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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2009;工作:部署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428(2009)02-0005-04
一、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力度
一是认真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确保地方金融体系流动性充分。充分认识货币政策反周期调节和保障流动性供给的重要作用,根据银行体系流动性实际和宏观调控要求,在总行统一部署下,灵活调节资金供求,确保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足。进一步加强流动性分析预测,充分利用现有手段和方式,密切监测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和结构变化,及时反馈市场流动性状况并提出应对建议。严格按照总行指令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和外汇市场监测,保证外汇竞价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央行调控任务的顺利实施。在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基础上,运用必要工具和手段对基本经营状况良好但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金融机构,及时提供资金支持。继续加强对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市场流动性和价格水平的跟踪监测,关注国际市场突变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及时向总行提供信息决策参考。
二是加强和改进窗口指导,把握好货币信贷投放总量和结构。充分发挥信贷政策的结构调整作用,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发挥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改善融资结构和融资方式的职能作用。配合总行研究加大信贷支持、优化信贷结构的激励政策,使信贷供给与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需求相适应。加强和改进窗口指导,引导商业银行正确处理防范风险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密切监测商业银行信贷投放进度变化,改进金融服务,用好新增信贷资金,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农副产品收购、民生和重大工程、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区域协调发展、文化产业等的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通过发放并购贷款或其他方式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促进产业升级。指导金融机构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重。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发展面向农户的小额信贷业务,鼓励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合理发展消费信贷,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鼓励开展出口信贷业务,帮助出口企业减少收汇风险。探索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进一步提高信贷政策导向力。
三是加强经济金融形势监测分析,着力确保货币政策传导通畅。在贯彻执行好总行调控政策前提下,要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创造性地开展货币信贷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宏观经济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调控合力。进一步理顺金融微观运行机制,运用货币信贷政策的新工具、新手段,探索促进金融机构实现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和信贷均衡平稳投放的激励机制,发挥好分支行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的作用,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加强对地方经济金融走势的分析和预判,重点研究扩大内需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争作出科学准确判断,提出合理意见建议,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增强对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维护金融安全的关键时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与当地政府沟通,尽快建立起与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在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各项金融宏观调控政策,与地方政府共同分析当地经济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主动帮助地方政府寻找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调整经济和产业结构,并积极组织协调给予必要资金和金融服务支持。与地方政府共同密切监测当地金融运行情况特别是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状况,共同制定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发挥地方政府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作用。
五是加大货币政策宣传和解释力度,有效引导和改善公众预期。要站在维护中央决策权威和中央银行威信的高度,利用各种有效渠道,加强对货币政策的宣传解释,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公众预期。
二、深化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支持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一是将推进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与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要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推进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的重大意义。在推进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过程中,重点支持能够扩大最终消费需求、带动中间需求的项目,重点支持在国际分工中具有长期竞争优势的先进生产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快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体制和机制。要重点研究长三角经济金融指标监测、建立金融风险防范协调机制、有效动员资金支持扩大内需、发展并购贷款、促进产业整合和结构调整、加强外汇管理合作、在危机中扩大金融业和其他产业在周边地区的影响等课题。
二是在前期研究工作基础上,加快成果转化进程。按照国务院和总行有关要求,积极研究推动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试点,重点做好相关方案试点和后续监测与监管,争取在上海率先试点成功,并逐步推广到长三角地区。加快推进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款融资工作,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争取在长三角地区率先发放并购贷款。统筹长三角区域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支付结算工具创新力度,继续推动票据市场发展创新,深入开展本外币兑换等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推进区域金融稳定联合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引导私募股权投资、金融机构跨区合作与综合经营和特色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加强长三角地区与港澳台经济联系与合作,加快长三角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改善长三角金融发展环境。主动加强与上级行和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及时报送有价值的信息和动态,形成上下联动、有效互动的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新局面。
三是抓紧做好第二次联席会议和长三角金融论坛筹办,打造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品牌。要充分利用长三角金融论坛的交流合作平台优势,不断扩大论坛规模和参与范围,努力打造区域金融合作发展品牌,进一步提升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工作的影响力。第二次联席会议和论坛主题应围绕扩大内需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注重虚实结合。加强与两省一市政府协调,尽快提出和落实论坛框架方案,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第二届长三角金融论坛筹办工作。
三、加快金融市场创新发展,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金融市场创新,多渠道筹集建设发展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
融资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推进资产证券化。配合总行研究在银行间市场推出有关金融创新产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配合有关部门相关业务试点,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
二是继续做好市场监测,完善监测分析体系。切实发挥总部贴近市场一线的特点和人才优势,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动向,加强实时监测,及时进行跟踪分析。继续构建在沪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交流平台,完善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为总行公开市场操作和在沪一级交易商提供服务。不断拓宽监测视野,健全对主要经济体中央银行动态、货币市场、债券市场、黄金市场、理财产品市场等的监测分析体系。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市场监管,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对同业拆借市场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监管,依法加强债券市场准入备案管理。配合总行研究建立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有关问题。继续配合总行完善黄金市场监管制度,推动上海黄金交易所建设询价交易系统。
四、大力推动金融服务现代化,全力支持上海世博会建设
一是加强世博支付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世博支付环境建设要求高,涉及面广,必须统筹安排,稳步推进。为加强组织领导,总部会同上海市政府成立了世博支付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世博支付环境建设。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任务不落后于时间”的原则,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督促检查和情况汇总。辖区有关分支行也要高度重视迎世博金融服务工作,主动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地方支付环境建设和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支持世博会筹办。
二是加快建立起支付便利、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的支付环境。加大现代金融服务工具的研究和实施力度,为境内外客人办理外币兑换、银行卡、旅行支票、电子汇兑、开立账户等提供优质服务。大力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扩大受理范围,满足世博会期间境内外持卡人的支付需求。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确保用卡安全。拓展外卡受理商户,加快EMV标准迁移改造,提高外卡收单服务水平,确保外卡受理顺畅。加快人民币卡普及力度,引导人民币卡在商业、餐饮、旅游、机场车站等服务业的应用水平,积极开发旅游预付卡等满足持卡人小额快速支付需要的卡种。确保世博会期间现金供应,利用长三角联动机制带动世博区域支付环境建设。
三是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外币兑换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增设外币兑换点,提高外币兑换服务能力。提高银行网点外币兑换业务覆盖率,加快机场、酒店、重要旅游线路、部分大型商户等的外币现钞兑换派出柜台和自助机具的增设工作,统一个人本外币兑换服务标识。引入更多专业货币兑换公司开展小额外币兑换业务,选择一些重点区域的外币兑换点开办外币双向兑换业务。为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开立账户提供便利,积极协助解决相关外汇收付问题。
四是确保支付系统安全可靠。加强各类支付系统监测、日常维护和应急演练,确保世博期间支付系统稳定运行。建立健全系统应急预案和灾难备份机制,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运行维护机制,确保大小额支付系统、外币清算系统和支票影像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督促商业银行及相关经营机构确保行内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通过建立日常运行维护和应急机制、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和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及信息反馈和报告制度,确保世博会期间金融支付系统的高度安全性和运营可靠性。
五、切实履行金融稳定职责,积极推动金融改革
继续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发展动态及对地方经济金融的影响,切实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和评估,研究本地区应对危机的立场、策略和政策。高度关注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风险,帮助企业防范汇率风险,防范大面积企业经营困难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影响。加强对个别高风险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监测,及时提供流动性支持,稳妥处置金融机构发生的流动性风险。跟踪监测投资项目,做好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引导,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产生新产能过剩和金融风险。引导商业银行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改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适当提高流动性比例。健全与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机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金融机构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流动性应急预案,提高处置效率。
配合总行进一步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体系,完善风险评估方法,提高金融风险监测和预判水平,研究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管理问题。继续关注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改革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新问题,及时向总行反馈。妥善进行风险处置,继续做好部分高风险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扫尾工作。强化金融稳定再贷款贷后管理,全力维护中央银行资产安全。
六、维护国际收支平衡,提高外汇管理水平
不断完善企业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加快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支持外贸进出口,提高企业预收货款和延付货款比例,加大对境内企业境外战略投资的支持力度,继续完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汇资金运营管理,改进特殊经济区域外汇管理,大力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贯彻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境内企业和个人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完善后续金融支持。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完善境内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支持更多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境外间接投资。加强跨境资金流动均衡管理,做好对进出口与贸易收付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的审核工作,加强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个人外币现钞提取和结汇管理。全力做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完善外债统计,改进银行短期外债指标管理和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健全国际收支监测预警体系,构建高效统一的数据平台体系,提高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水平,研究应对国际收支异常变化的政策措施。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为契机,不断提升外汇检查能力,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交易。
七、加强调查统计研究,为履行央行职能提供决策支持
围绕总部中心工作,继续开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金融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努力打造研究精品。进一步加强基础性研究和特色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经济金融运行的特点和发展规律,为提高中央银行决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根据总行统一部署,认真落实2009年金融统计制度和金融统计新老系统交接事项,确保金融统计数据集中系统顺利运行。积极参与总行开展的金融统计标准化和制度修订,扩大统计数据采集范围,提高部分重要统计报表的统计频度。加强经济金融形势监测,充分发挥制度性经济调查的作用,完善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银行及其他金融业经济普查。
八、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发挥金融对外交往的窗口作用
继续加强与东新澳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加强与各国央行等的交流联系。配合总行推动香港人民币
贸易支付业务,促进两岸开展实质性金融合作。严格外事管理工作,加大涉外培训力度,提升涉外服务质量。继续推进国际金融信息网页建设和国际金融研究。
九、做好支付结算、国库和货币发行,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根据总行规划,科学制定地方支付体系建设计划。配合总行加快第二代支付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央银行会计统计数据集中系统建设,推广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继续落实账户实名制,推广公务卡应用。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深入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提升支付信息分析和支付体系研究水平,加大非现场监测力度,防范系统性支付风险。
做好现金投放分析预测,改进发行基金调拨管理。加强人民币流通管理,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深入开展反假货币工作,努力构建反假货币长效机制,将反假币宣传深入到农村。提高库房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快货币发行业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和上海重点库二期工程建设,确保发行库运行安全。优化整合库,提高库管理水平。
配合总行推广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加快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和银行卡缴税试点进程,争取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上线运行。推进海关、国库和商业银行间的横向联网,运用拨款无纸化和“退库信息审核系统”等方式,加快国库电子化建设。继续推进国库单一账户改革,扩大国库直接办理集中收付业务范围,推进国库办理社保五险基金和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业务,推动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
十、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
总部要协调地方政府共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加快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金融征信统一平台建设,扩大非银行信息采集范围,进一步完善地方信用体系。继续完善借款企业主体评级和商业承兑汇票评级,推动征信市场规范管理和发展。提高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和服务并重,妥善做好异议处理。积极开展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征信制度建设,推动征信标准化,规范业务管理,促进市场发展。推动成立地方征信业协会。
配合总行加快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建设,提高对可疑交易报告的分析能力和水平。积极配合总行制定中国反洗钱战略规划,加强人民银行系统反洗钱机构合力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反洗钱法律体系,加强反洗钱对外交流和合作。进一步加强地方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整合反洗钱情报资源。加强反洗钱行政调查和案件协查,严厉打击洗钱犯罪。
十一、切实加强办公管理,全面防范内控风险
对总部办公制度进行梳理修订,进一步推行办公自动化,提升办公效率。进一步做好信息安全工作,加紧完善数据中心、网络及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加快重要业务系统建设,适时启动省级数据中心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系统自主运营和安全维护能力。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督促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十二、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指导总部工作实践。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