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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妇联: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万名基层妇女干部培训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今冬明春工作,为今后我区开展基层妇女干部培训工作打下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总结材料和典型经验材料。请各县(市、区)妇联对今年开展基层妇女干部培训工作进行自查,检查内容包括培训任务完成、资金使用、取得成效等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和1份典型经验材料,于2011年10月17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我会。总结材料包括完成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经验、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典型材料要联系实际,抓住重点、突出亮点和特色,有数据、有事例,有分析、有归纳、有提炼。
二、填报培训表格。请各县(市、区)妇联认真统计、核实相关数据,填写表格(见附件),于2011年10月17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报我会。
联系人:卓声画
联系电话:0772-4272729
邮箱:lbsfl@126.com
附件:2011年全区万名基层妇女干部大培训统计一览表
一、领导重视,确保贫困母亲救助行动的顺利推进
为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同意了乡妇联和工会制定的《“贫困母亲救助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贫困母亲救助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将“贫困母亲救助行动”纳入主要议事日程,使全乡上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切实加强了对贫困母亲救助行动的正确引导,确保了贫困母亲救助行动的顺利推进。
二、面向社会抓宣传,扩大贫困母亲救助工作的影响力
1、抓住热点,广造声势。充分利用社会关注妇女儿童的热点时期,广泛宣传救助贫困母亲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集中报道爱心奉献、热心公益的先进典型。
2、关注焦点,营造氛围。以卓有成效的宣传方式,通过张贴标语,召开各种宣传会议,唤起社会各界对贫困母亲的关注和支持,扩大社会影响,在全乡范围内形成关注贫困母亲良好的舆论氛围。
3、树立典型,扩大影响。注重培养挖掘热心公益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精心设计富有时代特色和实际效益的“亮点”活动,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积极倡导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和谐理念,不断扩大救助工作的影响面。
三、整合资源抓实效,构筑救助贫困母亲的社会化平台
1、借助“上力”,争取资金救助。积极联合县妇联、县质量监督局、乡政府,在全乡展开“贫困母亲”摸底调查工作,建立贫困母亲档案,共筛选出13名贫困母亲上报县妇联,“两癌”妇女4名,争取资金帮扶政策。
2、整合“内力”,为建立资助困难群体的社会化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县县总工会、县妇联、乡党委政府关注和重视,在全社会范围内发出“救助贫困母亲共伸援助之手”的倡议,积极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所募集基金主要用于遭遇特殊困难的贫困母亲。
四、认真履责,扎实开展救助工作
一、推进机制落实工作
(一)充分认识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广泛宣传,按照上级要求,妇联干部们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就如何代表和维护好广大妇女群众的利益问题作了深入的探讨,要求做到事项有人受理、有人移交、有人承办、有人督办、有人回复、有人执行、有人督促落实。(二)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受理登记和转送、告知、限时办理、督查督办、干部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督查督办工作。(三)积极推行机制。乡镇是群众的源头,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为了从源头上解决一些问题,掌握第一手的信息,有效防范群众盲目、越级重复,在乡镇、街道建立了机制,引导群众向村干部或者向驻村干部反映问题。村干部或驻村干部把收集到的问题及时报送乡镇分管领导处理、反馈。对须由上级机关或部门协调处理的,及时派专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求决,并负责把处理情况反馈当事人。
二、健完机制,求真务实
(一)接访制度、分级直报制度、案件首问责任制、年度目标管理评分制度等。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形成了各级妇联主席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成立了“反家暴庇护中心”,为妇女的案件提供优质、优惠、高效的法律服务,逐步建立健全制度,有效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二)全局妇联干部都带着对妇女无限的感情去做妇女接待工作,对所有接访不激化、不冷漠、不逃避、不拖延,对来访群众做到一杯热茶,一张笑脸,温言软语,耐心细致,让上访妇女带着无助而来揣着主意而归,打造妇联的良好社会形象,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三、创新机制,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为积极应对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出现的工作的新困难、新问题,我们牢固树立工作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
(一)建立干部锻炼制度。通过接访值班,疏导群众集访,处置突发事件,参与案件调查,接返上访人员。一方面磨砺了后备干部综合素质,体察了社情民意,做到真心为民。另一方面为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充实了工作力量,提高了工作效率。(二)耐心做好息访息诉工作。凡是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的问题,限期解决,不留尾巴;对政策、法律不允许的过高要求,派专人负责,向有关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对有可能继续越级上访的人员,切实做好劝阻工作。(三)狠抓基层基础性工作。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工作基础。此外,基层还结合自身实际,创出了一系列特色亮点,乡镇、街道普遍建立值班接待制度。
四、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
关键词:黑龙江省 家庭教育工作 调查报告
一、黑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基本现状
几年来,全省家庭教育工作不断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全省党政领导、妇联教育部门主抓、多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1.政策机制不断健全。近几年,全省妇联、教育、文明办、民政、卫计、关工委系统合力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省级部门联合制定家庭教育五年工作规划并纳入儿童发展规划、人口发展规划、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城市村镇测评等工作中,13市(地)和116县(市、区)制定家庭教育本级规划,原省计生委制定《“十二五”时期推动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级近三年在妇女工作专项经费中安排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普及项目经费,对骨干培训、宣传教育、网校建设等重点工作给予保障,大庆及所属4县、伊春及所属5县、哈尔滨4县和齐齐哈尔、双鸭山、黑河各1县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或设立专项经费。
2.阵地队伍发展壮大。全省建立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10917所,其中: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4047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家长学校59所,街道、城市社区家长学校1760所,乡(镇)、行政村家长学校3329所,新婚夫妇、孕妇学校、人口学校等1237所,机关单位家长学校278所,广播电视家长学校95所,网络家长学校112所,其中留守流动儿童监护人家长学校1400余所。各部门加强指导管理,促其完善功能、发挥作用。
3.科学研究实践性强。依托家庭教育阵地、依靠骨干力量开展课题研究、专题调研,推出科普成果并引领家长实践。组织省儿童中心等三个全国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及各有关人员申报课题,确立“80后家长养育方式”“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家长学校办学模式”等5个全国家庭教育科研课题、17个省级课题进行研究,5个全国课题和14个省级课题已结题。组织骨干专家编撰15万字家庭教育问题指导用书,对道德习惯养成、能力责任培养、心理健康、青春期教育等专题107个代表性疑问进行解析拓展。组织省及各地优秀专家录制课程视频20讲、撰写指导文章近百篇,统一编发科普光盘、资料。
4.指导服务渠道拓宽。一是以品牌载体常态指导。省妇联牵头省文明办、教育厅开展全省家庭教育巡讲龙江――绿荫行动,带动双鸭山“母亲讲堂”、甘南县“家庭教育进乡村大讲堂”及各地20余个民间组织公益讲堂发挥积极作用,年均讲座1100余场次,160余万家长受益。二是以新兴媒体扩大覆盖。省妇联、教育、卫生共同承接推动全国家庭教育“空中课堂”项目;省妇联、省家庭教育学会创办省网上家长学校,原省计生委创办了省人口早期教育协会网,示范带动全省网上阵地的实践探索。省及各地依托网校、微博、QQ群、微信平台等集中宣传展示本地重点和特色工作、提供本省专家和家长主创的指导交流资料。
5.示范典型作用明显。肇东市作为我省唯一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完善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本土化实践,成为我省又一县级工作典型。省级层面表彰30个先进集体、40名先进个人,命名15个示范家长学校、 36个示范社区(村)、10个示范县(市、区)、7个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这些来源于、活跃在基层的工作典型,发挥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成为助推当地家庭教育工作发展的重要力量。
6.倾斜特殊困境儿童。一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在全省绿荫行动中专设留守流动儿童监护人大讲堂子项目,省及各地组织专场讲座370余场。二是发起关爱帮扶行动。近几年,省妇联在妇女工作专项经费中拨款200万建设100个省级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牵头募集13万册爱心图书、募资20万建设“助未来爱心书屋”;省妇女儿童基金会“春蕾计划”公益行动将贫困留守流动儿童纳入到资助重点人群范围,进行常态化关爱。
二、存在问题
1.家庭教育发展大环境有待突破。当前,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仍缺少法律规范和顶层统筹设计,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需要付诸长期努力才能见成效的家庭教育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2.家庭教育责任部门作用有待加强。各相关部门虽各具优势但合力不足,导致有些工作交叉重复,有些工作少人问津,有的部门则因机构改革或人员变化导致工作衔接不上、职责不清等问题出现。
3.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践有待完善。一是阵地建设方面。实体阵地和网上阵地只求覆盖、功能不全、作用有限的情况仍然存在,还有7市行政村家长学校建校率、4市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建校率未达到预期。二是队伍发展方面。指导服务队伍专业化仍是短板,人才梯队建设方面投入力量不够。三是指导规范方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层次不一,没有统一规范。日渐活跃的民间力量易伴有功利色彩,不易监管。四是特殊群体服务方面。单亲家庭、留守流动儿童家庭等特殊类型家庭易出现家庭教育问题,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资源不充足。
三、思考和建议
1.完善保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关注家庭教育立法,探索源头保障。二是争取党政高度重视,强化政策保障。
“五五”普法启动实施以来,*县妇联以十七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县“五五”普法会议精神及《*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县纲要,结合妇联工作实际,以增强妇女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为重任,本着“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动员我县广大妇女积极参与,扎实有效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将五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序进行
针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对象复杂、目标要求高的特点,县妇联注重建立健全机制,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有序进行。
(一)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机制。2006年,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县妇联成立了由妇联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权益部长为成员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县妇联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开展普法工作,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妇联、战线妇工委和各单位妇委会也按照县妇联的要求,及时建立普法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形成了层层分级负责的网络化普法工作组织体系。
(二)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2001年我县制定了《*县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并把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主要目标之一。在2006年《两纲》中期监测评估、2006-2008年《两纲》阶段性监测评估工作以及抓住2009年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和省妇儿工委办对我县两纲进行全面检查的契机,我县都及时对该项指标进行了监测评估,找出了差距。县妇联利用县妇儿工委办设在县妇联这一职能,针对中期监测评估、阶段性监测评估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将此项目标进行细化分解给各相关部门,通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推动此项目标的落实,更好地发挥了政府在这项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二、创新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纵深发展
全县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拓宽思路、更新观念、创新手段和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一)以活动为载体,抓主题宣传。特色活动是发挥妇联群团优势、开展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方式。自“五五”普法以来,全县妇联组织每年在“三八”节、“三八”妇女维权周、“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期间都会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聚焦普法重点内容,着力解决维护妇女权益的紧迫问题,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在全县上下形成普法活动的特色、声势和实效。如:2006年我们举办了“两规”知识竞赛,全县3000多名妇女积极参加了此次竞赛,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四名,广大妇女学到了有关节约用水、预防艾滋病、《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平安家庭”等方面的知识;我单位是全县“五五”普法宣讲团成员单位之一,2007年我们利用在基层开展的艾滋病综合防治面对面宣传活动,在全县17个乡镇开展了法律知识巡回宣传,增强了基层广大妇女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2008年我们在县委党校开展了法律知识骨干培训班,乡镇妇联主席和县直各单位妇委会主任150余人参加培训,增强了广大妇联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2009年、2010年开展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各类宣传主题活动,通过开讲座、办培训班、组织文艺宣传队表演、上街分发宣传材料等活动,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亮点进行了重点宣传,还动员组织了全县广大妇女干部、群众参加全国妇联举办的“平安.健康家庭大行动”网上知识竞赛、“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从而大大提高了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以家庭为阵地,抓基层宣传。家庭是妇联组织的主要领域,全区妇联组织利用这一优势,开展了系列活动。
1、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中。为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建设,五年来,从家庭平安入手(把家庭学法、守法、懂法作为“平安家庭”评选条件之一),以家庭的小平安,促进社会的大平安,通过以点扩面、质量并行、品牌运作、持续深化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从而在全县形成了“人人参与、户户参与”的良好局面,为我县依法治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2、深入开展家庭学法主题活动。通过送法上门,带动家庭成员互帮互学,形成“家家学,法律进万家;家家议,以案释法律;家家做,用法维权益;家家评,争做守法好公民”的良好局面。
3、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家庭助廉、“美德在农家”、法律咨询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妇女学法、懂法意识。如城关镇利用在四个社区成立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为辖区内的家庭提供各类法律宣传咨询、培训服务,从而增强了家庭成员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以网络维权为抓手,开展深入宣传。2007年5月18日,全新改版后的妇女网正式开通,网站新增了“维权驿站”和“资料中心”等栏目。网站及时将涉及到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公布在网上,把妇女法律宣传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并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教育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一)不断深化妇联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宣传贯彻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县妇联建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以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至少举办1—2次法制讲座,还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的岗前培训、任职培训和岗位培训的内容,加强干部的学法用法,为县妇联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打下良好基础。还积极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列入党校教学课程,组织妇联干部认真学习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作的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远程教育讲座,进一步提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入决策层的主流意识,在全县营造了男女平等的舆论氛围。
(二)多渠道开展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县妇联组织把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妇联儿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1、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依托社区妇女儿童基层维权服务站、家长学校等阵地,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帮扶、法律咨询等各种方式,大力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
2、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作用。近年来,我县不断建立健全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积极争取建起了省级留守儿童服务中心一所、市级留守服务中心一所,为留守孩子们提供了维权帮助、课外阅读、结对资助、亲情关爱、心理疏导、道德实践、亲子沟通、家庭教育等服务。
3、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系列读书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崇尚科学,传播文明”等主题读书活动以及中小学生征文比赛,增强了少年儿童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开展特殊妇女群体的法制帮教工作。
1、发挥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作用。五年来,全县各级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陪审员工作,凡涉及到妇女、儿童、婚姻家庭、家庭暴力等案件,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都亲自出庭参与案件陪审,而且还针对不同类型案件,本着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宗旨,提出自己的观点。这不但有助于审判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而且还提高了妇联干部对维权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开展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帮扶工作。近年来,县妇联先后联合县司法局依托弘宇司法鉴定所成立了“*县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对受害妇女依法进行鉴定,为行政、司法机关调处和审理家庭致伤案件提供依据。联合县法院在全县各级法庭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8所。联合县司法局依托弘亚律师事务所首次成立了“打工妹维权服务站”,服务站以劳动合同签订、法律风险防范、打工妹自身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为重点,组织律师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涉及打工妹个案或集体案件的调处工作;免费为打工妹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服务。建立和完善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多方协调,一方面与县法院联系,为弱势妇女儿童申请缓交或减免诉讼费逾万元;另一方面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免费申请律师进行诉讼。据统计,近年来为困难妇女群体诉状33件,法律援助27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有25件,受到社会好评。
四、求真务求,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维权紧密结合
学法的目的在于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全县妇联组织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维权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源头维权紧密结合。全县妇联组织积极推动人大和相关部门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立法和执法监督纳入制度化轨道,在更高层面上宣传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
1、借助人大执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渠道,监督和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实施;
2、充分利用民主渠道,督促各部门、各系统履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职责,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
3、利用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反映各种侵权案件和问题,监督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构建社会化维权体系紧密结合。在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中,全县妇联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起完善的社会化维权体系:在各乡镇(街道)、城关镇四个社区建立了基层维权工作服务站,完善了咨询和投诉受理机制;开通了12338维权服务热线;健全了由维权协调机构和劳动法律保障监督员等组成的司法保护网络;建立了反家暴协作机制,健全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机构,强化了社会救助手段。目前有1名妇联干部担任了法院特邀陪审员,1名妇联干部担任劳动法律保障监督员。
(三)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提供维权服务相结合。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全县妇联组织本着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指导思想,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努力协调解决热难点问题。
一是积极做好接待工作。县妇联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来电工作,开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执行首问责任制,由一名副主席专门负责接待工作,保证事项能妥善得到解决。
二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机制,实行每月上报制度,及时发现矛盾苗头,做好调解、化解工作,五年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68件,调处359件,调处成功359件,调解成功率达97.6%。
三是积极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通过举办“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妇女自主创业培训班、家政培训班、妇女小额信贷等工作,积极推进我县妇女创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