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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92012101-0016-05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下的小农户经营的优越性不再明显。集中农业生产要素(尤其是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是适应国际大市场的有效途径,于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运而生,但传统的土地流转方式并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此时一种新型的土地流转模式――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便得到了应用和发展。作为农民集体行动的产物,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有效载体,它为土地流转提供了平台。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意味着农民成为股东,拥有合作社经营成果的剩余索取权。这不仅适应现阶段让更多的农民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要求,而且有利于农民增收。
目前学界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仅限于法律层面,对于加入农地股份合作制影响因素有少数人曾进行了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是发展专业合作社、进行土地入股的第一行为主体和最终实施主体。因此,了解农民的主观意愿对于揭示制约这种发展形式的因素及制定政策支持措施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样本描述及变量说明
(一)样本描述
样本数据是2010年8-11月对陕西省农户进行一对一随机访谈获得,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90份,有效率95%。调查对象主要是陕西省各市县的农民,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其中愿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118人,不愿意的有72人。
(二)变量说明与预期
共选择了15个变量:1个因变量反映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愿;14个自变量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影响这一出资方式的因素。表1为自变量的定义及假设预期方向。
1.农户个体特征预期分析。如表1所示,性别作为农户特征变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预期影响不能确定。在农村,男性农民作为家庭主力,承担着主要的家庭劳动责任,可是在当今形势下,男性农民可能会外出打工,没法顾及土地经营;再者,男性农民的视野比较宽,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强,从而可能更愿意土地入股合作社。但是女性作为农业生产者由于受自身条件和劳动强度的影响,也较愿意土地入股。从行为理论上分析,年龄这个因素的预期方向也不能确定。现在的农二代大部分从小就在学校接受教育,踏入社会后多半都是外出打工或干其他事情,一方面没有进行农业生产的技能和经验;另一方面,他们也不愿意种地,所以青年的入股意愿可能会比较强。老年人一般文化程度较低,思想老化而且他们对土地的珍视比青年人更强烈,所以其可能不愿以土地入股。但是,当年龄大到一定程度时,由于自身体力和精力的限制,他们也可能更愿意以土地入股。一般来说,干部在农村的各个方面都属于比较优秀的人,而且是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者,所以其入股意愿较高。文化程度预期与入股意愿正向关系,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通过其他途径增收的可能性大,故用土地人股的概率也大。劳动技能的预期与入股意愿反向,这是因为有劳动技能的农民其对土地的经营管理比较好,属于农业生产中的“老把式”,所以其可能更愿意自己种地。
2.农户经营特征预期分析。劳动力占比预期与入股意愿反向,因为劳动力占比越高,说明家庭劳动力越丰富,则农户更愿意自己种地。土地规模预期与入股意愿正向,一方面,土地规模越大,农户自身进行规模化经营的劳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土地规模大的农户一般就是所谓的农业大户,他们用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合作社,拥有的股份会比较大,从而在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方面有决策权和管理权。兼业程度这个指标预期与入股意愿成正向,兼业程度越高说明非农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越大,通过土地获得的农业收入越少,那么农民可能更愿意将土地入股合作社。劳动天数预期与入股意愿成反向,劳动天数越多,说明一年当中花费在农业生产方面的时间比较多,人股的意愿就不强烈。
3.社会保障预期。对于农民,土地充当着很重要的社会保障功能,很多农民不愿离开土地很大原因就是担心失去最基本的保障。于是,笔者认为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预期方向与入股意愿成正向。
4.认知特征预期。对合作社的了解程度与入股意愿预期成正方向,因为合作社是国家认可的具有惠农作用的法人组织,其初衷就是为了农民增收,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人股合作社也是一种新型的土地流转方式,只有对合作社的运作和利益分配等足够了解,农民才愿意。是否已经加入合作社说明了农户入社的状态,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对合作社运作的了解,成正向。
二、模型选择
本项研究主要考察的是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人股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愿,因变量的结果只有两种可能:愿意和不愿意,是离散的,由于普通的回归模型因变量的取值范围在正负无穷大之间,故在本研究小不能适用。二元因变量的Logistic回归模型适用于本研究,其建立的Logistic回归模型应为:对(1)式进行变化,将非线性变成线性有:
(2)式中Pi表示第i个农民愿意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率;Xij表示第j个农民第i个因素对这种出资方式的影响,具体定义和特征值见表1。
三、模型运行结果及分析
(一)模型运行结果
本文运用SPSSl6.0采用Forword Stepwise(wald)方法对样本进行logistic回归。经过四步迭代后,达到收敛标准,估计参数。拟合优度卡方为61.435,Sig为0.000,达到了0.05的显著性水平,关联强度系数C和S2。分别为0.276和0.376,同时Homer and Lemeshow Test的Sig为0.696未达到0.05的显著水平,说明拟合优度很好,可以有效解释和预测因变量的结果,回归结果见表2。
(二)结果分析
1.农户个体特征对人股意愿的影响分析。农户个体特征变量中没有达到显著水平的变量,这说明对于土地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农户自身因素不是影响的主要因素,但从系数来看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性别的系数为负。说明女性较男性更愿意;年龄与愿意的概率成负相关,说明青年人更愿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这与现实情况相符。因为农二代大部分从小就在学校接受教育,踏入丰十会后多
半都是外出打工或干其他事情,一方面没有进行农业生产的技能和经验;另一方面,他们也不愿意种地。文化程度与预期一致,说明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通过其他途径增收的可能性大,故用土地人股的概率也大。劳动技能与预期入股意愿一致,这是因为有劳动技能的农民其对土地的经营管理比较好,属于农业生产中的“老把式”,所以他们更愿意自己种地。是否为村干部与预期一致,因为村干部是农村里见识多、认识水平高、能力比较强的人,而且是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者,所以其入股意愿较高。
2.经营特征对人股意愿的影响分析。经营特征对农民土地入股意愿的影响较大。土地规模达到了5%的显著水平,其系数为正,与预期方向一致。这是由于一方面,土地规模越大,农户自身进行规模化经营的劳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土地规模大的农户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合作社,拥有的股份比较大,从而在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方面有决策权和管理权。劳动天数达到了1%的显著水平,其系数为一0.005,说明劳动天数每增加或减少1个百分点对农民土地入股意愿具有很小的反向影响,但劳动天数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因素。兼业程度达到了10%的显著水平,其系数为1.529,与其他变量相比它的变化对入股意愿影响幅度较大,这也符合预期与现实。劳动力占比没有达到5%的显著水平,且与预期相反。这说明传统的认为能劳动的人越多就越要依赖土地的观念已经不适用。家庭劳动力多,剩余劳动力就会从事非农生产,获得更多非农收入,于是土地对家庭的收入作用就会降低。收人多就可以运用其他形式的社会保障方式,土地对家庭保障功能就会弱化。
3.社会保障对入股意愿的影响分析。我国在农村实施新型合作医疗以来,广大农民基本都参加了医保(本次调查参加比例为94.7%),这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但从本研究可以看出,它还是起到了一定作用。是否参加医疗保险的显著水平为5%,系数为1.787甚至超过了对合作社的了解程度1.577,这说明医保对农民人股意愿的影响很大,也说明了社会保障对农民的重要性。养老保险没有达到5%的显著水平,且方向与预期相反。本次调查中63个农民有养老保险,127个没有,而有养老保险的大多都是山区或半山区的农民,这些地方合作社发展缓慢,农民对合作社了解不多,其用土地人股的意愿较弱。
4.认知特征对入股意愿的影响分析。对合作社的认知特征变量都比较显著,这说明对合作的了解程度和加入状况都不同程度影响农民的入股意愿。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不同于的一种新型的合作组织,农民对其运作和具体操作情况的了解程度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农民在了解合作社的运作机制、盈利方式、利益分配方式、管理者经营能力等情况下,确定风险最低才愿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去作价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政策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对合作社的了解程度、劳动天数、土地规模、医疗保险是影响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人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显著因素,兼业程度和是否加入合作社也较为显著。农民进行土地经营权决策时对个体特征考虑较少,经营特征、社会保障和认知特征才是重要决定因素。这反映了农民在对待生存之本的土地问题时很慎重,总是首先考虑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保障。故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提高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了解程度。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意识层面的影响,通过典型示范进行实例影响,使农民意识到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为了提高农民的弱势地位和维护农民的自身利益而自愿结合起来的组织,从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
一、农业标准化发展的特征
农业标准化代表着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方向,其自身特征可以有效规范各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对我国现代农业生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国内学者在理论研究中从宏观角度了解到农业标准化的特征主要集中在市场化、地区性、技术性以及政府推动性这几个方面。农业标准化的市场化特征表现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李小洁等(2012)从生产方面对农业标准化的市场化特征进行研究,认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实质上是由生产的标准化决定的,缺少了标准化也就失去了市场的支撑,标准化生产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2]农业标准化的发展受中国农业区域特征不同的影响,导致农业标准化的发展受到不同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张帆(2014)指出农业生产受自然因素影响比较大,而我国地域的区域性特征比较明显,标准化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产品只有在合适的地方采用合适的方法才能取得良好的收益。[3]科学技术的使用贯穿整个农业标准化发展过程,同时保障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安全性则是农业标准化发展的技术性特征。刘晓利(2012)通过研究了解到农业技术推广是农业标准化发展的关键环节,农户作为生产主体要以农产品的生产标准、技术标准以及质量安全标准作为生产行为准则,而覆盖整个产业的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体系更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的重要保证。[4]政府的主导地位决定了标准化发展的直接性,缺乏自主经营和适应市场的能力,形成了农业标准化发展的政府推动性特征。王翔(2008)指出农业标准化不完全是市场发展中自然产生的,政府的强制性推广一定程度上是标准化快速发展的成因,“一刀切”的政策执行使许多不具备标准化发展的地方跨越式发展。[5]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标准化发展的基本平台。根据农业标准化发展特征,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发展现状也呈现出以市场化、地区性、技术性以及政府推动性为主的四种发展态势。以市场化为主的发展态势注重市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效益的影响,四川省郫县锦宁韭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以合作社为纽带联合起来进行标准化生产以应对市场压力,形成统一的标准,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以先进技术为指导,使韭黄的市场价格不断提高,农户收入逐渐增加,很快发展成为西南地区最大的韭黄生产基地。[6]以地区性为主的发展态势注重发挥地区特色优势,四川西峡县农丰猕猴桃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当地资源环境条件,发展猕猴桃名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社会知名度不断提高,同时以猕猴桃标准化示范基地为依托将观光农业作为发展的另一个重点,逐渐形成以观光标准化生产为主要内容的经营局面。[7]以技术性为主的发展态势注重规范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标准,陕西眉县齐峰富硒猕猴桃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取得订单值前就与社员签订标准化生产协议,并定期举办标准化方面的培训,还专门聘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进行实地技术指导,不断保证技术更新。[8]以政府推动性为主的发展态势政府占有主导的地位,四川安岳柠檬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政府2001年颁布的“关于加快柠檬产业发展的决定”和2004年提出的“关于建设中国柠檬之都的实施意见”,逐渐形成了柠檬标准化生产的产业链,农户生产技能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规模化和市场化程度比较明显,并开发了全国柠檬生态旅游基地,产业影响力开始辐射全国范围。[9]
三、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发展的路径
(一)建立农业标准化体系,完善农业服务标准
农业标准化生产是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现实需求,稳定的标准化体系建设有助于市场化良好的运行,而完善的农业市场服务更可以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吴棉国(2011)认为农业标准化的建设应该以标准体系发展为前提,而标准化体系发展应该重视农业生产技术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切入点,在发展中形成农业标准化和产业化生产体系。[10]李小洁等(2012)从完善农业服务标准出发,认为应该加快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标准,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建立服务性合作社并推动农业标准化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的互助合作。[2]
(二)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品牌化发展
在农业标准化生产过程中,解决区域性发展差异和农户标准化意识的缺失是现阶段标准化推广的主要工作,同时要发展地区农产品品牌化来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范小菲(2011)认为农业标准化作为一个新的发展形式,必须保证基层标准化内容的充分宣传,搞好对管理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并加强对合作社内部人员的广泛宣传。[6]乔德华(2012)认为树立品牌意识,发展品牌化经营将是农产品在市场化发展中新的竞争优势,通过不断加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认证工作,鼓励倡导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以龙头企业和示范生产合作社生产出消费市场信任、竞争力强的农产品。[11]
(三)提高技术水平,完善监测能力建设
农业标准化有助于科学技术的不断革新,同样农业技术的推广利用在农业标准化发展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钱永忠(2013)指出充足的生产经验和较高的文化水平作为高技术水平的优势,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实现经济效益。[12]范小菲(2011)从科技支撑体系出发,认为完善的科技体系有助于标准化生产过程的进一步提高,还要积极与科研机构开展合作,从而促进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6]郝阳阳等(2014)了解到农业标准监测体系建设也是推行农业标准化战略、促进合作社标准化发展的保障措施。[13]
(四)增强政府主导作用,完善资金政策扶持
一是完善内部运作机制。通过健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奖励制度等,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二是引导多主体、多形式创办合作社,建立具有特色的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化组织模式,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及其生产、加工、销售等系列化经营,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乡镇全覆盖。三是增强合作社自我提升能力。在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加自身积累上下功夫,用足用活有关扶持政策,合法规范地启用民间资金。通过扩大基地逐步扩大规模,增加规模效益,拓宽服务收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四是促进合作,建立互助发展渠道。鼓励现有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或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合。充分发挥优势合作社在组织管理、技术培训、市场开拓方面的作用。通过积极引导合作社与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合作社与合作社的结对活动,寻求资金援助渠道,拓宽资金来源,增强发展动力,为其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二、切实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
不断加强对社员的法律法规、科学技术、思想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有效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使社员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更好地促进合作组织健康发展。一是鼓励合作社人员主动学习,主动向专家咨询,提高社员专业生产技术水平。二是培养一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和优秀的财会人员,提高合作社管理能力。三是加强道德教育,在进行各种知识、技术培训的同时,注重思想道德教育,提高社员的道德素质,培养优秀的合作社带头人,促进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
三、认真落实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在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农村能人大户投资或入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增强发展能力。二是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更高层次健康地发展。
四、尽快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问题
针对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地方政府一方面应设立专项担保基金,为专业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另一方面应鼓励县域有实力的企业为发展前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同时,金融部门也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积极探索和开发创新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产品。此外,还要加快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实行授权授信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其贷款难问题。
五、推进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与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关系
建立村镇银行及资金互助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本联系,增强其各自的合作基础和社区性特征,强化其对农民的资金投放和市场定位方面的效应。推动行、社生产合作和产业发展,并以农户的持续增收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体系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3-0086-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组织、中介、载体、服务四大功能和不改变成员财产所有权关系、进退自由、专业性强、民办民营民受益、合作区域可突破区域界限五大主要特征。因此,探索农民合作组织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民合作组织的健康良性发展,对加速哈尔滨市现代农业发展进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委、市政府的扶持引导下发展迅速,不仅直接带动了农业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而且对构建新型农业生产关系,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1年,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3288个,是2007年(158个)的20.8倍,带动农户15.8万户,是2007年(0.7万户)的22.6倍。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以下主要特征。
(一)服务领域越来越广泛
完善的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几年来,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从单纯的服务于农业生产环节,逐步向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扩展,涌现出一大批水稻、玉米、马铃薯、肉牛、奶牛、浆果、蔬菜、农机等专业合作社,有力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发展和资源的整合,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民增收。2011年,在全市3288个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合作社1965个,占总数的59.8%;养殖业合作社848个,占总数的25.8%;农机专业合作社312个,占9.5%;农副产品加工、经销及其他各类合作社163个,占4.9%。合作社开展代播50.2万亩、代收99.7万亩,代整地111.8万亩。
(二)组织带动作用越来越强
合作发展的优势在于把一家一户分散的农业生产集聚起来,形成集团优势;把有限的资源整合起来,使资源效益最大化;同时促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2011年,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村土地流转面积72万亩,占全市农村土地规模经济面积的20.5%;合作社实现经营总收入6.8亿元,促进农民人均增收1 434.6元;建立农业生产示范基地百余个,推广示范水稻智能育苗、玉米膜下滴灌、测土配方施肥、棚室增温采光等技术210万亩次,促进了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组织形式更加多样
几年来,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由过去单纯的村集体创办向农村能人创办、城市资本下乡领办、龙头企业带动创办等多种形式发展。主要模式有四种:
1.村委会创办型。由村委会或村干部带领农民创办,特点是具有资源优势和群众基础优势,为合作社的主要类型。如双城杏山乡顺利村的顺利有机农作物合作社、呼兰区许堡乡蒲井村的蒲井农作物合作社等。
2.能人创办型。由农村经济人、返乡农民工等组织创办的合作社,特点是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和群众优势。如香坊区幸福镇农民韩文臣创办的北北食用菌生产合作社、巴彦县巴彦镇农民王立彬创办的立彬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等。
3.城市资本下乡领办型。由城市科技人员、工商业户、产业工人到农村带领农民创办,特点是具有科技、市场信息和资金优势。如五常民乐乡水稻专业合作社,是由哈市某大学讲师于松柏带领村民创办;宾县新跃农民合作社,是由职业党校教师陈海龙带头创办的,以种植黑加仑、黑树莓等浆果为主。
4.龙头企业带动创办型。由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创办,特点是具有资金、技术、加工、销售优势,产业链长,产品附加值高。如五常美裕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是依托中粮美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尚志市蚂蜒太和奶牛专业合作社是依托尚志市蒙牛乳业集团组建。
(四)品牌意识逐渐增强
品牌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质量是创建品牌的根本,标准化生产是保证农产品质量的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通过规模发展,促进了农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创立了自主发展品牌,逐渐形成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发展格局。目前,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58个,注册商标品牌186个。如南岗红星合作社的“红星特菜”品牌、呼兰大用合作社的“禾下土”品牌、五常丰粟合作社的“君丹”品牌、阿城金京合作社的“鸭稻米”品牌、双城顺利合作社的“双城堡”品牌等等。
二、哈尔滨市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规模较小,实力不强
我市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经营规模小、带动能力弱、产业层次低。2011年末,我市仅有5名成员建社最低标准的合作社为1709个,占总数的52%;能够开展生产、加工、销售综合性经营服务的合作社仅有62个,占总数的1.9%。全市多数合作社缺乏经营实体,服务功能单一,经营带动能力仍然较弱。
(二)内部运作不规范
许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意识淡薄,理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重大事项不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财务管理、资金积累、风险保障、盈余返还分配等机制仍不健全;合作社与成员之间利益联结松散,合作社《章程》流于形式等问题普遍存在。
(三)政策扶持投入不足,缺乏有效监管
几年来,各级政府虽然在财政资金、专业项目、经营税收等方面给予了合作社极大的扶持,但合作社的整体发展仍显得投入不足。在合作社运行的监管上,《合作社法》赋予了合作社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规定了合作社“由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本社的内部审计,也可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这种“内审”机制更多依靠的是经营者自身的自律性、廉洁性和公正性,因而极容易产生监管不力、违规操作的局面。
(四)合作社缺乏有实践经验的“带头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主要由其内部的农民来担任,他们在科技、管理、经营等方面的能力不高,应对市场经济的意识不强、信息不畅,对现代农业技术、生物技术、化工技术等缺乏了解,更谈不上灵活运用,从而导致产品竞争能力不强,经营规模难以做大,带领社员开拓市场的信心不断减弱,而对政府及政府部门的依赖不断增强。
(五)资金问题比较普遍
由于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社员的入股资金、经营盈余提取的公积金、政府财政直接补助和社会捐赠,加上合作社对社员服务的非营利性和发展起步阶段的现实,合作社普遍面临着资金紧张的困难局面。同时,由于农业投资项目周期长、风险高,以及合作社资金实力弱、缺少有效抵押物,因而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三、推进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合作,提高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载体作用
加强合作,一是要鼓励村集体、农村经济人等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发展专业生产基地、专业园区,将更多的农民组织起来,形成产业规模共同闯市场;二是鼓励龙头企业、社会资本下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其技术先进、装备先进和信息渠道较宽的优势,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带领农民致富;三是强化合作社与农户、龙头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和风险共担责任关系,形成合作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良性互动的长效发展机制,真正走出一条合作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道路。
(二)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高合作社的竞争能力
发展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但要注重数量的增加,更要注重规模发展和产业水平“质”的提高。一是鼓励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装备入股、资源入股等形式,吸纳更多的农户加入到合作组织中来,形成土地集中、产业集中、资本集中的规模化发展优势;二是鼓励专业相同、产业相近的小型合作社,通过兼并、重组等形式建立规模更大的合作团队,发挥集团优势参与市场竞争;三是拓展服务范围,合作社的服务领域不但要在种植、养殖领域形成规模优势,在农产品的加工、储运、经销等领域更要向外扩展,尤其是农产品的经销服务,要打破地域,向国内市场、国际市场扩展,提高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使我市特色、优质的农业资源融入国际竞争的大环境中,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态势。
(三)政策引导,规范运作,建立合作发展的良性机制
针对我市合作社初级阶段的发展现状,政府部门要以“强化引导、适度监管、自我完善”为原则,促进合作社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一是对符合全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合作社,给予设备购置补贴、交易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二是适度监管,督促合作社规范发展。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虽然规定了任何部门、组织不得干预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对合作社政务、财务不向社员公开且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政府给予合作社的直补资金、项目资金等运行情况,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监管。三是完善法律法规,《合作社法》对合作社的融资安排、风险保障、体系建设、跨国经营、税收政策、行业监管等未予明确,应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补充和完善。
(四)加强培训,培育合作发展的“带头人”
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关键是要具备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带头人。一是通过与企业对接、与科研单位对接等方式,加大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经营理念、管理能力和对现代农业科技的掌控能力;二是对懂经营、会管理的乡村干部、农村经济人、返乡农民工、小型合作社带头人等,通过提供装备补贴、信贷支持等措施,鼓励他们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鼓励大专院校专业教师、大型企业技术人员、城市下岗职工、个体工商业户等,利用他们的技术和信息优势,到农村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从而形成全民参与、共谋发展、合作共赢的农业合作发展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布特征;带动能力;河南省
中图分类号:F31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2)16-3648-04
Discussing on the Distribution and Driving Ability of Farmer Cooperatives in Henan
LIU Ting
(Business School, Luoyang Normal University, Luoyang 471022, Henan, China)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development of peasant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 becomed the focus of attention from different social sectors, which was an important force to propel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ese socialist new countryside. Henan province was the Chinese typical agricultural province, whose value of agriculture, forestry, animal husbandry and fishery were at the national forefront in successive years. Developing farmer cooperatives of Henan had the special industry advantage. Based on analyzing the several aspects, such as the developing space of peasant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the industry distribution and the impetus abili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competitiveness, the advice of the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farmer cooperatives in Henan province was put forward. This possesses an important practical guiding significance for Henan province to solve the issues of villagers, countryside and agriculture.
Key words: peasant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 distributional characteristics; driving capacity; Henan province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能给农民带来利益,国内外学术界已有充分讨论,一般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将有利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户小生产和大市场的对接,有利于保护农民的权益等[1]。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迅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覆盖的区域在逐步扩大[2]。河南省是中国第一人口大省、第一粮食大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连年位于全国前列,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着独特的产业优势。由于河南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产业结构、自然资源禀赋、社会文化形态等有着很大差异,加之各地政府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认识、重视程度不同,所以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别。
1 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空间分布
1.1 合作社的规模与空间分布
据河南省农业部门关于省内16个市的2 95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抽样调研资料显示,合作社平均成员数251个,每个合作社平均带动农户975家,全省合作社成员覆盖率为4%,带动农户覆盖率达到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