应当有一个社会资本的所有者长期垄断经营开发,但是社会资本所有者必须得到一定的保证,即有良好的旅游景区基础性项目。因此如何提供基础性项目就成为景区治理模式的关键。既然经营性项目由一个社会资本所有者长期垄断经营开发,那么如何供给基础性项目的方式实际上就演化为是否由经营性项目的所有者一体化经营基础性项目的问题,即如果一体化,就由取得经营性项目的社会资本所有者来同时经营开发旅游景区的基础性项目,实行旅游景区统一由社会资本所有者经营的治理模式。在一体化的情况下,社会资本所有可以支付一个固定旅游景区租赁费用给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也可以以分成合约的形式支付租赁费用给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租赁费用是景区总体经营情况的增函数。

如果不实行一体化,就由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对基础性项目进行经营开发管理,经营经营性项目的社会资本所有者支付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一个固定的费用,或根据社会资本所有者经营经营性项目的情况提供分成合约支付。

最终我们得到4种旅游景区治理模式(见图2)。

四、旅游景区治理模式比较分析

对各种治理模式的比较分析主要看哪种治理模式的效率最高和交易成本最低。我们用W来代表景区基础性的开发建设投入量,具社会资本所有者经营经营性项目总收入是W的增函数。同时由于达成合约存在交易费用,用H来代表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同社会资本所有者达成合约和监督合约履行的各种交易成本。

1.D模式

这种治理模式本质上是一种固定合约。旅游景区的基础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由一个社会资本所有者统一开发经营,交易内部化,不存在两者之间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主要为达成整体租赁协议,确定租赁费用和景区管理委员会监督社会资本所有者保护景区生态环境,防止其掠夺开发旅游景区的费用。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获取固定净收入,经营性项目所有者获取的总收入是W和K的增函数,同时其净收益又是W和K的减函数,因此经营性项目的所有者最终会在最合理的W和K的投入量寻求最大化利益,即基础项目投入和经营性项目投入的边际产出和边际成本相等点时,不存在对基础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投入的边际扭曲问题,整个旅游景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都比较高,设备设施比较完善,最终实现景区旅游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但是存在旅游景区资源被掠夺开发的可能性。

2.E模式

这种治理模式本质上是一个分成合约,此模式中分成合约的特点是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因社会资本所有者的经营努力而获利,结果必定扭曲社会资本所有者的努力积极性,因为其努力的结果被对方分享,而成本确是自己承担,或者是经营性项目所有者会隐藏其经营业绩情况,实现自己最大化利益[10]。同时在此模式中,由于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分成整个景区经营的收入,其监管社会资本所有者掠夺开发景区的积极性会下降。因此这种治理模式的交易成本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景区管理委员会监管社会资本所有者掠夺开发景区的成本;二是社会资本所有者隐藏其经营业绩的成本;三是景区管理委员会了解景区经营情况的成本。同时也存在景区资源被掠夺开发的可能性。

3.F模式

这种治理模式本质上也是一种固定合约,但是此时固定合约的特点是由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提供基础性项目。此时我们发现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具有减少提供良好基础设施的投机倾向,因为其净收益同其投资成反比,即W越大其净收益越小,而其获取的总收入固定。而对经营性项目所有者来说,固然可以通过同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来签订严格的、面面具到的合约,来要求旅游景区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但现实中人具有有限理性,要签订这样的一个合约是不可能的,即使能实现,交易成本将是非常高的;另一面在合约签订后经营性项目的所有者要通过各种手段来监督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执行合约,也需要高额的交易成本,而经营性项目所有者的净收入又同交易成本H成反比,因此,达成面面俱到合同不可能,完全的监督也不可能,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的投机倾向也就不可避免,整个基础性项目的供给档次必然下降。由于无法得到良好的基础性项目供给的保证,最终社会资本所有者必定削弱其对经营性项目的专用性投资,这样就演化为整个旅游景区的档次降低、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下降。

4.G模式

这种治理模式本质上也是一种分成合约,此时分成合约的特点是旅游景区经营开发的双方都因对方的努力而获利,双方都不承担对方的努力成本,结果必定扭曲交易双方的边际行为。从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角度来看,一方面加大对基础性项目的投入可以使经营性项目总体盈利情况更好,通过分成能为自己带来更大化的收入,但是另一方面其投入的加大又使其净收益下降,即W增大,净收益减少,因此必定产生边际上的扭曲,因为投入增大带来的收益部分被经营项目的所有者获取,而投入增大带来的成本必定都由自己来承担,结果旅游景区基础性项目经营开发的投入的必定不足;从经营性项目所有者的角度来看,问题相同,由于其经营性收入有一部分必须以分成的方式提供给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而投资成本由自己全部承担,因此其专用性投资热情必定削弱。当然经营性项目所有者与景区管理委员双方可以达成严格合约规定对方行为,再监督对方履行合约的行为,但是所有这些都存在交易成本,签订和监督合约越严格,这种费用越大,对双方的净收入带来损失越多。因此,在这种治理模式下,理论上可以通过对双方严格监督实现旅游景区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但是实际上监督越严格交易成本越大,双方净收益减少,因此实际上不可行,最终结果是双方的边际行为严重扭曲,对旅游景区的投资都不足,导致旅游景区的旅游资源非最大化利用。

五、简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其一,对旅游景区经营性项目,在当前国情下,最佳治理模式是授权某一社会资本所有者长期垄断经营,但是必须解决基础性项目供给问题,才能保证经营性项目的高档次和高质量。其二,在旅游景区经营性项目由某一社会资本所有者长期垄断经营的前提下,旅游景区整体治理模式的最佳选择是由旅游景区经营性项目所有者来统一经营整个旅游景区,即前文的D模式。但是在运用D模式时,存在旅游景区被掠夺开发的可能性。

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旅游景区的开发经营应加快引入社会资本,实施旅游景区的转让经营,促进旅游景区整体档次的提高。

第二,由于旅游景区的旅游资源具有社会公共性、公众性和全民性的特点,必须解决旅游景区转让经营后社会福利损失和环境破坏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是通过公开、公平招标的方式进行旅游景经营权转让。只要标人可以平等竞争,垄断经营权转让并不会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11]。

第三,由于旅游景区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实行旅游景区整体转让经营必须防止经营者的掠夺性开发。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但是这种监管存在交易成本,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降低交易成本的根本途径在于建立健全各种法律法规制度,降低人们的投机倾向[12]。因此政府应完善关于旅游景区保护的立法,加强执法力度。

参考文献:

[1]彭德成.中国旅游景区治理模式[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25-36.

[2]张晰竹.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的管理体制与变革[J].中国社会科学,2000(5):89-93.

[3]刘秉升.风景名胜区保护以及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和对策[J].旅游学刊,1994(6):23-29,52-65.

[4]王兴斌.风景文物旅游资源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探讨――旅游产业规划指南[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0:31-36.

[5]魏小安,彭德成.我国旅游景区经营管理问题分析[J].旅游学刊,2002(3):45-50.

[6]李树民.对华山风景名胜管理体制变革的制度分析[J].旅游学刊,2001(4):65-69.

[7](美)科斯著,刘刚等译.制度、契约与组织――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透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45-67.

[8]张五常著,易宪容译.经济解释[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178-179.

[9](美)威廉姆森著,段毅才,王伟译.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165-203.

[10](美)巴泽尔著,费方域,段毅才译.产权的经济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65-79.

[11](美)诺斯著,厉以平译.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89-95.

景区安全保护制度范文第4篇

为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人身、财物安全,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旅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旅游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旅游安全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责任”的原则,认真落实以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岗位责任制。要把“五一”、“十一”、“春节”黄金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安全防范作为重点。积极主动地会同公安、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对旅游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内容与要求

二、 旅游景区(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和实施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充足的 、有效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2、制定游览、游乐规则和游客须知,引导游客活动;设置旅游安全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3、对全体员工进行旅游安全培训,特别是火警预演培训和机械险情排除培训,使员工具备基本的抢险救生知识,提高安全防护技能,熟练掌握有关紧急处理措施。

4、加强旅游安全检查,对惊险旅游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要加强监控,定期检查,严禁超负荷运行,在旅游黄金周来临之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种机械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5、凡遇恶劣天气和设备、设施机械故障时,须有应急应变措施,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停止运营,并对外公告,同时注意山顶岩石陨落,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旅行社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必须按时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切实保障旅行社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同时,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2、制定和实施旅游活动中的旅游安全防范措施,旅游者的行李交接制度。

3、周密安排旅游团队的行程计划和路线,认真考虑可能影响旅游安全的诸多项目因素,制定并执行旅游者住宿就餐的规章制度。

4、选择具备经营资格且信誉好的汽车公司(车队)、技术性能合格、证照齐全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责任心强和技术过硬并且有旅游车辆驾驶员上岗证的司机运营旅游团队,严禁租用证照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社会闲散车辆和农用车辆运营旅游团队。

5、组织登山、探险、航空、煤矿等特殊项目和组织学生、老年旅游及大型群体旅游活动时,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旅游安全保护和急救措施,对道路、项目和运载工具的安全情况进行细致考察。

6、导游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常识,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三)旅游星级饭店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依法严密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防火工作。

2、按照有关要求配备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防安全设施、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

3、在服务区域内必须设置紧急情况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常年保持各安全道路的畅通。

4、客房必须配置紧急情况安全疏散示意图、安全管理事项的说明要求以及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等设施,保证入住宾馆的人身、财务安全。

5、餐厅、厨房、酒吧、咖啡厅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标准要求,严格消毒制度,保持清洁卫生,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严格采供货渠道,杜绝假冒伪劣、超期变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饮食产品流入饭店,禁止外来闲散人员进入食品库房和厨房,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旅游汽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点:

1、各旅游汽车公司(车队)和配备旅游车辆的旅行社,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健全旅游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车辆运营的安全防范制度。

2、建立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操作行驶,合理掌握车速,确保行车安全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3、严格禁止驾驶员在执行游客运营任务中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空挡滑行、违章行驶等违规行为。

4、制定并严格实施对旅游车辆的日常安全和检查制度,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一日三查制度,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禁旅游车辆带故障运行和报废车辆运营游客。

三、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安、卫生、交通、旅游、保险等部门的应急救援电话和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单位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

市旅游局接到一般、重大、特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人民政府、旅游局和有关部门。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涉及的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旅游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并保护事故现场,相互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在公安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当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旅游伤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在及时组织救护的同时,检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以及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对死亡的,应当注意保护好遇难者的遗憾、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逐项登记造册。

(一)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及主要内容:

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以电传或其它快捷方式报送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接待单位与事故有关的其它单位。

2、事故发生的主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值班联系人员、电话、传真。

五、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部署旅游安全工作,对会议确定的重大安全事项形成纪要。确保各项措施必须严格实施和进行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旅游安全实施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二)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同有关部门,在旅游旺季和“春节”、“五一”、“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开始前,对各旅游企业单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容易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单位及设施、设备、旅游经营场所、应急措施及应急准备等事项工作进行严格的督促检查,排大危险源,坚决防止群伤群亡事故的发生。

(三)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景区(点)组织的割裂大型旅游节庆等群体性活动,必须事先制定旅游安全保护方案及应急措施、紧急救援预案,对道路、活动场所、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细致考察和考核,严格实行监督检查,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旅游行业要继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旅游行业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并纳入日常管理和工作范畴,一手抓旅游经济发展,一手抓环境卫生治理,主要领导负总责,主抓主管,实行目标责任制,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到人,有标准要求,有安排部署有督促检查,有具体工作落实,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继续把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下去,真正树立起自治安全卫生旅游环境的新形象。

六、建立旅游业安全预防长效机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产业实际,以创造安全、健康旅游环境为目标,积极与医疗、卫生、防疫、交通、消防、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研究建立旅游健康和治安。交通管理长效防范机制,建立起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严密防御体系,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由应急状态转向常规依法防控、科学防治。要实现各项旅游业的基本要求,要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把安全和健康作为旅游经营的第一要务。要建立防治结合的安全长效机制,才能不断增强旅游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我市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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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大西北-徐培砚

景区安全保护制度范文第5篇

一是注重及时抓好工作落实。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及时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同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对全县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协调,使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得以及时深入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年初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明确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及时调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也建立了专人负责的安全生产机构;结合全县实际,从上到下,制定和完善了三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构建起全县安全救援工作体系;制定实施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强化了工作责任,实行了安全一岗双责,县政府同各乡镇、局、总公司及中央及市属驻密单位,各乡镇、有关部门都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层层签定了安全责任书。三是强化了安全重要工作地位。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抓好落实,并列入各有关单位及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和年底考核项目。四是强化安全工作的社会监督。建立起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监督,及时建立起社会监督管理机制。

三、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

一是初步建立了全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了覆盖各乡镇、主要企业的专兼职安全员队伍,形成了从上到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管理网络。二是狠抓了管理队伍自身建设。采取各种措施,对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进行及时、严格和有效的教育、培训及管理,提高了管理队伍的总体素质。三是引入了竞争激励机制。结合实际工作,每年对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强化了监督管理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为营造全县的安全生产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安全生产法》的宣传。举办“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月”活动,制作“安全管理”、“用电安全”、“机械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知识试卷并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宣传媒体及时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在电视台开设“安全曝光”栏目等,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和落实。

五、加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一是搞好全县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及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使各级干部能够学法、知法,熟练运用法律开展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加强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三是继续加大了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了关键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

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搞好交通安全整治。多部门联合行动,及时对县域内的客货运输企业和运营车辆及汽车修理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和严格整治。

二是对强化了对化学危险品的专项整治。结合实际,根据各不同时期情况,各职能部门按分工职责,密切协作,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杜绝了安全事故。

三是把非煤矿山作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针对我县非煤矿山企业采矿点分散的特点,采取了强有力措施,对县域内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并对现有的进行了严管严控。

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除各有关部门日常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不间断执法监控外,我县还结合不同时期工作重点,进行安全联合大检查。各主管部门、执法监察部门坚持长期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加强了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抓紧了用电和防火安全;对化学危险品安全情况及时进行了安全评估和重点监控;加强了对危害面广、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的重点检查和监控;对人群集中的商场、市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了重点执法检查;及时对火炉取暖的单位、居民、经营场所、农村住户进行安全普查,煤气中毒预防工作进行顺利。

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总体情况还不错,但我们也清醒地知道,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少数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监督不力。

二是出现了大量无主管部门企业,这些企业绝大部分是私营、个体企业,安全管理相对薄弱。

三是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缺乏人员、设备和技术,监督管理有死角。

四是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及时、缺乏针对性,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现象比较严重。

五是企业安全投入少,设备设施老化,安全作业条件差。

具体情况为:

一、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我县工业到目前为止,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比较平稳,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服装行业问题有:(1)大部分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车间人员密集,安全通道不畅通;(3)部分企业主要领导和职工安全意识较差;(4)车间用电管理不规范,有的电源线,没有安全保护措施;(5)安全出口未设门标识;(6)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有的是多年未经过有关部门检验过期失效;(7)部分企业电工用的还是供电公司发放的《进网作业证》,未按规定持特种作业证上岗现象严重。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

我县近两年,通过第一、二阶段的安全评估和专项整治,非煤矿山企业基本上达到了市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验收标准,逐步走上了标准化、规范化的道路。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1)大部分砖厂由外地人承包,短期行为严重,个别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工安全意识淡薄;(2)机器老化,设备陈旧,安全设备设施投入不够;(3)职工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比较差,缺乏自我保护能力;(4)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不规范;(5)从业人员上岗前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三、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我县加大了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成了安全评价工作,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取得了安全资质证书。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1)B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企业法人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积极,在安全问题上侥幸心理存在比较严重;(2)危险物品经营单位,未办理各种手续和经有关部门验收,擅自施工,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四、建筑施工企业情况。

目前未复工建筑施工工地主要存在下面主要问题:

1、工程基建手续不齐,主要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无规划、土地手续。

2、施工现场主要存在(1)安全防护存在事故隐患。主要表现在脚手架、作业面、临边防护等达不到标准、规范的要求。(2)设备临时用电存在事故隐患。主要表现在施工现场配电箱数量不足,未达到三级配电三级漏电保护标准或设备外皮未采用可靠接零保护等。(3)大型机械设备无验收手续或安装方案投入使用等。

五、旅游业安全生产情况。

宾馆饭店安全生产工作在硬件设备设施上全部经过消防部门的开业验收,基本达到标准、规范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部分宾馆饭店未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3)从业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等。

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1)景区危险地段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设置安全标识、警示牌不足。(2)大部分景区电工操作证为供电部门发放的《进网操作证》,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3)部分景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4)从业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等。

六、商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商场超市及家具城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问题:(1)经营者安全意识不强,未能摆正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利益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货物随意侵占安全疏散通道,造成安全疏散通道堵塞。经检查指出后,可保持一段时间的畅通,不久又出现货物随意侵占安全疏散通道现象。(2)个别单位乱拉乱接电线,安全标识不足。(3)个别单位建筑防火分区不符合规范的要求或自动灭火系统失效,不能正常使用。(4)部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5)从业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等。

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问题:(1)部分市场吃、住、销一体,存在重大事故隐患。(2)市场内保安义务消防人员数量不足。(3)顾客在市场内吸烟现象严重,市场管理人员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3)部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4)从业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