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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中等职业学校里,学生综合素质相对于重点高中的学生而言,有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不仅表现为学习能力的差距,同时也体现在劳动意识中,个别同学没有团队合作意识,自觉意识较差。因此,无论是日常值日,还是周末大扫除,班里卫生管理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不服从指挥和逃避劳动的尴尬场面。
从现象分析原因,其实是班级卫生管理出了问题。传统班级卫生管理是分组制。班主任在检查卫生的时候,往往只看重劳动的结果,只要清扫干净卫生就可以,功劳归功于整个大组,忽略具体的分工。普通高中和重点高中的同学自觉性高,传统的卫生管理方法可以满足日常班级管理需要;中职学校的学生自觉性差,传统的班级卫生管理方法需要改进。
鉴于以上分析,以太原市交通学校数控专业1104班的为例,进行班级卫生管理方法的改革尝试。小小革新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现将一点小小经验总结成文,为各位班主任同仁借鉴。
一、从国际连锁企业卫生管理模式中受到启发
每次在去肯德基、麦当劳这样的国际连锁餐饮企业就餐和使用卫生间的时候,都可以在门后发现这样的一张卫生“签到表”。
从几点几分到几点几分,谁清扫了哪里,写得一清二楚。这就是责任到人制度,方便管理。
二、班级日常卫生“签到”制度
受到企业卫生管理方法的启发,重新安排班级卫生值日表,如图1所示。人员安排为教室、卫生区一天各两名同学。第一天打扫教室的同学第二天轮换打扫卫生区,以此类推。
签到表中,记录了每天的日期、天气、打扫时间以及姓名。值日的同学每次回来都在表上签字,并记录天气情况。
三、大扫除“责任到人”制度
除每天的值日以外,如果遇到周末大扫除,或者学校重要事情,卫生大检查的时候,卫生清扫则根据周末大扫除“责任到人”制度进行管理,如图2所示。
全班同学分成两个大组,一个大组负责一个月,一月一轮换。例如,20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遇到所有的大扫除和卫生检查,都由第一组的同学来承担。4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则由第二大组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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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班级卫生值日表一 图2 班级大扫除卫生表
班主任检查卫生情况,只针对卫生干部,卫生干部针对具体同学。例如,前门和玻璃由白金祥同学擦,可是他有特殊情况,周五下课后需要坐火车回老家,不方便留到课后统一清扫完再走。此时,白金祥同学可以利用中午的时间,提前将自己的工作完成,在接受过卫生干部的检查,卫生合格之后,卫生管理干部可以允许其提前回家。
可是,如果卫生清扫结果不合格,到班主任检查没有过关,班主任只批评卫生管理干部,不批评具体打扫的同学。
四、小结
通过一个学年的实践,结果得到了证实:1104班的卫生比以往历届笔者所带过的班级都好。这归功于班级卫生管理方法的成功革新。总结一下,这种新管理方法的成果,有以下优越性:
1.通过对每天天气的记录,以及每天值日签到,可培养学生做日常记录的习惯。
2.培养卫生管理骨干。生活委员应该是管理者,不是替人打扫卫生的“吃亏虫”。这种新方法的实行,不仅帮助班主任培养管理骨干,也为这些同学将来走进企业顶岗实习积累一点管理经验。
关键词: 学校; 饮用水; 卫生监督 中图分类号: G 478.5文献标识码:B
在校学生饮水人数多而集中,若卫生管理不到位,易引起饮水中毒事件发生,不仅影响学生身心健康,也不利于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为了解上海市学校饮水卫生管理状况,确保学生饮水卫生安全,我们于2007年3―5月对上海市各类学校的饮水卫生管理工作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对存在问题及日后监管工作进行了分析探讨。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以上海市2007年3月所有在册学校为对象,共调查各类学校2 057所,其中中小学1 519所,中专技职校143所,普通高校110所,民工子弟学校285所。
1.2方法
按照国家教委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和国家建设部、卫生部共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7年)等要求,制作统一的学校饮水卫生管理调查表,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采用现场调查方式,对各类学校饮水类别、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普查。
2结果
2.1饮水类别
饮水类别主要为桶装纯净水和开水,饮用率分别为51.0%、46.9%;水处理设备供水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饮水类别,即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经水质处理器进一步处理,去除水中有害物质后直接饮用或经加热后饮用,饮用率为5.0%;沙滤水饮用率为0.5%。有部分学校同时饮用2种以上饮水(见表1)。
2.2学校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91.2%的学校制订了饮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98.8%的学校配备有专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均以中小学最高,民工子弟学校最低。仅0.5%的学校使用公用饮水杯具,但对公用饮水杯具的清洗消毒率只有45.5%(见表2)。
2.3开水卫生管理情况
开水贮水容器多为保暖桶。97.8%的学校对贮水容器加盖上锁,93.0%的学校对贮水容器定期清洗消毒,均是中小学最高,中专技职校最低。管供水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为99.2%(见表3)。
2.4桶装纯净水卫生管理情况
96.3%的学校索取生产单位食品卫生许可证,92.7%的学校对饮水机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由专业机构清洗消毒的占92.1%,饮水机索证率为86.2%。中小学各项措施落实率均最高,民工子弟学校各项措施落实率普遍较低,普通高校对饮水机定期清洗消毒措施落实率最低,为78.7%(见表4)。
2.5水处理设备供水卫生管理情况
分别有79.4%、62.7%、66.7%的学校使用的水处理设备、材料、输配水管材及管件能提供卫生许可批件,76.5%的学校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74.5%的学校定期清洗饮水设施及管道。中小学和民工子弟学校卫生管理状况相对差于普通高校和中专技职校(见表5)。2.6沙滤水卫生管理情况
10所学校饮用沙滤水,其中普通高校、中专技职校和民工子弟学校各1所,中小学7所。除1所中专技职校饮用的沙滤水水处理材料、输配水管材及管件无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外,其余学校均能提供相关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均做到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和清洗消毒管道,均能提供水质检验合格报告。
3讨论
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上海市学校饮水类别逐渐多样化。传统的开水由于方便、卫生,依然是学校主要的饮水类别,沙滤水由于费用高、管理繁琐,目前饮用学校已明显减少。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企业大力宣传推荐,近年来外来饮水产品在各类学校中逐渐增多,如桶装纯净水目前已成为各类学校主要饮水类别之一,在部分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学校还出现了新型的水处理设备供水。饮水类别的多样化使得同一学校同时饮用多种饮水的现象增多。这些都对学校饮水卫生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调查显示,中小学饮水卫生管理制度总体健全,普通高校和中专技职校其次,民工子弟学校最差。各类饮水中,开水和沙滤水总体卫生管理措施落实得较好,桶装纯净水其次,水处理设备供水最差。主要存在问题:① 对外来饮水产品索证意识不强。饮用桶装纯净水的学校对饮水机索证率较低,尤其是民工子弟学校仅为68.6%。3.7%的学校未索取桶装纯净水生产单位卫生许可证,导致一批假冒劣质桶装水流入学校。而对新型的水处理设备供水,学校普遍缺乏对相关涉水产品的索证意识,卫生许可批件持有率很低。② 未落实相关饮水设施设备的安全防范和清洗消毒措施。供应开水的学校中有部分学校特别是普通高校、中专技职校和民工子弟学校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未对贮水容器(保暖桶)加盖上锁,同时由于保暖桶体积大不便于煮沸和蒸气消毒,使用药物消毒又容易药物残留,导致保暖桶清洗消毒措施落实率较低,有不少学校仅用开水烫一下即用。供应桶装纯净水的学校对饮水机定期清洗消毒执行率不高,6.9%的学校由非专业机构或非专业人员清洗消毒。由水处理设备供水的学校多数未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和清洗消毒相关饮水设施及管道。另外,随着公用饮水杯具使用率下降,学校清洗消毒意识明显下降,仅45.5%使用公用饮水杯具的学校建立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其中中小学为71.4%,而中专技职校和民工子弟学校均为0。
一、水质监测情况
截止到9月30日,市政供水日常共监测末稍水14次,其中微生物检验合格率为100%,理化检验合格率为98%;二次加压供水水质监测2次,合格率为100%;水源枯丰水期监测出厂水、水源水各2次,合格率为100%。
办理二次加压供水卫生许可证10个,抽检样品合格率为90%,对抽检样品不合格的二次加压泵房均下达了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通知卫生监督人员到达现场检查,检查合格后方予发证。
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和《二次加压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规定,卫生监督机构对市区及两县的市政水厂、学校的自备供水和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对水厂的出厂水和末稍水水质、二次供水水质以及学校自备供水水质进行卫生安全检测。
1、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建立主要领导是饮用水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对市政水厂、二次加压供水、学校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质检验等,尤其是对学校新建校区和农村学校的自建供水设施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对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进行检查,未取得卫生许可和水质检验不合格的生活饮用水不得使用。
2、抽查的3所市政水厂,供水设施完好,操作安全卫生,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中的具体要求;在抽查的10家二次加压供水单位中,发现2家泵房内有与供水无关的物品,1家泵房内无余氯检测记录,1家泵房内无水箱消毒记录;在抽查6所学校中,有2所学校的自备水源没有水质消毒设施,1所学校没有提供安全供水的水质检验报告单,二次加压供水水箱没有定期清洗消毒记录和余氯检测记录。
3、这次检查共抽检水样19份,细菌总数合格率为79%,总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5%,粪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5%,余氯检测合格率为68%。
三、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
为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工作部署及省卫生厅具体安排,对学校预防饮水(自建集中式供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对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
5月—8月,全地区共检查学校169所。检查学校食堂121家,市辖40家学校食堂餐具消毒情况进行监测,共采样品320份,合格242份,合格率75.6%;127所学校生活饮用水情况进行了检查,水质检测102份,合格89份,合格率87%。生活饮用水不合格原因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余氯、硬度、硝酸盐等指标不合格。市卫生监督所共抽检水样10份,细菌总数合格率为80%,总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0%,粪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0%,余氯检测合格率为60%。
通过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检查,排除了学校生活饮用水安全隐患,保证了学生饮水安全。
四、部门配合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
为了加强我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防止水质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建设部、卫生部第53号令《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城镇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卫生局、公用事业与房产局于20*年10月8日开始对全市市政水源、自备水源和二次加压水泵站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1、市政供水
市和*、*两县自来水公司对水源卫生、管理非常重视,对水质净化、消毒、供水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认真负责,达到卫生规范的要求;但*、*两县自来水公司水质化验室检验设备陈旧、检验方法落后,部分检验项目尚不能开展,达不到安全供水检验指标的要求。卫生监督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水源水、出厂水和末稍水进行卫生指标监测,监测合格率为95%。
2、二次加压供水
抽检6个二次加压泵房中,有1个泵房没有供水卫生许可证,没有对水箱定期清洗消毒,无记录;有2个泵房无卫生管理制度,没有配备余氯比色计;有1个泵房不能提供水质安全检验单。
3、学校供水
抽查4所学校中,有1所学校的自备水源没有水质消毒设施,2所学校没有提供安全供水的水质检验报告单,阜、彰两县学校办理供水卫生许可证的办证率为40%;二次加压供水水箱没有定期清洗消毒记录和余氯检测记录。
这次检查共抽检水样10份,细菌总数合格率为100%,总大肠菌群合格率为100%,粪大肠菌群合格率为100%,余氯检测合格率为70%。
五、下一步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推进“校园卫生健康行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管,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校长负责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卫生隐患,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权益;同时,进一步完善“两员共管,全程监督”的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学校卫生安全评价体系,创新学校卫生监管模式,提升学校卫生监管水平。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以下同)食堂及校内其它餐饮单位、副食品店,学校自备水、直饮水等饮水设施的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治等工作。重点检查*专项整治中要求整改的学校、农村学校、民工子弟学校及近两年内发生过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暴发事件的学校。
三、工作重点
(一)学校食品卫生
学校要加强学校食堂(包括承包的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学校食堂要严格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建立台账制度,食堂使用的所有食品原料必须定点采购,并做好进货登记及进货凭证的粘贴,严把原料采购关。同时,学校食堂要建立、完善并落实消毒剂、杀虫剂、灭鼠药、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使用卫生制度。
县卫生监督所要根据省卫生厅《全省十小行业小餐饮卫生整治和规范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督促学校食堂按照有关要求,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同时,在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引导推广“五常法”管理理念,到年底10%以上的学校食堂通过B级以上评审。
各学校要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大对学校食堂、供水设施的改造力度,特别是社会办托幼机构要改善食堂卫生设施;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二)学校饮用水卫生
学校要加强生活饮用水、自备水和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档案。要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要加强对自备水源、二次供水、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使用直饮水设备或设施的学校应向生产企业或供货商索取卫生部颁发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同时,要定期对供水设施(含桶装饮水机、水处理装置)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确保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县卫生监督所要对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开展开学期间学校自备水抽检,农村学校抽检率不低于30%。开展学校直饮水水质监测,监测率达100%。同时,对使用直饮水设备或设施的学校开展监督检查,登记其直饮水设备品名及类型、生产企业和供货商名,并检查直饮水设备是否有有效的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及相关水处理装置清洗、消毒、更换等情况。
(三)学校传染病防治
学校要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完善入学(园)预防接种和儿童健康档案查验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切实落实晨检和因病缺课学生登记上报制度。同时,要积极有效地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教工作,提高传染病的群防群治能力。
卫生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重点检查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有无专人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疫情报告流程是否畅通及时,有无学生健康档案等。检查辖区内不少于10%的学校,重点抽查农村中小学,尤其是寄宿制学校。
(四)学校医务(保健)室
县教育局负责加强学校医务(保健)人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统筹考虑医务(保健)人员编制,督促学校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要求设置医务(保健)室,配备医务(保健)人员,确保学校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
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医务(保健)室和配备医务(保健)人员。同时充分发挥医务(保健)人员作用,做好学生卫生保健、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及传染病和常见病的防治等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消毒管理办法》等对学校医务(保健)室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规范传染病报告、管理以及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7月上旬):动员部署阶段。
制定“校园卫生健康行动”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学校负责人会议,认真宣传贯彻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
第二阶段(7月中旬至9月上旬):专项整治阶段。
卫生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监督力量,对所有学校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机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坚决依法处理。
第三阶段(9月上旬至中旬):整改提高阶段。
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各学校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卫生部门对学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和跟踪。
第四阶段(9月下旬):总结验收阶段。
卫生和教育部门对各学校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没有认真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相关卫生要求的学校,按《食品安全法》进行严厉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卫生工作纳入到学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卫生责任制度。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积极部署,落实相关制度和措施,密切配合,确保学校卫生安全。
(二)按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要扎实推进重点合作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及时通报、分析和掌握工作进展。加强部门间沟通,互通信息,互相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迎接市卫生局、教育局的联合督查。
餐饮业是食品和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呈高速发展的态势,对满足人们物质生活需求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年全国的餐饮业数量(不含食堂)已达400万家,实现销售额约7500亿元,预计*年将超过8000亿元。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居民的饮食习惯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巨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企业规模、卫生条件、管理水平、经营品种、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一些餐饮单位因加工操作不当、食品贮存条件差、餐饮具消毒不合格等原因,导致餐饮单位和集体用餐单位食物中毒事故屡有发生,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
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我部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范由总则、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加工操作卫生要求、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及附则组成,共6章43条。
《规范》在总结以往餐饮业卫生管理和借鉴国际先进管理技术的基础上,全方位地对餐饮业的卫生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细化了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技术要求更加具体,起草中注重可操作性和企业自身管理的实用性,方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组织实施和自我检查,也体现了公开透明的监督原则。
《规范》主要具备以下特点:
一是分类提出管理要求。考虑到餐饮业的种类繁多、规模相差悬殊,本《规范》在部分加工操作的硬件要求、专职管理员的配备、检验室的设置等方面,根据其不同种类、规模的情况,分类提出了管理要求。
二是基本要求和倡导要求相结合。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饮食加工习惯和经济发展水平也有较大差别。本着抓住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规范》将提出的要求分为基本要求(用词以“应”表示的内容)和倡导要求(用词以“宜”表示的内容)两种。用“应”表示的内容,作为卫生准入的必要条件和日常卫生监管的内容,凡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核发卫生许可证,并对违法行为实施卫生行政处罚。
用词以“宜”表示的内容原则上要求大型、连锁、规模化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也应该符合。
三是指导企业自身管理。本《规范》有附录7个,除附录A外的其余6个的内容则都是指导餐饮企业如何预防食物中毒、推荐的正确加工操作程序及如何开展自我检查等。这些内容对于指导餐饮企业(尤其是对广大中小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是有助于餐饮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对一些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了解《规范》的有助于对于消费者在就餐消费过程中,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规范》规定:加工经营场所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25米以上;从事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更衣、洗手并进行手部消毒,操作时佩戴口罩;(裱花操作卫生要求)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当天加工、当天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