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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厅、体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劳动制度改革步伐促进企业转换机制的报告》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劳动制度改革是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企业转换机制,提高效益有着重要意义,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搞好劳动制度改革,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关于进一步加快劳动制度改革步伐促进企业转换机制的报告省政府: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现将我省劳动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及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的意见报告如下:
去年中央工作会议和省委工作会议以后,省政府办公厅先后转发了《关于深化劳动制度改革搞活企业内部机制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1991〕27号)和《关于国营企业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意见》(吉政办发〔1991〕31号)。全省劳动制度改革围绕着调整结构,提高效益,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增强企业活力,向更深层次发展。全省141户企业进行了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培训考核和计划管理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省政府确定的50户放开经营企业和143户商业“四放开”企业,也在放开用工、分配、深化劳动工资制度改革方面有了较大突破。部分试点企业已开始按新的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机制运行。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适应了企业转换机制、提高效益的要求,受到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普遍欢迎,收到了越来越明显的成效:一是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企业普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为企业用工制度注入了活力;二是工效挂钩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进行了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实行多种工资分配办法,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上了一个新台阶,全民企业职工退休费用实现了省级统筹;四是较好地发挥了待业保险制度的作用,为企业转换机制创造了一定的外部条件;五是坚持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较好地调动了职工学习技术的积极性;六是试点企业实行劳动工资指导性计划,为企业落实用工、分配自主权创造了条件。
我省劳动制度改革虽然起步较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按照省委五届九次全会提出的深化企业改革的要求,还很不适应。劳动制度改革要紧紧围绕企业转换机制、提高效益,以搞活企业用工、分配制度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为主要内容,加快步伐,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一、加快步伐,积极推进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141户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企业要加快工作进度,上半年要按新的企业用工、分配机制运和;省政府确定的50户放开经营企业和商业“四放开”企业要尽快实行新的用工、分配办法;凡是具备综合配套改革条件的企业,都可以从企业实际出发,进行以搞活用工、工资分配、完善培训和社会保险为内容的综合配套改革;对于当前困难比较大的企业,可以从实际出发,抓住影响企业活力的主要问题,进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或搞活企业内部分配等单项改革,为企业走出困境创造条件,也可以从基础工作入手,实行优化劳动组合,整顿劳动组织、劳动纪律等。
二、改革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体制,进一步增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机制。实行企业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与综合经济指标相挂钩。对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总挂钩的吉林市和抚松县,试行用工资总量调控职工人数的办法,除国家统配人员外,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对推行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四平市以及前扶开发区、集安开放区、梅河口经济贸易区,采用非农国民收入的工资收入含量、工资利税率、资金利税率等经济指标确定新增工资总额计划,并用工业销售产值(或净产值)、基本建设投资额、商品零售额、交通运输周转量等加权综合经济指标增长速度调控职工人数增长的办法;对珲春开放区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照国家对经济特区的管理办法,实行指导性计划,给予更灵活的优惠政策。继续搞好包挂结合,全民企业全面推行工效挂钩,继续搞好集体企业工效挂钩工作,暂不能实行挂钩的要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建立严格审批和清算制度,使企业既负盈,也负亏,既挂上,也挂下。改进完善挂钩办法,变单一指标挂钩为复合指标挂钩。
三、实行灵活多样的工资分配办法,进一步落实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继续搞好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允许企业从实际出发实行多种形式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落实分配自主权。今后,劳动部门对企业工资分配只管工资总额、工效挂钩基数、浮动比例和领导班子成员工资收入,其余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企业工资分配要向一线和苦脏累险岗位及高技术岗位倾斜。企业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建立苦脏累险岗位津贴。对有突出贡献的职工,企业可以给予一次性重奖。
四、健全、完善培训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职工培训工作。普遍进行岗位技术达标培训,实行考试考核持证竞争择优上岗。在工效挂钩企业实行考核升级,考工晋级,使工资分配与职工的实际劳动技能、劳动态度、劳动贡献直接挂钩。对关停并转企业职工以及企业富余人员进行转业、转岗培训,以适应企业调整结构的需要。在继续搞好全民企业工人技师评聘的同时,在集体企业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进行技师评聘试点。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进行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扩大技工学校招生规模。利用现有技工学校,为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等培养中级技术工人。鼓励大型企业创办高级技工学校,为企业培养高级技术工人。
五、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完善待业保险制度,为企业转换机制提供社会保障。要保证全民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省级统筹正常运行,积极开展集体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尽快在我省建立起覆盖全民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等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全方位、一体化的养老保险体系。适应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需要,研究改革离退休费计发办法。有条件的地方推行退休费用社会发放办法。扩大待业保险范围。完善全民企业待业保险办法,全民企业全部职工都可以实行待业保险。依法宣布破产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企业法定整顿其间被精简的职工,经批准关停企业被精简的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包括实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依法被辞退的职工都可以享受待业保险。加快集体企业待业保险制度改革的步伐,在全省范围内尽快实行市县统筹的集体企业待业保险制度。
六、发挥劳务市场调节劳动力的作用,适应企业转换机制和把企业推向市场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劳务市场服务体系,扩展职能,强化手段,积极为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用工服务。形成多层次、覆盖全社会的职业介绍服务网络,促进劳动力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合理流动。积极扩大对外劳务输出。普遍推行招工、保险、合同鉴证等“一条龙”服务的作法,简化用工手续,方便企业和求职人员。推广厂内劳务市场办法。加快就业训练、转业训练基地建设,发挥劳务市场吞吐调节社会劳动力的重要作用,为企业下岗职工、关停并转和破产企业待业职工的管理、培训和再就业服务。
七、实行新企业新机制,特事特办。按照把企业逐步推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改革目标,对新办企业的劳动工资管理均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部分企业进行放开经营转换机制试点的通知》(吉政发〔1991〕63号)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新的用工、工资制度。对现有国营企业改建、扩建新增部分,可以按放开经营、转换机制的管理办法,实行“一厂两制”。积极研究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有关政策规定。珲春开放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工资工作可以特事特办。对于有利于我省经济发展,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可以一事一议。
八、认真贯彻落实《企业法》。各地要对照《企业法》检查有关劳动工作内容的贯彻落实情况,对于不符合《企业法》规定的问题,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把《企业法》赋予企业的用工、分配等自主权真正落到实处。坚决取消不必要的检查、评比等活动,加强对企业奖励工资的管理,努力减轻企业负担,积极为企业服务。
九、加强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在全省形成有利于深化改革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对劳动制度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党、团、工会组织和职代会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职工了解政策,提高认识,积极支持并参与改革。
【关键词】工学结合 生活费薪酬化 社会人 转变
目前各高职高专院校,甚至一些本科院校的部分专业都在以工学结合模式进行培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根据教育界近几年的研究,工学结合也出现了多种具体模式,如:引企入校、办校入企、生产教学一体化、订单式、顶岗实习、工学交替、项目驱动等。①【《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基本模式》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0.12】
从这些模式可以看出,工学结合是一种以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专业技能为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将现代教育制度与劳动制度有机结合的一种新型的学习制度,是将学生的课堂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在一起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提高学生就业核心竟争力,更好地促进学生职业发展的人才培养机制。②【《工学结合模式初探》,中国期刊网,《文科爱好者》2009年第2期供稿,文/周春晖(湖南省新邵县职业中专)】
但是不管是何种方式,尤其是外语、文秘、商务等文科专业,课堂的理论知识学习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多年的教学过程当中,笔者发现,不管采用什么模式的工学结合模式,都还是有部分同学不能端正学习态度,迟到、早退、旷课时有发生,而目前大多数的学校对于违纪的同学也还是教育为主,不像企业的制度那么严格,即使到了真正的企业去实习实训,企业对于学生也是能管就管,实在不能管就只能通知学校,由学校再进行教育,而不是象对待自己的员工一样可以进行经济的制裁甚至解聘开除。笔者认为,除了客观因素外,学生主观观念里,仍然还是停留在学生而非企业人、社会人层面。那如何从主观上解决这个问题,让学生尽快摆正位置,真正实现从内到外的由学生向企业人、社会人的转变呢?首先,笔者对学生和企业人、社会人的异同进行了比较。
分析的结果显示,企业人和学生最大的区别就是:
对企业人来说,提供工作任务的人就是给他报酬的人,完成工作才能生活。企业对员工的约束是通过薪金来体现的,简单而有效。在企业里,不管是事假、病假,只要没有上班,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肯定是要扣除一定数额的薪金的,无故迟到、早退或者旷工则可能导致丢掉工作的机会,将直接面对生活的压力。
对于学生而言,安排、布置学习任务的人和给予他维持生活所需的费用的是两个人。不完成学习任务或者违反学校纪律,是不会影响到家长的生活费的给予,对其生活质量没有丝毫影响。
目前,学校对于违纪学生的约束是以批评教育为主,目前大多数学校的制度是迟到达到一定次数后计为旷课,旷课达到一定次数后记过处分,记过处分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劝退。而且,事假、病假还不算在违纪范围之内。如果因为迟到、旷课次数多导致考试不及格可以补考,补考不及格还有重修的机会。在被劝退、开除之前,学生往往不把学校的处理放在心上,迟到、旷课、不交作业,因为学校的规章制度太过宽容,可以给学生补救的机会太多。也就是说,只是通过批评教育、记过处分,是难以让学生从主观上实现由学生向企业人的根本转变的。
企业人工作的目的就是生存,而对于学生来说,在学校里学习的目的只是一本毕业证书,难以感受到数年之后才会面对的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因此,笔者大胆假设,学校除了从教育培养模式上引用工学结合的模式,用企业的规则制度去约束学生的行为外,如果从生活费用上也能引用企业的薪酬制度的话,把学生的学习任务例如作业、测验、考试等和生活费用挂钩,把学生上课的考勤和生活费用挂钩,能不能让学生更快的实现观念的转变呢?例如,迟到、早退一次,扣除20元,旷课一次扣除50元,不交作业、测验或考试不及格扣除100元至200元不等。某位同学一个月的正常生活费是1000元,平均每天的生活费是30左右。如果出现几次迟到旷课的现象,最后一个月的生活费只剩下500元,那就能让学生切身感受到生活的压力,一旦把学习和生活的压力联系起来,就能自然而然的实现从学校到社会的观念转变。
当然,这种做法的推行,也会面临很多的难题。首先要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需要学校做大量的解释工作。其次,学生生活费的管理也是一个问题,由谁管理?如何管理?另外,如何避免在学生的生活费被扣除以后,出现四处借钱、借物等不良现象甚至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
为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去实施:
一、 取得家长及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如果家长都不支持的话,是无法实现的。家长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再和家长一起做学生的思想工作,让学生明白,这样做不是要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而是锻炼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 把生活费分为两部分进行管理:基本生活费及活动额度。还是以每月1000元为例,其中保障饮食消费的基本生活费用400元月初固定发放,其余600元为活动额度,月底再发,如出现迟到旷课等违纪现象则按规定扣除对应金额。这样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学生由于实在无法生活而做出一些不良行为,也可以刺激鼓励学生努力学习。但须要任课教师、辅导员加强心理辅导和日常管理。
根据党的十四大报告精神,从今年起,我国将进行大规模的机构改革。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尽快推行公务员制度。它标志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模式将随之而发生巨大变化,并对党政机关的秘书工
作产生重要影响。
十多年来,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行政体制改革,其间进行过三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基本方向是实行政企分开、转变职能、精简机构,提高效率。但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旧的高度集中统一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彻底转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没有及时跟上,致使一些机构减而复增。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可以预见行政体制将要发生一系列的重大变化。
政府的微观经济管理职能逐渐削弱或消失,宏观经济管理的职能将进一步加强。
国家包办、包管事业单位的格局将被打破。
财政投资管理体制将发生重大变化。今后国家的财政支出将分为三大部分:一是用于那些周期长、利润少、规模大、单个企业不愿投资或无力投资,又是社会所必需的项目。二是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如教育、卫生、抚恤、救济、公共工程等。三是用于行政支出和国防支出。这些变化,对减轻财政负担,增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大有益处。
金融机构的性质将朝着企业化的方向变化。
行政与企业将进一步分离,企业将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
人事制度改革将在更广阔的领域里展开。
教育行政部门将逐渐减少对学校的行政干预,使各类学校朝着自主办学的方向发展。一是教育、教学将朝着注重职业教育和能力培训的方向发展,以适应市场经济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二是改变单一的办学经费由国家统一拨款的模式,学校可以多方筹集办学资金,私立学校、社会办学将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三是高等学校将淘汰一些落后的专业,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设置专业和课程,配备师资。四是学校内部将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进行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激励竞争机制。五是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同样要经过市场的挑选。在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后,大学毕业生不再和官员资格划等号。
政府行政机构和人员将大幅度削减。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给秘书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首先,要迅速转变观念。秘书工作是当领导参谋助手的工作。
干c学的矛盾是学徒制的基本矛盾,二者所占比例的不同是判断传统学徒制与现代学徒制的基本标准。传统学徒制在性质上是一种雇主剥削学徒的封建劳动制度,而现代学徒制是劳资合作的现代教育制度。维持干与学的平衡,构建雇主与学徒的合作性关系是建设现代学徒制的关键;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就会阻碍中国现代学徒制体系的建立。1937年英国爆发了著名的学徒罢工事件,学徒要求提高工资待遇,增加学习时间,提高培训质量。罢工的结果虽然是学徒工资有所提高,削弱了雇主把学徒当作廉价劳动力的企图,但是培训成本的上升最终让企业减少了学徒数量,英国学徒制走向了衰落。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在本质上是现代学徒制,其运行的核心文件是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学徒合同。关于学徒合同是属于劳动合同还是属于教育合同,德国经济界和教育界有过长期的争论,但是最终大家的共识是教育合同,适用于相关的教育法律。一些人抱怨中国劳动法关于禁止雇佣童工的规定实际上限制了中职教育开展现代学徒制的可能,因为企业雇佣16岁以下员工被视为违法。其实这里存在着法律适用问题,中职学生在企业工作和学习应该被定义为教育行为,适用于教育法律而不是劳动法。
为了防止企业滥用学徒培训的权力,把学徒视为廉价劳动力,德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第一,并非所有的企业都可以雇佣学徒,只有通过学徒培养认证的企业才能招收学徒,全德大概只有四分之一的企业有资格招收学徒。如果企业滥用学徒培训权力,就会被取消相应资格,因此丧失获得学徒创造剩余价值的机会。第二,行会制定学徒在企业学习的内容并负责学徒考核,学徒考核不理想、培训质量差的企业被取消学徒培养资格。第三,学徒工资透明化。这些措施值得中国借鉴。
2015年8月5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通知》公布了165家单位作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行业试点牵头单位,其中试点高职院校100所。这标志着我国对现代学徒制的探索进人了实质性阶段。旅游管理专业实操性强,传统的旅游教育在注重传授理论知识的情况下,学生实用技能的培养显得较为薄弱。所以必须寻求一种思路,改进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恰当途径来进行实践性的锻炼。
2.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现代学徒制,作为实施职业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是通过学校、企业的深度合作与教师、师傅的联合传授,对学生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招生即招工、上课即上岗、毕业即就业”的职业教育人才培训新体系。
该模式体现了企业与学校双元主体的办学模式、能力与知识双向融合的培养目标、企业员工与学校学生双重身份的教育对象、学校教师与企业师傅双师教学的育人机制。髙职院校与企业在政府的引导下通力合作,以此来解决企业招工难、企业用工稳定、劳动者自我价值实现等职业教育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现有高职旅游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以学校为主、旅游企业为辅,通过实行“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等模式来实现对学生理论知识的培养和实践能力的锻炼,这种模式仅体现在教学方面,是人才培养过程的其中一个环节,而没有系统地贯穿招生、培养、就业这一系列环节。所以出现的结果是学校培养和旅游企业用人脱节,高技能人才供给小于需求,旅游企业实习生流动性大,人才储备后续不足。
高职院校也进行了改革探索,但往往形式重于内容,高技能人才短缺的问题仍然存在,所以寻求和构建基于教育制度和劳动制度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势在必行。
4.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面临的困境
受制于旅游企业利益不大、院校能力不强、学生前景不明和制度保障不够等因素,国内一些地区和职业院校开展的相关试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问题。
4.1政府重视,但制度保障缺失
政府认识到现代学徒制可能是破除当前我国学校职业教育弊端的有力武器,因而支持其发展。但政府层面尚未组织利益相关方(以旅游企业为主)共同制订统一的学徒培训教学标准,对学徒完成培训所应达到的知识技能水平也未做出明确统一的要求,在教学过程的监管、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学结果的评估等方面也未出台详细措施。在这种情况下,高职院校试点既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也缺乏基本的操作规范。
4.2学校积极,但改革效果不明显
学校期望通过与旅游企业的全面深度合作来提升旅游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积极联络旅行社、旅游景区等相关企业。但从旅游管理专业的课程改革来看,形式多于内容,课程设置多以理论授课为主,选用的教材时效性差,不能与市场发展相匹配。从师资力量来看,师资来源复杂,旅游企业工作经验不足,专业实践能力不强,加之学校的引导和激励不够,无法较好地满足旅游企业在技术、管理和经营等方面提升的需求。
4.3企业冷淡,利益不够被重视
旅游企业参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往往是出于短期用工考虑。旅游企业希望能有现成人才可用,而现代学徒制的一个周期往往要三年,三年后学生是否留得住还不得而知。另外,学生在旅游企业实习期间,企业要给予一定的报酬,三年后的回报企业还暂时看不见。在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实施诸多方面,旅游企业愿望也往往得不到体现。另外,旅游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培养不能获得相关的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所以旅游企业表现冷淡也在情理之中。
4.4学生消极,实习表现不稳定
旅游专业学生出于多种原因考虑,如对旅游企业不满意、学习前景不乐观、不愿意过早失去就业选择权等,也不太愿意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旅游企业大多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而忽视长期培养。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心理不适应,角色转换难,遇到工作不熟练、人事关系处理不妥当等问题时容易产生挫败感,对企业严格管理方式心存抵触,甚至出现逃避实习的想法。现不了自身价值,工作积极性不高。
5.旅游管理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
5.1完善制度和资金保障
完善高职院校直接从旅游企业在职员工中招生的相关制度、合作旅游企业的资质标准及其进入现代学徒制的认定程序、校企双方共同构建和实施学徒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获取以及在旅游企业就业的指导性规定等方面的制度保障。资金保障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要为校企合作中的人员培训以及启动某些培训项目提供专项资金支持;二是必须给予带徒师傅一定的培训和指导经费;三是在企业实习的学生也要享有一定的补贴。
5.2选择好企业,明确责任
学校根据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和旅游企业用人特点,选择合适的旅游企业,确定好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发展潜力大的实习岗位,通过选拔和聘任程序确定好旅游企业中的指导师傅,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学校应该制定好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改革,探索管理方式,创造良好氛围与环境;旅游企业应该保持积极态度,对学生做好在岗培训,并创造好的就业前景;学生应该积极参加企业实习,掌握实践技能,自觉遵守学校和旅游企业的规章制度。
5.3加深校企合作广度和深度
加深学校和旅游企业在招生、培养和就业三个系列环节的深度合作。招生方面,与旅游企业招工结合,可先由旅游企业按企业标准对学生进行面试,再根据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被录取的人具备学生和学徒双重身份。培养方面,优化配置校内外旅游实训设施和资源,校内实训室模拟真实的旅游服务环境,使得学生上课与上岗相结合,熟悉企业环境,定期参加校外实习;推进学生考核评价的转变,构建融学校标准和旅游行业企业标准于一体的综合化评价标准,教师、企业师傅、学生为主体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就业方面,通过考核的学生毕业后可直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5.4融合专兼职师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