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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乡位于**县城
北部,距县城41公里。有国土面积167.33平方公里,辖七个村委会,142个村民小组,全乡境内居住着汉、彝、苗三种民族,有人口22100人。全乡有已婚育龄妇女3380人。其中:一孩妇女803人,二孩妇女1333人,多孩妇女1071人。截止8月31日,全乡常住人口共出生196人,出生率为11.14‰,比去年同期少生12人,其中计划内178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0.8%,死亡率7.29‰,自然增长率为3.85‰。
二、工作完成情况
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用和风细雨的工作方式,开展和谐计生、平安计生。通过全体乡、村、社干部及协会成员的共同努力,截止8月31日,有90户长效节育对象(结扎对象)、617位一孩妇女和26位计划外怀孕妇女主动到计生服务部门自觉落实了相应的避孕措施,特别是有14户一孩家庭主动放弃了生育二孩的权力,自愿落实了长效节育措施,在全乡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有11户农户自愿到计生部门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常住人口中二扎率为68.7%,多扎率为96.9%。流动人口中二扎率为37.3%,多扎率为73.4%。一孩妇女避孕率为77%。综合节育率为79.7%。
三、具体做法
(一)打牢基础,奠定基石,结牢网底
为打牢村组计生工作基础,从源头解决问题,从网底结牢,从村组抓起,摸清人口底数,搞准人口信息,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
1、对台帐管理改革进行大胆尝试。多年来,人口信息很难准确掌握,这除了人为因素以外,还有台帐本身的设计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组织计生办工作人员对台帐设计进行了改革,将过去的多本台帐合为一本,删去重复信息,增加新的科目,使其每户农户的所有信息用一页(a、b两面)就能完全统计。通过这一改革,一是解决了过去帐多难管的问题;二是解决了过去经常出现的漏统漏报问题;三是能准确地掌握人口信息中的重点对象;四是确保了整个台帐的帐帐、帐实符合率;五是节约了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六是解决了包社干部工作弄虚作假的问题,便于计生工作的抽查。
2.提高协会小组长和宣传员的工作积极性。计生信息准确与否,计生宣传员和协会小组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搞准人口与计生信息,提高宣传员和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一是放权让他们大胆管理。把每个村民小组的土地使用审批、林木采伐、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等用村规民约规定下来,这些手续的办理必须经小组长签字方能认可;二是提高协会小组长和宣传员待遇。每月增加协会小组长计生信息费30元,每人每月增至60元。宣传员待遇每月增加200元,每人每月增至460元;三是加强宣传工作,把每月22号定为全乡各村例会日,例会由各村组织召开,挂村领导必须参加。会上首先由协会小组长汇报该协会计生情况,然后挂村领导讲解本月有关工作及相关政策,最后兑现协会小组长计生信息费。通过放权、提高待遇、加强领导,协会小组长及宣传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人口信息自然就更准确了。
3、加强督查,进一步搞准人口信息。工作能否到位,跟踪问效致关重要。为进一步搞准人口信息,我们采取了“双查双补”措施。双查,即:查人口,查手术。一是对过去已登人口信息中的四项变动情况进行再一次的核查;二是对已术对象的所术情况进行再一次的查对。双补:一是对已查出人口信息中的错统、漏统进行补登;二是对查出的应术未术、假手术等对象进行补救。“双查双补”工作的开展,确保了帐帐,帐实符合率,更有效地控制了计划外生育的发生。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乡对包社干部实行“一杆子”工作法,要求142个社的包社干部人人过关,组织乡干部、宣传员用一个月的时间,逐社逐户查对人口与计生信息,共查出全乡漏统漏报700多人,解决了过去人口中出现的四不清问题,使全乡人口与计生信息有了一个较为准确的数据,给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二)换个说法,转变方法,做好服务
一是将过去每年开展三次的“医学监护”改为“家庭健康检查”;二是由过去的孕后抓手术措施落实向孕前管理服务的新格局转变;三是做好婚孕培训、检查服务,今年共开展婚前培训540人次,孕前培训295人次,孕前检查198人次,发放叶酸片70份,随访120人次。
针对服务对象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水送上,一片真诚服务,一句好话相送。其次是做好两个服务,即对
家庭健康检查对象做好孕情病情检查,对孩子进行简单的智力测试和体格检查;做好相应的服务,让独生子女、两女结扎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执法是否公正,是老百姓信任与否的关键。在广大老百姓的心中,长期以来最担心的就是我们的干部在政策执行中的不公,、暗箱操作。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
将每月应办生育证对象、应术对象、应征社抚费金额等以社为单位,进行阳光操作,把每户的情况一一向群众进行公示。同时还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在操作过程中,对举报人进行保护,而且还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进行奖励,这样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也很好地取信于群众,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真正实现了双赢。
(四)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一张照片管到底
对已婚育龄妇女加强管理,是我们整个计生管理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减少计划外生育的一条捷径。为此,我们以社为单位,从育龄妇女办结婚证时起就建立个人档案,将每个已婚育龄妇女的个人信息录入档案并贴上个人照片,使之与医学监护证相对应。这样,既可以解决过去在医学监护过程中张冠李戴以致发生计划外生育的问题,又可以解决在督查过程中漏查的问题。
(五)政策倾斜,发挥协会作用
用好用活政策,充分体现政策的优越性。在扶贫、就医、上学等方面,重点向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以及自觉落实计生政策的农户倾斜。去年10月以来,特别是在抗冰、抗洪工作中,我乡给予独生子女等计生家庭以重点倾斜、扶持:一是发放30户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救灾资金1.6万元;二是在民房恢复重建中,覆盖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41户,资金8.05万元;三是就医方面,一年共减免258户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合作医疗资金1.6万元;四是在就学方面,一年来共减免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子女各种费用1.63万元。
在关爱女孩行动中,对在校的56名中小学女学生在生活方面给予了特殊的政策,补助了生活费每月75元,同时还允许她们在乡内自由选择班级就读。对考上高中及中专的2名女学生也给予了一定补助,补助每人每月150元。
充分发挥协会作用,为独生子女、两女结扎户以及自觉落实计生政策的农户提供帮助。在已建协会的努力下,在养殖业方面,5个生猪养殖协会完成生猪人工受精1500窝次,实现了在乡内的猪仔自给,2个黄牛冻改协会完成人工受精310窝次,在此基础上又发动了50户养殖户参加到协会当中成为了协会会员,同时在协会的支持下还成了养殖大户。另外,经过协会的工作,还对协会养殖的1310头能繁母猪进行了投保,使263头受损能繁母猪给予理赔,理赔金额2.6万元。
在协会的努力下,新成立了野鸡养殖协会,小米辣种植协会和蚕桑种植协会,养殖野鸡700多只。新种小米辣500亩,蚕桑200亩,而且还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每亩补助协会会员50元。
(六)加大激励机制力度,减少工作风险和投入成本
从2008年5月起,我乡在市县的奖励政策基础上,又制订了新的政策,对主动进行知情选择,自愿落实相应手术的农户予以相应的奖励。
对生育一孩,在时间范围内主动到计生服务部门落实避孕手术的受术者奖该受术对象奖金20元,对生育计划内二孩的农户,在时间范围内,主动到计生服务部门落实长效节育避孕措施的,奖受术者奖金50元;计划外怀孕主动采取补救措施的农户,奖该农户奖金一孩500元、二孩300元。截止去年10月以来,就有26户计划外怀孕的农户主动到计生服务部门落实了相应的补救措施,领到了补助资金累计1万余元。自愿主动落实长效节育避孕措施、自愿主动上交社抚费的计生农户都领到了相应的奖金。在强化服务意识,转变管理方式的过程中,用政策引导,加之激励机制的双重作用,开展计生工作的难度降低了,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了。这样做的另一个好处在于一方面减少了行政成本,同时又避免了工作风险,消除了很多潜在的工作隐患。
(七)加强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新晨
一是加强对宣传员、计生办、服务站人员的教育管理,分期分批组织他们对具体业务及思想政治素质进行培训,使他们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得以提升,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增加宣传员和协会小组的管理,教育他们要用好权,掌好权不能因为手中有权而胡作非为,营私舞弊,教育他们要把手中的权用来为民谋利,为民办事。
(八)采取新的举措,努力推动村民自治
为真正落实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我们制订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在借鉴龙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云南省新颁布土地管理办法》,农村流动人口一折通的使用,农村林木采伐审批,农村建房手续审批,村、社计生工作例会,计生保证金(办生育证时就就收取)等一并写入村规民约。交村民进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反复讨论修改,最后交村民执行。让村民小组长在管理的过程中权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充分体现村民在自治的过程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四、下步工作方向
一是进一步引导村两加强已婚育龄妇女管理。
二是进一步引导村两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今年以来,山东省平度市人口计生局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五到位”工作法,加强文明执法、实现了依法管理规范化,保证了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行,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是抓普法到位。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条例》出台后,平度市计生局不断加大普法力度,把“一法三规”、一条例的纳入普法规划,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结合月随访和生殖健康普查活动,把计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到全市镇街道的每个角落。该市城关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月15日为辖区村(居委会)计生主任举办培训班,组织法律法规考试、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基层计生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能力。今年以来,该市已发放生殖保健知识等宣传材料12万份,接受咨>:请记住我站域名/
二是抓效率到位。该市计生部门在执法和过程中,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依法审批和发放有关证件,切实做到执法程序合法,提高依法服务水平。该市蓼兰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还通过社会及新闻媒体公开承诺,对群众提出的涉法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向群众承诺解决时限,在承诺时限内解决。今年以来,该市共出动执法20余起,无一例因违法违纪造成群众上访案件发生。
三是抓规范到位。每月中旬,该市计生部门组织专门人员梳理执法依据,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在执法程序上,无论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还是法律法规的实施,都按规范运作。在制作执法文书方面,要求执笔人员必须具有执法资格,调查取证材料必须有两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并按时进行组卷归档。
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职务犯罪特点
1、犯罪嫌疑人绝大部分是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主要负责人。从我们查处的基层计划生育方面工作人员犯罪案件的情况看,其中大多数是乡镇党委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书记、乡长以及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2、多名犯罪嫌疑人“联手”作案的现象严重。每一起犯罪事实,往往是由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具体实施人以及斡旋人来共同完成。他们共同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借以达到所共同追求的非法目的。
3、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开性。一些从事计划生育的人员乃至一些乡镇,为了自己小集体的经济利益,公开或半公开地向一些想生二胎的计划生育户明码标价,只要交点钱就可以生二胎。甚至有些计划生育干部竟然动员辖区内计划生育村长去主动寻找想交钱生二胎的农户。而就计划生育对象户来讲,交点钱,既可以免去罚款又省了到外地躲避,双方都有利,一拍即合。行为已经悄然地从隐秘走向公开。
4、作案手段的多样化。多年的计划生育工作经历,为他们积累了作案“经验”。分析他们的手段大概有以下几种方法:第一、先与计划生育对象签订合同收取押金,然后故意放纵生育没收押金法;第二、视超计划生育不闻不问,等待罚款法;第三、搞虚假准生手续,收取手续费法;第四、降低人口抚养费征收标准,培养征收户法;第五、隐瞒少报超生人口法等等。以此达到谋取局部或个人利益的目的。
5、违法犯罪行为多发生在经济欠发达的乡镇。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在文化水平提高的同时,对生育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不再觉得只有男孩才能发家致富、养老送终,女孩也照样能够做到这些。从调查结果看,经济条件好的一般不会冒着被罚得倾家荡产的危险而去硬性超生,计划生育工作做的相对较好。而经济欠发达的乡镇,由于交通地理环境和人们生育观念的差异,地方财政紧张,政府将计划生育政策视为一种自己可控的资源,加之一些计划生育干部价值观的错位,,,进而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职务犯罪的原因
1、权力过分集中是导致犯罪的必然因素。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大权仍集中在乡镇分管领导和计划生育主任等个别人或少数人手中,因此,行贿者便将目标盯住了大权在握的主要干部,这些能拍板定音的干部,一旦经受不住诱惑,便会陷入金钱的泥潭,沦为人民的罪人。有的干部对于计划生育问题,大小事情由其说了算,对手中的权力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权力的过度集中使他们作案时有恃无恐。有权力的地方就会滋生腐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2、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普遍文化层次较低,缺乏最起码的法制观念,受文化教育程度的局限,他们中的许多人根本不知道是犯罪,在他们看来不过是多生几个孩子的事情。甚至认为“我为你办事,你交点钱,只要没有装自己腰包,有什么不可”。不明不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地方财政状况欠佳,被迫违法创收。多年来,对计划生育部门投入很少,有的地方财政部门一分钱不投入,甚至还向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要钱。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仅仅靠罚款来运作,以至于出现计划生育干部收罚款抵工资的现象。而诸如检查、妇检、宣传等等均需要经费。这样,势必会造成一些计划生育干部为了小集体的经济利益而。
4、落后的生育观念是滋生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犯罪的土壤。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地区,部分仍然存在只有男孩才能发家致富、养老送终落后意识。为了生到男孩,而不惜倾家荡产的人依然还有,这给了部分计划生育干部可乘之机。
5、上级部门监管不力为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上级职能部门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上报的申请生育的材料上级计划生育部门一般不复查,甚至存在渎职问题。这为违法者提供了可趁之机,从而滋生犯罪。
6、财务制度不规范,给了违法人员可乘之机。财务账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财务账目混乱,收入、支出全凭各人说了算,白条自批自支现象在计划生育部门的账上屡见不鲜。有些地方甚至出现谁收谁用,不用白不用的情况。为诱发经济犯罪提供了方便。
三、遏制预防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职务犯罪的对策
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职务犯罪破坏了国家计划生育法令和政策的实施,降低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切实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问题,是当务之急。
1、以人为本,加强教育。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主要包括文化素质的教育、权力观的教育和法治教育。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包括外因和内因两个方面,内因起决定作用,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发挥作用。引导计划生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正确对待权力,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地遵纪守法。上级计划生育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基层计划生育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所有的管理体制改革、权力制约等措施都是对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进行控制。要真正遏制计划生育干部职务犯罪,还必须加强对他们的教育,消除其犯罪的内因。要经常对他们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的普及,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让其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应该服务于人民。另外,努力强化公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方面的有关的条例,使公众自觉地遵纪守法,让一些图谋不轨的计划生育干部失去犯罪的土壤。
2、强化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用人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减少体制本身的漏洞,对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的控制,使图谋不轨者想为不能为。首先,县(区)级计划生育部门要对乡(镇)计划生育人员的职责有明确的界定,并要相互制约。对下级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做到检查经常化、监督制度化。其次,加强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廉政建设要依靠群众,只要把群众动员起来了,到处就布满了警惕的眼睛,腐败分子就无处藏身了,现在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绝大部分来自群众举报的事实,充分证明群众监督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我们还要探索新的新闻监督形式,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
为进一步转变计生工作服务理念,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梅河口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前不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德才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先后深入到市计划生育服务站、新华街道金华社区、新合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等多个部门,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卫红陪同检查。
检查组了解到, 全市现有人口617,168人,育龄妇女176,649人,每年大约有5300名婴儿出生,截至2011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连续11年圆满完成省里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全市人口发展实现了由传统的“高出生率、高死亡率、较低自然增长率”到现在的“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的历史性转变。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计生局采取的建立及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各项民生扶持政策、加强人口计生优质服务体系建设等措施给予了高度评价。
针对计生工作中实际存在的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增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压力大、计生专干人员编制和数量存在严重短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的工作格局还没有真正形成等现实问题,检查组建议:一是继续坚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始终坚持突出工作重心,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解决计生专干和计生服务人员严重短缺问题。解决好市计划生育服务站重要岗位(男科大夫和化验员)和5个乡镇计生中心服务站的技术人员以及全市27个社区计生专干缺编问题。三是尽快新建符合国家要求的市人口计生服务站。四是构建部门联动格局,促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计生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建立健全“部门联手,多方把关,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要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反馈制度,以便计生部门及时掌握育龄群众婚姻情况,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对象不能列入低保;医疗卫生部门对无准生证临产对象要事先告知市人口计生局;公安部门要严把户口登记关,新生婴儿凭准生证、出生证明和计生部门出具的落户证明登记户口;法院、人口计生部门共同配合,拓宽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有效途径,提高征收率。广播电视管理局要免费开办人口计生节目、播放公益广告等,形成齐抓共管、社会监督的良好工作格局。(田家鹏)
尊敬的艾县长,各位领导:
根据日程安排,下面我就七星泡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做简要汇报。2011年七星泡镇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计生工作目标任务,科学发展,不断创新,积极开展优质服务,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2011年荣获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国家授予全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第一批示范乡镇。工作中针对28个行政村9个自然屯,17101名育龄妇女,12172名已婚育龄妇女围绕三个方面开展服务工作。
一、创新"三项"机制,提高服务意识
我镇党委、政府始终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理念贯穿于计生工作全过程,为了突出出生缺陷干预、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避孕措施知情选择三大工程的优质服务。我们创新了"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创新春秋"三查"服务机制。我们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生医疗设备、技术和计划生育基层网点较健全的优势,建立了计划生育"三查"服务机制,仅在2011年的春秋两季"三查"工作中就为8412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了免费"三查",占应查人数的93%,查出妇科疾病1046例,治愈978例,免费发放避孕药具2896盒。二是创新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登记机制。制定了我镇的《计划生育知情选择个性化服务工作方案》。对超出常规范围的特殊需求都逐项登记在册,及时落实服务措施。近三年来已有5829名育龄妇女享受到了知情选择的个性化服务。三是创新需求干预服务机制。本着"以人为本,面向群众,服务到人"的工作方针,把满足群众需求作为镇计生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育龄群众对提高自身生育质量、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的多样化需求,开展了围绕生育、节育、优育、和生殖健康等服务需求的各项技术服务工作。目前,为全镇已婚育龄妇女体检达14800余例,共检出各类妇科疾病达3201例,指导治疗3012例,治愈2966例,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同时也提高了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二、依托"两个"载体,突出服务主题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我们从两方面突出服务主题。一个是依托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活动为载体突出服务主题。一方面多渠道宣传。2011年我们利用5.29协会成立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等重要日子出动宣传车88台(次)发放宣传手册9426套,宣传单26000张,发放自己编印的生育文化手册1200多册,并在村屯党团员和群众中开展了座谈、走访,我们还自己主办了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简报》月刊,订阅各种宣传挂图,免费发放到群众手中,形成了浓厚的计生宣传氛围。另一方面大力气投入。在镇内西广场安装了18块图文并茂的标语牌,镇东西两侧设立两块大型计划生育标语牌。**村等4个村都建起了计划生育宣传一条街,有醒目的标语牌和计划生育广播室,图书角和人口学校。另一个是依托"龙江幸福宝贝"、"生殖健康促进"、"计生关怀关爱"、"阳光计生维权"惠农工程为载体突出服务主题。进一步拓展镇计生服务工作的优质服务领域,免费为农村符合政策,有生育意愿的已婚育龄妇女服用叶酸和出生缺陷筛查提供服务。去年以来已经免费下发优生优育知识读本1342套,发放叶酸124盒。出生缺陷筛查106人次,免费金额8600元。
三、建立"一套"奖惩,提升服务质量