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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较晚,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逐渐起步,但是由于长期受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响,我国市场经济的改革进程相对十分缓慢,在经历了艰难的改革之后取得了重要的成就,使得我国成为世界市场中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化国家。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改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也是我国在国际市场中不断参与国际竞争的必要路径,因此必须要在现有的基础上,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改革。但是,市场经济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经过长期的探索,我国经济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具有自身的诸多特点,如果不能将先进的市场经济改革思想与我国经济现状充分有效结合在一起,将会使得市场经济改革前功尽弃。因此,面临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改革的诸多问题必须要从发展理念、政府职能以及相关法律等方面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实现市场经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的目的。本文主要对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在新时期不断强化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力度,以此来强化为我国市场经济改革,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长期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改革的必要性
1.深化市场经济改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生产力和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整个经济社会不断高速运转,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加深,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取得了重要的成就。但是,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依旧较低,其主要原因就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因此,必须要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改革,这样不仅能够最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也能够使得我国经济社会实现高速运转。所以,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改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2.深化市场经济改革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就是改善社会大众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这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立足点。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实行按需分配,社会物质资源相对贫乏,人们的生活水平总体较低,难以满足自身生活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程度上的改善。不管是在衣食住行还是在思想文化品位等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居民都有很大的改善,与改革开放初期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改革符合现阶段我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深化市场经济改革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必要路径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全球经济的联系进一步密切化,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虽然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高速发展,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改革进程较慢,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出现一系列严重的问题,使得我国在国际市场的综合竞争实力受到一定的影响,这样一来就会使得我国综合国际竞争力不断下降,因此必须要进一步全面深化市场经济改革,增强我国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实力,尽快与国际社会接轨,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奠定基础。
三、深化市场经济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1.市场经济理念不健全
理念是人们在实践中产生的一种重要思想,对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受到计划经济时代的严重影响,虽然这种模式对我国度过艰难的经济建设时期具有很大的帮助作用,但是却产生了长期性的不利影响。虽然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重要的成就,但是市场经济理念却很不完善,由于缺乏市场经济理念,很多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难以制定有效的发展战略,对市场的预测和分析能力较差,因此在与国外企业进行竞争的过程中显得捉襟见肘,市场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我国政府在计划经济时代决定着经济的发展水平,这种思想一直延续至今,尤其在国有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依旧占据主体性,使得国有企业难以依据市场变化来指导自身的发展。虽然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不断强调深化市场经济改革,使市场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但是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度却难以有效加深。因此,缺乏健全的市场经济理念是现阶段深化市场经济改革面临的首要问题之一。
2.政府职能未能有效转变
政府职能能否有效发挥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较为严重。我国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干预力度一直较大,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减小了市场的作用,使得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仅起到辅的作用,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衷严重相左。十以来不断强调我国政府要积极转变自身职能,尤其是经济职能,使其重点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辅的作用,将权力放归于市场。但是,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体制改革是分不开的,随着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随之而来的难度也就不断增加,政府职能的转变相对缓慢,对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改革造成了较大的不利影响。
3.缺乏完善的相关法律保障
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保障,否则就会出现恶性竞争等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将会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的发展秩序,最终导致市场经济改革的失败。现阶段,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使得各种扰乱市场经济发展秩序的行为不断产生和进一步拓展。食品安全、企业伦理、恶性竞争等问题不断显现,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造成的,市场经济改革的目的就是消除阻碍市场经济改革的诸多因素,不断促进市场经济自身的发展,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长期发展。因此,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将是我国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改革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
四、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改革的对策建议
1.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理念
首先,要深刻反思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深刻总结经验,在现阶段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要摒弃计划经济时代的思想和行为。其次,要不断吸收和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经验,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相结合,探索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模式,以全新的思路和模式来指导我国市场经济的改革,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实际的特色市场经济之路。最后,要不断对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进行修正,辅助企业依据国际市场的变化和自身的现实情况制定出新的发展战略,积极实现走出去战略,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以此来深化我国市场经济的改革。
2.加速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是十以来我国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转变政府职能对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要减小政府的行政干预,使市场充分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实现整个经济社会的高效运转。其次,要减小政府对企业的控制,使得企业能够在市场中进行自由竞争,自负盈亏,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展开竞争。最后,要转变政府的执政理念,提高政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能力,大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发挥政府在促进市场经济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3.完善相关法律保障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市场经济改革进一步得以深化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存在的法律空缺进行研究,弥补原有法律法规的不足之处,完善市场经济相关法规。其次,要转变执法理念,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有效性,以保证市场经济模式下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最后,要对执法人员进行市场经济改革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使其在执法的过程中能够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对企业的行为进行科学判断,增强执法的有效性,保证市场经济改革能够在法律的庇佑下顺利进行。只有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真正保障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市场经济改革提供制度方面的保障。
4.加强对市场经济人才的培养
人才代表着先进的思想和生产力。因此,在进行市场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必须要全面重视对先进人才的培养。一方面,要加强对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经济人才的培育力度,增强其实践能力,使其充分掌握市场经济相关理论,做好高校与企业的对接,指导企业依据市场变化进行生产和经营。另一方面,要不断引进先进的市场经济人才,鼓励企业进行专项的培养,使得越来越多的高精尖端经济人才参与到我国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来,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改革贡献自身的力量,以此来强化我国市场的改革。只有全面重视人才的培养,才是我国市场经济得以实现进一步改革的重要基础。
五、总结
【关键词】计划经济 市场经济 改革 经济制度
自80年代初,苏联在冷战中由攻势转为守势,其国内经济开始衰落,直至停滞。但使各国吹响经济体制改革的号角却是“剧变”。在本文笔者不想探讨东欧剧变的原因或是社会制度孰优孰劣的问题。只将剧变作为前提和背景。
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涉及方面广泛,很难一下给出完美的说法。只能略谈几点,管中窥豹而已。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
各国在改革时面对的都是计划经济体制,但计划经济的程度和特点不同。要谈论改革,就要弄明白旧经济体制在制度变迁中对改革的不同影响。虽说改革前,苏联、东欧国家与中国都是“计划经济”,但两者实际情况有很大不同。人们现在经常强调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更深层次是的是经济类型不同。一种是古来既有,希克斯称为“命令经济”的类型。这是农业时代的产物。他不需要“工业文明”,不需要“理性主义”、“科学主义”,不考虑“投入产出系数”,没有严格的、数学基础上的“计划均衡概念”,没有最优化原则,仅以人们的主观意识,长官的个人需求或社会的某种道德激情来支配经济。我国古代封建王朝时期这种体制非常发达。
另一种是建立在工业文明、理性、科学主义的基础上的现代计划经济。上述“命令经济”是一种无法“及时纠错”的体制,除非旧的命令着退出,新一代命令者有可能改变。而现代计划经济认为市场经济是无政府的,造成纠错过程滞后并造成效率损失,这种状态下生产是盲目的,必须经过市场的调整才能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因此相信数理逻辑的人们认为完全事先将一切计划好,避免接触市场后才发现的种种错误,通过计算来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解。
这两种经济在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有很大不同。命令经济不仅不人道,缺乏效用生产效率,其“无法纠错”的特性比计划经济更糟糕。计划经济在这方面有长处,起码是“次优的选择”。但反过来说,从命令经济这种无序状态走出来却相对容易,而对计划经济的改革却容易产生无序变得一团糟。一般来说,命令经济的改革较简单,可以使用两种方式:一是放弃命令,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就能实现过渡,二是使用更精确的数理模型制定更精确的计划。这两种方式,无论使用哪种付出的代价都较小。因为命令经济本就是不科学非理性的,要拨乱反正,回复计划或市场都很容易。
可是,对于有计划经济成分略多的国家来说,问题就有点复杂了。通过改善计划,可以使计划更精确周密,越来越吻合完善的数理模型。但是,在“完美计划”上走得越远,要回归市场就越困难。使用数理模型计划的越精确,整个经济链条上就越环环相扣、紧密联系,计划一改变,整个经济系统会受极大影响。
二、改革中的公平
这算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通常改革说的是两方面的改革:一是公平,一是效率。现在看来,命令经济与计划经济的主要区别在效率方面,从人道的角度看没有什么大的区别。而是否公平是人主观的感觉。这里说的公平是指一种权力与义务的对等。一种体制把人束缚起来,同时又给人某种保护。如果体制所给与的束缚与保护是对应的,是平衡的,处于和谐状态,那么这种体制就是“公平”的。要摆脱体制,就面临摆脱束缚和失去保护。得到机会的同时也面临着风险,这就是所谓“代价”。如果失去的保护多于摆脱的束缚,人们就会觉得权利义务失衡,会感觉“不公平”。
一些体制权利义务并不对等。或束缚多一些,或保护多一些。就“前计划经济国家”来说,对农民来说,中国、东南亚等国家对农民的束缚多一些。因此,在改革时,农民阶级会成为急先锋。苏联农民,在斯大林时期也受体制束缚很厉害。但苏联完成工业化后,开始反哺农民,1966年之后,全苏农民开始享有工资、医疗和养老保险,他们受体制保护更多一些。这种时候改革就会遇到阻力,增加了转轨的社会成本,降低了效率。对于那些失去保护多于摆脱束缚的人,就会感觉不公平。
总之,改革前中国的体制比苏联等国家更无效率,而中国对于农民束缚多于保护的体质更少公平。因此在改革前期受到的阻力较小。但这种效应是逐步减少的。
三、经济的自由化和私有化和稳定
迈向市场经济,不仅仅是体制的改革。需要解决三个问题:
第一,走市场经济就要建立市场竞争的制度。东欧国家建立这制度的过程和资本主义国家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只要政府放弃一些权力,做市场的守门人就行了。价格自由化――开放物价,用市场规则取代计划,是改革的第一步。
第二,产权私有化。公有制的国家,专向市场经济,要解决产权的初始配置问题。为此,东欧搞了私有化,中国搞了产权明晰化。
第三,稳定经济。改革前计划经济积累下的很多问题,在转轨时都可能爆发出来。改革一开始就要纠正失衡的经济,而治疗的过程是个对症下药的过程。对于经济严重失衡的国家,首要就是稳定经济。
而东欧各国、俄罗斯在这三个问题上情况不太相同。
比如捷克,稳定化任务不大,在剧变之前,捷克经济并无严重失衡,外债很少。但比起剧变前就搞过“市场社会主义”的波兰、匈牙利来说,它体制僵化,自由化任务很艰巨。
波、匈两国正相反。他们都经历过市场化改革,计划的束缚已大为减轻。但经济状况较差,急需稳定。
而俄罗斯这三方面都急需解决。俄罗斯通货膨胀极其严重,这是前苏联的遗留问题,急需解决。另外,俄罗斯缺乏市场经济的基础,国有制比重也很大。改革的阻力不小。
四、总结:没有理论的运动
东欧剧变之后,改变的不能仅仅是政局,随着社会的剧烈震荡,经济、政治、军事各方面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局面。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极复杂牵扯极广的事件。剧变之后,无论是政府首脑,还是普通百姓,无不是在黑暗中摸索前行。经济制度的转变,既源于政治制度、社会制度的改变,又反过来影响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百多年前,人们怀着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带着解放全人类的伟大理想,进行社会制度改革的伟大尝试,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的国家。百多年后,虽然社会主义运动遭遇挫折,但在我国却是落地生花,相信这是事物发展的螺旋上升,而我们只需站在前人的足迹上,砥砺前行。
参考文献
[1]金雁,秦晖.十年沧桑:东欧诸国的经济社会转轨与思想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以后,仍需宏观调控,其中,法律调控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经济法律规范是市场经济重要的行为规范,当务之急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配套完善的法律。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包含了许多质的规定,其重要内涵是市场主体为自由、平等、开放、竞争的主体。市场经济是主体多元化的经济,这些主体可以是公有的,也可以是私有或混合所有的,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即都是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都能自由地进入和退出市场。市场经济急需经济法,并不是以牺牲民法原本就是基本法的地位搞法制建设,由于民法的性质,特别是对市场主体之规定,决定它在市场经济中仍处于基本法的地位。下面仅从三方面说明:
一、民法在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仍处于基本法地位
法律体系是法律的内部结构,即指一国现行法,无论其外部表现形式多么零乱,都是分成不同部门而又相互联系的一个统一的系统或整体,社会主义国家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对象,把法律划分为若干部门。如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各个法律部门有各自的特点,又互相配合,互相照应,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因素是部门和规范,其横向结构是分为不同的部门、制度。其纵向结构是规范制度、子部门、部门、部门群,实质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层次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方面由于社会化的大生产为基础的商品经济所决定,包含着市场经济的一般性,另一方面由于受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制约,又呈现出固有的特殊性,其表现是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紧密结合,并鲜明地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这种特殊性反映在法律体系,特别是法律层次划分上。保护人民的财产权、人身权始终是法律的首要任务,而财产权、人身权制度都是由民法规定的。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变,是20世纪末中国社会经历的重大变革。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武术走出了计划经济的藩篱,吹响了市场化改革与发展的号角。
武术市场化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市场机制(价格、供求和竞争机制)为基础,使武术的各种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武术市场化的实质是市场机制作用增强的过程。市场机制的作用越强,市场化程度越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武术必须进行改革,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发展,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对于武术市场化,一些学者却持不同看法,认为武术不能市场化,由市场主宰其生存;即肯定、接受市场与市场机制的存在和作用的现实,却排斥市场化的可行性。
武术本来就存在市场,何来武术市场化的争议?原因在于,一些人士认为,以经营为目的的市场交易,会导致一切以经济利益为中心,从而损害武术的健康发展。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市场经济的大环境和现代体育自身发展的规律,都要求将市场机制引进体育事业的发展,按市场取向进行深化改革。然而,体育提供的商品,是一种介于“公共品”和“私人用品”之间特殊的“商品”,它在体育运动规律的制约之下,并不完全服从于一般的经济规律,不能单纯地追求经济效益。所以,体育只能有条件、部分地实行市场化。
在强调国家宏观调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武术市场化不是将武术全部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而是将能够进入市场,实行商业化经营的部分,即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效用的领域,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使武术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而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武术领域,还得依靠国家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
反对武术市场化者,除对市场化的理解存在歧义之外,认为计划经济时代产生的“举国体制”优越的观点,亦十分普遍。“举国体制”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即使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它仍有集中力量办体育的优势。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举国体制”所依存的社会环境已发生变化,它也面临着适应市场经济的问题,也要引进市场机制进行改革。所以,以“举国体制”的优越,而反对武术市场化者,从根本上难以立足。
在肯定武术市场化的同时,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将武术市场化扩大化,简单地将武术市场化等同于经济转型期武术的改革与发展;二是将武术市场化缩小化,将武术市场化理解为市场开发。市场开发是武术市场化改革与发展的核心与重要方面,但并不等于市场化改革与发展。武术市场化改革,带来了一场从宏观的政府管理到微观的市场运作的观念革命,其实质是将市场运行机制引入武术的发展领域。
武术市场化与武术产业化都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出现的新名词,二者都有向市场经济方向转化的含意,以致经常出现相互替代的现象,但这两个名词的内涵不尽相同。武术产业化是用产业运作的方式来发展武术事业。调节产业运营的基本方式有计划、市场以及计划和市场相结合三种方式,市场调节并非唯一途径。武术市场化是指在武术经济运行过程中逐步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而武术产业化是在组建武术产业部门的基础上,用产业运作的方式来经营武术。武术产业化是武术市场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二者有密切联系,但不是同类概念,不能等同、替代。由此可见,武术市场化不等于武术产业化。
产生于农耕文明背景的中国武术,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之间存在着割舍不断的天然情结。然而,20世纪末以来,武术的市场化改革与发展却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重要缘由在于社会文化背景的不同。
从建国到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经历了四十余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此种体制下,整个社会的人、财、物资源是按照行政指令,通过指标分解、调拨,由政府预先编制的计划来配置的。这种高度集中的体制,在建国初期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它越来越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桎梏。
从社会经济形态来说,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一直是一种“短缺经济”,企业的生产按计划指标执行,无需考虑产品的销售问题。武术事业亦是如此,文化生活的贫乏,使人们对武术运动投入极高的热情。然而,今非昔比,“短缺经济”早已被“过剩经济”所取代,面对高科技的娱乐产品和西方现代体育项目的冲击,武术市场的萎缩,已是不争的事实。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武术要寻求发展的空间,就必须考虑消费者的需求,主动地适应市场。
改革开放后,随着国门的再度打开,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浓郁的体育商业气息,使生活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国观众耳目一新。奥运会、世界杯、NBA,职业拳击等各种赛事在媒体铺天盖地的宣传、炒作之下,走进人们的娱乐生活。西方体育市场化运作所带来的繁荣景象,引导着武术的发展路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武术融入国际体育大环境创造了机遇。在武术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的进程中,中国加入WTO,为武术参与国际体育市场竞争,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在开放的环境下,武术不可能脱离世界体育而单独前进,它注定要融入市场经济的大潮,在体育市场化的舞台上绽放出东方体育的独特魅力。
第二,“温州模式”说到底,是放手发展民营经济的模式。“温州模式”与“苏南模式”孰是孰非的激烈争论围绕的另一关键问题就是,如何看待发展民营经济。当时居主流的观念是,即使在农村发展非农产业也必须以发展集体经济为主,只能让民营经济起“补充作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经过包括“温州模式”实践在内的不断的实践,反复的思考,人们终于认识到,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发展民营经济,没有民营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民营经济或者说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具有很强的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温州放手发展民营经济符合人们要求致富和追求过好生活的愿望。“温州模式”的实践证明,放手发展民营经济的结果,在利益的激励下,蕴藏在群众中的巨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便可焕发出来,转化成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无须政府的安排和鞭策,也不依赖政府,人们自己就会千方百计地寻求致富之路、发展之路,按照市场的变化去配置资源,在市场的压力下去提高效率,并自己承担风险。
第三,在关于“温州模式”与“苏南模式”的争论中,人们对“温州模式”贬斥最多的问题之一是市场的无序。确实,在温州出现过大量违反市场规则的现象,温州的商品一度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代名词。柳市生产的伪劣低压电器给用户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失,遭到中央有关部门的通报,并受到国务院联合检查组的检查。这种市场的无序状况理应受到谴责和处罚。但也要指出,在计划经济秩序依旧占统治地位,市场经济秩序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温州率先突破计划经济的“秩序”发展市场经济,一度出现市场无序是必然的,人们对温州一些企业违反市场规则的种种无序现象严加谴责,也是正确的。与此同时,也要看到,当时许多人是带着长期生活在计划经济秩序中形成的观念来看温州的,他们把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如竞争、投机、长途贩运)也看作是无序,而加以否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温州人自己也渐渐认识到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逐渐纠正了自己的行为,转而注重产品质量,重视市场信誉。同时人们也逐渐习惯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从而改变了对“温州模式”的看法,认同了“温州模式”。此后“温州模式”迅速在各地移植和推广,各地民营经济迅速发展起来,甚至连长时间坚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主的“苏南模式”地区(主要是江苏南部和浙江北部一带)也逐渐放弃原有模式向“温州模式”转变。当然,各地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先有后,有快有慢,差别很大,有些地方民营经济发展得很不错,有些地方则还未发展起来。实际上,学习和移植“温州模式”并不容易,而且各地条件也相差很大。从各地学习和移植“温州模式”的情况来看,我认为,有几点需要指出来。
第一,“温州模式”的最可贵之点在于,温州人有很强的致富欲望和创业精神。这与温州的地理环境、历史和传统有很大的关系。温州地处沿海,早在1876年,根据《中英烟台条约》的附约,就开辟为对外通商口岸。这使温州有着久远的经商传统、开放传统和手工业制造技能,而且有广泛的海外关系,因此商业文化或者说市场经济文化较为发达。温州人不安于现状,不墨守成规,不甘于贫困。为了追求财富,追求更富裕的生活,他们不辞艰辛,善于学习,敢于冒险,勇于进取,无论到那里都能扎根,生存,发展。而在不少地方,特别是内地的一些地方,历史上就未经历过市场经济的洗礼,或很少与市场接触,农业文化根深蒂固,计划经济的秩序又成为不可逾越的成规,以致人们在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生活态度等方面与温州人相差甚大,甚至截然相反,只要我们亲身到一些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看看,就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差距有多大。在这些地方要移植“温州模式”,发展民营经济绝非易事。温州人能够不远千里到异地他乡开发廊,办服装店,甚至摆修鞋摊,设法寻找赚钱的机会,而当地人却对眼前的机会视而不见,或者虽然看到了,却不屑于干,不愿意干,或者不会干却又不去学。当然,有了温州的经验,以及在全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情况下,这一切都在改变之中,不过需要经历较长的过程。因此,各地在学习温州经验,发展民营经济的过程中,首先要学习和培育市场经济文化,学习温州人的创业精神。
第二,一些地方在移植“温州模式”以发展民营经济时,往往注意给民营经济以各种优惠,这在民营经济刚起步时可能有必要,但从温州的经验看,要发展民营经济,最重要的是要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适宜的宽松的环境,让人们自己去闯,去创业,去承担风险。要知道,在“温州模式”兴起之初,温州干部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很大,也做过一些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事,例如,曾把最早创业的“王”投入了监狱。但不久,在温州市场经济的特定环境的影响下,派到温州去“灭火”的干部,经过实地考察,反而给民营经济助燃。那时,在异常困难的条件下,温州市政府不可能给民营经济以优惠,但政府的支持和保护却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环境,民营经济之火才越烧越旺。而在有些地方,民营经济也曾点燃过星星之火,但却没能燃烧起来。现在,各地都在提倡发展民营经济,可是许多地方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并不好,当地政府并不懂得在市场经济下自己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做。或者是政府管得太多,不放手;或者是步步设卡,处处干预;或者是把民营经济当作“唐僧肉”,各个部门都去“吃”一口。
第三,在温州,在民营经济的发展中确实出过不少问题,有些问题甚至是严重的。究其原因有民营经济自身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也有外部环境不规范的问题。对此应从历史的角度、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并采用正确的办法去解决。试想,如果当年在处理柳市制造和销售伪劣低压电器问题时,一棍子将其打死,也就不会有今天中国电器之都的柳市;同样,如果当时不严加整顿,不实施“质量立市,名牌兴市”的方针,也不会有今天中国电器之都的柳市。可见,各地在学习“温州模式”、发展民营经济的过程中,如何对待民营经济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值得注意。有的地方一看到民营经济发生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就把民营经济看作漆黑一团,借整顿之名,将其封杀,更多的地方则是从本地的狭隘利益、短期的利益出发,对严重破坏市场规则的民营企业(如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者),肆意包庇,甚至纵容,这样,民营经济同样会走上绝路,因为在混乱的市场环境中不可能造就优秀的民营企业。然而遗憾的是,许多地方政府尚未认识这个道理,他们应该从“温州模式”的经验教训中获得教益。这里还要指出的是,虽然“温州模式”现在已得到普遍认同,但它以往有过现今依旧存在着一些不足。因此“温州模式”也需要进一步发展,这是各地在学习和移植“温州模式”时更应注意的。
第一,“温州模式”是发展市场经济的模式,温州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完善的市场环境。在温州经济的发展中,我们看到,固然温州经济的发展推进了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但是温州经济的发展也受到市场发展不足和不完善的约束。以金融来说,在市场经济中,没有良好的金融服务,企业是很难发展的。温州的经济由于在长时间里缺乏正规金融的支持,为了满足民营企业融资的需要,不得不依靠各种非正规的融资渠道融资,成本很高,风险很大,也确实发生过一些严重问题。但在国家银行不能满足民营经济发展需要的情况下,简单地取缔这些非正规的金融组织和活动并不能解决问题,迫切需要的是发展正规的民间金融机构(如民营银行)来替代,否则非正规的金融一时取缔了,但它还会冒出来。市场发展不足和不完善,不是温州所能解决的,需要有关部门来解决,但温州也有过一些有益的尝试,如成立和发展民间投资的城市信用合作社,可惜未得到应有的支持。
第二,“温州模式”把千千万万的农民卷入到创业的洪流中,这使温州许多早期创业的老板素质不高,文化教育水平低。在“温州模式”兴起之初,他们还能驾驭企业,适应市场的变化,而在全国市场经济发展起来对外开放程度愈益提高后,他们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经营管理能力,才能适应这种形势,否则就会被市场所排斥。虽然经过市场的锤炼和自身的刻苦学习,在温州已经产生了一批很有作为的企业家,然而有全国影响的一流企业家还很少。这个问题可能是关系到温州经济在未来能否继续走在前列的一个关键问题。有些温州企业的创业者已经认识到自己的先天不足,因而不惜花大本钱培养子女,以至聘用高素质的人才。这是很好的。
第三,“温州模式”下的企业绝大多数是家族企业,对它们不能全盘否定。家族企业有其优越的地方,例如,企业的领导成员间容易沟通,决策快,管理成本低,容易保守商业秘密等。家族企业也有其局限性,例如,如果家族的主要成员的素质和能力不能随着企业的发展而提高,就会成为企业发展的障碍;如果形成了家长式的领导就容易发生决策失误;家族企业是靠亲缘关系来维系的“人和”企业,一旦家族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超过了亲缘的维系力,企业就会分裂甚至倒闭。受文化素养的影响,温州的老板大多“宁为鸡首,不为牛后”,他们把企业封闭起来,不愿外人进入,不愿与其他企业合并,更不愿被其他企业收购和兼并,一般不愿接受股份公司的企业形式。这是温州企业难以长大的一个原因,也是温州至今只有一家上市公司的原因之一,而这家上市公司还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当然,在温州,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已经多了起来。总之,对家族企业要全面看待。温州的企业制度仍然需要创新,学习现代企业制度。即使保留家族企业,也可以考虑,在有些企业的最上层保留家族控股,而将其属下的企业改制为公司制的企业。这样既可以保留家族企业,同时又可突破家族企业的束缚。
第四,一般而言,温州的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开发能力弱。这也有其历史原因。但温州人的模仿能力极强,可把别的企业的产品仿造得足以乱真。在“温州模式”兴起之初,这难以完全避免。在商品短缺的情况下,温州的商品尽管质量不高,仍还可以“横行”于市场。目前,市场情况变了,许多商品供过于求,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竞争更加激烈了,更不容许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一味模仿不仅吃不开,还会阻碍技术创新。对此,温州有些企业已经注意到了,正在改进,他们的品牌意识也在增强。然而受企业规模小、融资渠道窄、技术力量弱的限制,温州企业如何提高技术水平,开发新技术仍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温州在传统的加工制造业方面相当强,而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则相当弱。为在未来的市场上继续保持竞争的优势,温州面临着用高新技术来改造传统加工制造业和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课题。
第五,资本市场不发达,是温州经济的另一弱点。而且温州的企业多靠自身利润的积累来发展,很少利用资本市场来扩展。目前只有少数的企业在利用资本市场。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改变这种状况,温州企业在与其他企业的竞争中便会处于劣势地位。
第六,在经历了柳市的低压电器被通报和检查,温州的皮鞋被焚烧等事件后,温州企业吃到了不讲信誉的苦头,吸取了教训,端正了行为,温州的商品逐渐获得了市场的信任。不过,也还有一些企业至今仍在干着毁坏温州信誉的事,如不少假证件出自温州。因此整顿市场秩序仍是艰巨的任务。
上面指出的为进一步发展“温州模式”所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对于正在学习和移植“温州模式”的一些地方来说,也是值得认真思考的。因为,“温州模式”产生的大环境(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等)其实也是其他地区发展民营经济的大环境,虽然其他地区在发展民营经济时,大环境已有不同,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被确定为改革的目标,非公有制经济已经被认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温州模式”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同,等等。这些地方在发展民营经济中遇到的来自意识形态和计划经济体制影响的阻力也比温州当初发展民营经济时小得多,而且可有温州的经验供借鉴。但是,由于历史的、传统的、地理和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原有经济基础弱以及商品普遍供过于求的市场状况等,又使不少地方发展民营经济的条件在有些方面还不及“温州模式”兴起之初。“温州模式”当前存在的问题,他们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此外还须指出的是,民营经济在各地发展很不平衡,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很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而且在发展民营经济中创造了新的经验,也都值得借鉴和推广。
发展民营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大任务,要使民营经济更为健康迅速地发展,需要进一步研究“温州模式”的经验,研究“温州模式”在进一步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也要研究各地在学习和移植“温州模式”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新创造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