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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斯图亚特・霍尔;大众文化;编码/解码;意识形态;文化政治学
斯图亚特霍尔(Stuart Hall),作为伯明翰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他的意识形态理论构成了其文化研究的重要议题。本文从霍尔解构“大众”,编码懈码,媒体、政治与意识形态三方面论述霍尔对文化研究的理论贡献。
一、霍尔解构“大众”
在霍尔看来,“大众”往往成为社会“改革”的对象,要求其符合统治阶级的最大利益。霍尔围绕“大众”一词,对“大众文化”的不同定义进行了三个层次的解构:其一,是大众文化的市场或商业定义,即成群的人听它们,买它们,读它们,消费它们,似乎也尽情地享受它们。霍尔认为,这一定义与对民众的操纵和贬低联系在一起,民众无异于“群氓”是一群生活在“虚假意识”中的文化傻瓜。其二,大众文化是指大众在做或者曾经做过的一切事情,这接近于大众的“人类学”概念――大众的文化、社会习惯、风俗和民风,即标志特殊生活方式的东西。第三,霍尔指出,建构“大众”所依据的原则是占中心地位的精英或主导文化与“边缘”文化之间的张力和对立,这种张力和对立区分“大众文化”和“非大众文化”。他在考察大众文化时,主要关注的是文化间的关系和霸权问题。
霍尔自觉地坚持用的方法来定义大众文化,强调文化霸权控制和反控制的双向运作。霍尔认为不存在完整的、真正的、自足的大众文化,大众文化必定是存在于文化权力和统治关系网之中,与商业亦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二、霍尔的编码/解码模式
霍尔提出了信息交流的四阶段理论: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和再生产。这四个环节是信息传播的循环过程,各环节均有联系,但又保持着相对自治。霍尔认为,信息在流通过程中是以符号为载体形式传播意义,这一过程既有赖于技术和物质工具,也取决于信息发送者和接收者各自的社会关系。事实上,由于信息接收者的社会特征、知识背景不同,他们在接收信息时必定会有各自不同的解读。霍尔以广播为例来说明“信息来源”和“接收者”之间符码的不对称,广播员往往关注的是观众未能按他们(广播员)的意愿理解意义。他们真正想说的是电视观众没有在主导的所选的或符码范围内活动,他们期待完全清晰的传播然而,却不得不面对系统地被扭曲的传播码与解码之间符码的不对称,根源于信息发送者和接收者的文化关系、社会背景和地位利益等结构性差异,其中包蕴着意识形态运作和媒体文化霸权。
三、传媒、政治与意识形态
摘要:“80后”是大众传媒传播报道的特定群体之一,对“80后”的形象建构集中体现了媒介对于特定群体传播报道的取向。本文将分析媒介对“80后”形象建构的过程和特点,以此探讨大众媒介的形象传播与形象塑造功能。
关键词:“80后”;群体形象;形象传播;形象塑造
大众传媒传播中的特定群体,是指由具有某些相似特征的人所组成的具有新闻价值的群体,这些群体具有的特征往往包含着重要的社会意义,通过大众媒介的形象建构和传播,可以引起社会关注,或起到典型宣传、价值引导等作用。
比如媒体报道中的劳模、英雄、农民工、“80后”等。但媒体对农民工的报道存在严重的“刻板成见”的问题,农民工形象总是受苦受难,并与被帮助、负面的形象交融。[1]但总的来说,大众媒介对农民工的报道还是有助于加强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注。
“80后”也是大众传媒传播的一个特定群体。由于这个群体本身的庞大和复杂,媒体对其进行的形象塑造也较为复杂,因此研究大众传媒对“80后”的形象建构对于研究大众传媒的形象传播和形象塑造功能有重要的意义。
一、“80后”报道的新闻价值
(一)“80后”的含义
“80后”这个概念首先发端于文学领域。1998年上海《萌芽》杂志发起的“新概念”作文大赛,使得一批1980年后出生的年轻作者声名鹊起,如韩寒、郭敬明、春树等。“80后作家”的称谓主要是为了凸显他们的年轻。到2004年,“80后”这个词汇开始较多地出现在新闻报道中,并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呈爆炸式增长。其所指涉的范围也由文学领域扩大到整个社会,用以代指1980年以后出生的这一代人。这一代人生长在中国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有着迥异于前辈人的生长环境。
(二)“80后”报道概况
最初是媒体把一些青年作家强行拉入一个叫做“80后”的范畴。老一辈作家对这些青春文学普遍持质疑态度,媒体成为他们的传声筒。媒体的报道此时集中在“80后文学”“叛逆”“颓废”“冷漠”的格调上。于是,“80后文学”给人们的印象主题仿佛都是“残酷的青春”,语言都呈碎片化、忧伤化,“80后”的形象因“80后文学”带上叛逆、飘浮的负面影子。
“80后”的指涉范围逐渐扩大到整个这一代人,但媒体对其形象建构还处于肤浅化的状态,往往以偏概全,对“80后”名人的报道只注重某些方面,如韩寒的叛逆、郭敬明的物质;并把个别“80后”的行为特征推演到整个“80后”身上。这一时期,“80后”的媒介形象便被构建成离经叛道、特立独行、缺乏责任感、追求消费、孤独冷漠……随着“80后”大学生毕业进入社会,在求职和工作中暴露出这样那样的问题,“80后”是“垮掉的一代”的声音冒出来,引发争论的热潮。2006年12月7日,《中国青年报》开辟“80后是不是垮掉的一代”专栏,在2007年里刊发关于“80后”的文章55篇,《人民日报》等也发表了一些讨论“80后”的文章。从这些文章的题目就可以感受到争论的气氛:《不要忘记还有一群农村“80后”》《谁说“80后”没有责任感?》《客观评价“80后大学生”的道德主流》《周济:“80后”是充满希望的一代》《请别随意给我们扣上“80后”的帽子》《且慢为“80后”贴上标签》《不娶80后女子的理由》……正所谓“真理越辩越明”,在争论中媒体对“80后”的报道逐渐深入、理性和全面,刘翔、朗朗、李想等“80后”正面典型被树立起来。
2008年,由于保护圣火传递、参与汶川大地震救灾、志愿服务北京奥运会等行为,媒体对“80后”发出一片盛赞之声。留学生在保护圣火传递中的爱国热情让《人民日报海外版》在2008年5月6日刊载的《“80后”爱国热情令人刮目》一文中这样说:“他们不是迷失自我、没有使命感、没有归属感的一代,也不是缺乏对国家民族利益思考和担当的一代,更不是垮掉的一代。他们是有理性、有教养、有朝气、有抱负的热血青年,是充满智慧、充满激情、充满爱国情怀的一代。”北京奥运会期间“80后”志愿者被媒体称做“奥运会最闪亮的一笔”。汶川大地震救灾中,“80后”以军人、医务人员等专业救援人员或志愿者的身份冲到了第一线。《北京青年报》2008年5月22日发表评论《汶川地震后“80后”国人感动中国》……原来贴在“80后”这一群体身上的贬义词的标签在2008年被换成了“有爱心、勇敢、坚强、奉献”等美好的字眼,“80后”的媒介形象建构实现了从批判到盛赞的大逆转。
2010年伊始,“80后三十而立”的话题被众多媒体提出。“80后”开始步入三十而立的年龄段,已经在各行各业发挥作用,充分融入社会。然而,就业难、房价高等都是摆在“80后”面前的具体问题。媒体对“80后”的报道随之变得务实、具体起来,“80后”的媒介形象已不再是跋扈的青年。
(三)“80后”的新闻价值
新闻价值有五个要素:新鲜性、接近性、重要性、显著性、趣味性。“80后”的传播报道的新闻价值主要在于新鲜性、接近性和重要性。
首先,在“80后”之前,媒体没有“70后”“60后”“50后”之说,“80后”被关注并报道是由于改革开放和计划生育政策使他们大多从小拥有较好的物质条件,因此身上有着新鲜的时代特征。其次,“80后”是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80后”的父辈又是当今社会的中坚力量,从接近性来讲,对于这两部分人,关于“80后”的新闻都很有吸引力。这就注定媒体对“80后”的传播报道有着广泛的受众。第三,“80后”一代人正在逐渐走向社会,在各行各业崭露头角。一代人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未来,“80后”的命运和祖国未来的命运紧密相连。这一代人究竟是不是“垮掉的一代”,能否承担起未来的重任,是一个严肃而重要的话题,社会对此充满关切。因此,关于“80后”新闻报道因为重要而具有价值。
二、大众传媒对“80后”形象建构的特点
(一)传媒中的“80后”传播是一种代际传播
两代人之间的关系称为代际关系,如家庭中父母辈和儿女辈的关系。不同代的人因为生理的、心理的、角色和社会地位以及社会经历的不同,在行为和认识上产生差异,各自具有不同的价值观,这种差异便发展为世代隔阂,即代沟。在封闭的社会或社会发展处于稳定或停滞时期,两代人所处的社会环境无明显变异,代际差异就不明显。在我国,“80后”成长期恰逢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社会的活力和自我更新能力不断提升,促成了极大的社会思想解放,同时,信息海量化和多元价值观出现,“80后”和老一辈人就有了明显的代际差异。
“80后”与前辈人的代沟是“80后”成为媒体传播对象存在的根源,因此,我们可以将媒体对“80后”的传播视为一种基于代际关系而产生的传播,传播内容是一代人的特征、代际关系和两代人互相的态度等。严重的代沟会导致代际不和谐,要打破这种不和谐,有赖于双方文化资源的互动和思想的交流。媒体对“80后”的报道从一开始的片面批判到逐步认可,对加深前辈人和“80后”的认识以及双方的交流起了重要作用。
(二)传媒对“80后”形象建构中的刻板成见
刻板成见简单地说就是“以选择及建构未经发展的、概括化的符号,将社会族群或某群体中的个别成员予以类别化的做法”[2]。媒体在对特定群体进行传播时是一个高度概括的简化的认知方式,这种方式使得刻板成见尤为明显。
“80后”群体传播过程中的刻板成见的形成是媒体和受众相互作用的结果。李普曼在《公共舆论》中说“多数情况下我们并不是先理解后定义,而是先定义后理解。置身庞杂喧嚣的外部世界,我们一眼能认出早已为我们定义好的自己的文化,而我们也倾向于按我们的文化所给定的、我们熟悉的方式去理解。”[3]从最初对“80后”的报道开始,媒体着重在“80后”身上寻找反叛、冷漠等元素,这与较早前已有的对这一代人是否被宠坏等的争议话题有关。媒体和受众都先为“80后”下了如李普曼所说的“定义”,媒体按定义好的思路进行的报道轻松地得到持同样“定义”的受众的接受。媒体在对“80后”进行报道时,有意识地按原有的倾向选择事实进行加工,批判“80后”时,被报道的“80后”都只有叛逆、无责任感的一面;盛赞“80后”时,被报道的“80后”就是热血爱国的好青年。其实,“80后”还是那样的“80后”,还是一个构成复杂的多面群体,形象的大转变只是媒体在一定社会真实的基础上,按自己的理解和意愿去实现的。
刻板成见是一种包含一定的社会真实的简化认知过程的手段,但是这种固定的、高度概括的方式是片面的,并且难以随现实的改变而改变,阻碍人们进行全面的观察和发展自己的认知,而导致对群体一成不变的偏见。“80后”本来是极富个性的一代人,但是媒体的报道掩埋了他们的个性。虽然“80后”的报道也逐渐全面和务实起来,但彻底摆脱刻板成见的影响几乎是不可能的。
三、从“80后”的媒介形象建构
看大众媒介的形象传播和形象塑造功能
大众媒介对特定群体的形象建构是媒介对群体进行认知的结果。媒介的认知是一个发展的过程,从肤浅到深入,从狭隘到全面。媒介在形象建构的过程中始终发挥着形象传播和形象塑造的作用。媒介在对“80后”的报道中时刻向社会传播着他们眼中的“80后”,而通过报道塑造的“80后”的形象极大地影响着受众心目中对于“80后”的印象。形象传播和形象塑造是大众传媒的一项重要功能,是一种对社会进行概括化认识的传播方式。
媒介对特定群体的形象传播和形象塑造对于社会文化的发展整合有着积极的作用。首先,建构特定群体的媒介形象能帮助社会个体联系起来,协调一致。如农民工,他们原本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一个个较为分散的个体,媒介的形象传播和塑造使得他们结为一个整体,整体的力量让他们的权益多了一些保障。其次,形象传播和形象塑造也包含大众媒介进行文化传递的过程。正面负面形象的价值判断、典型人物的树立都是在向社会传递一定的价值观,引导受众遵从社会的价值规范。媒介对“80后”批判和盛赞的态度是社会文化规范的使然。第三,形象传播和形象塑造有利于社会群体的信息交流和互动。对“80后”的传播有效地加深了“80后”和前辈人的信息沟通,从而有效促进了代际和谐。对其他群体的形象传播也同样能让社会对这些群体有更多的了解,而社会和谐正需要建立在全社会互相了解和包容的基础之上。
注释:
[1] 参见许向东《一个特殊群体的媒介投影――传媒再现中的“农民工”形象研究》,《国际新闻界》2009年第10期。
[2] Lisa Taylor&Andrew Wlillis:《大众传播媒体新论》,韦伯文化事业出版社1999年版,第53页。
关键词:媒介暴力;大众传播;校园暴力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6)09-0032-02
一、媒介暴力
格伯纳将暴力定义为“有意伤害或杀害的公然武力表现”。在该定义中,暴力的发生是以双方肢体接触为前提,由此将暴力的定义局限在行为上。随着人际交往的日益密切,暴力的表述方式变得多样化,包括了财产暴力、家庭暴力、校园暴力、媒介暴力等。
大众传播中的媒介暴力,可从两方面进行解释:一方面,媒介暴力是指媒介内容暴力。指在电视、广播、电影、报刊等大众媒介内容传播过程中暗含暴力情节,并对受众的现实交往产生影响的一种现象;另一方面,媒介暴力指媒介本身,这种暴力体现在大众媒介利用其特有的话语权对涉及相关媒介事件的双方当事人实施的一种“暴力”行为。
二、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的概念,理论界目前并没给出明确定义,可以查证的相关文献中,大致可从“校园”和“师生”两个主体进行解释。因此,“校园暴力宜界定为发生在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合理辐射地域,学生、教师或校外侵入人员故意侵害师生人身以及学校和师生财产,破坏学校教学管理秩序的行为”[1]。
上述概念主要从暴力行为发生的结果的角度来理解。一方面,被害人或施暴者既包括老师也包括学生,暴力行为的区域扩大到了学校周边区域;另一方面,校园暴力也包括施暴者或受害人对学校的管理秩序和制度的暴力行为。由于笔者在本文中所要分析的校园暴力事件是以学生或学生勾结校外人员组成的群体为主体对在校学生所实施的暴力行为。因此,笔者将媒介暴力定义为:在校园内或周边辐射地域,所发生的行为人个人或勾结社会人员主观故意,客观上造成他人心理或生理伤害或受到威胁的行为。
三、校园暴力事件特征分类及原因分析
根据乐思网络舆情检测中心对2015年上半年媒体曝光的校园事件数量进行检测,仅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曝光就有42起。笔者从阶段分类、男女生参与比例和施暴者人数三方面,对42起事件进行分类汇总,对媒介暴力事件特征进行梳理并得出如下结论。
1.校园暴力低龄化
微博视频的曝光以及各类媒体的报道中,施暴一方为初中生的占所有事件的69%,目前的校园暴力事件主要集中在中小学校园内或周边地区,主体多为中小学生。
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社会阅历浅、学习能力强,对社会有着强烈的好奇并容易受到外界信息的影响。伯格纳的涵化理论认为,接触电视较多者比接触较少者更容易认同电视所描绘的世界。媒介产品中暗含的暴力内容对青少年有诱导和培养的作用,甚至影响他们的价值观、思维方式和对待社会的方式。
2.校园暴力女性化
社会对女性的角色定位是温婉、知性、善良等,在日常认知中也常被当做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但是近年来,女性成为施暴者的案例数量却在上升,根据数据显示,女性暴力逐渐成为目前校园暴力的主要形式。
女性校园暴力相比于男性,形式更加多样化。女性自身生理上处于弱势,因此与男性单一化暴力解决方式不同,女性暴力一般会从心理和生理两方面结合进行。生理方面多与性相关联:拍、被扒光衣服殴打……上传受害人视频或照片,给其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则是与心理方面有关。
青少年在生理与心理上逐渐成熟,进入叛逆期的他们开始追求标新立异,树立自己的榜样,力求使自己与理想的榜样相结合。大量反映女性英雄主义或女性暴力题材的影视作品进入他们的视野,很多女性便受其影响,将自己代入到影视作品角色中。在这一类影视作品中,施暴者的角色充满着正义色彩,暴力行为的产生只为正义之事,因此,这类影片忽略了对施暴者行为惩罚以及受害中在暴力事件中疼痛感的描述,再这样的气氛渲染之下,青少年女性群体更容易将自己的暴力行为与电影中的女性英雄主义相结合,从而产生暴力行为。
3.校园暴力群体化
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为主体的校园暴力事件中,施暴方在人数上都存在绝对的优势,而受害方通常势单力薄。对2015年上半年所曝光的校园暴力事件分析发现:施暴者一般会采用轮流暴力攻击受害者或者一人主导的暴力方式,其余人员全程拍摄其暴力行为并于网络,成为暴力旁观者。
“许多时候,一群人最终考虑和做的事情是群体的成员在单独的情况下绝不会考虑和做的,当人们身处由持相同观点的人组成的群体当中的时候,信息的交流佐证并加强了彼此的观点,他们因而更有可能走极端”[2]。在校园暴力中,施暴方的群体化使个人的理性思考被淹没,加之青少年在网络中与游戏伙伴协同作战进行暴力攻击,使得他们在现实社会中的暴力行为表现得更加残忍和难以理解。
4.校园暴力网络化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底,网民中初中学历占比为36.5%,高中/中专/技校学历占比为30.5%,网民继续向低学历人群扩散,网民数量也在逐年增加,使得校园暴力网络化成为可能[3]。校园暴力网络化指的是,施暴者本人或群体其他成员将含有施暴内容的视频上传于网络,给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的行为。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一书中指出,“任何媒介都不外乎是人的感觉和感官的扩展或延伸,”因此,对于施暴者来说,拍摄视频上传到网络是对他们暴力行为的延续,依靠人们的猎奇心理对受害者产生二次伤害。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游戏成为青少年娱乐消遣的新方式。网络暴力游戏场景设计逼真,代入感极强,青少年在虚拟世界的破坏与虐杀中体验,使真实社会和网络游戏中的社会混淆,在现实社会中表现的更为暴躁,稍有不顺心,就会选择暴力的方式来解决,
此外,大众媒介的议程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形成集中报道优势。媒体对各地的校园暴力事件进行披露,微博中的知名大V和反校园暴力的一些自发性组织在自己的微博对暴力视频进行数次转载,校园暴力话题一时间成为媒体头条。作为传播者,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呼吁相关部门严惩施暴者,但却使得青少年群体认为校园暴力具有普遍性,并对类似事件的发生产生麻木感。另外,对于事件的细节性披露也会造成其他青少年的模仿,从而产生新的校园暴力事件。
四、从校园暴力中看媒介暴力现象的启示
1.媒介对策
(1)媒介从业人员恪守“把关人”职责。新媒体时代中,受者与传者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打破传统意义上传播者的限制。新媒体以较强的时效性,吸引了大批受众,很多传统媒体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网络信息加以简单修改便形成自己的新闻报道。但网络信息门槛较低,加之匿名性的特征,使大量的虚假信息在网络中泛滥。这时,就需要信息的加工者以自己的专业素养作为基础来对信息的真伪进行辨认,恪守“把关人”的职责,防止虚假信息的产生造成受众的恐慌和不必要的社会矛盾。
在影视作品制作方面,媒介相关人员应加强对影视作品剧本的筛选,在以受众是青少年为主的作品中,应在文本内容上加强对青少年正确价值观的引导,使其对社会有更客观的认识。
(2)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介的合作发展。在新闻报道方面,传统媒体更注重新闻的真实性,报道题材以深度报道为主;新兴媒介更注重新闻的时效性,多以短消息为主。在媒介融合的发展趋势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必须在竞争中合作,才能形成互利共赢的格局,才能更全面的对新闻事件进行报道,防止因信息的不全面导致更严重的人肉搜索行为给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2.政府对策
除了媒体行业自律之外,政府方面更应该完善现有的媒介管理制度,来对大众媒介中的媒介暴力现象进行预防。
首先,政府部门应该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来对大众媒介所传播的内容进行审查,将一些暴力内容细节严重披露的报道以及暴力情节严重的影视作品排除在大众传播的范围之外。其次,对暴力画面过于血腥的网络游戏加强管理,甚至限制其在市场的准入。最后,政府应完善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行业规范,限制不良媒体在互联网中进行信息的;建立后台审核机制,对在互联网中要的信息做好媒介的把关作用,防止不良视频在互联网中的扩散。
3.受众对策
由于本文中所探讨的媒介暴力现象是从媒介暴力角度出发的,因此在受众对策中,仅以青少年受众作为受众主体给出建议。一方面,青少年应合理使用大众媒介,防止媒介依存现象的产生,在日常生活中多与父母、老师和同学进行交流,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提高对现实社会的认知能力;学会利用媒介促进自身的发展和进步,运用媒介的优势完善自己已有的知识体系。另一方面,青少年应加强媒介素养。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加强对媒介的认识,对新闻内容的制作有初步的了解;提高自身文化水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媒介所营造的拟态环境中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多方位多渠道地接触媒介信息,做到不以偏概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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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媒体;传播力;话语权
传统的媒体定义是具有广播、印刷等多种形式且制造、传输大量内容的传播组织。但更丰富的定义,则涵盖了流行文化(电影、电视剧、音乐、动漫)和新兴媒体(互联网、社交网站、移动媒体)的内容。要找到提高媒体传播力的途径就需要找到影响其传播力的关键要素。
沃尔特・李普曼曾提出一个被多数媒介研究者接受的观点:媒体的力量主要依赖于(1)一定时间、一定问题上媒介的可靠性;(2)受众感受到证据的矛盾程度;(3)某些时候个人认同媒介价值的程度和大众对引导的需要。一般来说,当媒介可信度越高,证据矛盾程度越低,个人认同媒介的价值观并且在受众亟需引导时,媒介经常显示其力量。因此,这里的关键词是可信度、认同感和需求。也就是说,媒体能够巩固并发挥自身影响力的根本是它对公信力的重视以及对价值观传播的热衷。而这些归根到底其目的就是为了赢得公众,赢得话语权。
为了赢得更多的社会认同、更多的公众青睐、更多的社会影响力,媒体需要在赢得信任感、增加吸引力、强化依赖感和提高服务性等方面下工夫,而这也正是赢取话语权的四个最核心的要素。(1)信任感。媒体要对大众和社会发挥持久的和根深蒂固的影响,就需要让受众将其视作获得信息的正确途径。而这就要求媒体提升自身的可信度。可信度既包括媒体的公信力也包括权威性。赢得公信力的根本是受众的信任――对媒体在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方面的信任,这也是媒体自律的原因所在。权威性代表媒体对自己所谈论东西的信心。权威性既包括发出权威的声音,让更多有威望的各行各业的专家提出自己的观点,也包括不断地塑造信誉,让媒体形成良好的形象。信任感的取得既需要时间的考验,也需要媒体的自律。(2)吸引力。吸引力与认同感相关联。认同是吸引力的关键部分。一个人如果对某种团体或者某种言论乐于接受,那么他就会喜欢这种团体并容易接受其影响。认同感是媒体对读者产生吸引力的主要因素,也是媒体赢得话语权的关键所在。(3)依赖感。对媒体来说,受众对媒体的需要非常重要。媒体的这种被需要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消息来源上,另一方面是对一些问题的解读上。也就是说,受众由于自身在知识、视野方面的局限性,以及时间、精力的有限性,所以他需要通过媒体来获得关于外界的新的消息和对于某些问题的答案,这就产生了受众对媒体的依赖感。比如,人们习惯在每天早上阅读报纸,收看电视,或是打开电脑浏览网页。社交网络更是强化了人们获取信息和进行人际互动的习惯,有些人甚至成为了“微信控”、“微博控”,只要有时间就刷屏看微信和微博,这些习惯是人们对媒体产生了依赖感。(4)服务性。媒体最有价值的部分就是它的公信力。这种公信力表现在他不仅报道主流社会,也反映亚群体的真实生活或呼声。比如越来越多的媒体将视角聚焦于百姓生活,关注百姓的生存环境、食品安全,关注人们的就业压力、上学困难等问题,与此同时媒体会开放公众互动平台,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某一话题的讨论中来,关注大众的心声,为大众服务。
媒体和受众的关系从某种角度来说是消费与需要的关系。大众通过消费(消费时间或是金钱)获得信息、取得情感依赖并建立与外界的联系,而媒体通过报道准确的、有公信力的信息促进大众对某一方面的消费。因此,媒体想要获得较为持久的话语权就需要保持自身的信誉,提高自身的可信度,尽可能地从社会效益出发而不是从经济效益出发,尽可能地维持自律。只有当媒体对受众忠诚度的渴求超过了一切短期的经济和政治利益,媒体才能不断做大、做强并保持强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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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娱乐化现象在我国的出现是近几年的事儿。就电子媒体而言,从湖南卫视的《晚间新闻》、北京电视台的《七日七频道》,直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晚报浏览》,中央电视台的《周末》等等,这些“娱乐化”了的新闻节目一经推出便得到受众的欢迎,市场的追棒,无不透露出社会对新闻娱乐化的认可。
那么电视娱乐新闻的定义究竟是什么呢?它与一般社会新闻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现如今,我们看到的社会新闻即那些政治性较弱,人情味较浓,趣味性较强的新闻。大部分成为奇闻轶事的代名词,突出的是事件的反常性。如果说今天的社会新闻还符合传统的新闻定义的话,今天的娱乐新闻已经很难用新闻定义来衡量了。如果说受众需要的就是新闻,那么娱乐新闻无疑具有相当大的市场。但是,假如用经典的新闻定义来看,娱乐新闻不只是要素不全,它甚至更像是制作出来的新闻。它描述的新闻常常是静态的,是关于某些人物的某种变化,比如某个明星的头发形状又变化了,某个名人又有什么言论等等。
一、娱乐新闻类节目应适当扩充其内容
(一)娱人――娱乐新闻节目的设置要求
电视娱乐节目的内涵和外延一直不是特别清晰。电视本身就有娱乐的功能,从这个角度出发,任何节目都可以称为娱乐节目,DISCOVERY就宣称它播出的纪录片能为观众提供前所未有的视听娱乐。我们认为,电视娱乐节目是综艺节目发展的新形式,通常人们所指的电视娱乐节目是单纯以娱乐性、消遣性和趣味性为突出特点的节目,就其形式而言,又可以有综艺晚会型、杂志型、谈话型、游戏型等形式。那么作为新闻形式的娱乐新闻所娱之人,首先应该是活在人们眼皮下伪装与包装过的艺人,即便曝光率再高,关于他们的一切隐私在普通人眼里也是神秘的。因此作为板块出现的娱乐新闻节目才能够有其存在的市场。这就取决于所娱之人的娱乐属性的从属问题,即是他的娱乐功能是他本身还是他所依附的载体即电影电视剧还是音乐等等。
而观看台湾的娱乐新闻往往会有惊喜的发现,因为颠覆你的印象与重塑自我的使命一并完成,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内对一个人的改观就这么简单。当然我们不能够称其为好演员与好歌手。因为在越来越进步的视频音频处理中,很多的原生态被包装与重塑的面目全非,当然是朝好的方向努力,于是卸下来的本真就值得回味,这就是明星制下的明星所应该完成的娱乐使命。这就是台湾的经纪公司与传媒集团的高明之所在,开发一切可开发的明星资源,淘汰不能适应的异己分子,保留能够继续创造价值的精英人士,于是成就的是相对完善的运行机制。艺员们幻化成明星,完成他们掏空自己能够表现的一切能够提升自己的“表演”,促成所宣传剧集的高收视与所销售专辑的大丰收。
(二)自娱――娱乐新闻主播如何身体力行
作为娱乐节目的主持人无可厚非的要担负起自娱众乐的大任。相对于大陆媒体娱乐新闻节目主持人的一板一眼,台湾的娱乐新闻节目主持人就显得娱乐的多。无论是TVBS的《娱乐新闻》还是台湾电视台的《娱乐百分百》主持人的自娱精神都值得推崇。
当然主持人的随行发挥不能是庸俗与低级的,但能够驾驭现场很好的娱乐氛围是每个娱乐新闻主播所应该具备的素质。与大陆的娱乐新闻节目比,港台的此类节目在播报娱乐新闻的基础上还加强了节目的互动性,即主持人与演播室所请到的娱乐明星及主题策划活动中的观众的游戏与交流。敢于搞笑与自毁是很多台湾娱乐节目主持人选择的出位法则,娱乐需要主持人这样的牺牲自己的形象与品味,但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个性化,并需要在个性特点中体现节目特点、节目创作意图和主持人的无限魅力,甚至节目即人,人即节目的效果。许多成功的主持人。他们都是以自己独特的主持风格、个人魅力在屏幕上各领的。所以一定意义上很难有一个固定的标准来定义娱乐新闻主播。光线传媒的两位娱乐新闻主播,李霞与索尼是大陆娱乐新闻主播的典范,大气与沉稳的主持风格使得大家对娱乐主播的定义持重化了。而台湾娱乐新闻不能越过的大小S姐妹也成就了娱乐新闻主播的又一类型,古灵精怪的姐妹哼哈二将的搭配也成就了台湾娱乐新闻节目的独特风景线。风格化的必然与避免雷同的风格,娱乐新闻主播所要走的路还有很长。
二、娱乐新闻节目对大众文化的把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