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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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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相关政策

金融科技相关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 产业政策 实践 建议

引言

知识产权强(立)国战略已经成为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创造和保持国家竞争力、抢占战略制高点的国家战略。我国于2008年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简称《纲要》)并连续四年出台年度推进计划,如何促进产业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有效衔接成为《纲要》的战略重点。客观来看,我国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设计仅用了近20年的时间就走过了发达国家几十年、上百年时间的历程,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的系统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的差距。从产业政策的视角,梳理借鉴发达国家相关政策,对于我国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的内涵及国内外政策现状

(一)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的内涵

从世界各国知识产权实践及相关研究文献分析,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涵盖范围广,既包括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也包括体制机制,涉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整个过程。产业政策(industrial policy)的核心内容是指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而对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干预的各种政策的总和。产业政策包括结构、组织、布局、技术等政策。产业政策实施手段包括政府的直接规制、行政干预等直接干预手段和财政、金融、政府采购等间接干预手段。产业政策的作用对象很明确,即产业。结合相关理论,本文将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界定为:有利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竞争力为目的,促进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技术不断进步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政策总和。

(二)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现状

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相对完善细化并不断调整。万莎(2010)指出发达国家为促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财政配套、政府采购及加速折旧、激励企业和创新型人才的税收优惠、鼓励企业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等政策。付明星(2010)指出韩国政府自金融危机后,在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出台了详细政策。江尚、颜慧超、林洪(2011)认为,美、日、韩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在不同阶段采取了各有侧重的产业政策。朱翔华(2009)指出,专利政策在国际、区域标准中地位不断提高,为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等提供政策保障。

(三)我国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现状

我国知识产权产业政策相对零散且存在缺陷,处于积极构建过程中。盛亚、孔莎莎(2011)研究指出,多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政策的主要目标是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和申请,关键的促进创新的目标未得到足够重视。政策手段更多是行政措施,财税、金融与人事措施不足。万莎(2010)研究指出,我国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产业化的政策存在缺陷:资金投入不足、政府采购规模偏小、税收激励力度不够等;于立、吴绪亮(2010)认为我国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在保护和反垄断上面存在认识偏差,提出“保反阶段论”、“保反三分法”、“三三制体系”等政策主张。易先忠、张亚斌(2007)认为后发大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选择应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且各区域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不同也要求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和产业化政策。郭强(2012)分析了我国四种知识产权产业政策设计模式,提出了分层面、重奖励和评价机制、重视企业导向作用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毛金生、程文婷(2011)指出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以上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研究的梳理,可以发现,发达国家相关政策体现了系统性、阶段性、宏观性与微观性的统一。而我国相关政策在促进知识产权应用(产业化)及分阶段、分区域、分行业的细化政策等方面相对薄弱,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紧迫而重要。

美、日、韩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实践

近几十年来,在知识产权提升产业竞争力方面,发达国家根据本国实际,制定了基于不同目标重点的产业政策。美国重在保持全球竞争优势,日、韩重在促进经济、科技转型和赶超;美国政策策略重在支持创造-运用,日、韩政策策略重在支持引进-创造-运用再到自主知识产权。综合分析可知,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均落脚到国家战略、配套政策及行业政策等几个层面。

(一)国家战略层面的引导政策

各国均将知识产权战略上升到国家战略并不断调整。美国为应对“石油危机”、“经贸危机”,于1979年第一次将知识产权战略上升到国家战略,成功实现了向后工业化的转型。21世纪以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及美国制造业的加速向外转移,美国知识产权政策不断调整,其轨迹为:创新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执法战略-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日本知识产权战略及政策实施使其从二战废墟中快速崛起,为保持其竞争优势,2002年出台了《知识产权立国战略大纲》,同年11月制定了《知识产权基本法》,将“知识产权立国”奉为国家战略,并每年详细的“推进计划”。期间政策也得以不断调整,如专利战略经历了从实用新型向技术发明转型,1984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超过20万件,到1992年减少到10万件。韩国政府于2009年制定出台《知识产权强国实现战略》,同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基本法》制定,立志成为21世纪的知识产权强国。

(二)国家经济杠杆干预手段及配套政策

经济杠杆干预手段包括财政手段、金融手段、政府订购等,发达国家结合各国知识产权政策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并实施细化的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具体政策,同时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教育和人才等配套政策,构建起一套适合本国国情、助推本国战略目标实现的可操作性的政策体系。

美国综合运用财税、金融及政府采购政策。如美国使用财政资金对专利等费用进行补贴,1999年对所有的团体和成员都降低了专利申请费。在政府采购政策方面,规定联邦政府机构在采购产品时,必须购买美国产品。同时,美国制定了系统的促进知识产权的相关教育及人才培养政策,前总统布什于2006年1月在《国情咨文》中宣布了一个总经费达1360亿美元的“美国竞争力计划”,从小培养中小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此外,大力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建设和发展,成立了国家技术转让中心(NTTC)和联邦实验室技术转移联合体(FLC),将联邦政府资助的700多个国家实验室、大学和私人研究机构的科技成果迅速推向社会和工业界,使之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日本通过组织产官学联合、财税金融支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政策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及运用。政府用科技预测、开发计划等形式组织产学官联合进行应用开发研究;政府投入巨额财政资金用于支持重点行业、补贴创新成本、减免专利年费等。日本采取政府优先采购本国有自主研发的产品,甚至以高于市场价进行采购以扶持本国企业。同时,日本重视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的建设,利用日本特许厅的知识产权数字化图书馆(IPDL)进行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据调查,98.1%的企业利用IPDL获得有用的知识产权信息。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政策方面,制定了人才培养综合战略,着重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创造和管理人才及潜在人才的培养。

韩国除了财税等政策体系外,更注重金融创新。通过制定相关财税政策,奖励、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如将职务发明报酬从原来的10%-30%提高到不低于30%;对私营研究所的核心技术和基础技术、工业技术和新能源开发等的研究与开发总支出给予50%的补贴,对中小型企业的新技术开发,给予技术开发费75%的补贴,最高限额为1亿韩元,如技术开发成功,则只需分5年偿还补贴资金的30%,技术开发失败则无须偿还。在金融创新方面,韩国通过建立政企合作的知识产权管理公司、联合融资体系以及运作研发技术融资利息补偿援助项目,构筑起知识产权的“金融大厦”。此外,与美、日一样,韩国注重信息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及知识产权文化的教育和宣传。

(三)制定有针对性的重点行业知识产权产业政策

发达国家产业政策的突出特点和成功之处在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政策细化并切实落实实施。以美、日、韩的汽车和信息产业为例(见表1),基本经历了行业知识产权的国家战略-行业层面的技术和产业政策-实施环节的财力支撑及标准化建设等配套环境的层次分明、环环相扣的路径。

借鉴及建议

通过对美、日、韩等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的剖析,对照我国相关政策的现状及不足,要巩固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的国际地位及我国产业核心竞争力,应从宏观到微观、从硬件到软件等方面出台更多系统性、针对性的政策。

(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制定的系统性

从美、日、韩等发达国家政策经验可以看出,要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形成国家强大的竞争能力,都是经过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努力,建立起了一套包括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在此基础上,再配以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人才培养等环节的政策。我国应在已有国家战略及初步政策体系的基础上,深入结合产业、重点产业发展阶段及实际,深入开展细分研究,增强政策制定的针对性及系统性。

(二)及时制订调整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

美国、日本、韩国在传统的汽车、钢铁等行业及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都具有强大的竞争优势,缘于各国在上述各行业的技术形成、引进、研发、产业化等方面形成了各自的发展路径和特色。这对我国在当前世界产业竞争激烈、产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的环境下,如何实现由制造向创造的转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除应进一步完善细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政策外,还应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七大具体行业、知识产权服务业等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

(三)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制定应重视开放合作

日本、韩国作为后起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战略路径上走了一条引进、吸收到自主创新的过程,在前期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通过保护性政策促进了各自重点产业技术的国有化,随着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均顺应大势,将知识产权国内政策与国际政策相结合,采取更加开放的思维,既充分引进和利用国际先进技术,又最大限度地保护本国知识产权的优势地位。在目前全球化、国际化及区域一体化程度更加深入的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的制订应更加注重充分利用国际技术资源,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护自有知识产权,形成内外结合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四)重视专利标准化战略在政策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政策制订和实施中,将知识产权标准化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如在日本“2012年知识产权实施计划”中,政府计划在2013年之前把日本电动汽车(EV)快速充电器规格“CHAdeMO”推举成国际标准,扩大日本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我国在制定总体及重点行业的知识产权相关产业政策时,必须高度重视标准化问题,结合世界及我国产业技术实际,制定关键技术标准,使之成为国际标准。

(五)重视培养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及人才

美、日、韩等发达国家通过知识产权健全的法律保护及其他政策的实施,使企业形成了强大的知识产权意识和文化。同时,发达国家非常注重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除了技术人才外,在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方面也投入了极大的力量。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人才相当缺乏,也导致了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不足,在政策制定中应更加重视这一问题。

参考文献:

1.杨治.产业经济学导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

2.万莎.促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的财政政策研究[J].财政探索与研究,2010(2)

3.付明星.韩国知识产权政策及管理新动向研究[J].知识产权,2010(3)

4.江尚,颜慧超,林洪.美日韩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政策体系研究及其启示[J].中国科技论坛,2008(1)

5.朱翔华.国际标准中的知识产权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J].标准科学,2009(2)

6.盛亚,孔莎莎.中国知识产权政策的演变(1985-2009)—一个量化的视角[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12)

7.于立,吴绪亮.保反兼顾、内外协调的知识产权政策[J].中国工业经济,2010(5)

8.易先忠,张亚斌.不均质后发大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困境[J].国际经贸探索,2007(2)

9.郭强.强化我国知识产权导向政策问题研究[J].知识产权,2012(4)

10.毛金生,程文婷.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政策初探[J].知识产权,2011(9)

金融科技相关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政策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5-0197-02

一、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构建的背景与现状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同时,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等。创新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是科技创新最为活跃和最具潜力的群体。因此,通过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市场链条相互融合,推进广大中小微科技型健康发展,成为当前推进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培育与壮大科技型企业,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发展的力度,全面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目前,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还面临许多困难,随着经济增长的回落,生产成本增加,总体效益下降,国际国内市场萎缩,尤其是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许多企业贷不到款,贷到款的贷款费用很高,因此国家各个层面在经济转型时期,更加关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更加关注现在困难与可持续发展的结合,加强金融与科技结合的力度,强化对其政策的科学设计与制度化建设。

二、科技金融支持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制约要素

(一)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自身特殊性的制约

主要表现为:虽然智力资源丰富,专业化集中度高,但固定实物资产少,缺乏资金以及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和信用记录,贷款的额度相对较小,很多企业是科研人员,往往缺乏管理和市场经验,一旦技术有误或者方向有误,企业可能就会解体,具有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企业存活率较低。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这些特点导致其融资受到多方面的不利影响。首先,由于缺少抵押物和信用记录,导致金融机构对还款的不确定性增加,造成融资渠道不畅,只有小部分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能够获得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可能性降低,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的利息高。其次,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往往出现短贷长用的现象,银行逾期垫资比例高,对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的储蓄和借出业务具有较强影响。因此,银行往往审慎对待此类贷款。三是由于科技市场的自然淘汰和技术更新频率很高。选择项目的恰当性、发展计划的合理性、市场的开拓能力有限性等技术、市场和新型行业的发展导致的技术与市场不确定性也增加了信贷风险。

(二)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外部发展环境的制约

首先,由于目前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国内市场增速等因素影响导致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市场规模不足,盈利水平下降,景气指数回落,因此,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投资意愿受到影响。其次,政府政策支持与配套服务不足,由于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成本高、效益不确定、工作量大等固化认识,导致对其相应的法律体系、税收、信息交流、财务审计、管理咨询、金融政策等社会服务体系落后于需求,而是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大企业,大多政策都是为其量身定制。第三是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不足,不能适应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多样化需求,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备,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尚不成熟。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很多担保机构在资金规模、担保时限、担保能力上存在欠缺,风险过于集中从而束缚了其代偿能力,相应的制度改革、监督机制有待于进一步推进。

内外环境的制约,导致大量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资金主要靠内部积累以及代价很高的民间借贷,融资渠道受限,直接融资比例非常低,使得大量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为受到资金问题困扰的融资难企业,因此需要政府和金融机构应该共同构建科学合理的政策支持体系,真正激发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活力。

三、科技金融支持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对策

(一)政府积极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体系的构建提供政策支持

第一,制定扶植政策,升级服务体系。政府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倾斜,制定单列计划,实行单独管理,引导金融机构设立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贷款专营机构。引导成立专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服务的金融租赁机构,由金融租赁机构帮助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解决设备和资金问题,通过建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拓宽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渠道,政府与交易市场之间在企业挂牌与股权融资、地方金融机头托管、债券融资等方面进行磋商。引导成立针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积极推动活跃的“民营银行”,将社会闲散资金和民营资本引入到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服务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体系中,探索小银行服务小企业的科技金融模式。为增加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引导保险体系建设,利用保险公司的进入降低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等,防范信用风险。利用政府行政资源,整合生产力促进中心、孵化器等科技要素,引导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创新、吸收、承接和转化高新科技成果等。第二,带动金融机构向科技产业聚集区集中。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往往倾向于向特定区域集中,这种集中性的特点使得配套的科技金融也应该向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密集的区域转移和集中,深入到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密集的区域,在聚集区设立分支机构和增加经营网点,政府应该配套建设专门的服务机构和队伍。搭建金融与科技结合的推广和应用平台,使金融服务回归科技实体;第三,建立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兼顾经济与社会政策双维制支持。制定包括专项引导资金、科技奖励、风险补偿、财政补助、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合作成长基金等在内的科技优惠政策,变选择性、临时性政策支持为普惠制和长期化的政策支持,扩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产品采购力度。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赋予土地、税收、审批等有限权限,降低市场进入的门槛。推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进入孵化器、创业园等创业基地的建设,实行对其资金运行动态监测的反馈机制。引导高校、科研机构进行服务于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研究计划与研究课题,利用其科技创新的资源和平台,增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科技支撑和发展后劲,鼓励创新人才自主创业,从而增强科技金融进入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信心等。第四,制定优惠政策搭建相关的协作平台。例如,对应用性较广的大型科学仪器,可以采取政府贴补、税收优惠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和相关的企业共同搭建相应的大型科学仪器协作服务平台,实现大型仪器的共享,减少企业的固定投入,在提高设备使用率的同时,降低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政府还可以投入建设科技文献共享服务平台,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提供国内外科技文献。最后,采取综合措施进行宣传推广,将相关的科技、财税、经济、工信、商务等部门的相关政策进行整理汇集,开发智能手机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建立科技服务终端,利用其信息覆盖和发送即时的特点,第一时间将各类相关信息推送到相关的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使其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提高科技信息服务的针对性与时效性。

(二)金融机构积极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化与建设性的服务

第一,制定量身定做的信贷政策,搭建相应的服务平台。金融机构应认识到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在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持有与市场发展迅速中的优势,在审批程序、风险补偿、考核方法与资源配置上制定专属的政策。主要体现在,审批程序上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良好成长性的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绿色通道,减少反担保的程序,为其提供主动授信,设计整体融资解决方案。第二,打造量身定做的创新型科技金融产品,提供优质的个性化服务。为解决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难题,金融机构应着手建立专门针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信贷专营机构,比如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服务中心等,放大分布网点。成立专业的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信贷业务培训师团队,培训专业服务人员,在信用贷款、质押贷款等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将银行信贷流程进行分解,对分解的包括营销推广、业务办理、审批、放款、后期管理等程序配备专门的营销推广经理、信贷经理、风险控制管理人等,从而提高运行效率。着力进行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信贷产品创新,尤其要注意识别该类企业的核心资产。在质押担保方式上,尝试以股权、知识产权、版权、商标权、发明专利权质押,设计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产品。细分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供应链,针对不同环节的资金需求,设计供应链融资产品,为企业提供包括托收保付、信保票据买断融资、厂商银储等在内的融资组合,平衡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供应链。在还款方式上,考虑其担保物的缺失问题,设立放款专用账户,根据其现实需求放款。在融资的组合方式上,进行投资与保险结合、保险与贷款结合、投资与贷款结合、投保贷结合等不同组合方式,发挥各自所长,用投资收益弥补贷款和担保的风险性。在提高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信用等级上,发挥保险信用增肌的作用,借助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以及信用风险的分散和补偿机制,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可以通过进行风险管理咨询,投保商业保险,缓解企业信用不足的弊端,增强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增加银行向其授信的机会。

(三)广泛构建政府与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彼此之间的合作平台

金融科技相关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95-3283(2016)11-0119-03

[作者简介]葛振兴(1983-),男,助教,研究方向:经济学。

一、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基本模式

1北京模式

北京模式是政府引导的一种“银行+知识产权”的直接质押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有意向放贷的银行在对企业提供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时,会委托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和相关律师对该产权进行审查,确保其安全性,然后银行会综合以上意见确定是否提供担保或者借贷业务。

近年来,通过北京模式成功获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案例高达200多个,贷款总额将近22亿元,仅2010―2014年4年间成功获得融资的项目近70个,合计71亿元。从实践可知,该模式下政府不直接参与其中,而是立足于旁观者的角度,仅对满足融资条件的企业给予规定范围内的贴息支持,通过宏观调控以达到交易市场化的目的。

2上海浦东模式

上海浦东模式是政府主导的一种“金融机构+政府基金担保+知识产权反担保”的间接质押融资模式(见图1)。

这种模式的显著特点在于政府集评估、担保、补偿等多种角色于一体,承担融资所带来的主要风险。该模式下的评估手段最为直接、简单,使贷款程序变得简易明了,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放贷的效率,为科技型企业解决燃眉之急提供了便利通道,能够最大程度上帮助还处于初创期、急需资金援助的企业渡过难关。但是由于该模式的资金来源全部为政府投入,使本就承担了高风险的政府担保机构变得更加危险。

3湖北武汉模式

湖北武汉模式是在政府引导下,以“金融机构+中介担保+知识产权反担保”三要素为中心的混合模式(见图2)。

在该模式的融资过程中,政府相关机构会为申请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一定的融资成本。财政贴息支持的主体包括武汉市产权局、财政局等,它们所能给予的贴息比例一般浮动在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20%-50%之间,最高不得超过50%,贴息资金的额度以20万元为上限。其中,知识产权局负责筛选、审核并通过符合要求的贴息项目,财政局负责拨付贴息资金,并检查该项资金的后续使用情况。

武汉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是该模式下主要的融资交易平台,它通过纳入多种“权利型”质押物的方式,在降低银行放贷风险的同时,大幅提升了企业反担保能力,双向推动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发展。该模式开展之初,便成功为当地11家企业获取了6000多万元的贷款总额。

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1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的问题

(1)企业质押融资意识薄弱

一直以来,企业传统的、以动产融资质押观念深入人心,部分企业即使拥有知识产权,也不会考虑利用它进行质押融资。这些企业的管理层大多都缺乏依托自身优势进行新型融资的认知,将知识产权的作用局限于为生产经营服务,从而忽略了知识产权作为资产项目存在的初始价值。此外,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仍处于普及期,融资过程中的各项费用一直居高不下,使企业对此望而却步。科技型中小企业本身规模较小,对债务成本比较敏感,尤其是处于初创期时,资金投入的密集程度和对风险的本能回避心理使他们没有勇气去加重贷款成本。

(2)企业内部制度不健全

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灵活、机动地适应市场,其组织、经营规模都较小,内部管理制度往往也不健全,尤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和发展成长期,人、财、物等各项资源的管理都比较混乱,有的企业甚至无法提供或出于保护商业秘密原因而不愿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等信息资料,这导致银行无法全面、正确地了解企业的情况,从而不愿意接受其贷款申请。后期这种不健全的管理制度将削弱企业经营能力,使企业的经营风险高于一般中小企业。

(3)企业对知识产权认识和保护不足

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立之初即存在对知识产权界定不明确、存在权属争议或隐含权属纠纷等问题,与银行要求企业提供具有完全清晰的产权归属、并百分之百归企业所有的原则相悖。

2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交易存在的问题

(1)知识产权价值难以评估

迄今为止,我国仅修订了一套总体规范从大范围上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而对于各类具体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还没有建立一套独立的操作规则,评估机构及其人员在没有既定标准的情况下,很难准确界定质押物的实质价值。此外,我国缺少专业化管理的评估机构和技术人员,导致评估结果无法被广泛接受。这一点在上海浦东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和湖北武汉知识产权融资模式中体现得非常突出。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高

融资成本过高是导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难以实现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这些成本不仅是指企业要付出的代价,更多的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承担的费用。成本高与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规避风险的本能相冲突,间接阻碍了融资的实现。

目前,质押知识产权获得融资的期限通常在一年以内,而可贷的流动资金一般介于其本身价值的30%―50%之间;按资料调查显示,浦东模式下为成功获取融资,各方平均要支付的代价成本为贷款额的105%―11%。从这两个方面比较可知,可贷资金比例偏低而融资费用偏高大幅提升了融资的成本。

(3)产权交易机构不健全

缺乏健全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和成“条块状”分布的交易市场是致使产权难以实现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能够获得大众认可的评估、监管机构寥寥无几,产权处置通道几乎处于堵塞状态,阻碍了产权融资价值的实现。

3政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过度干预

在目前这三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中,由政府给予一定贴息的风险补偿基金虽为缓解企业困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政府的过度作为也为未来埋下了隐患。在上海浦东模式中,政府的直接参与一方面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另一方面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比如,过度赋予政府审核、推荐申贷企业给放贷银行等权力,很有可能带来一系列贪污、作假等负面行为,而过度的政府干预也不利于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的自由发展。

(2)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现已出台的全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政策中,60%以上是管理办法,与经费补助办法相关的政策占总数的20%―30%,而有关风险补偿及评估的政策不到10%(见图3)。能具体落实下来、与产权质押相关的法律数量不多,且涉及内容极其不对称,质押产权过程中的针对担保、监管、处置和相关机构的运行规范也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导致整体行政效率低下,依靠产权进行质押申贷的融资模式常常出现“叫好不叫座”的情况。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对策

1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素质

(1)增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加强企业诚信建设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领导进行产权知识宣传教育,使其正确且客观地认识、了解现有法律制度和相关政策支持,谨慎考虑各种融资方式对企业现阶段发展的利弊,在可行的范围内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此外,企业应积极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并将信息实现网络化,为银行奠定融资风险管理的信息基础,调动银行放贷的积极性。同时依托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进一步完善企业的注册登记、进出口业务及其纳税、与关联方交易等信誉信息,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

(2)大力提升企业经营能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灵魂在于技术创新,因此,企业应立足于创新根本,不断推陈出新,努力以新技术和新产品抢占市场份额,牢牢抓住发展机遇,不断做大做强企业,企业后续发展能力强,银行放贷的可能性才会提高。

(3)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首先,知识产权在形成之初,就去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明确权属,避免在申请质押融资时因权属不明而引发的潜在纠纷。其次,对已有知识产权要有效加强后续监管,降低知识产权本身自带风险,推动新技术的开发运用,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2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首先,建立价值评估、信用评级和法律鉴定等可信度高的专门机构,针对评估过程、方法等生成一套统一的规范。广泛吸取相关领域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意见,保证操作流程和方法可以合理高效地对质押物做出及时准确的评估。其次,培养一支专业评估队伍,建立评估责任制度并出台相应的惩处措施,对评估行为进行约束,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独立。

(2)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可构筑一条一站式服务链,将产权融资业务咨询、价值评估到登记处置等各环节都紧密地联系起来,使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再配合财政补贴和下放知识产权变更登记权限等政策,从根本上解决银、企的后顾之忧,减轻企业质押知识产权融资的负担。

(3)完善多元化主体参与的中介服务体系

一是邀请各方利益代表人参与制定统一的准则规范,使评估、担保、保险等中介紧密配合,并与银行有效联系,在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同时,增强各方对风险预防和管理的控制力。另外,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可以以“股份+知识产权”、“质押+质押”、“多户联保”等组合的方式进行融资,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二是按照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内容和特点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为融资过程中的各环节提供专业化服务,使中介机构紧密配合,降低融资风险。

3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1)鼓励银行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

政府应引导银行积极参与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出台政策鼓励银行根据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特点,综合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有针对性地推出多款适宜的金融组合产品,创新贷款形式,实现银企双赢的良性融资循环。

(2)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法律制度和政策

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从根本上降低各方风险,在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前提下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目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主要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应尽快推动西南、西北地区相关政策的出台,缩小其在数量上和形式上的差距。

[参考文献]

[1]孙嘉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风险及其对策[J]中国市场,2014(2)

[2]华荷锋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模式选择研究[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5(5)

金融科技相关政策范文第4篇

摘 要:本文提到的汽车金融政策有待健全、汽车金融企业建设方面也有待改进、以及我国汽车金融信存在缺陷等问题,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文本主要是通过前期的数据整理归纳,然后利用SWOT分析法分析即通过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四个方面来分析我国汽车金融服务的目前存在的问题并且以此为依据来建设性地提出针对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汽车金融;信贷;SWOT分析法

一、研究背景

自第三次产业革命来到之后,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第三方服务行业异军突起,成了社会经济结构的中流砥柱,为世界各国GDP的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服务业站得比重最大的就是汽车金融产业,汽车金融服务起初它是指为消费者提供直接(或间接)金融汽车贷款,后来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和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的增长,延伸出越来越多的附加产品或服务,而汽车进入服务的发展也算是时而生。本文就是依据我国汽车金融的发展现状及遇到的各类结构性、服务或产品等问题进行研究的。

二、国内汽车金融发展现状

汽车产销总量稳居世界第一,自我国实现汽车自主生产后,我国的汽车行业市场是日渐繁盛,人均销售量、生产总量、以及用在汽车上的各种开销等指标都呈现上涨趋势,由于我国人口总量多、且自然人口增长力大等因素,综合因素导致我国汽车总量位居世界第一。

我国汽车金融发展道路不似于美国那样顺畅,总是崎岖不平的,在2014年以前,我国汽车金融的发展是一帆风顺的,但是自2014年互联网经济占据大半部分市场后,效益大不如前,面临着大数据、物联网、金融科技的多项竞争使得汽车金融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少。我国汽车金融面领着结构转型、产品服务升级的挑战。

三、汽车金融发展问题阐述

(一)高门槛准入制

因为从事金融信贷行业本身所带来的风险和服务风险,因为这个风险不仅会危害到汽车金融企业本身,还会辐射到消费者、整个互联网金融市场中,因此从此处出发,相关审核部门对从事汽车金融服务的企业准入条件很高,。对企业的资金实力、风控机制、基本盈利原则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因此,近年来,有关部门对其汽车金融企业的准入资格越来越严格,导致进入汽车金融行业的要求变得很高,对于一部分中小汽车金融企业而言,其被卡在门外,因此汽车金融的门槛审核制度需要进一步调整,既要保证优质汽车金融企业的筛选,也要去主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市场良性循环。

(二)缺乏专项服务机构

当下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体系都是依附型的企业,即为汽车生产、销售、汽车金融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服务体系,这样的服务体系的缺点是资金不能集中、服务缺少精准化对接、服务不专业等问题,而我国目前缺乏专项性汽车金融服务指导、营销、售后等服务。导致消费者没有途径和平台去了解更加细致化的服务,进而导致服务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等,信用体系无法得到发展。

(三)汽车金融经营主体单一

在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汽车金融服务发展较早,其发展模式、服务创新力都发展到一定程度上起步较晚,而我国汽车金融产品,且产品结构比较呆滞,主要表现有两点:第一是汽车金融产品经营方式单一、产品功能单一;第二就是汽车金融产品更新换代慢,相对于市场有滞后作用,因此应该加大产品设计的投入,促使汽车金融服务呈现多元化、多功能、多角度方向发展。

(四)风险应对机制迟缓

汽车金融服务的核心还是消费信贷,对于p2p而言,人们都知道其最大的特点是高风险、高杠杆。然而在这一整套流程中,会发生道德风险、信用风险、道德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然而,目前大多数企业的风险防御机制显得不完善,比如在管理内部风险上没有做到信息及时传达而造成风险,在员工综合素质培训上没有做到风险控制培训,具体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紧急处理等培训;还有就是汽车金融产品风险控制,在设计产品服务的时候要把可能遭受到的外部风险降到最低。

(五)汽车金融市场秩序混乱

我国金融市场的管理主要是靠行政机构和行业协会来约束,不同于美国式的金融机构的管理,这种管理有利有弊, 美国的的汽车金融市场管理制度更加自由化、清晰化,其体制更加灵活,而我国汽车金融市场是严格受行业监管局和行业协会约束的,其企业自由灵活变动性较低,导致企业缺乏市场调节机制,导致体制僵化,一旦受到外来市场侵袭,由于缺乏灵活调节机制,导致市场容易出现混乱。

(六)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专门针对汽车消费信贷的文件就只有一个,即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而且此文件是从我国股份制银行的角度来进行规范和约束的,并没有从消费者信贷的角度来就进行完善,因为只有完善了对应的法律法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企业才能在合法的政策下进行结构、产品、功能创新。

四、我国汽车金融规划及建议

(一)健全汽车金融法律法规

政策法规的制定作为企业发展方向的宏观方向,它一方面保护了汽车金融企业和信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为企业的行为和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同时业助于维护汽车金融行业市场的稳定,为企业创新激发了无限活力。作为政策制定当局,应该根据市场行情,从创新的角度来进行政策的制定;从企业德全角度来说。

(二)加大社会扶持力度

相关部门可以成立汽车金融扶持专项小组,对发展遇到困难的小微汽车金融服务企业实行精准化对接,提供资金、技术、人才、政策方面的帮助,并且要做到后期跟踪、随时援助,切实解决我国当前汽车金融发展后劲不足的企业的问题。由管理组织成立的孵化平台的行业内专家组可以对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企业提供具体化指导。

(三)开发汽车金融企业创新力

创新生产时企业发展的第一源泉,而汽车金融企业想要获得创新力,要从这几个方面来着手:

一是完善和落实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在结构、人事任职、产品设计、服务优化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创新

二是加大对汽车金融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相关管理当局应该成立专项扶持委员会,对对应汽车金融公司进行企业文化指导、企业人员技能指导。

金融科技相关政策范文第5篇

【关键词】银行;信贷风险;调控手段

金融市场是现代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而各类金融机构都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金融风险的不确定性会引起金融市场的波动,对于金融市场和投资者等都有着重要影响。银行的预期收益会因为金融信贷风险而产生受损现象,导致银行造成损失。因此对于银行信贷风险进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一、银行信贷风险产生原因

因为金融市场自身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因素很多,从银行自身来看内部的经营管理以及体系建设等存在瑕疵,从外部因素来看,市场结构的影响、国家政策的调控以及世界经济贸易格局等都会增加银行的信贷风险。

1.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金融行业取得了重要发展,而作为现今时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市场的不成熟以及我国相关政策的影响等造成了我国金融机构内部的管理体系存在一定的问题。从银行内部来看,其规章制度存在不完善性和不合理性,很多银行的规章制度只是一纸空文,没有得到落实,而且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来对其自身进行约束,使得其自身的运营流程效率不高,对于信贷风险没有合理的控制,因此造成了银行信贷风险增加。

2.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

我国由于各区域经济的发展存在很大的差异,例如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经济发展相较于其他地区更快,而且各类金融企业的建设和经营都在这些较为发达的城市较多。而我国金融政策的制定对于银行信贷的风险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因为相关政策能起到的只是宏观调控,不能根据银行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规章制度的制定。另外,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对于银行信贷环境也会有重要的影响,甚至会引起市场的波动和反弹等情况。

二、银行信贷风险调控手段分析

1.建立良好的信贷风险控制环境

银行对于信贷风险的调控必须要依靠一定的技术理论指导,而建立一套完善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基本工作是信贷风险评估,而对于信贷风险的评估必须从多方面来考虑,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体系。总的来说,银行信贷风险的评估主要是从下列几个部分来进行的:第一,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对于信贷风险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对于自身能够承受的风险进行预测,通过对风险和收益之间的细致权衡,来制定相应的风险应付策略。第二,在对于信贷风险进行分析的时候,必须要依靠大量的数据信息以及技术理论,结合相关模型的建立等方法,对于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从而达到识别信贷风险的目的。第三,对于信贷风险要有更加全面的认识。信贷风险的识别主要是通过对其进行基本分析以及程序的辨别等方法,在银行的运营过程中,对于基本信息资料的整理分类等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提高对于信贷风险认知的重要方式。

2.建立银行内部信贷监督机制

要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必须要对信贷风险管理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而完善银行内部的信贷监督机制也是信贷风险控制管理的体现。银行想要在目前的竞争市场上获得自身的发展,必须要对于自身进行严格的管理,制定合理、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对于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解决,并且对于信贷业务等进行监督,对于内部信贷监督机制进行完善,只有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才能保证企业的信贷风险得到调控。另外,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也是确保信贷风险得到控制的重要前提,监督机制和管理机制是不可或缺的,两者不会相互独立运行,而是相辅相成。对于银行内部运用中信贷业务中不合理的地方,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企业内部的制度进行处理,而监督部门也要加大重视,实施全方位的监督,这样才会给银行的决策者提供更加有效的信息数据,从而发现信贷风险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完善银行信贷风险调控体系,确保银行自身的利益不会得到损失。

3.建立相应的信息沟通平台

银行建立相应的信息沟通频台是降低信贷风险的一个有效手段。除此之外,银行还应该为相应信息平台建立沟通制度,以确保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行。信息沟通平台主要是对于信贷风险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反馈和处理。首先银行要对于相关数据信息的反馈、处理、传递等方面建立程序,保证信息沟通平台所传递的信息具有价值。在信息收集方面,银行要确保信息存在价值并且具有时效性。银行的信息沟通平台可以对手机的信息进行处理,对于一些不必要的信息进行提出,将高质量的信息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传递。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接受到信息之后,对于信贷风险的调控处理进行指示,进一步降低信贷风险可能对银行造成的影响。

三、结束语

本文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情况出发,结合我国金融市场的基本时代背景对我国目前银行信贷风险进行分析,并且根据自身了解,对于银行信贷风险的调控手段进行分析。目前我国的经济市场环境决定着我国银行的信贷风险必须得到有效的调控,而对于其调控就应该从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结合实际从银行内部和市场两方面制定合理的措施,来对银行信贷风险进行有效调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