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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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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范文第1篇

一、强化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等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并严格按照《委〔2021〕1号》文件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镇党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研判会,通过集中讨论、重点关注、分类施策,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按照高、中、低风险进行分类管控,同时对照前期成立的《永太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永太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分工安排,明确责任到人。

二、多措并举,确保我镇安全稳定

(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高风险区域、重点行业等进行全覆盖检查,对问题企业、店铺及时要求整改。同时要求各村(社区)对辖区范围内进行仔细排查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二是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组织辖区驻镇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分别由镇安办、文化站、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交管站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旅游等重点区域开展多批次、多人次检查,对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劝阻、生产违规操作及时制止,对发现的其他问题及时要求整改。近期共开展各项安全检查3次、出动30余人次,进行交通劝导5000人次,发现问题10处,当场整改9处,1处后续整改中。三是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周”活动,制作宣传横幅35幅、宣传标语100余张、宣传画1000余张、宣传册2000余本,在街道、企业、宾馆、工地、食堂等场所进行悬挂、张贴、发放、展览,营造“关爱生命、平安过节”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紧绷森林火险防范弦,确保我镇森林防灭火安全

一是狠抓宣传发动,全镇各村(社区)每天不间断播放“防火令”音频,营造防火氛围;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活动,精准施教,确保不因孩童玩火致灾;在火灾隐患点等重点易燃易爆区域张贴、发放宣传标语50幅、标牌200张、传单3000余份。二是精准火源管控,全镇共设置进山防火卡口7个,确保火源不进山;对前期上报的8处高风险隐患点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协调电力部门对输电线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现已完成20km线路排查;落实村社干部责任分包制,确保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社员包山头的分级管控体系,积极号召群众参与到防火工作当中来。三是未雨绸缪,加强应急处置能力,一方面,成立了以基干民兵为主的应急救火抢险分队,共40人。另一方面,各村(社区)分别组织10-15名青壮年,成立村级救火队伍,并对其开展了救火知识培训,确保不因扑火救火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严格值班值守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一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于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对发生的事故不谎报、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时刻做好应急准备,在第一时间科学有效处置。二是严格按照《省2021年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排查、管控、处置等工作。

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三规范、两办法”、“4D工程”、“四项建设”、“专家查隐患”、“执法监察”、“应急处置”、“宣教培训”为重点,以完成总体控制指标为目标,强化十项措施、落实六个保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任务目标

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55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02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8以内;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0以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含非法生产经营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和《市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市、镇街部门、村(居)三级安全监管队伍网络建设,细化市、镇街部门、村(居)、企业四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镇街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市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市镇街部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各企业要按照《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市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细化,明确到车间、班组、个人。

(二)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推进“4D工程”和“四项建设”。“4D工程”建设:实施安全生产“4D工程”,构筑市、镇街(部门)、办事处、企业四级安全信息网络,规范信息的收集、梳理、办理,严格源头管控,形成全方位管理、落实全过程责任、进行全时段监控、实施全天候跟踪,突出人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的核心地位,消除监管缝隙和责任死角。“四项建设”:

1、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所有新建规模以上企业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标准化验收,年内全市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必须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已经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的企业要按照标准规范运转,企业定期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上报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全部复审,市政府安委会将抽查20%的企业进行复评。具备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开展更高一级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2、企业安全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镇街和部门的二级监管平台,大力加强市、镇街部门、企业与村居三级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年内通过市级以上安全标准化验收的企业必须通过安全信息化验收,通过安全信息化验收的企业要及时上传日常监管信息、视频信息、数据信息,实现企业实时监控、镇街部门全面监管、市级指挥中心重点监督。

3、村居(社区)安全监管网络规范化建设:要继续推进村居(社区)安全监管网络规范化建设,村(居)安全监督员实现持证上岗,新增30%的村(居)通过市级村居安全工作规范化验收。在城区街道和中心镇开展“安全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4、安监队伍正规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明确细化安全监管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年内所有安监中队要达到市级示范中队标准,争创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中队。四个创建:深入开展好创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县(市)、先进示范社区、先进示范园区、先进企业等活动。

(三)强化市场准入,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控制新上高危企业和高危项目,防止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等企业,要进行跟踪督查,确保生产企业和单位持续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变更和到期延续的,提前三个月告知企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变更和延续手续。所有新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必须进入规定园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按照《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一旦发现,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取缔,杜绝建设项目“先上车后买票”现象。

(四)强化打非治违,进一步健全打非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矿山、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公安局、建工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安监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广新局、工商局、旅服局、城市管理局、供电部、农机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等16个“打非”牵头部门,要根据《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通知》要求,牵头抓好各自负责的安全生产“打非”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负责抓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打非”工作。各镇街要抓好本辖区内的“打非”工作。要认真执行有奖举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台帐管理制度、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六项安全生产“打非”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派出所、村居安监员身处一线的作用,常年抓好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排查工作。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违法生产行为。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高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强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公众聚集场所、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煤炭、国土、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煤矿“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提运和防治水的安全监管。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建立规范非煤矿山开采的约束机制,坚决制止非法开采和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安监等部门要积极做好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的生产、运输、经营、储配、燃放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好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网点的规划布局,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建工等部门要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处置废弃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住建、建工、水务、公路、人防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紧紧围绕防坠落、防触电、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排查事故多发路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搞好事故防范,依法严厉查处机动车超载、农用车载客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消防、旅服等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的安全管理。其他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安全监管职责,重点抓好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城市燃气、特种设备、校园校舍、食品卫生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六)强化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专家查隐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专家查隐患”长效机制,全面规范“专家查隐患”工作,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专家的作用。市政府设立50万元的“专家查隐患”专项资金,分行业聘请专家查隐患。各镇街也要分别设立5-10万元的“专家查隐患”专项资金,结合季节特点,分类邀请专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危企业每个季度要组织一次专家查隐患,一般企业每半年要开展一次专家查隐患活动。要按照《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公示制、承诺制、督办制、整改责任追究制和整改销号制”六项制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要继续执行重大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

(七)强化宣教培训,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作用,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设立安全宣传专栏,增加安全生产新闻动态报道,开展长期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安全培训班、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开展送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村居、进家庭”五进活动,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素质,努力营造全社会抓安全的舆论氛围。精心策划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面,进一步增强活动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带头作用,积极推进企业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培训教育和企业全员培训活动。扎实做好镇街(部门)领导干部、安监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村居(社区)安全监督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安监执法人员和村居安全监督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八)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指导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落实应急救援责任和防范措施,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预案体系。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督促高危行业及重点企业建立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装备建设,储备一定的抢险救援物资,并充分发挥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灾难的能力。进一步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区域性的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重点企业必须与省级区域性救援中心签订救援协议。要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各镇街、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预案演练,各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预案演练,市里将在10月份集中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要建立完善事故防范预警响应应急处置机制、防范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联合处置机制和突发事故灾难新闻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科学处置。严格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的有关规定,上报有关事故信息,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的发生。

(九)强化职业病防治,进一步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加快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建设,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各安监中队、各企业要至少明确1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要全面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情况调查摸底、登记建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工作,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加强建筑、建材、冶金、化工、船舶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监察,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防止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氨气、苯、正己烷、重金属等重大职业中毒事件,整治粉尘、噪音、有毒物质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治条件的企业。扎实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力度,监督指导企业建立落实劳动防护用品购入、发放、使用、报废制度。

(十)强化执法监察,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相结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要按照安监总局15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监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执法范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制度、案件审理制度、办案时限制度、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编制执法检查计划、方案。强化日常监管和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敏感时期安全监管,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高危行业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各执法人员平均每人每年开展执法监察不低于45家次,对检查到的企业均下达《现场检查记录》等执法文书。全面启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及时、准确上传执法检查信息。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为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三深化”、“三推进”和省政府“六个深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重要内容,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要继续坚持每年至少给市委常委会汇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市政府常务会议一个季度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市政府办公室一月调度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市级领导干部一月检查一次安全生产(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一月检查两次安全生产),市安委会一月召开一次扩大会议,市安委会办公室一月一次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和通报、一月一次事故统计分析、一月一次较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市安监局一月一次执法监察总结“九个一”的工作方法。

(二)加大投入,为安全生产提供资金保障。市政府今年设立80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各镇街设立30万元至5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消防设备、“四项建设”、“四个创建”、“4D工程”建设、专家查隐患、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装备的更新和配备,以及安全生产奖励。各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伤亡事故经济赔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三项经济政策,继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建立起企业和政府安全事故风险社会化防范机制。

(三)完善制度,为安全生产提供机制保障。按照“政府企业出资金、安全专家查隐患、执法人员下指令、企业整改抓落实”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明确安全生产专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方式、整治重点、检查频次、措施保障等各项内容,为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保障,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安全服务,督促和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坚持完善企业停产复工“三项”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动态考核、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等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四)创新方式,为安全生产提供科技保障。开展安全生产“4D工程”建设,积极探索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新办法、新措施,以监管模式的网络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实现安全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各级政府对安全科技工作的引导推动作用,加强HAN阻隔防爆技术、非煤矿山非电引爆系统、煤矿“六大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无线通讯系统、人员定位和考勤系统、安全语音广播系统、泵房远程监控集控系统、矿井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讯联络系统)、危化品企业自动化控制与安全连锁控制系统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发挥企业和科研单位科技创新、技术支撑、成果推广的主体作用。

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范文第3篇

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在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建立重大危险源巡查检查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分布特点、施工周期,实施重点监管,对未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省局监管二处)

福建省安全生产督查组到福清市督查工作

7月14日至15日,省安监局二处林文彪处长带领省安全生产督查组,在福州市安监局李洪臣副局长陪同下,到福清市检查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组听取了福清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内业档案,还实地检查了福清市交巡警大队、闽运福清公司、海口镇、融侨域三期建筑施工工地。检查组充分肯定了福清市在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投入,落实“一岗双责”和开展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阶段的工作基本落实到位,取得了一定成效,也指出存在的各种问题,希望福清市在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指导督促基层开展落实“一岗双责”、企业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要继续加大力度,落实措施,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福清市安监局)

国家四部局到长乐检查公众聚集场所

7月14日,国家公安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组成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在福建省、福州市相关领导的陪同下,前往长乐检查指导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组听取了长乐市陈增国副市长做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查看了长乐市四个部门的专项整治内业资料,并实地检查了渤海音乐广场等两处公众场所。检查组对长乐市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肯定,要求继续治理,严防回潮。(长乐市安监局)

省综治督导组调研海沧区平安企业建设工作

7月15日,由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傅镛堑为组长的省综治调研督导组到海沧区进行上半年综治工作调研督导。督导组听取了区安监局局长叶通水关于海沧区创建“平安企业”工作经验汇报,并深入厦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调研开展创建“平安企业”活动情况。傅镛望充分肯定了海沧区在创建“平安企业”取得的成效。他说,海沧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区安监局主动作为、积极作为,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带动社会公共安全全面加强,职工群众安全意识、参与意识、群防群治意识和整体素质全面提升,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安全基础,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福建省开展创建“平安企业”活动在海沧区找到了答案。(海沧区安监局)

海沧区开展危化品储罐区泄漏应急训练

日前,海沧区政府和美吉斯制药(厦门)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危化品储罐区泄漏应急演练。区安监局、质监二分局、环保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参与演练。此次演练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地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检验提高企业处置化学品灾害事故的能力,促使员工提高自救和互救的能力。演练开始时,储罐区输送物料的二氧六环压力管’道阀突然泄漏,报警器鸣响,企业启动应急预案。经过接出警、各应急小组处置战斗、伤员救护、现场查漏、反馈信息、事态控制、现场洗消、恢复现场等各环节的有序进行和处置,演练顺利完成。随后,美吉斯制药(厦门)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郭昭庆和区安监局局长叶通水分别代表企业和区政府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讲评,充分肯定了演练的良好效果,并指出演练中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意见。共200多人参加了观摩演练。(海沧区安监局)

翔安区万名群众参与新《消防法》普法安全宣传活动

近日,厦门市翔安区由区消防大队牵头,组织专人,推进新《肖防法》的安全宣传普及工作,提升全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翔安区此次新《肖防法》普法暨安全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消防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五大阵地,在全区5个镇(街)最醒目位置悬挂新《消防法》宣传横幅:走街串巷向广大市民发放新《消防法》宣传文本、简易宣传单和通俗易懂的宣传画报;采取“服务送上门”方式,积极主动向机关单位、企业、村居、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引导全民共同关注消防,关注安全,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知识,使广大群众学会火灾时自我防护、自我逃生、自我施救的本领。(翔安区安监局)

国务院督查组到泉州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7月11日至12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九调研督查组第二组到泉州市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和调研。督查调研组一行分别听取了泉州市、晋江市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汇报,深入晋江梅岭街道办事处、晋江长城发新树脂有限公司进行督查,并对开元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督查调研组对泉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泉州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得很扎实,有特色、有成效,要求泉州市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认真抓好薄弱环节整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环境的持续好转。(泉州市安监局)

丰泽区四举措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是在健全机制上形成齐抓共管含力。完善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成员单位间协调配合,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延伸到社区、企业、学校,顺利通过省级“平安畅通县区”达标验收,达到二等管理水平。二是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完善城区静态交通管理制度,加强对辖区交通主干道、重要旅游路线和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三是源头上加强对客运企业安全管理。结合“三年行动”的开展,督促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执行治理“一票否决”,重点对客运、危险货运企业和三类以下维修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从企业资质、安全、教育、日常管理、车辆技术状况等方面共排查隐患113条,落实整改资金96.82万元。四是提高道路通行能力n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投入100多万元用于完善辖区重要路段交通基础设施,重点改善国道沿线中小学校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共设置交通安全标志、标牌40余套、安全标线1680余条。(丰泽区安监局)

鲤城区设立泉州市首个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日前,鲤城区政府为加强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各应急救援部门间的协作、沟通和联动,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这在泉州全市各县(区)中尚属首个。(鲤城区安监局)

洛江区三项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两项监管”。对已关闭的非法矿点落实“一对一”监

管,严防非法突击性生产和已关闭矿点死灰复燃;对重点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实施“一对一”监管,确保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健全“三套机制”。健全排查治理责任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健全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拉网式排查:健全安全事故预案预警机制,备好应急物品,保障灾后救援工作。三是抓好“四项排查”。采取强硬措施加强禁止非法矿山开采、道路交通、企业工厂、民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专项排查工作。(洛江区安办)

晋江市安监局搭建服务企业网络交流平台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加强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双向交流和沟通,方便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晋江市安监局建立了危化企业安全生产QQ讨论群。讨论群的建立旨在通过搭建服务企业的网络交流便捷平台,加强监管部门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两个层面的互动,主要用于危化办证政策信息传达、文件、通报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隐患、听取和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和困难、企业隐患整改情况的反馈等,以便更好地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提升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监管力度和服务质量。目前,首批40多家危险化学品规模性生产、储存重点企业已全部加入讨论群,并逐步试用,市安监局将根据安全监管工作具体需要,适时将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纳入网络交流平台服务范围。(晋江市安监局)

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督查组惠安督查

7月9日,以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陈泽銮为组长的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督查组莅临惠安督查。县政府林县长、辜副县长、县直相关部门领导陪同督查组检查。督查组听取了惠安县工作汇报,并深入洛阳镇、崇武镇、崇武中心渔港建设项目工地以及2家企业检查指导。督查组对惠安县上半年来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年”、省政府“责任落实年”,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三年行动”等多项工作和取得的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阶段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惠安县安监局)

漳州市首聘新闻记者任安全隐患信息员

为进一步拓展安全隐患排查渠道,发挥新闻媒体对隐患治理的监督和推动作用,漳州市政府从漳州电视台、漳州人民广播电台、闽南日报社以及各县(市、区)电视台、报道组正式聘请了40名记者担任安全隐患信息员。漳州市刘文标副市长在全市安全隐患信息员聘请仪式上为安全隐患信息员颁发了聘书,还向这40名信息员公布了自己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让信息员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就可以直接向他举报。这项举措是漳州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之举。(漳州市安监局)

日前,芗城区举行了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分别在芗城区浦南镇开元石业有限公司和石亭镇新城化工有限公司举行。在演练中,现场分别模拟了采石山崩塌致3人受困和甲醇储罐泄露事故。事故发生后,芗城区启动了本级预案,区政府杨素萍副区长立即召集了公安、消防、安监、卫生、国土、环保等部门实施了指挥、警戒疏散、救治、监测等职能。整个演练现场紧凑有序,演练结束后市安监局方汉平副局长对演练进行点评。据了解这是芗城区首次以政府名义举行的大型演练,它全面检验了事故发生后各级各部门快速反应能力、协同作战能力、应急救援能力。(芗城区安监局)

长泰县安监局争当企业“辅导员”

长泰县安监局努力创新监管与服务方式,着力在“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能力提升”上下功夫,争当企业“辅导员”,少当“裁判员”。一是在对企业监督检查过程中,逐步把工作重心从突击检查、集中整治、事后查处等治标工作,转移到源头管理、过程控制两个治本关键环节上,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实行“专家会诊”,找出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帮助、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二是对危化、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实现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一企一档”。三是重点帮助全县危化和矿山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少让企业“雪上加霜”,提升企业“安全度冬”能力。(长泰县安监局)

目前,由三明市政府铁路建设办公室、市安监局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到泰宁、建宁、尤溪、将乐和沙县等五个县,对向莆铁路工程建设进行安全督查。督查组深人中铁三局、十局、十二局、十四局、十八局、二十四局和隧道局等施工单位的九个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出35个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向莆铁路建设顺利进行。(三明市安监局)

为积极响应国家安全总局“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莆田市开展“百千万”活动着力提升应急预案演练管理工作水平。一是全市各级、各单位迅速行动,以重大危险源企事业单位为主,强化基层车间、班组应急演练,着重在非煤矿山、危化品、环保、建筑施工等行业企业,以及学校、车站、商场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生产安全事故易发环节共开展近百场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二是全市千家企业自行进行或联合开展等方式推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针对预案演练中产生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水平、协同作战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企业应急救援管理水平。三是全市近万人主体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职工参与到应急演练活动中,通过演练活动使职工熟悉和掌握必备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强化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灾害逃生能力,提升了全市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莆田市安监局)

近期,秀屿区组织区安监局、秀屿邮政分局,精心采集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家庭生活用电用火、交通出行、职工生产作业、应急逃生自救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联合制作了安全生产知识“直邮快车”10000余份,以信件的形式邮寄给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沿街店铺、生产企业、乡镇政府、村委会、中小学校等单位,做到100%全覆盖,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开展,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秀屿区安监局)

日前,仙游县烟花办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负责人会议,专门部署退出生产领域的有关工作。会上,全县6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负责人主动上交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保证自7月1日始不再生产烟花爆竹。会议并就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向批发经营作出部署:一是原生产企业从7月1日起利用一周的时间对生产车间和储存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危险的原材料必须彻底处理完毕。二是原有生产企业确需转向批发经营的,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其仓库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设计、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没有使用的车间必须拆除。

一是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对生产系统、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二是组织7个检查组,对全市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督查,重点检查矿山企业落实隐患治理主体责任、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三是针对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矿山企业防洪、防雷设施,特别是炸药库、边坡、矿区道路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四是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专家对矿山企业开采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进行考评和认定,使矿山企业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龙岩市安监局)

近日,永定县被中央综治委评为2005年至2008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永定在创建先进县品牌中,着力打造“六个工作品牌”,其中打造监管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第一品牌。主要做法有: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所有单位、企业和个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实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坚持并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等。(永定县安监局)

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范文第4篇

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分析一季度全州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工作任务,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狠抓落实,推动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刚才,马吉春同志通报了元至3月份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我完全同意,请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安全生产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民生、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基础,是一项必须抓好、必须完成的工作。从刚才马吉春局长的通报可以看出,一季度,全州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三升一降;死亡23人(全部为交通事故),同比上升9.52%,占年度控制指标80人的28.7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2起,死亡11人,与全年2起较大事故控制指标持平。虽然今年以来,全州上下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但成效不大,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需要引起我们的思考。

从政府层面看,州委、州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可谓不重视。凡是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都是优先考虑,不推不脱,凡是涉及安监机构建设、经费等方面的需求都是大力支持,尽力满足。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更是逢会必讲,常抓常议,经常过问。州委冉书记年初上任伊始,就立即前往省安监局与省局领导开展座谈,共同探讨我州安全生产工作,寻求工作上的帮助和支持;和政县“3·08”事故发生后,冉书记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并对做好救援及善后工作提出许多指导性意见;州政府马州长多次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工作开展。从职能部门层面看,今年以来,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强基础、调结构、促和谐”的工作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恪尽职守、攻坚克难、真抓实干,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从全州安全生产环境看,境内没有大型工矿企业,重大危险源较少,安全生产工作难度相对不是很大,没有理由搞不好安全生产工作。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充分说明,我们的工作做的还很不到位,仍然存在许多监管漏洞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压力巨大。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宣传教育不够,群众安全出行、平安出行意识不强;监管力度不大,无证驾驶、黑车上路、超载超速、抢道行驶等现象较为突出,道路交通行业安全事故多发、频发。

一季度,全州共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31起,占全州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的74.49%。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随着国家投资拉动战略的实施,州内各类建设项目大量开工,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急需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一些高危行业企业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欠账较多,装备差、工艺落后等问题,给安全生产带来一定压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方面,一些人员密集场所乱搭乱建现象突出,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消防通道不畅,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以上四个方面是全州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安全生产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解决好了,全州安全生产工作可以上一个台阶,解决不好,将要出大问题。二是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县(市)、个别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还是停留在口头上多、文件上多、抓落实少,还不能做到沉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工作,无法形成正确有效、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措施、办法,不能真正将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及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始终认为“效益第一”,不按制度、不按规定、不按程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不投入或少投入,隐患排查整治走马观花,企业安全生产“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问题突出。四是联合执法整治力度

不够。相关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整治工作中,多单打独斗、各自为政,未形成有效的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执法联动机制及工作合力,执法整治工作的效力未得到充分发挥。五是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创新不够。安全监管工作多按部就班、生搬硬套,上级安排什么就做什么,怎么指挥就怎么干,不能够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地改进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寻求工作突破。六是安全生产督查力度不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重安排、轻落实的倾向,许多工作文件下发了、事情安排了、也就结束了。对工作落实的进度、效果、质量、结果的督查力度不够,不能真正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里、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当前,随着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客流、物流、车流量日渐加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也不断加大,一旦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任何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都难辞其咎。和政县“3·08”较大事故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要充分认识和估计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对人、对己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查找一季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总结安全生产基本规律,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未雨绸缪,采取更加扎实、更加得力、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局面,实现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20__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是今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州政府已经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活动安排,真抓实干,切实将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已有的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基础上,巩固活动成果,继续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按照州上《整治方案》统一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拿出配套的整治措施落实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切实做到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明确、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办法具体,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按照统一安排,全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即将结束,但我们的整治工作不能结束。各级公安、交通、交警、运管、农机等部门要继续在全州深入开展打“三非”、查“三超”、治“三无”专项行动,要在已有的整治工作成效基础上,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采取更加强硬的措施,坚决打击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扭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总量居高不下的局面。

二是深化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当前,随着天气转暖,我州水上交通已逐渐进入运输高峰。交通、海事等部门要针对我州水域面积广、地质条件复杂,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监管难度大的实际,将工作着力点放在源头防范上,严把船舶“准入、检验、年审、船员培训、发证及安全巡查”六个关口。要继续以“四客一危”船舶(客滚船、客渡船、高速客船、旅游船、危险品船)为整治重点,加强对重点航线、重点时段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员、超航区、恶劣天气航行及非客运船舶载客等违章行为。同时,要特别加强对“三无”船舶和低质量船舶安全监管,严禁无证、无照船舶和农用船载客拉人、非法营运,确保水运安全。

三是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建设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发包、承包、转包、无资质施工、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严防为赶工期、赶进度,而降低安全标准、忽视安全防范的行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等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四是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深刻汲取永靖县“10·31”液氯钢瓶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化行业安全监管,特别是对州内从事氯化、氧化、氟化、加氢、加氧等高危工艺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落实安全投入,进行生产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实现工艺过程的安全自动控制和自动报警,提高装置安全运行水平。安监、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公路运输剧毒、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等危险化学品车辆的安全监管,全力预防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五是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级消防、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联合对全州范围内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电气电路等方面开展地毯式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不留一个盲点,不留一个死角。对今年排查出的临夏市民贸大厦、永靖县华荣购物超市等4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单位,要督促挂牌县(市)政府加大督办力度,督促责任单位落实资金,严格治理,及时整改销案。同时,要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既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为一体的场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加强对群众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六是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国土、安监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加强行业安全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行为;对一些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取证后管理滑坡、不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予以停产整改。加强安全动态监控,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严防非煤矿山企业溃坝、淹井、塌方等安全事故发生。

七是深化旅游安全整治。夏季是我州旅游的黄金阶段,旅游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州内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设施设备要立即进行检测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旅游客车、旅游船、轮渡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同时,国土、气象等部门要结合气候特点,切实做好山体滑坡、泥石流、地质塌陷等安全预警和防范工作。质监、水利、电力、教育等行业和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保障能力建设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切实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把好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关。二是深入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有关行业企业要按照标准化创建范围、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每个岗位、每道工序、每个员工都按照规程规范操作,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严格执行“三同时”审查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要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台帐,彻底摸清底数,及时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而擅自开工建设,或者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予以查处。四是进一步推进安全风险抵押金存储。严格按照《临夏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州政府第22号令)规定,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存储措施,加快存储工作进度。五是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推进乡镇一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切实解决乡镇一级安全生产职责不清、监管缺失的现象,促进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最基层。

(三)加大安全行政执法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治安,把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作为消除安全隐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有效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州关于执法行动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行动实施计划,做到年度有整体安排,季度、月度有执法重点和具体工作部署,确保执法工作常抓不懈,扎实推进。二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继续组织生产经营的单位、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指令、违法建设、违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等6类严重违法行为,集中力量解决本辖区、本行业的重大安全问题。三是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安全生产工作严格一点,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我们在行政执法中要一切从严,对各类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要确保执法行动声势大、效率高、震慑力强、效果明显。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近年来,各方面在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下一步,要在认真总结以往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四项机制”。一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内控机制。在企业积极开展“零事故活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增强作业人员自主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工作能力,建立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员参与、超前管理、系统防范内控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日常安全执法监察工作机制。通过实现执法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决策、管理、操作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提高安全执法工作实效。三是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督办机制。一般工作和日常监管由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调度督办;重点工作和问题提请政府分管领导调度督办,由政府督查室下达督办通知,并会同安委会办公室跟踪督查督办。对重要时段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政府组织综合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四是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及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在本辖区、本行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公告,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事故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予以处罚。

(五)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今年是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第八个年头。州安委办要及早着手准备,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组织协调各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的宣传教育作用,采取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认知度,真正使安全生产成为人人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二是积极开展送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六进”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三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搞的好的部门、企业要大力宣传,起到典型引路作用;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在媒体公布,加强警示教育。四是严格落实

企业“三级教育培训”(厂级教育、车间教育及岗位(班组)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真正把执证上岗规定落到实处。

三、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全面推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在全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要确保每个领导岗位都有安全生产责任、每个领域安全生产都有领导负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避免工作疏漏,杜绝责任盲区。会后,各部门都要拿出相应的“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办法。州上将在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高、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部门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在总结好工作经验基础上,在全州进行推行。今后,对各级各部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要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进行考核。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对有关领导干部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联合执法

安全生产涉及方方面面,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形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大工作合力,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工作要求,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三)严肃责任追究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部门、单位、个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有关规定,严肃予以查处。按照“顺查倒查”相结合原则,要顺查追究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倒查追究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深挖细查,绝不姑息。

(四)加强指标控制

去年省上给我州下达的控制指标是87人,今年下降为80人,指标偏紧,完成全年指标控制任务难度非常大。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今年以来事故多发、可能影响全州指标任务完成的有关县(市)、行业,要认真核算、密切关注指标控制进度。州安委办要及时发出预警督办函,督促指标超控的县(市)、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工作再细化、再硬化、再量化,层层分解靠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措施落实力度,坚决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压下来,确保完成全年指标控制任务。

(五)加强值班值守

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范文第5篇

尊敬的市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组各位领导:

按照检查组的安排,现将开州城区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城区供水基本情况

开洲公司属水投集团二级全资子公司,由原县水务公司2010年4月资产整体划转而成立。2013年4月开洲公司与鲤鱼塘公司分开运行。公司承担城市主要供水任务(另一家私营供水企业城南水厂,用户约1.2万户),拥有现日供水能力8.5万吨的陈家坪水厂一座,采用鲤鱼塘水库水源,已敷设DN100以上供水管网130多千米,供水用户13.2万户,供水面积约30平方公里,供水人口约30万人。供水水质出厂水合格率100%,管网水合格率100%。资产规模近3.3亿元。

公司现有在册职工189人,其中在岗职工173人。公司内部设置了党群办、综合办、计划财务处、供水稽查处、工程建设处、陈家坪水厂、安装中心、维修中心、客户中心、管网中心等处室、中心。

2017年公司销售自来水1675万立方米,安装新增用户3615户,实现营业收入5363万元,利润总额372万元。

公司多次获得集团公司先进单位、区委区政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安全生产标准化单位等称号。

二、供水管理规范化建设开展情况

(一)坚持质量并举,确保优质供水

按照“质量并举,水质优先”原则,加强自来水供应保障。开州城区供水采用鲤鱼塘水库水源作为原水,汉丰湖作为应急备用水源。鲤鱼塘库容超过1亿立方米的大二型水库。近年来,开州区人民政府通过加强森林植被建设、关闭煤矿污染企业、修建污水处理设施、放养生态鱼等措施,确保了原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二类标准。汉丰湖实施综合环境综合治理措施,确保了应急备用水源的水质。陈家坪水厂加强原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检测,根据原水指标调整制水工艺,定期开展水池清洗等措施,确保了出厂水、管网水合格率达100%。公司明确维修中心对用水量较小、较为偏远的小区适时进行排污,今年上半年排污近2万立方米,确保了用户终端水质达标。开州城区今年发展迅速,供水量增长较快,我司拟近期启动建设成家坪水厂二期二阶段工程,工程完成后,日供水能力将达到12万吨,完成能满足城区发展供水需要。

(二)强化设备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陈家坪水厂定期开展制水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储备重要易损易坏部件,每月定期对加氯设备及漏氯回收装置和报警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了制水设施正常运行。加强与电力公司衔接,加大变压器等供水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陈家坪水厂电力供应稳定;对陈家坪水厂紧急停电,也要事先告知;每季度进行一次应急水源提水设施启动运行的电力供应支持,确保了制设备正常平稳运行。

(三)完善供水管网工程建设,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一是争取中央资金1250万元,预计总投资3770万元,结合建设进程,实施东、西部供水管网工程,为城市东进西扩发展提供了要素保障。二是投资1550万元,其中三峡后扶资金已到位1104万元,正在实施丰乐输水管网工程,该项目实施后不仅彻底解决丰乐及沿线供水保障问题,还将实现开洲公司供水同质同价。三是计划投资11288万元,其中三峡后扶资金8000万元、农发行基金1300万元,掘进5723米隧道一条,实施赵家移民生态园输水管网工程,已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即将进行施工单位开标。该项目实施后,将有效解决赵家工业园及集镇水质、水压、水量问题,促进赵家组团的快速发展。四是积极开展北部新区供水管网工程前期工作,申报储备项目,争取资金支持,为北部新区建设推进提供供水支撑保障。

(四)咬住“水损率”指标不放松,突出降漏止损工作

开洲公司高漏损由来已久,2012年综合漏损率达42%以上,经过5年治理,目前维持在30%左右。一是调机构,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紧扣降漏工作需要,增设了管网中心,强化了维修中心,进一步明确了安装中心、供水稽查处、客户中心等部门职能职责,实现了降漏损工作责任全覆盖、无死角的工作管理格局。二是建机制,调动工作积极因素。公司先后实施了中层干部包干清理大用户、全员参与降水损风险对赌等工作方案,以寻求降漏损不断的新的动力。三是明责任,落实具体工作要求。陈家坪水厂在满足水质合格及各项安全措施的前提下,促进自用水率降低,自用水率从2012年约10%降到2017年的5.07%,年节约原水120多万立方米。管网中心重点工作就是巡漏,共查出DN100以上的漏点130处,DN100以下的漏点236处,漏量约1093立方米/小时。维修中心重点突出维修的及时性,共维修DN100以上的漏点130处,DN100以下的漏点12163处(其中群众举报11927处),降低漏量约1385立方米/小时。客户中心重点加强抄表收费管理、大用户用水分析及管理、及时对零吨用水户进行清理等工作,堵住管理中的“跑、冒、漏、滴”,追回零吨用户5万余立方米的供水损失。供水稽查处重点查处违规用水行为,查处较大违规用水行为5起,罚款约20万元。四是寻支持,形成外联内动的双动力。针对开州大移民、安装市场开放而已形成的供水管网设施,公司向区政府争取小区庭院管网改造资金补贴政策,已实施52个小区、12000多户小区庭院管网改造,拨回资金383.4万元。进一步理顺规范市政公共用水行为,市政所有用水均实现了计量收费。寻求政法委、公安部门、水务主管部门等支持,加大打击盗用水行为力度,同时力争出台打击盗用水行为的通告。

(五)优化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针对报漏维修、抄表收费等反映供水服务事项渠道多、部门多、电话多的突出问题,公司整合政务值班、客户热线、供水抢修等电话,统一到85874110,实现了用户只打“一个电话”反映诉求。在行政服务中心、自来水收费门市等窗口,开辟公示专栏,公布安装报装流程、水费标准、水质公告等信息。在收费门市开辟“流动红旗岗位”、“党员示范岗”等,提高服务质量。增设收费网点,确保用户就近缴费,针对镇东、丰乐等较远区域,实施了社区代收水费办法。优化收费系统,适时升级收费软件,开辟新的收费渠道,畅通停水公告、欠费用户信息,供水服务更加便民便捷。2014年,在区人大水、电、气等公司企业评议中位居首位(近几年未评议)。今年上半年接待到访人员、电话咨询6000多起,详细记录3000多起,各类书面投诉转办、交办件5起,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五)以“工人先锋号”创建为契机,提升工作水平

公司明确陈家坪坪水厂为创建部门,2016年成功创建水投集团公司“先进班组”,2017年成功创建水投集团公司“工人先锋号”。通过创建工作,公司的管理水平、工作水平得到了改善和提高。

(六)完善制度流程,加强培训工作

今年6月底,公司形成了党建类35项、法人治理类2项、工会类12项、行政管理类20项、财务管理类2项、生产经营及工程建设类38项、安全生产类48项《制度汇编》(试行)本,并报水投集团和资产公司。涉及制水的规程及预案共11项、抢险维修的规程及预案7项,对化验室管理、水质管理、水质信息公示等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制度。所有新进员工均实施三级培训。认真组织参加市级业务部门、水投集团安全、水质等各项培训,均全部合格达标。公司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举行安全知识竞赛考试,参与集团公司安全知识竞赛并获优胜奖。

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上半年,公司及时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汇报安全生产隐患,分析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部署下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高温防汛安全大排查、重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实施公司级安全检查21次,专项检查7次,下达隐患整改3次,全部整改完毕,发放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300份,制作宣传展板8块、标语8幅。实施陈家坪水厂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制订完善了城市供水各项应急预案,组建了应急领导小组和供水应急队伍,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了相应模拟应急演练。

四、建议

(一)二次供水实行统建统管

目前重庆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办法,各地管理五花八门,监管职责不明晰,运行维护责任不到位,供水服务不规范,水质二次污染风险高,用水户反响强烈。形成这种现象,归根结底是管理的缺位,导致管理的体制混乱,建议重庆市市政委统一协调明确区县,二次供水实行统建统管。

(二)出台打击盗用水办法

目前对打击盗用水,基本上适用的法律有《刑法》、《城市供水条例》、《重庆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但重庆市没有一个打击盗用水的办法或通告,全国其它地区基本上都有。仅依靠这几部法律,要打击盗用水行为是相当困难的,而区县又没有权力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标准,造成供水企业发现盗用水行为,最终也只是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