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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职业安全卫生问题的现状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统计2010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63383起,死亡79552人。10人以上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85起,重大事故74起,特别重大事故11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1年4月的信息,我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10年新发职业病27240例。其中尘肺病23812例,急性职业中毒617例,慢性职业中毒1417例,其他职业病1394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铁道和有色金属行业报告职业病病例数分别为13968例、2575例和2258例,共占全国报告职业病例数的69.02%。
近年来,职业病发病率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根据抽样调查测算,煤炭行业每年因职业病死亡的人数,大约为工伤死亡人数的3倍左右。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如此严重,除企业底子薄弱,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等因素外,与职业安全卫生法制不健全有着重大关系。
二、职业安全卫生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尚未建立一部统一的职业安全卫生法
我国现行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体系中《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两法并立,至今没有建立一部统一的职业安全卫生法。两部法律对促进我国职业安全卫生事业具有重要作用,但不能取代职业安全卫生法对劳动者保护的全部内容。《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在于:调整人与生产事故之间的关系;《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职业病是指法定职业病,这意味着其他职业危害不在《职业病防治法》的保护的范围之内。而《职业安全卫生公约》的立法目的是: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把工作环境中内在的危险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以预防来源于工作、与工作有关的或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对健康的危害。职业安全卫生法与《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立法目的虽有重合,但不完全一致。目前有些学者将《安全生产法》视为职业安全法的替代法,《职业病防治法》视为职业卫生法的替代法,两法并立可以替代职业安全卫生法,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制分割导致体制不顺立法分离
解放以来,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立法和监管经过了三个阶段。建国初期直到1998年,职业安全卫生监管统一由劳动部门主导。1998年至2003年,职业安全、卫生监管体制分割,立法也随之分离,安全生产问题由2000年新组建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2003年至今,分工体制将职业卫生工作本身再次分割。也就是说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全面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相应机构,目前仍为多头管理的局面。职业安全卫生的监管管模式很冗杂,容易造成职能交叉的问题;再加上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相互配合,甚至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使之无法形成高效、统一的工作机制。
(三)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实施覆盖率低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研究资料,判定一个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实施的覆盖率,可由工伤保险覆盖率来判定。实行工伤保险就是要通过社会共济,达到风险分担的目的,免去企业的后顾之忧,从而改善整个投资环境。工伤保险是我国目前政府文件唯一提出在“中国境内”实行的社会保险项目,范围比较广泛,但目前社会化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较低。2010年年末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仅为16161万人。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422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有6300万人。这与高达98%的日本、德国等国家的工伤保险覆盖率相比,差距是非常大的,努力提高职业安全保护法实施的覆盖率是我们现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建议
(一)以《职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基准制定职业安全卫生法
职业安全卫生法是维护劳动者职业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权,是现代劳动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劳动关系领域中,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第一位的,制定职业安全卫生法应当以保障劳动者权益为基本准则。立法的目的应该从追求生产第一,转移到追求安全第一,同时促进经济发展上来。全国2006年批准加入第155号《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此公约对我国已具有拘束力。笔者建议:我国可以以职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基准制定一部综合性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解决目前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不健全、无体系等问题,提升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的实际保护水平。
(二)建立职业安全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管体系比较复杂、混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都具有该领域的监督执法权。仅就作业场所的主要监管部门,即安监部门和卫生部门来说,二者的职责分工在实践中并不十分明确,为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埋下了隐患。因此,首先应理顺职业安全卫生监管体系,构建完善有力的一体化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度和责任追究机制。笔者认为可借鉴美国做法,建立一个独立、统一的执法机构,管理全国所有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打破部门间的利益束缚,避免交叉管理导致的漏洞和空白问题。
作为一套通行的标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提出的是一种企业经营中关于健康和安全的理念和规范,同时也给出了一组通用的法律和程序。按照这个思路进行管理,不仅使企业管理活动变得更科学有效,而且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管理活动和全面管理是兼容的。
一、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化实施现状
在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化工作已经开展了十多年,可以说已经具有一定的基础。近些年来,一些特殊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领域,比如石油化工行业、天然气、交通运输部门乃至航运企业,由于其一般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在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下,不仅建立健全了原有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获得了国际的认证,而且还推进了制度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推进企业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是一种科学的、系统的、全面的管理方法,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这个管理体系强调的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为主,以系统安全的理论为核心和基础,对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从而在企业首先是防止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本质上的安全管理水平,在达到生产目的的同时,是其具有安全、健康、积极的企业环境,提高企业的自身形象,使企业的生产和发展都获得较大的优质发展空间。
(一)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企业通过了符合国际标准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会使企业具有正面的健康良好的企业形象,树立企业的文化和品牌。
(二)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可以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环境条件,降低甚至消除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潜在风险,这就避免因此可能会带来的各种损失。根据体系标准改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可以减少或消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
(三)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首先需要对企业员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这实际上是完善了企业的管理工作,同时也体现了企业不仅追求经济效益,更注重人文关怀、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以点带面,加强企业员工的归属感和向心力,使企业不仅在人文精神上,也是在实际的工作中获得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主要特点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说,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一个系统的、科学的管理体系,具有如下的特点:系统性、先进性、可发展性、预见性等。
(一)系统性
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强调结构化、程序化、文件化的管理手段。
(二)先进性
按规范和标准所建立的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从而提高企业生产效益的一个有效的、先进的、科学的手段。
(三)可发展性
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制定的管理方针应该根据企业的形势不断进行完善,使其在企业的进步过程中都具有适应性和可持续发展性,能满足企业在不断的发展中的需求。
(四)预见性
对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是建立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也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精髓之处,因此在实施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时,危险源的辨识、控制和评价是核心和基础。
四、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过程
由于不同的企业具有不同的特点,那么企业在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时也就需要根据自身的特点来进行。总体来说,企业在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时基本需要经过四个阶段:准备阶段、编制阶段、运行阶段和审核评审阶段。
(一)准备阶段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认证计划,开展教育培训,对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进行体系设计等等前期的准备工作。
(二)编制阶段
结合企业的特点,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文件,对原有的管理制度和程序进行补充和完善。
(三)运行阶段
按照制定的体系文件进行运行,以检验体系的实践性、科学性、有效性和适合性。通过实践,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找出隐患,进行纠正和改进。
(四)审核评审阶段
企业要按照规范、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等文件对所对于建立和运行的体系进行审核和评审,目的是发现问题、进行自我完善和自我改进。可以确保体系的可发展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五、结论
企业在生产实现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企业产品的质量,而且应该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为企业的持续、健康的良性发展打下基础。
在企业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中,应该:
摘要:根据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现阶段国内外农民工的特点、常见的职业病、职业性伤害事故以及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卫生现状,提出了尽快建立职业安全卫生体系,全面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和安全意识,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等预防措施,为保障农民工的健康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职业病;预防措施
Abstract:It summarize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mmon occupational diseases,occupational injuries,as well as the currentsituation of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between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migrant workers according to the internationalexperience and the actual situation in our country.Various preventive measures were proposed,such as the establishment of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system,improving migrant workers’quality and safety awareness,and promoting their employmentenvironment from important aspects of technology,education and supervision.It provides the scientific basis to protect the health ofmigrant workers.
Key Words:migrant workers;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occupational diseases;preventive measures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农民开始从农村走向城市,并逐渐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农民对未来社会的发展将产生何种影响,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卫生等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本文旨在通过揭示与分析我国现阶段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现状,对比国内外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等多方面的不同,借鉴国外的经验启示,提出建立职业卫生体系,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和安全意识,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等措施,为保障农民工的健康提供科学依据。
1关于农民工的定义
目前,对农民工仍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般认为农民工概念的内涵是指户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其外延则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流动农民工)和那些在农村就地被其他人雇去从事有偿非农活动的农村人口(非流动农民工)。这与国外对农民工的概念有些不同,国外认为,农业和园艺业是最危险的工作之一[1-2],发达国家或地区常雇用一些不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人来从事农业、园艺工作,这些人员也被称为农民工[3]。本文中的农民工是指那些进城务工的流动农民工。
2关于农民工产生的原因
中国与很多发达国家一样,均在一定历史阶段出现了大量的农民工,但其流动的原因不同。学术界一致认为,多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是因为工业革命从根本上改变了社会的经济结构,这其中就包括农村的经济结构,如蒸汽机的发明从根本上改变了生产对水力等自然动力的依赖状态。而中国的情况则有些不同,现阶段农民工的出现与工业化没有太直接的关系,大规模农村劳动力流动时,工业总产值已超过了农业总产值。
3我国大陆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卫生现状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大陆外出打工者多达2000余万人,到了90年代,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了全方位、大规模的转移阶段。1994年外出打工的农民工达到6000万人,2002年进一步达到9400万人[4]。2004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更是增加到1.2亿人,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大陆的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我国的工伤和职业病主要集中在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三个行业,其中农民工是主要的受害群体。
有调查显示,我国大陆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人群、职业病患者、新发及死亡人数均居世界首位[5]。3.1尘肺1995年4月国际劳工组织(IL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职业卫生联合委员会曾提出“ILO-WHO全球消除矽肺的国际规划”,其目标是在2005年前明显降低矽肺发病率,在2015年消除矽肺这一可预防的职业卫生问题。
我国大陆尘肺的防治形式不容乐观。有调查显示,尘肺患者主要集中在金矿采挖、石英砂粉碎和坑道工程建设等行业。
2005年国家卫生部共收到来自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暂未包括西藏、港、澳、台的数据)各类职业病报告12212例,其中尘肺病例报告9173例,占75.11%。矽肺和煤工尘肺仍是最主要的尘肺病,分别为4358例和3967例,两者共占尘肺病例总数的90.8%;其次是水泥尘肺177例、石棉肺170例和电焊工尘肺148例。尘肺新病例主要来自煤炭行业4477例,占48.80%;其次是冶金行业905例,占9.87%。截至2005年,中国大陆的尘肺累积病例数达607570例,其中存活病人为470089例。
3.2职业中毒
目前,我国大陆职业中毒的发病特点表现为在大量涌入城市的农民工中发生,其职业防护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健康影响难以估计和控制;急性职业中毒的恶性事件有增无减,且危害具有群体性,致死、致残率高;随着各种新材料、新技术工艺的引进和使用,传统的职业危害尚未控制,过去未曾见过或很少发生的新危害又不断产生,如正己烷中毒、三氯乙烯中毒等新发职业病。有调查显示,430例急性职业中毒患者的患病率为68.9%,病死率为4.2%。急性职业中毒以有机溶剂引起的中毒最常见,刺激性气体引起中毒的人数最多,且农民工患病率和病死率均高于正式职工[6]。
3.3职业伤害
又称工伤,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以我国大陆建筑业为例,该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的主要行业。具有现场作业环境复杂,条件变动大,临时性强、危险性高的特点。据2004年国家统计局有关数据显示,全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总计3893万人,其中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基本上是农民工,总人数达3201万人。2005年全建筑行业的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好转的趋势,全年建筑业共发生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2005年建筑施工伤亡主要发生于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之中。其中,高处坠落致死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52%,坍塌占18.61%,且男性明显高于女性[7-8]。
4国外解决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问题的启示4.1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职业安全卫生体系13世纪德国的《矿工保护法》可以算作是人类最早的职业安全法了。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安全立法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世界各国分别根据各自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经济发展水平、立法体系的不同,制定出具有各自国家特点的职业安全卫生法。例如,197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英国是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国家,早在150多年前,就制定了有关生产安全与健康的规章。1974年颁布了《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可是迄今,我国大陆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仅从雇主的职责、雇员的权利和监督管理三方面对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作了一些规范;从职业安全卫生的管理机构来看,还没有一个统一全面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出现监管“缺位”现象。例如,卫生、安监、煤炭等部门有职责交叉,又缺少协调配合,常使监管相互脱节。
4.2提高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行业特征。发展职业教育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行业的积极参与。没有职业教育培养的大量技能型人才,就没有各行业的快速发展。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世界农业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程度已达到l1年,发达国家如美国、法国、德国、英国、日本可分别达到18年,16年,12年,14年和12年,而我国大陆农民工则与之相距甚远,由于贫困和教育落后,农民工的整体文化水平比较低,很少接受正规的职业技能培训,最终致使其就业渠道比较窄,缺乏竞争力,不能满足企业对熟练技工的需求,更谈不上可供企业对专业性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选择需求。以建筑行业为例,大约90%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在高中以下,且未经过专门的技能培训。
德国在提高农民工文化水平、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方面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德国的教育事业及其体制在欧洲属于佼佼者。学校不仅有小学、中学、理科中学,还有徒工学校、专业技术学校和综合性大学。教育形式有家庭教育、工匠技术教育和学校教育三种。在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前二种教育主要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生产实践经验等方面起作用,而学校教育则侧重于对青少年的系统文化科技知识与技能教育。
4.3加强对农民工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其法律、健康和维护医疗保障权益意识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属于社会保障制度范畴,是以确保农民的基本生活条件为目标和宗旨,是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各国在维护农民工医疗保障权益方面的做法也各有不同。在美国,看病的成本很高,农民工多半不买健康保险,小病通常不进行治疗,当遇到大病或需要急诊时再去医院。美国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医院必须先对病人进行抢救再谈医疗费。如果农民工实在无力支付大笔的医疗费,各种政策和规定会帮助这些贫困的弱势人群将这笔医疗费合法地免除掉。德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则有足够的法律保障,能从总体上充分体现出“高收入帮助低收入,团结互助”的宗旨。针对我国农民工法律知识缺乏和健康意识淡薄的情况,应加强对农民工现行法律、医疗保障政策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法律方面可以定期举办一些有关《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讲座和培训,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将农民工纳入工会,强化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医疗保险方面主要侧重于使农民工明白自身的权利与义务,改变农民工群体落后的健康观念,使其意识到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
总之,我们千万不能忽略了加强农民工培训教育和改善就业环境,提高健康水平,这不仅仅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消除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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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茶叶企业;卫生安全;法制建设
近年来,食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茶叶作为我国的大宗农业产品,其质量安全问题也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关注。茶叶的质量安全问题,主要出现在农药残留方面上。茶叶种植时的农药残留,不仅关系到茶叶的口感和品质,还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欧洲和亚洲的一些其他国家,例如英国和日本,对于农药残留标准的制定十分严格,不仅每年增加了农药检测指标、扩大农药检测范围,而且对农药最高允许残留标准也是又明确的数值规定。这就在无形中设置了对我国茶叶出口的贸易壁垒,严重影响了我国茶叶的出口。因此,研究并建立我国茶叶企业卫生安全法制,对提高我国茶叶质量和保证我国茶叶产业持续发展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1我国的茶叶产业
茶叶在我国的种植区域更是从最初的云贵川地区扩大到现在的22个省区,几乎覆盖全国。然而,茶叶产业的迅速扩展和兴起,并未脱离传统的发展模式,未能形成规模和行业系统。在茶叶种植和生产的具体环节中,整个安全控制也不到位。如果我国的茶叶产业不能正视并扭转这一局面,茶企业将不可避免的走入发展的瓶颈期。
1.1国内茶业发展
我国作为最早种植茶叶的国家,对茶叶从培育、种植、采摘、中工、生产等,各个环节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完备的工序。茶叶作为我国重要的传统经济作物之一,无论是销往国外,还是国内自销,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都起着重要的推进作用。目前我国的茶叶生产现状,大部分是依靠小规模的农户型企业进行分散生产、经营。这就造成了对这些小企业的监管困难,从而导致了对茶叶生产环节的疏漏。茶叶作为生长周期较长的一种农作物,其在整个生长过程中,遭遇的病虫害较其他的作物会更多,其次,茶叶的产品就是茶树的嫩芽,与农药的接触极为容易,生产过程中受其他如微生物的污染,茶叶质量很难得到保障。与此同时,茶叶企业生产在卫生安全上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和作业指标,整体加工水平都较为低下。
1.2市场经济下的茶企业的发展
自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各类型企业面对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茶叶企业也不例外。欧盟、美国、日韩等一些国家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以保护本国人民身体健康为借口,提高茶叶产品检验检疫的各项标准和技术要求,这使我国的茶叶出口受到严重威胁和挑战。从国内的茶叶生产企业自身来看,规模小、卫生状况得不到保证、设备老旧、技术跟不上时代要求等的问题依旧存在。尤其是一些初制茶厂,在茶叶原料的收集上,不能够很好的做到标准检验。在制茶过程中,一些茶厂还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不顾生产卫生要求,甚至有的茶厂还存在为了使茶叶“卖相”好,给茶产品“加料”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我国食品质量安全体系的要求,对消费者极端的不负责任,还严重威胁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危害了整个茶产业的健康。
2我国茶企业中的卫生安全
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老百姓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日益加深,学术界开始对食品安全体系的建立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论证。分析出了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风险道德”在茶叶产品营销和竞争机制中的作祟,茶叶质量检测及安全认证体系的不完善,以及消费者通常认为茶叶纯天然无污染,不会对茶叶的质量安全多做考虑等;还为我国茶叶企业以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1茶品质量重于泰山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在现代国际化、市场化的激烈竞争下,消费者的消费观日益成熟。低价策略已经成为占领市场份额的过去式,优秀的产品质量才是真正使得企业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目前,我国的茶叶产业的整体水平不容乐观,茶叶企业的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与国际先进的同类型企业相比更是不可同日而语。无论是在改善茶叶的生产加工条件,还是提高茶叶质量管理水平,我国的茶叶企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就要求各茶叶产区要实行茶叶产业化经营,将分散的茶厂整合起来,提高生产标准和质量要求。唯有如此,才能有效的提高茶品质量,才能不断增强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而保证企业保持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
2.2卫生安全是茶企业生存的关键
卫生安全是影响茶叶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根据茶叶生产的不同环节,卫生安全可分为种植过程中产生的卫生安全问题和加工中产生的安全问题两种。上文也提到过,在茶叶的种植过程中,农药残留的问题是一大主要问题,另外,种植时若土壤中含有较多重金属,也会被茶树吸收,对茶叶形成污染。在茶叶加工中产生的安全问题,既有人为因素造成的,也有人不作为因素造成的。如茶叶加工中,若不能很好的保证茶叶加工环境的干净整洁,就很容易在茶叶中引入微生物污染。比如,一些茶叶企业为了让所生产的茶叶颜色更鲜亮,口感更清香,在茶叶加工过程中向茶叶中添加色素和香精等等。这些行为都严重危害了茶叶企业的卫生安全生产。
3茶企业完善的卫生安全法制建设
完善卫生安全制度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讲都是至关重要的,在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一个类型的企业卫生安全制度细则之前,企业和行业内部已经形成了一些约定俗称的制度和规范。传统经验不再适用于现代化的茶叶生产,这就使得茶叶的产业安全出现了漏洞。又由于茶叶这一农产品的生物学特性,产品只有在食用后,才能根据消费者的经验做出质量好坏的比较。很难在购买前,对茶叶质量做出清晰明确的判断,这又加深了茶叶企业对茶叶安全的“坏作为”。一个完整的茶叶企业卫生安全法律体系的建立可谓迫在眉睫。
3.1我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律制度
食品安全,不仅是科学问题、经济问题、还是个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如果不能有效的用法律约束食品生产企业的行为,食品安全问题将对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自1980年以来,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颁布了综合性的《食品安全法》,我国的《食品卫生法》、《食品质量法》和《食品营养法》等法律法规也有逐步统一,综合成全面的《食品安全法》体系的趋势,在市场失灵时,这些法律将伸出“看得见的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前,我国的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根据其规制方式的不同,主要分成三种类型:第一是诉讼类,即消费者因受到食品不安全因素的损害,可以向加害人提讼赔偿;第二是信息说明类,这一类是对食品的生产者进行要求,要求将食品生产的信息对消费者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食品消费的信息不对称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油类产品需注明原料是否为转基因生物;第三就是标准限制类,就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规范和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节进行限定,并不定期的检查,从源头上把控产品的卫生安全。
3.2我国茶叶质量安全认证
质量安全认证作为消费者最为直观可见的一种食品卫生安全标识,在我国的茶叶产品中也同样的适用,茶叶质量安全认证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无公害食品茶叶的认证,这是指在茶叶的成品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有害微生物的指标达到内销的国家标准及外销的相关标准,有机茶、绿色食品茶和低残留茶是其三个不同层次的评定标准;二,绿色食品茶叶认证,属于绿色食品认证的一个种类,其分为A级和AA级两个级别,是按照特定方式生产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类食品;三,有机茶认证,有机茶的生产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天然的农业技术和肥料,在生产过程中也无合成的食品添加剂的加入。
4茶企业的卫生安全法律制度的思考和改进
我国的茶叶卫生安全制度的不完善,是造成茶叶出现卫生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茶叶企业卫生安全生产没有明确的规定,仅是适用食品生产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为追求经济效益,对茶叶企业的一些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这样是万万不行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制度体系亟待建成。
4.1法律条例精细化
无论是对茶园的选址、土质的监测,还是茶叶种植过程中农药的施用,或是茶叶生产过程中的加工,都需要进行明确的规定,用法律的手段对茶叶生产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要求和约束。
4.2法律制度系统化
不能再将茶叶卫生安全归入食品卫生安全的系统,要更具针对性的为茶叶生产量身定做一套系统的制度,同时适应茶叶产品作为食品的共同性和作为茶叶的特殊性。
4.3法律执行责任化
对法律执行部门来说,执行到位是对法律基本的尊重,也是对人民利益的充分保障,要避免因厉害关系而产生的执行失当或不作为,将法律的执行责任到人,让法律的效用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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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职业;安全;健康行为;因素分析,统计学;学生,护理
【中图分类号】 R 179 G 47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9)09-0815-03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Behavior and Related Factors Among Nursing Students/ WU Wei-na, LU Hui-juan, WANG Jun-qiao, et al. School of Nursing,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32),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behaviors and related factors in nursing students, and to provide bases for intervention measurement.Methods The convenience sampling method was used to sample 979 nursing students from a nursing school.An anonymous knowledge-attitude-practice (KAP) questionnaire survey was conducted. Results The behavior level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was low. The main influencing factors were students' attitude, awareness, internship time, internship experience of ICU and willingness to study. ConclusionEducators need to employ useful strategies to train these students about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nursing students, enhance their perception of the risk factors and help them establish positive attitudes and take protective behaviors.
【Key words】 Occupation;Safety;Health behavior;Factor analysis,statistical;Students,nursing
职业安全与健康是指以促进并维持各行各业工作者的生活、心理及社交达到最佳状态为目的,并防止工作人员遭受健康危险因素的伤害及将工作人员安排在适合他们生活、工作的环境里[1]。护理职业安全与健康已逐渐成为21世纪护理界关注的热点,2006年和2007年的国际护士节也分别以“合理配置护士,保证病人安全”,“营造优良执业环境,提供优质护理服务”作为宣传主题,号召大家重视护理职业安全。但目前国内护理职业性危害因素持续存在,护理人员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缺乏、意识淡漠、行为不当,身心健康受到较大威胁[2]。该研究通过对护理高职生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其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现况及相关因素,从而为在护理高职生中开展干预行为,促进其身心健康提供有效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采用方便抽样方法抽取杭州某护理院校已经实习4个月以上的“3+2”高职生1 008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参与的原则。共收回有效问卷979份,其中女生973名,占99.4%;男生6名,占0.6%;年龄最小17岁,最大23岁,平均(19.5±0.92)岁。
1.2 方法 应用护理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态度、行为、教育现况与需求问卷进行调查。该问卷是作者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并结合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自行设计的,分为5个部分:一般情况、教育现况与需求、知识、态度和行为,其中知识、态度、行为均包括综合方面、生物性危害、物理性危害、化学性危害、心理社会性危害5个维度。知识问卷共40个条目,答对为1分,答错为0分;态度问卷共40个条目,按重视程度依次赋为1~5分;行为问卷共38个条目,按发生频率依次赋为1~5分;负性题目反向赋分,分值越高,表示知识、态度、行为水平越高。该问卷知识、态度、行为部分的内容效度指数分别为0990,1000,0978;内部一致性Cronbach's α值分别为0.620,0.896,0.853。问卷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发放,当场收回。
1.3 资料分析 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对资料进行统计描述,用t检验、方差分析检验不同特征护生的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得分的差异,并采用多元逐步回归分析护生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的影响因素。
2 结果
2.1 护理高职生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现状 护生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问卷满分190分,平均得分为(147.67±18.98)分。以量表的平均总分除以量表的条目数后得出38项条目的平均得分值为(3.89±0.50)分。以每个维度的平均总分除以该维度的条目数后得出各个维度的平均得分,化学方面为(4.21±0.57)分、社会心理方面为(3.99±0.70)分、物理方面为(3.89±0.87)分、综合方面为(3.74±0.88)分、生物方面为(3.64±0.49)分。
2.2 不同状况下护理高职生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得分比较 见表1。
2.3 护理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态度、行为的相关性分析 知识与行为、态度与行为得分均呈正相关,相关系数分别为0.068和0.377,P值分别为0.034和0.000。
2.4 护理高职生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以护生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的实际得分为因变量,上述有显著差异和相关性的7个项目因素为自变量进行多元逐步回归分析,最终有5项因素进入回归方程,见表2。
3 讨论
3.1 护理高职生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现状 本组学生的行为问卷平均得分为(3.89±0.50)分,行为水平不高。这与胡春玲[2]、林伟丽[3]、陈嫣红等[4]的研究一致。其中生物方面得分最低,防护行为采用得少,尤其是“在可能出现血液、体液泼溅时,佩戴护目镜”、“反复使用一次性口罩并超过4 h”、“棉质口罩使用4~8 h后清洗”3项的得分最低。在态度上对戴口罩、戴护目镜不够重视的护生未采取正确防护行为,其原因可能是护生未认识到一次性口罩只能使用4 h,棉质口罩使用4~8 h后需要清洗。同时经济杠杆的负面效应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的使用[5-6]。更有医院为节约成本,规定护生自行购买口罩,更加导致其反复使用一次性口罩。
综合方面得分也低,其中“因为工作繁忙而忽视操作规范”、“在临床实习中会仿效其他护理人员的不良操作习惯”2项中分别仅有19.3%和19.2%的人选择从不如此,表明部分护生对职业危害的严重后果认识尚不足。其原因可能是在学校教学中只指导学生正确的操作规范,却在一定程度上忽略强调为什么需要这样做和错误行为带来的危害。同时,护士缺编严重和临床工作繁忙等原因也导致带教老师很难每次都能按照正规操作进行示范,并指导护生建立正确的防护行为。
化学方面得分最高,行为习惯相对较好。其中“接触化学溶液制剂(如环氧乙烷)后,马上洗手”、“接触化学溶液制剂时,戴上手套和口罩”、“化学消毒剂如不慎溅到皮肤或眼睛里,立即彻底冲洗”的得分较高,可能与护生能立即预料到这些不良行为会危害自身的安全与健康有关。
3.2 护理高职生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的影响因素 研究显示,对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的态度、知晓情况、学习意愿、实习时间、ICU实习经历对护生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有显著影响,其预测变异程度为20.2%。
3.2.1 对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的态度 护理高职生对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态度与其行为水平呈正相关关系(P
3.2.2 对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的知晓情况 不同知晓情况护理高职生的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2.3 实习经历
3.2.3.1 实习时间 不同实习时间护理高职生的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2.3.2 ICU实习经历 有无ICU实习经历护理高职生的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2.4 学习意愿 不同学习意愿护理高职生的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的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3 提高护理高职生职业安全与健康行为的对策
3.3.1 学校开设职业安全与健康课程 职业安全与健康教育是减少职业危害的有效措施,国外不少护理院校已在护生中开展了职业安全与健康教育[9-10]。通过职业安全与健康教育,能增强护生对危害因素的感知,加强对职业安全与健康的全面重视,提高对有效防护行为的依从性,从而有效防范职业危害的发生或将职业危害降至最低。系统设置护理职业安全与健康课程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国内高职高专课程体系中存在的不足,顺应护理专业发展的需要。课程的内容可包括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概述、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社会心理性职业危害的防护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可采取在实习前的那一学期开设护理职业安全与健康选修课的方法,使护生将所学的知识很快地用在临床工作中,使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不易遗忘,且能立即理论联系实际。
3.3.2 临床实习时强化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与技能 临床实习是护理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融汇贯通的时期。在护生进入临床实习前,可适当安排岗前培训进行强化教育,增强护生职业安全与健康意识和防护能力。在实习期间,根据临床科室自身特点,针对性地进行相应教育。如肿瘤科需特别强调细胞毒性药物使用的防护,急诊科、精神科突出介绍工作场所暴力的防护,骨科、ICU重点强化职业性骨骼肌肉疾患的防护等。同时适时开展损伤后处理及心理辅导,切实保障护生身心健康。
4 参考文献
[1] 李映兰.现代护士职业安全.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4:1.
[2] 胡春玲,张建军,樊晓明.实习护生职业防护现状调查分析:外科版.护理学杂志,2006,21(4):67-69.
[3] 林伟丽,彭山玲,余陈佳.护生职业损伤及自我防护现状的调查.护理杂志,2007,24(3):22-24.
[4] 陈嫣红. 实习护生乙型肝炎防护知识与行为的调查及分析.护理与康复,2009,8(1):9-10.
[5] 陆红,沈南平,张冰花,等.上海市肿瘤科护士细胞毒性药物安全防护知识及现状调查.中华护理杂志,2006,41(11):1 046-1 048.
[6] 王焕强,张敏,李涛,等.我国医疗卫生机构血源性病原体职业防护情况调查分析.工业卫生与职业病,2006,32(1):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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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史磊,袁宁,徐诚玲.NICU 护士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探讨.中国误诊学杂志,2008,8(26):6 382-6 383.
[9] WHITAKER S, WYNN P, WILLIAMS N. Occupational health teaching for pre registration nursing students. Nurse Educ Today, 2002,22(2):15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