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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主题宣传活动。各支队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联合宣传、综治、教育、民政、文化、安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至少策划开展1项特色鲜明、影响面广、实效性强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并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领导、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建单位等参加,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指导辖区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一懂三会”培训和全员疏散逃生演练。(责任单位:各支队;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
(二) “全民消防 我代言”1型公益行动。各支队在召开前后和“119”宣传月期间,广泛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道德模范,各领域先进工作者、热心人士、名人和群众身边的人参与代言活动,根据不同人物的职业特点创作符合身份特征的、接地气的消防代言提示语,提升代言活动的文化性、感染力和影响力。制作一批高质量的代言海报在城市及县城公交车站灯箱、站牌,楼宇视频、沿街LED电子屏及地铁、航站楼、火车站、码头广告牌等位置密集投放;要在街道、社区、商市场、学校、医院、企业等公共场所以及乡镇、农村等广泛张贴、悬挂代言海报,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带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做好消防工作。要通过微信、微博及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推送代言人的消防工作事迹和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119”宣传月期间,每个设区市争取在主城区投放30~50面(平潭5面)公交车站灯箱或站牌消防代言海报,80%以上的重点单位,50%以上的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农村宣传栏、楼梯间、电动车充电处等重点部位普遍张贴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代言海报。(责任单位:总队、各支队;时间:10月15日—11月30日)
(三)百城交通广播联动。总队联合省广播交通频率和新闻、经济频率,各支队联合当地交通广播开展以下系列活动:(1)每天在黄金时段播出不少于3次消防公益提示;(2)开设日播专栏,播出最新消防动态,普及消防知识;(3)组织专题访谈,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单位法人代表及消防专家、官兵代表等,就消防工作与听众、网友互动;(4)设置消防话题,开展有奖知识问答等活动;(5)结合“全民消防我代言”1型公益行动,邀请公众人物或市民代表,录制并每日播出1次以上消防公益广告(公益报时);(6)创作播出消防主题广播剧、脱口秀、相声等。(7)播出相关内容前,统一以“关注消防 平安你我—百城交通广播联动‘119’消防宣传月”作为片头。(责任单位:总队、各支队;时间:10月20日—11月30日)
(四)“xx省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各地要积极联合综治、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推举一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工作突出、群众认可的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宣传月期间,总队将参考各支队推荐意见,评选119名xx省“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各地要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的宣传引领作用,联动微型消防站队员,入户上门向居民群众宣传典型火灾案例、冬春消防安全常识,教授居民掌握灭火逃生自救技能、定期排查社区群租人员、独居老人、外来人员,处理常见的社区消防安全隐患,重点向社区内老、弱、病、残、孤寡等弱势群体提供消防安全救助服务。(责任单位:总队、各支队;时间:10月20日—11月30日)
(五)媒体聚焦119行动。总队组织在xx日报、xx电视台、xx广播三个频率、《xx法治报》等省级媒体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支队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一批各类场所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宣传引导群众如何排查发现身边的火灾隐患。要在省市主流媒体,宣传公安消防部队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集中报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等典型案(事)例,广泛普及冬春消防安全常识,并结合当前火灾防控形势,加强电动车、出租房、三合一场所火灾警示教育。适时联合当地媒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媒体记者进消防警营采风体验。积极利用现有各类媒介平台展播消防微电影、消防公益广告。总队及各支队分别在已开设的消防专栏、专版至少刊播1期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在当地主流媒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发与“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相关的稿件2条以上;省市县三级电视台每天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滚动字幕。(责任单位:总队、各支队;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
(六)消防“微互动”系列活动。(1)消防绘画作文作品大巡展。总队开展第二届“小小消防员”儿童绘画、作文作品大赛微媒体投票,部分优秀作品将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展播,并通过百胜集团旗下的KFC门店和商场、学校进行全省巡展,引导青少年和家长共同关注消防安全。(2)红门警营亲体验。有针对性、分阶段的主动邀请政府部门、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和弱势群体人员到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体验,并鼓励他们通过微信微博体验心得,传播消防知识。要发动公众关注消防官方微信,通过总队官方微信公众号的消防站参观预约功能,体验消防便民服务。(3)线上线下微互动。各地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加大与微博微信网友的互动,并开展#关注消防,平安你我#微博话题宣传。(责任单位:总队、各支队;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
(七)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活动。总队将同步协调全省14个万达商圈户外LED大屏、2.3万个电梯(内、外)电视屏、120多个永辉商市场的电视屏,联动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意识。各支队要推动当地其他楼宇视频、重点单位LED屏以及电影院、KTV、网吧等娱乐场所放映(开机)前播放消防安全提示。要联合街道、派出所督促指导村(居)委会、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职能,在居民住宅楼的小区公告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车停放点等重点部位张贴《谨防电动车火灾酿大祸》提示海报。(责任单位:总队、各支队;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
(八)消防安全知识宣讲队“七进”活动。各地要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宣讲队,联动“红袖标”消防志愿者、义工每周深入辖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七进”活动。重点对出租屋业主及承租人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及现场讲解灭火和逃生的基本技能,提醒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注意事项,宣传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作用;对电动车车主警示私拉电线充电、长时间充电、在消防通道或楼梯间停放充电的危害性;对沿街商铺店主警示“三合一”场所火灾危害性,免费发放《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参考图册》,推广简易消防报警及喷淋系统。(责任单位:各支队;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
四、活动要求
(一)突出主题,迅速组织部署发动。要围绕今年活动主题,制定工作方案,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把消防月活动作为加强冬春火灾防控、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多措并举,因地制宜扎实开展。要结合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等实际,紧扣我省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加强对政府购买消防宣传服务工作的领导,推动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宣传“七进”工作落到实处。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三、活动安排
针对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组织等,要以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人员密集场所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为宣传重点,采取请进消防站、面对面帮扶和教育等方式开展宣传,并组织其参与大型灭火救援演练等系列活动。
(一)开展“媒体聚焦活动”。开展专题系列报道(xx大队)电工志愿者的消防情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播放和刊发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在黄金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全天候播放滚动字幕。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媒体刊播消防宣传专题不少于4次,消防安全公益广告不少于10次;消防大队在活动期间通过移动、电信和联通公司向手机用户发送消防警示语和消防基础知识的短信应不少于4条,合力形成强大的媒体宣传教育攻势。
(二)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各社会单位要在城区主要街道、宾馆、饭店、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建设工地等重点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宣传横幅、标语,设置大型永久固定型宣传牌。利用户外视频、LED显示屏、出租车车载LED显示屏轮番播放《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等消防安全宣传内容,全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或警示横幅;在建筑工地、彩钢板建筑群醒目位置必须悬挂大型宣传标语和横幅;在工程墙上粉刷大型消防宣传标语;县城范围内要悬挂一块大型消防安全宣传广告牌;高速公路要设置举报火灾隐患投诉电话号码的内容。
(三)开展“千校师生学逃生”暨xx县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消防、教育等部门要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在11月8日统一开展一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各学校要利用充分展板、小广播、黑板报等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一次消防主题班会,向学生布置一份“遇到火灾我应该怎么办”的命题作文,并组织演讲比赛、消防知识抢答赛等活动。
(四)开展行业代表消防技能比武。活动前,县消防大队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简单消防业务技能培训,熟悉比赛设置科目,提前做好技术指导,努力提高社会各界人士面对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五)开展畅通生命通道活动。消防、交警要联合县电视台等媒体,深入商业区、老式小区、居民楼等场所拍摄消防通道使用情况,对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曝光,并及时联络车主,询问其相关消防通道常识,现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通过具体的曝光事例来引起社会各界对生命通道的重视。
(六)开展消防安全进行业活动。结合我县平安贵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网格工作室、流动警务站等要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或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组织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结合本地冬季火灾特点规律,以小旅店、小浴室、小店铺、小娱乐、小网吧等“五小场所”为重点,以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为主要内容,督促“五小场所”对从业人员开展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和发现整改常见火灾隐患等进行自我培训。
(七)开展消防安全进农村活动。动员消防志愿者深入农村家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安全用电,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组织辖区单位、住户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发动电工消防服务队检查农村住户私拉、乱接等违章用电行为,指导帮助村民规范电气线路敷置等。要有针对性地排查各类彩钢板、茅草、木质建筑违章用电行为,及时整改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对违章用户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八)开展消防安全进弱势群体、进家庭活动。组织“消防形象大使”、“消防志愿者”,通过设立消防咨询点、面对面宣讲、走街串户、敲门帮扶、工棚服务等形式,送消防知识进弱势群体、进家庭,着力提高平时宣传不易触及的社会低收入人群、农民工、鳏寡孤独、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常识。
(九)大力开展消防志愿服务。积极组织消防志愿服务队深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镇发放消防宣传品,进一步巩固“一个社区(村寨)一名消防志愿者”的工作,开展以宣传冬季防火知识,张贴《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主的公益行动,着力提升单位“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在全社会掀起志愿加入消防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
(十)开展消防宣传车巡游活动。
某县2015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15-10-23 08:48:05
利用消防宣传车沿街不间断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家庭防火小窍门等内容,并随车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播放消防宣传片,接受群众消防咨询,在固定地点设置宣传主阵地,发放消防宣传品、宣传单,开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消防宣传签名活动。在农村采取消防宣传车走村串寨,赶场赶集播放的方式,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展播及消防安全常识宣讲。
(十一)开展开放消防站活动。邀请辖区重点单位、留守儿童、学校师生、人员密集场所员工等到消防大队实地参与、体验消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切实抓好宣传月各项活动的组织部署和统筹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全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全民参与,社会关注”的消防安全宣传格局。
9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同乐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别重大火灾,造成43人死亡,65人受伤(其中重伤10人),国家公安部高度重视,相继下发《关于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的紧急通知》(公传发〔2008〕449号)、《关于广东深圳龙岗区同乐舞王俱乐部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公消〔2008〕468号),要求各地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州直消防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冬季日渐临近,用火、用电、用气不断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防范工作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县市,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将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在认真分析研判本地火灾形势,总结吸取火灾教训的基础上,找准影响本地火灾形势稳定的薄弱环节,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集中部署开展一次为期2个月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排查整治一批火灾隐患,确保我州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扎实开展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各县市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成立以消防、安监、工商、文化等部门为主要成员的联合检查组,迅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落实“三查”:一查是否具备消防合法性手续。对不具备消防合法性手续的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从快实施查处,同时抄送工商、文化等相关部门,该罚的罚,该关的关,该取缔的取缔。二查生命通道是否畅通。对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要现场督促其立即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对阻挠执法、态度消极、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负责人要实施拘留,坚决彻底的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生命通道的畅通。三查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吊顶、墙面、疏散通道等部位的装修装饰材料要实施全面彻底的清查,对使用笨板等易燃有毒材料装修的,要责令单位短期内进行拆除。对于现场难以判定的,要按照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关于全面开展建筑装修防火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通知》进行抽样送检。期间,要加强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全面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坚决彻底的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问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建设、工商、文化、旅游等部门,督促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同时要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等场所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防火间距不足的建设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未经消防验收的竣工工程不予备案登记交付使用。对检查发现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登高面、堵塞消防通道的临时建筑或严重危及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予以。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注销、变更其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尤其是要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文化部门要依法对已核发的相关证照予以吊销,符合取缔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旅游部门要依法吊销有关证照或降级处理。广电部门要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义务刊播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对典型火灾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各级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乡镇、城乡结合部公共娱乐场所、旅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切实做到检查全面不留死角、隐患督促整改及时到位、处罚措施强力有效,坚决杜绝类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部门横向监管的标准化。严格推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镇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切实肩负对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推动本单位有效履行对主管行业的监管责任。2010年内,采取由镇公安消防大队提供技术指导,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方式,在七个主要行业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2010年5月份前,分别由镇公安分局和镇公安消防大队完成宾馆酒店、镇工商分局完成商场、镇安监分局完成劳动密集型工厂、镇卫生部门完成医院、镇文教办完成学校、镇文广中心完成卡拉OK(夜总会)、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和镇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完成“三小”场所和出租屋的标准化试点样板建立工作;2010年8月份前,完成了试点样板建立的职能部门应确定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单位名单,并对创建单位进行培训,做到培训一个,推广一个,推广一个、达标一个,达标一个、保持一个,确保质量;2010年12月,其他职能部门应参照先行部门的做法,督促主管行业中60%以上的单位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2011年12月份,实现90%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及所有的“三小”场所、出租屋落实标准化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在对行业单位例行监管的同时,应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当作一项常态工作来抓,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每年对本系统主管社会单位推行标准化管理情况至少开展一次检查督导,重点解决消防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违章行为不禁止的问题。
(三)单位日常管理的标准化。各社会单位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要根据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推进要求,按照《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消防责任人、专(兼)职消防队、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一般员工、电焊工等不同类别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并以内部管理制度形式确定,定岗定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立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例会、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专(兼)职消防队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各岗位职责,形成网格化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三小”场所、出租屋要坚决执行监管长效机制,要推广省、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加强对该类场所的管理。各社会单位在工作中要对标准化的执行情况开展定期自评,行业协会组织不定期互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综合考评,并公布考评成绩,建立奖惩机制。
四、消防宣传培训长效化
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宣传培训工作的新方法、新渠道,创新思路,逐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类型化人群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习惯养成水平。
(一)巩固拓展消防宣传三大阵地。坚持广度和深度并举,巩固媒体宣传阵地,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和3G网络的平台作用,通过开设专栏、推出专题节目、组织深入报道、发送互动公益短信等形式,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进”。突出消防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播放,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委托广告公司制作消防公益广告,2010年制作志愿者、亚运消防保卫、居家防火、消防处罚四个主题的FLASH公益广告,同原有的广告以每天不少于3条次的频率在镇电视台滚动播放;开展户外广告宣传,在镇中心区域地标位置,设立大型消防户外宣传广告位,开展《消防法》宣传和消防部门形象宣传,委托广告公司,利用公共空间的灯箱广告、宣传栏,加强对消防法律法规、违法后果、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拓展流动宣传阵地,与专业机构合作,策划并承办送法下乡消防主题文艺演出、有奖知识问答、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公益活动等多种类型的宣传活动,利用消防宣传大蓬车,组织送戏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活动,在全镇24所中小学和幼儿园、17个村(社区)和大型工厂企业组织消防主题电影播映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潜移默化,寓教于乐。壮大志愿者宣传阵地,团委、妇联、工会、文教办和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应在干部、教师、学生、离退休人员、新莞人等群体中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并统一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志愿者组织架构,完善工作制度,发挥志愿者分布层次广、年龄跨度大、服务形式灵活的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
2、打造“123”消防培训品牌。着眼加大培训力度和覆盖面,引入专业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开展“一责二化三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在形成具有桥头特色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品牌的同时,培育品牌化的专业培训机构,实现双赢。“一责”即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我有责”主题教育。针对现阶段部分单位和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对淡漠的实际,突出政府、职能部门、村(居)、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组织责任和广大市民群众的参与责任,将消防培训纳入政府政策保障体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从多个角度入手,加强对多元主体的消防责任意识教育。“二化”即突出消防培训的专业化和市场化。由法定的专业培训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对象进行培训,并不断提升培训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对社会群众,突出财政的指引作用,引入市场机制,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通过优胜劣汰,开展培训。“三落实”是由不同的责任主体完成对不同类别群体的培训:第一个落实是由法定培训机构落实对持证上岗人员的专业培训,即所有需经消防培训后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以年度为单位参加由法定机构开展的培训,及时学习消防新技术、新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中面临的新问题,确保自身掌握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具备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符合工作岗位的需要。培训机构应根据培训情况定期整理档案。第二个落实是由职能部门落实对重点人群的岗位培训:宣传办、文教办、公安分局、安监分局、文广中心等机构和职能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原有培训体系,充分利用自身培训平台,在各类的进修、入职培训、岗位轮训中综合消防安全内容,对政府公职人员进行培训。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工作人员,以每年参训人员不少于50%的比例,由行业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初制定培训方案并核定培训人员名单,采取主管部门组织,场所自行出资,专业机构培训的方式,参加岗位应知应会培训,培训情况由各主管部门在每年的6月和12月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火灾事故中自我防范能力偏弱的在校学生、独居老人和妇女儿童,采取在校学生以学期为周期,由学校统一安排授课并组织疏散演练的方式接受培训;独居老人和妇女儿童则以村(社区)集体经济集中支付的方式,引入专业机构开展培训。第三个落实是落实全员常识培训,尤其是对“三小”场所、出租屋人员,村(居)统计本辖区人员总数,以每年参训人员不少于辖区人口总数20%的比例,制定分批培训计划,采取镇财政和村(社区)集体经济共同出资的方式,采购中介机构的培训服务,通过滚动的形式开展人员轮训。
五、灭火救援力量精锐化
坚持战斗力标准,加强镇公安消防大队、镇专职队、社区兼职队的软硬件建设,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灭火救援能力;不断整合发展全镇消防力量,加强对专职队、兼职队的业务指导,形成以镇公安消防大队为指挥核心,镇专职队为主战力量,社区兼职队为补充力量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全镇消防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英勇顽强的精锐之师。
(一)推动公安现役队伍专业化。镇公安消防大队将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以消防工作社会化和消防监督信息化、执法规范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着力点,全力提升保障民生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与水平,为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推动镇专职队伍正规化。镇政府需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一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重新选址建设桥头镇专职消防队,并作为桥头消防训练培训基地使用。现有的消防队,可按照二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作为一支分队继续保留。镇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强化其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巡查的职能。到2010年,镇专职消防队应至少完成火场搜救攻坚组的组建;到2011年,镇专职队营房装备达到一普通级消防站标准,队员不少于40人,年龄在35岁以下。到2011年,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专职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企业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建设标准按《广东省专职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和《桥头镇专职消防队规范化管理汇编》,落实专职消防队的经费,落实队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险、医疗和抚恤,切实提高专职队的管理保障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推动社区兼职队伍规范化。2009年,桥头镇各村(社区)参照大朗镇村级消防队伍建设模式和标准,全面建立社区兼职消防队。社区兼职消防队编制6-13人,建立办公室、值班休息室和车库、器材库,配备不少于1台的执勤车辆,并参照大朗镇大井头村消防队的标准配备随车器材。到2011年,社区兼职消防员全部参加由镇公安消防大队组织的轮训,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实现“小火不出村”的目标。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兼职队伍的管理训练,拓展功能,形成符合村(社区)实际需要的工作模式。兼职消防员享受工资、补贴、年终安全奖等待遇,经费由各村或社区统筹。
(四)充实其他灭火救援力量。2010年,全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保安消防员队伍,平均每个单位不少于10人,并经消防培训持证上岗。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防火自救能力,充实基层灭火力量,镇政府还应倡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
六、消防装备配置科学化
按照“结构优化、功能多样、先进实用、节能高效”的原则,实现全镇消防装备配置科学化。到2011年,全面满足灭火救援任务的需要。
(一)坚持科学配置消防车辆。按照《城镇消防站建设标准》中的一级普通消防站的要求,并根据我镇的经济、产业结构和建筑物特点,桥头镇专职消防队在三年内完成各种消防车辆的配备,2010年购置一辆城市多功能主战消防车,加大消防车辆退役和更新力度,对服役期超过10年的消防车辆实行强制性检测,不合格的作退役报废处理。
(二)坚持科学配置消防器材。镇公安消防大队结合专职消防队现有车辆和器材装备配置情况,对照国家《普通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标准》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桥头消防大队三年装备规划》,在三年时间里通过逐年对装备建设经费的投入,使器材装备得到更新换代和改良革新,更适应于现代灭火救援的需要,并根据本辖区产业结构的特点,增配特种防护、侦检、堵漏、救生等装备,加大消防器材更新力度,个人防护装备、常规消防器材每年更新率不低于35%,特勤器材每年更新率不低于25%。
(三)完善消防装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装备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有关消防技术装备管理规定,建立完善各种技术装备采购、管理和考评制度。2010年起桥头镇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装备采购工作,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和省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消防装备实行系统集中采购的通知》(粤财采购[2006]5号)的要求执行。2011年全面完成全镇消防装备力量的整合,将镇专职消防队的装备统一纳入市公安消防局装备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建立装备巡检制度,每季度由市公安消防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巡检,对装备建设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七、保障措施
要充分认识推进桥头镇消防基层工作创新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调、落实督导考评、经费供给,保障本规划纲要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统筹本方案的贯彻实施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编制重点工作的专项规划、方案,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并按照方案要求推进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保障方案按时按计划实施。要依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行业的具体实施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工程推进、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有效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全面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
(一)强化政府责任制落实。各级要按照《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基础公共服务体系,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创建文明城市等内容。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政府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工作机制,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部署、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加大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评。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对依法报请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在7日内作出决定,并组织相关部门督促整改。
(二)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网格化”消防管理模式,实行“网格定位、领导定点、全员定责”,全面构建“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条块结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各县(市、区)政府要细化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任务。2012年底前,全市重点镇、中心镇和经济强镇要设立专门消防管理机构,其他乡镇要明确消防管理部门和专管人员,并落实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三)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消防监管责任。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会商、执法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文化、卫生、安全监管、人防等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旅游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宾馆、景区星级评定内容。公安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深入开展建筑外保温材料专项治理,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使用易燃外保温材料;适时会同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对生产、流通和使用流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各级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四)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继续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2012年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中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系统,督促“四个能力”达标的单位全面建立“三项申报备案”制度(消防安全自评申报备案、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变更申报备案、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申报备案),巩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成果,推动社会单位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广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价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
(五)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各级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按照分级分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监管范围,严格监管责任,实现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监管单位无缝对接。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监控、“防消联勤”、“多警联勤”、“全警全力”以及检查“实名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火灾损失。
二、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公众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一)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宣传阵地,积极拓展互联网、户外传媒等消防宣传新阵地。强化固定公共宣传阵地建设工作,在高速公路沿途、城市主干道两侧、公众活动场所设立大型消防公益广告牌,营造浓厚的社会消防宣传氛围。各级教育、共青团、少工委等单位要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和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课外实践基地评选活动,完善实践基地内部设置,争取2012年底前投入正常运行并申请等级评定。
(二)规范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继续与共青团组织紧密配合,规范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的特长,加强对消防志愿者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宣传、服务和应急救援能力。健全消防志愿者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圆梦大学”助学活动等社会公益性活动,主动吸纳、争取有志消防事业的社会青年踊跃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巡查等活动,充分发挥其社会消防监督作用,推动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三)扩大消防宣传范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宣传、司法、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闻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宣传、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督促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宣传消防知识。电视台、报社要定期播放、刊发消防安全知识,其他新闻媒体要积极开辟消防专栏,全方位地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扩大社会消防宣传覆盖面。
(四)全面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科技、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有关行业、单位要加强对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探索推行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以及农民工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一)夯实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基础。进一步依托综治、安监等机构加强农村、社区消防组织和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等协调配合机制,积极开展群防群治,确保社区、农村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2年底前,所有村庄达到“六个一”标准、城市社区和一定规模的居住小区全部达到“五个一”标准,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条块结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
(二)强化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大力发展企事业单位、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强化联训联勤机制建设。2012年底前,重点镇、中心镇和经济发达镇要建成专(兼)职消防队,并达到“一镇一队一车”的标准。逐步依托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发展消防应急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社会化消防应急救援机制。同时,建立跨县和县级区域内的社会化消防应急救援响应机制,打造一支着装统一、服务专业、经验丰富、反应迅速、覆盖城乡的消防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三)加强车辆装备等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增加车辆装备维护、更新经费,确保消防工作顺利开展。要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2012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车辆、消防装备等各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有关部门要落实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对消火栓未设置或数量不足的道路要及时增建补建;旧城拆迁改造或城市新区开发,要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站,并保证能正常使用;乡镇消防规划要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乡镇驻地市政消火栓建设要达到规划要求。根据消防执勤力量与安全保卫勤务现实情况,适当增加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职雇员数量,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最大程度发挥消防部队保卫地方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