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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摸索阶段的股权激励制度 摸索阶段是指中国证监会200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之前的时期。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体制逐渐由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企业的所有制理论以及收入分配制度也有所突破,企业内部职工持股在各地悄然兴起,我国股权激励的发展就源于企业内部职工股。1982年,沈阳一些企业开始吸收本企业的职工入股;1984年7月,北京天桥百货公司店面装修,为此企业向内部职工发行了300万元的内部职工股股票,不过当时这些投资并不是以规范的股份出现,企业也不是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此后,更多的企业加入到了推行内部职工持股的队伍中,深圳万科股份有限公司也于1993年起草过《职员股份计划规则》。但由于当时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且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存在巨大的价差收益,大多数的职工都在短期内抛掉自己手中的股份,并没有长期持有,从而丧失了股权激励本身的意义。
1989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企业内部集资管理的通知》对企业内部职工股的发行审批、额度管理等做出规定;1992年,原国家体改委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中明确了内部职工股的额度大小、转让限制等。后来,内部职工股因企业上市获得了较大的升值空间,一些本没有相应股权发行额度的企业私下发行股权证,造成当时整个内部职工股市场混乱。为此,原体改委于1993年与1994年先后两次发文,要求“立即停止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和发行”,并禁止批准设立定向募集股份公司,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股的发行也不再出现,但围绕已发行的企业内部职工股的规范、清理等大量问题依然存在。
1994年,原外经贸委和原国家体改委颁布了《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企业试点暂行办法》,该办法确立了职工持股会的组织形式。1997年10月6日,民政部、原外经贸部、原国家体改委和国家工商局颁布《关于外经贸试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登记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正式确立了职工持股会的社团法人资格。职工持股会出现了,职工持股会是我国国企产权制度改革过程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在实施别容易导致职工的个人利益同企业的长远发展不协调,对企业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职工持股会的弊端越来越突出。对此,2000年7月7日,民政部办公厅于印发了《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的函》,否认了职工持股会的法人资格,从此不再对职工持股会给予登记。
上世纪九十年代,在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为解决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经营者的长期激励问题,MBO(管理层收购)模式引入我国。1999年,四通集团收购案成为我国成功实施且被冠名为“管理层收购”的第一个案例。此后,为解决企业激励机制难题,宇通客车、粤美的、深方大等企业纷纷推行管理层收购,引发了国内企业管理层收购的热潮。然而短暂的火热之后,由于对管理层收购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有效的监管措施,在实施中出现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非法融资、操作不透明、损害社会公平等诸多问题,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收购在2003年以后先后被暂缓或叫停。
在经历了企业内部职工股、职工持股会、管理层收购模式之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我国对股权激励机制的探索迈进了一个新的阶段,陆续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股权激励方式。如仪电模式(期股模式)、武汉模式(股票期权模式)、贝岭模式(模拟股票期权模式)、泰达模式(激励基金购股模式)及吴仪模式(期权+股权组合模式)等较为典型的实务操作方式。在当时,由于有关股份来源、股份流通转让等棘手问题缺乏相关法规制度的全面保障,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只能通过各种“模式”在制度框架内进行变通和尝试,股权激励只能在观望与质疑中缓慢前行。
(二)初级阶段的股权激励制度 初级阶段是指中国证监会200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之后的时期。随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资本市场环境逐步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日益规范,股权意识得以觉醒,再加上有关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文件的颁布,从此我国股权激励终于进入了实际可操作阶段。但毕竟正式实施股权激励的时期较短,完善股权激励制度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因而2006年至今也只是实施股权激励的初级阶段。
在这一阶段,为了保证股权激励的顺利实施,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作为实施股权激励的制度保障。2005年12月31日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清除了法律上的障碍;紧接着,国资委于2006年1月27日颁布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财政部于2006年9月30日颁布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这些文件的颁布进一步规范了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行为,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顺势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实施暗潮涌动,其中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最为引人关注。2007年,为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我国证监会有关股权激励的备案工作暂缓。2008年,为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中国证监会陆续《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文件;2008年10月21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又相继出台了《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涉及到的所得税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现状
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后,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日渐盛行,成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公司高管的行为、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本文通过整理国泰君安数据服务中心提供的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情况文件中的数据,得到从2006年至2011年间历年通过股权激励方案的A股上市公司数据,如表1所示;历年通过股权激励的公司家数变化趋势,如图1所示:
图1 历年通过股权激励的公司家数变化趋势图
从表1和图1可以看出,2006年后规范化的股权激励得到了广泛认可。2007年只有10家上市公司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股权激励的步伐明显放缓。原因在于:证监会当年为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暂缓了股权激励方案的审批。2008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结束,再加上股权激励3个备忘录及《补充通知》的陆续推出,股权激励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得以规范,促使更多的公司选择适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23家公司通过了股权激励方案。
2009年股权激励的推行处于谨慎观望期,只有12家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主要是受2008年金融危机和股权激励政策趋紧的影响。2010年我国经济环境继续好转,股权激励制度经过了4年的实践和发展,不断的完善,社会各界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认可度也逐步提升,2010年股权激励在上市公司的推广进入了黄金时期,到2011年,当年通过的股权激励公司家数已经达到了90家。
(一)股权激励的主要模式 股权激励的模式可分为两大类,即以业绩为基础的股权激励模式和以股价为基础的股权激励模式。以业绩为基础的股权激励模式包括: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延期支付;以股价为基础的股权激励模式包括: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目前,我国常见的股权激励模式主要是: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
(1)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目前国际上最流行也最为经典的一种股权激励模式。依据该模式,上市公司的激励对象拥有在未来某一特定时期按预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预定的价格即为行权价,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购买本公司股票的过程即为行权,股价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额即为激励对象的收益。这种激励模式不需要公司大笔的现金支出,因而该模式适用于成长初期或者处于高速扩张期的公司。再者,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收益和股价挂钩,因而这类公司股价升值空间大,管理层更有动力努力提升公司业绩,长期激励效果好,也有较强的约束作用。
(2)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事先预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不得随意出售的本公司特定数量的股票,在公司的经营绩效或激励对象的工作年限等指标达到激励计划预定的条件后,激励对象才能够出售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该激励模式将公司的业绩与激励对象的收益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目的是激励高管人员将更多时间精力投入到某个或某些长期战略目标中,长期激励效果好,适用于成熟型的公司,激励对象更关注股票本身的价值,而不仅仅是股票升值的空间。
(3)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按预定条件有权获得特定数量的股票因股价上升所带来收益,激励对象无股票的所有权,不能享有所持股份的表决权与配股权,因而股票增值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股票,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该激励模式操作方便、快捷,不需财政部、证监会等行政机构审批,经股东大会通过便可实施。不过,股票增值权需要公司支出大笔现金用于激励本公司的高管人员,现金支付压力较大,一般适用于现金充裕、经营稳定公司。
我国常见的股权激励模式从上市公司统计的数据来看只有前三种模式。2006年至2011年间历年通过股权激励方案的198家A股上市公司各自选用的股权激励模式统计数据,见表2;2006年至2011年6年198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分布图,见图2。
图2 2006年~2011年6年198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分布图
从表2可以看出,虽然每年通过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不同,但除2007年外都有一个总体特征,那就是超过半数的公司选择股票期权模式,其次是限制性股票期权,而只有极少部分公司选择股票增值权,这可能是因为股票增值权模式不是证监会推荐的标的物形式。2010年以来,股权激励方案中选用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公司占比有所上升,一方面这是由于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有可以相对于定价日市场价不高于50%的折让,较利于在熊市市场环境下行权;另一方面,激励对象将与股东共同承担股价下行的风险,在证券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激励作用更加明显。从图2绘制的6年共198家上市公司各种股权激励模式所占比例来看,采用股票期权模式的共有138家,大约占总数70%;采用限制性股票期权模式的共计54家,约占27%的比例;选择股票增值权模式的共计6家,约占3%的比例。
(二)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必需要有一定数量的股票来源,即“有股可授”。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定向发行,即向公司激励对象直接定向增发新股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二是回购本公司股票,即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回购本公司股份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三是股东转让,即由现有股东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出让给激励对象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2006年至2011年间历年通过股权激励方案的198家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统计数据,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出,目前,我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绝大部分是靠定向发行新股。在198家上市公司方案中,选用定向发行新股方式的就有182家,占总数量的91.92%;而通过向二级市场回购股票的有6家,占总数量的3.03%;股东转让方式的有4家,占总数的2.02%,其他来源占总数量的3.03%。上市公司大多选择定向发行新股的原因主要在于:首先,定向发行新股是大多上市公司最为熟悉的操作方式,与向二级市场回购股票相比,操作过程简单,而且向二级市场回购股票容易引起股价的波动,激励成本也很高;其次,在2008年5月《股权激励备忘录2号》颁布后,采用由公司大股东转让股份作为激励股票来源的方式逐渐退出,这进一步加强了定向发行新股的首选地位。
(三)业绩考核指标 目前,中国的上市公司往往采用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回报等指标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的组合,绩效考核指标,每家公司的相似程度更高的选择,有牛群的形式。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往往采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其他指标组合的形式,各公司采用的业绩考核指标大多类似,没有大的差别。有研究表明:在2010年已披露激励方案的219家我国上市公司样本中,有27家选用单一指标作为考核标准,其中3家选用加权平均ROE,24家选用净利润增长率;有134家选用加权平均ROE与另一指标组合,有24家选用加权平均ROE、净利润增长率与另一指标组合,这两种组合方式共计占样本总数的72.15%,其余的采用其他方式。根据《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的规定,公司应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包括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建立完善的业绩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尽管有少数公司开始尝试采用经营性净现金流与现金营运指数等指标作为考核标准,但要真正建立完善的股权激励业绩考核体系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参考文献:
[1]陈文:《股权激励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家族式企业作为一种相对特殊的企业,更是需要特殊的对待。本文通过对我国家族式企业应用股权激励的研究并且特别注重激励效果反馈这个薄弱环节,因此在本文在指出相应问题的对策之中着重强调建立绩效反馈机制的重要性。
关键词:家族企业;股权激励;绩效反馈机制
一、引言
“家族(包括个人或者家族成员)拥有主要生产要素所有权,主要监督管理和决策权属于家族成员,靠血缘亲情关系来维护并以追求家族利益为最高目标,以企业为组织形式的经济组织”。这是我们对家族企业的定义。家族企业到处都存在于全世界范围内的各个角落,并且其在一定范围内的经济中处于经济发展的核心地位。
股权激励是一种让公司的管理经营者从掌握公司部分股权形式而获得部分经济权利,使之能够以股东的身份,不是纯粹的企业管理者,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分享企业所获的利润,当然也包括承担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通过这种方式让其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服务的激励方法。
股权激励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相关的成本,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和加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的价值和股东权益等起到了显著的成效,这在现代企公司治理理论和国际成熟市场的实践过程中都得到了充分的证明。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收购是股权激励实施的几种主要的方式。
二、我国家族式企业中引入股权激励的必要性及主要存在的问题
1.我国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引入股权激励的必要性
家族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时基本上都会有在管理方面的遇到障碍,要想企业继续高速度的发展下去,改善在管理上的效率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此时职业经理人的出现正好满足了需要。职业经理人是经受过专门的企业管理知识的培训,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他们的出现,使得困扰企业界多年的关于企业资本与现代社会越来越复杂的企业管理任务和运营管理知识矛盾得以化解,会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更多的好处。因此,根据每年福布斯《中国家族企业年度调查报告》显示,我们可以看到社会上很多家族企业创办者开始放弃传统的家族子女后代的继承模式,越来越多的家族企业的企业主通过从外部聘请合适的职业经理人来管理企业。
家族式企业依靠股权激励的方式来引入职业经理人的制度必定是大势所趋,只要建立健全的公司相关制度和充分认识到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就能够发挥出股权激励的最大效用,而使家族企业摆脱传不过三代的怪圈。
2.我国家族式企业中应用股权激励主要存在的问题
(1)建立股权激励的条件不够成熟
很多家族式企业为了解决企业目前对人才的渴望,甚至是企业继承人的问题。在企业内外条件并不是很成熟的情况下,盲目的引入并实施股权激励这种现代化的激励制度。企业自身经营管理制度存在不足,企业经营状况有待明确。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业绩股票缺乏科学完善的家族企业业绩评价系统和标准。
第二,股票市场不成熟,家族企业的业绩不能完全体现在股票价格上。
第三,职业经理人市场不成熟,管理层股权激励福利化
第四,员工持股数量过小,激励力度不够
第五,约束机制不完善,使激励效果适得其反
(2)建立股权激励过程中实施股权激励的组织结构设置不合理
没有成立专门的股权激励管理组织,很多时候只是由几个公司的管理层设置一个方案来当作股权激励的方案,而其自身本来就是被激励的主要对象,结果使用于激励员工的股权激励形同虚设,却成了高层管理人员的“红包”。再者就是没有建立规范性约束机制,公司运作的透明度问题一直使着家族企业难以取得投资者得信任。所以组织结构设计不合理是个很重要的问题。
(3)未建立有效的激励效果反馈机制
在建立股权激励制度以后并未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对整个实施过程以及最后效果并没有有效的反馈机制。这将导致只注重过程而不重视在此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和最后的结果。有没有利用各种数据和财务指标来及时了解反馈公司运作的各种状况,并对激励实施的效果要有一个目标的设定。在经过一个时期的实施后要善于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三、股权激励在家族式企业应用过程中解决相应问题的策略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设计出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
1.针对股权激励制度的应用,建立与之相对应的组织和实行机构
建立有相当效用的股权激励组织机构。很多公司都会成立专门的由董事会领导的股权激励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由董事会从公司高管和股东中任命,比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人员。同时应该指定其中一人为组长。
2.建立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和增加企业的管理和运作透明度
我们从委托―理论可以得知,职业经理人经常会出于某种目的而作出偏离股东利益的行为或措施。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有必要建立一种强有力并且规范化的约束机制来对其进行约束。主要分为两个方面:首先是外层约束。指在家族企业所有者与员工两者之外形成约束。主要有团体约束、道德约束、法律约束、市场约束等四个方面是应该考虑到的。其次是里层约束。指家族内部的成员与外聘员工之间要形成相互的约束关系和约束机制。主要关注于以下这几个方面,比如公司章程约束、制度合同约束、偏好约束、激励性约束、组织机构约束等等;以前很多时候出现过这种现象:少数高层管理者会利用公司的运营状况和经营业绩透明度很差这个缺陷,而他自身又了解公司的运行状况,就会在几乎毫无外部监督的情况下来操纵公司为自己的利益服务。相对于家族企业来说,其高管持股比例相对于其他企业较高,会更加加大部分高管实行暗箱操作的可能性,目的就是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增加企业运作透明度非常的有必要:
(1)对于一些有关公司技术转让和利益转移的事项,尤其是同一上市家族企业的上市公司间的,一定要重点披露。还有就是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他们要以身作则,在公司重大问题上要将自己的意见公布给大众;
(2)外界对于上市家族企业和其控股公司之间的控股状况有充分的知情权。公司随时对于外进行控股情况的变动公布。治理结构的交叉状况,这是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家族公司重点审查的地方;
(3)要依照有关规定和法律,在选定一个时期内公布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公司运营基本情况,使中小股东对公司的发展信息有充分的知情权。
3.制定科学严谨合法的并且能够严格按照其来执行的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要想建立比较完善的股权激励制度,设计和拥有一个比较健全且符合实际《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是实行股权激励各项措施重要保障,一切事情都要以《管理制度》为标准。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股权激励制度实施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监督整个股权激励管理制度产生的程序,条例出有关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各项基本原则。与此同时还要构筑整套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环境体系。主要的执行标准和程序如下:
(1)按照所制定的标准准确衡量公司各员工的工作绩效。这是执行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重点和难点之处,仅仅这样才能能够为成功实施动态股权激励提供科学依据。
(2)要遵守相关管理制度中的诚诺。每一年度结束后,企业必须根据本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相对应激励对象签订的《员工股权激励合同》的约定,为了保证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应该及时准确的向激励对象发放对应于他们激励性股权或红利。
(3)进一步规范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使所有的股东应有的权力和利益都得到保障。实施股权激励之后,激励对象(公司员工)也获得了公司的股权,与之相对应的是,他们也成了公司的股东,而不在是单一的公司的员工。既然是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他们也应当充分享有股东权利,而不能对他们继续加以区别对待。
4.建立合理的激励效果反馈机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建立起股权激励措施之后要回利用各种数据和财务指标来及时了解反馈公司运作的各种状况,并对激励实施的效果要有一个目标的设定。在经过一个时期的实施后要善于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激励计划的行权日所在的会计年度中,要对公司各项财务业绩指标进行逐一考核,并且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财务业绩考核的主要指标包括以下几个:复合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要想提高经理人激励与公司绩效关联度,主要还是针对每一个公司自身的治理结构特征,努力寻求和设计一套全面并且实用有效的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强化经理人报酬制度的激励效应。自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后,经济增加值(EVA)和修正的经济增加值(REVA)等全新的公司业绩评价方法被广泛应用于西方国家在实施股票期权的实践中,这对于我国而言,也是一个值得参考借鉴的方法。
总之,股票期权制度可以当作一种全新的激励方式来运用于家族式企业,是我国家族式企业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虽然这种制度在实践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问题和困难,但很多问题都得到了修正和解决,我们可以预见的是,股票期权制的实施必将对家族式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家族式企业的长远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结论
本文通过对股权激励应用于家族式企业中所存在问题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要对家族式引入股权激励这种先进激励机制初期要进行应用的可行性评估: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去家族化分析和外部环境的可行性分析。
其次,在分析了内外环境的可行性之后,接下来就要采取相应的激励方案,来确保股权激励在应用过程中受到严格的约束机制,便于达到预期的效果。
最后,建立合理的绩效反馈机制,要应用最新最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最终的激励效果进行综合评价。使股权激励这种激励方式的优越性能充分体现出来。
随着股权激励在我国进一步的实施和推广,这种普遍运用于西方国家的激励方式一定会在我国的企业有更进一步的应用。家族式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制度,在面临企业继承问题和留住人才时,要充分认识到企业的长远发展才是硬道理,以企业大局为重,引入股权激励这种现代激励制度,实行有能者管理,家族成员适时退出机制。所以股权激励在家族式企业中的运用会更加的广泛,与之相关的研究也会更加的深入。(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 连玉君,苏治,谷月东.股权激励有效吗?[R]2010年中国国际金融年会征文
[2] 张铁鹏.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研究[J]金融创新动态第6期,2006-2-8
[3] 王薇.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果研究[C].西南财经大学,2006年
关键词:人力资源考核;分配管理制度;动态股权激励模型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加强人力资源考核和分配制度管理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只有重视人力资源的核心作用,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管理理念,冲破传统的人力资源考核和分配管理模式,大胆创新,革新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才能够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促进企业的长效发展。
一、人力资源考核和分配管理制度概述
(一)人力资源考核制度概述
人力资源的考核制度从程序上看,包含指导思想是否科学、指标体系是否合理、考核方法是否有效、评分标准是否公正、数据处理是否有效、考核结果使用是否得当这些方面,另外还包括考核争议处理方案和监督管理机制。通常,人力资源的考核是与员工的绩效工资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考核制度是企事业单位对内部员工的一种约束激励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的考核制度能够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他们更加积极地钻研业务、努力工作,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使他们更好地为企业做出贡献。
随着现代企业人力资源考核制度的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的考核逐步向定量化的方向发展,并具有可比较性。目前的企业人力资源考核过程中,主要运用的是绩效评分体系,这种评分体系有着较高的统一性,能够对企业的人力资源考核数据进行整体性的统一管理,有着非常大的优越性,能够为企业的员工业绩评比提供数据支持,它的操作步骤如下:首先要对不同的绩效水平进行赋值,待考核结束之后,累加员工的工作绩效分数,并依据绩效总分数生成相应的考核评估结果。
(二)企业分配管理制度概述
传统的企业分配模式以既得和现实贡献这两个方面为指导,并以既得为主。这是由于既得贡献的拥有者往往也是企业分配管理的决策者,他们常常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角度的考虑,使分配制度不能够充分有效体现与维护现实贡献者即当前主要业绩的实现者的利益需要。其中,工作业绩是通过直接生成的方式产生出被多数人认可的绩效分数来体现,也可以通过与货币相关的评价数量指标来体现。如果业绩贡献者缺乏分配制度的激励作用,就可能导致贡献者之间的分配不公,这必然会影响到组织绩效的实现。因此,传统分配管理制度下的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是不能按生产要素的实际贡献参与分配,或者不能完全实现按照生产要素的贡献参与分配。原因是传统的绩效考核的分配管理制度不能将年薪制、职务工资调整等分配方式与实际的业绩贡献联系在一起,或者存在着程度不同的脱离。按照公平理论的说法,传统的分配管理制度下,个人所得和个人投入的不对等会使人们感到不公平,就不能对员工进行有效激励,从而不利于一个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人力资源考核和分配管理制度创新
(一)人力资源考核制度的创新
1.对于传统考核模式的改进
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传统量化考核的悖论,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主观考核尺度不一、单项考核不注重考核质量、综合考核胡子眉毛一把抓。并发现传统考核模式的隐形缺陷,即少数决定多数,少数人的行为对考核的全局形成决定性的影响,从而偏离实际水平,形成考核评价中的“杠杆效应”。
2.“主流评价法”与“均值调节法”
主流评价法是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对评分结果进行汇总,并计算出平均值,根据平均值的数据分布区间确定考核评定等级。另外,选取评估者的意见是根据从高到低的分数顺序进行选择的,对于低分段的数据则弃而不用。
均值调节法是为了消除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根据考核所得出的平均值限制考核结果的高低分区间,对超过或低于区间的考核分数进行限定,在成绩评定时不予考虑。这种评分方法可以将人们的主观影响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适用于考核人数较多的情况,但这种方法对某些拔尖人才的考核不利。
(二)企业分配管理制度的创新
1.变革分配制度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五大确定了分配制度的指导思想,即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这种分配思想说明物质资本和劳动力资本都是企业正常运行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本。因此,在企业的分配制度中,要让物质资本和劳动力资本两者之间紧密合作,共同为企业的发展添砖加瓦。为此,可以按历史贡献和现实贡献的角度将员工的贡献区分开来,消除分配不公的现象,更好地发挥分配制度的激励作用。
2.采用“动态股权激励模型”
动态股权激励模型主要是为了消除分配不公的现象,更好地发挥企业分配制度的激励作用的一种激励模型。动态股权激励模型是受动态股权制的启发,在预先划定每位员工所享有的静态股权比例(初始股权比例)的基础上,按照其所负责业务(项目)给公司带来的税后贡献率超过其初始股权的部分进行的再次直接计算,能够将按资分配与按绩分配这两种分配模式有机结合,实现对股权和分配的动态化管理。动态股权激励模型以实股和虚股两种形式实现利润的切块分配,有效避免了在经营者取得利益的时候对职工的利益造成影响,打破了二者之间利益分配的对立局面。该激励模型使利益的分配与企业效益的增长挂钩,按照自身的贡献参与分配,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尽管在利益分配的过程中,比例总数是一,利益分配中一定会出现你多我少的局面,但是通过动态股权激励模型能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总体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结语
在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和市场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革新人力资源考核和分配管理制度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在人力资源考核制度方面,必须改革传统的考核模式,采用主流评价法或均值调节法。在企业分配制度方面,必须变革企业分配指导思想,采用动态股权激励模型,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齐晓波.如何实现人力资源考核与分配管理制度[J].现代企业文化,2012(17).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股权激励也是公司股权的增值权,以某种方式授予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使他们能够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好处的一种制度安排。
股权激励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分配制度乃至企业文化的一次重要的制度创新,无论企业的形态和资本结构如何,无论是否是上市公司,都有必要建立和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实施股权激励的重要性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一般来说,企业的所有者与员工之间的利益是不完全一致的。所有者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投资收益,而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受雇于所有者,他们更关心的是在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和个人收益。二者价值取向的不同必然导致双方在企业运营管理中行为方式的不同,且往往会发生员工为个人利益而损害企业整体利益的行为。实施股权激励的结果是使企业的管理者和关键技术人员成为企业的股东,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趋于一致,因此有效弱化了二者之间的矛盾,从而形成企业利益的共同体。
二、业绩激励
实施股权激励后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成为公司股东,具有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力。经营者会因为自己工作的好坏而获得奖励或惩罚,这种预期的收益或损失具有一种导向作用,它会大大提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员工成为公司股东后,能够分享高风险经营带来的高收益,有利于刺激其潜力的发挥。这就会促使经营者大胆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采用各种新技术降低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
三、约束经管者短视行为
传统的激励方式,如年度奖金等,对经理人的考核主要集中在短期财务数据,而短期财务数据无法反映长期投资的收益,因而采用这些激励方式,无疑会影响重视长期投资经理人的收益,客观上刺激了经营决策者的短期行为,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引人股权激励后对公司业绩的考核不但关注本年度的财务数据,而且会更关注公司将来的价值创造能力。此外,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不仅能使经营者在任期内得到适当的奖励,并且部分奖励是在卸任后延期实现的,这就要求经营者不仅关心如何在任期内提高业绩,而且还必须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以保证获得自己的延期收人,由此可以进一步弱化经营者的短期化行为,更有利于提高企业在未来创造价值的能力和长远竞争能力。
四、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在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企业稳定和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让员工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当员工离开企业或有不利于企业的行为时,将会失去这部分的收益,这就提高了员工离开公司或“犯错误”的成本。因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企业留住人才、稳定人才。
另外,股权激励制度还是企业吸引优秀人才的有力武器。由于股权激励机制不仅针对公司现有员工,而且公司为将来吸引新员工预留了同样的激励条件,这种承诺给新员工带来了很强的利益预期,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可以聚集大批优秀人才。
股权的权能
从现代企业制度角度看,股权的权能主要分为以下四种:
1、分红权:按照股份额度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公司税后利润的分红的权益;
2、公司净资产增值权:按照股份额度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公司净资产增值部分的权益;
3、表决权:按照股份额度享有相应股权比例在公司组织机构中行使的相关表决的权益;
4、所有权(含转让、继承、资产处置等):按照股份额度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公司股份所有者的权益。
激励的多种模式
从股权的4种权能可以知道,安排股权激励时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来灵活赋予股权权能种类的多少,由此就会使得股权激励产生很多种激励的模式。最为常见的模式主要分为三大类:
1、虚拟股份激励模式
该类股权只有分红权(有的还带有净资产增值权),此类股权激励不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实质性变化。所以,次类股份也叫岗位股份(历史上的晋商企业也叫过身股)。如虚拟股票激励、股票期权模式等。
2、实际股份激励模式
该类股权具有全部的以上4种权能,此类股权激励不仅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实质性变化,而且会直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所以,次类股份也叫实股(历史上的晋商企业也叫过银股)。如员工持股计划(ESOP)、管理层融资收购(MBO)模式等
3、虚实结合的股份激励模式
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实施虚拟股票激励模式,到期时再按实股激励模式将相应虚拟股票转为应认购的实际股票。如管理者期股模式、限制性股票计划模式等。
股权激励的几大特点
1、长期激励
从员工薪酬结构看,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激励,员工职位越高,其对公司业绩影响就越大。股东为了使公司能持续发展,一般都采用长期激励的形式,将这些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构筑利益共同体,减少成本,充分有效发挥这些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公司目标。
2、人才价值的回报机制
人才的价值回报不是工资、奖金就能满足的,有效的办法是直接对这些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将他们的价值回报与公司持续增值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公司增值来回报这些人才为企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3、公司控制权激励
通过股权激励,使员工参与关系到企业发展经营管理决策,使其拥有部分公司控制权后,不仅关注公司短期业绩,更加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并真正对此负责。
[关键词]企业高管;股权激励;治理结构;股权结构
中图分类号:F832.51;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6-0270-01
一.引言
由于管理层和股东二者的目标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需要借助股权激励制度来限制、约束以及引导管理者的行为。但是最早采用股权激励制度的并非我国,美国辉瑞制药公司与20世纪中期对股权激励进行了最早的探索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此之后,股权激励制度席卷欧美成熟市场。相比之下,在对外开放的环境下,我国也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引入国外的这种股权激励制度,以图解决部分公司由不完善的治理结构以及严重的问题而产生困扰。自2006年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来,我国采用股权激励的公司也不断增加。不同的公司采用了不同的股权激励模式,但是从实施的效果来看,并不是所有采用的股权激励模式的公司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海南海药与凯迪电力就出现了负面效果这就激发了我们对高管股权激励的进一步研究。
中国实施股权激励以来哪些因素影响激励结果的形成,本文针对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背景试图对影响股权激励实施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影响因素。
二.已有的研究分析
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当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时,高管的态度对企业产生重大的的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绩效,因此对高管的激励政策成为重中之重,而股权激励政策不乏为其中最有影响的高管激励政策。关于影响企业是否采取高管股权激励措施的决策因素,已有的研究在这方面展开了一定的研究。
Berle 、Means和Jensen、Meckling分别在1932年及1976年从理论的角度对当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得出当恰当的激励方式使高管与股东利益一致时,可以降低成本,即适合公司高管股权激励方式可以促进公司的发展。2001年Core和Guay发现当公司实行高管股权激励政策时,可以明显缓解企业的资本需求,促进资金周转,并且缓解财务紧张的状况。2002年Rosenberg从公司治理特征与结果的角度阐述其自身对高管股权激励决策的影响。David Aboody、Nicole Bastain Johnson 和Ron Kasznik于2010年研究指出,高管的持股比例对高管股权激励具有重要影响,与公司的业绩有着显著的相关性。
在我国也有很多相关的研究。彭慧斌通过对2009-2011.6最新股权激励数据的研究,指出了影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的因素并利用回归模型分析与独立样本T检验的方式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与说明。赵磊以2009-201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171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方式对股权结构与高管激励进行探讨,对回归方程的参数进行了估计,定量研究了个各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杨松彬以沪市实施高管股权激励的1581家上市公司为样本,于2006-2009年间,运用描述性统计和多元线性回归的方式,讨论了公司治理结构对高管股权激励的影响。
三.中国情境下高管股权激励的影响因素及影响机理分析
(一)公司治理结构对高管股权决策的影响
国外学者研究表明,国外公司的治理结构对高管股权激励具有影响,那么,中国情境下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否对高管股权激励具有影响。基于我国特殊情况,国内上市公司存在许多管理上的漏洞,外国成熟市场的理论对我国市场并不能完全适用,通过分析杨松彬所论证的《治理结构对高管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影响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国情境下专业和独立的董事会、公平合理的股权结构相比于其他普通的董事会以及股权结构,更有助于高管激励机制的制定和实施,对高管股权激励决策具有重要影响。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高管股权激励所带来的效果越明显,公司的绩效水平越高。非国有上市公司比国有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对高管股权激励的影响更大,欠发达地区比发达地区的治理结构对高管股权激励的影响更大。
(二)公司股权结构对高管股权决策的影响
企业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境下股权结构的集中度对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决策具有重要的影响。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少,股权越分散,对高管的制约能力越弱,高管具有较大的自我发挥空间,有利于实现高管股权的激励政策;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股权集中度越高,对高管的制约能力越强,容易导致其他股东难以与第一大股东抗衡,表明公司内部结构不完善,对高管的控制程度过高,导致高管发挥的空间有限,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无法正确贯彻实施,不利于高管股权激励的发挥。因此,我们认为股权集中度越高,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积极性越低。
(三)公司特征对高管股权决策的影响
公司的特征对高管股权激励具有影响。一方面,公司自身规模大,发展空间与成长空间较强的公司,管理体系比较复杂,很容易产生监管不力的问题,为降低委托成本,更容易采用高管股权的激励方式进行管理。反之,规模小,公司的发展空间较小的公司,管理系统简单,很容易形成对高管人员的监督,一般很少采用高管股权激励的方式。另一个方面如果在公司内部高管人员具有较大的盈余控制空间,高管可以轻松利用盈余管理等手段进行寻租行为,就会降低股权激励的有效性,反而不利于高管股权激励。若高管人员的盈余空间较小,反而提高了股权激励的有效性,促进股权激励决策。
(四)高管特征对高管股权激励决策的影响
不同的公司采用的激励方式不同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的激励方式,对于年龄较大的高管,他们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并不太关心,对于股权报酬的激励方式并不是太认可,尤其对于临近退休的管理者更是倾向于现金报酬而不愿获取股权报酬。相对于于年轻的高管人员,在公司的发展空间较大时,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一方面,对于高管人员来说,具有较高的发展上升空间,对于公司来说不仅可以留住人才,同时也可以是高管为了自己获得更高的利益而变 相考虑公司的长远利益,避免高管只注重短期利益的行为的出现
(五)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对高管股权激励决策的影响
不同的激励方案获得的激励效果不同,这里的激励方案包括激励对象,激励方法,激励期限以及激励条件等。其中,对股权激励产生重大影响的激励为激励条件与激励的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激励的条件越丰厚,高管股权激励决策的效果越明显,反之,激励的条件越没有吸引力,高管股权激励决策越没有效果。另一方面对于激励的有效期而言,激励的有效期与高管股权激励具有相关关系,综合来说,股权激励的有效期越长,股权激励的效果越明显。
(六)行业环境对高管股权激励决策的影响
不同的行业环境对股权激励的程度需求也不同,对于竞争性的行业而言,采用高管股权激励的激励方式更有利于调动企业高管的积极性,使高管为了获得更高的利益,不断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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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John E. Core, Wayne R. Guay. Stock Option Plans for Non executive Employee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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